贫困村调研报告范文

2024-06-18

贫困村调研报告范文(精选6篇)

贫困村调研报告范文 第1篇

贫困地区群众看病“难”关键是“难”看医生

----浅谈贫困地区如何最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

近年来,关系民生民本的医疗卫生事业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地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加快,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医药卫生网络不断健全,各项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各项惠民政策惠及了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赞同。但作为贫困地区,卫生医技人才的严重短缺,就地就近看不了、看不好病,一直是群众看病“难”的一个顽疾,也是导致群众看病“贵”的最直接因素,更是群众最渴盼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当前贫困地区卫生医疗人才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贫困地区受地域、体制、机制束缚和投入所限,多数卫生医疗系统经营相对比较困难、功能难以有效发挥,这不但造成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难以引进,且留不住,而且两者互为因果恶性循环。总体来讲主要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一是无学历和中专学历人员多,本科学历人员少;二是无职称和初级职称人员多,中、高级职称人员少;三是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相对较多,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极少。具体来讲,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面“人才”难引进,很多专业技术岗位是“有岗无人”。贫困地区由于交通条件普遍不便,基础条件普遍落后,总体人口普遍不多,医院业务收入普遍不高,因此医务人员收入水平与富裕地区差距十分悬殊。这一系列因素,导致本区域以外真正有能力和水平的卫生医疗人才都不愿意到这种地方应聘、就职,甚至是本区域内人员毕业后都不愿意回来上班。所以,贫困地区的县、乡医疗机构虽然按相关规定核定了人员编制,设置了相应的临床医技科室,但由于外面人才引不进,现有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差距等因素影响,目前县乡医疗机构多半是“有岗无人”,特别是乡镇更为突出,多数是有业务科室门牌设置、有专门业务用房,唯独没有专岗人才。

(二)现有“人才”难留住,很多专业技术岗位是“专岗不专”。多数贫困地区硬件严重滞后,软件先天不足,财力十分薄弱,其地域本身不具备人才聚集能力和效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本地现有人才,特别是专业岗位和科室带头人为了更高的追求、为了更好的生活,都纷纷辞职、离岗到更大的城市、更好的环境、更丰厚待遇的大医院应聘就职,从而导致部分专业科室没有真正业务过硬的专业人员负责,没有真正的科室专业医生临床诊治,专业设备没有真正的专业专职人员操作,专业科室找不到真正的专治医生,疾病患者得不到合理适度有效治疗。

(三)系统编制人数已配满,但职责履行难到位,多数医疗机构是“有人无为”。外面人才引不进,现有人才留不住,但卫生医疗机构科室总要按规定设置,患者总要有人医治和护理,所以多数医疗机构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有降低门槛招聘医技人员和护理人员,从而导致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都得不到充分有效救治,甚至是部分一线临床医师没有相应执业资质,这不仅给群众造成看病“难”,同时严重存在潜在的医疗风险。

二、贫困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当前重点是要改变医疗人才队伍结构现状,加强医技人才队伍建设。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改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健康和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因此,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不但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和落实好中省市医改政策精神,而且还要结合地域实际,加强调研,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特别是作为贫困地区,要通过改革解决好群众“看病不再难、看病不再贵”的现状,重点是要解决好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要让群众能就近、就地看到专业医生,并且看好病,不再为患上一般病就必须辗转到其他医院和地区才能看好。也就是说能就近就地看得了、看得好病,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地区“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一)把握关键招人员,做到宁缺勿滥促发展。卫生系统进人关键是要进“人才”,而非单纯进“人”。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同时也对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如何核定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级卫生和人事部门也都在积极争取和落实这一政策。特别是上级领导对人员重新核编和到位情况高度关注,甚至是作为医改任务予以下达,下级业务部门对空编人员的招录也是积极主动。为此,笔者认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单位在严格执行上级人员编制政策,积极重新核编的基础上,切勿盲目按空编总数一次性全部招录(安置)到位,避免形成招非所需,编满岗齐人多病难看的局面。更造成如有机会招聘外来“人才”时,却又因编满招不进,留不住。

作为贫困地区,在对空编人员进行招录过程中,一是在招录标准上,不能因为交通、环境等各种客观因素,对所需专业技术人才降低招录标准,甚至是以护理、行政或一般工作人员职数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致使群众看病仍然“难”,进而形成恶性循环。二是在招录方式上,要由原来单纯人社局考试录用改为参加国家相应专业考试,具有相应资质且通过业务水平考核,由卫生局根据所需情况上报人社局,再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审核,而后录入正式在编人员,真正做到招之所需,招之能用。

