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民负担监测系统

2023-03-15

第一篇:全国农民负担监测系统

2012年一季度农民负担监测情况

2012年一季度全市农民负担监测涉及3个县27个村的162户,农业人口621.5人,劳动力377人,土地面积1612.77亩。重点监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民税费负担、农村中小学学生负担、农民生产性费用、强农惠农补贴等情况。通过对15户监测户的资料综合分析看,全市农民负担监管总体趋势良好,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但个别地方和领域仍存在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应引起当地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1、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收费。监测户中涉及农村小学生37名,共缴纳各种费用798.2元,人均21.6元,集中在一个乡镇。监测户中涉及农村中学生13名,共缴纳各种费用275元,人均21.2元。

2涉农收费。从监测情况看,一季度涉农收费进一步规范,没有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3、农用机械管理方面收费。监测户中涉及农业机械17台,没有发现违规收费问题。其中,涉及营运车辆1台,缴纳保险费1100元。

4、农业生产性负担。监测户中涉及灌溉耕地620.98亩,灌溉总费用17990元,亩均30元。农村灌溉用电电费执行标准有差异,监测户农民浇地电费平均为0.75元/千瓦时,最低的为0.71元/千瓦时,最高的为0.79元/千瓦时。

5、新农合、新农保参保情况。监测户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共452人,共交纳22575元,涉及2个县。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涉及人口187人,共交纳保险费19100元,领取社会养老保险的有63人,共领取8625元,涉及2个县。

6、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测户中涉及惠农政策补贴为1565.345亩,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共计140137.2元,亩均89.5元。涉及计划生育补贴的2户,总补贴2880元,户均1440元。

7、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比较规范。2个县的2个村进行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其中筹资的村1个,共筹资420元,涉及21人,人均20元。筹劳的村1个,共筹劳52个工作日,涉及26个劳动力,劳均2个工作日。没有发现超限额筹资和筹劳的情况。

(农经站)

2012年一季度秭归农民工监测情况分析

秭归是国家级贫困县,外出务工已成为许多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工的就业状况、收入水平、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问题都关系到秭归农村的经济发展与水平。据对100个农户家庭的监测调查,一季度100个调查户中共有274名从业人员,其中36人有从事本地非农务工经历,占13.14%;4人有本地非农自营经历,占1.46%;外出从业的有90人,占32.85%。

一、一季度农民工就业基本情况

1、外出从业人口比重大。100个调查户共有常住人口361人,从业人员274人,外出务工人员90人,外出务工人数占总人数的24.93%,占从业人数的32.85%,比例远超过宜昌其他县市,外出务工收入已成为秭归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之一。

2、外出务工人员以男性青壮年为主,未婚青年外出就业比重大。90个外出从业人员中,男性55人,占61.11%;女性35人,占38.89%。从年龄上看,外出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40岁的有74人,占82.22%。从婚姻状况上看,外出从业的未婚青年共44人,占全部未婚从业人员的80%,可见外出从业是大部分未婚农村青年的就业选择。

3、省内从业与省外从业的农民工数量相当。外出从业的90人中,选择省内从业与省外从业的分别为46人和44人,在省外务工的人员主要集中在江浙与广东地区,占省外务工人员的70.45%。

4、农民工从事行业较为集中。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都是45人,第二产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主要集中在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这四个行业从业人数共计71人,占78.89%。

5、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根据调查,一季度农民工平均月收入为2204.44元,上年同期仅为1591.23元,同比增长了38.54%。一季度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9人,占10%;1200-1600元的15人,占16.67%; 1600-2400元的35人,占38.89%;2400-3000元的8人,占8.89%;3000元以上23人,占25.5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工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总体水平仍偏低。外出从业人员小学文化程度占8.89%;初中文化程度占41.1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50%。可见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仍占据了外出人员的半壁河山。

2、职业技能培训不足,缺乏就业竞争力。外出从业人员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只有40人,占44.44%,大部分外出从业人员未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在就业时缺乏竞争力,只能从事报酬相对较低的劳动密集型工作。

3、社会保障机制亟需完善。调查显示,外出务工人员有50%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仅15人,占16.67%;工伤保险18人,占20%;医疗保险17人,占18.89%。农民工大都从事高强度高危险的工作,例如建筑业,有近四分之一的人从事建筑业,但缴纳保险的寥寥无几,在事故发生时,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三、对策及建议

