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通信电缆范文

2022-06-03

第一篇:矿用通信电缆范文

矿用通信电缆MHYVR

矿用通信电缆MHYVR:煤矿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通信软电缆

MHYVR:用于矿场作普通信号传输,可移动使用;

MHYVR矿用通讯电缆-MHYV MHYVR MHYVRP 技术文件

矿用防爆通信电缆_矿用话缆主要技术性能及指标:

20℃时导体直流电阻 Ω/km 7/0.37 ≤24.5 7/0.43 ≤18.1 7/0.52≤12.1

固有衰减(800~1000HZ) dB/km ≤1.2

20℃时电缆绝缘线芯绝缘电阻 MΩ.km ≥5000

线对工作电容(800~1000HZ) uF/km ≤0.10

近端串音衰减(800~1000HZ) dB/500m ≥70

电感(800~1000HZ) uH/km ≤800

耐交流工频电压 1.5KV/1min通过

直流电阻差 ≤环阻的2%

矿用防爆通讯电缆的使用特性

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40~+50℃;

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5%(+25℃时)

允许附设与安装的温度应不大于-10℃

最小弯曲半径:MHYVR型电缆为电缆外径的10倍,其它型号的电缆为外径的15倍

矿用通信电缆MHYVP:煤矿用聚乙烯绝缘编织屏蔽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

MHYVP:用于电场干扰较大的场所作信号传输,适用于固定敷设;

主要技术性能及指标:

20℃时导体直流电阻 Ω/km 7/0.28 ≤45 7/0.283钢4铜≤73 1/0.8≤36.7

固有衰减(800~1000HZ) dB/km ≤1.1 ≤1.3 ≤0.95

20℃时电缆绝缘线芯绝缘电阻 MΩ.km ≥3000

线对工作电容(800~1000HZ) uF/km ≤0.06

近端串音衰减(800~1000HZ) dB/500m ≥70

电感(800~1000HZ) uH/km ≤800

耐交流工频电压 1.5KV/1min通过

直流电阻差 ≤环阻的2%

矿用通信电缆的使用特性

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40~+50℃;

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5%(+25℃时)

允许附设与安装的温度应不大于-10℃

最小弯曲半径:MHYV、MHJYV型电缆为电缆外径的10倍

第二篇:矿用通信电缆的识别和长度标记概述

矿用通信电缆结构导线退火裸铜线,铜线直径为0.30,0.42,0.52,0.60,0.70,0.80,0.90(mm)。绝缘材料高密度聚乙烯或聚丙烯,按照全色谱标准标明绝缘线的颜色。绝缘线对把二根不同颜色的绝缘线按不同的节距扭绞成对,并采用规定的色谱组合以便识别线对。通信电缆缆芯结构以1对为基本单位,超过25对的电缆按单位组合,每个单位用规定色谱的单位扎带绕扎,以便识别不同的单位。100对及以上线对的电缆加有1%的预备线对,但最多不超过6对。缆芯内的间隙用石油膏填充。

缆芯包带用聚脂薄膜带绕包。屏蔽铜丝屏蔽或用轧纹(或不轧纹)金属带,金属带纵包于通信电缆缆芯包带之外。护套蓝色低密度聚乙烯。也可提供双层护套的通信电缆。矿用通信电缆的识别和长度标记电缆外表面有永久性识别标记,标记间隔不大于1m,标记内容有:导线直径,线对数量,电缆型号,制造厂厂名代号及制造年份,长度标记以间隔不大于1m标记在外表面上,但与上述标记错开。矿用通信电缆采用全色谱绝缘,铝塑综合护套(即电缆的纵包屏蔽铝带与护套粘结成一体,形成密封护层),具有电气性能优越,施工方便的特点。

矿用通信电缆引发火灾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过负荷、短路、接触电阻过大及外部热源作用。在短路、局部过热等故障状态及外热作用下,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下降、失去绝缘能力,甚至燃烧,进而引发火灾。火灾中矿用电缆的主要特性有火灾温度一般在800℃~1000℃,在火灾情况下,导线电缆会很快失去绝缘能力,进而引发短路等次生电气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导线电缆在规定的允许载流量下有较大的过载能力;短路状态下,导线电缆会在瞬间引起绝缘材料熔化、燃烧,并引燃周围可燃物。矿用电缆防火性能分析防火机理分析阻燃机理在燃烧反应的热作用下,位于凝聚相的阻燃剂分解吸热,使凝聚相内温度上升减慢,延缓了材料的热分解速度;阻燃剂受热分解后,释放出连锁反应自由基阻断剂,使火焰、连锁反应的分支中断,减缓了气相反应速度;催化凝聚相热分解固相产物,焦化层或泡沫层的形成加强了这些层状硬壳阻碍热传递的作用;在热作用下,阻燃剂出现吸热性相变,物理性地阻止凝聚相内温度升高。耐火机理在矿用电缆的绝缘和护套材料中加入某种添加剂,降低聚合物产生的热量,防止聚合物分解或促进绝缘和护套材料炭化形成保护层;在线芯处增加一层云母玻璃丝带等无机绝缘材料,在绝缘和护套层被火燃蚀后,*缠包在导体上的云母耐火带保护而继续通电,从而在着火时保持一定时间的正常运行。