(二)立足实际抓培训,提升服务能力解民忧。针对当前贫困地区医疗机构人员外面人才难引进,现有人员“专岗不专”、“有人无为”的现状,各级医疗机构要履行好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从内部挖掘潜力,加强对现有在职人员的培训和培养,逐步提高医技水平。

一是抓好管理干部综合能力的培养。要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选聘好“领头羊”是关键。在现行体制和贫困地区卫生院环境有限的情况下,乡镇卫生院院长目前是无人愿干,同时无人能干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为此,要特别加强对家庭居住所在地就在其工作所在地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待时机成熟予以选聘,这样即可以解决因远离家庭而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困难,又可以杜绝工作在他乡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心态,还可以增强在本地为熟人服务不得不做好的干劲。

二是抓好医技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医技能力直接决定着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特别是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队伍中人员素质不齐、综合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等现状,一方面要规范行为加强在岗在职常规培训,提升综合能力;另一方面要突出所需脱岗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三是抓好区域内技能的交流和帮带。为了改变群众看病就医“舍近求远”的现状,每个乡村卫生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技能,实现医疗资源相对均等化尤为关键。但受地域、人口、环境等诸多因素制约,要实现医疗资源均等目标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就需要相关制度和机制先行。要将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等都必须到基层(省到市、市到县、县到乡)或边远县(乡)服务多长时间,并帮带业务能手多少名,成效和反响好与否怎么办,作为硬件条件予以规定明确,进而形成长效机制。

(三)科学管理建机制,激发工作热情惠民生。目前,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人员工资财政都予以了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财政全额予以保障,在这种体制下,如何保证不养懒人,并最大程度激发工作人员干事热情,避免形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势在必行。

一是要制订科学的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环节工作。要通过本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符合卫生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不断提高卫生事业单位的活力。二是要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深化卫生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收入分配对人才的激励作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水平挂钩。全面落实绩效工作,保障基层医务人员收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合理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激励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树立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贫困村调研报告范文 第2篇

帮扶单位:武隆县凰呈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简称甲方)被帮扶村:武隆县庙垭乡双桥村(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贯彻党的三农政策方针,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整合资源,通过“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落实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切实达到企业帮扶贫困户脱贫的目标,定向帮扶贫困户,达到扶贫精准,引导贫困户脱贫致富。武隆县凰呈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武隆县庙垭乡双桥村(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产业精准扶贫帮扶协议。为使本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及本次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和成果,确保乙方如期达到脱贫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生态黑土猪健康养殖新技术培训800人次。发放培训资料800套。

2、对黑土猪养殖户进行技术指导,全年指导场户100场次以上。

3、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贫困户5户,每户发放黑土猪种母猪2头。以点带面,示范饲养

二、乙方的责任:

1、积极配合帮扶单位实施好帮扶工作。

三、帮扶时间: 1、2017年3月3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武隆县凰呈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乙方(盖章):武隆县庙垭乡双桥村

贫困村调研报告范文 第3篇

一、基本情况

1. 问卷设计。

本次调查问卷的设计根据调查内容而来, 调查的内容根据调查目的设定, 环环相扣, 使得本次调研能紧扣调研主题, 深入分析高校贫困生的消费问题。问卷内容包括性别、年级、家庭所在地、生活费来源、支出项目及比例等等。

2. 问卷发放。

抽样框:杭州市各大高校的贫困生样本容量:总样本量5000、贫困生样本量1450。抽样方法:以按比例抽样和随机抽样为主, 以方便抽样为原则, 配合多阶段抽样的抽样、采用自填式方法搜集数据。共发放问卷5000份, 被抽取发放问卷调查的10所在杭高校各发放500份。收回4341份, 回收率86.82%。其中属于贫困学生填写的问卷有1450份, 占总回收问卷33.4%, 贫困学生问卷有效份数1320, 即有效贫困学生问卷率90.83%。

3. 分析工具。

本文采用问卷星进行统计与分析。

4. 样本基本情况。

男生642、48.64%, 女生678、51.36%;农村学生766、58.03%, 乡镇学生340、25.76%城市学生214、16.22%;大一学生443、33.53%, 大二学生492、37.23%, 大三学生385、29.24%。

二、调研结果

1. 贫困生可支配费用少。

目前高校贫困生大多来自农村老少边穷地区, 家庭能提供的生活费用少, 作为学生能够获得的其他经济来源也十分有限。从贫困大学生生源分析, 杭州高校有58.03%的贫困大学生来自农村地区, 这是导致他们可支配费用少的客观原因, 偏远贫困农村地区集经济发展条件、基础设施、自然灾害等的影响, 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而从经济来源看, 高校贫困生处于可以自己赚钱又有许多客观限制的阶段, 他们可能通过兼职等取得部分或者全部的生活费, 也可能完全由父母提供。据调查, 杭州高校贫困大学生15%~45%的生活费由家庭供给, 校勤工俭学、校外兼职、奖学金助学金及其他资助也分别提供了部分生活费。由此看来, 贫困大学生的经济来源途径较多, 但提供的经济量十分有限, 这是导致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可支配费用少的直接原因。