1、加强就业服务,为农民工提供真实有效的就业信息。加强劳动力输入地区的劳动力需求信息收集,建立输出地与输入地的联系,通过协作,有组织的进行劳务输出。

2、发展本地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政府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从而为农民工提供本地就业的机会。进一步完善本地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提高本地就业对农民工的吸引力。

3、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不足极大的限制了农民工就业的选择范围,多渠道多层次的组织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让农民工从单纯的无技巧体力劳动转变为技术型劳动。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

高峰乡认真开展农民负担监测分析工作

为了及时、动态监测农民负担情况,高峰乡设立农民负担监测点,及时收集相关数据,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测及分析工作。

确定本乡的青松村为农民负担监测点,选取该村有代表性的农户作为样本点。监测样品户10户,分好、中、差三种类型,监测人口33人,样品户中有劳动力24人,外出务工16人。承包耕地31.31亩,人均耕地面积0.95亩,承包林地面积71.3亩,人均林地2.2亩。

监测户上半年农业经营收入1400元,外出务工收入9.5万元,惠农补贴粮食直补1177元,其他收入1200元,总收入9.8万元,人均收入2978元。监测户中,接受义务教育1人、接受国民教育3人,总计教育费用1.5万元,人均教育费用457元。

监测得知,今年受宏观因素影响,外出务工收入明显减少,减幅在40%左右。表现在“价稳工减”上,即农民工工价基本稳定,但是出工的工时减少;技术差或者没有技术的农民工出工的工时更少,从而影响了他们的收入。监测显示,家庭有在高中就读的学生,负担较重,主要是学费负担及陪读负担,农户在子女读高中时更容易返贫。(华兴福)

第二篇:2010年教育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嘉兴市教育局

2010年,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把教育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农业、农民问题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深受广大农民的拥护。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工作落实。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从积极推进均衡教育,实施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让农民子女能享受城市学生同样的优质教育。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市教育局领导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十分重视,责任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计财处、监察室、

基教处、职成教处等职能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使农民减负政策、措施得到了全面的落实。

二、增加投入,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

根据中央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取消过去向学生收取的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和校服费、教辅材料费、学具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办收费,取消收费后学生的体检防疫、饮水、德育教育和教育质量监测等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从2010年春季学期开始,免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据统计,全市2010年共免收学杂费8034万元,其中市本级1853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12030万元,其中市本级3500万元;免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814万元,其中市本级499万元。免收和免费所需经费均由各级财政给予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学校的正常运转,从源头上扼制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行为。为了加快市本级校安工程的实施,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到2011年,市财政安排1亿元转移支付用于市本级校安工程建设。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迫切需要新的科学文化技术,教育系统积极发挥优势,抓好农民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广泛开展广播电

视等远程教育,为农民提供信息,通过自学考试、函授等形式提高青年农民的文化素质,使农民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农民培训所需经费主要由各级财政保障。

三、加强管理,规范农村教育收费行为

1.坚持收费责任制度。市、县(市、区)教育局与所属学校(单位)层层签订新一年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单位“一把手”为治理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

2.不断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各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前,学校在校门口以开学通告的形式将开学收费的相关事项通知学生家长,各农村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还在集贸市场、村委会等人员集中场所张贴告示;开学时,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和公示栏,公示本学期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开学后,学校在宣传橱窗内保留了收费公示栏,让学生和家长随时了解收费政策和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涉农收费政策,通过新闻媒体、教育网向社会公布学校收费政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我们及时制定下发文件,认真部署落实上级出台有关教育收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能按有关规定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取消了代办费和服务性收费,学校不存在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

班、补习班、竞赛班等情况;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执行“三限生”政策和由代管费改为代收费政策;各校规范教辅资料征订行为,没有发在规定教科书目录外统一订购辅导资料和搭车收费的现象。

4.加大对学校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学期开学初,市、县教育局会同物价、财政、纠风办等有关部门,深入农村学校检查收费工作,督促学校依法收费。开展了涉农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未发现违规收费现象,特别是农村学校向村委会收取任何费用的现象,进一步加大了监督力度。同时开通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发现乱收费行为立即予以纠正。

四、扶贫助学,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市教育局十分重视贫困学生的入学问题,开设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为搞好扶贫帮困助学工作,市教育局采取七大措施:⑴建立了扶贫帮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⑵每学期召开中小学校校长会议,部署具体工作,明确任务和责任,要求各学校把扶贫帮困助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⑶利用网络,建立贫困生档案资料,定期研究助学工作,时刻把贫困学生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全方位关爱贫困学生。⑷继续实施贫困学生助学教育券制度,努力构建扶贫帮困助学的长效管理机制。⑸开通

