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考核办法

2022-07-17

第一篇:机关干部考核办法

机关干部考核办法材料

西坡社区机关干部考核细则

为了落实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热情、服务质量和工作效果,调动全体机关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机关干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我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机关干部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机关干部(包括工勤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优罚劣”的原则,各项考核与综合评议相结合,从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全社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三、领导机构

为了更好地开展考核工作,社区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弥立新同志任组长,管委会主任赵亚鹏同志任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徐建锋同志、纪工委书记史小敏同志、管委会副主任景建荣同志、管委会副主任蔺静同志、管委会副主任范亚丽同志为成员。考核具体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

(一)工作业绩(35分)

1、岗位工作(20分)。本职工作是指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分工所承担的任务,年终由分管领导根据工作情况

对各业务干部予以打分,最高不超过20分。副职领导由主要领导根据工作情况打分;正职领导取全社区最高得分。

2、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重大工作(15分)。参加改厕、新村建设、产业培育、环境卫生整治等阶段性工作的人员,每完成一项加3分;参加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每完成一项任务的加2分,完不成的不加分;该项加分总分不得超过15分。

(二)机关作风(35分)

实行月考核制度,每月基准分100分,月底出考核结果。年底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计算平均分。

1、严格请销假制度(8分)。严格按照《西坡社区干部职工度》执行。

2、实行值班制度(10分)。根据党委政府工作需要,实行值班制度,每值班一次加2分,值班无故不到每次减2分,值班请假必须向分管领导(带班领导)请假,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超过2次的,多一次扣2分。该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实行卫生检查制度(8分)。党政办负责牵头检查卫生,卫生评比倒数第一名每次扣2分,参与检查人员无故不到扣1分。

4、严格学习和会议制度(9分)。机关学习和开会时,要按时参加,做好记录,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扣3分。

(三)民主评议(30分)

1、基层评议(20分)。每年组织两次民主评议,对全体机关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评议得分,以实际所得平均计分。

2、领导评议(30分)。年终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给每一名干部进行打分,以实际所得平均分计算。

五、考核办法

1.机关干部考核由社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实施。

2.机关干部得分由基础分、加分、罚分三部分组成。

3.包村干部所包村得分为干部个人基础分,未包村人员基础分为机关干部全体干部得分平均分。

六、加减分项目

(一)社区干部(含社区领导)加分项目

1、所包村工作进展快,受县上表扬每次加5分,受社区表扬每次加3分;

2、所包村为县上提供观摩点加5分,为社区提供观摩点加3分;

3、按期保质完成县或社区安排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加2分;

4、分管业务排列全县前三位,加5-3分;

5、其它加分项目。

(二)社区干部(含社区领导)罚分项目

1、分管业务受县上批评或曝光每次罚5分,受社区批评扣3分;

2、分管业务排列全县后三位,扣3—1分;

3、对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按时完成,造成影响的,由交办领导提交领导会议,每次扣3-5分;

4、包村干部所包村工作进展慢、质量差,受县上批评每次罚3分,受社区批评每次罚2分。

5、干部开会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分,旷工、脱岗每次扣3分;

6、干部分管工作及所包村材料及表册未按时按要求报送的,每次扣5分。

7、包村干部所包村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信访维稳、环境治理等工作中有重大失误,或因工作失误被媒体曝光,造成影响的,每次罚10分。

8.其它罚分项目。

七、社区领导考核办法

对年终考核评比名列全社区前6名的村分等进行奖励,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村干部2000、1500、1000元;全年评为倒数一名的,村支书、主任予以诫勉;连续两年为倒数一名的,且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实行末位淘汰,村两委会班子应主动辞职。

八、社区财政每人每月拿出200元,作为社区干部每月目标责任考核兑现资金,每分标准为每月总金额以干部总得分,依照个人得分核发补助,并作为年终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

九、本办法自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社区领导会议研究决定。

二0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篇: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梁发【2016】8号

关于实施梁山镇机关领导干部月考评办法的

通 知

各领导、同志:

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镇机关干部科学管理,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争先意识,营造全力干事的工作氛围,确保各项创新和发展任务落到实处。本着“规范行为、注重业绩、鼓励争先、奖优罚劣”的原则,推进梁山镇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机关干部工作考评的领导,建立镇机关干部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征兵 副组长:杨 飞

成 员:冯鸿鹏、王军胜、李 飞、冉志远、王宏伟、 王若鹰、强 磊、高红霞

李征兵、杨飞负责全体领导考评,一般干部由业务主管或包片领导负责考评(业务主管与包片领导不同时,考评各占一半),考评以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为依据,领导考评结合月初工作任务分解表完成情况考评,同时参考县级部门的考核结果。

二、考评内容和办法

月度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纪律规范考评、业务分管工作考评、临时性工作和包村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四部分组成。因事、因病不在岗干部或学习培训在一个月以上,不参与考评,保留每月100分的基本分。

1、纪律规范考评(25分)

根据干部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干部行为规范情况实行考评。

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 ①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

②上班时间在打牌、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的; ③出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茶叶渣等不良卫生行为的; ④办公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的;

⑤侵占、浪费和损坏公共资源的(长明灯、长流水、电器不关等);

⑥不遵守学习、会议纪律的; ⑦完不成学习任务、笔记任务的; 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4分:

①未经请假不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学习、会议或参加后中途不请假缺席的;

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擅自离岗的;

③相关人员在起草文件或打印校对正式文件材料中文字差错率在1‰以上;

④没有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 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6分:

①节假日值班期间缺岗或未按值班要求履行好值班职责的;

②旷工一天的(迟到、早退1小时的视作旷工1天); ③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

④工作没有按期办结、没有客观原因的; ⑤外出办公弄虚作假的;

⑥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参与赌博的;

②干部因工作作风、态度或其他不良行为被群众投诉并经查实的;

③值班人员缺岗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机关大楼发生失窃、失火等安全事故的; ④违反党纪党规或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2、业务分管工作考评(25分)

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管岗位职能规定工作的,每项扣4分。未完成分管职能工作的界定:A、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造成群众投诉的;B、没有完成镇月度中心工作的;C、受到市、县有关部门批评的;D受镇主要领导批评的;E未完成分管半、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的。此项工作扣分按分管职责分解落实到人,直接责任人扣4分,协助配合人扣2分。

3、临时性工作考评(25分)

⑴上班时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干部没有按规定执行上级命令的,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⑵单位部署突击性工作(如拆违、卫生整治、精准扶贫等),干部逃避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4、包村各项工作考评。(25分)

镇上各项中心工作,各村进展情况作为考核包村领导的依据,根据任务完成情况予以打分。

每月根据考评打分情况,对干部考评定档次。85分以上的为优秀,85-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进行公示。考评优秀的干部,结合工作予以奖励,年终将12个月考评结果汇总,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半年考核不合格领导干部,重新调整分工。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当年工资不予以晋升,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者,上报县组织人事部门。

中共梁山镇委员会 主送:梁山镇全体领导干部 2016年3月7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7日

第三篇: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镇机关干部绩效考评办法

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镇机关干部科学管理,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争先意识,营造全力干事的工作氛围,本着“规范行为、注重业绩、鼓励争先、奖优罚劣”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建立镇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任督查组组长,×××、×××、×××、×××为督查组成员。督查可以采取实际督查,也可以根据镇领导或相关办公室的督查抄告单或干部工作记录进行督查。

二、考评内容和办法

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评分为月度考评、考评、单项考核奖励。

(一)月度考评

月度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纪律规范考评、办公室日常工作考评、临时性工作和农村公共安全等四部分。外借干部或学习培训在一个月以上,不参与考评,保留每月100分的基本分。

1、纪律规范考评

根据干部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干部行为规范情况实行考评。

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

①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

②上班时间在打牌、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的;

③出现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茶叶渣等不良卫生行为的;

④办公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的;

⑤侵占、浪费和损坏公共资源的(长明灯、长流水、电器不关等);

⑥不遵守学习、会议纪律的;

⑦上班不注重仪表的(穿拖鞋、背心上班,男同志留长发、长胡子等)。

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4分:

①未经请假不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学习、会议或参加后中途不请假缺席的;

