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权经济建设论文

2022-04-22

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私有财产权经济建设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摘要]我国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权的生长与发展具有独特的演进模式。在单一公有制基础上私营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形成了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共同发展的二元财产权格局。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的一体化保护,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产制度的鲜明特性。

私有财产权经济建设论文 篇1:

浅析改革开放背景下宪法对营业自由的保护

摘要:改革开放4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也受到越来越充分的宪法保护。营业自由是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一项重要基本权利。营业自由可从私有财产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辐射下的劳动权中得出。营业自由兼具主观权利和客观价值秩序双重性质。国家不得非正当干预营业自由的行使。并且有義务保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避免垄断、不正当竞争等市场行为对营业自由造成侵害。

关键词: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营业自由

一、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宪法中地位的提升

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方式也由最初的,年#宪法$规定的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变为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发展到现在的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可见,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从最初的带有计划经济特点的行政管理逐渐发展为依法监管,管理依据由行政转向立法,更具民主合法性。国家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也从指导,帮助逐渐变为鼓励,支持和引导,这样的变化既保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又体现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自主经营的尊重。

改革开放4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自主程度越来越高,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强劲稳定的动力,与公有制经济各有侧重,相辅相成。与公有制经济的经营主要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设定不同,非公有制经济最重要的目标是创造利润,其经营过程更多体现私营企业家的个人意志。私营企业家密切关注市场,分析市场需求,自主决定资本投入和经营策略。私营企业家的自由经营活动不仅是市场活力的重要来源,更是个人尊严和价值的实现,这种自由经营的权利是私营企业家的基本权利,即宪法上的营业自由,国家应当为其提供保护。

二、宪法营业自由的基础

私有财产权,也称公民财产权,指公民个人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法取得,占有,使用或处分财产的权利。私有财产权若得不到有效保障,自由经营过程的保障就无从谈起。私有财产权是公民最核心的基本权利之一,如果说生命权是保障公民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客观基础,那么私有财产权则是保障公民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的必要前提。私有财产权不仅体现为个人生存的物质基础,还体现为财产蕴含的私益价值,私有财产使公民的私人空间和施展自由成为可能,以便个体相对于国家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充分发挥个体的创造力,保障公民的个性化需求。需要强调的是,私有财产权的主体并不仅限于自然人,私法人同样受到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私法人也是宪法基本权利主体已经是学界的共识P.,只是在具体基本权利的享有上与自然人有所区分,比如某些以自然人为特征的基本权利不可以为法人所享有,比如婚姻自由。私有财产权不仅可以为私法人所享有,更是私法人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私营企业的经营过程即是私有财产的使用过程。

三、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营业自由的保障

(一)国家从事经济活动

国家以企业或公司的形式大量从事经济活动,具体可以是特殊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等形式。特殊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前者不以营利为目标,不受公司法约束,集中于公共服务行业,如国防,水利等后者兼顾公共利益和经济效益,受公司法约束,主要是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由政府部分出资,区别是国有控股公司中政府出资占多数比重,经营目标兼顾公共利益和经济效益0国有参股公司中政府出资占少数比重,对公共利益目标则没有强制性要求。但是,不论国家以上述哪种形式从事经济活动,均属于行使公共职能,均需要具备立法授权并受到立法约束。国家从事经济活动具备天然优势,无疑会对私营企业家的经营自由带来消极影响,对国家行为导致的损失进行防御符合营业自由的保护目的。

(二)营业行政许可制度

各个国家的营业准入制度安排和营业行政许可手段往往与该国调控经济的方式密切相关。我国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我国强调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立法干预营业自由的情况较为普遍,我国#行政许可法$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规定了若干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涵盖了安全,生态,资源等涉及公共利益的诸多领域,这些规定无疑会对营业自由构成限制。

(三)国家保护中小企业的营业自由

现代社会私有化程度逐步加深,权力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不再局限于国家,一些私权利也能够对自由带来较大影响。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公平的竞争环境是营业自由的前提保障,同行竞争不但不构成对营业自由的限制,还是市场创造力的重要来源。然而,如果大型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在定价,数量,生产要素配置等方面实施垄断,则会对中小型企业的营业自由构成限制,而小型企业由于其资源和市场地位的限制很难凭借一己之力挽回因垄断企业的限制而造成的损失。此时,国家有义务进行市场干预来保护中小型企业的营业自由。毕竟确立基本权利的最根本目的就是使公民能够真正行使宪法所赋予的自由与平等的权利,因此当基本权利遭到非国家权力的侵害而自己又无防御能力时,国家有义务进行干预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四、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地位的确立和权利的保护受到宪法的明确保障。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这意味着国家有义务为非公有制经济的自由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陈征, 刘馨宇. 改革开放背景下宪法对营业自由的保护[J].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 16(003):23-30.

