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论文

2022-05-16

评职称或毕业的时候,都会遇到论文的烦恼,为此精选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通过对《住宅建筑规范》中建筑防火规定与相关规范的逐条对比和分析异同?从而有利于对规定的理解实施;并建议整合建筑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编制体系。

第一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论文

新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之浅见

摘要:当前,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进步,建筑物高度也在逐渐上升,在这一社会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超高建筑消防安全问题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防火设计的有关要求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建筑设计的防火需求。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颁布施行两年来,本文笔者根据工作实践体会,对新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简要对比。

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火意识;新旧版;对比研究

近年来,随着人们的生活觉悟不断的提高,加之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进步,超高层建筑在我国呈现着快速发展的趋势,建筑物的高度逐年被刷新,各地区高层建筑群也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的涌现,其消防安全问题也逐渐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新版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弥补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旧规范”)的不足,保证了不断被刷新高度的建筑设计的防火要求。

一、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的必要性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两年多来吸引了更多人关注的目光,重新为广大的建筑设计师们建立了在对建筑进行设计时的防火新要求。笔者经过多年防火监督工作的实践和观察可以得出,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施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新情况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我国逐渐出现了各类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大型的用于物流运输和储藏方面的建筑、大型的商业综合广场的建筑等大量超高及超大规模建筑物,这么多摩天大楼和大型建筑物的出现,预示着我国建筑设计中的消防安全隐患越来越多,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由于楼层的限制和大楼功能类型的限制,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建筑防火安全的要求。如分析下表所示:

由以上文字和表格分析可知,随着我国建筑层数的不断增高,建筑消防安全救援难度的系数在不断的增加,需要不断的调整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因此,不断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相应的完善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

(二)火灾暴露出的新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设计不断的进步和建筑高度的不断增加,我国建筑火灾引发的灾难也在日益的加重。如分析下表所示:

据上表我们可以了解到,建筑火灾造成的人员和经济的损失日益严重,因此,近年来国家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力度,对建筑物消防安全的监督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视。这些现象表明,随着建筑层数和功能类型的不断增多,造成建筑火灾因素也在明显的增多,由于建筑物中的防火安全设施设置配备不到位或者设计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问题考虑的不周而造成的建筑物重特大火灾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因此,国家有必要不断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完善和修订,以提高目前建筑物的消防安全防范水平。

(三)消防科技取得的新成果

近年来,随着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不断加剧,人们对消防安全的重视逐渐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越来越多的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从业者自发的加入到建筑消防安全研究的行列,并取得了不少较符合现代高层和功能多样型建筑的消防科研成果,这些成果的出现,使得更多的人认识到目前建筑高度和功能等各方面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同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间的矛盾,同时也提高了人们对建筑火灾规律、建筑防控火灾发生的基本理念和控制火灾隐患的措施等基本认识。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不断的修订更新建筑消防安全规范并付诸应用,在当今的建筑防火设计中既具有重要性,又具有必要性。

(四)规范体系建设的新要求

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虽然都是关于建筑设计防火安全方面的设计原则,但是在对当代建筑的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却表现出两者之间在一些防火设计方面存在着一些不明确、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已显然不能适应现今工程建筑类规范体系建设的新要求。因此国家在经过对国外建筑防火设计理念及规范等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并结合“2010.11.15上海静安区教师公寓大楼”、“2011.2.3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2017.6.4伦敦公寓楼”及“2017.12.1天津城市大厦”等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总结,从而不断的补充完善更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成为确保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有力保障。

二、新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简要对比

本文笔者根据多年对从事建筑设计防火的工作体会,将新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间进行对比研究,针对新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间的传承和变化情况,将其对比浅析如下:

(一)调整了建筑设计防火的相关理念

笔者认为,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科学、最合理之处就是合并修订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这两部规范之间不协调之处,并完善相关内容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等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内容相适应,如新规范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并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新规范还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规定,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和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且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并取消旧规范中的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有关具体规定,这些消防设施系统的防火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具体的、完善的、特殊的规定,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只针对建筑防火设计提出通用性、基础性要求,从而建立以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基础,各类消防系统技术规范为支撑的、更加合理的工程建設消防技术规范体系,进一步充分体现了更加全面、简明、专业、科学的建筑设计防火理念。

