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2023-01-08

第一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担任。

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适后方可上岗。

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二、安全作业规程

1.电梯在作业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立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经济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可由电梯驾驶

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担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轿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厢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做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做检修运行。在轿顶做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做检修运行。

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①非保养人元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②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挡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③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9.紧急救助措施

①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②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③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a.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

b.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就出来。

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二篇:沈阳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

沈阳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监制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含观光电梯)、载货电梯、病床电梯、

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

3、维保期限:维保期限内,许可证必须保证在有效期限内。

4、日常维护保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规定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5、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6、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7、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

沈阳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维保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下简称《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收取约定费用。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规则》中要求的《曳引和强制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 《液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 《杂物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当至少每十五天对电梯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 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以及自行检查项目,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规则》、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等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为保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规范、完整、持续,根据《规则》的有关要求,本合同签订期限至少一年。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乙方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

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总计 元/年(人民币),大写: 。(详见附件1)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 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

(二)支付方式: □支票 □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或附件免费零件清单所列), 由乙方免费提供。但因非乙方疏忽、人为破坏或者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一切损失除外。(此条针对半包和大包合同)。 第八条 乙方24小时服务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应甲方要求,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日常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3、为保持电梯正常运行,需要更换零件、部件或进行小型收费工程,乙方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双方根据维护保养方式商定。

4、甲方在乙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尚未取得新许可证时,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若续签合同可不用再提供)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一个周期的检验报告; (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若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其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4)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4、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保人员实施救援,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排除。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监督并且配合乙方的维保工作,应当为乙方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落实。

9、负责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法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乙方需要另收费事项:甲方特殊要求、意外事件或根据国家法规、标准需进行的装饰、更换、更改、加装的工程。

(二)义务

1、乙方负责每十五天一次,派出保养人员对每台设备进行保养、检查、维护、 调整、加油、润滑, 使设备保持安全、正常状态。

2、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和有效期内的许可证。

3、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驻场到达时间 分钟内)。

4、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6、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7、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8、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9、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10、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1、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2、每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规则》要求的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出现的一切损坏或意外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并且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即时终止本合约并保留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的权利。

(四)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因日常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

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因日常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若甲、乙任何一方无原因的终止本合同,即属违约,违约方须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三个月保养费的违约金给对方。若上述电梯因甲方需要拆除或停止使用,甲方需于电梯拆除或停止使用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自电梯拆除或停止使用之日起,所拆除或停用的电梯就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甲方保存二年,乙方保存四年)。

(三)甲、乙双方应按照《规则》的规定,不得随意删减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所要求的内容。

(四)维保基本要求,规定为“制造单位要求”的,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其他 没有明确的“要求”,应当为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制造单位等的要求。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 生效。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 梯号 自动扶梯、自提升 高度/角度 规格型号 电梯品牌 规格型号 电梯 层/站/门 运行地点 保养时间 保养金额 (元/年) 梯号 动人行道品牌运行地点 保养时间 保养金额 (元/年)

第三篇: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担任。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担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是监护人员。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是诸暨科达电梯公司人员对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担任。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业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挡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得惊慌,不能擅自拔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上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拔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3.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管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浙江海讯集团有限公司 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健康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方可运行。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时宜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拔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腹工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员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如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扭);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4.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额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现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拔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时,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写好每月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海讯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篇:物业公司管理18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电梯各项目性能完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的电梯维修保养。

三、职责

1、物业经理负责审核《电梯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的实施情况。

2、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组织制定《电梯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具体组 织、实施、监督维修保养工作。

3、电梯管理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

4、服务中心主管向有关用户通知电梯停用的情况。

四、程序要点

1、《电梯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表》的制定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组织电梯管理员一 起研究、制定《电梯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表》并上报物业经理审 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2制定《电梯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表》的原则是: a、电梯使用的频度;

b、电梯的运行状况(故障隐患; c、合理时间(避开节假日、特殊活动日等。 (3《电梯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表》应包括如下内容: a、维修保养项目及内容; b、备品、备件计划; c、具体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 d、预计费用。

