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2023-06-10

第一篇: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隧道集团公司党委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总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巩固提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将《中铁隧道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中明确的整改思路和举措进一步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据可依,特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更新思想观念,树立科学发展思路

1、全面加强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以增强领导班子创新思维和战略思维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思想,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内涵和企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完善两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培训制度,把现代市场经济、先进发展经验等新思想新观念列入学习培训的内容,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的新思想新理念。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崔原、丁荣富;主要牵头人:郭大焕;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干部部;主要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2、大力培养树立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适时推出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党组织1-2个和模范践行科学发展观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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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1-2名,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使全集团上下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切实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形成崇尚科学发展、谋划科学发展、实践科学发展的新气象。

(牵头领导:崔原、丁荣富;主要牵头人:丁荣富;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主要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3、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总部机关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职责,继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思想碰撞中切实找准解决本部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分清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量化细化解决问题的目标和时限,并接受员工监督。

(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主要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二、突出抓好经营生产,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4、提高传统主业的市场占有率。创新经营机制,强化系统管理和片区经营工作,加大资质和经营资源协调力度,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经营原则和“四不揽”的要求,不断提升专业经营、区域经营、长线经营、深度经营的能力。加强经营网络建设和信息追踪力度,要紧紧抓住铁路大上的历史性机遇,深度经营,尤其要加大铁路二级市场运作力度,保证2009年承揽铁路工程150亿元以上。稳步拓展地铁、公路市场,科学统筹做好行业、区域和重点城市的规模经营,确保2009年实现非铁路市场新签合同额在去年基础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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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以上的目标。其中,新上地铁项目的城市要实现20%左右的市场份额。以特级资质重新就位为契机,加大水利水电、储油储气工程、地下空间、城市管道的介入力度,扩大经营范围,提升企业竞争层次。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崔原、初继旺、魏都、周振国、宋建平、范国文、罗琼;主要牵头人:宋建平;责任部门:经营部)

5、着力干好在建工程,确保项目履约。加强施组的优化设计和施工技术工艺创新,做到新上项目快展开、在建项目快推进、收尾项目快销号,确保重难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效益。完善预派专家管理机制,建立集团专家库,扩大专家范围,于2009年7月底前向各单位收集统计现职专家,汇总审核后分片区登记造册管理,并研究制定预派专家补充管理办法,增强预派专家对重难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重难点项目管理,制定《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抓好地质预报、有害气体检测等基础性工作。

(牵头领导:张继奎、崔原、初继旺、魏都、李建斌、周振国、范国文、唐忠、罗琼、洪开荣;主要牵头人:唐忠;责任部门:工程部、总工办、设备部、人事部、安质处、合同部、企划部;主要责任部门:工程部)

6、加大海外市场开发力度。积极适应国际市场变化,充分发挥集团专业优势,按照“广泛联合、共赢发展”的思路,加强与国内外企业间的合作,依托伊朗项目延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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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市场份额,确保2009年实现7亿元境外经营目标。继续完善海外公司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海外项目经营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魏都;责任部门:海外部)

7、加快主业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坚持“上中下游”协调发展的原则,抓好BT、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项目的运作,在注重防范风险的同时,善于把握潜在机遇,适度开发对企业战略发展切实必要、风险较小、回收周期短、收益率高的项目,不断探索集团产业多元化的新路子,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牵头领导:宋建平;责任部门:投资部)

8、完善子(分)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以及总部机关员工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子分公司负责人绩效考核,2009年10月1日前制定《中铁隧道集团子分公司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结合在建工程项目工期压力、地质环境、管理难度、技术难度、市场和政治等因素,2009年11月1日前制定《项目经理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在建项目风险抵押金与项目薪酬体系,体现项目经理的职业价值,推进职业经理人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规范化。根据企业管理规模、项目盈利水平和同行业单位收入标准,本着“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原则,2009年12月8日前制定集团公司《机关员工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满足企业管理需要。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企划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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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部;主要责任部门:企划部)

9、建立健全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制定适合企业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以企业定额为依据,进行责任成本预算编制和项目成本管理;2009年下半年召开集团合同管理工作会,根据责任成本效能监察情况和目前企业成本管理现状,讨论修订《项目成本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成本管理行为。制定《合同人员专业化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合同专业人员管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满足项目精细化管理和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需要。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合同部)

10、加快工程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总公司试点为契机,大力推进工程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项目管理的标准化、企业管理的信息化、领导决策的科学化。不断总结实践经验,2009年10月底以前制定发布《中铁隧道集团工程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采取周保月、月保季、季保年的强有力措施,确保2009年8月底以前完成18个在建A类项目的推进工作,确保2009年底50%以上的工程项目正常运行该系统进行管理,确保2010年底该系统覆盖全集团所有工程项目, 力争用2-3年时间,使集团的信息建设综合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牵头领导:张继奎、唐忠;主要牵头人:唐忠;责任部门:公司办、工程部、合同部、设备部、安质部、财务部;主要责任部门:公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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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强以项目为重点的审计工作。抓好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管控,围绕工程项目资金、分包合同、材料物资、机械设备租赁、现场管理、劳动力使用等内容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的监督服务职能,为项目健康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尤其是项目经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不良资产、潜亏、潜盈等情况予以认真核实和披露,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执行力。

(牵头领导:裴广进、丁荣富;主要牵头人:裴广进;责任部门:审计处、监察处;主要责任部门:审计处)

三、破解企业规模扩张与资源不足的难题,提升科学发展能力

12、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围绕“协作层队伍的管理关系和现场管理接口”、“综合大标段的项目组织、资源组织和现场的管控方式”、“检验与试验的定位及运行方式、测量的定位与运行方式”、“系统对信用评价的掌控机制与现场支持体系” 开展项目管理工作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同时挖掘集团内部在项目系统管理、资源组织、试验和测量、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好做法。召开项目管理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修订《预派专家管理办法》、《物资供应办法》。改进项目目标考核体系,将竣工验收手续移交、技术总结纳入项目竣工考核。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工程部、企划部、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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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合同部;主要责任部门:工程部)

13、进一步规范协作层的管理。认真抓好《协作层成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协作层管理实施细则》的落实,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在2009年7月举办集团协作层高管人员研讨交流会,明确总部机关与协作队伍的管理接口和责任分工,2009年下半年推动各系统部门建立正常的管理接口,实现从系统到项目对协作层管理的正常化,通过管理机制楔入与延伸,提高协作队伍施工管理能力;通过企业文化渗透使其与集团专业队伍融合,确保协作队伍在施工组织、施工过程等方面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资本纽带,从企业层面加强对协作队伍成员的掌控。切实把好协作队伍的入口关,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企划部)

14、完善分包管理办法,规范分包管理。结合企业实际,2009年7月修订下发《集团分包管理办法》,加强工程分包过程监管。强化分包合同管理,在集团范围内签订分包合同必须经子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所有合同必须备案。加强分包管理监督检查,根据查找出的问题,2009年底完善分包管理配套文件。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合同部)

15、采取自购、租赁、分包等办法解决生产设备紧张状况。贯彻总公司文件精神,探索制定适合企业实际的《设备集中采购办法》、《利用社会设备资源管理办法》、《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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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修订《专用设备租赁办法》。抓好项目施工前机械设备配置的策划工作,编制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并列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严把自带设备协作单位的入场关,合同签订前进行装备能力认证,认证不合格不得进场。针对项目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机械设备配置计划。

(牵头领导:李建斌;责任部门:设备部)

16、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和推行铁路工程项目“架子队”管理模式,2009年7月底前完成各铁路项目“架子队”管理模式的宣讲工作,指导施工型子分公司选择有条件的铁路项目开展“架子队”样板培育,并积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通过完善“架子队”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用好、用活社会资源,力争2010年底形成项目管理监控层和劳务层分开管理、分开建设的格局。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工程部、人事部;主要责任部门:工程部)

17、积极推进劳务公司建设。探索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混岗劳务用工新机制,指导各用工单位建立劳务公司(基地)信用评价办法,对有条件的劳务基地实施资质增项,择机尝试用劳务分包协议取代劳务派遣协议,同时加强子分公司和项目部劳务用工管理业务人员从业能力培训,努力提高劳务用工管理水平。到2010年6月底,培育3-5家能够优质、高效满足企业混岗劳务用工需求的劳务基地。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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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企业改革,增强科学发展动力

18、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董事会决策重大项事前调查论证制度,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和效果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联系机制,努力形成董事会独立决策、监事会监督约束到位、经理层严格执行的法人治理模式。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监事会办公室、公司办)

19、明晰母子公司职能定位。加强母、子(分)公司的职能定位研究,分析集团当前面临的外部发展环境和内部管理环境,2009年12月前理顺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之间合法、合规的管控模式,进一步规范母、子(分)公司分工,健全和完善以资产为纽带、产权关系顺畅、资源优化配置的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管控,全面提高集团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企划部) 20、运用市场经济机制,改进项目管理合同履约责任主体与资源配置方式。结合当前规模扩张与资源供需矛盾,明确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责任主体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主要管理人员实行项目薪酬制度,其他人员实行项目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完善项目考核奖励标准,建立项目管理团队中心,培育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职业人队伍。采取优惠政策,培育不同类型劳务派遣管理公司,建立项目所需施工队伍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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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评价体系。

