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收缴物品清单

2023-01-20

第一篇:公安机关收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整改措施

检查单位:大方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 检查时间:2011年11月17日

2011年11月17日大方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对我矿进行公安机关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共检查处以下3条安全隐患及问题,并责令我矿十日之内整改完毕,现我矿已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整改完毕,按文书要求报凤山乡派出所复查验收。 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

1、库房围墙开裂严重。

2、未安装周界报警装置。

3、未落实三人24小时值班守护制度。

整改措施:

1、由矿长王安国负责组织人员对库房围墙开裂严重处进行维修处理,确保库房周边围墙完好。

2、由刘晓峰负责联系证件齐全、有资质的部门对库房周界安装报警装置,确保库房周界设施完善,符合相关规定。

3、由矿长王安国负责对我矿证件齐全的库管员进行合理调整、安排,并按时派送人员到有关部门进行培训或复训,确保库房二十四小时值班守护制度落实到位。

金岩煤矿

2011年11月19日

第二篇:福建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民爆物品审核审批事项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民爆物品审核审批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目前仍由我省公安机关负责的民爆物品审批事项,遇法规、政策等调整及需进一步规范的事项,将随时修订。 第三条 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审批

(一)由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受理、核发。受理时应审验以下资料:

1、福建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

2、有权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件,或建筑业企业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或公安机关原核发的工程爆破设计施工许可证,或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证件并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并复印件;

4、相应的爆破作业人员证书(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作业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并复印件) 对提供爆破服务的县、乡镇民爆服务队,审验上述

1、4两项资料即可。 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还应审验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二)如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县级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合格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本证。

(三)本证使用范围(地点)为申请单位从事爆破作业的地域。其中采矿企业和矿产资源勘查企业为矿产主管部门准许开采或勘查的矿产资源所在地,专业爆破企业为“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爆破工程所在地”。

(四) 本证有效期为4年。短期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根据实际工期确定有效期。 第四条 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审批

(一)由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受理、核发。受理时应审验以下资料:

1、福建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申请表;

2、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复印件;

3、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计的爆破器材储存仓库设计图纸,包括四邻距离图、平面布置图、建筑结构图、安全设施图等;

4、爆破器材保管员作业证并复印件。

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还应审验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二)如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县级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单位的储存仓库规划地进行现场核查,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同意建设的书面文件。建设竣工后,应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本证。

(三)临时存放炸药48公斤、雷管120发以下,存放时间(指开始使用爆炸物品至结束时间)不超过7天的,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防爆柜或建有安全可靠的库室,安全措施落实的,由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批准,不核发本证;

(四)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在厂区外设立的爆炸物品仓库应向仓库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本证;

(五)本证有效期为4年。短期使用爆破器材而设立储存仓库的,根据实际工期确定有效期。 第五条 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证审批

(一)由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受理、核发。受理时应审验以下资料:

1、福建省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证申请表;

2、买卖双方合法有效合同;

3、买方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生产或使用、销售许可证并复印件;

4、卖方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5、相关部门核发的承运单位危险物品运输专用车辆证件复印件。

对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的,还应审验产品所在地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对运输爆破器材的,还应审验押运人员的《爆破器材押运员作业证》复印件。

(二)如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县级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发《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购买烟花爆竹产品不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

(三)《爆炸物品运输证》启运地应是爆炸物品实际启运地,即生产企业或生产、销售企业仓库所在地。

(四)爆炸物品销售单位向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购买的爆炸物品需直接销售、运输往购买单位的,须向销售单位注册地或仓库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从生产企业购买爆炸物品的购买证,并将购买证复印件及有关说明文件(含生产企业名称、启运地点、途经县<市、区>等)交由购买单位向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从销售单位购买爆炸物品的购买证和从生产企业运入爆炸物品的运输证。

(五)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证限一次性使用,有效期为起运地到收货地一次所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天。

第六条 爆破工程审批

(一)由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受理,分级审批。受理时应审验以下资料:

1、福建省爆破工程审批表;

2、爆破施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复印件;

3、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复印件;

4、爆破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

5、爆破设计单位的《爆破设计书》;

6、爆破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书》;

7、爆破安全警戒方案;

8、爆破施工单位与本次爆破工程等级相应的爆破工程人员证书(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作业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并复印件。

(二)爆破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按《福建省工程爆破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闽公通<298>号)确定的分级规定(注:该规定中“大爆破”适用<<爆破安全规程>>的硐室爆破和露天、地下、水下、复杂环境深孔爆破的规定,“拆除爆破”适用拆除爆破及城镇浅孔爆破的规定)进行审核或审批。属上级公安机关审批的,县级公安机关受理后应组织实地核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由省厅审批的要报经设区市公安局审查同意。