2. 贫困生消费结构单一。

贫困大学生的消费水平低, 结构单一, 饮食开支几乎成了所有日常开支。据调查, 杭州高校73.65%的贫困大学生的月生活费在300~600元之间。消费结构是指消费各项目所占的比例及其组合方式, 贫困大学生的消费项目主要是吃饭、衣物、学习及通讯费用, 而像旅游等这些娱乐精神消费则不到10%, 并且, 贫困大学生的伙食费约400元/月, 占总支出的60%左右,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 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所以当问及“怎么安排自己的生活费”和“是否有剩余”时, 仅有很少同学会有剩余的钱并储存起来以备急用, 大部分都是月光族。对于贫困大学生而言, 家庭贫困的压力使其具有极强的自尊和自卑心理, 他们并不是想在消费上攀比, 而是不想在消费上落后于其他人而被看不起, 为了融入到其他学生中去, 不得不选择同样的消费模式。据调查, 杭州高校67.36%的普通大学生表明不知道自己班上哪位同学是学校认定的贫困生, 48.28%的普通大学生表示第一次知道某位同学是校贫困生时很惊讶。这些现象的产生都源于贫困生们普遍的消费从众性, 我们从他们外表穿着很难看出他们是贫困生, 而实际上, 这些消费的弱者也许是用在其他地方省吃俭用极力省下来的钱努力伪装自己向普通大学生靠近的, 这改变不了贫困的事实。

3. 贫困生隐蔽性消费极少。

显而易见, 高校贫困生的生活费有限, 为了能够尽量地满足日常消费, 使得自己的生活水平与其他同学差距不要太大, 一些高校贫困生选择了尽量减少隐蔽性消费。隐蔽消费即不和他人一起消费并且使用该物品时或使用该物品的方式不愿让他人看到, 或者消费可以不和大家一起使用、不会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消费品。在调查中我们就发现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在就餐时选择独自一人去食堂吃饭, 这样可以少打一份菜, 甚至自己独自回寝室吃完泡面解决;像洗发水、洗衣皂这类个人用品能买得便宜尽量买得便宜等等。这也是他们自尊心的体现, 和同学在一起吃饭时尽量不敢表现出自己贫困的一面, 只能自己独自一人时省吃俭用。

4. 贫困生负债消费增多。

之前高校贫困生也存在负债消费现象, 但如今随着我国社会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 高校贫困生的个人消费水平却停滞不前, 生活压力也越来越大, 负债消费不得不增加。根据调查结果发现, 杭州高校几乎所有的高校贫困生都向他人借过钱, 25.27%的高校贫困生在借钱后很长时间内不能还上钱, 89.23%的贫困生表示因物价上涨带来的消费压力越来越大。物价不断上涨, 衣食住行所有消费都要上升, 高校贫困生的负债消费雪上加霜。

三、高校贫困生科学消费引导策略

高校贫困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 从高校贫困生的消费现状分析可知, 他们最大的消费问题就是经济的欠缺, 因此, 为高校贫困生提供帮助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 引导高校贫困生科学消费, 要解决根源问题, 也不可忽视直流问题。帮助高校贫困生培养科学的消费观和消费行为, 对减轻贫困生家庭负担, 对提高贫困生综合素质, 实现他们的自我完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 一个好汉三个帮。

高校贫困生是一个弱势群体, 引导其科学消费离不开社会、学校的帮助和其家庭的共同努力。国家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高校贫困生的帮扶力度, 提升和扩充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高校要提高学校勤工助学的质量高校要加强对贫困生的监管力度, 严格把控每一分资助, 杜绝浑水摸鱼, 让真正的贫困生享受到该有的补助。消除社会对高校贫困生的歧视, 这是导致高校贫困生产生自卑心理的根源, 社会要给予这些贫困生更多的关爱, 像“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等这类社会奖学金值得大力推崇。对于贫困生家庭, 则需要为此更加努力, 所谓“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就应该加强家庭教育, 拒绝溺爱, 根据家庭经济情况提供合理的生活费用, 从小锻炼他们培养合理消费观念和能力。

2. 人穷志不穷。

作为贫困生, 生活上次于别人并不可耻, 没必要抬不起头, 贫不足羞, 可羞的是贫而无志, 穷人更要有远大的理想, 要有高大的志气。所以“欲与‘娇子’竞风流”的消费态是不可取的。学校也要为此加强对贫困生的自强教育。高校贫困生更应该艰苦奋斗、自立自强, 努力使自己成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社会所需的人才。