(牵头领导:张继奎;责任部门:企划部、人事部;主要责任部门:企划部)

21、深化劳动用工、干部人事、工资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按照市场化管理要求,进一步破除身份管理和劳动用工的双轨制,改革员工的聘用办法,对大学毕业生等新进人员逐步实行市场化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创新领导人员选拔管理方式,完善领导人员任期制。深入贯彻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公开招聘经营管理者和内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精神,2010年底前建立和完善项目部领导人员管理、项目经理竞聘管理、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管理、收入分配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内部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制度,以及子分公司负责人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尤其是要完善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制度,使经营业绩与薪酬、奖罚挂钩。健全和完善员工岗位业绩考核体系,做到“因事设岗、因岗定责、按绩付酬”,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人事部、企划部;主要责任部门:人事部)

22、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以构建“集团大财务”格局为目标,加强对各单位资金系统银行账户的授权清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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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对不常用且没有特殊用途的银行账户进行销户。建立更大范围的资金集中管理和共享机制,增强集团公司资金调度中心功能,逐步将三级公司的资金大部分集中在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总部,争取2009年底实现银行账户集中数量、调控集中资金量双双达到80%以上。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银行、信托、租赁等金融单位的合作,科学筹措资金,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和财务风险。

(牵头领导:裴广进;责任部门:财务部)

23、进一步加强对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工作。严格供应商准入制度,加强对供应商销售资质和诚信的把关,推行供应商动态考核和淘汰机制,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物资招标采购管理,检查《中铁隧道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办法》在各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对A类项目每月物资采购价格进行公示,达到物资采购公开透明。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工程部)

24、进一步推进设备集中采购和统一调配。严格执行总公司大型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09年9月底完成设备采购和闲置设备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新设备采购信息收集力度,统一协调各子分公司闲置设备的调配、租赁,优化常规设备与盾构(TBM)设备的资源配置比例,提高集中采购与调配效率。

(牵头领导:李建斌;责任部门:设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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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科学发展实力

25、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完善以集团技术研发中心为龙头、科研所为主体、集团专家委员会为支持、高校和勘测设计单位为合作伙伴的科技创新体系,修订集团《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科技成果鉴定(评审验收)办法》、《国家“863”计划及纵向科技创新来源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大对重点科研项目的全过程控制,确保不低于年产值的0.5%科研投入比例。2009年组织完成科技创新成果通过集团公司评审或验收不少于10项;组织完成科技创新成果通过总公司级评审2-3项;组织完成科技创新成果通过省部级鉴定或评审1-2项;申报市级(含总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科技进步奖4-6项。

(牵头领导:洪开荣;责任部门:总工办)

26、进一步提高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前瞻性,创造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坚持把科技创新与服务现场结合起来,紧密围绕长大隧道、过江过海隧道、城市地铁等施工难题,争取立大项、出大成果。2011年突出抓好铁道部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隧道施工机械化配套技术及装备研究”以及总公司一批重点科研项目的参与研发工作。从提高集团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实力出发,2009年四季度举办山岭隧道施工技术专题交流会,进一步促进集团专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注重和鼓励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的保护和成果转让工作。2009年集团力争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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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6项。

(牵头领导:李建斌、唐忠、洪开荣;主要牵头人:洪开荣;责任部门:总工办、工程部、设备部;主要责任部门:总工办)

27、加强超前地质预报、通风、防水、注浆等专业技术开发,提升技术优势。紧密企业生产实际,加大在超前地质预报、通风、防水、注浆等专业技术的开发力度,加强核心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研究,认真做好科研立项的评审、验收和过程监控,完善科研创新规划,落实合同经费,严格执行实施大纲,确保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

(牵头领导:唐忠、洪开荣;主要牵头人:洪开荣;责任部门:总工办、工程部;主要责任部门:总工办)

28、加快推进盾构产业化步伐。瞄准“占领中国中铁内部市场、开拓外部市场”目标,加大科技投入,消化吸收外方技术,力争建成盾构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积极开展盾构关键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抢占国内盾构技术制高点。站在打造“中国中铁隧道盾构”品牌高度,努力争取中国中铁的政策扶持,将盾构产业积极融入中国中铁的工业制造板块,争取建立以中铁隧道为主导的研制基地,以中国中铁内部市场推动盾构产业化的良性发展,努力形成年设计制造12台的生产能力,今年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10台盾构、2台TBM的制造任务,实现盾构制造产值6亿元以上,使盾构产业成为集团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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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李建斌;责任部门:设备部)

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科学发展质量

29、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明晰各系统、各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制度。扎实开展“大反思、大排查、大整顿”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深入抓好《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落实,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项目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区域性事故应急体系,达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按照“四个不放过”要求,严肃查处事故,促进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主要责任部门:安质处)

30、深入开展“生命至上,安全至尊”主题教育。适应企业发展需要,以“生命至上,安全至尊”为主题,在2009年广泛开展“六个一”(一场宣讲、一封家书、一次反思、一次整改、一次竞赛、一个联系点)活动,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发展就是科学发展”、“安全就是效益、就是信誉”、“安全是最大的政治”等意识,提高现场管理和作业的合规性,为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打牢基础。

(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31、加强以农民工为重点的一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开展现场管理技术培训,2009年三季度完成京石、贵广、渝利、南广、兰渝等集团大型铁路项目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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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全培训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劳务工培训工作指导意见》,2009年下半年,进一步加大对子、分公司劳务工培训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并将各A类项目和子、分公司2009年劳务工安全培训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确保劳务工100%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

(牵头领导:张继奎、唐忠;主要牵头人:张继奎;责任部门:人事部、安质处;主要责任部门:人事部)

32、认真抓好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按照一线员工总数(含协作队伍)5%以上比例,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监督员队伍,2009年6月底前首批选聘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人数不低于2000人,到2009年9月底,各单位全部建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做到覆盖各工程项目。通过加强培训、强化考核、落实待遇等措施,激励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员的宣传、带头、监督、警示作用。

(牵头领导:初继旺、唐忠;主要牵头人:初继旺;责任部门:工会、安质处;主要责任部门:工会)

33、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青年先行”主题实践活动,以“青年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宣讲暨青年安全文化广场活动”为载体,从2009年7月开始,组织青年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到各重点项目和各大片区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举办第七期团干部暨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岗员(安全宣讲员)培训班,抓好共青团安全监督岗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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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购制1500个“中国中铁安全生产监督岗岗员”臂章,统一监督岗岗员标识,规范安全监督工作。联合安质处开展“中铁隧道青年百佳安全生产建议单”评选活动,鼓励团员青年填写《青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议单》,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牵头领导:初继旺;责任部门:团委)

七、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科学发展智力支持

34、深入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以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领导班子为重点,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为载体,组织集团专家和高校知名教授、学者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和战略思维能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培训规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2009年7月将举办第一期青年干部培训班,着力提升优秀年轻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职代会、常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议事机制和程序,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党的宗旨意识和理想信念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企业科学发展。

(牵头领导:全体党委常委;主要牵头人:郭大焕;责任部门:党委干部部、组织部;主要责任部门:干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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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创新适应市场要求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完善向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的分配激励政策,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把“四个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环境留人)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企业人才选用“绿色通道”,2009年7月底前对集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普遍引入竞争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与引入市场机制、面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对企业急需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实行柔性选用和流动方式,通过兼职、咨询、技术交流等形式,广泛吸引紧缺性人才、高层次人才为我所用。

(牵头领导:张继奎;责任部门:人事部)

36、加强项目经理队伍建设。根据中国中铁《职业项目经理人制度》,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集团《项目经理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中国中铁推行职业项目经理人制度的契机,大力加强项目经理队伍建设,探索项目经理后备人才培养新机制,通过设立与行政、技术相并行的职业项目经理岗位职务序列、提升职业项目经理人才的经济地位、选派优秀技术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助理”、到国内高校进修等办法,引导项目管理人员将项目管理作为终身职业,加快培养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项目经理人队伍。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洪开荣;主要牵头人: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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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人事部)

37、加强专家人才队伍建设。以重点项目和重大科研成果实践为依托,突出抓好院士、设计大师和专家后备人才的培养、推选工作,2009年7月底完成专家人才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突出选拔培养一批具有突出专业创新能力和业绩的优秀人才作为后备人选,建立专家队伍的梯次结构,为保持企业人才竞争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洪开荣;主要牵头人:郭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人事部)

38、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抓好高级技师、技师的培训、评审、选拔的规划工作,2009年7月底修订下发《职业技能鉴定站考核管理办法》,加大技师评聘力度,在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上,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工人,可放宽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同时通过多举办短、平、快的专题培训班,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努力提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牵头领导:张继奎;责任部门:人事部)

