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应急预案范文

2022-06-12

第一篇:乡镇应急预案范文

乡镇防汛应急预案

观阁镇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洪涝灾害的防御工作,实现防汛工作提出的确保渠江沿岸各村和主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工作目标,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和《广安市广安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现代化水平。

1.4.2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工作按照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洪工作。有关行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抗洪工作。

2.1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御洪水工作,下设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武装部。

2.1.1镇防指组织机构。观阁镇防指由党委书记任指挥, 由副书记、副镇长、镇武装部部长、镇派出所副所长、镇安办主任任副指挥。

总 指 挥: 赵云华 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黄有林 镇党委副书记

刘中山 镇武装部部长 蒋 干 镇纪委书记 曾传云 副镇长 任建国 副镇长

王玲波 镇派出所所长 镇防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党政办,办公室主任涂信香兼任,联系电话:0826-2862001. 2.1.2镇防指防汛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省、市防指和广安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指令,组织制订全镇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灾情、工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镇防指下设六大组及防汛办公室。

镇防汛总指挥、镇政府党委书记负责防汛全面工作;

镇防汛副总指挥、镇政府副镇长(村建、安监)负责城区防汛工作,兼管运输保卫组、通讯联络组;

镇防汛副总指挥、镇政府副镇长(农、林)负责农村防汛工作,兼管后勤保障组、生产救灾组;

镇防汛副总指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抢险救灾队伍组织落实工作,兼管抢险救灾组;

镇防汛副总指挥、派出所所长负责防汛日常工作,兼管宣传综合组、汛情技术组。 六大组分工职责是:

1、运输保卫组。(1)成员单位有镇人武部、派出所等部门。(2)职责是按防汛指挥部领导要求抽调一定数量的防洪抢险车辆,运送抢险人员、物资和撤离群众;保证公路畅通无阻;维护好交通秩序和受灾地区社会治安,保护重要部门和基础设施安全。

2、物资供应组。(1)成员单位武装部和民政所。(2)职责是优先安排和储备好抗洪抢险物资,保证物料供应,以备镇防指及时调用。

3、抗洪抢险组。(1)成员单位有武装部、村建所、派出所等部门。(2)职责是为镇防指组建一支抗洪抢险机动队伍,同时要组织好自身抢险队伍,所有抢险人员要自备工具。

4、生产救灾组。(1)成员单位有武装部、村建、民政、卫生等部门。(2)职责是负责调查、统计、上报灾情;组织受灾恢复生产和搞好救济工作,搞好医疗救护和治疗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5、后勤保障组。(1)成员单位有镇财政所、民政所、供电所。(2)职责是:及时安排和下拨防汛抢险物资和资金;保证受灾地区的粮食和其它食品的供应;保证受灾地区正常供电,及时搞好抢险用电线路的架设,准备好抢险用电设备。

6、宣传综合组。(1)成员单位有观阁镇宣传文化中心、广播站等部门。(2)职责是搞好防汛宣传、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通过宣传教育,鼓舞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来。

2.1.3镇防办职责。承办镇防指的日常工作,贯彻区防指决定,按照要求组织全镇防汛工作,指导、督促全镇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指导、检查、督促防山洪灾害预案,负责特大防汛经费的申请与计划及使用监督,负责防汛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镇防汛指挥系统建设与管理等。

2.2沿河各村委成立抗洪指挥中心

沿河各村委会必须设立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村级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应急分队由本村委会抽调各生产队精干劳动力组成。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警级别及发布 3.1.1依据洪水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3.1.2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根据洪水灾害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1.3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以各级政府的名义,通过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和警报盲区,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预防预警信息

3.2.1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河流发生洪水时,积极联系区水文部门,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钟内报镇政府,为镇人民政府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2.2洪水灾情信息。(1)洪水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水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水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3)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水灾情。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预防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建设。(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码头、村级公路等各类基础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地方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排水通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沿河各村防洪应急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码头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村分别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按标准储备抢险物料,以应急需。(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渠江河边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3.2洪水预警。(1)当河流即将出现洪水时,沿渠江各村要做好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情况和洪水走势,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预报最新水情,为预警提供基本依据。(2)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3.3渍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的村民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4.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并与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相对应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4.1.2进入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洪水灾害发生后,由镇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水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指挥机构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水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6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5.应急响应