2、电梯管理员进行电梯维修保养时,应按《电梯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表》 进行。

3、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 (1维修保养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a、在电梯基站门口处放置“检修停用”标牌; b、关好厅门,不能关厅门时,用合适的护栅挡住入口处,防止无关人 员进入电梯轿厢或进入电梯井道; c、有人在轿顶上作检修工作时,必须按下轿顶检修箱上的检修开关, 关好厅门。

(2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a、给转动部位加油、清洗或观察钢丝绳的磨损情况进必须停闭电梯; b、人在轿顶上工作时,站立之处应有选择,脚下不得有油污,否则应打扫

干净,以防滑倒; c、人在轿顶上准备开动电梯以观察有关电梯部件的工作情况时,必须牢牢 握住钢丝绳,并应注意整个身体置于轿厢外框尺寸之内,防止被其他部 件碰伤。需由轿内检修人员开电梯时,要交代和配合好,未经许可不准 开动电梯; d、禁止在井道内和轿顶上吸烟; e、检修电器部件时应尽可能避免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操作或难以在完全切 断电源的情况下操作时,应预防触电,并应有监护人、必备的工具和材 料,特别应注意电梯突然启动运行; f、使用的手灯必须采用带护罩的、电压为36V以下的安全灯。最好使用手 电筒; g、严禁维修人员站在井沿处向井道内探身,严禁维修人员两只脚分别站在 轿厢顶与厅门上坎之间进行长时间的检修操作; h、底坑深度超过1.5M的,应使用梯子上下,禁止攀附随线和轿底其他部位 上下。进入底坑后,应将底坑检视灯箱上的急病停开关或限速器张紧装 置的断绳开关断开; i、应昼避免在井道内上下同时作业,必须同时作业时,下方作业人员应戴 上安全帽; j、检修未完,检修人员需暂离开现场时,应做到:

——关闭所有厅门,暂关不上的必须设置明显标示物,进行安全围档,并在该厅门口悬挂“危险、切勿靠近”警告牌,并派人看

守; ——切断电梯总电源开关; ——排除热源,如烙铁、电焊、喷灯等。 k、检修保养工作结束后做到:、

——将所有开关恢复到原来状态,检查工具、材料有无遗落在设备上; ——清点工具、材料,打扫工作现场,摘除悬挂的告示牌; ——送电试行,观察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整改; ——通知有关人员电梯恢复正常运行。

4、电梯管理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清洁、润滑、调整、测 试和安全装置效能检查,电梯的大中型修理由外委完成。

5、每3个月对电梯各部位进行一次检查、清洁、润滑(着重对各安全 装置效能检查,对电梯进行保养时,可以一台电梯的全部保养项目 一次性进行,也可以对小区内所有电梯分项目进行保养。 (1检查曳引电动机、减速箱有无异常响声,如有则应对曳引电动 机轴承加注润滑油,对减速箱加入蜗轮蜗杆润滑油。

(2检查曳引电动机和减速箱联轴器弹性圈有无损伤,娟则应更换 弹性圈,检查曳引电动机、减速箱地脚螺栓有无松动现象,如

有则应拧紧。

(3检查制动器电磁铁与钢套间是否润滑良好、动作是否灵活无阻 碍,否则应加润滑剂,检查各固定螺栓、弹簧调节螺母是否紧 固无松动,如松动则应拧紧。制动器温升不超过60。C。 (4门机直流电动机碳刷磨损如果超过新装时厚度的1/3时则应 更换。

(5限速器旋转销轴处应加润滑油,限速器轮、张紧轮轮槽应无异 常磨损,如磨损严重则应更换并作必要调整;钢丝绳应完好无 油污;限速器夹绳钳口处应无油污或异物,发脚螺栓应紧固。 (6检查张紧装置动作是否正常,否则应作机械调整;检查限位开 关是否处于正常位置,如未在正常位置则应扳回。