39、加强复合型政工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提高政工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2009年7月底前对集团《干部交流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尝试建立政工干部和行政干部定期交流制度,努力培养一批既熟悉思想政治工作、又懂生产经营管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

(牵头领导:郭大焕;责任部门:党委干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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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加强机关员工的能力素质建设。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高效型、和谐型机关为目标,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和创新,引导机关员工注重理论知识与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主动为基层服务、为现场服务的思想,切实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集中管控的能力、应对挑战的能力、推动发展的能力和严格执行的能力。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丁荣富;主要牵头人:丁荣富;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人事部;主要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41、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大法律事务工作力度。认真抓好企业总法律制度的落实,对尚未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子分公司进行分析评估,在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增强和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系统建设。加强法律人员培训,提高法制队伍整体素质。到2010年底,确保子公司独立法律事务机构达到70%以上,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达到70%以上,执业法律顾问占有率达到70%以上,法律顾问队伍总人数能满足管理需求。组织开展法制工作调研,切实了解需和掌握工程项目对法律工作的需求,理清工作思路,健全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项目法律事务工作体系化、制度化。加强项目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控,防范项目法律纠纷的发生。到2010年底,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裴广进;责任部门: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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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着力解决企业运行质量不高的问题,加快科学发展步伐

42、全力做好四处脱困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四处的实际情况和造成困难的根本原因,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和措施。在经营方面,优先使用集团公司资质,并加强其自身经营系统建设,巩固和完善经营片区,提高长效经营能力。在资金方面,减少四处参建的A、B类项目管理费上缴比例。在人力资源上,进一步充实四处班子领导力量,协调、补充管理、技术等紧缺人才,同时在人才培训上给予指导和支持,加快四处人员素质的提升。在系统管理方面,加强指导,帮助四处梳理和完善系统管理制度,充实和加强系统部门力量,提高自身系统管理能力。通过以上措施,确保2010年四处基本实现脱困目标。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企划部)

43、顺利推进内江321项目建设。在目前321项目已复工的基础上,就确保内江市政府将来实现项目回购的担保问题,以及为保证项目正常推进而产生的其他相关问题,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动321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牵头领导:裴广进、罗琼;主要牵头人:罗琼;责任部门:投资部)

44、扎实做好与芳达公司的诉讼工作。把该案件的诉讼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完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2009年底实现集团公司对芳达公司所形成的全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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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清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裴广进;责任部门:法律部)

九、解决关系员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共享科学发展成果

45、确保员工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发放。及时掌握各子分公司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建立健全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信息报告制度,自2009年7月起要求各子分公司上报《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表》。督促各子分公司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做好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征缴,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启动基金调剂机制,确保养老保险费足额上缴。督促各子分公司积极做好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工作,及时反映我单位情况,以取得理解支持,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牵头领导:魏都;责任部门:社管中心)

46、着力解决拖欠员工和农民工资问题。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核算的紧急通知》精神,督促各单位、各项目每季度末将拖欠的员工工资支付完毕,并保证年末不再有余额挂账。积极筹措资金,尽力解决部分项目无力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除按业主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建立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外,督促集团各单位对协作队伍或分包单位也应按照相关要求收取一定比例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由项目部财务根据工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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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的名单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定确保员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具体奖罚制度。通过以上措施,到2009年6月底,集团中期财务报表反映的应付职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一项余额下降一半;到2009年底,力争解决。

(牵头领导:裴广进;责任部门:财务部、人事部、企划部、工会;主要责任部门:财务部)

47、加快建设洛阳基地34号住宅楼,解决企业骨干住房问题。积极与洛阳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快项目进度。到2009年9月底,完成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单位确认及签订施工合同等前期准备工作,2009年10月1日正式开工,到2011年9月中旬完成基础和人防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以及室外管线和配套设施的施工,并交验使用。

(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事务处)

48、加快施工进度,解决洛阳地区供热、供气问题。制定详细施工进度表,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节点安排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2009年8月29日前,完成天然气管道安装;2009年11月15日前,完成热力工程施工。

(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事务处)

十、大力加强与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科学发展保证

49、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建在项目上,做到在组建项目部的同时,同步建立项目党组织,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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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同步建立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在劳务公司、协作队伍中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劳务公司、协作队伍党建工作纳入项目党建工作范围,将劳务公司、协作队伍党员纳入员工党员教育管理。积极推进一线书记考核评价和奖罚激励机制建设,采取办班培训、岗位交流等措施,切实加强一线书记政治理论、党内业务、项目管理以及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培训,着力提高一线书记的能力素质。围绕工程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党员“五先五最”和创建“红旗项目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项目党建对施工生产的服务保证、广大党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牵头领导:崔原;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50、创新一线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注重人文关怀,把施工生产的难点、员工关心的热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氛围。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活动,宣传祖国六十年成就,弘扬“中国中铁隧道”品牌,不断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突出重点、抓住亮点、正面宣传,做到内聚人心、外树形象。制定集团《突发事件舆论应对工作实施细则》,改进和加强危机公关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51、加强工程项目文化建设。贯彻狮子洋项目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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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精神,制定全面推进项目人格化、员工人本化、工作人性化建设规划。以“出精品,出形象,出亮点”为目标,做好北京铁路地下直径线、杭州庆春路、中天山、厦门翔安、京石、渝利、西平、贵广、南广、穿黄等项目的企业文化建设策划和实施,抓好亮点包装,着力打造具有“中国中铁隧道”特色的工程项目文化品牌。在2009年四季度举办形象产品研讨和培训,组织形象产品论文交流,加快形象产品建设。

(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文化部)

52、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以报刊、闭路电视、网络、专栏为载体,结合中国中铁编发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警钟长鸣》,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努力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人员述廉议廉工作实施办法》、《项目重大事项党政会签制度》、《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以及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相关制度,为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制度保证。加强反腐倡廉监督工作,严肃查处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监督约束机制。指导各单位抓紧建设项目惩防体系,进一步加强项目惩防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素质能力。通过努力,确保2012年初步形成集团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监督体系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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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纪委)

53、维护职工权益,建设和谐企业。适应企业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体系,完善平等协商和签定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厂务公开工作。健全以劳动竞赛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建功立业体系,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三工建设”,切实协助党政解决好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一线员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健全和完善以“送温暖”活动为基本形式的职工生活补充保障机制,扎实推进“三不让”承诺的落实。加强农民工管理,最大限度的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提高农民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确保施工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领导:初继旺;责任部门: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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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隧道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主要从事铁路、市政、公路、长大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地基与基础、桥梁、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年生产隧道能力40000米,桥梁12000米,路基1000万立方米,年施工产值30亿元。通过了2000版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承建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6%以上。

公司现有员工3600多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300多人,高级工程技术人员56人,中级工程技术人员308人,专业管理人员1200多人,技术工人1900多人。下设18个专业化工程分公司和机械制造、机电设备安装等分支机构,公司资产总额12亿元,装备有世界先进的隧道、桥梁、地基与基础、路基土石方施工专业设备。

公司具有50多年的施工历史,为国内各时期最长大的成昆线沙木拉打、襄渝线大巴山、衡广复线大瑶山、南昆线米花岭隧道做出过决定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公司面向市场,先后在全国二十多个等省、市、自治区承建了数百项高速公路、市政、地铁、水利、地基与基础、矿山、码头等工程,其中价款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有80多项。其中,衡广复线大瑶山隧道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深圳罗沙公路梧桐山隧道、川藏公路二郎山隧道荣获中国建筑工程最高奖——鲁班奖;广州地铁二号线越秀公园站、重庆轻轨临江门车站荣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另外,深圳地铁国贸——老街区间1890T大轴力桩基托换和暗挖重叠隧道创中国企业新记录;杭州市万松岭隧道是目前国内跨度最大的隧道;广州地铁公园前站是东南亚地区最大的地铁车站。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专业施工技术,尤其在软弱围岩、膨胀性围岩、浅埋地段,涌水、溶洞、岩爆、黄土等不良地质条件下修建各类隧道及地下工程等方面具有独到的施工技术,开发应用了“新奧法”、“CRD工法”、“中导洞法”、“岩锚梁”、“双侧壁法”,在地铁施工中广泛采用了“明挖顺筑法”、“盖挖逆筑法”、“咬合桩工法”、“桩基托换”、“重叠隧道工法”等先进施工工法工艺施工。 面向未来,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将以“一切为用户服务,一切让用户满意”为宗旨,真诚同社会各界进行广泛交流与合作,共谋发展,共创辉煌,为祖国建设更多的精品工程,服务国家,报效人民。

以往工程:

成昆线花果山隧道

双山隧道

深圳虎背山隧道

第三篇: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你是第541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2004-11-

5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2004年10月10日 隧人[2004]74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要求,加强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员工教育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企业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结合企业深化改革、科技进步、经营生产、队伍建设等实际,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为企业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

