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一岗双责承诺书

2022-08-22

第一篇:部门一岗双责承诺书

安全部门一岗双责.方案

项目各级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履行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的安全全面负责。

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4、 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的权利。

5、适时组织对工程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二、项目常务副经理

1、 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注意经常督促检查。

2、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实施组织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4、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6、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三、项目副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主动配合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预案,并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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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

4、协助项目经理认真做好工程全线安全管理工作。

5、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6、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7、定期向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四、项目(副)总工

1、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落实保证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3、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4、负责向各工区(部门)进行重大或关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制定或提出改进安全技术措施的方案和意见。

五、项目交安科科长

1、负责保障现场施工交通通畅,协助交警、路政做好相关工作。

2、检查上路作业人员是否穿戴反光背心,戴安全帽,在施工期间协助交警做好对交通的安全监管。

4、在上路作业前,安排专职安全员检查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是否齐全,并核对数量和标志标牌内容,检查警示灯具,是否破损并做到损坏能及时维修或更换。

5、在特殊天气时,安排维护班组配置作业警灯,提醒驾驶员注

2 意拓宽施工,安全行车。

6、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7、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8、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发现事故苗子并采取预防措施。

9、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12、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的安全状况。

13、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现场: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隐患的查处、“三违”现象的制止;查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持证情况;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对上路作业,要检查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检查是否穿戴反光背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上路作业期间的交通监管维护等。 内业: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进场人员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监督落实班组、工区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考试、岗位危险告知、安全技术交底;各类安全警示牌的制作;台帐的制定并不断补充完善;发放各类安全通知、通告至工区、班组;督促工区、班组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日志,人员、机械进出场登记。

六、专职安全员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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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新职工、转岗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及时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3、每天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项目部或工区领导反映。

4、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活动。

5、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整改。

6、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台帐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并分类整理成册及时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时填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

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反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劝阻无效时,应及时如实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8、参与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

9、监督落实班组、工区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考试、岗位危险告知、安全技术交底;各类安全警示牌的制作;台帐的制定并不断补充完善;发放各类安全通知、通告至工区、班组;督促工区、班组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日志,人员、机械进出场登记。

10、做好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相应台账工作。

七、项目工程科科长

1、 贯彻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积极配合安全科做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2、 实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协助领导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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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作业计划,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参与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防方案。

4、 负责危险性大的工程临边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以及特殊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拆装方案的制定。

5、 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有针对性的工程技术交底文本。

6、 参与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积极提出安全生产的意见。

八、项目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技术员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责。

2.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参与项目总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组织技术方案中安全防护设施的交底,参与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参加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的验收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九、项目质检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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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项目经理和公司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协助安全部门落实相关安全事项。

4、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

十、项目质量员安全生产职责

1.对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质量负责监督检查责任。

2.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脚手板、高凳、吊钩、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质量和配备情况进行监督。

3.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进行质量验收。 十

一、项目合同科科长

1、负责工程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做好工程变更、造价的编制、审批、上报工作。

2、与分包方签订工程合同时,按规定严格审核各类资质证明和安全施工的相关证书。

3、收集合格分包方的各类资质证明,装订成册,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十二、项目合同员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的经费进行成本规划、控制。

2.按规定提取和用好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实现工地安全达标。

3.在制定各种承包合同时,应明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6 4.负责对项目部各岗位的合同交底工作,并形成有效的记录。 十

三、 项目机料科

1、在项目部和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和标准、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 负责对供应商供应的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用品做好验收、登记和工作,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及维修制度,确保安全运转。

3、 对新进场的机械设备,熟悉其机械性能,对无质量保证书或出厂证明的施工机械不得采购或租赁使用。

4、密切配合项目部及安全部门,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5、参加各类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给出技术上的建议。 十

四、项目机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对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按时提供,对提供的数量、质量负责,认真执行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2.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脚手板、高凳、吊钩、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和配件经常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及时报废更新。

3.加强仓库人员教育,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4.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架料、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检验,查其是否符合环境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7 5.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项目安全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特种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带或触电保护器的采购,必要时应经项目安全部门审定后方可购买。

6.加强材料运输、转运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中的安全。 十

五、办公室主任

1、 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进行进出登记和发证工作,做好人员动态管理。

2、 做好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和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3、 对食堂的用电用气进行安全管理,搞好食堂的清洁卫生和后勤生活环境卫生。

4、 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及项目部车辆出入管理工作。 十

六、办公室文员

1、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进行进出登记和发证工作,做好人员动态管理。

2、 做好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和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3、 对食堂的用电用气进行安全管理,搞好食堂的清洁卫生和后勤生活环境卫生。