[2]潘昀. 论民营企业经营自主权之宪法属性——围绕”非公经济条款”的规范分析[J]. 法治研究, 2014(05):93-99.

[3]吴育珊. 改革开放30年私产宪法保护的发展与完善[C]//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 2008.

作者:汪雪芬

私有财产权经济建设论文 篇2:

析我国财产权结构的二元性特征

[摘要]我国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权的生长与发展具有独特的演进模式。在单一公有制基础上私营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形成了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共同发展的二元财产权格局。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的一体化保护,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产制度的鲜明特性。

[关键词]财产权;私有财产;公共财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产理论与实践最鲜明的标志,就是形成了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二元并存的财产权格局。我国宪法在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种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共同发展的二元财产权格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发展。

一、我国私有财产制度演变历程

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认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斯大林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消灭私有制的设想付诸实践,强制实行单一的公有制。个人的私有财产权被剥夺。

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我们在理论上未能科学地区分所有制与所有权的关系。简单照搬前苏联的财产制度模式。通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剥夺了农村和城市所有人的私有财产权利,建立了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社会,即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和城镇的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

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在单一公有制基础上允许和鼓励私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私有产权得以复兴、生长和发展。我国私有财产权主要通过以下三种路径得以发育和生长。一是农村私有财产权通过农民的伟大创造得以发育和生长。农民通过包干到户、创办乡镇企业、兴办小城镇和进城务工等途径,开启了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生长空间,增加了非农收入。扩展了农民私有财产权生长的新通道。二是城镇私有财产权生长主要体现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经历了思想解放、政策演进、立法保障和实践突破等四条路径。首先,党通过思想解放给非公有制经济的生长提供观念土壤;其次,党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非公有制经济经历了从“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平等竞争”、“平等保护”的平等主体的政策路径;再次,通过修改宪法和单行立法,将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框架之内。有了政策的支持、法律的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在实践中不断取得大突破,私有财产权得以蓬勃发展。三是经济特区私有财产权通过对外引进外资和对内引进劳工得以发育和生长。国家给予特区的各种特殊的优惠政策。以及农民工的伟大创业热情,成为特区私有财产权生长和发展的主要支撑。

30年来,我国改革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私有财产权得到尊重和保障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在公有制基础上不断保护和发展私有财产权,最终走向共同富裕。

二、我国公有财产制度变迁轨迹

相对于私有财产从理论研究的禁区到理论研究的热点,公有财产的研究则是一个古老而又崭新的课题。

说其古老,是因为无论任何形态的社会,公有财产制度始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问世后,公有财产制度更是整个财产权体系的核心内容。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将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确立了被视为社会主义标准模式的“斯大林模式”,其核心特点是主张消灭私有制、消灭私有财产和非公有制经济,实行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新中国成立后。在经历了对私有财产和非公有制经济的短暂保护之后,就全盘照搬苏联模式,建立单一的公有制社会。直接没收官僚资本。使之成为国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了国家所有制的基础。对于民族资本家,采取了和平改造和赎买的方针政策。作为和平赎买的代价,国家先后以“四马分肥”和定息的方式,向资本家支付了30多亿元。1966年,定息制度被取消,“资本主义尾巴”被全部割掉。资本家的私人资本转化为了全民财产,成为国家所有制的重要来源。在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改造的同时,国家对手工业者也实行了集体化改造,实现了由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转变。在农村,通过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形成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到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资本主义经济被消灭,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转变为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自此,公有财产制度成为我国主要财产制度,私有财产被严格限制在个人的生活用品等狭小的范围。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不再使用财产或私有财产的概念,只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1978年实行的改革开放,使私有财产得以重新生长起来。1982年《宪法》在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也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我国1982年《宪法》以及迄今先后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的四次修正,都为私有财产权的生长和发育提供了制度空间,让私有财产权在单一公有制基础上生长和发育起来了。

