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申请书 新

2024-07-26

发票申请书 新(精选16篇)

发票申请书 新 第1篇

申 请 书

现申请领出单位的送货单,金额合计 壹拾万仟百 零 拾 零 元 零 角零分(小写:¥元)。同时申请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述单位须我司代送货,送货地点为:西安市。收取运费元。上述运费已包含在销售单价上。□上述单位不用我司送货。

凡第一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一般纳税人资格复印件。同时每次开票都必须提供销售确认书。上述资料交财务核对并留档。如提供的资料不全的,财务一律只开具专用普通发票。

发票开具后,申请人持送货单和发票交客户签收,同时负责把货款收回。

(注:凡没申请开票的,财务部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购货单位。如客户不需要发票的,所开具的发票留存财务部。)

申请人:财务:审核:审批:

日期:日期:日期:日期:

发票申请书 新 第2篇

调查报告(初次)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税号: 220103****,法定代表人: ***,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年*月*日、商业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销售收入*元,现有版面:最高限额万元、月用量*份,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未发生变更,实际主要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经销**、***。企业销售**商品货物、企业进项发票无海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没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行为,上销售额(*)元,税额(*)元,税负*,本销售额(*)元,税额(*)元,税负(*)元。

二、实地查验

1、上月未剩余专用发票份数*份,经实地查验,截止到上月末库存商品余额为*元,上月末库存商品余额*元+月购进商品金额*元--本月销售金额*元=*元,与实地查验相符。本期进项已验证,预计销售*台。

2、物流方面:运输的方式(铁路、公路)运输。该企业本(含本月)发生的运费金额(*)元、通过银行支付的金额(*)元,现金支付的金额(*)元。

3、资金流动方面:企业购货的资金来源;自筹,本(含本月)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货款金额*元,现金支付

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后续管理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文件精神,自2007年

5.申请人是否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6.其他方面。

行政许可窗口受理人员根据审查情况,当即作出以下处理: 1.受理:对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纳税人按照要求已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窗口向纳税人出具加盖主管国税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要求补正材料: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窗口向纳税人出具加盖主管国税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的《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

3.不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应当即时告知纳税人不受理及解决的途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出具加盖主管国税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实地核查

受理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申请后,县区级国税机关应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以本级国税机关名义完成核查工作。

实地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1.纳税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2.申请理由是否符合实际业务需要,即:是否确为销售总额较大,且单笔销售业务超过设定开票限额不便于拆分开票的情形;或是否为企业单台(件)设备销售超过设定开票限额且不可

(四)变更、终止实施许可

纳税人要求变更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向县区级国税机关许可窗口重新提出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申请。

主管国税机关发现被许可人不再具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规定条件,应终止该项许可。

对临时准予最高开票限额的行政许可,纳税人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持《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到县区级国税局办理临时变更发行。开票后,主管国税机关应及时督促纳税人到发行窗口恢复至原最高开票限额。

二、工作意见

1.主管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四个到位”,以最高开票限额管理为切入点,从而全面推动增值税管理的精细化。

2.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版面和月用量时,必须先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意见核准其版面和月用量。在调查时,应重点核实以下情况:

一是要核实企业有无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库房,有无完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措施;

二是要核实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与实现的销售收入是否匹

4.对有些特殊企业,只有单笔业务因涉及单台设备价值大或单次销售额大而进行临时升版处理的,升版后主管国税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开票后,主管国税机关应及时督促纳税人到发行窗口恢复至原最高开票限额。

5.对有税收异常点的企业要及时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时要严格审核企业的货物流、资金流情况,通过评估达到对纳税人的有效控管,通过增强税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来减少虚开隐患。

发票申请书 新 第3篇

现将纳税人代开发票 (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 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 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 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 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见附件) ;

(2) 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 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 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

3.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二) 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 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

(1) 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 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 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 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

二、各省税务机关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基础上, 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更为细化、更有明确指向和可操作的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办理流程公告, 切实将简化优化办税流程落到实处。

三、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所需资料, 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4〕1024号) 第二条第 (五) 项执行。