3. 感恩的心。

“一粥一饭, 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 恒念物力维艰”, 随着国家近几年对高校贫困生“奖、贷、助、补、免”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的整合, 大部分高校贫困生都可以申请到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解决很大一部分学费、生活费问题, 大大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学习状况。在这样的情况下, 高校贫困生更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学校也要为此加强感恩教育, 树立贫困大学生诚信可靠的消费道德。用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和以德报德的道德教育来让贫困大学更加珍惜每一分资助, 对引导他们合理消费更有作用。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是建立在贫困大学生与他人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之上的, 这更有利于克服从众等不合理消费, 力求让每一分钱花有所值。拥有一颗感恩的心, 也会激发他们树立远大理想, 奋发学习, 回报父母和社会。

摘要:高校贫困生的消费现象集中体现在:消费水平低, 勤俭节约是消费观念的主流, 很少进行享受型消费, 但出于自尊心理的影响, 消费行为存在误区。本文针对高校贫困生的消费误区提出建议, 引导贫困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 实现贫困生的自我完善。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消费引导,策略研究

参考文献

[1]李淼.贫困大学生消费心理研究.硕士学位论文[D].2011.

[2]张志祥.当代青年学生消费行为扭曲的原因透视[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 2000, (03) .

贫困村调研报告范文 第4篇

【关键词】广西 贫困地区农民 生态文明意识 生态文明理念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3C-0019-04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形态,是人类文明历经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最高阶段,是人类追求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理想目标。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既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又反映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和深远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共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当前我国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调研背景与目的

(一)调研背景。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如何正确教育引导农民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构建激励机制,正确引导农民的生态行为,使其能够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对于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广大农民在广西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投身“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生态文明意识有了长足提升,但就目前而言,生态文明知识的普及工作依然存在一定的缺陷,虽然走到了基层,但走不到最基层,特别在一些贫困地区,由于条件的限制和宣传教育的脱节,不少农民在思想上对生态文明的认识较为模糊,在行动上对生态文明的践行不够自觉,加上固守“利益第一,生态第二”的错误意识,其生产和生活方式严重违背了自然生态规律。如果这种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围绕上述问题,本课题组立足现实,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贫困地区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现状主题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为当地党政干部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二)调研目的。本课题组以广西贫困地区农民为例,一方面,从生态文明的三个维度即知晓度、认同度及践行度等对贫困地区农民的生态文明意识现状及原因进行调研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普及农民的生态知识、提升他们的生态意识以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通过调研,课题组成员可以更好地理解“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从而增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二、调研过程与研究方法

(一)实地调研法。本课题组成员分别深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三五乡古灯村、玉林市博白县沙河镇大仁村、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兴镇梅珠村、来宾市忻城县遂意村等5个自然村屯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当地的村容村貌,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例如污水乱排、垃圾乱扔、速生桉种植等现象。

(二)面对面访谈法。课题组成员对上诉5个自然村屯的村干部及农民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访谈人数超过50人。通过与当地老百姓及地方政府干部直接沟通和交流,了解了村干部和农民的生态意识及环保行为取向,倾听了他们对政府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问卷调查法。课题组成员以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现状为主题自行设计了调查问卷,并采取纸质调查问卷和网络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对广大农民及网民进行问卷调查。整个调查过程发放纸质问卷201份,回收201份,回收率达100%;参与网络答卷109人,两项调查对象共计310人。在参与问卷调查的人员中,大部分是18至30周岁,占41.29%,其他各段年龄各占少数;男性占58.39%,女性占41.61%;文化程度多为初中,占30.65%,大专及本科占30.32%;不少受访者属于待业状态,占了33.23%。总之,此次问卷调查涉及人员范围广,内容涵盖的知识面宽,所得数据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与普遍性。

(四)网络调研法。在调研过程中,课题组成员充分利用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进行有关文献资料的搜索,一方面,对已经做过的类似调研数据及报告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研究思路和方向;另一方面,通过“问卷星”进行网络调研,使课题组成员能够全面了解来自全国各地的网民对广西开展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知晓度及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这些对课题组成员的调研分析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