助学热线电话,了解和掌握贫困学生的情况和困难,及时提供帮助和服务。(6)动员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这些措施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确保不让一个农村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2010年,全市因家庭经济困难享受教育券的学生有12038人次,资助金额1539万元,其中市本级有1660人次,资助金额221万元;全市享受爱心营养餐的学生有37931人次,资助金额839万元,其中市本级有1626人次,资助金额35万元;全市享受社会资助的学生有2446人次,资助金额422万元,其中市本级有379人次,资助金额61万元。资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级财政、慈善机构和社会捐款。同时,对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每学期享受750元的生活补助,2010年,全市共有75144人次享受补助,共补助金额5635万元,其中市本级有21191人次享受补助,补助金额1589万元;补助经费均由各级财政保障,纳入财政预算。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第三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使用说明

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介绍

简称就业状态网报系统,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研发的,主要用于在互联网平台上报送就业管理工作相关数据。

二、填报内容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说明 1 政治面貌及代码 参照代码表 2 所在班级

填写班级编号"

1、

2、

3、4" 3 困难生类别及代码 参照代码表 4 联系方式1 手机号 5 联系方式2 QQ号码 6 毕业去向及代码 参照代码表 7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需上网查询后填入 8 单位名称

填写实际工作单位名称 9 单位性质及代码 参照代码表 10 单位行业及代码 参照代码表 11 单位所在地及代码 参照代码表 12 工作职位类别及代码 参照代码表 13 派遣类别

派单位、代理、中心免费、回原籍、升学 14 报到证签发类别及代码 参照代码表 15 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前往单位名称 16 签往单位所在地及代码 参照代码表 17 发档地址 参照说明 18 发档类别 参照说明

三、填报规则

(一)政治面貌代码

字段顺序:代码、名称

01 中共党员

02 中共预备党员

03 共青团员

04 民革会员

05 民盟盟员

06 民建会员

07 民进会员

08 农工党党员

09 致公党党员

10 九三学社社员

11 台盟盟员

12 无党派民主人士

13 群众

(二)所在班级,填写班级编号"

1、

2、

3、4"

(三)困难生类别代码

字段顺序:代码、名称

0 非困难生

1就业困难

2家庭困难

3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 4残疾

5就业困难和残疾

6家庭困难和残疾

7就业困难、家庭困难和残疾

(四)联系方式1,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

(五)联系方式2,QQ号码

(六)毕业去向代码

字段顺序:代码、名称

10 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11 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12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27 科研助理

50 国家基层项目

51 地方基层项目 46 应征义务兵

70 待就业

71 不就业拟升学 72 其他暂不就业

75 自主创业

76 自由职业 80 升学

85 出国、出境

(1)当毕业去向代码是"10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11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12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时。

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代码、单位行业代码、单位性质代码、工作职位类别代码"不能为空,并要填写实际工作单位的相关情况。

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要符合编码规则(需上网查询,详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说明)。

③"单位所在地代码、单位行业代码、单位性质代码、工作职位类别代码"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单位所在地代码"后四位不能为"0"。

④当毕业去向是以下几种情况时,毕业去向代码填"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a.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

b.具有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的接收函;

c.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并有录用接收函或其他接收材料;

d.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

e.部队招收士官。其中,"单位性质代码"填写"40 部队","组织机构代码"可以为空。

(2)当毕业去向代码是"27 科研助理 50 国家基层项目 51 地方基层项目"时。

①"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

②"单位名称"中要填写具体基层项目"特岗教师、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选调生"等或科研助理所在的单位。

③"单位所在地代码"中填写毕业生服务的地区,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且后四位不能为"0"

科研助理: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吸纳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被吸纳高校毕业生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3)当毕业去向代码是"76自由职业"时。

①"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

②"单位名称"中要填写所从事的自由职业内容。

③"单位所在地代码"中填写工作所在地区,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且后四位不能为"0"。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4)当毕业去向代码是"75自主创业"时。

①"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代码、单位行业代码"不能为空。

②"单位名称"中要填写具体创业项目。

③"单位所在地代码"中填写创业所在地区,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后四位不能为"0"。

