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管理办法

2022-08-13

第一篇:医院医疗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文章标题: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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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我院收费行为,强化

医务人员的的责任意识,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所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材料等的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本制度规定追究有关科室或相关人员的责任:

1.自立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的;

2.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的;

3.重复收费,无医嘱收费的;

4.超医嘱规定的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的;

5.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的;

6.超越“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擅自增加卫生材料品种和服务内容并收费的;

7.药品和医用材料不按规定作价的;

8.可重复使用的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的;

9.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同意收费的;

10.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药价格政策的;

11.相关科室不向患者提供门诊、住院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的;

第四条界定和追究

以现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为界定依据,患者或家属(以下简称患方)与单位或科室自行协商处理的,以双方达成的协议为处理依据;患方通过政府部门处理收费争议的,以

同级物价部门的法律文书为责任追究依据。

第五条收费争议处理程序

(一)患方与单位或科室自行协商处理的基本程序

1.患方向单位或科室提出收费异议;

2.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自审;

3.根据自审结果,单位或科室与患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4.单位根据本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自行协商处理程序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患方通过政府部门处理收费争议的基本程序

患方与单位或科室自行协商不能解决或直接要求政府部门解决的,可通过政府部门解决,基本程序如下:

1.患方向物价管理工作部门投诉举报;

2.物价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并出具处理结果或相关法律文书;

3.单位根据物价部门的处理意见作出相应处理。

单位自收到物价部门处理意见的法律文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第六条违规行为界定

1.凡属单位管理层或科室自行作出违反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的价格标准、项目的行为,为单位或科室违规行为。

2.凡属单位记费人员因工作责任性、业务能力问题,或自作主张而产生的医疗收费违规行为,为记费人员个人行为。

第七条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1.凡因单位的服务价格违规行为造成乱收费的,经认定后,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纠正并全额退回多收款项,并对患方往返交通费等损失给予补偿。同时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

人应作出检查。

2.凡因科室自立名目等违反第三条有关规定行为的,经认定后,科室和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纠正并全额退回多收款项,并对患方往返交通费等损失给予补偿。同时单位将对

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作出相应处理。

同一科室一年内发生三次违规行为或同一违规行为收费内容出现二次经查实处理的,扣发科主任补贴,相关责任人扣发绩效工资100元。

3.凡属记费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经认定后,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纠正并全额退回多收款项,并对患方往返交通费等损失给予补偿。

记费人员一年内发生多次违规行为或同一违规行为收费内容出现二次经查实处理的,扣发相关责任人扣发绩效工资一个月,暂定其记费工作,安排其学习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和相关

政策等,等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记费人员重新上岗后,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记费行为的单位将调离记费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第八条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列入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发生违规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扣分。

第九条全院各科室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科室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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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重申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医院相关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我院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科室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规范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造成医疗废物被盗、被随意丢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事件发生。

四、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等工作;使用医院统一购置的医疗废物专用装放容器,不得使用民用桶及纸篓。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棉签、敷料、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用品使用后应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及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专用利器盒中,3/4满封口,放入指定专用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六、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职回收人员统一回收并与相关科室人员双方签字后,经专用运送路线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七、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及暂存处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和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配置脚踏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处理用物、用品。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

八、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与产生医疗废物科室的交接登记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日期、数量及签名要详实,交接登记本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三年。

九、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生活垃圾及私人用品不得使用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塑料袋。

十、各科室要实施管理职责,做好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踪和整改。

一、医院实行医疗废物管理问责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履行职责,责任到人。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对疏于管理、违规处置、问题较为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十二、对医疗废物流失或盗卖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给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由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医疗废物运送管理制度

一、医院内医疗废物运送应使用专用车辆。

二、专职回收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及运送工作,并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应按照确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三、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四、禁止转让、盗卖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和扩散。

五、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七、医疗废物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消毒和清洗。如使用重复使用的周转箱,在每次运送完毕后应进行消毒、清洗。凉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八、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如 ;运送过程中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医疗废物贮存管理制度

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基地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水冲击和浸泡。

三、必须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专人管理。

四、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和清洗。清洗液应排入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理置。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做不到日产日清的,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九、诊疗过程中产生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等,不能及时转运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时,应放置在专用冰柜内。

医疗废物回收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密闭收集,不得取出。

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并达到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的专用车辆,按照指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不得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七、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使用后的运输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对回收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九、禁止在运送过程中随意遗撒、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盗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职业暴露防护用品配置齐全,专职回收人员熟练掌握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回收登记制度

一、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实行登记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工作由总务科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具体负责。

三、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四、登记应准确、及时,数量真实并认真填写,项目齐全,签全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如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依照危险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专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时间为5年,不得随意丢弃。以备环保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检查。

七、对每一批次医疗废物交接的数量和重量进行认真、准确的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进行监管。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废物放置于黄色塑料袋内,生活垃圾放置黑色塑料袋内,有传染性的废物放置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利器放置于利器盒内,装满3/4时应封袋和封口,专人回收后集中处置。