4、配合办公室主任做好后勤工作。 十

七、财务科

1、在项目经理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

2、自觉遵守财务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本部门的防盗、防火、防抢措施,确保资金、财产安全,

3、按规定统一提取安全费用,并确保专款专用;

4、经常开展安全工作自查活动,做好项目部财务安全管理工作。

8 十

八、工区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对本工区安全生产工作总负责。

2、组织编制本工区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经理部总工批准后实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对施工现场的起重设施和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经常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新工人、换岗工人应及时落实工区一级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5、组织和领导班组长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把事故的损失减至最低。

7、检查督促工区安全员及时记录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8、接受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负责进行整改。

9、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本工区安全生产情况。 十

九、项目施工员

1、 按照相关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监督。

2、 严格控制监督各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 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部汇报。

9 4.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

6.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环境内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7.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到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

8、 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二

十、电工班班长

1、贯彻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做好用管理工作。

2、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项目经理部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用电。

3、负责督促班组成员经常性检查临时用电设备及施工驻地的配送电设备、电线电缆的运行情况,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齐全有效,并做好记录,当电工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4、负责监督、维护电工工具、安全装备、防护器材、使之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10 二十

一、党群办公室

1、负责阳光系统的管理操作,做好项目部内党员发展、管理考核工作。

2、负责项目部关于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综合性刊物的编写及管理。

3、负责宣传集团公司党委有关会议精神和监督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二十二、沥青路面摊铺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在项目部和工区主任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的布置安排,具体落实本班组的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经常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的教育,组织他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负责对新工人、换岗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4、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沥青摊铺设备,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报告,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根据沥青路面摊铺的特点,进行班前教育和班中、班后三检查,提示员工注意料车倒车卸料、摊铺机运行中可能造成的机械伤害等。

6、定期分析班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督促安全员及时记录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总结安全生

11 产经验,使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7、发现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有违反安全生产制度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有权提出改进意见;若发现班组内有人违章操作,经教育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8、当班组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报告,同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有关领导和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9、参加工区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认真进行整改。岗位职责

二十三、涉路施工作业班组长

1、施工前做好本班组当日施工计划、任务,以及班前安全教育工作。

2、在施工中根据工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作业,作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班组人员参加安全活动,定期对班组进行巡查以及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消除,如无法解决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4、对涉路施工设备等工具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发现损坏或异常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以身作则,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5、涉路施工开始前联系相关科室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以及运料车辆进出问题,派专人在施工点前方150m处,进行瞭望警戒。

6、负责对涉路施工进行总体管理和协调,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

7、新老桥面缝隙拼接焊割中,要安排专人对地方道路进行班服

12 封闭以及交通指挥,确保地方交通畅通。

8、路基填挖方中、路面石料运输中,班组长要明确告知严禁开快车、随意在路基上掉头,以免发生危险。 二十

四、涉路现场施工人员:

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必须穿戴反光背心,施工前检查劳保用品等是否穿戴正确。

2、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面对来车方向,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听从班组长指挥。

3、在中途歇息时,不允许在开挖的路基边上以及背对着来车方向,尽量分散靠近路基外侧进行休息。

4、铁锹、锤子等工具严禁堆放在老路肩上,施工人员在指挥设备时要注意观察前方情况确认无误后,发出正确信号。

5、路面跟随摊铺机作业人员在进行仓料平整时,严禁将工具伸出高速公路边上,人员在机器暂停工作时,靠在路基外侧休息。

6、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嬉笑打闹,乱扔东西,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要积极配合进行整改。

7、瞭望员在施工前摆好锥形帽、标志牌,封道严格按照封道规范及施工交通组织安全方案的要求,遵照“顺放逆收“的原则收放封道设施,施工后,站在前方进行挥旗,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哨子、喇叭等工具通知人员疏散。

8、注意运输车辆及铲车的动向,严禁在机械的阴暗角落打瞌睡,或在危险区域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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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水稳施工时,材料堆放整齐,严禁将材料堆放过高,挤压水马,对行车造成影响。

10、在打扫路基时,要面对来车方向,扫帚姿势正确,尽快打扫干净,撤离现场时,严禁排成“一字型”前进。

11、非施工人员严禁在现场逗留,施工人员要及时告知,明白简单的应急救援流程,发生事故及时进行上报。

12、路基开挖中,严禁站在老路肩上背对着来车方向指挥挖机,尽量站在下方靠外侧,确保施工安全。

13、桥面施工中,严禁将材料堆放在护栏上,作业人员在需要施工封道中,安排专人进行交通指挥。

14、在低洼、临边落差较高地方施工,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二十五、隧道班组人员安全责任

1、进入隧道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从门禁系统进入,严禁酒后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法律、规章制度,严禁三违现象。

