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及对策论文

2022-04-12

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及对策论文(精选3篇)》,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屡见报端,2012年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震惊了资本市场,备受学术界和舆论界的广泛关注。通过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常用手段包括虚构交易、随意调整资产减值、利用关联企业造假、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隐瞒重大不利事项等五种;其造假的主要动因是为了获取新股发行或配股资格、迎合会计信息使用者、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等。

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及对策论文 篇1:

湖南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典型案例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它严重损害了市场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影响到市场的价值发现及资源配置的效率,给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就湖南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指出财务造假的手段及识别方法,为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监管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财务监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基金项目:湖南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重点项目,上市公司财务的金融监管对策研究,编号:2014ZK2040。

一、研究背景

目前,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已经酝酿多年尚未正式出台。2013年10月1日证监会实施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工作规定》,决定授予所有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这标志着派出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正式启动,同时也标志着政府部门加大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财务历来是企业管理的核心问题,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体系,加强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和管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是上市公司治理的一个重点内容。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已经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它严重损害了市场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影响到市场的价值发现及资源配置的效率,给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加强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状及造假手段的分析,并形成相对应的对策,对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极为迫切。本文就湖南省上市公司财务造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探究其造假手段及原因,期望能够为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监管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二、湖南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典型案例分析

1、万福生科(300268. SZ)IPO财务造假

万福生科(股票代码300268)于2011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2年8月,湖南证监局在对万福生科例行检查时发现两套账本,万福生科财务造假问题由此浮现。证监会对其造假案件的行政调查结果显示: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和违法信息披露。该公司上市前三年(即2008—2010年)分别累计虚增销售收入约460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约11298万元;上市后披露的2011年年报和2012年半年报累计虚增销售收入445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10070万元。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过程中未能保持应有的谨慎性和独立性,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张家界(000430. SZ)及紫光古汉(000590)虚增利润财务造假

造假手段之一是使用不当的收入确认方法,提前确认收入,粉饰会计报表。张家界股份公司1996—1998年三年间共虚构收入累计12261万元,占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49%;虚构其他业务利润528万元,虚增税前利润4662万元,占三年税前利润总额的62%。如1995—1996年,张家界股份公司先后与张家界电业局、深圳全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达佳实业公司签订了364亩土地转让合同,转让金额合计7965.9万元,并在未开具发票和收到款项、亦未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将合同约定的7965.9万元转让金确认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虚增7965.9万元,税前利润虚增2165万元。紫光古汉则主要通过虚开发票及账外交易等手段来虚增企业利润。该公司在2005年至2008年间,连续四年累计虚增利润5163.83万元,占其对外披露利润累计额达87.04%,四年累计利润只有不到13%的真实率。由此公司遭证监会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前董事长郭元林等7名时任高管被证监会警告并处累计39万元罚款。

此类造假手段的识别,应主要从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关系上分析是否存在虚增企业利润,注意本期应收账款发生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大小及看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利润的增长比例。如果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过大,或者收入和利润大幅度增长,应收账款却以更大比例增长,或者收入和利润下滑,而应收账款却大幅度增长,此时需要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虚增利润的财务造假行为。

3、*ST花炮(600599. SZ)财务造假

造假手段之二是为了确保本期利润,将应由本期补偿的已销产品成本推迟到以后期间结转,将应由本期负担的已发生费用列作待摊,将应计入本期但以后支付的费用不予计提,以虚增本期利润和资产。如*ST花炮(600599)利用少计成本费用、关联方交易等手段粉饰业绩。为了避免2003年、2004年连续亏损,*ST花炮将以前年度发生的费用1859万元及欠缴税款786万元推迟计入2005年度。2006年6月至9月,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ST花炮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6年10月19日对公司下发了《关于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指出公司存在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等多项严重问题。接到通知后,*ST花炮未及时披露并更正重大会计差错,至2007年4月26日公布2006年年度报告时,才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导致公司2004年至2006年三年连续亏损。识别此种造假手段需要在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时特别关注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关联公司的款项”。充分利用相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及其与同行业其他企业进行对比,分析公司经营状况,通过有关指标对比,判断是否存在不确认或少确认费用以虚增利润的造假行为。