(转自一览电缆英才网 招聘信息全面真实)

第三篇:关于矿用电缆型号含义的调研报告

调研时间:2010年1月6日

调研单位:平禹煤电公司方山矿机电一队

调研课题:关于矿用电缆型号含义的调研报告

调研内容如下:

2010年07月17日20时10分, 陕西渭南市韩城市小南沟煤矿副斜井井底动力电缆着火,造成28人死亡;

2010年3月15日20时30分,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主井西大巷电缆着火,25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

2010年1月8日17时,江西省新余市欧里镇庙上煤矿井下电缆着火,造成12人死亡;

2010年1月5日12时,湖南省湘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井下发生一起电缆着火事故,25人死亡,9人下落不明。

为此,更多的了解矿井电缆型号及意义,更进一步认识矿用电缆,我们首先到平禹煤电公司方山矿机电一队去搞一次关于矿用电缆的调研。

矿用电缆是煤矿用阻燃电缆的简称。按国家煤炭工业局发布的行业标准《煤矿用阻燃电缆》中的规定,矿用电缆的命名内容即矿用电缆的型号含义如下:

一、电缆的命名由八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系列代号:

M,即煤字的拼音第一个字头;

第二部分为使用特性代号,反映电缆所使用的场合。

字母含义如下:

C,采煤机用;D,低温环境用;M,帽灯用;Y,采煤设备(移动)用;Z,电钻用。

第三部分为结构特征代号,表示电缆的结构特征。

字母含义如下:

B,编织加强;J,带监视线芯;P,非金属屏蔽;

PT,金属屏蔽;Q,轻型;R,绕包加强。

第四部分为材料特征代号:

用E表示绝缘或护套采用弹性体材料。绝缘和护套均采用橡胶时本部分省略。E,弹性体材料。

第五部分为额定电压U0/U(KV)。

第六部分为动力线芯数*标称截面积的表示。

二者间用乘号连接,单位为平方毫米。

第七部分为地线芯数*标称截面积的表示。

二者间用乘号连接,单位为平方毫米。

第八部分为辅助线芯数*标称截面积的表示。

二者间用乘号连接,单位为平方毫米。

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之间用“-”连接;

第六部分、第七部分、第八部分之间用“+”连接。

二、矿用电缆的产品表示方法

产品用型号、规格及标准编号表示。

如:1)采煤机屏蔽橡套软电缆,额定电压为00.66/1.14KV,动力线芯3*50,地线芯为1*10,控制线芯为4*4,带半导电屏蔽层;

表示为:MCP-0.66/1.14 3*50+1*10+4*4 MT818.2-1999

2)采煤机屏蔽监视编织加强型橡套软电缆,额定电压为0.66/1.14KV,动力线芯3*50,地线芯1*25,控制线芯2*2.5,带半导电屏蔽层,监视线芯和编织加强层; 表示为:MCPJB-0.66/1.14 3*50+1*25+2*2.5 MT818.3-1999

3)采煤机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额定电压0.66/1.14KV,动力线芯3*70,地线芯1*25,监视线芯1*35,带金属屏蔽层;

表示为MCPTJ-0.66/1.14 3*70+1*35+1*35 MT 818.4-1999

4)煤矿用移动弹性体软电缆,额定电压0.38/0.66KV,动力线芯3*25,地线芯1*16,不带屏蔽层;

表示为:MYE-0.38/0.66 3*25+1*16 MT818.5-1999

5)煤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额定电压3.6/6KV,动力线芯3*35,地线芯3*16/3,监视线芯3*2.5,带半导电屏蔽层;

表示为:MYPTJ-3.6/6 3*35+3*16/3+3*2.5MT818.6-1999

6)煤矿用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额定电压为3.6/6KV,动力线芯3*25,地线芯1*16,低温环境用,带半导电屏蔽层;