2、进入洞内先进行围岩观察,施工台车、台架防护是否到位,各种作业器具是否正常。

3、在隧道台车施工中,超过两米必须系安全带,台车上下交叉作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将工具进行抛掷,在洞内严禁穿拖鞋、易滑鞋作业。

4、洞内施工前,必须开启通风设备,检查风管是否正常,洞内放炮严禁人员滞留,必须撤离至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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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空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现场有专职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十

六、其他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4、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班组无法克服的报告上级处理。检查督促安全员及时记录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5、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十七、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坚持”一穿三戴”,工作服应经常清洗,及时更换。

3、食堂炊具要做到每天清洗,保持干净整洁,摆放有序,每周彻底消毒一次,确保用餐人员卫生健康。

4、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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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随时保持食堂内外卫生,做好灭蝇防鼠工作 二十

八、机械设备操作工安全职责

(一)、压路机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压路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碾压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当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应急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后可紧急撤离。

4、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压路机的操作保养技术,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不得操作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并取得有效合格证的压路机。

5、压路机作业前应检查所有操作部件、仪表、制动器、转向机构,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操作,不得带病作业。压路机开动前应确认压路机周围无人员或障碍物。

6、压路机不得在坚硬的路面上进行振动作业,在各种路段作业时应与路基边缘保持一定的距离。

7、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使压路机处于制动状态,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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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施工人员的统一指挥。

9、切实做好压路机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压路机正常运转。按规定进行碾压作业,保证碾压质量,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施工。

10、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1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二)、装载机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装载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铲装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当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应急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后可紧急撤离。

4、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本机的主要性能,熟练掌握装载机的操作保养技术,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装载机上公路行驶必须由持有相关驾驶证的人员进行操作并应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上岗。不得操作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并取得有效合格证的装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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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装载机作业前应检查所有操作部件、仪表、制动器、转向机构,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操作,不得带病作业。装载机起步前应先鸣声示意,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搭乘其他人员,严禁铲斗载人。

6、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出出厂规定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域内应确保无障碍物和无关人员,作业时要随时注意作业区域内的有关情况及装载机的机械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安全。

7、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停放在安全的地方,铲斗平放在地面上,操纵杆置于中位并制动锁定。

8、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9、切实做好装载机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装载机正常运转。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施工。

10、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1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12、有权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三)、挖掘机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挖掘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挖掘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把事故苗

18 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应急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后可紧急撤离。

4、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本机的主要技术性能,熟练掌握挖掘机的操作保养技术,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不得操作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并取得有效合格证的挖掘机。

5、挖掘机作业前应检查所有操作部件、仪表、液压系统、各铰接部分,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操作,不得带病作业。作业前应确认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内无人员或障碍物。

6、挖掘机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时要留出规定的安全距离,发现作业区域山体或土体不稳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把挖掘机开到安全地段,待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进行特殊作业时如崖边等危险地段作业、河道和沟渠开挖作业、构筑物拆除作业等须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7、作业后应将挖掘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不得停放在高边坡附近,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

8、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应明确掌握施工现场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光缆、地下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

9、切实做好挖掘机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挖掘机正常运转。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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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1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二十

九、试验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

3、做好本科室的员工安全管理工作,制止“三违”现象。

4、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 三

十、试验员安全职责

1、负责本试验室的日常安全工作,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助主任对本室进行安全管理。

2、在本试验室范围内,做到“四不伤害”,凡发现违规操作,以及在不安全状态下工作的情况,及时进行制止。

3、经常检查本试验室灭火器材、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符合有关规定,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主任报告。

4、严格按照试验规范进行操作,严禁私自乱接乱动相关试验仪器,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5、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并提出相关意见。 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 201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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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一岗双责 承诺书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诺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作出如下承诺:

1、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抓业务与抓队伍并重。

2、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分管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保证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3、对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严肃查处责任人,确保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4、深入基层和分管单位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组织研究和制定防范措施及办法。

5、对分管单位的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自查自纠,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6、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经常对分管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做到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先,警钟长鸣。

7、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定期向“第一责任人”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8、带头做好表率,严格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办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河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三章的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承诺单位: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2016年8月

第三篇:科室“一岗双责”承诺书

泥沟镇中心小学安全“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尊敬的李玉刚校长: 本学期我作为学校的一员。我在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更要切实履行好学校教学工作职责,认真完成所辖安全管理、

确保本学期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现与你签订本学期岗位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承诺书如下:

一、安全工作事故控制指标

1.确保学校全学期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

2.确保学校全学期不发生校内食品集体(2人以上)中毒事故。 3.确保学校全学期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火灾、爆炸或500元以上的设备损坏事故,确保不发生本处室贵重财物被盗案件。

