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信访半年工作总结

2023-04-06

工作总结是我们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工作经验,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我们可以更加了解自己的工作水平,了解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明确自身的成长方向,一步步向着更好的目标前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信访半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社区信访半年工作总结

社区信访工作半年总结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灵 秀 社 区 信 访 工 作 半 年

总 结

灵秀社区的信访工作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的领导下,综治辖区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一直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区的实际情况推动信访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着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鹿城做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责任,努力推进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和窗口,要以讲政治、讲宗旨、讲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初就建立了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调整和充实灵秀社区的信访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信访排查,努力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和萌芽状态,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形成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及时掌握信访动态,灵通信息主动超前解决问题,发现信访苗头和重要情况,特别是群体性集体上访苗头,要及时报告并积极研究对策及采取措施,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做到就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常规排查每周一次,预警排查随查随报、应急排查即查即报、专项排查专查专报,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全力做好解释劝导。社区上半年成功化解了香蜜郡小区,桔子花开四组团的饮用水受污染200余名业主集体上访的事件。

三、进一步强化信访办理工作,努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1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切实加大调处力度,提高调处率,认真做好每件信访案件,做到本职范围内对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的,及时处理,尽快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向群众解释清楚,坚持说服疏导,争取群众的理解配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要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做到一不推,二不拖,三不上交矛盾,合力采取各种办法和措施,及时妥善加以处置,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四、进一步强化信访调处工作,努力在控源治本上出实效

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正确处理信访与调解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良性运行,责任到人,提高工作透明度,要适时抓住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对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开展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和完善政策,寻求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法和解决途径。半年来,社区一直强化辖区成员单位信访工作,发挥社区组织协调、化解矛盾的功能。树立良好的信访干部窗口形象,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与时俱进,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五、 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下部的工作目标

半年来灵秀社区的信访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是仍然存在不足,比如楚雄市华力机械公司因为企业改制所产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社区确实没有能力协调解决,但是社区在下部的工作中会一如既往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减少上访次数和人数,认真的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

第二篇:山东社区信访维稳半年工作总结

山东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半年总结

上半年来,我社区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街道司法所和信访部门工作要求,把信访维稳工作摆上社区综治创建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信访维稳制度,突出信访重点,真情接待来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两委会始终从维护社区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角度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构建良好的“五星级”平安社区创建工作环境提供了保障。

一、提高认识,树立信访工作重要重要意识

信访维稳工作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社区两委会、综治办全体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深入扎实地做好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努力做好“五星级”平安社区创建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信访维稳工作行为

社区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开展的必要性,为了确保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信仿工作的目标管理,把信访工作纳入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社区书记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们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开展信访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第一,实行首问负责制。为使信访工作成为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全体人员的职责和责任,我社区强化了首问接待责任制度,规范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谁首问谁负责,谁接待谁报结,不推诿,不扯皮,认真做好和热情接待好每一位来访者,做到有接待、来信来访有记录,确保有人抓、有结果。

第二,完善接待工作制。一是在接待来访时, 要求每位信访工作人员坚持做到文明接待制度,耐心地听取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同信访人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和交流,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

则说明理由,疏通思想,或约定时间给予处理和回复,从而减少信访案再访现象。通过文明接待,真正做到接访热心、听记细心、宣传解释耐心、解决问题诚心、让来访人舒心。

第三,落实跟踪服务制。社区两委会和综治办坚持“群众工作是大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理念,把信访工作作为社区重要事项安排,把社区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大事对待。为避免上访回访现象, 社区干部转变思路,改变工作方法,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

三、互相协调,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我们把坚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资源整合,进行有效调处,做到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社区,作为社区减少信访、上访案件和重复信访的有效措施和手段来抓,对“苗头性”信访及时办,“热点性”信访跟踪办,“疑难性”信访重点办,力求标本兼治。一是坚持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发现小矛盾小纠纷迅速调处,杜绝因小问题产生上访苗头。二是对群众来访来信及时登记,当即处理,力争及时回复,迅速结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因社区发展造成涉及的民生等问题,我们都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秉公处理信访,加大化解力度。

三、针对对现行政策理解不够产生的案件是,我们坚持在处理来信来访过程中,不仅处理来信来访的案件,而且还向来访人进行相关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减少社区群众的疑虑,给信访人予以满意答复。

通过我社区上半年的工作的认真开展,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向兄弟单位学习,以《信访条例》为准绳,以提高群众满意率为标准,为更好地促进我社区“五星级”平安社区创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横梁街道山东社区