(二)强化了建筑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要求

针对灭火救援实战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新规范增加了建筑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要求,并完善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如新规范规定要求“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从而保证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灭火救援人员的输送速度,进一步确保消防电梯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新规范还增加修订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入口及灭火救援窗口的具体设置要求,确保火灾时消防员或消防车能够及时进入着火区域或救援场地进行施救,这些规定旧规范中未涉及或较旧规范更加合理化、更加有利于灭火救援的开展,如要求“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间距不宜大于20米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等。除此之外,新规范对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设置,以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等提出了有助于提升灭火救援作战效能的要求。

(三)提高了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标准

针对国内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发展越来越迅猛,这些建筑普遍存在发生火灾时需要过度依靠外部救援等问题,因而新规范着重强化了建筑自身防御火灾的技术措施,全面提高了100米以上建筑的楼板耐火极限、人员疏散及避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防火間距等设防标准以及一般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的设置要求。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人员安全疏散设计要求,如对超过超过54米的住宅建筑户内如何设置一间安全条件更高的房间、100米以上住宅建筑如何设置避难层等做出规定,明确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展览厅等场所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等安全疏散指标。

(四)填补了新型建筑及建筑保温材料防火技术要求的空白

随着社会面火灾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补充完善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在防火技术方面未涉及之处,逐步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工程建设的现实需要,如完善或增加了各类新型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其中包括了商业步行街、地下仓库、大空间建筑、大体量物流建筑、大跨度钢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等建筑及设施的防火安全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并进一步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另外,在新规范中还首次对不同类型、不同高度的建筑物所使用的建筑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及防护层的燃烧性能、宽(高)度及厚度等进行明确、严格的要求,使得“严禁使用易燃保温材料,严格限制可燃保温材料,大力推广使用不燃保温材料”的防火设计原则得以落实。

三、结语

总而言之,修订整合后的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防火设计方面较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趋于更加严格,文字描述表达更加严谨、细致,章节设置更加合理,条理更加清晰,更便于实际操作,新旧规范两者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别,执行起来可能还或多或少会受到旧规范防火设计理念的影响。因此,在工作实践中认真仔细研读新版《建筑设计消防规范》,对新旧规范之间的区别之处进行对比研究,为今后《建筑设计消防规范》的更进一步的完善和修订,提升全社会防火设计理念、打造更加坚实的消防安全基础是非常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梁敏英.大型商业建筑消防设计相关法规及条文的研究及消防设计策略分析[D].广东:华南理工大学,2013.

李钰.大型商业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研究[D].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5.

杨波.大型综合性商业建筑的性能化消防设计[D].重庆:重庆大学,2005.

谢正良.大空间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2007.

陈玉明.浅析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的意义及建议[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36).

作者:周瑾

第二篇:《住宅建筑规范》中有关建筑防火设计的若干问题

摘要:通过对《住宅建筑规范》中建筑防火规定与相关规范的逐条对比和分析异同?从而有利于对规定的理解实施;并建议整合建筑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编制体系。

关键词:住宅建筑规范 防火规定异同 实施 整合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以下简称《住建规》)自2006年3月实施以来,其中有关防火与疏散的规定条文,由于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存在多处差异,使设计和审查人员无所适从,以致影响设计质量和安全。为此,仅就建筑专业防火设计内容,以《住建规》第9章的防火与疏散条文为序,汇总《建规》和《高规》的相关条文,对照异同,阐述讨论。其目的主要是便于设计人员(守法者)和审查人员(执法者)对条文规定的理解与实施,也可供编制人(立法者)在修编时参考。

关于规范的编制原则与技术特点

1、《住建规》的地位

作为我国首部以“一种建筑类型(住宅)为对象,涉及建造全过程和各项领域的性能或指标要求,全文强制的技术规范”,其地位在其总则第1.0.4条和第1.0.5条内已有表述。《住宅建筑规范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则更明确解读为:“本规范的规定为对住宅的强制性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抵触时,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当有关标准与本规范的规定抵触时,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若未直接违反本规范的规定,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时,亦不能免除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也即,本规范的地位在法规之下,在有关其它标准之上。

问题是:鉴于《住建规》均系强制性条文,且有不少为性能化要求,因此在执行时必须同时遵守相关防火规范中的强制性与一般性条文。然而相关规范的编制却未协调一致,从而导致在相互矛盾的规定面前,设计和审查人员往往左右为难,不知所措。

更难以理解的是:《住建规》仅是针对一种建筑类型(住宅)的技术规范,却要求涵盖建筑类型更广(包括住宅在内)的相关标准(如《建规》和《高规》)必须服从其规定。而一旦由于执行《住建规》而违反相关规范的相应条文时,其责任仍在执行者!

