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推广合作协议书

2022-10-07

第一篇:品牌推广合作协议书

品牌推广合作协议

领潮水晶品牌营运中心

领潮品牌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中山市古镇领潮水晶灯饰品牌营销部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领潮品牌推广合作协议。

一、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品牌推广经理。在协议期间按公司规定自主经营领潮品牌推广业务,若因业务发展需要可申请扩大业务团队,但团队经营和管理由甲方自负。

2,甲方要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全力维护领潮品牌形象,协议期内不得从事其它经营事项。全年必须完成十个加盟商任务,若超额完成,乙方可以扩大甲方推广区域。

3,甲方按公司要求,严格填写行程表且按时向营销中心汇报业务进展情况。按营运中心要求执行广告宣传、业务推广等活动。

4,甲方发展加盟商从推广到加盟商开始营业完成工作,余下工作由品牌营运中心跟踪服务。但加盟商在经营过程中反馈到甲方的问题,甲方也要及时反馈到品牌营运中心。若营销中心在广告宣传产品质量、产品发货、技术培训、售后服务有不足之处需及时反馈。

5,甲方必须认真调查加盟商情况,不允许哄骗客户加盟,资料上报营运中心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批准加盟。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推广区域内,在未终止协议情况下,不得另行安排他人从事品牌推

领潮水晶品牌营运中心

广业务。

2,乙方严格监督甲方业务进程。若进程缓慢或不能按时完成推广任务,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若甲方长期不提供行程表,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若甲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3,乙方全力做好产品宣传、质量保障、产品配送、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4,乙方按协议每月30日前支付甲方推广费用、若无业绩则不予支付,前期费用由甲方自理。

5,乙方支付甲方费用标准为:加盟形象店支付推广费用20000元/家,另报销差旅费4000元/家,加盟专卖店支付推广费用5000元/家,另报销差旅费1000元/家;加盟专卖区支付推广费用2000元/家,报销差旅费400元/家。

三,特别约定:

1,关于形象店、专卖店、专卖区的标准附后。

2,合同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协议期内发生纠纷,若不能协商解决向湖北宜城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补签协议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2010年月日

第二篇:策划推广合作协议书

合同第【 】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 的策划推广(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以下简称“项目” )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合同总金额: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总金额总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画册、宣传单张、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事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

9、媒介发布的监控、统计、评估。

五、广告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支付月费——制定策略——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正稿制作—— 正稿确认——支付发布费——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2.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a.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b.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六、双方责任与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以及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菲林及其他费用发生以后,若甲方还要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菲林及其他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某些双方分歧较大之项目进行修改、调整。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制作、发布等广告、策划合作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与沟通。

5、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策划、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6、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双方确认的计划发布,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收费条例

1、收费范围与标准:

a.定金:为确保合同执行的规范化,乙方预先收取甲方定金 叁 万元,定金可在合作期结束时抵冲甲方应付款。若甲方在合作期中途单方面中止本协议的执行,此项定金转为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b.策划费:甲方应在合作期内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3000.00元;

c.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d.合作期甲方支付了月服务费,则乙方负责发布的报纸、杂志广告不另收设计费,电视、电台广告不另收脚本创意费,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不另收方案创作费;

e.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策划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济宁市区外操作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补助费等,乙方按照甲方部门经理级差旅标准和程序,提交实际费用单据,甲方予以据实报销。

2、结算方式与时间:

a.定金:本协议书签定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汇至乙方帐户。

b.策划费:按月支付,每月8日前汇至乙方帐户,月策划费为3000.00元。

c.媒介发布费与代理佣金:任何由乙方与媒介进行结算的广告、杂志等发布工作,乙方不承担垫付的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放计划及媒体预订情况,在实际发布日期前5日内将款项汇至乙方帐户。

d. 策划、创意、设计费:如双方不是月服务费制,而是单项付费制,甲方应在分项报价单得到正式认可并签定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帐户;在正稿签字确认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的帐户,最后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如双方是月服务费制,则乙方此项费用全免。

e. 其他费用: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差旅费、市场调研费、媒介监测费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3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及时知会乙方。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仍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 分项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直接经济损失索赔。

3.各分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通知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和有关部门分项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5.滞纳金:如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决定工作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十、 中止合作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各分项目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的执行。

一、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十二、本协议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之附件资料:《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第三篇:品牌合作协议