(一)农民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有待提升。在调查问卷中,课题组设计了6个关于“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的问题。从问卷结果可知,近年来,广西贫困地区农民对生态文明知识的了解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在问及“您是否知道什么叫生态文明”时,有50.25%的农民表示知道,但也有近一半的农民不知道什么叫生态文明;当问及“您是否知道绿色产品指的是什么”这一问题时,有65.67%的农民表示知道,表明大多数农民还是关注绿色产品的;在问及“您是否知道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这一问题时,有55.22%的农民表示知道;在问及“废弃的电池或电子产品对环境和人体有危害吗”这一问题时,有64.18%的农民表示了解。但是,在问及“国家是什么时候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入党的报告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这一问题时,只有19.9%的农民表示知道,绝大部分农民没有真正去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及来由。在调查中,课题组成员特别注意到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即所调查到的5个村镇,几乎每个都是满山遍野地种了速生桉,甚至是村中道路两旁都种这些桉树。当问及“您是否知道种植速生桉对生态环境的危害”这一问题时,有52.74%的农民不知道速生桉种植是资源掠夺型产业,虽然有47.26%的农民知道种植速生桉会带来危害结果,但由于每棵速生桉可获利几十元,农民认为钱来得快,因此,他们往往被眼前的利益所诱惑。据调查,广西是中国桉树种植第一大省区。桉树面积、生长量、蓄积量均居全国第一位,有“世界桉树看巴西,中国桉树看广西”的说法。

从以上这些数据来看,农民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远远达不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需要村干部加强宣传以及农民自觉学习,以提升自身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

(二)农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度有待提高。由于贫困地区农民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不高,因而他们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度较低。课题组成员在调查中发现,广西农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度和生态文明知晓度的数据相差不大。

调研中,问及“您认为人与自然是一种什么关系”和“您认为人能够战胜大自然吗”这两个问题时,将近68%的农民不了解人与自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表明大部分农民没有真正树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甚至有54.73%的农民认为,既然人类有智慧有思想,就一定能战胜大自然。其实,他们仅仅知道大自然是有利可图的,且被眼前的利益“牵着鼻子”走了,却不知道大自然有朝一日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危害。当问及“您认为焚烧秸秆的做法对吗”这一问题时,有56.72%的农民不知道焚烧秸秆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他们认为直接在地里焚烧秸秆,可以给下一季农作物做肥料,甚至还有22.89%的农民没当作一回事,认为是自家的秸秆,想烧就烧,这充分暴露了农民环境保护意识的薄弱。在问及“您对退耕还林有何看法”这一问题时,有54.23%的农民赞成,有26.87%的农民觉得自家的田地少,认为退耕还林是不对的,还有少数农民觉得无所谓。在问及“如果在您家附近建一个有严重污染但能给您带来创收的工厂,您的态度是什么”这个问题时,有62.29%的农民为了利益而对有严重污染的工厂没意见,只有23.38%的农民表示反对,13.93%的农民表示无所谓。由此可见,一旦涉及如何处理眼前利益和生态文明之间关系时,绝大多数农民往往把眼前利益放在很重要的位置,极少考虑生态环境给自身或子孙后代带来的长远利益,这是导致农村生态遭到破坏的致命原因。

(三)农民对生态文明的践行度令人担忧。课题组调查发现,农民对生态文明的践行度远远小于对生态文明知晓度和生态文明认同度,反映了农民参与生态文明活动的行为极少。

当问及“在日常生活中您是否选择无磷洗衣粉”这一问题时,84%的农民表示平时购买洗衣粉都是随意选择,根本不去关注洗衣粉是否含磷,从数据中看到,“哪种便宜就选哪种”的占了61.81%,这表明贫困地区农民对生态文明践行度不够强。平日一直在农村生活的农民们也不知道哪些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他们想当然地认为,凡是大自然里的野生动物都可以随便捕猎。正因为有这种潜意识的存在,问卷中提到“如果看到有人捕捉蛇、鸟、穿山甲等国家保护动物,您的做法是什么”这一问题时,有35.82%的农民选择了“不管”的态度。对于自家的垃圾处理方式,许多农民都是为了方便自己,有40.80%的农民选择了“倒在一个固定的空地里烧掉”,有16.92%的农民选择全部掩埋,甚至还有小部分的农民选择了随便丢弃,只有小部分的农民会分类处理,占35.32%。人人都知道垃圾有害,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但农民们却不能合理地处理,可见生态文明的践行应从每个人做起。当直接问到“您会关心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吗?”有54.73%的农民很少关心,却有16.42%的农民从不关心,只有28.86%的农民经常关心。在访谈中,课题组成员还了解到虽然有极少数的农民想尽办法怎么去关心和保护环境,但却被大部分的农民在其努力做好环保的环境下不断地破坏糟蹋环境。

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的践行度,不能仅靠农民自身的自觉性,还要靠村干部以及政府的引领和指导,并起到带头作用。但是,在调查过程中,有21.39%的农民提及本村没有专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只有22.39%的农民提及生态文明知识是从乡(镇)及村领导干部那里得到的。这充分说明乡(镇)及村领导干部宣传生态文明知识的力度仍然不够,传播性不强,没有真正把生态文明知识的重要性落实到每个农民心中,即使是把宣传活动传达下去了,但仍有47.76%的农民不重视,没注意到本村是否有相关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