表示为:MYDP-3.6/6 3*25+1*16 MT818.7-1999

7)煤矿用电钻屏蔽弹性体电缆,额定电压0.3/0.5KV,动力线芯3*4,地线芯1*4, 表示为:MZPE-0.3/0.53*4+1*4MT818.8-1999

8)煤矿用移动轻型橡套软电缆,额定电压0.3/0.5KV,绝缘线芯3*2.5,不带屏蔽层;

表示为:MYQ-0.3/0.53*2.5 MT818.9-1999

9)煤矿用矿工帽灯电线,绝缘线芯2*0.75;

表示为:MM 2*0.75 MT818.10-1999

以上矿用电缆型号含义为MT818中的规定,按国家标准GB12972中的规定系列代号为U,即矿字的拼音第二个字母,因为第一个字母K已被控制电缆所占用,其余的代号基本一样。

调研人:魏威龙

第四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验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验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验(以下简称产品检验)是通过对产品样品检测,验证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安全有关规定,满足安全标志发放条件的活动。

第三条 产品检验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验规范及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进行。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验规范由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组织制订,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第四条 安标国家中心组织管理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实施产品检验。 第二章 安全标志检验分类

第五条 产品检验分为首次申办检验、变更检验、延续检验和监督检验。 第六条 首次申办检验是对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所实施的检验,检验项目为相关标准和产品安全标志检验规范确定的型式检验项目。

对需进行工业性试验的新产品,检验项目为涉及产品安全性能的项目。

对系列产品、同一管理单元产品,或与安全标志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已取得有效安全标志的产品属同系列、同一管理单元的产品,原则上只进行差异性检验。

第七条 变更检验是对产品申请变更安全标志时实施的检验,检验项目原则上为与变更相关的项目。

第八条 延续检验是对产品延续安全标志时实施的检验,检验项目为相关标准和产品安全标志检验规范确定的涉及产品安全性能的项目。

对申请延续安全标志的同时申请变更的产品,检验项目包括延续检验项目和变更检验项目。

第九条 监督检验是在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时实施的检验,检验项目依据相关标准、产品安全标志检验规范和监督检查具体方案确定。 第三章 检验委托

第十条 安标国家中心与接受检验委托的检验机构签署委托检验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安标国家中心在委托检验时,在委托书中明确相关要求,检验机构应按照委托书要求实施产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机构进行的安全标志检验,除检验报告外,原则上不出具其他证件。

第十一条 安标国家中心委托产品检验,依据以下原则:

(一)按授权范围委托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检验机构授权的业务范围委托安全标志检验任务;

(二)便于客观、公正、有效开展安全标志检验原则;

(三)就近和方便样品运送原则。

第十二条 对依据新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虽未明确产品安全标志检验授权,但相关检验机构已取得产品标准中规定检验项目授权的,可按授权范围委托产品检验。

第十三条 检验机构检验能力不能满足产品安全标志检验要求时,安标国家中心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后,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其它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章 检验工作的实施

第十四条 产品检验原则上在检验机构进行。对确需在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开展现场检验工作。

第十五条 首次申办检验、变更检验原则上采取送样检验方式。安标国家中心向申请人发出检验通知书,向接受委托的检验机构发出检验委托书。申请人原则上应在收到检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寄(送)样品。

第十六条 延续检验、监督检验采用抽样检验方式。安标国家中心向抽样人员发出抽样委托书,向接受委托的检验机构发出检验委托书。

第十七条 抽样样品原则上在安全标志持证人(以下简称持证人)成品库中抽取,必要时也可在生产线末端、持证人销售网点、产品用户仓库中抽取。

抽样人员在产品抽样时,应严格按规定的抽样规则、基数、数量抽封样品。在生产线末端、持证人销售网点、产品用户仓库抽样时,可不要求抽样基数。

第十八条 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寄(送)样品或申请延续安全标志时因持证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抽样工作的,申请人(持证人)应及时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大型设备延续安全标志时,不满足安全标志检验条件的,可先延续安全标志,待满足检验要求时补做相关检验;延续满一年仍不满足的,暂停相关产品安全标志。

第十九条 对按监督检查方案必须进行监督检验的产品,持证人不能满足安全标志抽样要求时,应在其后90日内提供相应条件。逾期仍不满足的,暂停相关产品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 持证人应自抽样之日起7日内向接受委托的检验机构寄(送)封样样品。

第二十一条 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关规定和检验委托书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检验依据、调整检验类型、增减检验项目、改变检验方法。检验工作应首先核对样品与审查备案技术文件的一致性。

