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的建议

2022-11-30

第一篇:治理商业贿赂的建议

治理商业贿赂的建议

关于加强治理商业贿赂的几点建议

治理商业贿赂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突出表现为“四性”。一是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商业贿赂行为主要是暗箱操作,具有明显的隐蔽性,致使商业贿赂案件较难被发现,一般需要知情人举报。同时,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复杂,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过于原则、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往往造成在实践中对某种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贿赂存在不同的认识,认定较难。

二是执法手段的缺陷性。作为查处商业贿赂行为主体之一的工商机关,《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他们的权力非常软弱,已不适应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的需要。如:没有查封、扣押等权力,致使执法中常常出现行为人转移物品、销毁证据、逃避制裁等问题;调查取证手段不够有力,往往造成行政执法机关对行为人拒不接受检查、不提供有关材料等行为束手无策。

三是案件处理的复杂性。一般情况下,商业贿赂行为当事人双方都是腐败行为的受益者,在藏匿和销毁证据、逃避调查方面往往形成攻守同盟,导致调查处理难度很大。同时,商业贿赂案件多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医疗卫生、金融等领域或部门,干预较多,案件查办阻力和执行难度较大。

四是办案人员的不适应性。当前,商业贿赂案件呈现出新的

形式和特点,而我们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能力与之还不完全适应。一些执法人员财务知识欠缺,查看账目不精,有时造成线索遗漏,发现不了交易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做不到有的放矢地开展调查取证。

建议:

一、明确概念界定,抓好源头治理。“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我们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存在的误区,面临的困难,归结起来主要是因为对商业贿赂行为缺乏一个明确的概念界定,致使商业贿赂和正常的商业行为难以区分。因此,对商业贿赂的概念进行明确界定,才是固本浚源、规范治理的当务之急。

二、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一方面,我们应该通过媒体把商业贿赂的危害、影响以及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政策、法规等进行广泛宣传,达到让有关人员警醒、让人民群众监督的目的。另一方面,应把治理商业贿赂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深化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灵活多样地进行针对性教育。

三、加强企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要求,由行业管理部门与经营业户签订《预防和惩治商业贿赂行为责任书》,明确界定经营者的经营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将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包括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及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企

业定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分别给予强制性监管和后延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密度,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四、建立商业贿赂案件联办协作机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等执纪执法部门主动负起查办职责范围内商业贿赂案件的职责,并建立案件沟通、联查机制,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集中突破大案要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打击商业贿赂的态势。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治建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只有抓住制度建设这一关键,及时研究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抓好落实,堵住漏洞、长效制约,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目前,应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建立健全机制制度,抓规范、抓监督、抓整改、抓查处,形成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用长效的监管来保证工作的效果。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深化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

六、完善现有法律规定。强化司法干预,加大打击力度。有

关部门有必要研究制定出台相应法律,对商业贿赂做出明确的司法解释和界定,明确治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这样既可避免当前某些地方多头管理、“一窝蜂”式的治理,又可以明确主体,开展专门治理,做到监督有目标,打击有力度,效果有保障。 以现有刑法为基础,借鉴世界各地的有益立法经验,以适当形式,扩大商业贿赂的犯罪主体、犯罪对象范围,扩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范围,增设剥夺、限制从业资格等规定。通过进一步整合、修改、完善有关规定,加快法治进程,以应对当前治理商业贿赂形势需要。

2008年6月13日

第二篇:治理商业贿赂论文:浅析商业贿赂的危害及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论文:浅析商业贿赂的危害及治理措施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商业贿赂破坏市场秩序和交易规则,侵害群众利益,诱发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毒化社会风气,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已成为影响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突出出问题。因此

,治理商业贿赂势在必行,对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显得尤其重要。笔者在本文就商业贿赂的危害及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措施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一、商业贿赂的危害好范文版权所有