(三)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工程,申请单位应将<<爆破安全规程>>4.4.1条规定级别的爆破工程设计、施工方案送交审批机关认可的工程爆破安全评审组织或审批机关组织的由省公安厅推荐的爆破工程安全评审专家组成的安全评审小组,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意见书。审批机关可以派员参加安全评审会,进行协调指导。

(四)如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审批或审核报设区市公安局,设区市公安局应在6个工作日内审批或审核报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在6个工作日内审批。

(五)经批准的爆破工程,审批机关应向申请单位下达批准通知书;不予批准的,应发给不予批准通知书并注明理由。

(六)经批准的爆破工程,爆破施工单位须在施爆前5日,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爆破准确时间,并按规定申请购运爆破器材。爆破结束后,应及时清退剩余的爆破器材,并在3日内将爆破情况报告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审批公安机关。

(七)需在爆破工程现场就近加工爆破器材的,实施现场加工的单位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并经爆破器材生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加工单位需购运爆炸物品作为生产资料的,应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购运证件;爆破工程施工单位使用现场加工的爆破器材,应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购买证》。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受理时应认真审验实施现场加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对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工程审批的爆破器材使用量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 第七条 “四员”(爆破器材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作业证审批

(一)由县级公安机关受理、核发。受理时应审验以下资料:

1、福建省爆破器材“四员”作业证审批表;

2、“四员”与所在单位签订的由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用工合同并复印件;

3、“四员” 所在建设工程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并复印件,或有权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相关许可证并复印件;

4、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5、“四员”本人身份证并复印件。

(二)如上述材料合格,县级公机关应及时组织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核发相应安全作业证。

(三) “四员”证有效期4年。

第八条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审批

(一)由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受理,逐级公安机关审核上报审批。申请初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的,由省公安厅审批。申请中、高级的,由省公安厅审核后报公安部审批。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由公安部统一印制,省级公安机关负责颁发。

(二)申请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培训考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分集中培训考核和自学考核两种形式。申请初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的,参加集中培训考核;申请提高作业级别、扩大作业范围的参加自学考核。

(三)申请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省注册的涉爆工程单位的职工;

2、无刑事犯罪和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3、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4、申请初级的,还须取得《爆炸物品安全员作业证》或《爆炸物品爆破员作业证》二年以上,或取得与爆破、土岩有关专业毕业证书或职称。申请中、高级的还须分别取得初级、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和中级、高级技术职称,其中申请中级的,必须从事爆破工作5年以上;申请高级的,必须从事爆破工作8年以上。

(四)县级公安机关受理时应审验以下资料:

1、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审批表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用工合同并复印件;

3、个人资历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和爆破员作业证、安全员作业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并复印件;

4、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情况并附主要设计书、获奖证明等);

5、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五)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县级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报设区市公安局,设区市公安局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报省公安厅组织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省公安厅审批或审核报公安部审批。

(六)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有效期4年。 第九条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审批

(一)由燃放地县级公安机关受理,分级审批。受理时应审验以下资料:

1、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申请表;

2、燃放单位相应级别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并复印件;

3、燃放单位相应数量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员作业证》并复印件;

4、焰火晚会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5、焰火晚会燃放工程技术设计方案;

6、焰火晚会燃放工程组织实施方案;

7、燃放地点平面图。

(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A级的由省公安厅审批,B级、C级的,由省公安厅分别委托燃放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和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属上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下级公安机关要逐级审核上报。县级公安机关认为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经整改符合要求的,方可审批或审核上报。

(三)如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县级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审批或审核报设区市公安局,设区市公安局应在6个工作日内审批或审核报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在6个工作日内审批。

经批准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审批公安机关应向申请单位下达批准通知书;不予批准的,应发给不予批准通知书并注明理由。

(四)运输燃放所需的烟花爆竹应按规定向燃放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运输证》。 第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民爆物品审核审批事务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受理、审查、审批、发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做好警务公开工作。

第十一条 在受理各项申请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本规范许可事项的,或者不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应即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和内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当场办结的,可不出具受理通知书。

受理时应认真审查有关资料,核验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员需在复印件上签注“核验无误”并署名后留取复印件。留存的申请材料应完整建档报审。

第十二条 对不予许可的申请,应即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应认真及时办理,按时审核审批,不得刁难、推诿、拖延。 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发现其作出的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 有确需下级单位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查把关的,应通过内部程序,在规定时限内,要求下级单位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上级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责成下级部门上报审查同意后,再按规定作出许可或核发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 对被许可单位及人员从事爆炸物品许可事项的活动要依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督促整改或依法查处。检查人员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归档备查。

本规范许可证件未另外再作规定的,不实行年审年检。

第十六条 本规范所涉及的证件、文书和申请审批表中的审核审批栏统一加盖公安机关爆炸物品管理专用章。证件上涉及物品数量要用汉字大写填写,首字须顶格。 第十七条 证件确定的主要事项发生变化的,要督促原申请单位提供需变更事项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审查准予变更的,原发证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核发证件或在原证件上作出变更签注。签注处须加盖爆炸物品管理专用章。