④"单位行业代码"中填写创业从事的行业,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5)当毕业去向代码是"46 应征义务兵 70 待就业 71 不就业拟升学 72 其他暂不就业"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代码、单位行业代码、单位性质代码、单位职位类别代码"不用填写。

毕业生待就业,指毕业生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

毕业生暂时不就业,包括暂无就业愿望、身体健康原因及其他原因暂不就业。

(6)当毕业去向代码是"80 升学 85 出国、出境"时。"单位名称"不能为空,"单位名称"中要填写升学的学校或出国、处境的国家。 毕业生就业信息填报规则 毕业去向代码 单位组织 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代码 单位行业 代码 单位所在 地代码 工作职位 类别代码

10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11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12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上网查询

实际工作单位名称 参照代码 参照代码 参照代码 参照代码 27 科研助理 50 国家基层项目 51 地方基层项目 空

科研助理所在单位或基层项目名称 空 空

服务的地区 空

76自由职业 空

从事的自由职业内容 空 空

工作所在地区 空

75自主创业 空

具体创业项目 空 创业从事的行业 创业所在地区 空

46 应征义务兵 70 待就业

71 不就业拟升学 72 其他暂不就业 空 空 空 空 空 空

80 升学

85 出国、出境 空

升学的学校或出国出境的国家 空 空 空 空

(七)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要符合编码规则(不含"-",9位。"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可以通过百度搜索"组织机构代码"查询,或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官网http:///查询)。

(八)单位名称,实际工作的单位名称。

(九)单位性质代码

字段顺序:代码、名称

10 机关

20 科研设计单位

21 高等教育单位

22 中初教育单位

23 医疗卫生单位

29 其他事业单位

31 国有企业

32三资企业

39 其他企业

40 部队

55 农村建制村

56 城镇社区

99 其他

(十)单位行业代码

字段顺序:代码、名称

11 农、林、牧、渔业

21 采矿业

22 制造业

2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4建筑业

31批发和零售业

3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住宿和餐饮业

3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5金融业

36房地产业

3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2教育

43卫生和社会工作

4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6国际组织

80军队

(十一)单位所在地代码,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代码,后四位不能为"0",必须填报到市、县一级。如:

北京市--110000、北京市市辖区--110100、北京市通州区--110112 吉林省--220000、吉林省长春市--220100、吉林省农安县--220122

(十二)工作职位类别代码

字段顺序:代码、名称

10 公务员

11 科学研究人员

13 工程技术人员

17 农林牧渔业技术人员

19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1 经济业务人员

22 金融业务人员

23 法律专业人员

24 教学人员

25 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26 体育工作人员

27 新闻出版和文化工作人员

29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0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0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60 生产和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80 军人

90 其他人员

(十三)派遣类别

填报内容有,派单位

1、派单位

2、回原籍、代理、中心免费、升学

(十四)报到证签发类别代码

字段顺序:代码、名称

1 去就业地报到

2 回生源地报到

3 去代理/托管地报到

6 未签发报到证

(1)去就业地报到: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毕业生户档,需将户档迁往就业单位所在地,即落实就业单位且工作地与户档一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a.落实就业单位且户档迁往单位;

b.落实单位且户档迁往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c.在生源地落实单位且户档迁往生源地。

(2)回生源地报到:将户档迁回生源地。有以下几种情况:

a.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不接收毕业生户档,需将户档迁回生源地;

b.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户档迁回生源地。

(3)去代理/托管地报到:将户档迁往户档代理/托管机构。有以下几种情况:

a.未落实就业单位,将户档迁往户档代理/托管机构;

b.落实就业单位,将户档迁往非就业地且非生源地的户档代理/托管机构;

c.在本省区市就业部门代理或托管。

吉林省户档代理/托管机构: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十五)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签往单位所在地代码

当"报到证签发类别代码"的值是"1去就业地报到 2回生源地报到 3去代理/托管地报到"时,以上字段不能为空。

①"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是毕业生就业报到签往单位。

②"报到证签往单位所在地代码"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且后四位不能为"0"。

(十六)发档地址

毕业生档案寄往就业协议书(含劳动合同)签订的用人单位主管人事部门或相关档案管理部门;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档案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选择档案寄放地点。

发档地址填写要求:

派单位1-就业单位接收户档:按照协议书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填写。

派单位2-就业单位委托人才或人社接收户档:填写人才或人社部门全称。

回原籍:填写原籍人才或人社部门全称。

代理:填写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中心免费:填写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升学:考入本校的填写吉林农业大学;考入外校的按照调档函的详细地址填写。