4、岳阳兴长(000819. SZ)虚拟资产及所有者权益财务造假

湖南省监察专员办事处在2010年七八月份对岳阳兴长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后,认为公司在会计核算、税收方面存在违反相关法律问题,责令进行整改调账。其中2009年年末资产总额调减1362.72万元、资产总额调减350.05万元、年初负债总额调减433.06万元等共计8项。据此被通知造假财报数据显示:2009年岳阳兴长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7.83%、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0.46%、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滑47.82%;2009年全年各项财务指标75%呈现较大负增长。

万福生科2012年上半年就“在建工程”虚增8036万元,“预付款项”被虚增4469万元,“其他应收款”则被隐瞒9355.52万元,甚至连“应付职工薪酬”都被虚增33.77万元。通过这一系列财务造假,公司现金应被腾出逾2亿元。同时该公司在在建工程没有项目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下,其在建工程从8675万元增加至17998万元,增加了8323万元,但是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只有5883万元。该公司在2011年年报和2012年半年报中对于在建工程的披露也存在着重大矛盾之处,在建工程项目在投入了大量资金后,工程进度反而降低了,如淀粉糖改扩工程和厂区绿化工程,在分别投入了2601万元和74万元之后,工程进度却分别从90%、100%降低到30%和85%。

此类造假的手段识别主要是重点关注不良资产,指资产中出现的财产虚假价格、债权呆滞以致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而且这部分资产根据现行会计政策不能确认其损失额或允许调整其损失额,主要存在于应收账款、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等方面。

三、加强上市公司财务监管的对策建议

1、加强中介机构监督管理

督促中介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将内部控制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对每一个申报项目进行全流程管理。建立监督问责机制,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管理监督责任,对于项目遴选、项目论证、原始材料、项目执行等各个环节均要承担责任,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强化风险管控。尤其对IPO中介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重处罚力度,如保荐机构与上市企业在利益取向上有时是一致的,而有时部分保荐机构为了承销收入和保荐收入,会出现只荐不保,甚至为拟上市企业造假上市“保驾护航”。

2、提高财务造假成本,促使企业形成经济预期公正

成本与效益权衡是企业最主要考虑的因素,企业财务造假成本的高低,直接会影响到企业的选择。财务造假的成本若很大程度上低于造假的预期收益,会造成企业难以克制造假的冲动,唯有高额的违规成本及较大风险,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上市企业管理层才会止步造假。

3、宣传教育与严格执行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搞好财务监督管理,完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法律法规体系。利用大众传媒宣传上市公司财务监管法规,使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了解、掌握上市公司财务监管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各级监管部门要将宣传上市公司财务监管法规纳入日常工作中,要定期不定期地将新出台的财经法规和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向上市公司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宣传,使他们理解新的财务监管法规。同时还要积极构建利用市场化机制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建立市场违法主体先行补偿投资者损失的渠道,充分调动相关主体的积极性,这样财务造假行为的威慑力才会大大提高。

参考文献

[1] 胡海川、张心灵、范文娟: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研究[J].财会月刊,2013(23).

[2] 王硕:对中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思考——基于万福生科案的研究[J].中国商贸,2013 (10).

[3] 曾凡武:财务造假的动因分析及防范对策:基于万福生科案例分析[J].会计师,2013(9).

[4] 贾鑫: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探究[J].管理观察,2009(5). [5] 耿喆、颜毓洁: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识别及对策研究[J].西部会计,2011(7).