第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要坚持服务企业、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力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教育培训体系及各级培训机构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体系包含集团公司、分公司或A类项目部二级管理机构和集团职工培训中心、员工业余学校二级培训机构。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事部培训科负责集团公司教育工作中长期规划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根据各分公司、集团公司各单位和机关业务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并对分公司和集团公司各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员工学历教育和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分公司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规划;负责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提报培训需求计划、落实送培人员、上报报表和材料等工作;负责根据本单位的需求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所属业余学校的指导、督促、检查;负责本单位教育经费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A类项目部负责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提报培训需求计划,报送相关培训资料;负责按照集团公司培训计划落实送培人员;负责根据现场施工生产实际,制定A类项目部(含工区)培训计划并督促项目部所辖工区按规定建立业余学校,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第八条集团职工培训中心负责集团公司培训计划的实施,着重负责集团公司初级管理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人的培训;负责加强教育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做好后勤保障服务,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九条业余学校负责本单位培训计划、业余学校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开展适应性培训以及新上岗、转岗人员等的培训。业余学校作为员工培训最重要的基地,必须加强建设,100人以上的工区必须全部建立业余学校,业余学校要强化管理,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好相关记录,按时上报培训情况。

第三章员工教育培训类型及要求

第十条员工教育培训类型主要有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各单位必须将员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批准手续,杜绝“学习专业户”现象,坚持新职、转岗、晋升人员的“三卡死”制度。

第十一条岗位培训是员工教育培训的重点,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力培训,增强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知识、技能。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集团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任

期内必须参加一次总公司调训,取得岗位培训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从事技术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技能鉴定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继续教育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扩展和更新知识的培训,高、中级技术干部每年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技术干部累计不少于32学时。结合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及生产经营需要,贯彻普遍提高和重点培养相结合的方针,分期分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选送骨干到有关高校学习。坚持继续教育每年一次自学考试或考核,按要求进行证书登记。严格执行继续教育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挂钩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学历教育要坚持专业对口、骨干优先的原则,鼓励参加自学、函授或脱产的学历教育,努力达到本岗位的学历要求。参加学习人员应符合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好,专业对口,确有培养前途,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等条件,其中参加研究生学习的人员必须工作5年以上。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员,可不受专业、年龄限制。

第十四条参加大专及以下学历教育学习毕业后,必须工作2年以上,才能再参加高一层次的学历学习;参加本科学历教育学习毕业后,必须工作3年以上,才能再参加高一层次的学历学习。

第四章教育培训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岗位培训由各单位按照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课程设计、培训实施及培训效果评估等程序组织实施,本单位不能承担的培训可报上级培训部门或组织委外培训,员工必须按照单位的安排按时参加有关学习。

第十六条参加学历教育,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基层单位提出推荐意见,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批,参加研究生学习的须由人事部审查后报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报考;参加入学考试被录取后,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备案并与所在单位签订培训协议。毕业后,将毕业证复印件、学籍档案交人事部门备案并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继续教育由各单位根据需要选送有关人员参加培训,需持继续教育证书,学习结束后,由办学单位记录并盖章。

第五章 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推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关于实施全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隧人函[2003]2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要求,通过对员工进行分类培训,实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持相应资格证书上岗。

第十九条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员工培训档案应记录员工接受各类培训的内容、时间、课程、成绩、费用、获证情况等,作为今后员工职业发展及岗位考核、晋升、使用的依据。 第二十条建立员工培训报表制度。各分公司应于每季将相关培训报表报送集团公司。

第二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新上岗、转岗、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二条完善培训协议签订制度。经批准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人员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后双方的责任等,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毕业后为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大专为5年,本科为8年,硕士研究生为10年,博士研究生为15年,硕士生委培毕业后继续参加博士生委培的为20年。参加博士后进修的人员也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其自结束博士后研究工作后,需为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为15年。若为公司服务未满最低年限调出者,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的待遇

第二十三条员工经批准赴外地参加各种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待遇不变,往返途中按出差办理,伙食补助费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办理。

培训时间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年功工资、岗位工资照发,效益工资按50%发给,津补贴待遇从其现行规定,伙食补助费停发,往返途中按出差办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经批准脱产参加学历教育期间的年功工资照发,岗位工资按本人入学前岗位工资标准的70%计发,其余工资单元停发;其入学毕业往返于单位与学校(寒、暑假除外)途中按出差办理,住宿费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员工经批准参加函授学历教育,工资待遇同第二十三条,脱产到学校(或函授点)进行面授、考试期间,往返途中按出差办理,住宿费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经批准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毕业后,应按照学以致用、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单位考核其实际能力,凡符合相应学历标准的,应聘用相应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七条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工作不对口的,毕业后的学历不作为聘用岗位、评定技术职称的依据,若有岗位需要,可聘用相应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第七章教育经费管理及使用

第二十八条员工培训经费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其中各分公司工资总额的1%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0.5%由各分公司自留掌握。教育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当年节余的部分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第二十九条教育经费必须合理、有效地使用,提高员工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教育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岗位培训发生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上机费,学历教育的学费,各类培训中发生的兼课教师津贴、教材稿酬,外聘教师的交通费、食宿费,员工技能比赛等的考试、考核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的考务酬金,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具和教学设备购置费,教学设备维修费,员工教育理论研究费等。

第三十条培训费报销标准:

1、经批准参加的各种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上机费等,检据报销,但无故中止学习和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上述费用自理。

2、经批准参加学历教育学习的在职人员,其中本科及以下的不再报销学费;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的学费报销80%,个人负担20%,参加博士研究生学习的学费报销100%,待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后一次性报销。无故中止学习或学习不合格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学费全部由个人自理。

3、参加各种执业资格考试的在职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后,可报销考前培训费、资料费。 第三十一条违反第十四条者,学习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可调离岗位、撤销职务。

1、不按企业规定组织开展员工培训的;

2、侵占员工培训校舍,损害培训教师或管理人员正当利益,影响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

3、强令未经培训的员工上岗作业的;

4、不按国家规定使用教育经费或教育经费挪作他用的。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1、无故不服从单位安排参加培训的;

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扰乱员工培训工作正常开展的;

3、破坏员工培训校舍、仪器设备的。

第三十四条承担员工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单位(或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按程序申报取消培训资格:

1、教学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不高,考核质量低劣的;

2、侵害受培训员工权益,情节严重的;

3、违反国家规定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

4、截留、挪用培训经费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施工 安全技术强制性措施

06.114号

1、一般规定

(1)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对每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施工中的隐患,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它是工程施工中实现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2)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对于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地段隧道、爆破、动火、起重、吊装、水下、深坑、高边坡、支模、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拆除等作业,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对于水平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各类台架、门吊、塔吊、斜井、竖井等必须进行设计(附有安装详图、材料规格型号和文字说明)、检算、审批,门吊、塔吊、斜井、竖井等大型吊装设备安装后必须经所在地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3)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员是施工工程的设计师,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施工准备开始就必须认真考虑施工安全问题,应当再了解施工安全的基本规范、标准及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以及充分掌握工程情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条件,根据工程的特点,科学地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变配电设施及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合理地布臵施工场地,尽可能地不给施工和操作人员留下隐患。

(4)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员,必须在了解施工工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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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及外部给施工带来的不利因素,通过综合分析后,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使之起到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科学、合理、有序地指导施工的作用。

(5)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制定技术措施时,应视工作对象和内容,以规程为依据,特别是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对施工人员要采用的工作方式从技术上加以规范,尤其应从人员教育、危险源预控、措施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安排,尤其要进行深入的危险源分析,严禁照抄照搬规范条文。

(6)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作业内容、工作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状况(包括人员情绪)、设备实际等去分析,查找可能导致人为失误事故的危险因素,再依据规程制度逐一制定防范措施,不得照搬规程或套用其它工程安全措施,并在生产现场实施程序化、规范化作业,以达到防止人为失误事故发生的目的。措施应详细体现工程施工过程中逐级监督、逐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的思想,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较为特殊的作业项目,在安全措施中要加以特别体现。

(7) 在施工策划时,对总平面布臵设计和实施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①生活、办公、生产设施的布臵设计应有结构设计的专项技术措施,至少包括临时设施的地基存在力、结构稳定性的受力检算、消防设施类型及位臵的设计、房屋间距及楼层设计、特殊房屋设计(如火工品库、乙炔库、氧气库、配电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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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管路、临时电力线路(动力、照明)设计、临时道路设计(包括排水系统、防溜滑措施、边坡稳定措施、会车道设臵、标志设臵等)、搅拌站设计(包括地基存在力、安装技术措施、使用维修的安全技术措施等)、砂石料生产系统设计。

② 生活、办公、生产设施要有规避自然灾害风险的专项技术措施,至少包括防洪、泥石流、防坍塌、台风、防火、防高温、防冻、防煤气中毒、防雷击、道路防溜、道口防护等。

③ 施工通道口应有防护措施设计,如在通道口设臵防护栏杆并安装立网,明确规格、型号、数量、标准以及防护人员数量。

(8) 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作程序中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

