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医师工作制度范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医师工作制度范文
查对制度、查房制度、三级医师负责制度、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记录处理时间,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以及重新整理一次,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瓶。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 1 ) 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七对:对床、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领药后必须经每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对导致过敏药物,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液禁忌。
3、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有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输血前需要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无误后方可输入。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等,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须在接班时间准时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全面负责病房的医疗工作,重危病人须在病床前交接班,交接班后,值班医师须巡视病房,特别注意检查危重病人和手术后的病人,并做病程记录。
3、主管医师须在下班前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床前交班后由值班医师签字交接。次日早晨值班医师将值班情况向主管医师交班,主管医师签字。值班医师须记录好病程记录及值班记录。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病情变化的临时处理,并做病程记录。对急诊入院的病人,及时检查、书写病例,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参加急诊手术。
5、值班时遇有疑难问题时,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6、值班医师在每日病房交接班会上,汇报值班期间病人有关病情、治疗经过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7、节、假日需要填写交接班日志,重点记录危重病人的病情和治疗措施。
8、值夜班的医师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要求查看病人时,须立即前往巡视。如因公必须离开时,须向值班护士和上级医师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遇抢救时立即赶回。
9、药房、检验科、放射科、超声诊断科等科室,须根据情况安排好值班,坚守岗位,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一般在上午进行。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遇到疑难问题应随时请示上级医师。
3、查房前经治的住院医师要做好准备,如病例、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检查器材等、要报告简要病例、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问题,主任成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例、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名、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应,倾听病员陈诉;检查病例并纠正其中错误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住院医师应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四次(上、下午各两次)危重病人视病情变化随时查房,以观察病情变化和应急处理。除第一次系统查房外,其余三次查房要重点巡视危重、疑难、特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后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的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5、院领导以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应定期到各病区进行业务行政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6、各级医师查房,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查体、不能潦草用事,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医学问题,增强对我院的信任度。
7、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一般在上午进行。
8、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遇到疑难问题应随时请示上级医师。
9、查房前经治的住院医师要做好准备,如病例、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检查器材等、要报告简要病例、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问题,主任成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10、查房内容
(4)科主任、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例、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5)主治医师查房,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名、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应,倾听病员陈诉;检查病例并纠正其中错误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6)住院医师查房,住院医师应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四次(上、下午各两次)危重病人视病情变化随时查房,以观察病情变化和应急处理。除第一次系统查房外,其余三次查房要重点巡视危重、疑难、特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后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的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11、院领导以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应定期到各病区进行业务行政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12、各级医师查房,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查体、不能潦草用事,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医学问题,增强对我院的信任度。
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1、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2、医师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查房、手术、门诊、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
3、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4、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病人做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病人即做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5、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在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0、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等,单独或联合值班。
11、值班医师须在接班时间准时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全面负责病房的医疗工作,重危病人须在病床前交接班,交接班后,值班医师须巡视病房,特别注意检查危重病人和手术后的病人,并做病程记录。
12、主管医师须在下班前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床前交班后由值班医师签字交接。次日早晨值班医师将值班情况向主管医师交班,主管医师签字。值班医师须记录好病程记录及值班记录。
1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病情变化的临时处理,并做病程记录。对急诊入院的病人,及时检查、书写病例,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参加急诊手术。
14、值班时遇有疑难问题时,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15、值班医师在每日病房交接班会上,汇报值班期间病人有关病情、治疗经过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16、节、假日需要填写交接班日志,重点记录危重病人的病情和治疗措施。
17、值夜班的医师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要求查看病人时,须立即前往巡视。如因公必须离开时,须向值班护士和上级医师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遇抢救时立即赶回。
18、药房、检验科、放射科、超声诊断科等科室,须根据情况安排好值班,坚守岗位,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篇:门诊医师工作制度
一、初次来门诊的医师,应到门诊办公室签名留样。
二、应按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三、诊病时,要求病人持有病历,并在病历上作好记录。诊断后,将病历交给病人保存。
四、开处方及填写各种检查单时,应逐项填写,字迹清楚。
五、出具病假证明时必须按下列要求:
1、按病情需要开病假,病假最长不能超过一月。
2、病假证明上要写明诊断,应是医师本人亲自诊治的病人,不能开人情假。
3、病假证明日期应写证明当日的日期,不能填写已过期或未来日期。
4、对于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要持有单位或有关部门介绍信,经过会诊,由主治医师出具证明。
5、当天在门诊上班的医师才有权出具病假证明。
六、如果医师因病、事假或休假不能上门诊,应提前一天通知所在科室有关人员,提前通知挂号室。
七、实习医师所开处方及病假证明必须经过带教医师检查并签名后方能生效。
八、不开外购处方。如确属病情需要,向病人说明由其单位解决。外购处方门诊办公室一律不予盖章。
第三篇:内科医师工作制度
1、 坚守工作岗位(包括中午班、夜班),不准脱岗、串岗,不在
诊疗室内吸烟、吃零食、上网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 诊疗服务人性化,态度和蔼,耐心回答病人的询问,凡接到病
人投诉或诊疗过程中态度蛮横,语言生硬,训斥病人而引发的争吵纠纷,不分责任归谁,医院处罚。
3、 因缺乏责任心而导致的医疗差错,引起病人不满和投诉的,扣
发当月奖金,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4、
5、 治疗、开药要保证疗效,科学用药,合理用药,严禁大处方。 严禁下班后科室出现长明灯或长流水现象。对不服从领导,消
极怠工,拨弄是非,犯自由主义,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经科主任谈话仍不改者,科主任有权将其上交医院待岗。
6、 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各种门诊登记项目齐全,保存完整。严格
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8、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病人红包,一经查实,全院通报批评,除如
数退还所得金额外,另加倍罚款。
9、上述规定中有遗漏的,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篇:医师工作评定
在定期考核内,遵守执业规范、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求实创新的事业心和无私奉献精神。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医院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熟练诊治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能熟练掌握本专业操作技术,有一定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的能力,能胜任本职业工作。在考核周期内甲级病历>90%;考核周期内处方合格率达到97%。高质量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应急任务。
医师职业道德考评
在定期考核内,着装规范,服务热情、能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尊重病人的知情权,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能执行职业纪律、能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合理检查,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无索要、收受“红包”、回扣、及私收费乱收费现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取长补短,共同进步,自觉维护医院形象。及时完成医院的各项应急及急救任务。
第五篇: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定期考核是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核。适用于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在我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
(二)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四)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于定期考核前60日书面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五)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由考核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测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后,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对被考核医师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业务水平测评采用形式(具体条款参照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
(六)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根据考核结果依法对被考核医师作出相应处理。
(七)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站里的调遣和科室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考核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站医师进行
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执业医师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八)站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有关考试、考核资料存档。
(九)站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填写汇总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县卫生局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
(十)医师认为站考核委员会的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站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站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同意并调换考核人员。站考核委员会的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十一)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具体条款参照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十二)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十三)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为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的考核。简易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站考核委员会审核。
(十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 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良好行为记录的范畴:医师在5年执业过程中,考核评为嘉奖或立功的;被评为全县十佳医生或优秀医生的;获全国、省、市荣誉称号的;取得科技成果奖的;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如对口支援,省、市抽调支援外地卫生工作)。
2. 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十五)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9、未按照规定执行站内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15、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十六)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站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十七)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再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十八)站考核委员会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或本《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确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二十)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祁东县计生服务站
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