(7检查安全钳传动连杆动作是否灵活无卡阻,如果有阻滞现象则 应对各传动处加润滑油,安全钳楔块与导轨的间隙应为2— 4MM。安全钳钳口应清洁无油污。

(8清洁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检查接触器、继电器动作是否正常, 有无异常声响,触点有无打火、熔焊、积碳现象如有则应进行 整修,整修达不到要求的则应更换同型号规格的接触器、继电 器;检查熔断器有无松坳、发热现象,如有则应处理并拧紧; 检查各仪表、信号灯是否正常,如损坏则应予以更换。

(9检查机械选层器钢带有无断齿、开裂和扭曲现象,如有则应更 换钢带;检查各传动机构动作是否灵活无阻滞,如阻滞则应对 各传动部位加润滑油;检查电气触头或开关接触是否良好,否 则应擦拭或修理。

(10清除轿门、各厅门导轨的灰尘、油污。

(11检查各厅门门锁接触是否良好,否则应修理,门锁转动部位应 注入润滑油;检查操纵箱按钮、开关操作是否灵活可靠,失效 的应及时更抵达。

(12检查自动门传动机构,安全触板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部位螺 丝钉、定位装置是否紧固,门机皮带有无损伤,开关门动作是 否灵活可靠,轿厢门限位开关、减速开关、门锁接点、电阻器 等有无损坏。要求门刀距厅门地坎5-8MM,运行中门刀不能碰 门轱辘,门刀与门轱辘间隙为3MM,厅门不能从外面用手扒开。 对各转动轴加润滑油,保证转动灵活自如,安全触板动作灵敏 可靠。

(13检查轿厢和对重导靴油盒中油量(正常应为2/3油盒,缺油 应及时加好;检查滚轮导靴胶皮有无开裂、膨胀,如开裂、膨 胀则应更换。

(14检查断相保护、超速保护、机械联锁、厅门和轿门机电联锁油

压缓冲器复位开关、急停开关、安全钳开关、检修开关、终端 限位安全装置是否动作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调整或更换, 对传动部位应加润滑油。

(15清除对重架、对重块、缓冲器上的杂物,清扫底坑、清洁接油 盒。

(16检查紧固感应器各部位螺栓,清除各部位尘土、污物。 (17检查曳引钢丝绳张力是否一致,绳有无伸长,如伸长则应作相 应调整;曳引轮绳槽应清洁无油污。

(18检查导轨连接板、压道板螺栓是否紧固,如松动则应拧紧。 (19做好中章接线盒外部清洁,紧固各端子板压线螺母。

6、每年对小区内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性检查、清洗、润滑、修 理、调整和测试,此项工作于每年12月上旬以前完成。 (1每年对减速箱更换一次新的蜗轮蜗杆油。

(2检查制动片磨损情况,如磨损厚度超过新装时厚度的1/2时则 应更换。

(3清洁限速轮、张紧轮并加润滑油。

(4张紧轮底平面距底坑地面距离应为500±50MM,超过规定的应 予以截绳。

(5检查安全钳楔块和导轨的间隙(正常值2-4MM,试验安全钳

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如不满足要求则应作机械调整。

(6清洁机械选层器,对各转动部位加润滑油,损坏的无器件应予 以更换。

(7清洁厅门吊门轮、轨道和钢丝绳,更换磨损的门轮、地脚滑块, 调整好门机速度。

(8调整厅轿门位置、门锁位置,紧固各部螺栓,门刀与层门地坎、 门锁滚轮与轿厢的间隙应保证5-8MM。

(9紧固对重块锁紧装置、绳头板及各部螺栓,调整紧固补偿链, 运行时应无撞击声。

(10加缓冲器油,作缓冲器复位试验时,复位开关应动作准确,传 动部分应灵活。

(11对终端限位开关做越程试验,其越程距离为上下端站厅门地坎 以远50-70MM。

(12对终端极限开关做越程试验,其越程距离为上下端站厅站地坎 以远150-200MM。

(13检查动力部分绝缘电阻应在0.5MΩ以上,其余电气线路应在 0.25MΩ以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对地应在4MΩ以上,如果 达不到要求则应进行干燥处理。