(责任编辑:胡冬梅)

作者:李燕 舒晓惠

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及对策论文 篇2: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常用手段与主要动因探析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屡见报端,2012年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震惊了资本市场,备受学术界和舆论界的广泛关注。通过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常用手段包括虚构交易、随意调整资产减值、利用关联企业造假、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隐瞒重大不利事项等五种;其造假的主要动因是为了获取新股发行或配股资格、迎合会计信息使用者、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等。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动因

文献标识码:A

1引言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备受资本市场所痛斥!2012年,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被曝光,震惊国内外资本市场,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关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再次成为社会舆论和学术研究的焦点。现有不少研究聚焦财务造假问题,孙美野(2013)通过研究发现,企业主要通过操纵交易、资产重组、隐瞒重大事项等惯用手段来进行财务造假。许景瑶(2014)认为利用关联交易、会计原则也是许多企业财务造假的常用手段,管理层为获得高额薪酬或职位晋升是财务造假的主要原因。于化瀛(2014)利用事件研究法全面剖析了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主要手段,即通过虚构客户和合同等来虚增收入和利润,以谋求创业板上市资格。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主要有哪些?其财务造假的主要原因究竟是什么?本文是从在梳理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加以研究,以求得到更为完善的结论。

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常用手段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花样虽不断推陈出新,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种惯用手段。

2.1虚构交易

在上市公司财众多务造假手段中,虚构交易是最常用的伎俩,比如说通过伪造凭证以虚构收入。与其他调整收入的手段相比,这种财务造假手段的性质更为恶劣,欺骗性也是最强的,伪造交易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践踏,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在近年来发生的规模较大、影响深远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中,使用这种手段的案件占了大多数。具体操纵手段主要有:伪造原始凭证,如原材料购进发票、原材料出入库单、产品出入库单等;伪造合同,包括材料购进合同和产品销售合同等;虚构销售发票单据、纳税单据、出口报关单等。例如,在“银广夏”财务造假案中,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出口报关单,虚构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金融票据等手段来虚构主营业务收入,以虚构巨额利润。

2.2随意调整资产减值

通过随意调整资产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常用手段。当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需要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为了使企业更加稳健的确认当期收益,更真实公允的反映财务状况,我国2007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允许企业对资产计提八项减值准备金,并赋予企业会计人员一定的职业判断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提取的减值准备,只要按照公司管理權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即可。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操作空间,难以保证其准确性。因此,资产减值成为了许多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新工具。上市公司为了操纵利润,利用政策赋予的权利,不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而是根据自身调节利润的需要,按照有利的计提比例来提取减值准备,这种方式很难被干预。

2.3利用关联企业造假

利用关联企业进行造假,也是很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惯用伎俩。很多上市公司都有关联企业,如母公司、子公司、姊妹公司等。利用这一特殊的亲密关系,上市公司可以更加容易的进行财务造假。

利用关联企业进行造假的最主要途径便是通过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不仅能充分利用内部资源,提高上市公司的资本营运和能力和效率,还能在双方协商价格的同时为规避税负、转移利润提供了合法途径。上市公司低价从关联企业购入材料,降低成本,制成出产成品后再高价卖回,提高应收账款,如此一来,为上市公司带来了高额利润。同样,当上市公司当期业绩非常好时,将产品以明显低于市价的价格出售给关联方,以减少当期利润,进而达到人为的平滑利润。

利用关联企业进行造假的另一通道便是进行资产重组。资产重组指企业为了优化资产结构和产业结构采用资产置换的办法对资产进行重新合理配置的过程。当企业的盈利状况不太好时,便可以利用资产重组来调节利润。在造假案件中,有不少上市公司凭借关联关系将不良或闲置资产以高于账面价值的价格转让给关联方,关联方将其优良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使得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得到显著提高。如“ST粤海发”财务造假案件中,“ST粤海发”就是通过与子公司的资产交换,不仅掩盖了全部亏损,而且还获利了2000多万元。

2.4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政策变更的滥用,也是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的重要措施。会计估计是企业运用可利用的信息,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不确定事项做出判断估计,如对固定资产净残值和使用年限、资产减值、坏账比例的估计等。随着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估计方法可能随之需要变更。由于会计估计的可操作空间很大,灵活对其利用成为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的重要途径。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方法和程序。在某些业务会计核算中,会计准则提供了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这给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预留了空间。如对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企业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的任意一种方法。于是,某些上市公司以会计政策为借口,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制造虚假的业绩,传递失真的会计信息以误导社会公众。