2、与现行相关规范整体协调。局部突破的原则

《住建规》针对住宅使用与火灾的特点,提出一些新的防火理念,并在规定中有所体现,例如:

①“明确了在住宅建筑中不考虑防火分区的问题”。

②“在安全疏散设计中不再具体界定建筑类型,并明确用层建筑面积和疏散距离决定安全出口的数量”。

③“首次统一用层数作为各项要求的基准,并规范了楼层的折算方法”。

然而,上述理念并未获得《建规》和《高规》的全部和明确的认同,故三个规范之间的差异在所难免。例如

①尽管《高规》也重视单元式住宅单元之间和各户之间的防火分隔,但并未允许塔式或通廊式住宅若楼层面积超过1个防火分区限值时,可以不划分防火分区(参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第58~60页)。

②作为住宅安全疏散的主体——楼梯间形式与数量的确定,《建规》和《高规》均仍按住宅类型区别对待,未与《住建规》同步。

③关于建筑层数的折算方法,对顶部户内跃1层住宅或商住楼的层数计算,《建规》和《高规》也未与《住建规》一致。

3、关于性能化要求的条文

所谓防火设计的性能化要求,系指实现火灾防治科学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统一的基本准则。《住建规》“首次将性能化要求和具体指标融合在一本标准中”,但遗憾的是,有些性能化要求的条文,在本规范和相关的《建规》和《高规》中,均未见链接的相应指标规定,以致难以落实执行。例如户间防火分隔和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的具体措施等。

根本问题在于:技术规范的编制毕竟不是学术论著,应将实施的可操作性视为重要原则。因此,规范中多应为直接表达或链接的“处方式”的指标条文,以便大量的一般性技术问题均可“对症”执行。只有针对特殊的建筑或使用情况,才需要依据性能化要求,由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计算分析论证(甚至通过实验),确定相应的设计措施,普通设计和审查人员无权也无能力胜任。

住宅的安全疏散

对于2层以上的住宅,其竖向和水平安全疏散设计的主要内容,首先是确定楼梯间的形式、数量和位置。《住建规》第9.1.4条为此规定:“住宅的耐火性能、疏散条件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防火安全要求”,但系性能化要求。现将《住建规》、《建规》和《高规》(以下简称《三个规范》)的相关条文整理汇总如表1~5所示。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基于不同类型住宅的疏散条件各异,楼梯间的形式也随之不同。因此,尽管《住建规》提出了“在安全疏散设计中不再具体界定建筑类型”的理念,但在该规范第9.5.3条中仍规定了“楼梯间的形式应根据建筑形式等因素确定”。所以,确定楼梯间形式的具体指标,只能执行《建规》和《高规》针对不同住宅类型的相关条文(表1~表4)。

关于住宅楼梯间数量的规定,对于2~9层的任何类型的住宅,《住建规》与《建规》是一致的(表1)。而对于≥10层的高层住宅,《住建规》与《高规》的规定则差异较大(表2~4)。主要为以下几点:

①《住建规》不允许≥19层任何类型的高层住宅设置1座楼梯间,而《高规》对≥19层的单元式高层住宅仍规定了可以设置1座楼梯间的条件。

②《高规》允许10~18层高层住宅设置1座楼梯间的条件较《住建规》严格,并根据住宅类型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如对通廊式高层住宅甚至规定不得设置1座楼梯间。

至于楼梯间位置的确定,《三个规范》的相关规定基本是一致的(表5)。只是《住建规》更明确规定了户门至楼梯间的距离指标(2~9层住宅为15m;10~18层住宅为10m),并成为界定楼梯间数量的条件之一(表1~4)。住宅建筑层数的折算

《住建规》第9.1.6条规定:“住宅建筑的防火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并明确给出建筑层数的折算方法。现将其与《建规》及《高规》的相关条文对比如表6所示,从中可以看出

①关于哪些楼层可不计入住宅建筑层数的规定,《三个规范》是一致的。

②《高规》对建筑层数的折算无条文规定,仅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第2页中注有:“9层顶部户内跃1层的住宅适用于《建规》”(也即按9层计)。至于11层和18层顶部户内跃1层者如何界定未见注释。