4.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全学期本处室与所签责任状的教职工职责任范围内发生一般性意外伤害事故(骨折等)的生数严格控在0.2%以下;杜绝学校师生重伤、亡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1.制定好切合本处实际的安全工作计划,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和组织好学校统一安排的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全校性的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活动,指派专人搜集整理好本处学期安全工作台帐资料,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可能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问题。

2.学校全面实施全员“一岗双责”制度,与学校教职工签订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

3.德育处、安全管理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有组织的常规性安全检查全学期不少于10次,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向你汇报,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拟订整改方案,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台帐档案资料齐全。确保一般性隐患及时整改率、重大隐患监控率均达100%。

4.每学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平安校园的创建及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师生员工的参与率和受教育面均达100%。

5.认真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积极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

6.对照本校全员“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协调学期安全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考评工作。

三、安全工作的考评 1.“一岗双责”责任状考核期为 2014年2月1日 至 2014年8月31日 。 2.学期末学校对签状人全学期内履行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评,并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学校(盖章) 承诺人:(签字)

第四篇:教师党员“一岗双责”承诺书

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制度

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及提高党员的履职能力。经研究,现对党员实施“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每个共产党员应当履行的党内职责和作为一名具体的教育工作者应当承担的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扎实推进“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的重要意义,提高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责任意识

近年来,全局党员经过对理论知识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受到了较好的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是,目前仍有少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还发挥不够,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够强。为了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决定在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的在职党员中实施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把共产党员的标准具体量化,让党员学习有内容,工作有标准,努力有方向,有利于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引导党员干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实行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由所在党支部把党务工作和部门工作任务合理分解落实给每一位党员,实现党建工作与部门工作的有效融合,使党建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局工作大局,圆满地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因人因岗制定“双责”目标,落实党员的双重责任

1、“双责”的责任内容。“双责”目标主要分为党内职责与岗位职责两个方面。党内职责目标以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一对一”帮扶等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缴纳党费等为主。岗位职责目标以具体的岗位业务工作以及其他工作为主。

2、公布“双责”目标。“双责”目标确定后,由党支部将党员“双责”目标在党员活动室的学习园地或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作为党员自我约束管理和党支部实施督查的主要依据。

3、分解“双责”目标。党支部将通过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公布全年的党建工作任务和行政工作目标,采取党员个人自我“认”责、党支部审定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特长等特点和具体岗位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双责”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新部署的工作任务,党组织要及时分解落实给有关党员。

三、实施阶段性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1、加强督查和考核。党支部要对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加强指导。要结合党员活动日的开展,组织党员对照目标责任进行自查总结,汇报交流上一阶段完成的情况和下一阶段的打算。党支部要定期对党员履行“双责”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登记表》。

2、实行综合考评。党支部要把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每年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首先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自我小结认格,并在党员大会上述职汇报“双责”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然后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由党支部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确定每个党员的等次。

3、落实奖惩措施。考评结果要作为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之一。对民主评议中定格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必须在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谈话教育。要按“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重在提高”的方针,严肃认真地做好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处置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在基层党支部的党员中实施“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是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积极探索,各党支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抓细抓实。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力争在“双责”目标制定、管理和考核等各个环节上创特色,出成效。要及时分析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全程跟踪、督查。党支部书记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制订实施方案,抓好日常管理和考核考评工作。

掌政中心党支部 2018年3月

第五篇: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10月15日内江市五届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内江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川府发[2007]4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江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以及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 市长是全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办法和措施;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全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

(四)及时部署并督促检查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目标考核,建立约束机制;加强正面引导,建立荣誉和经济的激励机制;

(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进行全市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配套出台安全生产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确保安全基础投入和安全监管投入;

(七)市内发生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市长出事故现场;

(八)因故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副市长担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第五条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市长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在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目标;

(二)指导协调全市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检查、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对重大安全隐患,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三)定期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市内发生分管范围内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联系安全工作的副秘书长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出事故现场。 第六条 其他副市长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市长的领导下,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对分管工作进行重大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配套出台安全生产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二)检查、督促分管范围内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三)在部署工作时同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市内发生分管范围内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副秘书长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出事故现场;

(五)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 县及以下政府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县及以下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原则及上级政府、同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六)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第八条 县及以下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负责组织并参加本行政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本级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灾难控制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 县及以下政府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四章 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四)组织和领导本部门、本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

(六)本部门、本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救援案。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受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三)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四)督促、指导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本部门、本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 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及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政府第179号令)和省监察厅、省安委会《关于特大事故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川监发〔1996〕11号)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述职检查制度。凡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的县(区)主要负责人应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的安全生产大会上述职;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县(区)班子集体到市政府作检讨,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全市的安全生产大会上述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国务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内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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