5.1.1响应行动。(1)由镇防指总指挥立即主持会商会,由防指成员参加。视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向区防指提出应急建议,发布相应信息,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区政府。镇防指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最快时间内派人到一线观察水情。镇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镇防指办公室为受灾地区紧急调拨防汛抢险物资。民政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镇中心卫生院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专业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2)镇防汛指挥成员单位、沿渠江各村及有关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启动应级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指挥机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抢险工作;启动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查危险地段,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将抗洪抢险工作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相关的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 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6.1河流洪水。(1) 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镇防汛指挥机构应按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抗洪人员和群众防汛队伍巡查水流水位,严密布防。 (2) 当河流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镇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根据河流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洪预案积极应对。(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6.2渍涝灾害。(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防汛指挥部门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2)在河流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7.信息报送和处理

7.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洪信息由镇政府统一核准,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7.2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7.3 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镇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7.4凡经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7.5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洪水、险情、灾情时,立即报告区防办。 8.指挥和调度 8.1出现洪水灾害后,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8.2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8.3发生重大洪水灾害后,区级防汛指挥机构若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9抢险救灾

9.1出现洪水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9.2事发地的村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9.3镇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镇的资源和力量,组织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9.4处置洪水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0.1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10.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10.3出现洪水灾害后,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10.4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10.5对转移的群众,由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10.6出现洪水灾害后,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镇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1.1出现洪水灾害后,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11.2必要时可通过镇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12信息发布

12.1防汛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12.2汛情、防汛动态等,由镇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水灾情的,由观阁镇人民政府审核发布。

13应急结束 13.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防汛指挥机构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13.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13.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受灾各村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14.宣传、培训和演习

14.1公众信息交流。(1)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向社会发布。(2)当主要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按照管理权限,由镇人民政府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救灾工作。(3)防汛指挥部加大《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宣传力度,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发布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内容。公布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让公众了解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减灾常识。

14.2培训。(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14.3演习。(1)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2)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14.4善后工作

发生洪水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5.救灾

15.1民政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15.2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15.3人民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16.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17灾后重建

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18防汛工作评价

每年防汛部门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1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观阁镇人民政府 2011-7-5

第二篇:乡镇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处置地震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与应急指挥能力,保障地震应急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咸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彬县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我镇处置地震灾害应急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立即响应,快速启动的原则。镇内地震灾害性地震发生后,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2)统一领导,协同行动的原则。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是处置全镇一般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各村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3)依靠军民,运用科技的原则。地震应急要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坚持科学决策,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依靠和发挥民兵应急分队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镇内发生地震灾害后,由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1.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镇长

副总指挥:各副镇长、镇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镇地震应急分队、各村民兵应急分队,各单位驻镇派出机构。

2.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镇域内发生地震灾害的援救;

(3)、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

(4)、向县、市政府提出跨镇紧急应急请求;

(5)、向上级地震应急委员会请求救灾援助,并接受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6)、请求县地震台派出现场工作组给予救灾指导;

(7)、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3.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主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主管科、教、文、卫的副职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等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汇集、 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2)、拟定抗震救灾方案;(3)、传达贯彻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实各村和驻镇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4)、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5)、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6)、拟定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各村抗震救灾宣传,配合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信息发布;(7)、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8)、承担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抢险救灾组:

组长:镇武装部部长

成员:民兵

工作职责:配合县地震应急指挥部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埋人员及国家重要财产、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涵、水利、电力、供水等设施;配合运输救急物资、药品;帮助灾区恢复生产、生活;负责镇区灾民的疏散,灾民吃、穿、住的安置工作;

通讯保障组:

组长: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电信驻镇机构、邮政驻镇机构、移动、联通公司驻镇机构。

工作职责:保障镇政府、指挥部与各工作组及救灾现场之间的通讯联系;负责地震灾难后通讯线路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灾区和外界的通讯联络。

交通运输组:

由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组成。

工作职责:协调车辆,保障指挥部应急用车;协调维持交通秩序;组织人员及时运送伤员、物资等任务。

医疗卫生组:

组长:镇医院负责人

成员单位:各村防疫站、各药材门市。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伤员的运送;及时防止和控制病疫的蔓延;负责分配协调应急救助药品等;做好对灾民的卫生防疫。

救援物资分配组:

组长:镇长

成员单位: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供销社,财政所,民政部门。

工作职责:保障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分配;积极配合民政搞好救灾物资、资金接收、转运和分配工作;负责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治安保卫组:

组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各村治安联防队,民兵。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应急期的社会治安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本镇灾后的治安保卫;负责灾后救灾指挥部及要害部门的治安保卫;监视火灾,抢救受灾人员,确保震区社会秩序稳定。

宣传组:

组长:镇党委宣传干事

成员单位: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村文书、各学校宣传员。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普及地震、防震知识;配合县级部门宣传报导抗震救灾工作;及时上报震情、灾情,及时传达报导抗震救灾信息。

(二)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指挥协调震区治安保卫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指挥抢险救灾组和现场抢险救灾队伍紧急抢救被压埋人员;2.指挥协调医疗卫生组和卫生部门紧急抢救、转运伤员;3.指挥协调抢险救灾组和民政部门迅速安置灾民生活、发放救灾款物;4.指挥人员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除火灾。5.协调指挥通讯保障组、抢险救灾组迅速解决临时通讯、供水、供电问题;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震情监视和震灾损失评估工作;7.指挥协调交通运输组迅速抢修重要交通设施,恢复运输;8.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9.向上级反映震情、灾情处置情况,并负责落实上级的决定,处置现场其他事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地震预警和预防的内容:

根据县地震部门和陕西省地震预警预防总体安排,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的破坏性地震趋势给群众提供预警信息,并做好预防准备。

(二)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和县地震局密切联系,根据县地震部门的监测情况,向各村村民委员会传达地震信息,做到快速传达、快速反映。

四、应急响应

(一)地震灾害事件级别划分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的地震。发生在镇内5.5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镇内5.0- 5.5级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5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0.5亿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镇内4.5-5.0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0.5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镇内4.0-4.5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二)地震应急响应和预案启动

只要发生地震灾害,镇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地震应急预案,镇应急指挥部着手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具体应急工作。

发生地震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和地震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并派现场工作队协助救援。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地震灾害信息和处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各级的灾情报送和处理,震情灾情公告。

震情速报:镇内发生地震后,镇地震办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震情向上一级地震检测部门报告,请求上级部门对地震进行精确测定和余震预测,同时及时将监测意见报县应急指挥部。

灾情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震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其工作程序如下:立即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村了解情况,并在50分钟(夜间可延长至100分钟)内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地震办。要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四)通信

地震应急指挥部的通信方式:镇电信所开通地震应急通信线路。

地震现场的应急通信方式: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移动电话、卫星地面站等设备赶赴灾害现场,架设通信线路,保证需要灾害现场与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实时联络。通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入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五)指挥与协调

地震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汇报情况。镇应急指挥部根据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启动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地震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应急措施。

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紧急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部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并组织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救援;派出由指挥领导带领的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与灾区村共同设立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调派镇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为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紧急支援行动提供保障条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向镇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地震部门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六)紧急处置

在地震灾害现场,建立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地震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地震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工作的安排。

(七)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组织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上级派出所的地震灾害救援队的救援行动。

镇人武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镇卫生医疗组负责抢救伤员。交通运输组及时对被破坏的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一是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二是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进行警犬搜索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三是救援行动:采用起重、支援、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四是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

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八)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索与营救行动时,对拟进入的震损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进入;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对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破拆。

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

监视余震危险,视情况发出警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余震征兆,立即向震损建筑物中的救援人员发出撤离警告。

监视救援现场及相邻区域的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监视救援现场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九)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区村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会同县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十)次生灾害防御

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要配合县水利局、建设局、安监局、卫生局、环保局对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十一)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镇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镇地震灾害应急各个小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多方面人员开展救助;镇政府协调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并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的捐助活动。

(十二)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地震灾害发生以后要配合县地震办对地震烈度进行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

(十三)信息发布

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由镇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委宣传部开展,县地震办负责提供地震预报和震情灾情信息。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散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十四)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镇应急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震区所在村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当伤亡人员较多时,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在地震应急过程中依法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应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地震应急结束后,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尽快进行地震造成的污染物收集和现场清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有关村要及时制定震后的恢复重建计划并迅即开展恢复重建建工作。

(二)社会救助

镇政府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根据地震灾害影响程度,组织本辖区内救灾捐助活动,必要时,积极争取镇外的救灾捐赠。