③《住建规》与《建规》二者对此

的主要矛盾在于:《住建规》对顶部户内跃1层的户型仍按2层计算(《实施指南》第125页,例题3,9层跃10层,按10层计),而《建规》则按1层计算。

④由于《三个规范》对住宅建筑层数折算的上述差异,导致(9+1)层、(11+1)层和(18+1)层顶部户内跃1层的住宅或商住楼,是按9层、11层、18层,还是按10层、12层、19层进行防火设计的两难选择。

户间防火分隔措施

《住建规》第9.2.1条规定:“住宅中相邻套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系性能化要求条文。为此,按分户墙、楼板、窗槛墙、户间窗间墙、户门等部位,将《三个规范》中有关的户问防火分隔措施汇总如表7所列。从表中可看出主要问题是

①户间窗间墙的宽度,《三个规范》均无规定,仅当单元式高层住宅设置1座楼梯间时,《高规》要求≥1.2m。

②对户门的防火要求,由于《住建规》本身未链接具体措施条文,只能根据《建规》或《高规》针对不同情况的规定选用甲级或乙级防火门。若属于《建规》或《高规》允许选用非防火户门时,如何达到户间防火分隔要求,则无法得知。

同栋内住宅与非住宅部分的防火分隔措施

该分隔措施汇总对照如表8所示,并可明确下述三点:

(1)关于住宅安全出口及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的要求,《三个规范》的规定是一致的。

(2)关于同栋内住宅与非住宅部分的防火分隔措施,《住建规》系性能化要求,《高规》则未提及,故应执行《建规》的具体指标,而该指标恰与《住建规》对于分户墙和楼板的要求一样。

(3)住宅的楼梯和电梯直通下部的汽车库时,该出入口的具体防火分隔措施,《三个规范》的正文中均无规定,只能参照《住建规》和《建规》相关的条文说明执行,但二者仍不一致。

其他相关条文规定的异同分析

1、住宅的耐火性能

经过逐条对比,《三个规范》关于住宅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的规定是一致的。因为:

①尽管《住建规》表9.2.1与《建规》表5.1.1的限值有所不同,但《建规》在该表的注5中已说明,对于住宅建筑可按《住建规》执行。

②同样,《住建规》第9.2.2条规定四级和三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允许建造的最多层数分别为3层和9层,与《建规》第5.1.7条规定的2层和5层不同,但《建规》在该条的条文说明中允许住宅建筑可按《住建规》执行。

③至于《高规》与《住建规》二者的相关规定则完全相同。

《三个规范》的不同点则为:《住建规》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改用“不燃性”和“难燃性”表述,而《建规》和《高规》仍沿用“不燃烧体”和“难燃烧体”。

2、住宅的防火间距

《三个规范》规定的限值完全一致。但不同条件下住宅防火间距的调整值,《住建规》第9.3.2条为性能化要求,具体指标应执行《建规》第5.2.1条的注1~4,以及《高规》第4.2.2~4.2.4条的规定。

3、住宅的防火构造

《三个规范》的相关规定有三处不同:

①《住建规》第9.4.1条规定:“窗槛墙高度应≥0.8m或设耐火极限≥1.0h的不燃性实体挑檐,其宽度≥0.5m,长度≥开口宽度”。《建规》无相应条文,《高规》也只有“单元式高层住宅设有1个安全出口时,其窗槛墙应≥1.2m”的规定。

②《住建规》第9.4.2条规定:“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的净距离应≥1.0m”,《建规》和《高规》均无此要求。

③《住建规》和《建规》均规定: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封堵,但《高规》则为 建筑高度≥100m时,每层楼板处均封堵,<100m时,可隔2~3层封堵。

④《三个规范》均规定管道井的检查门应为丙级防火门,且不得开设在楼梯间内。而在防烟前室(含合用前室)内《住建规》和《建规》允许开设检查门,《高规》则不允许。

⑤《住建规》关于设置管道井的规定中均不含垃圾道,《建规》和《高规》仍保留。

4、住宅的消防求援

《三个规范》相关具体措施的主要不同是

①《住建规》第9.8.1条规定≥10层的高层住宅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至少沿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而《高规》第4.3.1条规定至少沿二个长边设置。