(14检查各熔断器、熔断体、热继电器、相序继电器等保护装置是

否工作政党如果不行则应更换。

7、每次电梯维修保养时间不允许超过8小时,若要超过8小进,则应 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填写《申请延时维修保养表》,经经理批准后方 可延时。

8、对于计划中未列出的维修保养工作,应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尽快补充 至计划中,对于突发性的设备设施故障,先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口头 批准后,按《电梯故障维修标准作业规程》进行紧急维修。

9、电梯管理员应将上述维修保养工作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 《维修保养记录表》内,并于每次维修保养后的3天 之内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长期。

10、电梯停用管理

电梯因维修保养等原因需要停梯时,应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填写《停

申请表》,经经理批准后通知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提前24小时通知有关用户。如因特殊情况突然电梯停用,应在电梯恢复使用后12小时内向有关用

户作出解释。

一、记录

二、相关支持文件

第五篇: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表

夫或妻一方死亡,生者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样的案例实践中并不少见。但当死者是个文盲,债务凭证上只有签名、已无法辨别签名真伪时,认定案件事实就成为非常棘手的事情。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就遇上这样一起比较罕见的案件,并最终运用推理和证据规则,支持了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原告倪某要求被告金某偿还其亡夫陈某生前欠下的7000余元债务,倪某的证据是其本人代书的两张借条,落款时间是2003年10月,上有陈某的签字。而陈某已在2007年2月因意外死亡。借款事实也没有他人可以证明。

被告金某辩称,其对债务发生并不知情,陈某是文盲,生前几乎没有留下字迹,借条上的签名可能不实。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金某并且提供了据说是唯一能找到的一份陈某手迹,上面有两个歪歪斜斜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以此说明陈某确实是个文盲。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是个文盲,正可以解释倪某代书借条而由陈某签字的原因。被告的证据能证明陈某可以写出数字和少量汉字;而即使是一个文盲,写出姓名也符合常情。因此,借条上的签名由陈某本人所写是有可能的。借款发生于数年之前,从借条外观形式看,纸张明显陈旧,字迹也不似近期所写,能让人相信其记载时间与形成时间一致。如果借条确实形成于数年之前,就不太可能是由原告伪造,因为陈某是因意外事故死亡,原告不可能在几年前就预见到这一事件,相比陈某活着,其死亡也并不更有利于原告主张债权。因此,基本可以排除原告利用陈某死亡这一意外事件伪造证据的可能。

通过以上分析,法院认为,借条上签名是陈某本人所写的概然性明显高于原告伪造陈某签名的可能性。被告如坚持主张借条不真实,即应由被告来承担举证责任。此时被告可以通过申请对借条的形成时间进行司法鉴定来证明其主张。法院向被告释明以后,被告未能提出申请。法院遂认定了原告的主张,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当事人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曹松青

索要发票有理错投“门路”驳回

某玻璃制品公司与李某经常有贸易往来,业务关系不错。在一次煤炭购销中,玻璃制品公司向李某采购煤炭4981.3吨,折价人民币3265591.10元,当时李某称手头暂没有增值税发票,过几天开好票给玻璃制品公司,事后却一直没有兑现承诺,玻璃制品公司因需要入账多次索要都被李某以各种借口拒绝,遂向沛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补开增值税发票。

案件审理过程中,玻璃制品公司和李某双方对购销煤炭的数量、价值以及未出具增值税发票的事实没有争议。李某称自己暂时没有增值税发票,无法补开。法院认为,双方签订购销合同进行交易,各方都应当依法履行自身的义务,但开具增值税发票是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对经济活动的行政管理,李某有依照此规定向玻璃制品公司出具发票的行政法律义务而不是民事法律义务,李某不履行该项义务应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双方在购销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李某开具增值税发票为其民事法律义务,玻璃制品公司起诉李某没有法律依据,遂依法裁定驳回了玻璃制品公司的起诉。范纪强任少鹏 雷击致死起纷争法官调解化纠葛