②行政服务中心和值班人员值班擅自离岗的;

③相关人员在起草文件或打印校对正式文件材料中文字差错率在1‰以上;

④没有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

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6分:

①节假日值班期间缺岗或未按值班要求履行好值班职责的;

②旷工一天的(迟到、早退1小时的视作旷工1天);

③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

④服务工作没有按期办结、没有客观原因的;

⑤外出办公弄虚作假的;

⑥其他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未按规定程序擅自盖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

②参与赌博的;

③干部因工作作风、态度或其他不良行为被群众投诉并经查实的;

④值班人员缺岗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机关大楼发生失窃、失火等安全事故的;

⑤违反×纪、×纪规定或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考评以督查组成员督查为主,领导班子和各办公室(中心)协助督查;采取经常性考核(每月不少于2次)与抽检督查相结合。考评结果在下一个月5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

2、办公室日常工作考评

⑴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办公室岗位职能规定工作的,每项扣4分。未完成办公室职能工作的界定:A、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造成群众投诉的;B、没有完成镇月度中心工作的;C、受到市有关部门批评的;D受镇主要领导批评的;E未完成办公室半、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的。此项工作扣分按各办公室职责分解落实到人,直接责任人扣4分,协助配合人扣2分。

⑵有服从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安排工作的,每次扣5分。

⑶没有按时召开办公室例会的,每次扣5分;

⑷督查组成员每月督查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5分。

3、临时性工作考评

⑴上班时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干部没有按规定执行上级命令的,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⑵单位部署突击性工作(如拆违、卫生整治、计划生育等),干部逃避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4、农村公共安全考评。

按××[2008]48号文件考核。

(二)考评

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基础考评、满意度考评两部分组成。

1、基础考评(基本分70分)

基础考评以月度考评为基础,由月度考评平均分×70%计算。

2、满意度测评(基本分30分)

分别由主职领导、××领导等对干部一年来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其中镇村干部考评占10分,××领导考评占20分。考评分为优秀或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分别按10分、6分和0分标准,根据得票情况取平均值最终得考评分。

班子成员考评得分按市委组织部的测评结果为依据计算得分。

(三)单项考核考评

重点工程、计划生育、××工作、争先创优、信息工作按单项考核办法考评。

三、考核奖励及其他

1、月岗位考核奖

基数为300元(其中农村公共安全考核占100元),系数为一般干部1,中层副职1.2,财政所长1.3,班子副职1.4,班子正职1.6。

2、考评奖励

按百分制纳入机关干部双争先考核。

3、生日慰问。

实行生日慰问制度,干部生日给予物质慰问。

4、实行干部年休假制度。按干部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干部在工作日请事假的,抵当年年休假天数。

本办法由镇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篇:干部考核办法

********* 公司中层干部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为提高企业中层干部综合素质,

完善中层干部履职能力考核评价机制, 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激

励、管理和监督,推动干部管理向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党委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

七大精神,以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为目标,以加强和改进企业中层队伍建设为重点, 建立有效的

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中层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第二条

科学分析和把握当前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层干部思想政 治建设,

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 工作上有本事、 作风上过得硬、

职工群众信得过能够担当重任、 执行力强、

促进企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努力把中层干部培养成优秀的管理人才, 保证企业

领导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三条

认真抓好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按照领导干部廉洁

自律责任制工作的要求,抓好中层干部廉洁自律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第四条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建立中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

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第五条

加强学习型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公司党委要认真抓好中层 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认真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 决定》,学习掌握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系统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集中研讨与专

题辅导相结合的学习方法, 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 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健全完善学习制

度,完善中层干部学习考核评价机制。要建立中层干部学习档案,注重提高学习效果。

第六条

继续推进解放思想,努力提高中层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 建立健全解放思想长效机制。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发展举措,切实 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 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 中层干部。

加大中层干部交流力度, 多岗位培养锻炼中层干部。 扎实抓好中层干部后备干部

队伍建设,做到系统培养、择优选用。

第七条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中层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 战斗力。 推

进决策民主化,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协调沟通机制, 维护领导班子团结,

同心同德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提

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完善谈心谈话制度,

建立领导班子内部谈话制度, 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 提醒谈话制度。

第八条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充分调动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坚持德才兼备、 以