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商业贿赂从根本上背离了市场经济对公平交易的要求,践踏了正常的市场规则和交易秩序,使诚实守信者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二是商业贿赂已成为滋生经济犯罪的温床,任由商业贿赂的“潜规则”形成气候,必将滋生出大批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损公肥私的官员和企业经营人员。三是商业贿赂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假冒伪劣产品打开了方便之门,最终损害群众利益。四是商业贿赂造成价格偏高,使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同时也会导致国家和地方税收的大量流失。五是商业贿赂严重破坏国家廉政制度建设,也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

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教育,营造氛围。一要加强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思想上、观念上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二要加强以“八荣八辱”为主要内容的荣辱观教育,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各类市场行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树立以廉洁为荣、搞商业贿赂为耻的道德风尚。四要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进行舆论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项主要工作,形成整体推进的态势,又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突出“六个重点领域”和“两类重点人员”。“六个重点领域”是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两类重点人员”是指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人员。通过突出重点,找准切入点,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形成治理工作的强劲态势。好范文版权所有

(三)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公安、审计和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尤其要注重查处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多沟通、多交流、多通报情况,畅通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要尽快建立健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如: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等机制,使之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大合力。

(四)建章立制,注重预防。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金融、投资体系等改革,健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制度,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要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权力行使机制,规范施政行为,防止和纠正利用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的行为;要督促各行各业加快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要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深入开展“诚信行业”、“诚信企业”评比活动。在企业中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治理商业贿赂论文:浅析商业贿赂的危害及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第三篇:治理商业贿赂的思考