②《住建规》第9.8.3条规定:≥12层的住宅应设消防电梯,而《高规》第6.3.1条规定:≥10层的塔式住宅和≥12层的单元式及通廊式住宅应设消防电梯。

③关于街区内道路的间距,以及穿过沿街建筑与通入内院消防车道的设置规定,《住建规》未涉及,应按《建规》和《高规》执行。

关于建筑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编制体系的整合

综上所述,规范编制单位、时间、理念、体例的不同,以及缺乏必要的协调统一,是导致《三个规范》对住宅防火设计规定出现矛盾的根本原因。例如:《建规》的修编在《住建规》之后,并多处已修改一致,故二者的矛盾较少:《住建规》的编制则在《高规》之后,但因多处“局部突破”,故二者的矛盾相对较多。由此,如从更深和更广的层面考虑,有必要对建筑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编制的整体构架进行反思与整合。

众所周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规)是我国早期借鉴前苏联体系编制的,涵盖一般民用和工业(含仓库)建筑,可视为“母规范”。随着我国建设的需求与技术进步,此后曾多次修订,并按建筑类型(如汽车库、人防工程、石化企业等)和专业技术(如喷水灭火、火灾自动报警等)编制了多部“子规范”。但由于前述的原因,也导致规范间往往出现矛盾,执行时难以取舍并遗留隐患。为此,笔者建议:

首先,应理顺我国建筑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编制体系(表9),其中“母规范”应按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含仓库)分别编制。民用建筑则不以建筑高度24m为界分别编写,而应融为一册。高层与低层建筑规定有差异处,可在同一章节内分条或在同一条目内分别表述。

其次,要明确每部防火规范在编制体系中的定位,据以确定编写的广度与深度。如作为“母规范”者,应编制指导原则及普遍通用的条款,属于“子规范”的内容只需索引;而对于“子规范”则应只编制“母规范”未涵盖和不同的条款,相同者不应重复。

“子规范”也并非均独立成册,若内容较少,可在单项(如图书馆、剧院、办公楼等)建筑设计规范中,编写独立的防火章节即可,此时尤应贯彻“子规范”的编制原则。

住宅建筑量大面广,涉及民生影响极大。当务之急,如能从速针对住宅使用和火灾的特点,编制专册《住宅设计防火规范》(包括强制性和一般性条文),可能是统一协调目前《三个规范》相关规定,并便于理解和执行的有效途径。届时,《住建规》仍可摘编其中的强制性条文,《建规》和《高规》则可删除有关住宅防火设计的内容,索引该规范即可。

作者:教锦章

第三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探讨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现代化城镇化工程的深入和快速发展,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将直接导致我国城市主体建筑向更加多元化、复杂化的产业发展战略快速转变和发展。城市的公共建筑越来越多,高层住宅成为城市的标准建筑。它的现代建筑设计也给消防设计带来了一些困难。因此,建筑防火设计逐渐成为现代建筑设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技术内容。本文将从建筑防火设计在现代建筑设计过程中的重要性和作用的角度,探讨建筑防火设计的方法和规范。

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设计;防火规范

引言: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的创新发展加快,其功能的复杂性和规模不断扩大,给消防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为了保证建筑设计的完整性,消防設计正在向多元化、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从设计上优化建筑空间结构,合理设计消防疏散通道和灭火器配置。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针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了明确统一的标准和措施。

一、建筑防火设计的特点

1.1目标性

在一些传统的建筑消防设计中,设计人员只需要按照设计规范和规定的具体要求,逐步进行消防设计。在中高性能建筑消防设计中,安全设计目标是消防设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的重要内容之一。消防安全目标设计确定后,设计人员可以根据整栋建筑各种不同的消防空间结构条件、功能结构要求等相关安全条件,自由选择为达到整体消防安全设计目标必须及时采取的各种整体消防安全措施,并将其有机结合,形成整栋建筑的整体消防安全设计解决方案。

1.2针对性

消防设计方法主要以专业设计人员对建筑的技术要求为依据,针对主体结构耐火要求、材料的防火和燃烧处理性能、消防设施分区建筑面积、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安全卫生疏散防护设施等,对比专业消防技术规范提出的专业技术消防设计要求和消防性能参数设计指标。性能化建筑设计的目的是为每一个特殊的性能建筑量身定制,而不是用统一的设计标准化来覆盖所有的特殊建筑。