(三)保险

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灾害发生后要积极协调配合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进行给付的各项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灾区保险工作的监管。

(四)调查和总结

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县地震办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并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应急委员会。

根据应急职责,组织实施地震应急的小组和有关单位,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的12天内,向镇政府提交地震应急处置情况的书面总结汇报。报告内容包括:地震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处置情况、善后处置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等,镇政府将情况汇总后,向县地震办提出书面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完善的通信网络,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密切联系,通讯保障组要对镇内的通讯设施做好维护,灾难发生时要及时抢修并做好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镇交通运输组、城建部门协调公路、运输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队,储存工程抢险必备装备。应急救援队名单及装备的性能、数量和存放位置等数据每年新一次,更新数据报县地震办。

2.应急队伍保障

镇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由民兵,各行业紧急救援队伍,各村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

工程抢险队伍:民兵,危险化学品救援、辐射防护等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队伍:镇医院及各村卫生防疫队伍;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地震部门、建设部门的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3.交通运输保障

镇政府协调配合县公路、运输部门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形成快速、顺畅、相互协调支持的应急运输系统。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运输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应急人员、伤员、物资和装备。

4.电力保障

镇政府配合协调电力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受灾时的电力供应。

5.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镇地震灾害应急小组组织人员对被破化的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的功能。

6.医疗卫生保障

镇医疗卫生组组织医疗力量对伤员进行及时抢救,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做好灾区的饮水水源、食品等卫生监督工作。配合县食品药品食品监管局对灾区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群众提供精神、心理卫生的帮助。

7.治安保障

派出所,治安联防小组要加强对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物资保障

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配合县计划局开展应急物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协调包括医药、油料、钢材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分配。负责配合县民政局做好物资准备和接受的国际社会、国内非灾地区提供的救援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县经贸局做好灾民方便食品、纯净水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和调运。配合县粮食局做好灾民救济粮食的储备和调配。

9.经费保障

镇政府协调配合县财政局对救灾应急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拨付、调配,并保证救济款的发放。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村要利用多种形式,以“积极、谨慎、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村民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知识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知识,提高村民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各驻镇单位、商户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四)监督检查

由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会同县地震办及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及时组织总结地震应急实践经验与教训。

七、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当镇内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收集震情与社情,密震情发展,上报县地震应急委员会和地震部门。镇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应对镇外强震波及

邻乡(镇)发生地震造成我镇境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时,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了解震情动态并向县指挥部报告。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维护社会安定;同时做好地震应急援救队伍和物资的准备,根据县指挥部指令随时支援灾区。当预测余震可能扩大时,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准备。

八、附则

(一)镇地震应急指挥部应将此预案报政府办和县地震办备案。

为了使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不断完善,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经镇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

本预案由镇政府和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三篇:乡镇防汛应急预案

自xxx年6月1日零时起进入汛期,为更好地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地顺利进行,确保安全渡过汛期,我村认真落实“四包七落实”措施,做到思想认识,组织检查严密,职责任务明确,防抢措施落实“四个到位”。 严抓“四包、七落实”,即:县干部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落实避险讯号、避险地点、转移路线、抢险队伍、转移人员、防汛避险棚、值班报警人员,力争不垮坝、不倒闸、不决堤、无伤亡,把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防汛工作,汛期我村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全村总体抢险避险工作由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各生产队长具体负责协调责任区内的防汛抢险避险工作。

村委会每天由主要领导书记兼主任xxx同志带班,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村成立防汛抢险队,村护林员男年龄低于60周岁、女年龄低于55周岁者为防汛抢险队员。抢险队员必须严格服从村委会领导指挥按时参加村委会组织的训练,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遇险不慌,处理得当。

具体险户抢险避险工作预案如下:

第一生产队:xxx,避险组织者队长xxx,避险地点杨保臣家;xxx,避险组织者党员xxx,避险地点xxx家。

第二生产队:xxx,避险组织者队长xxx,避险地点赵玉良家;xxx,避险组织者党员xxx,避险地点xxx家。

第三生产队:xxx,避险组织者队长xxx,避险地点王振奎家;xxx,避险组织者党员xxx,避险地点xxx家;xxx,避险组织者党员xxx,避险地点xxx家。

第四生产队:xxx,避险组织者队长xxx林,避险地点自家门前防汛棚。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做好迎汛度夏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地区及险户的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和预案。此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到人与水的和谐,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全村汛期不死人,安全度汛。