德为先用人标准,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坚持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相结合,加强中层干部管理。要加强中层干部经常性考察,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

期满考核及任职期满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效能监察等成果,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测评。

第九条

以加强中层干部思想建设为重点, 扎实推进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要明确思想政

治工作的内容、任务、责任,明确抓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职责,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相互联动、 齐抓共管。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制

定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考核综合评价办法,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第三章 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第十条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 认真执行党中央、 国务 院、

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 党委书记和行政领导作为 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从中层干部抓起,严格要求、严格管 理、严格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党政齐抓共管, 纪检、监察协调,部门各负 其责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党委的监督保证作用。坚持从严治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 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层层抓落实,

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 坚持标本兼 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联系实际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 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针对工作岗位制定具体的管理与防范措施, 落实监督条例, 努力从源头

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第十三条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树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大

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引导员工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大兴求真务 实之风,切实做到真抓实干。建立健全 公

开 承 诺

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等制度。大兴 艰苦奋斗之风,

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严格党内生活。扎实推

进反腐倡廉建设,

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教育规划, 有针对性地

开展示范教育、 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推行中层干部问责制和廉洁自律承诺制,严格遵 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党性修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顺利进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对

权力和权力运行全程的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责任制中的作用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第十四条

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

教育和查办违纪案件及有关协调工作, 在党委的领导

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有关部门、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

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

自觉接受

党委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监督,

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所在部门中层干部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 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严格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 移。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司廉洁自 律责任书》

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 自律责任书》的行为。

第十六条

公司中层干部要按照《 ******* 公司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

“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规范决策程序、决策方式、议事规则,加强对重点领域、

关键部位、

主要风险点的监督,

把关键环节和重要制度逐步固化到工作流程中, 用科技手段

强化制度管控,

全方位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从而杜绝主要领导说了算和个人决策 的现象,体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第十七条

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根据存在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检查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

并将情况上报公司党委。

第十八条

各党支部要以《 ******* 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管理标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廉洁自律责任书》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九条

坚持提醒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任前谈话、诫勉谈话,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 对违规违纪的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对

中层干部奖惩的一项标准。

第四章 中层干部考核评价

第二十条

考核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科学

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准确反映中层干部的工作状况和业绩, 充分发

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十一条

按照 《 ****** 公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

进一步改进和完

善系统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第二十二条

考核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 德才兼备的原则; 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

的原则;突出业绩、综合评价的原则;出资人认可、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 现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组成。

第二十四条

考核对象及时间

考核对象为:公司中层干部(含独立运营公司) ;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的第四季度

进行,原则上于当年年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公司党委或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

考核内容

1 、德: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 度一致;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为人

诚恳,办事公道;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团结同志,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2 、能:具有专业基础知识,好学上进,求知欲强,善于接受新知识,在“三重一大” 决策中能够主动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敢管理、会管理、善管理;具有开拓 创新精神,对工作钻研和有强烈的进取心。

3 、勤: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有充沛的工作激情和活力;工作认真 务实、严谨细致,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工作作风正派,不计较个人得失。

4 、绩: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自己的分管的工作尽职尽责,能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党委和行政下达的任务;工作效率高,成效显著,绩效员工公认。

5 、廉:能够清白做人、廉洁从业;谦虚谨慎、不羡虚荣,严于律己、慎思笃行;坚持 原则,按章办事;联系群众、作风民主;能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第二十六条

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大会述职

考核组和各党支部共同组织召开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测评大会,大会由考核组负责人主 持。

1 、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分别为:分管或联系工作的公 司领导、

部门的职工代表

(一般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层干部; 支部书记;

支委;主任科员;分工会负责人;员工代表)。 2 、领导人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由考核对象本人撰写,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 方面的情况,

突出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采取的工作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推进企业 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等。

3 、各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进行大会述职,并作个人述职;中层干部副职进行个人大会 述职;

更换工作单位在现职中层干部岗位任职不足半年的人员, 不参加所在部门年度考核述 职,

但要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材料和规定填报的各种相关表格并提交电子文档, 由公司党委根