本公告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发票管理办法》解读 第4篇

一、新《发票管理办法》家强了对“真票加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真票加開”也是发票违法行为的主要形式。所谓“真票假开”系指开具的发票都是真票,但其中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却都是虚假的。“真票假开”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真票拥有方自己用真票填开虚假的经济内容;二是将真票卖给他人由他人填开虚假的经济内容。新的《发票管理办法》加强了对“真票假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而且是从“开票方”和“中间人”两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责任,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卖方市场”将起到更强的震慑作用。具体地讲,新《发票管理办法》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真票假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新设定了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新《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明确的第一和第三种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即“所开发票与经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和“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其推介开具发票,但发票的金额与实际业务有较大出入”,并在第三十七条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处罚标准达到50万元,是原《发票管理办法》设定处罚最高标准的10倍。这些规定实际上是针对“真票加开”的开票方和虚开发票违法行为的“中间人”所明确的惩罚规定。

新设定了非法代开发票违法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新《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非法代开发票”。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惩罚。”这是对非法代开发票中开票方的处罚规定。

新《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新增了对介绍他人转让发票等违法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惩罚标准达到50万元。这是对介绍他人转让发票的“中间人”的违法行为的惩罚规定。

二、新《发票管理办法》并不仅仅重点打击发票违法的“卖方市场”

新的《发票管理办法》加重了开票方的法律责任,高额罚款和违法行为公告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卖方市场”将起到更强的震慑作用。但并不等于是放松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买方市场”的监管。事实上,《发票管理办法》同样也加强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

在新《发票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有规定讲:如有个人或单位报销不正规的发票,该单位和个人有权不给报销,并且该“发票”不能作为实际报销凭证。这个规定有利于加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税收管理,第二十二条新增的虚开发票违法行为的第二种就是“索要发票者有意让开发票个人或单位开具发票,但发票与实际情况严重不合”:并新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最高处罚标准达到50万元。在第三十九条中新《办法》做出以下规定:若发票报销者明知单独印制、非法伪造、获取、变造或废止的发票而受让的,该行为将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罚款数额在1万到5万之间不等;个别情况严重的个例将受到数额5万到50万之间不等的处罚金额;如有触犯法律,将没收非法获得的收入。

对发票违法行为“买房市场”不仅仅在《发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相关的处罚条款,而且在相关的实体法中也明确了惩处的规定:违反规定的发票其金额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得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不得用于申请退税等等。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各地税务机关对房地产、建筑安装、药品经销、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商业销售、营业性医疗机构与教育、培训机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10年前10个月抽查发现违法受票企业32094户,查处非法发票308万余份。各地将这项工作与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账必查票,税务稽查查补入库税款1034亿元,减少国家税款的流失,严厉打击了发票违法行为的“买方市场”。

三、新《发票管理办法》为建立发票违法行为的防范监控机制奠定了法律依据。

新《发票管理办法》不仅仅加重了打击发票违法行为的“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力度,同时还对建立发票防控机制、方便发票核对和检查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开具单位或个人在税务机关领到的发票要清楚报告具体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检查或验收;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的个人或单位在安装了税控装置后,要根据规定开票,并按期报送所开的数据;对于开具发票的个人或单位在开发票的时候没有使用税控电子设备,要将情况向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原始数据。第三十五条还对未按上述规定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到税务机关备案软件程序说明资料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标准。

四、区分“善意”和“恶意”,有利于精准打击发票违法行为。

如有下列一种的情况将按照新《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一是把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进行借让、推荐别人转借;二是明知或本应知悉某个人或单位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印制、变造、伪造或知道这些行为后仍然开具、邮寄、受让、携带等。这条规定中的“明知”主要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取得证据证明行政违法行为人已经知道其所“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发票是当事人是故意的,前提是知道该做法是违法行为,而不是“善意”的。

五、简化发票领购程序,运用技术手段防范虚开。

新《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简化了申领发票的步骤,取消了发票领购环节的资格审核程序: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身份证明和发票专用章即可办理,明确税务机关应于5个工作日内核发发票领购簿。运用技术手段防范虚开发票。从正面引导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拒用假发票, 对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做了进一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并增加规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有效防范虚开发票行为。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对原办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完善弥补。

发票申请书 第5篇

由于挂账单位 报销结账需要,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元:其中餐费 元(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住宿费 元,会议费 元。

财务部确认:

销售代表确认: 日期:

发票申请书

由于挂账单位 报销结账需要,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元:其中餐费 元(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住宿费 元,会议费 元。

财务部确认:

发票申请书 第6篇

珠海市珠澳跨境工业区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是珠海市铂盛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2日,主要经营日用品及其他商业的批发、零售。注册地址位于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石花二巷14号2单元一楼东边,注册资金:6万元,法人代表:潘百浩。纳税人识别号码:***;纳税人编码:049900991759。