第四篇:乡镇防汛应急预案

1定义

防汛应急预案是防御江河洪水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冰凌洪水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也叫防御洪水方案。防汛应急预案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的非工程措施。

1.2编

制目的、依据

羊安镇防汛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为我镇提供安全保障。

原则是:按照防汛抗洪工作“全面部署,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要求,全面贯彻“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抗洪方针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动员全镇人民和社会力量防御洪(涝)灾害。

1.3编制依据

羊安镇防汛应急预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我镇自然地理特征、防洪工程现状,并参照《邛崃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以及由洪水等引起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章 概 况

2.1 羊安概况

2.1.1 地理位置、空间范围及人口

羊安镇地处邛崃市东大门、南北长7公里,东西宽约6.5公里,北与大邑韩场毗邻,西与高埂相领,南与牟礼相邻,东与新津安西镇和方兴镇相连,新邛公路是连接周围地区的主要交通。全镇辖9个行政村、4个社区,195个村民小组,幅员面积46.5平方公里。全镇总人口41043人,其中城镇居民3784人,农村人口37259人,城镇常住人口9800余人。

2.1.2 自然条件

本地地势平缓,海拔最高478米,最低460米,由西北向东南平缓下降。

斜江河源于大邑县,由镇区西南穿境而过,全场152公里,斜江河百年一遇流量2189立方米/秒,最高洪水位531.00米;镇域内农用水源靠自然灌溉、沉井和机井灌溉,主要有接斜江河的黄沙堰、毛堰、雷堰、汤堰、三轮堰的

一、

二、三支渠,另外接石头河的羊头堰,灌沟渠遍及全镇。

2.1.3 企业情况。全镇现有企业厂矿70余家,大型企业有:高宇磷肥厂、川龙公司、高宇化肥厂、高宇水泥生产车间、四能稀土厂、陶瓷熔块厂等。

全镇现有35kv变电站和110kv变电站各一座。

2.2洪(涝)灾害

由于地理特征,流经本镇的斜江河、蒲江河、大南河地势平坦、河床游荡、蜿蜒弯曲,雨量又集中在

6、

7、

8、9月,再加之人为因素影响,若遇暴雨季节,极易引发洪涝灾害。

据记载,我镇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发生,其中较大的有:1984年7月29日和7月31日因大暴雨引发斜江河、大南河、蒲江河水位均超过警戒水位并出现历史上罕见的三条河洪峰交汇的重大灾情。

2.3 洪(涝)特征

2.3.1 上游山区大暴雨引发洪水。

2.3.2 平坝地区大暴雨引发洪水。我镇地势平坦,河床较小,流速缓慢,地径流形成时间较短,加之河道泄洪不畅,加剧了洪涝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2.3.3 雨洪同步。山区洪水与平坝地区暴雨洪水齐至,极易引发大洪灾。

2.4防洪工程

近年来,在邛崃市防汛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在低洼易涝地区共修建了救生高台5处,即1984年7月修建的羊安镇仁和社区(原黄塔村)462平方米的救生高台;1985年7月修建的羊安镇仁和社区(原黄塔村)302平方米的救生高台;1996年7月修建的羊安镇仁和社区(原黄塔村)300平方米的救生高台;1998年12月修建的羊安镇仁和社区(原黄塔村)310平方米的救生高台;1998年10月修建的羊安镇来龙村350平方米的救生高台。这些救生高台可为当地群众在遭受特大洪水威胁时,提供紧急避难场所,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在汛期,全镇所有救生高台必须做好救生准备工作。

第三章 防汛抢险组织体系及职责

3.1指挥组织机构

羊安镇人民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指挥长,分管领导和武装部长为副指挥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羊安镇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长全面负责全镇防洪抢险工作。全镇防洪抢险工作由羊安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统

一指挥,各村(居)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各司其责,统一调度,协同作战。严格执行邛崃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防洪指令,按照既定的防洪指令,按照既定的防洪定案,进行防洪抢险工作。

3.2防汛指挥程序

镇防汛办公室根据天气预报,特别是接到邛崃市防汛指挥部关于暴雨天气消息后,应及时通知防汛指挥部正、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以及带班领导,同时传达到全体镇、村、组干部和各防洪抢险组,实行24小时待命,并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变化。相关人员在接到防洪指令后,立即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并及时、准确将相关情况向市防办报告。