江阴市西石桥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一起雷击致人死亡的民事纠纷。 孤身汉刘根与高军是同村村民。老刘在家无业,高军出于好意雇用老刘到自己的工地干活。事发当日,因雷阵雨天气工地放假,老刘与其他工友在高军安排的住处休息。中午时分,老刘与其他工友到附近饭店吃快餐,吃完快餐后返回住处休息。当经过一田间小路时,老刘遭雷击致死。

当地水上派出所将老刘遭雷击死亡的情况告知老刘的唯一亲人———妹妹刘萍,刘萍对老刘遭雷击之死无异议,但她不愿意为老刘安排后事。高军出于同情为老刘办理了丧葬事宜,得到村民的赞许。

今年1月,刘萍向江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军赔偿各项损失22万余元。高军觉得很冤,自己做了好事竟成了被告,扬言要去找刘萍“算账”。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比较特殊,于是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近日,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由高军一次性支付刘萍补偿款18000元。刘响雷

身带弹片的司法所长

在宿迁市100多位基层司法所长中,有一人至今身带2块弹片,他就是现任泗洪县天岗湖乡司法所所长兼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克冲。

1979年1月,张克冲参加中越自卫还击战光荣负伤。1982年4月转业后一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5年来,他先后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2800余起,其中疑难纠纷460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80余起、群体性事件9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对于人民调解工作,他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一是不能当灭火员,而要当防疫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小事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大祸,决不能让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二是矛盾纠纷要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早调处难度就会大大降低,老百姓的损失就会大大降低,甚至没有损失。三是调解不能只靠胆量和勇气,不能简单粗暴地分是非、判输赢,重要的是以情感人、以诚待人、以理服人。四是调解矛盾纠纷一定要借助法律手段。

由于工作出色,张克冲先后获得“基层争先创优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司法助理员”、“省防激化先进个人一等奖”、“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张庆国胡慕伟程遥

十元赌资起纠纷 赔掉巨款获了刑

因为争抢10多元的赌资,孙玉栓和陈某发生了扭打,后孙玉栓不服气,纠集他人将陈某的左眼打伤。为此他付出了代价,不仅赔款46000元,还被判了刑。日前,常熟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玉栓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05年6月27日20时30分许,孙玉栓和老乡周某在常熟市海虞镇建丰农贸市场内和刘某、陈某玩“打金花”三张牌,因为牌的大小问题,刘某和孙玉栓发生争吵。孙玉栓将扑克牌扔于桌上起身准备离开,周某叫住他要他看看对方的牌是否比他的大,结果发现牌已洗在了一起,孙玉栓就将桌上的10多元钱拿在手里对刘某说:“你的牌没有我的大。”陈某见状站起来拉住孙玉栓的衣服要他把钱拿出来,于是双方发生扭打。被人劝开后,陈某回了宿舍,而孙玉栓却对此耿耿于怀,和周某等人去找老乡潘某为其报仇。陈某回到宿舍不久,又返身去农贸市场买香烟,恰逢孙玉栓带潘某等人回到农贸市场,在孙玉栓的指认下,潘某从旁边台球桌上拿了根台球杆追赶陈某,陈某边逃边回头看情况,结果被潘某的台球杆打中左眼。经治疗,陈某的左眼球被摘除。经法医学鉴定,陈某的损伤已构成人体重伤、七级残疾。

2007年10月16日,孙玉栓在其亲属的陪同下至常熟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陈某经济损失46000元。

因孙玉栓犯罪时未成年,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故法院对其减轻处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蒋冬英王新

暴富遗弃患病妻抚养义务不容辞

丈夫暴富以后,拒不抚养患病的妻子,无奈之下,病妻拿起法律武器,把与她结婚近15年的丈夫推上了被告席,日前,睢宁法院调解审理了这起遗弃案件。

睢宁县凌城镇农村妇女李某,1993年12月与张某结婚,第二年生育一子。由于张某经常在外地打工,李某不但要操持家务,还要忙着地里的农活,农闲时还做点小生意补贴家用。一家人的生活虽不富裕,但也过得其乐融融。但从2003年以后,张某在外地当上包工头,暴富了起来,每年收入数十万元,但是他寄给妻子的钱却越来越少。

