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

2022-10-17

第一篇: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相关职责

1、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文教、卫生、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话等工作,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以政府名义上行下发和社会事务有关的各种文字材料,负责以政府名义与县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协助党政领导处理与社会事务有关的日常事务。

(三)调查掌握社会事务发展的工作动态,做好社会事务及其有关工作的会议会务、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和总结。

(四)负责民政、福利、老龄、残联、救济、婚姻登记、低保、就业、复转军人优抚、慰问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中小学校、乡卫生院等职能单位的工作。

(六)承办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办所做好有关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带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带领全体工作人员狠抓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遵章守纪。

(三)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到村搞调查研究,掌握农村的实际困难,解决具体问题,做一个合格的民政干部。

(四)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努力工作,相互支持,搞好自身的工作,学一行,专一行,爱一行,多为百姓做好事。

(五)带领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财经制度,抓好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

(六)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大事讲原则,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实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

(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上级下拨的各种粮、款,实行领导审批制度和及时报账制,坚决杜绝优亲厚友。

第二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 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残联、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制定本辖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3. 负责街道优抚、双拥和烈士慰问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对各种优抚对象及国家伤残机关工作人员抚恤优待政策和标准。负责街道退伍军人、参战士兵、伤残军人和军队复员干部优待金的发放,审批、褒扬革命烈士;

4.负责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管理工作,做好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属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负责街道殡葬管理;

5.依法指导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推动村级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好村级工作者和服务队伍素质培训,不断提高村级服务水平,推进村级建设;

6.负责社会救济救灾工作,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掌握灾情、核查灾情,筹措和管理救灾款物;落实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

7.承办上级交办的街道、村行政区划和地名、界线管理的相关工作;

8.负责婚姻登记工作;

9.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10.承办县民政局、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工作制度

1. 工作目标报告制度

a.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做好月、季工作安排。

b.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 2.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a.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视人民群众的疾苦为自己的疾苦,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甘当人民群众的“儒子牛”;

b.热爱本职工作,讲求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违法乱纪,不以权谋私,发放救济款、救济物资做到两公开一监督。提高办理效率,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工作质量;

c.深入实际,不空谈,定期深入各村了解情况,及时指导协调工作。;

d.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e.严格五制办理: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按规定办理制。

f.坚持六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监督管理公开。

g.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行“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不挪作它用,不优亲厚友,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浪费救灾救济款的现象发生和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h.热情接待民政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并向上反映他们的疾苦和呼声,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 依法开展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抓好政务、村务公开和村干部、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创建自治示范村和示范社区;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二、 开展民族与宗教、老龄、残联工作,继续抓好农村储金会的清理整理顿和规范管理。

三、 贯彻实施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经常性的社会捐助工作。

四、 认真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做到查灾报灾及时,管理和使用好各种救灾粮、款、物、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抓好农村特困户的临时救助,落实好五保供养工作。

五、 按时按标准实好各项优抚资金的兑现,继续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做好退伍军人安置改革工作和“双拥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六、 积极推进葬改革,提高火化率,抓好公路、铁路沿线和景区周围的公坟(墓)治理,搞好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严查处其非法活动。

七、 认真抓好财务管理工作,完成台帐微机化管理。西秀区城市低保工作审批制度

(三)

为切实搞好我区低保审批工作,实现应保尽保,确保我区低保金的合理发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1、 村(居委会)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受理城市低保的评审工作,由居委会主任或主管城市低保工作的副主任、居委会委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

2、

3、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承担低保审核工作。 居委会每月一次,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每季度一次对享受低保对象上一个月的家庭人口和收入进行核实,区民政局每季度复审一次。

4、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对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时,可采用以下方法: (1)、入户调查法: (2)、单位、邻居走访法: (3)、居民(职工)代表评议法: (4)、信函索证法: (5)、部门联动法: (6)、跟踪消费法:

5、 区民政局负责对辖区申报城市低保对象的审批,认真查对申请人的户口簿号是否与家庭成员一致,同时细心查看收入证明、入户调查记录、身份证等证件。

6、 区民政局审批后,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核发《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领取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取证按季审核,未经审核的自动失效。

西秀区低保工作发放制度

(五)