二、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胎盘等高度污染的病理性废物,应放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用密闭容器运送。

三、特殊感染病人使用后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应放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专人密闭回收。

四、针头、刀片等利器使用后必须稳妥地置于利器盒内,不得与其它医疗废物混放,利器盒禁止重复使用。禁止将使用过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使用后立即毁型,放置于黄色塑料袋内密闭存放,针头放置于利器盒,3/4满扎封袋、封口,由专人回收集中处置。严禁盗卖和随意丢弃。

六、使用后的一次性采血、穿刺用注射器等,应连同针头一起放置于利器盒内。3/4满时封口,由专人回收后集中处置。

七、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由专门机构处理。

八、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由专门机构处理。

九、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后,再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十、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做到不泄露、不扩散、不污染环境。

十一、建立医疗废物分类登记、交接制度,科室与专职收集人员双方签字,资料保存3年。 十

二、收集和运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穿工作服、带口罩、帽子、厚质手套等,必要时穿胶靴、戴防护眼镜。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一、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染危险的医疗废物。

1.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条、纱布、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物品。

2. 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养液及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4. 废弃的血液、血清。

5. 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 1. 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 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

3. 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被血液、体液、分泌物及排泄物污染的空安瓿和注射药小瓶等。 四: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 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 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

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丁、三苯氧氨、硫替哌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3. 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五: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 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 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 废弃的贡温度计。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一、当科室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时,应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科室领导立即向医院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二、当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时,由医院在48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部门报告。

三、当医院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并且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根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四、当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染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沱牌中心卫生院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 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中。

2. 医院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 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 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 岗位职责教育。 3. 开展全院性质教育。

4. 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 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科室质 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 1 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 成情况,上报医院财务科。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 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 并与医院 (分 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四、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 医疗质量主要标准

(1)诊断质量标准 正确性:确诊要符合诊断要点,病史、体征、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具有 的特性,拟诊要基本符合诊断要点。诊断性治疗有效。 全面性:主病,并发症,伴发症应依次列出;诊断疾病名称以国际疾 病分类法为准。 及时性:对急、危、重病应力争在 24 小时内确诊;疑难复杂病症应 及时组织科内会诊,需其他科室会诊要及时和书面记录,必要时可组 织全院会诊或及时转入上级医院。

(2)疗效评判标准 2 治愈:病人症状消失,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外伤创口愈合。 好转:病人症状减轻,器官功能较首认明显好转。

(3)护理质量标准 按照吉林省卫生厅印发的《吉林省医疗机构护理质量评价标准与方 法》及《集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质量标准》的标准评定。

(4)技术操作规程 按照国家卫生部,吉林省卫生厅颁发的有关技术操作常规与规程,以 及高等医学院校教科书编印的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5)病历书写标准 按照卫生部印发的《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6)工作质量标准 各项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并能认真执行。患者、 本院职工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在要求的指标以上。

五、医疗质量教育方案

1.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

2.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 际,健全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建立质量管理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 馈等。

4.医院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对新进人员上岗前教育要包括质量教育。

5.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 逐级上报。

6.医院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病历及控制院内感染。各 级管理人员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价、奖惩相结合。

六、医疗质量监督、检查、评价方案

1.院、科二级质量管理小组对院科医护、医技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评价。

2.医疗质量检查每月一次。

3.认真评价医疗质量严格按照《吉林省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考评细则》 执行。

4 集安市 集安市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措施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关系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 为使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到位,不断持续改进,根据《吉林省二级综合 医院等级评价标准》制订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 量与安全, 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管理水平, 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整改等措施,达到医疗质量持续 改进,以不断提高我院医疗质量水平,保证医疗安全。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一)成立院、科三级质量管理组织 1.院级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负责,分管院长、医教部、医院 专家和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

2、职能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医教部、护理部、药 学部、院感控科、质管部、门诊部、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3、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小组:由科室主任、副主任、住院总医师 和护士长组成。

(二)管理制度和实施措施 1.医院医疗质量理委员会(院级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制)

(1)管理制度: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见《医疗质量管 5 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 (2)实施措施:主要有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医疗环节(流程)质量 实时检查监控; 医技环节 (流程) 质量实时检查监控; 医疗质量评价、 总结报告;医疗纠纷、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分析、评价、教训总结与 改进;

(3)考评内容见<医疗质量考核细则>。 2.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小组 (1)管理制度: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对本科 室医疗质量进行经常性检查。重点是质量上的薄弱环节、不安全因素 以及诊疗操作常规、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奖惩意见。督促、落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 本科提出的医疗质量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 每月至少一次对科室医疗 质量进行分析探讨科内医疗质量状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做好 会议记录。 (2)实施措施:组织学习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 岗位职责、诊疗护理操作常规等,使医护人员能够熟知熟记,严格执 行;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对容易发生医疗问题或纠纷的诊疗操作、技 术项目等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 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形成书面文字, 经常性地组织学习;对医疗、护理工作进行随时监控,不定期抽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加以改进。