2012年6月30日

第三篇:社区信访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落实信访“一把手工程”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社区信访工作计划。一是签订责任书。从今年开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要与各科室、社区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深化“一把手工程”,把领导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和减少“三访”作为责任书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街道信访电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信访电工作制度,完善街道、社区二级信访网络建设,形成一种责任到人,责任共担的良好局面。三是实行街道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切实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制定的责任书和考评办法,认真落实信访责任考核。各单位在具体承办信访电件时,要按照各自责任制的要求,勇挑责任,及时解决。对因工作失误或办事不力,诱发的“三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街道信访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抽查。

二、从源头抓起,减少“三访”问题的出现

基层是信访问题的产生源头,也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在2004年的信访工作中,我们要力争做到“三个提高”、“三个降低”和“二个不出”。各科室和社区一定要在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息访率和当事人息访息诉上下功夫,明确目标,做深、做细、做到位;降低来信来访率、越级上访率和集体上访率。力争将发生在本辖区范围内的问题,解决在本辖区范围内。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二各科室、社区单位要加强预警机制,树立防早防小,及时解决问题的思想。经排查,今年的信访重点主要有:“城中村”改造工程的启动,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和集体访;湖畔花园第三届业委会的换届工作中,个别老访户可能会煽动闹事,或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投诉;竞舟社区雅仕苑小区部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纠纷;社区内因环境、业主委员会、邻里纠纷等引起的上访情况。针对这些重点信访、重点人员,涉及到的科室和社区要严加关注,经常摸排,准确掌握情况,并制定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即使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积极做好稳定说服工作。在重大政治活动和节日期间等重点时段,各社区单位要提高警惕,做到摸排在先,工作在前,尽量减少重要时段的群众上访。

三、加大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文明上访

当前,群众无序上访的现象增多,这既干扰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又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不便,甚至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工作计划《社区信访工作计划》。 针对这种现象,首先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使居民群众从思想上提高对合法上访的认识。《浙江省信访工作条例》已经出台,《西湖区信访工作手册》也即将印发,今年街道将组织各科室人员、社区书记、主任和社区信访干部,集中进行一次学习。各社区、科室人员也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各社区单位要充分挖屈各种渠道,以形式多样的载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条例》真正走进社区,家喻户晓。二是要积极引导。对一些涉法的信访问题,要尽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预防产生过激违法行为。三是要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变当前信访活动中存在的无序现象。将坚决打击违法信访行为和实事求是解决信访问题结合起来,对有理有序的信访,要尽一切努力帮助解决;对有理无序地信访,要先变无序为有序后,再认真对待,及时解决;对无理无序的信访,特别是对组织煽动闹事的人,一定要严厉打击,依法处理,切实规范群众上访秩序。

加强对做好城市低保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避免矛盾激化。要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苗头和隐患,坚持依法按城市低保政策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城市低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转化成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同时要加强对信访人尤其是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工作。

暂停被举报人低保待遇。凡是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举报的低保对象,要在接到群众反映后暂时停发低保金,同时暂停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反映到市民政局或相关信访部门批转到市民政局的,由我局低保局书面通知各乡镇民政办,由各乡镇民政办按规定暂停其低保金。各乡镇民政办要及时将因群众反映暂停发放低保金的情况通知相关街道办事处(镇)和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将暂停发放低保金的情况在被举报人的居住辖区进行公告。对个别问题突出的,由市民政局直接受理调查。原则上暂停低保金为一个月,一个月内各乡镇民政局要将情况调查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

区分情况处理被举报人享受低保事宜。对于群众反映事项经调查属实,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人员,由各乡镇民政办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我局低保局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反映情况不实,被举报人员符合低保条件,各乡镇民政办将结果报我局低保局,接市民政局书面通知后恢复享受低保,将暂停的低保金予以补发,并将调查结果在被举报人居住的社区居委会再次进行公告。

及时受理群众信访要求享受低保事宜。对于反映申请享受低保的,各乡镇要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入户调查,并在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的工作程序,无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都须将结果书面通知本人。

第四篇:街道社区信访工作要点

2011年泾川县街道办事处信访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三二一一”发展战略和工作大局,结合我街道社区信访工作实际,特制定今年信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街道社区2011年信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主线,突出信访工作体制创新、领导干部接访、信访积案化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四个工作重点,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加快信访信息化建设步伐,拓宽信访渠道,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依法规范整顿信访秩序,变“稳定信访群众”为“服务信访群众”,全力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 目标任务

街道社区立案率达到40%以上,结案率100%,初信初访处结率和自办率分别达到90%以上。实现集体访、重复信访和去市赴省上访“三个减少”。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信访难题。