1、 我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社会化民放(除没有金融机构的乡镇外)。

2、 低保对象凭借代办银行发放的存折,到反指定银行领取低保金。

3、 低保对象元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不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算自动放弃,民政部门应按程序取消其低保资格。

4、 低保对象因行为不便,而委托其他人代领低保金时,受委托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低保存折),在领取花名册上签上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姓名,以防冒领证件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低保持待遇。

5、 区民政局应严格按照与代发机构签订的协议,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低保资金专款专用。

西秀区城市低保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七)

为规范我区低保工作操作,加快我市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建设,现建立低保档案管理制度:

一、 区级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为:低保对象审批表,低保金发放花名册(台帐),低保统计月(季)报表,入户抽查记录、审批记录,群众举报,来访举登记册,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登记册,低保工作文件、表、册,低保相关资料等。

二、 乡镇(办事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为:

1、低保金发放花名册(台账),入户调查记录、乡镇审批记录,群众举报、来访登记册,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登记册,低保工作文件资料、三榜公示图片资料等;

2、一户一档(主要包括申请书、入户调查表、申请表、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医院证明、审批书、调整表、停发表等)。

三、 居委会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为:公示内容,群众举报、来访登记册,动态管理记录册(入户调查及走访登记册),低保民主评议记录册,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活动记录册,低保公示情况反馈册,低保工作制度册。

西秀区城市低保台账、月报表上报制度

(八)

为规范我区城市低保系统台账、月报表上报工作,保证低保系统台账、月报表的准确、及时上报,现做规定如下:

一、报表样式。各乡(镇)、办事处必须按照省民政厅统一的月报表样式和城低台账要求进得上报。

二、 上报时间。低保系统台账、月报表应于下个月4日前上报区局低保办。如4日没有上报视为当月未发放低保金,区民政局不予上报,同时进行通报批评,后果自岁。

三、 数据要求。低保系统台账、月报表填报数据必须准确无误,低保上报数据要与同级财务部门上报数据保持一致,报表中“当月发放金额”“累计发放金额”均保留1位小数。

四、 填报标准。低保系统台帐、月报表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填报人、填报单位、签批人必须填写,并加盖公章。 上报方式。台账、月报表经电子邮件上报区局,如无法上传,必须按照规定时间送到区局。低保办邮箱地址为:huangjian7732@sina.com

五、

第四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职责及人员分工

主要职能:负责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和条例,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和控制人口;负责本辖区内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残联等工作;抓好优抚优待,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刘妍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弓聪燕

办公室人员分工如下:

弓聪燕:协助刘妍副主任,负责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全面工作,侧重于计划生育,具体负责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条例;

安瑞川:负责计划生育统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超平:负责计划生育药具、技术及计划生育宣传、协会、人口学校、信息工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若玲:负责双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瑞雪:负责民政工作及残联、红十字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妍:教育、科技、医疗工作。

昆北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3312274

第五篇:社会事务办公室

部门职能和服务宗旨:

负责本镇的民政、残联、老龄、老干、工会、敬老院、幼儿园、社会保险和居委会、个体协会、统战侨务等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党的侨务政策,联络发动海外乡亲为家乡经济、文化教育等建设服务,为侨胞和海外人士提供优质服务。

办事程序:

一、 社会救济类

低保、五保、优抚优恤、临时救灾救济等社会救济

1、 由本人或委托的代办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村

(居)委会申请,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办理的,应当签署代办人姓名;

2、 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评议,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在村委会所在地和

申请人所在自然村进行公告,无人提出重大异议或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通过的,报送镇府社事办;

3、 镇府社事办经审核后,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市民政

部门;

4、 市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

社会散居孤儿

1、 由孤儿监护人或本人(即孤儿已满18岁且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带齐相关资料向户

籍所在地镇府社事办提出申请;

2、 镇府社事办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民政局审批;

3、 市民政局审批通过后与孤儿监护人签订孤儿养育协议(孤儿年满18岁的无需签订该协

议)。

办理残疾证

1、 准备好6张大一寸彩色照片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 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

3、 申请人本人亲自前往市残联申请办理。

二、低保季度医疗报销、领取救济金、婚姻档案查询

1、带齐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单据,到社事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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