当问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哪个重要”这一问题时,有39.80%的农民认为“经济建设更重要”,而13.93%的农民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一点都不重要”,只有46.27%的农民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很重要”。可见,当前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靠村干部及政府的宣传,还需要每位农民真正用行动落实到每一个角落,真正透切地了解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以及能够给农民带来哪些益处,也能够间接地促进农民的经济发展,对其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调查结论

(一)我国的环境保护是政府主导型的,农民缺少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调研发现,广西贫困地区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偏低,且缺少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对环境问题并不敏感。这与我国的环境保护是政府主导型不无关系。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极为重视,尤其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高度。但是,一直以来,我们过于注重城市的污染防治和宣传教育工作,而对农村生态文明知识的宣传教育方式及宣传内容的广度、深度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特别是不少的乡镇和村级至今没有相关的环保机构及管理人员,一旦出现农民污染环境的行为,势必会出现管理和约束的缺位或无序状态。

同时,影响广西贫困地区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的因素还有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及文化素质。众所周知,广西是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之一,地理环境比较恶劣,具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在这样的环境下,广西农民大多从事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并处于较低的生活水平。因此,农民一年到头都在为生存而奔波,他们几乎无暇顾及国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政方针,导致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偏低、生态文明践行度不力的后果。此外,贫困地区农民的文化水平偏低,对现代科技所带来的负面作用认识不清,容易受到“利益第一,生态第二”错误观念的影响,最终造成速生桉种植泛滥,严重影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质量。

(二)基层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推行不力。通过调研,课题组发现,有些村干部自身的生态文明知识仍然欠缺,他们不太清楚生态环境包括哪些要素,哪些行为有利于环保,哪些不利。这些他们也是模糊不清,甚至有的村干部认为利益重于环保。在访谈中,课题组还发现,基层领导干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他们没有正面去引导农民搞好环境保护,有时为了经济利益去误导农民广泛种植速生桉;有的村庄对生态文明政策及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宣传力度不够,乡镇及村级没有设立专门负责宣传和落实生态文明有关政策和制度的机构和负责任人,导致国家生态文明政策推行力度和落实程度欠佳,农民处于自发学习和落实的状态。

(三)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落实不到位。课题组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农村已没有过去那种“绿水青山”的好环境了,往往是污水横溢、废渣乱堆,更为严重的是,有的村镇同一条小沟,早中晚的水色都不一样。为了节省“三废”排放的成本,有的中小企业不顾国家的三令五申依然排放“三废”,即使有关部门出台了关停并转的制度政策,但制度的强制却难以发挥。其实,国家出台的宏观层面的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是不少的,但在现实中,因利益问题难以逐一落实,容易出现明知违反了环保制度的规定,但因惩罚力度不够,不少化工企业照样排污到自然界中,造成土地和水源严重遭受污染而无法使用。

五、建议

(一)当地政府必须持续用力,把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农民最底处。政府一定要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工夫,在构建农村生态文明永续发展落实上必须持续用力;从实际出发,加大解决农村环保问题的资金支持力度,并把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宗旨落实到最基层;提出更好的政策,在建设生态文明的同时促使农民有所收益,共同营造一种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同时也可以根据地方实际需求,将抓农村生态文明列人法律条规条例,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来抓,让老百姓深切体会到建设生态文明、培养生态文明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制定了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必须进行跟踪问效和问责,实行责任制管理方法,切实把责任落到人头上,让最基层的老百姓真正受益。

此外,还要制定各种环保制度,如水资源管理、耕地保护等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对失职渎职的地方官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让资源开发利用者和环境污染者付费,让资源消耗的受益者者和环境受益者付费;同时,为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及发言权,村委会必须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处罚听证制度和环境举报制度等,让农民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二)社会各界必须广泛宣传,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另一制高点。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乡镇干部,乃至村干部要认真学习意见精神,把环境管理体系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污染问题宣传和监督到位。因为,当今社会是一个宣传各类信息的媒介,从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建设以来,社会各界都在不断反复地宣传其重要性,但根据访谈情况看,农民反映较多的问题就是社会各界的宣传力度不够,投资力度不够,农民对于整个农村地区生态文明的“抓纲抓建”有一定了解,但是了解得不够详细,因此,势必给农民带来一定的困惑,到底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意识该怎样巩固和提高并不是很清楚,仅仅停留在知道有这么一件事,具体怎么做、为什么这么做、怎样才能做好却知之甚少。综合各村庄的反映建议,社会各界还应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生态文明意识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作为一个侧重点进行广泛宣传,促使社会各界人士对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及培养农村生态文明意识提高认识并加以重视,力争把生态文明推向另一制高点。