例如:xxx省xxx市xxx单位xxx部门

(十七)发档类别

第一类:长春市外单位(包括考取外地研究生),长春外五县及双阳区均属长春市外;封面严格按照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填写,必须写清省、市、县以及详细的地址和单位名称。

第二类:长春市内单位(包括考取长春市内其它高校的研究生);封面必须写清长春市的详细的地址和单位名称。

第三类: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单位为长春人社局的毕业生);封面填写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生源毕业生,派遣方式回原籍)

第四类: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付费保管(封面填写"代理")。

第五类: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保管(封面填写"免费")。

第六类:考入本校研究生要求(封面填写"农大")。

毕业生派遣、发档信息填报规则 毕业生类别 派遣类别

报到证签发类别代码 报到证签往 单位名称 签往单位 所在地代码 发档地址 发档类别

已落实就业单位

签约单位接收户口、档案 派单位1 1 签约单位名称 签约单位所在地

协议书中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市外单位为第一类 市内单位为第二类

签约单位委托人社或人才接收户口、档案 派单位2 1 人才或人社(签约单位名称) 单位委托的人才或人社所在地 单位委托的人才或人社名称 市外单位为第一类 市内单位为第二类 单位不接受户口、档案 回原籍 2 原籍人才或人社

原籍人才或人社所在地 原籍人才或人社名称 市外生源为第一类 市内生源为第三类 代理 3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吉林省长春市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第四类 中心免费 3 原籍人才或人社

原籍人才或人社所在地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第五类

未落实就业单位 毕业生自愿选择 回原籍 2 原籍人才或人社

原籍人才或人社所在地 原籍人才或人社名称 市外生源为第一类 市内生源为第三类 代理 3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吉林省长春市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第四类 中心免费 3 原籍人才或人社

原籍人才或人社所在地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第五类 升学

考取研究生 升学 4 空 空

考取本校填农大;考取外校填学校名称及部门 市外学校填第一类 市内学校填第二类 考取本校填第六类 1

第四篇: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乡2012年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检查组各位领导:

我乡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按照各级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对照责任状,逐项落实,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负担。全年无农民负担案事件发生。现将我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1、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在全乡市、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组干部中聘请了农民负担监督监测员,每个村民小组设了5户农民负担监测户。乡财经所设有农民负担专管员,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业务,组建了工作专班,在年初乡政府按农业人口人平0.2元的标准,按排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万。

2、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全年工作目标管理,乡政府与各村及涉农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全年专题研究农民负担工作两次。加大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农民负担“四制”制度。即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3、定期开展农民负担情况检查。于四月和六月份开展了农民负担检查,特别是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了进村入户全覆盖的核查,

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在粮食“三补”资金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村级集体机动地由村集体在申报补贴,领取资金125947.05元;二是蔬菜种植大户领取资金105337.85元;三是5户重户领取资金2153.82元,共计233438.72元已全部收回上缴。在强农惠农政策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一是家电下乡有出如户28户,虚领补贴10631.66元;二是退耕还林补贴,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全部已入村集体帐,新屋村高泽宽的退耕还林面积15.7亩,本人已于2004年入住乡福利院,其退耕还林资金由高明轩代领4年,计币14444元;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虚套补贴8台,计币4000元。所有违纪资金,乡纪委正在追缴。

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严格按照“五统一”和“一折通”制度,将惠农资金按时足额打入农民的“一折通”中。全乡兑现惠农补贴资金773.04万元。其中:兑现“三补”资金总额562.84万元。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总额66.7万元。兑现油菜良种补贴1.05万元。兑现玉米良种补贴22.83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1.3万元。马铃薯补贴1.57万元。牲猪补贴0.9万元。太阳能补贴12万元。沼气池补贴2.5万元。兑现家电下乡补贴75.56万元,汽车下乡补贴15.79万元。

2、加强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四制”管理。4月份,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粮食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13000份直接发放到村、组和农户手中;打印2012《**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13000余份直接发放到户,入户率达到100%。在4月份对所有涉农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12年的村级报刊订阅严格执行政策,