2006年初,李某感觉自己走路时腿疼得厉害,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股骨头坏死。李某生病后,张某对她的态度更是冷淡,拖着不想给她治疗。后经村干部多次做工作,张某才同意付钱给妻子做了手术。

李某手术后丧失了劳动能力,还要经常打针吃药,没有经济来源的她只得多次哀求张某给钱,而张某不但不给,还经常打骂李某。2007年春节以后,张某就不再给李某一分钱。李某无依无靠,难以维持生计。无奈和悲愤之下,今年1月11日,李某以遗弃罪向睢宁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把与她结婚近15年的丈夫张某推上了法庭。

法院受理此案后,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做张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严肃而明确地告诉他拒绝扶养妻子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方面从伦理道德上对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日前,自知理亏的张某再也承受不了法律和道义的双重压力,在法官的主持下与李某达成了协议,张某先付给李某生活费2000元,并自2008年1月起,每月付给李某生活费400元。李某也自愿放弃追究张某刑事责任的权利。宋红卫

网吧擅播影片赔损失

江阴市一网吧在线播放轻喜剧电影《大话股神》,片方认为属私自播放,不远千里从北京来到江阴起诉。近日,这起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调解结案,网吧赔偿25000元。

从事影视经纪业务的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于2007年11月8日发现,江阴知星网苑向公众提供其拥有著作权的影片《大话股神》的在线播放服务,而网尚公司从未许可网苑通过网吧内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作品。原告请求判令知星网苑立即停止对著作权的侵害,赔偿网尚公司经济损失。此案经江阴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由知星网苑就侵犯《大话股神》电影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赔偿网尚公司25000元。逸岗建忠邓云

“遥控”摇出五年刑罚 “君子”爱财取之无道,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竟想出用“遥控器”来骗取钱财,4月16日,铜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帅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000元。

2007年3月至5月间,杨帅与他人结伙,先后多次从山东苍山及枣庄购买铁精粉1600余吨,以每吨650元的价格卖给铜山县利国镇龙辉选矿厂,在出售时采用遥控器干扰增加吨位的手段,骗取铁精粉200余吨,价值13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帅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杨帅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遂作出上述判决。刘翠颖

打针错位赔掉五万元

9岁的学生武某在镇卫生院打针时被误伤坐骨神经,4月14日,丰县法院审结这起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等共计5万元。

2007年7月30日晚,原告武某到被告镇卫生院就诊。医生董某在原告左臀部进行注射时,由于疏忽,一针打在原告的坐骨神经上。注射后,原告即感到麻木、痛痒,不能行走。后被诊断为“坐骨神经损伤”,经治疗无法恢复正常。事故发生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赔偿,被告则以自己隶属于县医院、原告应向县医院索赔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原告于今年3月26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宋会谱

“不合法”的孩子也应有合法的权利

张女现年20周岁,18周岁时与李男同居,19周岁时生育了一女园园,因园园是无计划生育,所以至今未申报户口。今年元月张女骑自行车被丁男驾驶的汽车撞伤,构成伤残。双方协商未果,张女遂诉至法院,要求丁男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同时要求丁男赔偿其女儿园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丁男对赔偿张女的损失无异议,但辩称园园系张女违法所生,故不应当赔偿其被扶养人生活费。

[析案]该案对是否应当判决丁男赔偿张女女儿园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存有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既然园园系张女违法所生,其要求赔偿该女孩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法律只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种意见认为,不应因园园系张女违法所生而剥夺其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园园是无辜的,其一出生作为母亲的张女即负有抚养其成年的义务。现由于丁男的侵权行为导致张女抚养园园的能力降低,给园园造成损失,因此应判决丁男赔偿园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园园虽是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所生,其父母李男与张女应当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但不能因此而剥夺园园作为一名公民的相应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以不论园园是否属合法生育,都不应影响园园依法应当享有的民事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婚姻法》第21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园园当然是张女的合法的被扶养人,丁男应当依法赔偿园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当然,由于李男是园园的生父,他和张女一样,应对园园负有抚养的义务,故法院应判决丁男赔偿园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50%。邱正江