align=center>治理商业贿赂的思考align=center>宿雪岗

商业贿赂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伴随着法规不够健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盛行于不够成熟的市场经济时期。在当今世界各国,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主要的贿赂形式,普遍存在于商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为各国执政党和政府通过立法加以限制和禁止。商业贿赂具有明显的违法犯罪主体,是建立在党政机关、政府官员、干部考察考核、职务晋升任命、权力运行监督、项目设立审批发放、资质资格审批发放、资产资金审核、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专项权特许权核准、资产项目估价评估、公检法案件调查审理、监狱羁押看管、商品和原材料销售基础上,独享和分享权力人员与需求者之间达成的权钱交易和利益转让行为。商业贿赂以权钱交易、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坑害国家、破坏公平竞争为显著特点。我们不但要深刻认识到它存在的广泛性,更重看到它的危害性、隐蔽性和多样性。在当今经济社会中,商业贿赂就象扩散的毒瘤,把魔爪伸向整个经济社会的每一个领域、组织、系统、肢体,如果不能认真的检查和监督就不易发现,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和清理,就会长期的顽固的存在,就会破坏经济秩序,腐蚀政府官员,危害公平竞争,扰乱社会安定,牵涉领导精力,影响和谐团结。商业贿赂最显著的特点是它的隐蔽性,因为商业贿赂将为双方带来非法的利益,所以贿赂双方做事都十分诡秘,口头达成协议,订立攻守同盟,交易场地特殊,排斥他人参与,回避同事监督,甚至不经财务不记账,人为设障无法取证。近年来,商业贿赂呈现出多样性,不再是过去的回扣,相继出现了赠送干股分红利、空设岗位领工资、空设头衔拿薪金、超低价买商品、超高价卖商品、资产低价转让、贵重物品转借、贵重物品赠与、代交费代付账、无偿或低价转让使用权、约定离职给付馈赠、转移施舍家属子女情人等违法违纪行为,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仗,对策变化速度之快,令党和政府纪检机关所震惊。商业贿赂的盛行已经严重危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经济社会发展。试想一下,这几年,有哪一件高官腐败案和官员倒台案,能够摆脱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的魔爪。当前最有代表性的权钱交易案件,要首推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他从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开始,滥用职权,危害社保基金安全,为不法企业主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权谋私,帮助亲属在经营活动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等等。陈良宇所犯错误罪行,都与商业贿赂行为密不可分。我们可以设想,如果陈良宇不能从中得到非法利益,他就不可能铤而走险地去犯罪,而他每一次非法利益的取得,都是一次商业贿赂的权钱交易。可见,商业贿赂是多么发人深省和深恶痛绝。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首先要得到法律法规的确认,得到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理解,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依靠各级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依靠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依靠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依靠人民群众的热情参与,依靠新闻媒体的大力配合,依靠和形成整个社会的打击和追杀局面。概括的说就是要努力实现“四个得到,六个依靠”。由此可见,治理商业贿赂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因为治理商业贿赂不同于打击刑事犯罪、惩治经济犯罪和消灭民事犯罪,能够唤起人民群众的义愤和广泛参与,形成巨大的投诉举报之势,取得短时间征集众多线索的成绩。商业贿赂往往对双方都是有利可图的,参与成员之间的相互包容,知情人的相互包庇,案件结果及危害性的隐蔽特征,为征集治理商业贿赂线索加大了难度。治理商业贿赂的线索,往往来自知情人的被迫检举,来自贿赂人的不满情绪发作,来自受贿人的伙伴被抓被审被判,所以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一些商业贿赂参与者,就是基于这一点认识,才存有较多的侥幸心理,才敢于胆大妄为的去对抗法律法规,践踏法律的尊严,最后落得个锒铛入狱后悔莫及。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面对商业贿赂的隐蔽性和多样性,必须从完善法律法规的高度出发,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章法。尤其是要进一步明确实施贿赂的主体资格,不能继续以往的做法,单纯强调政府官员、企业法人、董事长、董事成员、监事成员等等,要把眼睛和视线扩大到相关人员,包括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亲属朋友、经纪人、代理人、委托人等等,以至于从行贿主体转移至受贿主体上来,凡是对受贿主体行贿的都要提供法律依据,能够依法从重从快地处理各种商业贿赂行为。对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确认,也要从调查各种社会现象入手,力争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禁止一切利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本着宁可错抓误审,也不可放任违法的思想,不断追求法律法规的完善性,尽可能用准确的法律法规条文,明确其所有商业贿赂行为,使商业贿赂参与者言行毕露,违法犯罪有法可依,让有欲望参与者闻风丧胆,让心存不轨者不敢侥幸雷池。治理商业贿赂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治理商业贿赂必须依托良好的社会氛围,其中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尤其重要。对于政府官员和企业法人的政绩评价,不能单纯看他的经济效益,还要看他的综合社会效益,要形成一整套完备的考核方法,重点是审查他们在效益产生过程中,有没有违法乱纪的言行,有没有行贿受贿的举动,有没有侵害国家利益,多贪多占,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坑害国家,破坏公平竞争的问题。要教育广大的干部和企业员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评审观,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政府官员及企业领导人的质询和评议,形成公开、公正、公平、全面的政绩考评机制。让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人对自己的政绩观有一个新的评判标准,对自己的言行有一个公正的估价,从而形成自觉的行为约束和限制。治理商业贿赂要高兴反不正当竞争的旗帜。商业贿赂盛行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企业法人不乐于或不敢于参与公平竞争,用感情、资金、财产、女色的付出取代竞争条件,获得竞争取胜的权利,从而得到想取得的经济利益。只要我们的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真正把企业作为竞争的主体,让企业在竞争中得到加强和完善,让企业自主的参与竞争而脱颖而出,获取企业应当得到的利益,经济社会的竞争市场就能得到净化,企业法人的理智才可能战胜盲从,他们的商业贿赂行为才能大大减少,治理商业贿赂才不是一句空话,党和政府的廉政建设形势才有可能大为改观。所以,从这一认识出发,党和国家要高兴反不正当竞争的旗帜,切实把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建立有效的运行监督机制,以保证市场竞争的公正、公平、公开、合法。治理商业贿赂要大力削减人为权力和审批事项。如果我们能够认真分析商业贿赂的原因和跟踪商业贿赂发生的全过程,就不难发现只有人和权再作怪。如果我们的党和政府,能够从这一点认识出发,大力削减人为权力和审批事项,借助于现有的条件,广泛应用高科技取代人力办公,利用计算机网络化办公,取代传统的人员岗位职守,更大范围的应用网络公开,电子化办公,人性无接触式事项审批,发挥电子市场运作的主渠道作用,一切需要审核和许可的事项和项目,按照公开条件,择优审核,公开招标,公正竞标的方法去办理,着眼于根除