公有财产的研究同时也是一项崭新的课题。说其崭新,是因为我们正在从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建设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一方面,公有财产和各种非公有财产在市场面前“平等竞争”,在法律面前“平等保护”:另一方面,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又要确保公有财产保值增值。在改革进程中,与私有财产的研究与保护相比,我国公共财产的研究和保护却相对滞后。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在改革过程中,国家和集体的公共财产却遭到了严重的侵吞,如国有企业改制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征地拆迁导致农民集体权益的重大流失等。如何在“合法财产一体保护原则”的前提下。切实保护公有财产。遏止实践中出现的公有财产大量流失的态势,是我国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

三、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并存的二元财产权结构

我国公共财产权与私有财产权的生长与发展具有独特的演进模式。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也不同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从单一公有制到彻底私有化的财产制度安排,党的正确的执政理念与改革举措使我国私有财产权在单一公有制经济上平稳生长和发展,形成了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并存的有中国特色的二元财产结构,新的二元财产权结构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治理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的一体化保护,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产制度的鲜明特性。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党的“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宗旨的体现;对公共财产的保护,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公私财产必须一体保护。没有公有财产,就会改变社会主义性质,没有私有财产,就违背了市场经济原则,反过来又会损害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公私财产的衡平保护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稳定持续和谐发展与公私财产权的均衡发展密切相关。“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何防止公权力对公私财产的侵犯、如何在“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原则下构建中国特色的公有财产物权制度、公有财产管理制度、公有财产流转制度和公有财产保障制度,是当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点。公共财产、私有财产的双重保护,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共同富裕至关重要。

责任编辑 于朝霞

作者:李 芳

私有财产权经济建设论文 篇3:

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张闻天的农村经济发展思想

[摘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张闻天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进行了理论探索,提出了许多颇有见解的思想和主张。他科学地分析了近代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性质,农村社会的各阶层,农村经济的发展重心以及农村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前途的实现途径等。这些思想和主张的提出为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南,对我们今天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发展也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革命张闻天农村经济发展思想

张闻天是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在一个较长时期的重要领导人,他一生历经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在中国近现代风云变幻的历史条件下,他对国家与民族如何走向独立与富强作了深入、全面的理论与实践探讨,在众多领域留下了较为宝贵的精神遗产。在经济领域,有人则誉他为“一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宗师”,可见其经济思想内涵的丰富与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中的重要地位。近年来,学者们对于张闻天的经济思想从许多的层面进行过关注,但较多的文章与专著主要是论述张闻天关于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形态以及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对张闻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关于我国农村经济如何发展的思想却着力甚少,也缺乏系统的梳理与研究。其实,在张闻天的一生中,特别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非常重视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其论述占了很大篇幅。他关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思想是其整个经济思想中不可分割的部分,了解这些,对于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如何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不无理论借鉴意义与现实实践意义,基于此,本文拟对此作初步探讨。

一、揭示了近代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

对社会经济性质的分析,实际上就是对国情的认识。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明确地指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依据”,社会的性质从根本上来说,主要是由经济性质所决定的,因此,要了解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关键是对农村社会经济性质进行正确的分析,这样才能制定正确的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路线、方针与政策。张闻天对于近代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性质的分析正是立足于此。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张闻天同托派进行社会性质问题论战时便提及到了这一问题。他认为,帝国主义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入侵,确实正如托派任曙所说,在中国造成了某些资本主义的关系,也扩张了商品经济的领域,但张闻天否定了任曙所提出的帝国主义入侵促进了中国农村中资本主义发展论调,他说:“帝国主义列强拿它们的商品经济破坏中国的农村经济,使中国农民的农产品商品化,甚至使中国农产品的种类依照世界市场上农产品的价格而波动,决不等于帝国主义促进了中国农村中资本主义发展”,这是因为在张闻天看来,帝国主义的目的,是把中国变为它的经济附庸、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所以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投资“不但不能帮助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且阻止了中国资本主义的独立发展”。由此,张闻天得出了与任曙截然不同的观点,即中国农村经济的非资本主义性质。