2.5隐瞒重大不利事项

隐瞒重大不利事项,也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大手段。对企业不利的重大事项信息,上市公司常常会选择隐瞒,拖延披露或不披露。如对重大诉讼、重大担保及委托理财等事项的隐瞒。这些重大事项一旦被披露,上市公司的股价可能出现重大波动,投资者可能会遭受巨大的损失,直接影响着上市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3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主要动因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也多种多样,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三大主要原因。

3.1获取新股发行或配股资格

对于未取得上市资格的企业来说,如能获得上市资格并在资本市场上发行新股,这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和知名度,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当然,企业上市有许多门槛,要求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良好,如净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等。为此,许多企业为了获得上市资格,采用各种手段来包装自己,有时甚至进行财务造假,以获得上市资格,取得发行新股权。

对于已经取得上市资格的企业来说,当遇到资金比较紧张时,除了选择债务筹资外,配股或增发股票也是其主要的融资渠道。当然,配股或增发股票也要满足许多条件要求的,如相关证券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如果想要通过配股方式向股东募集资金,其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等。上市公司为获取配股资格,便在财务报表上大做文章。

3.2迎合会计信息使用者

由于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许多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并不稳定,有时可能出现巨大波动,并不能与同行业水平同步。这给债权人或投资者带来不安,使得公司缺乏吸引力。为了消除投资者的顾虑,吸引投资者,上市公司经常会人为的平滑利润,以樹立起稳健发展的良好形象,便于以后筹集到更多的资金。

3.3满足业绩考核标准

为提高经营业绩,大多上市公司为管理层制定了严格的业绩考核标准。当企业实际的业绩达不到预先制定的标准时,管理层有可能被降薪或降职甚至是被撤职。因此,当企业实际业绩不佳时,管理层基于自身薪酬和晋升的考虑,“被迫”采用最简单易行的办法——财务造假。由此可见,管理层进行财务造假的一个重要动机是为了满足业绩考核标准。

4结论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招数虽五花八门,但概括起来,其常用伎俩主要有虚构交易、随意调整资产减值、利用关联企业造假、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隐瞒重大不利事项等。同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也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主要是为了获取新股发行或配股资格、迎合会计信息使用者、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等。通过了解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主要手段,熟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背后的主要动因,有助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防范财务造假。

参考文献

[1]于化瀛.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及对策——以万福生科为例[J].财会月刊,2014,(8).

[2]孙美野.财务造假手段剖析及防范措施研究[J].商情,2013,(40):105106.

[3]许景瑶.浅谈企业财务造假的动因、手段及应对措施[J].商场现代化,2014,(3):160160.

作者:时晓虹

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及对策论文 篇3: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及治理措施

摘 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全面、准确、及时是整个证券市场正常、有序运行的基础。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屡见不鲜,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呈现出隐蔽性和多样化的特点。针对这些问题,本文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剖析,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治理措施。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造假 治理措施

我国证券市场自产生至今,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时有发生。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已逾三年,但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各类企业假帐照做。为此,有必要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进行深入的剖析,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根本上杜绝财务造假的频繁发生,以净化证券市场环境,保证证券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主要表现形式

财务造假是指造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用各种欺诈手段在会计帐务中进行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会计事项,从而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参与关联企业交易

首先,利用关联方交易,尤其是大股东占用资金关联方交易包括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购销、受托经营、资金往来、费用分担等。关联方交易常成为某些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工具,并成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重要手段;其次,利用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上市公司常以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依托进行资产重组,达到将不良资产转让给关联公司,将优良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短时间内经营业绩有较大改善的目的;再次,利用会计个体变更。母公司对被投资企业拥有控制权时必须将该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母公司可以通过内部重组,使上市公司在合并报表时增加一些盈利好的企业,或减少一些亏损的子公司,达到操纵上市公司利润的目的。