产生商业贿赂的媒介,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审批事项,那么,商业贿赂就可以大幅度的减少,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化的权力与事项审批局面就可能早日实现。治理商业贿赂要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要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大力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法律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交易活动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官员、企业、个人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管理、诚信守法、违法提醒、违法警示等制度。要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商业贿赂。要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尽可能减少特权,规范行政行审批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全面推行公开采购和网络报价制度,建立公开采购的平台,健全投资监管体系和运行审计监管制度。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减少垄断,防止地方保护,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企业自律,推动企业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我们深信,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不懈努力,有公检法司的重拳出击,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定能够取得较大进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会得到不同程度和不断的解决纠正,企业作为市场竞争运行的主体,会越来越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不平等竞争只是暂时的,公平和公正竞争才是永远的

第四篇:治理商业贿赂的心得体会

2007年4月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商业贿赂逐渐成为一部分人营利谋私的手段,其存在和蔓延不仅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而且污染了社会环境,成为毒化社会风气的一大毒瘤。因此,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仅是净化社会风气的迫切要求,而且是一项民心所向的重要举措。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育人摇篮的教育战线,极易成为腐败思想苗头萌发的源头,我们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为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我们必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努力构筑防腐拒腐的思想防线,全面推进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否则,会滋生一系列的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一是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剥削了人人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以致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丑陋现象。二是破环了资源的合理分配。如以各种名义大量采购各种物资,未能较好地优化各种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三是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师生的身心健康。如因受收回扣影响学

1校食堂的开餐质量,为不法经营者大开方便之门,严重威胁师生的饮食安全。四是损坏教育形象,危及教育的社会信用体系。如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少数领导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损公肥私,败坏社会风气,腐蚀了干部队伍,一方面破坏了教育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贬低了教育的社会价值。五是污染了祖国下一代的成长环境。学校是培养人才的主阵地,商业贿赂风气一旦形成,不但教育的诚信遭到践踏,而且对下一代造成不可磨灭的思想毒害,素质教育也无法得到真正的实施。

因此,在教育系统广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不再是简单的响应政策的要求,而是教育本质的需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只有从教育的源头上杜绝商业贿赂思想的滋生,才能从真正意义上防止商业贿赂风气的无休止蔓延。

那么,如何才能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用胡锦涛总书记的话来说就是要“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有效预防腐败,既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又要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我认为主要从思想教育和健全制度两方面着手,做到惩治与预防相结合,监督和管理相结合,边治理边整顿,

竭尽全力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大力开展教职工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反腐倡廉意识。一是继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读本》,树立廉洁典范。继续坚持“师德教育月”活动的做法,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抓好形势和政策教育,增强干部队伍反腐必胜的信心。

二、加强管理,坚持教育监督并重方针。为了把腐败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要本着“管好职工、爱护职工、预防为主、加大治理”的原则,对干部职工实行互相监督、教育引导的全方位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增强反腐败倡廉意识,打牢思想基础。

三、加强制度建设,防范腐败问题发生。为了提高教育管理水平,防范腐败问题发生,一是成立党群领导小组,通过联席会议对于大额支出由党群小组集体审批决定,杜绝一人说了算。二是建立大额支出分级把关、逐级审查制度。各校批量物资的采购,属政府采购的,要按区财政局有关政府集中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预算资金超过3万元以上的,按街道办的有关规定实行公