大村1300.8元/村,中等村1204.8元/村,小村916.8元/村,均未突破人均1元的标准。全年未发生农民负担案事件。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征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让每个农民都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2012年我乡应参合人数53585人,其中低保、优抚、孤儿等人员4840人。在基金征收工作中,措施得力,奖惩到位,政府决定用5万元奖励村级征收工作,于2011年12月5日全面结帐,征收合作医疗基金2681150元,完成任务的100%。新农保基金征收74.98万元,完成23%。

三、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政策执行情况

1、各涉农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均按省、州、市政府、财政、物价或本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名称、标准收取,收费均使用了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对收费范围、标准、内容、政策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

2、罚款及滞纳金所依据法律、政策、处罚标准、所适用程序、罚款交纳方式都符合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所使用票据是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均无违纪现象发生。

3、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 “一费制” 收费,全乡中小学收费统一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鄂教财[2008]37号和鄂价费[2008]214号文件规定,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乡中小学免收教材费、部分课堂作业费;现在初中生不收任何费用;课外读物设专卖窗口,由家长或学生自愿购买;学前班保育费60元、课本费40元;学校不代收其它任何费用,学校无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行为。

根据鄂教体字[2008]11号文件规定,学生自愿交保险费的,由保险公司委托经济人在学校另设窗口收取,收取标准为50元/生.年。学

校无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现象。

4、农民建房按省物价局鄂价房地字[2001]300号收取普通证书5元/本。

5、农村电费收取执行鄂价能[2006]216文件,居民生活用电电价0.558元/度,商业及非居民照明电价0.97元/度,非普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775元/度,农业生产用电0.475元/度,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26元/度。

6、派出所收费执行文件是鄂价费[1998]220号收取装订式户口本6元/本,插页式户口簿7元/本,集体户口簿30元/本,户口簿内芯0.2元/页,收取户口迁移证5元/证,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5元/证;国家发改价格[2003]2322号收取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7、全面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严禁擅自提高服务价格、分解项目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的行为。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做好“一日清单”医疗服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服务次数和收费金额。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主要采取了公示栏、公示牌、价格表、价格本等方式进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8、林业、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四、村民开展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筹劳情况

认真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2012年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

了23个。涉及21个村,受益人口53763人,其中劳动力28969个,村民计划筹资80.64万元,筹劳289690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19.69万元,项目投资400.33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五、农民负担信访和案件查处落实情况

1、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18-7621298 0718-7621150,且举报电话畅通。

2、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并做到了接待认真,态度友善,全年接待惠农政策落实查询45件,处理45件,满意率100%。

**市**乡人民政府

2012年9月6日

第五篇:农民负担抽查通知

关于开展农民负担抽查工作的通知

(赣农字〔2011〕81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政府纠风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做好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1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点>的通知》(农经发〔201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农民负担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的重点内容

(一)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情况

1、是否开展了集中排查。对2009年1月1日以来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六类收费情况,县级组织实施单位是否进行排查摸底,向村级组织收费情况以及村级组织财务开支情况是否登记入册。设区市农业局、政府纠风办是否开展了重点抽查。

2、是否开展了清退整改。县级组织实施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是否提出整改建议,书面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整改函。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是否撤销,违

规收取的费用是否一律退还,情节严重的,是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农民建房乱收费专项治理“回头看”开展情况

1、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是否得到遏制和纠正。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是否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费用,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

2、农民合理合法提出建房申请的,是否及时审批。

(三)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情况

1、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筹资筹劳限额是否符合《江西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2、一事一议资金是否被平调或挪用。

3、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备案、监督和管理职能。

二、抽查的时间安排

10月下旬开始,11月10日之前完成检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并通知被检查设区市。

三、抽查的组织实施

省农业厅和省政府纠风办抽调有关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每个组抽查2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随机抽查2—3个县(区),每个县(区)至少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抽查2个村委会,其中包括1个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委会。

四、抽查的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抽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调度,认真整理资料、梳理问题、检讨成效,按时将向村级组织收费清理整顿等工作总结、制度建设文件和统计表上报省农业厅和省政府纠风办。省检查组将依据各地上报情况,确定抽查对象。

(二)妥善处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本地区存在的问题,勇于面对问题、敢于发现问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市县要按照减轻农民负担法规政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违规收取钱物的,要如数退还;对违反程序的,要责令纠正;对典型和恶劣案件,要严肃追责。

(三)持之以恒地抓好减负工作。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减负工作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消

除“零农业税就等于零负担”的模糊认识,做到思想认识不放松、重视程度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减弱,坚持不懈地做好减负工作。

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政府纠风办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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