二、影响建筑结构设计中防火设计的因素分析

2.1来自建筑设计平面空间布局的影响

建筑设计的消防设计需要根据建筑使用要求进行。比如商业建筑、住宅与商业结合建筑、写字楼与酒店在空间布局和平面布局上会有很大的差异。作为消防设计的设计者,应该能够根据自己的使用要求和特点,作出不同的设计方案。比如单个百货商场、电影院、大型购物休闲广场的消防设计要求差异很大。随着组合形式的变化,疏散路线的设计以及防火材料和消防设备的配置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各类工程都需要有一套与其特点相对应的防火设计。以大型购物休闲广场为例,这类建筑往往是商业活动和休闲娱乐的结合体。看电影的人处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没有及时意识到外部情况,所以要准备好自己的逃生路线,防火区的划分一定要和商业区分开。

2.2来自建筑物疏散设施与布局的影响

在建筑消防设计中,关键是设置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设施,能够保证火灾发生时迅速转移被困人员,并在火灾初期控制火势。因此,针对高层建筑人流密集、面积大的特点,应科学合理设置疏散空气,尽量设置多个疏散出口。特别是对于一些有大型商场或写字楼的公共场所,已经堆放了大量的防火、可燃材料,必须不断提高主体耐火等级要求。特别是室内防烟建筑中的电梯、室内烟室、排烟口等设施主体施工的消防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消防要求执行。例如,室内防火墙和墙体防火门必须严格满足建筑相应的耐火等级标准,才能防火分隔建筑内部空间环境,减缓火灾蔓延。

三、建筑防火设计在建筑设计中的具体应用

3.1首先明确建筑的防火定性

针对具体工程项目,首先要明确建筑功能,比如高层住宅下部如果只设置商业网点,建筑功能就定性为底部设商业网点的高层住宅,消防设计可以按高层住宅的要求设计,室外消防可以只沿建筑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如果高层住宅下部设置了商业、老年活动用房或社区物业管理用房等,建筑功能就定性为住宅和其它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室外消防除沿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外,要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3.2根据建筑高度明确建筑防火分类

建筑高度: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局部有突出屋顶的设备用房、电梯机房、楼梯间等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时,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储藏室或开敞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室顶板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如果住宅下部既有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半地下室,又有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储藏室时,也不计入建筑高度。

3.3科学设计房间空间距离以及门窗设计

根据建筑师的要求,一些建筑中的小空间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关键是要把握好小房间两扇门之间的消防距离,根据实际的消防环境采取一些消防措施,让这些消防设施真正发挥应有的消防效能。比如一些专门配备自动消防喷头的小房间,可以适当增加两扇门之间的消防距离至少25%。至于门窗的设计,只需要针对建筑内墙设计疏散门,不需要其他设计,只会给建筑防火带来负面影响。就高层建筑而言,电梯周围有很多门窗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消防规范,对其消防性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结合新的防火规范及防排烟规范,增加了对外窗的设计要求。公共建筑每层每个防火分区均要设计消防救援窗口,便于消防救援的工作开展;针对安全疏散楼梯间也做了具体的要求,楼梯间最高处要设置排烟窗口,便于火灾时烟气进入楼梯间时,烟气能通过外窗及时排出,利于安全疏散。

3.4抓住防火墙设计的要点,选用防火性能好的建筑材料

在现代建筑设计中,消防设计往往是直接影响整个建筑工程安全的重要技术指标。保护火灾中所有人的人身安全一直是重要的防线,能够有效保护火灾事件中所有人的生命安全,快速安全撤离现场。因此,建筑防火设计过程中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必须得到高度的认可和重视。防火墙设计作为建筑消防设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可以有效控制火灾的蔓延和蔓延。因此,在室内防火墙的装修设计中,一定要特别注意防火材料的合理选择和防火墙厚度的确定,避免出现防火墙不仅不能保护灾民快速转移,甚至会因为突然倒塌而给灾民带来二次伤害的情况。

3.5提高防火意识,定期消防演练

在任何消防设计中,人员培训都应该是重中之重。除了医院、学校和一些人员密集的休闲娱乐场所外,高层建筑的上班族还应学习一些基本的火灾逃生急救方法,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避免员工在工作中操作不当引发火灾。因此,高层建筑的管理人员必须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消防检查,培养员工的防灾救灾意识,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情况,以减少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结束语:

目前,我国建筑防火设计的理念还不成熟,在消防安全方面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相应的技术手段难以满足设计要求,限制了我国建筑消防设计的发展。因此,我国应不断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更加重视建筑消防设计,优化建筑空间,提高建筑自救设施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参考文献:

[1]赵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研究与探讨[J].中外企业家,2018(34):118.

[2]宋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8(28):115.

[3]朱永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研究[J].居业,2018(06):27+29.

作者:张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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