3.3防汛职责分工

3.3.1指挥组防汛职责

1、负责全镇防汛指挥下协调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指令,指挥本地区抗洪救灾行动。

2、根据汛情趋势,研究防汛部署及抢险方案,下达防汛、抢险命令并组织实施。

3、指挥协调灾后生产自救,恢复生产、生活。

3.3.2抢险组汛期职责

1、组织镇政府、各村(居)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军队预备役人员为主体的抢险队伍,负责营救群众,抢救物资。

2、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分子;维护洪灾前后的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守护重要道路、桥梁、仓库等。

3、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执行重大防洪措施的任务。

3.3.3后勤组汛期职责

1、保障防汛电话、电传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文、水情资料。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准确、及时转发防汛命令,宣传抗洪救灾先进事迹,摄取洪涝灾害和救灾图片资料。

3、及时提供车辆、般只,优先运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器材。

4、组织实施灾时抢险救护工作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流行疾病发生。

5、保障汛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证灾后正常供应。

6、安全储备抢险救灾物资,保障抢险救灾需要。

7、接待上级来我镇领导和支援人员;帮助受灾地区恢复家园,生产自救。

3.3.4防汛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汛期值班工作,执行上级防汛命令,传达指挥长、副指挥长批示、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防汛抢险预算,制发有关文件,组织检查重点单位、重点地段,确保安全渡汛。

4、收集汛期雨情、水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5、分析汛期趋势,提供领导决策参谋意见,发布防汛抢险命令。

6、组织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灾情统计。

7、汛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至少一名领导带班。

3.3.5镇、村(居)、各企事业单位主要汛期职责

1、羊安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乡村公路、桥涵、农灌沟渠等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本地区集镇和易涝区域的内涝防御和抢险救灾;负责做好汛前加固、提防建设、江河岁修等工作,协作有关部门做好船舶的安全检查、河道清障、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和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本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的防洪工作,做好低洼地带、临河地段群众的疏散及转移,加强对羊安大桥险段、仁和踏水桥的监管及守护。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负责领导、组织、指挥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灾害生产自救。

2、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村(社区)公路、桥涵、农灌沟渠等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低洼地带、临河地 段群众的疏散及转移。仁和社区要加强踏水桥的监管和守护,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灾后生产自救。

3、各企(事)业单位:一旦发生险情,负责本单位的防洪设施安全和防洪抢险工作,并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坚决执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本单位的灾后自救工作。

全镇13个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在做好自身防汛工作的同时,应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服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动,积极提供各项便利条件,及时参加抗洪抢险工作,力争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成立防洪抢险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附座机号码、手机号码);落实汛期值班人员;建立30人以上一支由党员、干部、预备役人员、共青团员为主的抗洪抢险突击队。汛期要保证有专人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信息24小时畅通。

3.3.6应急联动机制

当发现重要雨情、水情以及发生洪、涝灾害时,各村(社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由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后上报,由镇防指统一组织抗洪抢险。

第四章 防汛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洪涝发生后,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

4.1预警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

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洪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涵闸、排水管网等各类防汛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和维护、保养,保证防污设施正常运行。对跨汛期施工的防汛工程和有碍防汛的工程,要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物资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污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5、通信准备

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4.2值班制

1、正常值班

降大到暴雨的范围小于三分之一,由值班负责人处置,特殊情况向带班领导报告。

2、预警值班

降大到暴雨,由带班领导上岗值班,将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和值班室报告,一旦出现内涝,按预案排除。

3、警戒状况

降暴雨或大到暴雨,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临战状态,启动政府应急预案。出现灾情、险情的地方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一切力量抗洪抢险,并将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抢险救灾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出险地的村、组单位负责组织指挥,应全力确保重点设施正常运转。

4、警急状况

进入警急状态,指挥长进入防汛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抢险,各位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相应防洪工作,要进入紧急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按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5、灾后处置