餐饮品牌店合作协议书

甲方: (品牌拥有者)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条.双方的投资额及股权分配:

乙方经过考察后,同意对甲方经营的项目进行投资合作。该项目投资的总营业额为 : 陆拾万元整。甲方投资金额为贰拾五万二千元整(其中投资金额包含五年的品牌使用费壹拾贰万八千,现金壹拾二万四千)占有42%的股份;乙方投资金额为现金叁拾四万八千元整,占有58%的股份

二条.投资方式:

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后3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指定账户(该项目公司公卡上)注入资金 人民币叁拾四万八千元整. 二条.经营地址及经营管理方式:

经营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享有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不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 四条.利润分配及清算方式: 1. 利润分配方式:

该店在正常经营每半年分红一次,在留取正常经营管理所需的流动资金人民币后,剩余利润10%留存在店里作为公司发展基金。90%按甲乙双方的比例进行分红 2. 负债清算方式:

若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负债达到人民币_________万时需要进行清算,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承担责任 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该店享有收取品牌管理服务费的权利,费率为每月营业额收入的

2%,按月收取 2, 3, 甲方拥有该店的经营管理权

甲方拥有该品牌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资产

的所有权利及处置权 4, 甲方负有向乙方公开该店财务报表的义务,初定每季度20日召开股东大会或财务分析会(乙方或乙方派人参加)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查阅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及监督甲方经营管理的权利。

2. 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获取利润的权利。如乙方有继续开设新店的条件时,将拥有与甲方再次合作的优先权利

3. 乙方负有不对外公开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的责任,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保密的义务

4. 乙方有义务在该项目地方协助甲方处理行政(工商,消防,城管)等相关事宜

5. 乙方不得擅自以投资人的身份对本协议项目店的经营日常管理活动进行干涉,合理化建议可在股东大会提出。 六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让乙方提前退股(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并遵守本协议条约,如违约需赔偿乙方总投资额的双倍 2. 乙方违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股(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必须遵守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如违约甲方有权提出赔偿,并依法无偿收回乙方所拥有的所有股权

3. 甲乙双方转让股份时,乙方如转让第三方股份时,必须经过甲方同意方可,且甲方有优先回购乙方股份的权利, 七.条双方的投资额及股权分配: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协议约定收到乙方总投资款之日起生效。协议的终止以合作项目的消亡或清算为截止。 八.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商定结果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十.条 一般条款

1.本协议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3.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修改。本协议未经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人) 负责人 (或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附件:

甲方:提供该项目投资费用表;

乙方:提供取得该场所经营权的法律文书或与第三方的协议(或该项目的租赁合同)

第四篇:品牌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 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 (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 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 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 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 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 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 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 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 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 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 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 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 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 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 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 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 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 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 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 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 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 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 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 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 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 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第五篇:品牌合作协议(大全)

品牌合作协议

甲 方:广州xx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地址:广州市x北路233号x广场4201室 邮编:51061

3联系电话:020-38x996

传真:020-3x338

2法定代表人:李x 注册号:44010x032143

乙 方: 景x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1322x6608272343

身份证地址:吉林省x县x镇西南街一委3组

收 货 地址: 吉林省x县x家属楼楼下x

收 货 人: 景x

一、协议总则:

1.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2.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正、有序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产品,完善服务,不断提升可爱可亲服务体系在中国市场占有率,作为双方合作目的。

3.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仅以本协议为限,此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于 2011 年 08 月 03 日起至 2012 年 08 月 02 日止,协议期内不收取品牌管理费。

4. 知识产权:可爱可亲经营模式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可爱可亲商号、可爱可亲商标、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产品信息、厂商信息、标志和服务标志、教育体系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模式、会计统计、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等所有相关资源和技术。

5. 甲乙双方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承担独立法律责任。

二、品牌合作及相关条款:

1. 乙方可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要求,如乙方无违反本协议的情况,双方即可续约。双方续约后,乙方无需再向甲方缴纳品牌使用费用。如乙方没有提出续约要求,则于协议期满时视为自动解除合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所有涉及甲方知识产权的相关物料。

2.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品牌,在 吉林 省 松原 市扶余 区(县)开设可爱可亲 高级 (级别)特许店,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建立的品牌店按甲方确认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的专业技术指导和接受甲方监督。

3. 乙方确定最终经营店址后,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和开业,甲方可以提出更改地址的意见,若乙方未根据甲方的意见重新选址,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在未取得市级代理权时,不得使用以城市为名的店称,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权。