除了上述他从帝国主义侵略的目的出发认识到中国农村经济的非资本主义性质外,张闻天还进一步接着论说了帝国主义入侵所带来的商品经济发展对中国农村经济的重大影响,他说:“这种发展,只是加紧了地主、商人、高利贷对于广大农民群众的剥削,造成大批的破产失业与空前的大饥荒”,而这种剥削从地主向农民收取的地租来看,从商业资本与高利贷的作用来看,性质则是封建式的,他说:“这种地租不论是生产品的或是金钱的,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地租,含有完全不同的意义,至于这里的商业资本与高利贷的作用,同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业资本与借贷资本也是性质上不相同的”。由于这样一种封建式的重重剥削,中国农村经济便处在一个长期的恐慌崩溃时期,从而导致近代中国农村灾荒区域的增加和农村生产力的下降。张闻天痛心地指出:“在全中国现在差不多没有一省没有灾荒区域。即以今年的一次大水灾而论,受到重大损失的已经有十六省之广,今中国现在已经有一万万人口,等待着饿死,病死与冻死”。

正是基于以上的分析,张闻天揭示了近代中国农村经济甚或近代中国社会经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他说:“象中国这样的经济,我们称作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在这种经济社会里,中国农村经济要得到发展,其主要任务是进行打倒帝国主义与消灭封建剥削的民主资产阶级革命,“在我们看来,要发展中国农村中的生产力,只有打倒帝国主义,地主,买办,商人,高利贷,资本家与富农的统治,只有消灭中国农村中占着统治地位的封建的剥削”。一语中的,既清算了托派思想言论的谬误,也指明了近代中国农村经济要求得到发展以及怎样发展的中心内容和性质。

二、正确分析了近代中国农村社会的各阶层状况

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社会各阶层的团结与统一,因而必须对农村社会各阶层进行科学的分析,以明确自己的朋友与敌人。张闻天在他一系列文章中,阐述了这一简单却常常容易使人忽视的问题,“明确的分别清楚在农村中间的各个阶层,知道谁是我们在农村中的兄弟,谁是我们的依靠,谁是我们的同盟者与谁是我们的敌人”[10]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是近代中国复杂多变,社会阶层不断地分化与组合,农村社会的这一特征极为明显,张闻天在动态中把握了这个特征,认真分析了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各阶层,并及时地调整着自己对此问题的看法及相应的策略。

对于雇农,由于他们无土地、资金、农具,靠营工谋生,张闻天把他们定性为乡村中的无产阶级,是党在乡村中的代表。毛泽东曾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也这样下过明确的定义,“所谓农村无产阶级,是指长工、月工、零工等雇农而言”。[11]雇农由于其在乡村中是最困难的群体,在人数上占全国工人的绝大多数,他们的革命意识非常强烈,张闻天认为应该发挥他们的领导作用,他说:“发展农村中的阶级斗争,必须首先组织这些工农群众,发动他们的斗争,使他们能够在反帝的土地革命中起他们的领导作用”。[12]

对于贫农,他们是中国农村的半无产阶级之一,近代中国的农民问题,主要是他们的问题,这一阶层由于其经济状况不等,层次较为复杂。张闻天认为在乡村中的依靠就是这个群体,他说:“我们要深入农村中的阶级斗争,必须把贫农团组织起来,雇农工会的小组应该全体加入贫农团,起他们的领导作用,我们的党就应该依靠贫农团,来执行我们的一切决定”。[13]

对于中农,这是一个两面性的阶级,一方面,中农是劳动者,遭受剥削,具有革命精神,另一方面,又是商品的小生产者,具有投机性,企图变为剥削者与富农。张闻天强调,在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中农占有最大多数,一刻都不能忘记中农,同时,在土地革命后,有些贫农将转化为中农,因此必须要联合他们。张闻天批评了有些人所认为的中农不愿牺牲自己利益的观点与看法,他说:“说中农不愿牺牲自己的利益,这完全是一些机会主义者的胡说”,[14]但是,张闻天又告诫说不能忘记中农的两重性,应该引导他们走社会主义道路,他说得很清楚,“无产阶级的领导,要为了他们(指中农,作者注)自身的利益,加入消费的与生产的合作社,吸收他们同资本主义的投机做斗争,把他们的切身利益同整个苏维埃政权的利益联结起来,教育他们,改造他们,引导他们走向社会主义”。[15]