机动车因路面障碍物致损公路经营管理者是否担责

2001月10日18时,孙某驾驶原告所有的苏A00346黑牌奔驰小客车从蒋王收费站交费后由东向西行驶至宁通高速139KM(上行线)时,发现前方路面有一轮胎,因避让不及而发生碰撞,致车辆损坏及部分路面损坏。交巡警大队认定该事故为意外事故。本起事故给原告造成185180元的损失。原告认为只要原告交了通行费,即与公路处形成了有偿使用公路的合同关系,公路处应当保障原告的车辆能够安全畅通地使用道路,由于公路处的过错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对此公路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原告车辆是从公路处下设的蒋王收费站交费驶入事发路段的,由此应认定公路处对该事发路段负有管理职能,只要原告照章交费驶入该收费路段,即与公路处形成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关系。而根据交巡警大队事故认定书中的交通事故事实栏载明与路面障碍物发生碰撞,但与何种障碍物发生碰撞并未认定。由于原告受损车辆已经维修好,不能通过鉴定确定是否与轮胎相撞所致。也无法对受损情况进行核实并确定所需维修费用。公路处提供的《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表》证明相关部门已按规范要求对事发路段进行了巡查,已尽到了相应的必要注意义务。即使原告车辆受损确系路面轮胎所致,对于随时脱落的轮胎,要求做到及时清除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鉴此,公路处并不构成违约。原告与公路处虽形成了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关系,但原告要求公路处赔偿车损等其他损失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其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析案]机动车在有偿使用的公路上行驶致损,经营管理者是否承担责任,结合本案案情,有以下两点值得关注。

第一,原告与公路处间形成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关系,而与蒋王收费站应没有这种合同关系。本案事发路段属于收费路段,原告的苏A00346车辆在按规定交纳了通行费后,就与该收费路段的经营管理者之间形成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关系是不容否认的事实,我国《合同法》中虽没有将此类型的合同规定为有名合同,但此类情况作为一种无名合同是客观存在的,每一个照章交费驶入收费公路的车辆都与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本案所涉收费公路属政府还贷公路,其管理者如何确定,系双方当事人的争执点。结合本案事发路段位于公路处下设的蒋王收费站和十五里墩收费站之间,事发路段的养护也是由公路处下设的仪征市公路站发包给扬州市汇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及扬州市交通局的委托书这些基本事实,应认定公路处为该事发路段的管理者,原告与公路处形成合同关系。原告的车辆在支付了通行费后,就有权享有因此带来的较一般路面更为安全、快捷的服务,而公路处的权利是依法按规定收取费用,义务主要是基于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为驶入收费路段的驾车人提供一种安全、完好、快速的通行路况,保证车辆安全驶过本路段。这种义务主要体现在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26条的规定,即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收费公路及路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对于蒋王收费站而言,其设立的目的和职能仅是对通过收费路段的车辆按规定收取通行费,而对收费路段并不负有管理义务,原告与蒋王收费站并不因蒋王收费站的收费行为而与蒋王收费站间形成合同关系。

第二,公路处在履行合同中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交巡警大队的勘查笔录记载,当事人自称与车相撞的轮胎可能是前方车脱落的,并认定该事故为意外事故,对这样的意外事故,公路处并不负有过错,因对随时脱落的轮胎,公路处主观上是无法预见也是无法防范的,要求公路处及时清除随时脱落的轮胎客观上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公路处提供的事发当日的《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表》证明相关部门已按规范要求对事发路段进行了巡查,已尽到了相应的必要注意义务,因此,并不构成违约,公路处对原告的车损无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电商企业年度工作总结下一篇:电视台岗位职责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