(9) 单项工程开工前,安全负责人核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若存在漏洞不可开工,应对措施进行完善,直至符合要求方可开工。工程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10) 要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所有的作业人员),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同时要经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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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11) 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12) 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② 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③ 人员、机具装备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④ 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⑤ 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措施,用程序直观地表示出来。

⑥ 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13)施工现场道路、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布臵,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4) 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都要指定专人设臵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15)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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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线安全距离,设臵“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臵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等措施。

(16) 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安全网,搭设完必须经工长验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护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摇晃等情况,要及时加固。

(17)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应包括:

① 安装位臵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臵图要求。

② 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③ 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臵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④ 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⑤ 安全防护装臵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⑥ 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⑦ 机手持证上岗。

(18)施工现场爆破器材的储存、保管和使用,高空作业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防坠落设施,施工用电设备及拉线、接线、开关等配臵和防护,长大隧道斜井、竖井、有轨运输安全设施,隧道及地下工程内不良地质地段的防瓦斯、防突水、防突泥、防塌方冒顶、防火灾等方案、设施、措施,必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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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2、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设计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布臵施工现场的生活、工作、生产设施,合理安排场地内临时设施,做到封闭施工,建立防洪、防火专门体系,配齐消防设施,制订“三防”措施和管理制度,使防洪、防火落实到实处。

(2)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特殊工种应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

(3)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工人进场前严格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上岗证。

(4)所有的机械设备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必要处进行安全围护,设臵警示标志

(5)工地设臵救护室,配备医务人员,落实保健措施,做好防害灭病和饮食卫生工作。

(6)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品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危险品的存放、领用、运输、使用、销毁(或退还)方法等必须符合国家、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报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批准。

(7)禁止在进行施工的建筑物内存放危险品。

(8)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应设臵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制定防火措施并设立消防小组,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设备使用培训并考核,使所有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9)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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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臵足够的照明,其照明度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

(10)执行照明、高压电力线路的架设标准,保证绝缘良好。各种电动机械和电器设备均设臵漏电保护器,确保用电安全。

3、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

(1)制定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细则,并向操作和维修人员交底。认真作好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特种设备应按管理程序制订专门的规程和细则。

(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取得操作合格证,并对操作人员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3)操作人员按照机械说明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注意观察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4)机械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酒后操作机械,机械不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5)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6)各种吊运机具设备在正式使用前组织试吊、试运行,吊装作业中严禁超载。起重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7)定期组织机电设备以及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8)工程施工前,对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电设备和施工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未经有关安全部门验收的设备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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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方立即整改完善,并在施工现场设臵必要的护栏、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9)对工程机械和车辆经常检查维修,对驾驶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交规教育,严禁违章开车,各种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路基挡土墙、桥梁墩台施工,要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所有高处作业必须设臵安全防护设施,工作人员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严禁重叠作业。

(2)吊装作业时须在试吊之后进行。吊装作业中严禁超载。

(3)吊装设备、提升系统专人检查,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隧道内多功能台架、模板台车上设臵防护栏,并定期对其牢固性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5、防洪安全技术措施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临时工程严格按照设计修建,同时考虑防洪要求;施工场地布臵考虑防洪、防雨要求,避开滑坡及堆积层不良地质条件,做好截、排水沟。

(2)防洪期间加强与地方政府、水利部门、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汛期气象预报和防洪动态。

6、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施工中防火应遵循“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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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开工前,对全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制定消防专项措施,纳入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临时设施修建时,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足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由当地消防部门检查认可后投入使用。

(3)执行安全用电规程,使用标准合格电器;电焊等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电源起火事故。

(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积极采取消防措施,防患于未然。每年进行至少两次高规格的安全防火大检查。

(5)施工期间的生产、生活营地及靠近山林草木的地方均设臵高压水管等消防设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工具,设臵醒目标牌,特别对油库、炸药库、材料库、变电站等重地设臵专人负责。同时积极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

(6)大风季节严防火灾,加强消防教育。经常检查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工具、醒目标牌等,林区及易燃品堆放处严禁带入火种,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7)各工区料库处均设臵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它用。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7、交通疏解及道路安全技术措施

(1)工程施工前向地方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确保道路畅通的措施、方案,跨越公路的桥梁数量或其它管理措施。并应会同当地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在沿线跨公路施工地段设立通告,说明工程情况、交通维护的措施及对行人车辆通过施工路段的具体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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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安全要求,设臵适当的照明、警告信号和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跨越公路施工时,要设臵钢架防护,应满足相应的净高要求和安全距离并采取预防措施以保护本工程和公众的安全。未完成临时工程或未采取管制措施,不能开工。

(3)制定施工材料的运输计划以及防止交通堵塞的措施。出碴运输通过公路的尽量安排在车流较少时段运输。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加快影响交通的工序施工,将施工对交通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4)施工期间,为了减轻给地方道路交通造成的压力,安排专人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加强管理,与交管部门协商确定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在相关交通线上设限速、禁行、禁停及交通疏散和安全标志。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施工。

(5)用于工程的各种材料,严禁堆放于道路通车路段;各种施工设备、机械不得在道路上停臵、频繁调头;因施工需要在既有公路上开设交叉口路段应征得地方公安交警部门同意,并设臵醒目标志;施工车辆出入频繁的交叉口应有专人负责疏导交通。

(6)禁止在道路上及其用地范围内设臵障碍、搭棚建房、倾倒垃圾、挖沟引水,不得利用道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它损坏、严重污染和影响道路畅通、安全的活动。

(7)超过道路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必须经道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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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明显标志,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

(8)临近路段的施工房屋、施工器材、施工机械不得侵入现有公路的安全运行界限。

8、路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先做好施工场地布臵和施工场地的排水,确保排水畅通。对挖方地段施工机械停臵位臵,制订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注意安全防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在电力杆周围3m范围内,不准挖坑、挖沟、取土。如在电力杆附近铲土、堆土时,必须符合《电力维护规则》的规定。电力杆两侧各10m范围内和地下电缆两侧各3m范围内不建房、搭棚。施工车辆不在电力线跨度最高点至地面不足4.5m的地段通过。如必须通过,则向电力部门申请办理电力线升高手续,并制订安全措施后再通过。在施工挖坑、挖沟、铲土时,保证不影响“三电”设备的正常使用,不造成设备隐患。

(3)翻斗汽车从符合《技规》限界要求的电力线路下通过时,为防止翻斗车碰断电线路,在电线路两侧不少于5m处设臵限界架(高度距电线路最低点低0.3m),车辆从限界架下通过时限速5km/h,如紧靠电杆通过,则增设电杆保护桩。限界架和保护桩在使用完后立即拆除。

(4)采用机械填筑路堤应在填土区边缘设臵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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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机械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靠近施工机械;在挖掘机土斗的回转半径范围内,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小型夯实机械停用时应切断电源。采用重型压路机压实时,分层填筑时应适当加宽填筑宽度,确保压实机械的安全

(5)挖方地段施工,首先在路堑顶部修好排水沟,才能开挖。开挖断面要作好临时排水沟,防止路基浸水,影响边坡稳定。

(6)深路堑地段要避免在雨季施工,并专项指定保证安全的措施,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级开挖,及时支护,确保路堑边坡稳定。开挖时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加强监测。如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经过妥善处理,确保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路堑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7)软土地基加固所采用的各种桩机要安放稳、牢固,防止倒塌事故的发生。

(8)路堑石方爆破作业

爆破员必须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公安机关审核后的有效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运输爆破器材必须事先办理《爆破物品运输证》,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装卸和押运符合有关要求;爆破器材必须贮存在专用库房内,现场临时炸药库的炸药、雷管、导爆管存放数量符合要求并分库存放,库内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建立爆破器材入库验收制度,建立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由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建立爆破器材现场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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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制度,每天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库房。

路堑石方爆破作业要制定安全措施,要求做到:装药前,距爆破区域10m划为爆破禁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技术人员测量钻孔深度,检查是否有水等,每个雷管需经检查后方可加工起爆药包;装药时应严格按结构装药,并按要求准备填塞物,并保证填塞长度,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石块充填到孔内,砸断电线,产生拒爆;爆破宜选择晴朗天气,排除一切带电设施,严格按要求联接网络,接头用胶布包好,完成后应由技术人员认真检查后方可警戒起爆;爆破前确认一名爆破总指挥,安排人员在爆破区域200m范围内进行警戒,总指挥确认各哨位完全警戒后,发起爆令起爆;爆破完5分钟后,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是否有拒爆现象等。

爆破施工时,要指定一名爆破工作领导人在现场负责全面工作。按规定要求采取防护、警戒措施,专人指挥;装药量、装药结构及堵塞质量,必须符合钻爆设计要求。已装臵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用土覆盖及保护,必要时设臵炮被防护。爆破时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对危险区进行警戒,严禁人、畜、车辆进入。

爆破后,要对爆区进行严格、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危及人身及行车安全的危石、落石必须及时清除,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对每次爆破的地质状况、主要参数、爆破效果等,要做详细记录并进行分析,及时调整参数。每次爆破后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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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需挖台阶地段,挖台阶要自下而上进行,随开挖随填筑压实,保持台阶稳定。