1、建立街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完善街道、社区二级信访网络建设,形成责任到人,责任共担的良好局面。

2、实行街道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切实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党工委、办事处制定的责任书和考评办法,认真落实信访责任考核。各股室、各社区在具体承办信访工作时,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勇挑责任,及时解决。对因工作失误或办事不力,诱发的“三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股室和社区责任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处理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治理信访问题。

1、强化初信初防的办理。初信初访要百分之百立案,百分之百作出处理意见,慎重、尽快解决问题,避免小事拖大。

2、进一步做好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组织专门力量对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深入分析审核案情,把解决信访诉求与解决生活困难、做好思想工作与加强法制教育和依法处理结合起来,实行因案施策,对症下药,公开办理,实现案结事了,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3、加大突出信访问题的处理力度。着力解决好当前改

革改制、征地拆迁、涉法涉诉、涉军涉教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凡诉求合理、符合政策的,严格兑现到位,不打折扣,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着力抓好工作落实。

1、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责任,细化信访工作的目标任务,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实行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评先表模、选拔任用“三挂钩”,真正落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诉求、维护信访秩序的责任。

2、完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接访、谁负责、谁包案”,认真落实《泾川县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亲自接访、亲自包案、亲自主持研究、亲自督办解决,并按照省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接访情况,全部录制成音像资料备案。对执意坚持错误、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3、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充分发挥综治办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街道社区各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的督察督办力度,街道党工委将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督查,加大疑难信访案件处理的协调推进力度。

(四)夯实基础,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1、配强信访干部队伍,加强信访工作力量。街道各社

区明确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各社区要配强信访工作专职人员,确保常年有专人抓,进一步加强民事纠纷,进一步加强民事纠纷调解队伍建设,把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力减信访案件和矛盾上行的现象的发生。

2、加强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本领。采取以会代训和办班培训等形式,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以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感和事业心。不断提高信访干部善于思考问题,敢于面对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真抓实干。大力发扬“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崇高精神,倡导“奋力拼搏、苦干实干”的优良作风,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职能作用,深入细致做好工作,锲而不舍狠抓落实,争做一流的信访工作,力推信访工作再上新水平。

第五篇:社区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

(1)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能当场告知其转送、受理等情况的,应当场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5日内告知。

(2)收到属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在3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办理;

(3)收到信访人的复查、复核请求,应在3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呈报有关领导审批;领导批示后,应在3日内转送有关部门办理。

(4)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有时限要求的,应限期办结;未另行要求的,应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办结。

二、责任追究制

(1)为加强社区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社区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 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2)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秩序和效能建设,导致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照本制度进行责任追究;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纪律、法律规定追究纪律、法律责任。

(3)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效能建设责任。

1、对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本级规章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消极对待,影响政令畅通,导致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2、上班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打牌、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以及擅离岗位的;

3、不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制、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定,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言行举止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应该办量的事项不办理或有其他不作为行为的;

5、工作责任心差,因主观原因未做好本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

6、因主观不努力,导致个人在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自身素养等方面,不适应岗位要求,完不成工作任务,领导和群众意见较大的;

7、被群众举报、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有关单位明查暗访到,经查实确有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言行的;

8、其他影响社区效能建设的行为。

(4)责任追究的主要形成: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缓提拔,岗位调整,降职使用。

1、情节较轻、造成后果或影响较小的,负责人作书面检查;

2、情节严重或给当事人造成较大损失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对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发岗位奖金;

3、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工作人员责任追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负责人从重处理,并视情追究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三、特事特办制

(1)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直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信访事项,不受预约接访相关制度限制。

(2)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信访事项,应立即通知或转送有关机关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协调;本机关协调有难度的,应立即呈报上级领导。

(3)群体性集体上访提出的信访事项,能现场协调的,应召集有关部门现场协调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4)领导交办的需特办的事项,立即办理。

四、三级终结制

(1)信访人初次提出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由有权处理的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2)信访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办理机关的上一级有权处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复查。

(3)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有权处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复核。

(4)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由提出诉求的,各级行政机关和信访机构不再受理,该信访事项终结。

五、服务承诺制

(1)公开服务。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限“三公开”。

(2)规范服务。在我社区受理的信访事项,其规程和时限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

(3)文明服务。接访工作中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听取,细心记录,诚心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有回声。举止端庄,用语文明,亮牌办公,坚守岗位。

(4)廉洁服务。不接受信访群众的礼品,不参加信访群众的宴请,不向信访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由信访对象付费的娱乐活动。违反“四不”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置。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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