第十八条 各类证件式样由公安部或省公安厅统一制定,各类申请、审批表格及文书式样由省公安厅统一制定。

第十九条 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爆炸物品行政审批规定,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相抵触。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收缴活动总结

张寨小学关于在校园内清理管制刀具危险品的总结

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严防校园涉刀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从建设“安全文明校园的高度”以及建设和谐校园出发,我校遵照上级要求统一安排在学校开展了“禁止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进校园”收缴

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清理刀具及危险物品活动的通知》。并且利用板报、宣传等形式进行了宣传,要求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校园,教育学生远离刀具,爱护生命。为确保此项活动落实到位,学校把教育学生和收缴刀具的任务落实到班主任,要求以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思想及法律法规教育,对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各个区域进行仔细排查,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进行收缴。

二、落实安排,深入排查,及时汇报

1、各班班主任利用周会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思想大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让学生明确了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范围。

2、学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班班主任在学校开展了一次拉网式的“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集中清理活动,对可能匿藏刀具的宿舍、抽屉、校园隐藏场所进行了重点排查。目前,我校已经做到保证无人携带管制刀具入校,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成绩显著。

三、完善制度,构筑长效监管机制

校园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清理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杜绝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张寨小学

2017.3

第四篇: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制度

为进一步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防范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携带以下刀具进入校园:

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于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等。

2.其他各类刀具,如削笔刀、水果刀、工艺刀具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二、班主任必须不定时地对教室及学生书包进行钝锐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政教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广大师生和教职工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持有或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或线索,凡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知情不报的,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对包庇、纵容违法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惩处。

报警电话:57700025770888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哈尔脑初中

2013.3

第五篇:出门旅游必备物品(物品清单)

出门旅游需要携带的物品

一、 贴身携带的重要物品:

贴身携带的重要物品是旅行的最重要的物品,应该放在自己贴身小包里,这些物品包括:

1、现金(不宜装太多在一个人的包里,最好夫妻分开放一些);

2、信用卡(信用卡应该集中存放在钱包里);

3、身份证(建议存放在钱包里,且夫妻、孩子的单独存放);

4、护照(出国旅游必带);

5、签证手续(出国旅游必带);

6、驾照(自驾游必带);

7、保险单(汽车保险单,另外最好购买旅游保险并携带保险单);

8、机票或车票(除非你订的是电子机票,否则一定要把机票带上);

9、行程单(如果你是自己出国旅游并且目的地不止一个,而且还有落地签证,必不可少);

10、电话本(电话本应该包括旅行社、投诉部门、急救中心、保险公司等各个联系电话);

11、旅行订单(跟旅行社签订的书面合同或其他材料);

12、地图(旅行目的地的地图对自由人旅行非常重要);

13、家门钥匙(家门钥匙如果忘了带,你旅行回来将会很扫兴);

14、记事本和笔(带一个小本子记下一些备忘的事情是很有必要的)。

二、 随身小箱子携带的物品

1、 化妆用品(用于女士的化妆品、补妆、纸巾、卫生纸、镜子、梳子、发夹、小棉签、手电筒、指甲剪、防晒霜、墨镜、雨伞、遮阳伞、雨衣、帐篷、塑料袋、睡袋等);

2、 电子用品(电子用品不宜放入托运的行李箱里,包括笔记本电脑及充电器、手机及充电器、耳机、移动硬盘及数据线、MP4及数据线等);

3、 摄影设备(数码相机、摄像机、数据线、充电器、电池、储存卡、磁带、防水塑料袋);

4、 药品(晕车药(乘晕宁)、清热降火药(藿香正气液,人丹)、感冒药(感冒清热冲剂、羚羊感冒片;阿司匹林、布洛芬;扑尔敏)、消化不良(乳酶生;保和丸、山楂丸;吗丁啉)、腹泻(黄连素名盐酸小檗碱)、消炎药(穿心莲、复方阿斯匹林)、止痛药、上火(牛黄解毒丸或黄连上清丸)、防蚊虫叮咬(风油精、花露水)、急救包、创可贴、眼药水、消毒水);

5、 食品(旅行中带一些方便食品在身上是有必要的,如水杯及饮用水、饼干、牛肉干、方便面、开胃菜、巧克力、水果、面包、口香糖、罐头等);

三、 可托运或者放入汽车后背箱的物品

衣液、方便皂片、指甲剪、塑料袋等);

2、 衣物(换洗内衣、外套、保暖衣或夏装、拖鞋、游泳衣、游泳裤、游泳镜、体恤衫、牛仔裤、备用鞋、袜子、晾衣架、小夹子等);

其他物品(瑞士军刀、绳子、碗筷、备用行李包等)。

1、 洗漱用品(牙刷、牙膏、洗面奶、毛巾、洗发水、护发素、啫喱水面膜、保湿喷雾、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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