在对待地主与富农方面,张闻天经常把两者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后形成不同的方针与政策。综观整个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张闻天对地主的态度是一致的,即主张彻底地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其目的在于彻底肃清封建残余,这一点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与任务相符。但是,对于富农情况却要复杂得多,张闻天与早期的共产党人一样经历了一个不断修正自己错误的过程。土地革命时期,张闻天对于富农经济就存在“左”的错误倾向,他说:“没收他们的好田,分给他们的坏田”,[16]其政策的目的是削弱他们,而在九一八事变后,这一错误便得到修正,他认为,中共从前消灭富农的政策应该转变,他说:“在白区,一般可以联合富农,造成统一战线”;“在苏区,只取消富农的封建剥削,坚决杜绝消灭富农、加紧反对富农或富农分坏田的左倾错误”。[17]在土地改革完成后,张闻天再一次强调应该发展农村中新出现的资本主义经济——新富农经济,因为这种新富农经济将与向着互助合作方向发展的个体经济同时并存,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所以,张闻天认为:“民主政府对于这种新富农是应该而且必须容许其存在和发展的”。[18]

从以上张闻天对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各阶层的分析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出张闻天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两个重要贡献,一是他从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问题,强调了中农、富农在农村经济中的重大作用,代表了农村中较高的生产力。二是他强调了农村社会各阶层统一战线的作用,看到了它们对巩固政权和发展生产的经济作用。这一分析鞭辟入里,旗帜鲜明地概括了党在农村中的阶级路线。后来的学者曾有过这样的评价:“历史证明,张闻天的这一贡献对当时巩固苏维埃政权,发展生产,支援前线,起了积极的作用”,[19]这一评价是公允的、恰当的,也符合了历史的真相。

三、指明了近代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重心是土地分配后进行生产斗争

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最关心的是土地问题,近代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解决农民土地问题,这是被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所证明了的。中国共产党为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采取了相应的土地分配政策,并产生了积极的成效。张闻天作为中国共产党中的重要一员,不可否认地作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1946年他这样写到:“改善人民生活,‘在耕者有其田’的原则下,没收满拓地等日寇的土地及汉奸之土地,分配给无地与少地的农民”。[20]但是怎样分配土地呢?最重要的问题是确立土地分配政策。张闻天通过大量的社会调查及理论研究、思索后明确提出了两个重要观点:一是巩固农民包括土地在内的私有财产权。他说:“农民今天担心的是,分到的房子、牛马、土地、是不是成为他的私有财产?我们只有巩固了农民的这种私有财产权,才能发展农业生产”。[21]因而,他批评了过早在中国实行农业集体化的错误倾向,说:“今天巩固农民这种私有财产权,应该说具有进步的意义,破坏这种私有财产权,才是反动的思想”。[22]二是土地分配完成的标准问题。张闻天概括为两点,他说:“一方面消灭了地主富农封建半封建的剥削,另一方面满足了农民目前必须的生产要求,这就是经济上斗争彻底的标准”。[23]

在土地分配基本上彻底完成后,党的农村工作的中心将发生怎样的转移,这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又一个重大抉择,也关系着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问题。张闻天对此非常重视,他果断地提出农村工作的重心是“用一切力量,动员全体农民,发展生产”。[24]这是因为在张闻天看来原因有三点,一是发展生产是土地分配的目的。他说:“土地改革的目的,原来也就是为了发展生产,提高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民生活。”[25]二是发展生产是农民的基本要求。他认为:“如何使生产手段同劳动结合起来,进行生产,这是今天农民的基本要求”。[26]三是发展生产是巩固新的生产关系的基础。土地改革完成后,确立了新的生产关系,张闻天指出,这种新的生产关系由于没有封建剥削,能大大提高农村生产力,而对新的生产关系巩固的途径,则要通过大生产运动。