我公司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准确,能够做到积极申报纳税,没有欠税。我公司现使用的是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百位发票,现因经营业务的需要,申请领购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千元版30份,保证按规定开具保管,不损毁不丢失。请贵局审核我公司的情况,予以批准。

以上申请情况及所附资料真实,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珠海市铂盛日用品有限公司

发票申请书 第7篇

我公司XXX公司XXX事处,现因公司业务来往,原先向贵局申购的“XX省其他服务统一发票”已不能满足现在的经营需要,特向贵局再次申购“XX省其他服务统一发票”。用途作XX和XX等费用开票使用。现有我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申请单位:XX公司XX办事处负责人:XXX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X税务登记证号码:XXXXXXX另符有我公司提供申购“XXX省其他服务统一发票”所需的资料证件。

我公司保证在领取使用“云南省其他服务统一发票”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凡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罚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望贵局给予批准申购为谢。

致此

敬礼

申请人:**单位

发票申请书 新 第8篇

2013年3月1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进一步细化“国五条”。其中最大焦点当属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房价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新“国五条”出台后, 装修发票或将直接影响缴纳个税金额。据了解, 按二手房差额20%计征个税的原规定, 地板装修等费用、房贷利息等是可以减除的合理费用, 但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国税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市民购买商品应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 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如果商家拒不开具发票或者要求顾客缴纳税款, 就有隐瞒真实收入、少缴税款的主观倾向, 消费者可根据自己手中保留的证据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

发票犯罪的新特点及预防措施 第9篇

关键词:发票犯罪;特点;预防措施;市场

发票犯罪这一市场经济的“毒瘤”已存在多年,因其犯罪种类多样、情况复杂,要想将其根除存在很大的困难。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责任重大。结合多年以来的发票犯罪案例分析,发票犯罪逐渐呈现出手段信息化、专业化、组织网络化、规模扩大化以及与其他犯罪活动纠集化等新特点,为了进一步有效预防发票犯罪,要从根本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发票造假行为,加大处罚整治力度,还市场经济一片蓝天。

1 发票犯罪的新特点分析

1.1 发票犯罪手段信息化 互联网以及手机通讯等功能的完善给发票犯罪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发票犯罪团伙早已摆脱陈旧的街头蹲点、逐一兜售的犯罪模式,而是利用便利的手机通讯与互联网平台发布发票兜售信息,利用短信、QQ信息、网页信息等手段来开展发票犯罪,与其身后的发票造假团队形成统一的销售链条,这一切便利的条件都使得发票犯罪团伙更加猖獗,为所欲为。

1.2 发票犯罪趋向专业化 发票犯罪团伙通常会针对警方的打击行为做好防备,作案手段变得越发专业化。他们形成较为成熟的获利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络,在警方对外公布的已破获案件中,部分犯罪分子注册空壳公司,为的就是领取大量的发票,再利用税率之差在兜售发票的过程中一层层获得非法经济利益。

1.3 发票犯罪团伙网络化 网络化是现今发票犯罪的又一新特征,以前的发票犯罪普遍上都是单人作案,没有形成固定的犯罪模式和系统,在网络时代,犯罪团伙形成了从假发票制造、分销、运输、售卖、购买、虚开等一层又一层的网络组织,犯罪活动逐渐变得有组织性,近年来调查数据显示,在发票犯罪案件中,有组织性的发票犯罪案件占很大比重。这也是给打击发票犯罪带来阻碍的主要因素之一。

1.4 发票犯罪规模扩大化 近年来,发票犯罪规模在逐渐扩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2014年度全国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10.2万起,比2013年增加1.1万起,2015年上半年又达到2.5万起,造假发票涉及的行业也在扩大,餐饮服务业、建筑安装业以及商品零售等是重灾区,逐渐增多的发票犯罪案件和逐渐复杂的犯罪手段给税务、公安等部门打假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1.5 与其他犯罪活动纠集化 刑法中规定的发票犯罪罪名共有八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发票犯罪因其带来的损失多和产生的影响大广受社会各界关注,也是国家机关打击和法律规范的重点。但是,发票犯罪行为十分复杂,通常发票犯罪的背后都会牵扯到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印章伪造等牵连犯罪与职务犯罪。正因为发票犯罪给犯罪分子带来的极大利益,才会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金钱的诱惑,在利益面前屈服,走上犯罪的道路。