(三)农村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把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言行之中。农村干部在当地农村都有较高的威望,他们说出的话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作为基层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通过定期组织当地农民集中学习教育,进一步了解生态文明知识;也可通过适时的走访调查,了解相对较为边远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生态文明认识程度以及践行度来思考问题;可通过组织召开农民大会或是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相应的对策或是达成相应的村规民约,切实以“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高度事业心、责任感搞好当地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实际工作、生活及言行中。

(四)农民必须坚持原则,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生活中。农民作为最基层的群众,是生态文明意识的践行者同时也是受益者,必须坚持“讲文明,重生态”的原则,必须彻底抛弃“方便+省事=效益”的错误价值观,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观,并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按照制定的村规民约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把村规民约作为一项条令条例来执行,提高自我的责任意识,坚守自我的原则底线,不做有悖生态文明建设的事情,(下转第58页)(上接第21页)保证在获取利益的同时保护生态文明,打响“从此刻做起,从自我做起”的口号;同时,也可通过签订责任书或是承诺书来进一步约束自己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将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生活工作中。

(五)农村地区必须加强教育,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思想教育中。教育的目的不在于增加多少知识,而在于提升人们的认知结构和认知水平。在贫困农民地区强化生态文明教育,一方面既能弥补对生态文明的模糊认识,另一方面还能提升农民对生态文明的认知程度。从调查中可知,众多农民就是因为对生态文明知之甚少,因此才没有具备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更加谈不上如何践行落实。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就应从问题本质开始着手,深剖问题根源,查源追溯。俗话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滑坡,思想才是行动的指导,只有在思想上重视,才会在行动上落实。因此,在农村地区加强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可通过自主协商,创办一个“生态文明小课堂”,从“娃娃抓起,更要从大人抓起”,切实全面强化农村地区的生态文明意识。

总之,广西贫困地区农民生态文明观的树立及践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区党员干部和群众凝心聚力、一以贯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并长期保持广西区党委提出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的战略目标,最终提升贫困地区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贫困认定相关资料范文 第5篇

(川农大校学发[2010]4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川教[2007]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个人自愿参加认定;民主评议及调查审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集中进行一次。个别学生家庭因突发事故导致的经济困难应及时补充认定。

第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等级设 “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两个等级。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校区学生管理部门牵头成立校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办公地点及工作联系渠道、方式向全校(校区)公布。

第七条

学生处和校区学生管理部门是负责全校和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部署、指导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负责学院有关业务人员的培训;

2.负责政策宣传、咨询,向新生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3.审核、确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上报的认定结果;

4.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5.接受并调查处理学生的申诉、投诉,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第八条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认定工作组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为主要成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吸纳部分班主任、系(室)主任、任课教师参加,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和办公地点、工作联系渠道、方式应向全院公布。认定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指导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以下简称评议组);

3.负责对本院学生的政策宣讲、咨询和评议组负责人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4.对本院各班评议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公示,确定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并报学校或校区学生管理部门;

5.建立健全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定期复查、补充、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

6.检查小班评议组的工作,接受并调查处理本院学生的申诉与投诉。

第九条 学生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人数一般为7—13名,需单数。评议组在开展认定评议工作前一周成立,评议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并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参与本认定的学生应当回避,不参加评议组,如果班长、支部书记都应当回避,则在评议组成员中推选1名副组长;评议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必须通过全班会议正式公布(未到会学生应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并报学院备案公示三天。

第十条

评议组的主要职责:

1.按照要求,安排、开展好本班的评议工作;

2.做好政策宣讲,指导学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提交申请书;

3.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突发重大变化的情况,对新出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充评议并报告学院;

4.受理本班学生的申诉和投诉。第三章

认定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者应当符合:基本生活消费低于450元/月。

(一)未购买价值高于2200元/台的电脑或价值高于800元/部的手机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父母务农,家庭中有两个以上子女正在读书的;

/ 3

2.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

3.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

4.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未购买价值高于1500元/台的电脑或价值高于500元/部的手机,如有第十一条

(一)中两种或两种以上所述情况的,可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单亲,在世父(母)亲无劳动能力,且家庭无其它经济收入;

3.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书或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明的城镇家庭子女;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

第十二条

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可根据调查情况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或特别困难学生。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认定的,予以取消。

(一)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通宵上网;

(二)日常生活中有着名贵服装、出入歌舞厅或高档餐馆消费行为;

(三)有抽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它消费型不良嗜好;

(四)因为家庭建房、购房、结婚、做生意等原因欠债务的;

(五)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六)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第四章

认定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家庭情况调查

1.在每年6月下旬,学院认定工作组向本院需要认定的在校学生发放《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3.每年9月,学院认定工作组启动本院认定工作;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工作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五条