组织开展清扫、消毒、救济等工作,安排水毁工程修复,避免二次洪水袭击。

第五章 不同地区防汛应急响应措施

5.1 斜江河防洪预案

1.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

当斜江河羊安大桥水位临近470.20(警戒水位),相应流量1560立方米/秒时,所有防洪人员到岗就位,立即对本辖区内现有堤防设施、险工地段展开巡查,抢险队伍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同时做好抢险准备,一旦有险情报告,立即投入抢险工作。新(老)羊安大桥防汛抢险小组(由镇政府人员和汤营村抢险组组成)进入防汛抢险位置,守护大桥安全。同时做好羊安新城、仁和场等低洼易涝区域内人员、物资的疏散转移工作。

2.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防御

当斜江河羊安大桥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并临近470.80米(保证水位),相应流量2100立方米/秒时,固守羊安大桥至磷肥厂段2.1公里堤防实施安全(由磷肥厂、四能公司、川农公司负责守护),对黄水碾段采取临时性加固、加高等抢险措施,实施重点守护(由来龙村负责守护)。对中心村(原新庄村)汪埝沱800米土堤、樊哙村(原上龙村)殷湾600米低洼土堤重点守护(分别由永安社区、中心村及樊哙村负责),随时投入抢险工作,准确掌握重点淹没区灾情发展态势,一旦有人员围困的险情发生,及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并立即组织救援。方林村17组(原古安村3组)险段由方林村抢险组负责守护。其余村(社区)、单位各负其责,守护好自己的家园。如遇有其他村(社区)、单位出现险情,在保证自己地段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支援有险情的地段。

3 .超标准洪水防御

当羊安大桥水位超过保证水位时,必须限制新羊安大桥的车辆通行;羊安新城、场镇、工业区内所有厂矿企业、机关单位、交通要道、低洼地段必须严防死守。如出现重大险情,所有抢险队伍必须无条件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动。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工作中,以解救受困群众和确保人员安全为前提,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

5.2 踏水桥防洪预案

在踏水桥未拆除前,或未断道前,由仁和社区按以下方案进行安全监管,并通过镇建设办、交通局实施断道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踏水桥位于羊安镇东南面,与新津永商镇隔河相望,地处三河相汇之首(蒲江河、南河、斜江河),洪涝发生频繁,年平均6-7次,为此镇政府对踏水桥特别重视,由镇长为指挥长,分管领导和武装部长为副指挥长组成的防洪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机构队伍。

一旦洪水溢桥,马上组织人员进行桥头封锁,不准通行,直至桥面无水方可通行。准备好防洪物资、纺织袋100条、抢险车辆、抢险船2只,防洪工具及后勤保障。

5.3 农用船舶汛期安全工作预案

1、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宗旨,切实抓好汛期农用船舶的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学习、宣传,在保证每季度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根据汛期水位变化,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监督、管理、宣传、学习。

3、随时注意水位变化,处于禁航线或遇洪水暴发达禁航水位,大风大雾或其他恶劣天气,严禁出航,严禁冒险作业。

4、认真做好农用船舶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严禁农用船擅自改变用途,严格控制人数,严禁超载、违章载客。

5、加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6、加强汛期灾害、水上救援和抢救工作,发现和出现情况及时报告。

7、一切行动听指挥,遵循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的调度,积极主动参加抢险和协助调查。

第六章 羊安镇内涝重点部位防汛机制

6.1工业城

下雨时,巡视人员定时外出巡视检查工业城汛情,根据工业城实际情况,开通临时排洪沟、d线管改沟,适量排放大同沟、汤堰仁和沟。

6.2新城区

内涝实行3级制,降小雨时为三级防汛,巡视人员定时外出巡视检查;降中雨时为二级防汛,各积水点防汛人员到达积水点,对重点积水点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清除收水井箅上杂物,防止收水井箅被树叶、塑料袋等杂物堵塞,在降雨量大时应将收水井箅、检查井盖揭开以利于收水,并在打开的井口上方摆放警示标志。降大雨或暴雨时为一级防汛。各级防汛人员处于一级备战,各所应急小组做好随时出发抢险的准备。此时若道路积水超过40厘米,应立即封闭该路段交通,设置禁行指示牌,安排专人看护并疏导交通。对危及民房的道路积水应及时安装水泵进行排水,减轻灾害损失。

同时派专人看守崔沟闸门,杨水碾闸门及雷堰闸门,根据水情,进行24小时监管,及时组织合理排洪

第五篇:乡镇防汛应急预案

目前已进入汛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增强防患意识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降雨将强于去年,入春以来的降雨明显多于去年,汛期洪涝灾害的可能性增大。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防患意识,要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把防汛工作抓紧抓好。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洪。镇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有关单位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本单位的防汛领导,要从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和经济稳定发展的高度搞好防汛工作。