5.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已经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商品(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要求设立专柜的需按其要求进行)。

6.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商号、商标、营销策划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经营管理方法下从事可爱可亲相关经营活动。

7.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品牌及其相关品牌形象、视觉效果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设计方案、招牌设计方案、货架设计方案、商品陈列技巧等)进行店面的设计装修,并开展销售经营活动,以甲方提供的产品为其店内销售的全部产品(乙方向甲方申请自行采购的除外),并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8.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品牌的使用权,本合同条款下之产品、经营方式和管理均具有不可转让性。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出借、转让使用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授予的一切经营权利私下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制作、复制可爱可亲品牌形象的物品或甲方的产品,不得在未经授权的场地展示可爱可亲形象物或出售甲方的产品和服务,否则将视乙方该行为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赔偿。

9. 乙方签约时一次性支付 高级 (级别)品牌使用费¥_ 6.98 万元(大写陆万玖千捌佰元),获得甲方的正式授权。除本合同被依法撤销外,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品牌使用费。

10. 甲方授权乙方在约定区域范围内展开经营活动,其取得资格的方式是在符合本协议的第二章第9条款后(缴清相关的费用)即时生效。

11. 乙方签约时缴纳品牌管理保证金_6000 元( 大写 陆千 元),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合同终止后三个月以内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若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出现以下 a、b、c、d 、e、f、情况时,甲方将不予退还此保证金:保证金之前不是说没有吗?

a)乙方在双方合作终止后未妥善安置顾客

b)乙方在协议期满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结业;

c)乙方被客户投诉退赔或串货尚未解决

d)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

e) 乙方未能退回所有涉及甲方知识产权的相关物料

f)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任意升、降价

12. 双方签约后,乙方获得甲方一次性免费赠送市场价值_ 伍 万元的可爱可亲系列产品及相应级别赠送的仪器设备和CI形象产品。

13. 乙方进货额每达到¥_10000__元时,甲方返还乙方品牌费¥_500_元,返至总额累计至¥6.98 万元为止(进货金额只计服装、玩具、可爱可亲自主品牌,特价产品除外)。增加奶粉等

14. 乙方平均每月进货量不低于4000元。

1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经营方式及相关条款:

1. 甲方授权乙方在其区域内可以以电话订购、店内零售的方式进行实体店铺的销售。

2. 乙方在其授权区域,经营期间必须自行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其债权债务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乙方在经营期间原则上只能经营已经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以及甲方自行生产、提供或许可其经营的其他产品。如果乙方需要销售当地特色而我司未与该厂商合作的产品,可以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方可自行采购或由总部协调采购(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承担任何的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4.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明码标价,按甲方网上公布或发货单的厂家建议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的具体消费水平,可以上下浮动20%定价(厂商有保护价的除外),不得超低价销售专卖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 在经营过程当中,如乙方在一年半内确实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关闭,为了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总部可以考虑退货(乙方未在甲方处采购商品及贴有价格标签、陈旧、损坏、拆卸等影响第二次销售的除外),其退货费用按乙方自甲方购入价的30%回收,运费由乙方承担;退回产品有效期必须为一年以上,食品类为两年以上,在该期限外,总部不予受理退货处理。

6. 甲方为乙方办理发货事宜,发货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发货必须提供准确的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包装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乙方应在货物到达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所列的商品。

7. 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免费培训,委派专业的销售专家协助乙方开业及人员培训,派出人员在培训期间的车旅费、食宿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之权利:

1. 乙方有权优先获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产品、营销、推广、促销、市场等相关资讯。

2. 乙方有权依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或其代理订购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孕婴用品,并在授权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3. 乙方有权在其授权区域内通过电话订购、店内零售的传统销售方式进行销售。

4. 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打折让利促销活动,在其推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折扣成本,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但如果甲方有统一的促销支持则按政策执行。

5. 乙方有权进行广告刊登,但应预先将广告文案送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乙方在合同签署后48小时内享有单方解除权。在合同签署48小时后或乙方获取甲方经营资源后,该单方解除权即告取消。

五、乙方之义务:

1. 为有效促进产品销售,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统一制定的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竭力执行。