监督检验过程中,不得更改、调整产品结构和技术参数。

第二十二条 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工作的时限依据产品复杂程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自收到样品之日起的4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申办延续安全标志的产品,如在其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内,进行了监督检验或变更检验且满足延续检验相关要求的,其检验结果可作为产品延续安全标志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检验报告

第二十四条 检验机构应在完成检验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等文件上传至安标国家中心。 检验机构应定期将出具的检验报告刻录光盘,加盖公章后寄送安标国家中心,并确保上传的检验报告与光盘中检验报告一致。

第二十五条 检验报告应符合相关要求,并对所检样品与备案技术文件的一致性有明确结论。

对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报告中应明确描述检验条件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 安标国家中心依据检验委托书的要求,对检验报告进行形式审查或抽查。检验报告不符合要求时,检验机构应按规定进行整改。

第二十七条 自检验报告发出之日起,检验后样品在检验机构保留的时间不少于30日,现场检验的样品不受此限。

申请人对产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的15日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 对首次申办检验、变更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自发出检验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复检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申办。

第二十九条 对延续检验、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安标国家中心根据具体情况,暂停或撤销其安全标志。

对被暂停安全标志的产品,安标国家中心向持证人发出整改通知书,持证人自接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应完成整改,提出抽样复检申请。复检项目原则上为不合格项及与其关联的检验项目。

复检合格的,恢复被暂停的安全标志;逾期未提出抽样复检申请或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撤销被暂停的安全标志。

第六章 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条 安标国家中心对所委托的安全标志检验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承担安全标志检验的检验机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检验工作,对做出的检验结论负责。

产品检验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应予公布。

第三十二条 承担安全标志检验的检验机构及其人员,应保守受检单位的技术秘密,不侵犯受检单位的知识产权,不从事被检产品的研发、生产。

第三十三条 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安标国家中心可暂停或取消对相关检验机构的检验委托,并将相关情况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一)未按照产品标准、安全标志检验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标志检验工作,且情节严重的;

(二)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的;

(三)检验结果错误,造成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

(四)无故拖延或拒绝安全标志检验工作的;

(五)泄露受检单位技术秘密的;

(六)产品检验收费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七)其它相关情况。

第三十四条 受检单位弄虚作假提供检验样品,或擅自更换已封样样品的,按产品检验不合格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受检单位应向产品检验机构支付产品检验费用。

第五篇:矿用调度绞车排绳装置

中国工矿设备行业B2B平台领导者

矿用调度绞车排绳装置

1、矿用调度绞车的使用现状

矿用调度绞车是一种为井下采区煤仓装车站调度矿车而设计制造的专用绞车, 由于其体积小、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在煤矿井下的辅助提升搬运作业中应用十分广泛, 每个矿井均有一定数量在使用。但存在着不足, 在不提升作业时, 绞车滚筒上的钢丝绳为松绳状态, 因而, 钢丝绳时常出现/ 咬绳0、/ 死折0等现象, 这不仅会引起钢丝绳的过早损坏, 造成经济浪费, 更重要的是形成安全隐患, 容易造成松绳冲击和断绳跑车, 严重影响着其安全使用, 成为煤矿生产中的一项重要事故隐患。在现场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加以改善, 如: 加大钢丝绳的直径等, 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究其原因, 就是调度绞车无防松绳装置, 钢丝绳不能按序排列。

2、矿用调度绞车排绳装置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初步设计了一套矿用调度绞车排绳装置。该装置的设计思想是: 用弹簧产生的弹力, 将压紧辊紧压在钢丝绳上, 使钢丝绳不松绳、不乱绳、按序排列。该装置的设计结构非常简单, 共有 4 个部件: 压紧辊、工字形杆架、支承座、螺旋弹簧。支承座 4 固定在调度绞车的底盘 5 上, 工字形杆架 2 绕支承座 4 转动, 螺旋弹簧 3 所产生的弹力

丝绳之上, 使钢丝绳上始终有一定压力, 不至于松绳, 还能按序排列, 从而达到不乱绳的目的。

压紧辊和工字形杆架之间用滚动轴承连接, 使压紧辊可绕工字形杆架上的压杆转动。当绞车滚筒带动钢丝绳转动时, 紧压在钢丝绳上压紧辊随着绞车滚筒和钢丝绳转动而转动。

该装置经90 d 的工作现场实验, 证明其工作可靠, 排绳整齐, 不松绳, 不乱绳, 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安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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