二、严密组织,主动备战防汛

面对今年防汛工作的紧迫的形势,各单位要积极行动,严密组织,周密部署,备战防汛。一是要制定防汛预案,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防汛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勘察。对山塘水库、山体滑坡等可能发生的灾情做到心中有数,及早安排,做到明确任务,明确人员,明确责任。二是要落实队伍,要加强对防汛队伍的管理,确保人员在职在位,要落实防汛物资,要针对不同的防汛地段,不同的防汛目标,要储备足量的防汛物资。三是要加强防汛值班,要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汛期要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遇有汛情,及时向镇防汛办报告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四是加强监测工作。加强与小湾电站的联系,及时掌握水位流量,当出现连续出现暴雨天气时,应及时疏散宝峰老中学住户。当下泄流量达到300立方米/秒时,立即组织对华坊村洋螺组群众进行转移。同时,我们要对毗炉村、太平山庄、华坊村洋螺组等几个防汛重点地区的历史最高水位重新进行标明,让群众对水情、水位有个更为直观的了解,以便组织防汛抗洪和疏散人员。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全部开通天气预报短信服务,及时掌握雨情雨量,做到心中有数。五是加强安全排查工作。在汛前毗炉村、宝田村和周坊村负责将小湾水库淹没线以下的木材移到淹没线以上的地段,避免木竹漂入水库,危害大坝及闸门的安全。对各大山塘水库和危险堤段积极组织检查和维修工作,加大安全系数。当小湾水库管理所通知下泄流量达200立方米/秒时,镇防汛办必须通知镇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做好防汛准备。当日降雨量超80毫米时,重点地质灾害户必须转移。

三、明确责任,确保度汛安全

一旦出现汛情,各单位要勇挑重担,领导要在第一线指挥。在镇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团结协作,共同把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镇党政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协调,加强对宝峰大桥的监测和巡视,负责集镇人员的疏散转移。发现情况,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养路队要加大沿公路地质灾害,山体滑坡点的监测力度,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宝峰中学、小学、中心幼儿园要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的安全、疏散转移工作。

宝峰卫生院负责防汛人员的救护和灾情的防疫工作。

电信、公路、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通讯、电力、交通的正常畅通,

各景点要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做到汛期24小时有人值班,出现汛情应停止营业,要将游客转移出来,确保游客生命安全。

宝峰电站、洋螺电站汛期要保证24小时值班,出现汛期要加强对拦河坝、引水渠等设施的巡视检查,确保安全渡汛。

各村要负责本单位出现山体滑坡的不安全地段人员的疏散转移,协助本单位区域内景点人员的疏散转移。

宝峰村负责漆树坑、料段水库的安全度汛及出现山体滑坡的不安全地段人员的疏散转移。

宝田村负责鸦雀垅水库的安全度汛及大平山庄、大韩山庄、神仙谷山庄等出现山体滑坡、不安全地段的人员疏散转移,协助本单位区域内景点人员疏散转移。

华坊村负责洋螺钢索桥、枫子坑水库、戴家山塘水库等安全度汛及出现山体滑坡的不安全地段人员疏散转移。

周郎村负责源头水库、西坑水库、塘口山塘的安全度汛及出现山体滑坡等不安全地段人员疏散转移。要确保渡口的安全。

汛期遇特大洪水,小湾水库下游沿河两岸群众应做好撤离准备,在4月中旬沿途各村预备好转移道路。若通讯中断,白天以鸣锣,晚间以点火把放鞭炮为通知转移讯号。

沿河堤段:各挂点镇干部、村干部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观测、处置险情,林业线干部侧应。

各厂矿企业:工业线干部统一负责调度

各旅游景点、山庄:旅游线、土地线干部统一负责调度

主要职责:

1、各村制定好防汛预案。

2、各责任区干部负责本地段防汛物质的配足配齐,并通过镇防汛领导小组的验收。

3、汛期保证通信二十四小时通畅,重点时期 保证堤上值班人员二十四小时到岗到位,并做好值班记录。

4、责任领导负责各地段责任干部,防汛应急队伍的召集,重点防汛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5、如有情况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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