据日常管理考核和所在党支部的意见,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5 、当年新组建的部门和调整变化较大并不满半年的,简化考核程序,以书面述职方式 向公司党委或考核小组提交中层干部的书面述职述廉材料及规定填报的各种相关表格并提

交电子文档。

(二)测评

1 、大会述职后,由考核组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参加述职述廉大 会的人员。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可根据考核对象述职情况,填写《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表》, 由考核组负责回收汇总。《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表》汇总结果占测评总分的 50%

记入总分。

2 、《中层干部综合评价表》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给被考核中层干部进行综合打分,每 张评价表所打分数占测评总分的 5% ,合计 10% 记入总分。

3 、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中层干部日常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占测评总分的 40% 记入总分。

(三)个别谈话

1 、民主测评后,考核组要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进一步了解部门自身建设、工作状况和 中层干部德才素质、履职情况。

2 、个别谈话人员范围:部门负责人、党员代表、职工代表等。其他根据需要确定的谈 话人员以及主动要求谈话的人员。

3 、接受谈话的具体人员,由考核组在各党支部支部提供的谈话对象一倍以上的人员名 单中随机确定,由被考核党支部组织,考核组人员进行谈话。

第二十七条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主要对经营业绩评价、 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 考核组评价的结果进 行比较分析,

并与平时了解情况相互印证。 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 由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定量、定性考核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客观公正地对中层干部作出评价意见。

第二十八条

考核结果评定

第五篇:干部考核办法

干部考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干部考核制度

一、 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乡机关、站社所干部,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的内容

对公务员的考核,要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能:包括学识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勤: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作风、遵守制度和敬业精神;绩: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工作中的突破创新;廉:包括奉公守法、清正廉洁、遵守纪律和艰苦奋斗。

公务员的考核在实施正常考核程序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重点对公务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十三条进行。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乡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机关负责人或者乡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要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确定的考核结果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及时将定等并有本人签字的《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

五、优秀等次比例

优秀公务员所占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本受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有效期内)荣誉称号,或本被记集体二等功以上单位的优秀等次经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比例控制在20%以内;其他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优秀公务员等次所占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核算。提前离岗人员不计入本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基数。对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考核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考核结果无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考核结果是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调整和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对考核结果的使用,各单位要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对当年考核优秀,给予嘉奖的公务员,采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方式。

对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进行诫勉谈话,谈话要有记录。对于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进行离岗培训,具体培训及培训时间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七、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

(一)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欠缺且不注重学习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完成任务困难。工作责任心不够强,责任差错在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2、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够好,在日常工作中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现象2次以上的;

3、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人际关系紧张且影响工作,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5、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2

6、无正当理由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考核民主评议或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满意、不满意)票数合计超过50%,其中,不称职票数达到30%,或服务对象评议不满意度在25%以上的;

8、平时记实考核被评为一般3次以上的;

9、应参加离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或参加培训补考不合格的;

10、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

3、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4、在外事活动或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威胁、敲诈行为,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及他人谋取私利的;

6、在履行公职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作风蛮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7、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和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8、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按时办结承办事项,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行为3次以上的;

9、因主观原因完不成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职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的;

10、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或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且败诉的;

11、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12、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且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3

13、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4、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5、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16、考核民主评议或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满意、不满意)票数合计超过50%,其中,不称职票数超过30%以上的;

17、平时考核评为差在3次及以上的;

18、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19、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20、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本仍无明显改进的;

21、其他不称职情形的。

八、公务员考核相关事宜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一)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半年的;

(二)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半年的;

(三)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一)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之一;

(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从立案当年起,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计算考核年限;

三、受处分人员的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的,参加考核,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4

(三)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四)受撤消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五)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六)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七)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四、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其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调任或转任的人员,由其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挂职锻炼的人员不足半年的,出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超过半年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三)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四)军队转业到地方的人员,由转业所在单位参阅转业前部队有关鉴定进行考核,一般当年应定为称职等次;

(五)借调的人员,借调时间超过半年的由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评为优秀的,占借调单位的指标);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期间的情况由借调单位提供。

五、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机关岗位练兵试题下一篇:家规家风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