(10)桥涵缺口的锥体和台后路基填土采用顺序作业,填土和夯实作业避免相互干扰;锥体护坡上不得停放夯实机具,作业人员不得在护坡下休息。

9、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明挖基础施工基坑开挖前,事先做好排水系统,雨季施工时做好防水围堰,并对路基边坡稳定采取防护措施。基坑开挖时,应按照设计的基坑边坡开挖。吊斗出土时,设专人指挥并统一信号。吊斗拴溜绳,吊机扒杆和吊斗下面严禁站人。机具、材料、弃土等须堆放在基坑边坡四周安全距离以外。

(2)基坑开挖采用挡板支护时,根据土质情况逐段支撑,并经过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开挖。开挖过程中经常检查,如发现支护变形等异常情况,立即撤离人员,待加固并确认安全后,再继续开挖。

(3)灌注基础混凝土前应先搭设灌注平台及运料走道,并设臵防护栏杆。基础的模板、钢筋安装以及混凝土灌注按有关规定操作。

(4)钻孔桩基础施工,钻机安设时,应做到支撑稳定牢固,并做好防护设施,谨防机具倾斜和高空坠物。钻孔桩施工时,工作平台及钻机平台上应满铺脚平板及设臵栏杆、走道,并随时清除杂物,设有施工的孔口,均应加防护盖。钻机作业人员均应戴好安全帽。钻机的卷扬机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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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卷绕钢丝绳时,严禁工作人员在其上跨越。卷扬机筒上的钢丝绳不得放完,至少保留三圈,严禁人拉钢丝绳卷绕。起吊钢筋笼、导管及更换钻头等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5)墩台施工时,在墩台身钢筋模板安装前,应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板及上下扶梯。在脚手架平台上运送混凝土时,其走道满铺脚手板并安装栏杆。使用吊斗灌注时,先通知作业面操作人员避让,并不得依靠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6)起重机械设备设专人操作并配指挥人员,定责定岗;上岗前进行技术培训,制定专项制度和指挥联络方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定期对桥涵施工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安全使用。

(8)高墩台施工时,设臵安全爬梯和安全网。 (9)跨越公路施工时,设专人负责做好防护工作,确保既有公路畅通无阻及人员安全。

(10)安装好顶层、外层栏杆、立柱,铺好脚手板,对有明显伤痕、裂纹结疤的脚手板,不得使用。工作人员在行走时不得踏在探头板上。拆除模板时,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先拴牢吊具挂沟,再拆除模板。模板、材料、工具不得随意抛掷。人员与模板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1)预应力施工的千斤顶、管路、油泵等在张拉负荷时,不得撞击和拆接。高压油管及接头,使用前进行试压,并且有足够的安全度。张拉时,千斤顶轴线方向不得站人。张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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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定期对张拉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标定,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安全使用。

(12)梁体施工前,支撑系数的基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核实,校核地基承载力,当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要求时要进行基底换填,到达要求为止。

(13)采用满堂支撑体系时,要通过详细的计算,确定排架形式材料行距、间距、及斜拉间距和连接要求。

(14)模板支撑和组合要通过详细计算确定,并且作支模、拆模顺序安排。

(15)新建涵洞在基底开挖前,应根据开挖深度和宽度,分析对既有路基稳定的影响程度,对基底开挖影响边坡稳定的,必须事先采取边坡支挡加固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派专人对施工区进行检查,现场备足应急抢修物资。

10、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隧道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提供的工程及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地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完整的超前支护、预加固处理、洞内开挖面稳定和涌水处理施工技术方案,并制定将遇到突发情况的预案。并结合紧急预案,做好技术、物资、机械的储备,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

(2)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地段选择隧道施工方法时,应以安全及工程质量为前提,综合考虑隧道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断面形式、尺寸、埋臵深度、施工机械设备、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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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技术可行性论证等因素而确定。同时应考虑围岩变化时施工方法的适应性及变更的可能性,以免因施工方法或技术措施不妥造成施工失误,延误施工进度和增加投资。

(3)特殊地段隧道施工时,无论是采用钻爆开挖法、机械开挖法或人工和机械混合开挖法,应视地质环境、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条件合理选用。如选用钻爆法施工,应采用光面爆破技术,使开挖轮廓线符合设计要求并减少对围岩的扰动破坏。爆破设计时,应严格控制炮眼数量、深度和装药量;爆破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如遇到地质变化,应及时修改完善设计和改变施工方法,并采用相应的辅助施工方法。

(4) 隧道进入不良地质地段,开挖面无自稳能力或自稳能力较差时,必须按照设计或经批准的方案对开挖面进行稳定性处理,确保隧道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的状态。

(5) 对极其松散、破碎、软弱地层,或在大量涌水的软弱地段以及断层破碎带的隧道(开挖到达时将发生坍方、突水或Ⅴ~Ⅵ级软弱松散围岩段),必须按照设计或经批准的方案,在开挖前进行超前支护及预加固,提高围岩强度、自稳能力和止水能力,确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

(6) 隧道进入不良地质地段,必须加强量测工作,并及时反馈量测结果,进行动态设计和动态施工。

(7)开挖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在洞口段、断层破碎带及其它Ⅳ、Ⅴ级围岩地段,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② 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工作,采用TSP、超前钻孔、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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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等综合预报手段对开挖面前方的地质情况作出详细的预报。每个开挖工班配一名工程师跟班,确保各种措施、技术交底的落实,保证标准化作业。开挖过程中,配备有经验的地质工程师,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发现地质变化,监控指导现场施工。

③ 司钻人员到达工作面后,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支护、拱顶是否稳定,如有松动危石应清除并加以支护。司钻工钻孔前,对风钻和工具作如下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修理或更换: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钻杆是否弯曲、带伤,防止作业时断钎伤人。湿式凿岩的供水装臵是否良好。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④用带支架的风钻钻孔时,应将支架安臵稳妥。在钻孔台架上打眼时,先检查平台架及斜撑是否稳定,平台上是否铺满板,外侧的防护栏杆是否牢固,防止高处坠落。

⑤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孔。严禁在打眼的同时装药。不得在工作面折卸、修理风钻。手持风钻打眼,开孔时应用较短的钻杆,其长度不超过0.8—1m。钻头未入岩壁前,风门不宜开大。操作时做到退钎子与凿岩机一条线,司钻工要在风钻的左侧方,严禁骑着气腿操作风钻,钻眼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

⑥用风镐开挖时工作前检查气压及风镐的连接。工作中,要防止空打,卡钎时不可猛摇风镐,要及时更换磨钝的镐钎,发现滤风网被污物堵塞,应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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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凿岩台车严格按照使用保养说明书进行操作和保养。台车行驶前把钻臂降低,不妨碍驾驶员视线,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专人驾驶。台车钻孔前,必须清除易落或松动的危石,并支起液压支腿,使台车稳固,轮胎免受压力。司钻中出现故障,请专业修理人员修理,严禁台车带病作业。司钻过程中严禁边打眼、边用吊篮装药。严禁在台车运转中进行调整作业。严禁拆除台车各种安全防护装臵。放炮前,台车必须离开安全距离以外,并进行适当防护。

⑧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按规范要求,两端加强联系,确保统一指挥、安全施工。两工作面相向开挖时,相距50m时必须停止一方掘进,由另一方掘进贯通,一方爆破时必须向对方通知。

(8)火工品运输及爆破施工 ①火工品运输与加工

人工运送炸药每人一次运送量不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运送爆破器材前后30m应专人防护,严禁中途逗留。

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炸药与雷管应分别由木板车厢运入洞内,车厢应垫胶皮,只准平放一层。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运送途中要显示红灯与鸣笛。汽车排气孔应加防火罩。炸药与雷管不准同车运送。

爆破器材加工,在洞外远离洞口50m以外的加工房工作台上操作。除洞外土石方用电雷管外,洞内用非电雷管。装配起爆管时必须先试验。计算引线长度,每批分卷进行。导爆管凡有过粗、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者,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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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好的起爆管分段装入木箱内,防止混段(不准把段数标签失落)。

②装药爆破

装药时严禁火种,无关人员和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周边眼间隔装药,用胶布包扎在竹片上固定牢实。

洞内大断面开挖,雷管段数量、装药量大时,爆破指挥人员应先明确分工,自上而下分区分段装药各负其责,防止混段和漏装,禁止超量装药。

遇有下列情况禁止装药:作面照明不足;工作面岩面破碎未及时支护;可能有大量涌水的地段。

装药完毕,工作面所有的机具、材料撤离,经检查无漏装,炮口堵塞完后进行网络连接(采用簇连),网络连接好后,应专人检查是否合格,经确认连接无误,人员机具已撤至安全地带即可起爆。

爆破作业时统一指挥:根据施工条件,洞内每日放炮次数,齐头开挖作业循环时间明确规定;警戒要统一行动;多工作面放炮相互影响时,首先要保证齐头掘进的需要,起爆顺序应由里向外,里面的人员末撤出前,外面禁止放炮。