张闻天对于土地政策问题以及土地分配后进行生产斗争的关注,无疑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正确的。他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对新民主主义时期乃至社会主义初期中国农村的经济形式的形成、发展以及转变,对当时土地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促进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等都具有重要理论、实践的指导意义,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重大贡献。

四、确定了近代中国农村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前途的实现途径

确定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前途问题实际上就是解决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问题,即到底是走向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其最后的结论是社会主义,这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必然,但是关键性的问题还在于选择一条怎样达到这一前途的途径与方法,中国共产党人在不断的思索中。对于党的优秀分子张闻天来说,社会主义是他一生不变的追求,从五四时期他确立社会主义观开始直至他生命的终结,他的一切活动与理论探索莫不以此为旨归。[27]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张闻天就对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前途如何实现的途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讨,从而确立了通过合作社经济发展使中国农村社会经济走向社会主义的思想。

近代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极为缓慢,其根源主要是在于帝国主义的入侵以及封建的剥削,因而必须通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来消灭,而在经济领域,农村合作社经济的发展与组织的建立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对于合作社经济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意义,张闻天早在中央苏区时期就进行过关注,他号召:“苏维埃政府必须用一切力量组织工人农民的消费合作社,扩大合作社的组织到每个乡村与圩场,成立总的县的,省的以至中央的合作社组织。”[28]因为就张闻天来看,在当时苏区经济中占最大优势是农民的小生产经济,现在站在走向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的十字路口,而合作社经济则是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一个桥梁和纽带。张闻天的这一合作社经济思想随着中国革命的向前发展特别是在全国解放前夕,中国农村经济中的封建剥削将彻底被消灭时日益成熟,这一时期他要求建立农村供销、生产合作社,他说:“对农村的一切党组织,合作社经济的建设则是它们的头等任务”,[29]其主要目的张闻天说得非常直接明了,即“为了巩固和发展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领导地位,为了发展和改造农民的小商品经济”。[30]而合作社的历史任务则在于经济上巩固工农的联盟,使农民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下,经过新民主主义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

怎样发展和建立合作社经济,从而使中国农村经济走向社会主义道路呢?张闻天进行了进一步的理论探索,他认为:一是必须和私人商业资本进行和平的经济竞争,从而达到广大范围内由合作社来代替私人商业资本的地位,克服资本主义经济的投机与破坏性。二是合作社必须树立联系群众的作风,必须反对官僚主义的恶劣作风。他说:“容许官僚主义作风在合作社内部的存在和发展,则必使合作社在和商人的经济竞争中完全归于失败,必至合作社与死命”。[31]三是合作社经济必须遵守自愿和两利的原则、不能强迫入股,禁止摊派股金。四是必须选派最好的干部和党员送到合作社去,使其在合作社内部起核心领导作用。张闻天认为,只有通过这一系列的正确措施,我国农村社会经济走向社会主义道路便会成为一种可能,三大改造时期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了张闻天这一理论探索的真理性价值。综上所述,张闻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探索,提出了许多颇有见解的思想,这一思想的提出是基于对近代中国农村社会的深刻分析,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提出的独到主张,构成了张闻天经济思想的重要内涵,也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在中国现代经济思想史上占据了光辉的篇章,对今天我们如何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仍不失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这些都值得我们加以认真地总结和借鉴。

注释:

①董伟.张闻天一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宗师”,[J]党史文汇,1993(7):25-29.

②毛泽东选集.(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633.

③④⑤⑥⑦⑧⑨[10][12][13][14][15][16][28]张闻天文集.(一)[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177,177,181,181,214,479,214,361,361,361,363,366,342,.342.

[11]毛泽东选集.(一)[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8.

[17][18]张闻天文集.(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版,35,395.

[19]马文奇.《张闻天经济思想研究》[M]青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56-57.

[20][23][24][25][26]《张闻天东北文选》[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8,165,164,167,167.

[21][22][29][30][31]张闻天文集(四)[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版,1,4,64,63,68.

[27]参阅程中原《张闻天的社会主义观》,[J]当代中国史研究,1995(6):8-18.

作者:刘 军 莫志斌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论文下一篇:微积分教学经济数学论文

热门文章

私有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