2.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甲方或其代理在确认货款到帐后组织发货,否则因货款未到账而导致发货时间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3. 乙方在本协议发生终止、解除、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应在30日内向甲方退还有关文件资料,撤消相关用户名和密码,以示履行保密义务。如果有关文件资料,用户名和密码等公司商业机密遗失、损毁、被盗等意外情形发生,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对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乙方需认同并接纳甲方的经营宗旨、管理章程和运作模式,服从可爱可亲总部的管理与指导。

5. 乙方对甲方订货信息系统内的商品价格有保密的义务,如乙方将进货价格泄露给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导致厂商停止供货、抬价,或泄露给其他个人和单位以谋取私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补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6. 乙方严格按甲方或其代理统一提供的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店铺设计形象要求进行装修,乙方自行负责其装修费用。开业后一个月内须将店铺的外景效果图和店内照片用快件的形式邮寄到总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装修费不是说有报销的吗?

7. 乙方须依法注册个体工商户,经营甲方资源。如乙方注册公司经营甲方资源,则乙方必须重新以公司名义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 乙方联系方式(例:电话,邮箱等)如有变更,须于7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乙方经营地点及收货地点如有变更,须提前2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如乙方暂未确定店铺,在确定店铺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9.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未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达成一致,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第一条第4款规定的甲方知识产权,否则应赔偿甲方品牌费用¥6.98万元。是否还要收取费用?

六、甲方之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店内的产品陈列、零售标价、销售方式、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

2. 甲方根据市场发展的长远计划,有权提供宣传用品,如:海报、挂旗、宣传手册、站台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宣传、卡通贴画等,并适时针对市场发布相应的广告信息。

3. 甲方及其代理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经营方式、营销技巧、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制定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或交流。

4. 甲方及其代理可以对乙方开业期订购的首批产品的百分之壹拾伍进行调整发货,以更加完善乙方店内的产品资源。此项不容接受

5. 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造成甲方或其代理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破坏,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6. 换季产品(例如服饰、鞋帽)等在同季度内按甲方调剂政策予以调剂,跨季度的产品甲方有权不予调剂。

七、甲方之义务:

1. 甲方或其代理负责维护乙方的经营权。为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甲方采取区域政策保护措施,甲方在授权乙方一定的区域内不得擅自授予其他投资商经营同样的店铺。但自愿连锁、直营连锁、网店、商场、超市内的店中店或专柜的经营形式除外;同时,乙方不能向授权商圈区域外串货。

2. 如果甲方供应的产品因内在质量问题(乙方从总部以外渠道进货的由乙方自己负责)引起的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由甲方出面协助乙方向与甲方建立销售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进行索赔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3. 甲方通过其订货系统和订货清单向乙方提供全国统一的优惠供货价格(一般按市场参考零售价计算从2.5折到7.0折不等,食品类、纸尿裤、强生等薄利产品按发货时的厂商供价行情的除外)信息给乙方,由乙方通过网上订货信息系统、传真、电子邮件、委托甲方客服人员等书面方式下单订货。

4. 甲方保证对乙方的产品供应是长期稳定的。为确保该条款的实现,紧俏产品乙方应提前下订单,并给甲方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订单处理完成时间。

5. 甲方或其代理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设计方案,乙方自行装修制作,装修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或其代理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宣传推广用品(包括吊旗、店员服装、开业气球、价格标签、物价牌、会员卡和购物胶袋等),超过公司配额的开业用品乙方需另行付费购买。

6. 甲方或其代理负责制定和修改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的经营手册、培训资料、管理模式、店铺管理章程、会员卡制度、销售策划方案等。

7.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个人资料及店铺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所有个人资料及店铺信息向第三方公布。

八、特别申明:

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全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其履行了全部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明确认知其签订本协议的一切法律后果。

九、违约责任及相关条款:

1.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补充条款:

1、报销路费及住宿费:¥2400元;报销哪方的住宿费?

2、乙方增加仪器配置:专业单人泳疗设备2套(价值¥7000元),多功能店铺专业收银机一台(价值¥4800元),多功能妊娠纹修复仪1台(价值¥8800元),豪华多功能瑜珈健胸仪1台(价值¥13800元),超豪华多功能美体塑身健身仪1台(价值¥9800元),高级婴儿理发椅及理发器1套(价值¥1980元),补充仪器款共计:¥46180元;

3、乙方享受阳光样板店政策;

4、乙方于2010年8月03日已支付品牌使用费及保证金¥119580元。

物流费谁给?

甲方:广州xx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地址:广州市x北路233号x广场4201室

甲方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

乙方地址: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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