2 发票犯罪的防控措施列举

由以上介绍的发票犯罪特点来看,发票犯罪的预防和治理不是一件容易事,面对这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犯罪种类,我们必须从思想意识、法律法规、制度保障等各个方面着手,既要纵观全局,又不能放过任何一丝细节。法、税、警、刑等部门要强强联手,齐心协力打击发票犯罪行为,就此,本文提出如下几项发票犯罪的防控措施。

2.1 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以及打假部门必须密切关注发票造假动态,关注案发高频地区的情况,平时要注意对一些发票违法线索进行摸底、探测,为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鼓励广大百姓积极报案。要通过局部抓住根本,待时机成熟后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切不可打草惊蛇以免错过大部头犯罪团伙。公安机关要与地税部门相配合,强强联手建立一支培训有素的打假团队,对重点地区开展严厉整治,要“打出声响”“打出效果”,使其他有意向或是正在作案中的犯罪团伙闻风丧胆,起到震慑作用,有效减少发票违法犯罪行为。

2.2 加强发票集中印制和防伪 发票犯罪的很大一部分形式都是发票造假,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发票集中印制的管理,从根本上防止造假发票的产生和流出。市场需求旺盛的行业是造假发票的集中点,因此,警方和打假部门必须时刻关注市场动向,针对那些需求旺盛的重点行业要严把发票发放关,对货物销售发票进行统一的检查,包括企业自报、抽样校验、比对分析、重点评估最终移送稽查,加大发票防伪控制力度,全面保障发票安全。

2.3 加大力度管理发票的发售和开具及代开 对于发票的发售环节,各地的公安机关以及打假部门必须加大力度控制发票的发售、开具以及代开。从根本上消除兜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首先,在税务登记办理阶段必须结合工商行政部门严格把关注册登记的信息,确认发票申领人的身份是否合格。很多发票犯罪就是由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登记申请发票这一环节开始的。其次,不仅要关注申领人的身份信息是否核实,还要关注其经营的行业、项目以及规模是否合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票种及数量,在发售发票时,要对数量进行严格控制,对初次申领者和一年内存在违规记录的申领者要控制在1个月用量之内,发票使用状况良好的申领者可以略加放松,但最多发放量不可超过3个月用量。对定额发票的供应也要有所规定。

综上所述,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对现阶段发票犯罪的特点进行仔细的分析和总结,并针对这些特点进行对症下药,从思想意识和制度体系等方面着手,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发票犯罪行为,税务、公安以及其他打假部门要善于密切关注市场动向,深入开展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摧毁假发票制造、销售网络,扫除窝点,严厉打击、严格依法处罚购买和使用假发票行为,还市场经济一片蓝天。

参考文献:

[1]颜志华.县域纳税人发票违法犯罪的现状及防治对策[D].南昌大学,2010.

[2]孙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预防与治理[D].南京农业大学,2012.

[3]陈慧敏.虛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及其预防建议[D].南京大学,2015.

代开发票申请书 第10篇

我部于

日至

日在 举办“

”,租赁场地面积

平方,由

付款,总计金额伍仟元整(¥5000.00)。

特此证明

发票遗失申请书 第11篇

本人于上班前交工作服押金400元,收到交款收据,因自己不慎丢失收据,请求领导查证确实,退回我所交押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购领发票申请书 第12篇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现申请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做好专用发票的领购工作,我单位特指定 (身份证号: )和 (身份证号: ) 位同志为购票员。

我单位将建立健全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专用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的法律和法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发票领购申请书3篇发票领购申请书3篇

(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发票遗失申请书 第13篇

我公司于XXXX年X月X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特向贵局申请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金额XXXX元,我们就是要写个已抄税证明申请书,税额XXXX元,共XXXX份发票被客户不慎丢失,发票号码为XXXX。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购买发票申请书 第14篇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我公司(成都 有限公司,税号:)因业务需要,向贵局申请领购“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我公司保证领取发票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发票,按照要求正确开盘,及时缴纳税款,望贵局予以批准为谢。

申请人:

发票增量申请书 第15篇

因武汉XXXX项目部一直使用上海公司提供的发票做为结算票据,目前该项目最后一笔应结算的票据需要我公司提供材料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信息如下:

村料名称:3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数量:5030m2

单价:25.8元/ m2

金额:129774元。

XXXX项目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贸易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请财务部同志协助办理,发票请寄至公司。

申请人:

发票增量申请书 第16篇

尊敬的税务局领导:

我公司名称:XXXXX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公司,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为17%。

目前,因业务量增大,原本的专用发票份数已不 够用,现申请在原基础上再增加10份/每月,总数25份/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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