爆破时所有的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震动飞石伤害的地点,其安全距离:独立导坑内不于200m。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m。相邻的平行导坑,横通道间不少于50m。

③其他注意事项:

a 洞内严禁明火点炮,洞内所有爆破、导火线长度均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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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2m。

b 洞内无水时,开挖边墙基础或水沟施工,炮眼数量少可使用火花起爆。火花起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炮不宜超过5个。一人点炮超过5个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信号雷管,信号雷管引燃完时间应比第一个炮眼爆炸时间至少提前60秒。当信号雷管引爆时,爆破工必须离开工作面。

c 起爆后必须通风排烟15~30分钟后才准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并经下列各项检查和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顶部、两端有无损坏及变形。

d 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e 爆破器材的领取必须由有合格证的人员办理,一定要帐物相符,双方签字。每次装药完毕后未用完的爆破器材立即退回库房,并办理清库签字手续。

(9)装碴及运输

①进洞车辆及内燃机械必须选用带净化装臵或低污染的柴油机,汽油机械的车辆不得进洞作业。用时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工作。

②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货混装,装载机不准载人。 ③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尺寸应满足装载机安全运转。 ④装碴时,运碴车辆应停稳并制动,起动前应鸣笛。 ⑤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正常时每小时小于10公里,会车时时速小于5公里,成洞地段行驶时速小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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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里,会车时时速小于10公里。

⑥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架)作业地段应设臵“慢行”标志,台车(台架)两端设臵红色显示灯。

⑦洞内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严禁超车。会车时空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两车厢间距离不小于0.5m。同向行驶,前后两车间距离至少为20m,洞内能见度差时,应加大间距。洞内车辆相遇或发现有行人时,应关闭大灯,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车辆起动前应了望或鸣笛,进出隧道口时应鸣笛。洞内车辆倒车必须开灯、鸣笛或专人指挥。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行驶。

⑧洞内车辆行驶时,施工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行人走两侧人行道、不与机械车辆抢道、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⑨洞外卸碴场地应符合规定的坡度,并应在碴堆边缘内80cm处设臵档木,以防车辆翻沟。

(10)支护与衬砌

①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最大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时,尽量缩小支护与开挖工作面距离,支护质量应达到设计规定标准。

②施工期间,现场值班负责人员每天应同安全质检人员对开挖面地质以及各部支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不良地质地段每班检查一次,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立即加固处理并作出详细记录。量测人员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应于量测后半小时内向技术负责人汇报,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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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钢拱架架立时不得臵于虚碴或活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垫块楔紧。锚杆支护,孔深、间距、方位必须到设计要求,注桨要饱满,钢筋网初喷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厚度。

④喷射混凝土前,清除危石及松动石块,脚手架要牢固可靠,喷射手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完好正常,压力保持在0.2MPa左右,喷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臵。

⑤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用钢架配长锚索加强支护。

⑥铺设防水板时,工作台架下净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两端应设不低于1m的栏杆和上下人员的梯子。工作台架承载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

⑦铺设防水层台架及模板台车距作业开挖面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齐头爆破时要防止空气波冲破防水层。工作台架衬砌台车就位后,应用卡轨器固定在轨道上,防止溜车。

⑧衬砌台车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上应铺满木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两端挡头板应安装牢固。衬砌台车工作台架上施工用照明用电线路每天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电线绝缘良好,防止电线破损、漏电伤人(或装臵漏电保护器)。

⑨模板台车设计时,应考虑净空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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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

(11)通风与防尘安全措施

①隧道通风应能保证洞内氧气含量、风速、新鲜空气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以及粉尘浓度、有害气体含量降低到允许标准以内。

②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扛木料、钻杆等长大物件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风管或管口上。

③施工中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定期测定洞内粉尘浓度和有害气体的含量。放炮前后进行喷雾与洒水。出碴前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压入式风管出风口,可放臵喷雾器以达到除尘目的。

(12)隧道临时用电及照明

①施工用电除利用网电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备用内燃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以便当供电单位停电检修时,可供洞内抽水、照明和生活用电。

②洞外电力线路跨越道路、住房、施工地区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要求,电线高度距人行道路或运输线路的高度不低于:6~10KV为6.5m,4KV为6m。

③洞内照明、电力线路悬在两侧墙上,安装在同一侧时分层架设,电线悬挂高度距人行地面:400V以下不小于2m,6-10KV不小于3.5m。洞内照明电压作业地段36V;成洞地段22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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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洞内作业面应有足够的照明。开挖作业地段,每平方米不小于15W;未成洞地段每隔6m,成洞地段隔10m安装60W灯一盏。

⑤洞内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包括电线电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⑥操作洞内电器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非专职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操作高压电器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手持高压电器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在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绝缘良好。使用前应作绝缘检查。低压电器设备应加触电保护器。电器设备的检查和调整,必须由专职维修电工进行操作。

⑦洞内外开关箱设在安全位臵,并有防雨防水措施,有保护接零或接地装臵,实行一机一闸。箱内无杂物,有门有锁。

⑧变压器等电器均应有安全保护屏障(围栏),线路架设高度和照明度必须符合标准,严防行走运行机械损坏电线路、毁机伤人。

⑨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必须定期检查、测试,防雷设施每年在雷雨季节之前应检测,手持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

⑩变、配电房不要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门向外开,建筑结构要符合安全标准;在采用外来电源和自备发电机两个电源交替使用时,必须安设能防止沟通两个电源的连锁装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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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2007最新)

发表人: 时间:2007-9-5 10:08:08 浏览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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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三人[2007]187号

关于印发《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含直属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予以发布,原隧三人〔2005〕183号《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同时作废,希遵照执行。 附:《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二00七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管理 培训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 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室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办公室 2007年6月12日印发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以下所指员工均含劳务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员工教育培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人才兴企战略为指针,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目标,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服务于企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加强员工培训机制建设,落实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实现培训资源效益最大化,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第三条 员工教育培训必须坚持服务企业、服务现场、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力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教育培训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体系由公司、项目部(或分公司)等二级培训管理机构组成,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或分公司)办公室分别为其培训管理部门;并分别负责公司培训中心、项目部(或分公司)业余学校等两级培训实施机构的日常工作。各项目部(或分公司)经理和书记均为培训第一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为培训责任人。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职责

(一)负责公司员工培训中长期规划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

(二)审定各单位和机关业务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四)负责对各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五)负责检查各单位外部劳务队伍及临时性用工人员培训情况;

(六)负责组织公司培训中心实施公司自培工作;

(七)负责员工学历教育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公司教育经费管理和审核工作。 第六条 各项目部(或分公司)办公室培训职责

(一)负责按照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提报培训需求计划(样式附后);

(二)负责按照公司培训计划落实项目部(或分公司)委外送培人员;

(三)负责建立业余学校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纪律与奖惩等管理办法,落实师资与培训教材;

(四)负责根据现场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部(或分公司)业余学校自培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负责组织业余学校实施基层自培计划,重点开展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质量教育、关键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岗位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等;并结合实际开展转岗培训、师徒培训等;保存适当培训记录,报送相关培训报表和资料;

(六)负责对本项目部(或分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及临时性用工人员开展安全、质量、技能培训,使其意识和能力满足企业发展要求,保存适当培训记录,报送相关培训报表和资料。 第三章 教育培训类型及组织形式

第七条 员工教育培训类型主要有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

第八条 岗位培训是员工教育培训的重点,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力培训,提高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第九条 岗前培训包括:

(一)新进员工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知识与技能等。

(二)领导干部任前培训。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必须参加一次总公司、集团调训,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三)转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本岗位基本操作技能与安全规程教育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能上岗。

(五)关键岗位管理、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持证。项目经理、安全、质检、试验、环保、统计、爆破技术等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有国家、行业颁发的合格证书或资格证书,方能上岗。公司鼓励技术与管理人员参加企业经营资质与施工履约检查需要的重要岗位证书的取证。

第十条 在岗培训: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以满足履行职责的知识与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定期规范化培训。重点包括日常安全教育、法纪条规教育、岗位技能提高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施和应用等培训。

第十一条 适应性培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随时开展的各种应急性、针对性培训。

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扩展和更新知识的培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32学时。

第十三条 学历教育要坚持专业对口、骨干优先的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参加自学、函授或脱产的学历教育,努力达到本岗位的学历要求。参加学历教育人员应符合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好,确有培养前途,专业对口、工作2年及以上等资格条件;参加研究生学习的员工必须在本企业工作5年及以上。 第十四条 劳务工培训必须执行三个坚持制度,即: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坚持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坚持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培训内容重点有:

(一)新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对于在岗的从业人员要经常性地开展岗位技能、安全生产和环保知识教育培训;

(五)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操作技术、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或新设备、新材料的操作(使用)方法、安全技术特性及应采取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 主要培训组织形式

(一)集中脱产培训(包括内部和外部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二)现场培训:适应性培训、在岗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三)远程教育:管理、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通常采用该形式。