(二)虚构交易事实

部分上市公司为达到上市条件或骗取配股资格,通过虚构销售对象、填制虚假发票和出库单、建立虚假业务账册等手段虚构交易事实以粉饰经营业绩。

(三)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

例如,不恰当的股权投资核算,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对超过被投资企业累计净利润的当期投资收益,不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计提或少计提折旧与减值准备;不按配比原则确认收入与成本费用;借款费用的过度资本化;虚拟资产挂账,对不再对企业有利用价值的项目不予注销,以达到虚增资产的目的等。

(四)隐瞒或不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从历年被处罚或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的违规事实来看,被隐瞒或不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主要集中在委托理财、担保、诉讼等。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措施

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已成为困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难题。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财务报告供需主体的素质,并在制度层面进行配套改革。

(一)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在会计制度上目前要做的是如何把规则制定得更具体和更具可操作性,对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选择上要有所限制,避免企业通过会计制度的缺陷来调节利润。首先,结合我国特色,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作为首要目标;其次,尽量减少公司会计选择的余地,尤其是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其计量原则应尽可能明确、规范,以减少财务报告粉饰的可能性;再次,尽量减少真空地带。相关部门既要检视已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寻找并填平其中的真空地带,又要检视当前的实际,发现其中的新变化,及时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二)针对财务造假的手段,完善相关制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首先,做到政企分开。政府不去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去“要数字”、“要利润”;其次,完善经营者业绩评价机制和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经理人员业绩的评价多是财务指标,这必然会助长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为解决这一问题,上市公司应对现行的业绩评价方法予以修改。例如,美国董事协会的业绩评价因素就有以下八个方面:领导能力,战略规划,经营业绩,继任规划,人力资源管理,与股东和所有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外部的关系,与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这些指标可供我们参考和借鉴;再次,股票发行制度力求市场化。比如:在满足充分披露要求的条件下,均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将配股条件由单变量固定控制改为多变量变动控制;此外,完善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制度。可考虑将经常性损益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增加经营现金流量为负值这一指标,或增加非财务指标,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已处于严重的非正常状态等。

(三)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经济警察”作用

首先,应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提供保护。例如,实施会计委派制,上市公司将审计费用上交给证监会,由证监会自由聘任或者通过招标方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某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然后由证监会向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费用,这样使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联系,使注册会计师真正发挥“经济警察”的作用;其次,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工作,净化其执业环境。尽快制定对注册会计师监管的工作规则及有关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外监控机制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行为主体是本公司的法人代表、大股东和经营者,而不是公司财务人员或注册会计师。因此,要治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提高财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固然重要,但只有从源头上杜绝造假的行为动机,才是治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根本途径。首先,应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完善公司产权制度。只有产权制度完善,才能使股东所追求的资本收益最大化,才能形成其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进而形成真实财务报告的需求主体;其次,应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监控机制,建立审计委员会或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基于合约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文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通过措施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监控工作的客观性,使其更能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再次,应完善外部监控机制。培育公司间购并市场。出台有关法规,鼓励涉及上市公司的购并行为,促使股东的“用脚投票”机制得以充分发挥作用,并形成经理人的代理权竞争机制。

(五)提高投资者素质

投资者素质的提高是整个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应继续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使其成为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体;并提高个人投资者的素质,加大对中小投资者的证券相关知识的教育,增强投资者提醒投资和风险意识。

(六)强化政府对财务报告的监督

在防范财务报告造假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应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督者。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法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违规行为的处罚,包括责任人、处罚轻重等不一致;其次,相关法规规定往往比较原则,应制定诸如实施细则之类更为具体的法规。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体制。

参考文献:

[1]李金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控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10).

[2]竺素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深层思考[J].财会研究,2002,(1).

[4]陈孝,汪江.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基本认识[J].会计之友,2002,(2).

[5]张燮.治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陷阱的对策[J].财务与会计,2002,(7).

[6]飞草.还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本色[J].财会月刊,2001,(22). □

作者:于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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