四、环节质量实时检查控制管理办法 环节质量实时检查控制是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的重点,是预防医疗缺 6 陷、减少医疗纠纷、全面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医疗质量实时控 制方法如下:

(一)控制方式 1.现场控制:通过住院病人的动态诊疗信息发现医疗偏差。 2.前馈控制:通过住院病人的有关检查信息,在医师做出主要治疗 前(如手术等)发现医疗偏差,及时纠正。 3.反馈控制:通过各项诊疗活动结果的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 提高诊疗水平。

(二)检查手段 1.病历检查:每月组织住院总医师,对全院运行病历书写情况进行督 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质管部。 2.逻辑功能检查。通过逻辑功能检查评价病案质量等。如手术病人 应有术前讨论、手术记录、切口愈合等级、手术费等;疑难病例、死 亡病例应有讨论记录等。

五、实施全程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和标准,加强基础医疗质量、环节 医疗质量和终末医疗质量管理; 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 制度;切实落实和督查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 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 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 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医疗制度,在全程 医疗质量管理中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并进行动态监控。 7

2、通过检查、反馈、评价、整改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六、切实加强医疗技术规范管理

1、完善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制度,并完善医疗技术意 外处置预案和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检查、督导及落实,坚决 杜绝未经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医疗技术在我 院应用。

2、严格审核与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或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 设施,实施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新开展 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 价。

3、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 情权和选择权,特别注意病人安全的保护。 院、部、科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 我院经过多年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 善,尤其是通过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实施,现已 形成比较完整的“院、科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

一、院级管理:由医院各专业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 案管理委员会、 输血管理委员会、 药事管理委员会、 院感管理委员会) 履行院级医疗质量管理职责。定期 召开各专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医教部工作汇报,针对发现的突出 问题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研究预防措施,提出对发生突 8 出问题的科室、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二、部级管理:由医教部及各职能部门(质控部、病案管理科、院感 管理科、预防保健科、健康教育科等)协同其他职能部门(护理部等) 履行日常监督、指导、协调、服务、信息反馈等职责,保证全院日常 医疗工作安全、高效、协调、运转。及时总结医疗质量管理过程发现 的突出问题,向上级各专业管理委员会汇报,向下级各病区医疗质量 管理小组反馈,并指导科室整改。

三、科级管理:由各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科主任、科副主任、护士 长、住院总医师等)组成病区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履行科级医疗质量管 理职责,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定期接受上级医教部的指导、监 督和考核,每天指导、监督本科室各医疗小组和每位医务人员,执行 各种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尤其是医疗核心 制度的落实,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

(一)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 作中。

(二)医院要建全包括院级、科级、个人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院、 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三)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 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四)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 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五)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 9 理活动。

(六)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 期逐级上报。

(七)质量的检查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对质量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 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附医疗质量考评奖惩办法: 由院级质量管理组织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考核检查,考核成绩与科 室的绩效工资挂钩,具体奖惩措施如下:

(一)每月对各科室进行综合医疗质量考评;

(二)要求各科室每月综合医疗质量考评成绩在 90 分以上;

(三)每月考评成绩在 95 分以上的科室,每增加 1 分即奖励科室绩 效工资总额的 1%;

(四)每月考评成绩在 90 分以下的科室,每降低 1 分即扣罚科室绩 效工资总额的 1%。 10 集安市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集安市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管理列为医院工作的重点,建立院、科二 级质量管理组织,医务科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二)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医疗质 量监控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 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三)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定期检测,分析各项医疗质量指标,针对 问题,提出对策,改进工作。

(四) 建立、 健全医疗质量登记、 统计制度, 定期通报质量管理情况。

(五)每月医疗质量的检查结果要与科室评优、个人评奖相结合,并 作为职工奖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1

第四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各临床医技科室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二)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

(三)各科不得使用在临床应用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四)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五)进行的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

(六)各科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科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实施开展,要求: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与我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

(二)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及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

(三)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三、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档案

(一)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二)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建立诊疗规范及质量考核标准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畴。

··医院

2015年12月22日

第五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及时收集本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2.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经毁形后方可集中处置。

3.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设施,设备应不断完善,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应做到日产日清。

4.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设施,设备应每天在废物清运之后及时消毒清洗,每日用0.2%过氯乙酸喷雾消毒一次。

5.使用防渗漏,防遗散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下午17:30收集全院医疗废物由专人运送至焚烧地点并及时焚烧,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垃圾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6.病原体菌种毒物高等危险废物应当就地焚烧后深埋。 8.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扩散。

9.所有医疗废物集中交医院医疗废物焚烧人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或未取得经收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

10.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11.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3年。

临漳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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