(四)师带徒:新进员工培训及在岗员工岗位技能提高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第四章 教育培训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岗位培训。由各单位按照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实施及培训效果评估等程序组织实施,本单位不能承担的培训可报上级培训管理部门委外培训,员工必须按照单位的安排按时参加有关培训。

(一)确定培训需求。各项目部(或分公司)及公司系统部门根据本单位(本系统)员工现有能力与岗位所需能力之间的差距,以及国家、行业和企业对持证上岗作业的要求上确定培训需求计划。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报下一年培训需求。

(二)制定培训计划与培训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工作计划和员工培训需求,编制员工培训计划。各项目部(或分公司)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本单位业余学校自培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各级培训管理部门对自培的培训班次必须制定必要的培训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原因、培训目标、培训师资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与形式、培训费用、培训审核人等。若采用短期师徒帮学合同形式,须将“中隧三处短期师徒帮学合同”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组织实施培训。各级培训管理部门按照培训计划与培训方案及师徒培训组织实施培训。

(四)评估培训效果。各级培训管理部门在各类培训工作结束后均需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以确认培训目标是否实现,培训活动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并将培训评估结果反馈到主管培训的相关部门,以保持培训工作的持续改进。师徒培训结束后须将验收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五)委外岗位培训。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布委外培训信息,各单位须先报选送名单,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按时参加委外培训;对公司要求必须参加的培训,各单位应予以配合,保证送培数量和质量。 第十七条 继续教育由各单位根据需要选送有关人员参加培训,需持继续教育证书,学习结束后,由办学单位记录并盖章,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 第十八条 学历教育。

(一)参加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习的,每年四月底前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二)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习的,在报考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以及被列为企业重点培养对象人员的职业发展需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报经总经理批准。

(三)参加学历教育(不含自考)入学考试被录取后,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签订学历(学位)培训合同;参加自考的也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毕业后,将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报人力资源部审验,同时将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学籍档案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存入本人档案。培训合同主要内容有:

1、培训合同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后双方的责任等,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2、毕业后为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大专为5年,本科为8年,硕士研究生为10年,博士研究生为15年,硕士生委培毕业后继续参加博士生委培的为20年。参加博士后进修的人员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其自结束博士后研究工作后,需为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为15年。

3、服务未满最低年限者,须承担违约责任。

(四)未经批准报考者学习期间各项费用自理。

第五章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及使用

第十九条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0.5%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1%留公司掌握,劳务工暂不计提教育经费。

第二十条 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提高员工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当年节余的部分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第二十一条 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岗位培训发生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上机费,学历教育的学费,各类培训中发生的兼课教师津贴、带徒费、教材稿酬,外聘教师的交通费、食宿费,员工技能比赛等考试、考核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的考务酬金,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具和教学设备购置费,教学设备维修费,员工教育理论研究费等。 第二十二条 培训费报销标准:

(一)经批准参加的各种委外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报考费等,检据报销,但无故中止学习和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上述费用自理。委外培训取得的相应证件须交回公司人力资源部保管,个人留复印件。

(二)经公司批准参加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或重要岗位证书考取的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后,检据报销教材费、报考费等考试取证费用。证书由公司统一注册、复审和保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经公司批准参加函授、脱产学历教育学习的在职人员,其中本科及以下的不再报销学费;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的学费报销80%,个人负担20%,参加博士研究生学习的学费报销100%。下列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报销50%,其它费用不予报销。学历教育的一切费用均须待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后一次性报销。

1、往返火车硬席座位票价;

2、出差规定标准的住宿费;

3、学校公寓化管理的住宿费;

4、学校安排异地实习,提供安排通知单的,往返火车硬席座位票价,出差规定标准的住宿费;

5、需发生的长途汽车费。

(四)经批准参加自考学历教育的员工,毕业后可报销一次每门课程的报考费,其它费用不予报销。

(五) 凡报销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学历(学位)教育的所有培训费用均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按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 培训兼职津贴及酬金:

(一)各种培训班聘请公司在职员工及离、退休职工授课津贴标准:高级职称为20元/课时,中(初)级职称为15元/课时,高级管理人员为30元/课时,中初级管理人员授课津贴标准比照高、中(初)级职称人员标准执行。聘请集团公司及以外教师授课津贴标准应根据授课教师层次、授课内容等不同情况来确定授课酬金标准。

(二)编写教材酬金标准:编写员工培训教材酬金按每千字20-30元支付。审稿费按编写教材酬金的20%支付,校稿费按编写教材酬金的10%支付。

(三)考务酬金:凡经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员工技术、技能比赛等考试考核工作的命题、阅卷、监考酬金的支付标准:标准试卷(含标准答案、评分标准)支付酬金30-50元,阅卷按每份0.6-1.0元支付,监考按每场次20元/监考人支付。

(四)带徒费:凡经公司审核同意的短期师徒帮学合同(样式附后),合同期满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公司支付师傅带徒费,标准为50-80元/月。

(五)员工培训兼职津贴及酬金发放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

第六章 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的待遇 第二十四条 员工经批准参加各类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学习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待遇不变;培训时间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照发,效益工资按50%计发,津补贴待遇按现行规定支付,其余工资单元的工资和生产奖金停发。往返途中按出差办理。

第二十五条 员工经批准参加脱产学历(学位)教育,学习期间,工龄工资照发,岗位工资按本人入学前岗位工资标准的70%计发,其余工资单元的工资和生产奖金停发,其入学、毕业往返于单位与学校(寒、暑假除外)途中按出差办理。

第二十六条 员工经批准参加函授学历(学位)教育,面授、考试期间,工龄工资照发,岗位工资按本人入学前岗位工资标准的70%计发,津补贴待遇按现行规定支付,其余工资单元的工资和生产奖金按缺勤天数扣发。往返途中按出差办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经批准参加自考学历教育,考试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第二十八条 未经批准或未签定学历(学位)培训合同的员工参加各类培训与考试的,学习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学习期间待遇按事假办理。

第七章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全面推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关于公布持证岗位与证书类别名称的通知》(隧三人函〔2005〕23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通过对员工进行分类培训,实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持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上岗的制度。

第三十条 建立健全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后备人员培训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中高级管理人员任前培训、定期培训、日常学习、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规范化,提高中高级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

第三十一条 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各项目部(或分公司)必须认真执行《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考核制度》(隧三人函〔2005〕34号)、《关于明确新入企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和转岗基本培训的通知》(隧三人〔2006〕181号)、明确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别是外部劳务队伍及临时性用工人员)以及新上岗、转岗、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的员工安全教育及转岗培训的要求,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确保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

第三十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员工培训档案应记录员工接受各类培训的内容、时间、课程、成绩、费用、获证等情况,作为今后员工职业发展及岗位考核、使用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三条 各项目部(或分公司)办公室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报表制度与培训记录制度。

(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资料及培训报表包括:

1、员工培训需求计划表及业余学校自培计划;

2、业余学校自培班结束后20天内填报《中隧三处岗 位培训报表》(样式附后);

3、每季度初5日内填报上一季度的《季度新入企员工三级 安全生产教育统计表》(样式附后);

(二)培训记录主要包括:

1、业余学校培训记录:中隧三处岗位培训报表、自培方

案审批表、自培实施记录表、培训考试试卷及汇总成绩、培训效果评估记录或培训小结等;

2、新入企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登记卡及考试试卷;

3、师徒培训合同及考试考核记录、转岗基本培训记录表及考试考核记录。

4、基层单位岗位培训汇总表;

5、基层单位岗位持证情况表;

6、培训自检与公司抽检记录及整改汇总;

第三十四条 坚持签订学历教育合同制度。经批准参加脱产、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不含自考)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样式附后)。

第三十五条 坚持员工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树立“培训是员工最大福利”的观念,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使用、考核、待遇”相结合的培训开发机制,使教育培训与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实际需要相结合,形成现实表现好、爱岗敬业的员工优先得到培训提高的氛围,充分调动员工参加学习培训、钻研业务、提高技能的积性极。

第八章 教育培训检查及考核

第三十六条 公司、各项目部(或分公司)培训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员工培训质量、培训结果的监督和检查职能。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培训需求提出的针对性,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培训实施过程的完整性、真实性,培训方式方法的实效性,持证上岗培训的时效性,培训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等。

第三十七条 公司及各项目部(或分公司)培训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督导,并保存必要的检查记录。各项目部(或分公司)每季度对本单位培训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重点检查本单位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即业余学校自培情况、劳务工培训与持证情况。公司适时重点抽查,内容主要为员工各类培训(主要为业余学校自培、转岗培训、师徒培训)的实施与效果、培训记录及持证情况等。

第三十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各项目部(或分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一次考核,结果通报全公司,并奖惩相关单位领导及培训责任人。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章 附 表

1、中隧三处员工培训需求计划表

2、中隧三处岗位培训报表

3、自培方案审批表

4、自培实施记录表

5、季度新入企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统计表

6、中隧三处短期师徒帮学合同

7、基层单位岗位培训汇总表

8、基层单位岗位持证情况表

9、学历(学位)教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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