小班评议

1.形式审查:评议组审查学生提交的申请书、《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对材料不齐全、情况表述不具体、信息不清不明的要责成申请者补充材料;对不符合规定申请条件仍然要求参与认定的,要请当事人提交书面特别说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与认定评议。

2.情况调查:对申请认定同学家庭人均收入、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一般应当安排专人与申请人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遇特殊情况可开展特别调查,进行家访或函访,也可通过地方政府部门、学校相关部门、相关企业或有关当事人调查以掌握实情。

3.认定评议:召开评议组会议,汇总意见,进行充分酝酿和评议,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困难程度排序并提出建议等级。评议组会议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4/5到会才能开会,会议必须由评议组组长(班主任)主持,班主任不能履职的,由学院认定工作组派老师参加并代行职责。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会议讨论内容不得泄露。

4.结果公示:评议组将评议结果向全班同学公示三天并听取意见,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向评议组提出复议申请,评议组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复议。复议结果应当向申请人当面答复。

5.确认上报:申请认定学生对评议等级和排序表明意见并签名确认;评议结果经评议组组长和副组长签字上报学院认定工作组。

6.沟通解释:班主任应与申请后未获认定的同学逐一沟通并说明原因。对其他有疑议的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

评议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第十六条

学院督查、审核、公示

1.学院在认定过程中建立督查制度,选派督查员,参与小班评议工作会议并检查小班在组织机构、规程及公开、公正、公平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2.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评议组报送的评议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申诉或投诉。认定工作组在收到异议材料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后予以答复。

/ 3

第十七条

学校审核

学院认定工作组将认定结果报学校和校区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和校区将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师生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认定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校区学生管理部门提请复议。学生管理部门在收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第十八条

建立档案

1、学院认定工作组根据校区学生管理部门审核结果建立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2、学校和校区学生管理部门汇总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建立全校或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范文] 第6篇

人们常说:母亲是一个家庭的半边天!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母亲是家庭的核心,没有幸福的母亲,就没有幸福的家庭,没有千万个幸福的家庭,就不会有社会的祥和与安定。帮助了一个贫困母亲,就是帮助了她的家庭,帮助了她的后代,也推动了贫困地区的发展。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妇女脱贫问题。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母亲是家庭的核心,没有幸福的母亲,就没有幸福的家庭,没有千万个幸福的家庭,就不会有社会的祥和与安定。帮助了一个贫困母亲,就是帮助了她的家庭,帮助了她的后代,也推动了贫困地区的发展。为此,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于1995年2月,联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报社共同发起了“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公益项目。

XXX,今年49岁,她的家在木冲村杨岭组,她已经卧床不起两个多月了。十九年前,她生了第一个孩子,因为家中贫困,她在生育期间营养不良,给自己烙下了病根。丈夫在很多年前的一次事故伤了手臂,没有劳动能力,家中两人一年的收入水平在一万元左右,基本可以维持正常的生计。八年前,她的第二个孩子降生了,一万元的收入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而言已经很难维持日常的生活了。XXX既要抚养老人,也要抚养两个小孩。

她虽然家里很贫困,可是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一点也不马虎。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得到很好的教育,她毅然反对了丈夫让孩子辍学的想法。为了给孩子赚足足够的医药费,她在不务农活的时候帮别人打打杂工,搬搬砖,修修房子。等孩子越来越大了,家中的农活实在是不能支撑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她一个中年妇女,即使再苦再累,也要让孩子读书,让他们受到更好地教育。在这十几年的辛苦劳作中,她的身体越来越差,得了很多病,比如腰间盘突出、颈椎病、坐骨神经痛等疾病。现在她虽然49岁,可是身体已经大不如同龄人了。生活的重担已经压弯了她的肩膀,吹白了她的双鬓。

然而在木冲村委会了解到她家的情况之后,一方面组织村里的村干在特殊的节日去她家送温暖,给她的小孩买书包、文具。另一方面积极的联系岳西县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希望能够帮助她解决就业问题。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也积极的配合村里的工作,也表示愿意资助这位坚强的母亲,并安排相应的岗位。在村部和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共同努力下,XXX女士凭借她勤劳的双手,支撑起她困难的家庭。

同时在这次“幸福工程”活动中,我们村积极的将她的情况上报给政府。她也幸运的成为了这次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的人选之一。她能够享受到每个月不低于1500元的救助金,有长期稳定的工作。这一项目解决了她的后顾之忧。也帮助她减轻家庭给她肩上的重担。每当XXX谈到此处,她的脸上总是会洋溢出幸福的笑容,有时也会留下感动的泪水,这时,我们知道:她脸上的笑容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安慰与支持!她感慨的说:是“幸福工程”救助金帮助我度过了难关,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还要把这个幸福的接力棒传下去,让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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