开招标。同时,学校超过5000元的大额开支,要经上级审批后才开支。三是严格财务开支管理。实行“一个单位、一个法码、一盘帐”的管理办法,从根本上杜绝经费开支的“一支笔”行为。四是健全教材征订、招生录取工作、食堂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堵塞漏洞,铲除一切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五是通过定期不间断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形成自我约束、互相监督指正的习惯,树立廉洁从教、依法治教、诚实守信的风尚。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为做好“树人”的工作,我们将按上级主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努力推进我教育系统廉政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教育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篇:商业贿赂的特征及治理对策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及特征

在当今世界各国,商业贿赂行为普遍存在,已成为最主要的一种贿赂形式,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大量揭露出来的政治丑闻都与商业贿赂有关,如美国洛克希德公司向日本前首相田中受贿,导致日本对田中提起刑事指控,而且牵连了三名国会议员,震动了日、美朝野内外,在拉美与

东南亚经济发展中国家,商业贿赂现象也比较严重。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竞争日渐激烈。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拜金主义和“官本位”,“权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和管理法规的滞后等原因,曾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好范文版权所有

4.商业贿赂滋生腐败和诱发经济犯罪。在商业贿赂成为“潜规则”后,经营者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不惜以重金腐蚀、收买商业活动相关单位人员(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已查处的高官腐败案件证明,腐败通常与商业贿赂相联系,如美国洛克希德公司向日本前首相田中贿赂案,田中内阁因此垮台。在我国已查处的高级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如成克杰受贿案)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如厦门远华走私案)中,绝大多数都涉及到商业贿赂。因此,商业贿赂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已经成为经济领域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

5.商业贿赂损害国内投资环境,降低国外投资的吸引力。随着近来曝光的“朗讯风波”、德普“回扣门”事件,国际舆论对我国投资软环境的不利评论将直接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国际形象也受到一定的冲击,商业贿赂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利用外资发展经济。

作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商业贿赂在人民银行系统主要涉及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服务类、项目招标、车辆保险、业务交往等活动中。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单位或个人收受经营者以现金、实物回扣方式的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以软回扣方式的高消费招待、酒巴包厢享乐、提供出国机会及风景旅游观光;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大哥大、装修住房等。

三、强化商业贿赂治理的对策

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一颗毒瘤,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和清除,将会造成经济秩序的严重混乱,导致市场腐败盛行、经济增长乏力,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必须下大力气依法进行治理整顿好范文版权所有,坚决刹住这股歪风。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和部署。作为人民银行系统,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惩治力度,需要群策群力。笔者根据当前国内加大惩治商业贿赂的形势,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快对商业贿赂的立法进程。针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国内商业贿赂形势,建议立法机关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定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加大商业贿赂的经济处罚的额度,以增加商业贿赂的违法成本,进而从经济上阻断商业贿赂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诚信财会制度,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没有完善的信用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可能真正建立和发展起来。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征信管理法律制度,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重构我国会计监管体制,加大对公司、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防止因商业贿赂做假账行为。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和减少商业活动中的现金交易,健全征信管理体系,加大反洗钱力度,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促使市场经济主体完善自律控制机制。

(三)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全面推行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制度。

(四)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系统内部监督机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一项,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当前在人民银行系统反映强烈的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服务类、项目招标、车辆保险、业务交往等活动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商业贿赂问题,充分发挥人民银行自上而下的巡察工作制度,加强信访和举报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内审的检查作用,在查处商业贿赂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纪检监察、内审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信息通报反馈机制、案件协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的标准及责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违纪违法行为的合力。一是要发挥纪检监察惩处职能。对查处接受商业贿赂的人民银行系统工作人员要给予党纪、行政纪律处分或者经济处罚,对触犯刑法的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立案侦查。二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结合当前治理商业贿赂的形势加大纪检监察执法力度,检查人民银行系统干部职工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方针政策、决定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人民银行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三)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作用,加大内审审计力度。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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