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工作

2023-06-10

第一篇: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工作

招商储备项目简介版式

XXX(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XXX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或续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内容、生产规模等。

四、建设地址:拟实施地点

五、合作方式:独资/合资/合作等。

六、项目市场分析:项目当前国内外行情和发展前景分析。

七、项目建设优势:包括项目地理、资源、交通及各种生产要素优势等。

八、项目总投资及效益分析:包括项目投资额、投资期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九、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如项目规划设计、材料编写、建设选址或已实施等前期情况。

十、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第二篇:关于做好2012省两化融合储备项目(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2省两化融合储备项目(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工委、广饶街道经贸委、县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做好2012省两化融合储备项目(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通知辖区内企业到网站上进行注册填报。填写入系统的项目,县经信局将上报市经信委,并上报省经信委。征集的项目将有机会列入山东省两化融合储备项目库,并优先推荐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扶持。

网址:企业登陆《山东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储备项目申报系统》http:///xxhtj/index.htm关项目信息,具体信息请一定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2省两化融合储备项目(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第一项目申报要求、第二项项目范围、第三项申报主体要求填写。请务于24日前完成填报,以免系统关闭,无法申报。

联系人:于小光 张占云 联系电话:6688739

广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2省两化融合储备项目(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信息化推进处《关于做好2012省两化融合储备项目(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根据前期报送的储备项目,请布置辖区内企业到网站上进行注册填报。确定申报省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目前不用填报,待确定项目名称后填报。

联系人:宋壮志 电话:8336629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关于做好2012省两化融合储备项目

(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直有关部门,省各行办(协会)、联社:

为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山东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项目储备管理办法》,经研究,确定征集2012年第一批山东省两化融合储备项目。为了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入库项目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符合我省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专项建设规划,符合投资支持方向和范围。

2、入库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以突出重点、特色和实效为原则,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鼓励用产学研联合的项目。

3、入库项目须为2012在建或拟建项目,且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

二、项目范围

1、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轻工、纺织、石化、机械、建材、冶金、煤炭、电力、医药、海洋工程等产业领域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节能减排能力、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和国产化系统应用等方面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的信息化应用项目以及用产学研结合项目。

2、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在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数字物流、研发设计、制造配套、企业管理、中介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深入应用,有效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工业生产服务保障能力的项目。

3、新信息产业和物联网领域创新应用。加快发展物联网、下一代信息网络、三网融合、两化融合发展催生的新兴产业,在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业、战略基础设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城市发展等领域开展先导性示范应用,通过新应用、新服务带动新增长的项目等。

三、申报主体

1、承担单位应为在我省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并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2、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对成长性良好的企业可适当放宽。

3、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60%,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或最近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并有良好的发展预期。

4、符合环保要求,必要时可开具相关证明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纳税正

常。

6、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内部管理规范,资产状况和股权清晰明确。

7、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涉及重大法律案件或重大行政处罚。

8、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规范,应获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申报程序及其他要求

1、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应于2月25日前登录“山东省信息化和工业化储备项目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各市经信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储备项目的筛选和推荐,于2月27日前登录“山东省信息化和工业化储备项目系统”网上完成筛选和推荐工作(各市级经信委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通过电子邮箱查收)。系统地址:省经信委网站信息化推进处子站(http:///xxhtj/index.htm)中右侧“山东省信息化和工业化储备项目”链接。

2、征集的项目将列入山东省两化融合储备项目库,优先推荐国家及我省专项扶持,并协调安排贷款、技术等支持。扶持情况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企业反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芸

联系电话:0531-86126262

技术支持群:172853929

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第三篇:关于开展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储备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农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沼气工程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开展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建设单位具有法人资质,资产、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自筹能力;养殖规模须为生猪年出栏30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200头以上,肉鸡年出栏10万羽以上,蛋鸡存栏5万羽以上;防疫工作有效,具有畜禽(动物)防疫合格证和畜禽(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项目建设地点应当落实用地、水、电、路等配套设施;符合有关建设用地、环保、畜禽养殖场建设等规划要求;租用土地的养殖场土地租期剩余使用年限应在10年以上,且租用土地协议中未限制发展养殖业或建设沼气工程;符合全省农村沼气建设规划和本地农村沼气建设规划要求。

3.沼气工程建设方案应符合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工艺设计应满足《沼气工程技术规范》(NY/T1220.1至5-2006)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的要求;高浓度厌氧消化工艺模式鼓励采用CSTR和HCPF厌氧消化器,年均池容产气率≥0.8m/ m〃d,挥发性固形物去除率≥70%,低浓度厌氧消化工艺模式鼓励采用UASB和AF厌氧消化器,要求年均池容产气率≥0.3m/ m〃d,化学需氧量去除率≥70%;鼓励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厌氧消化器池容大于300立方米,日产沼气量大于150立方米。

33334.沼气利用方式合理,沼渣沼液充分消纳。优先发展肥料还田、为农户供气的沼气工程。沼气不得直接排入大气,沼渣、沼液应进行综合利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单个项目总投资原则上控制在400万元左右,其中申请中央补助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35%,且总量不超过15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5%,其余投资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二、项目申报数额

本次全省共安排申报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储备项目50个。依据各地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数量情况,确定项目申报数额(详见附件1)。请各市严格按照确定的申报数额组织项目申报,超额申报视作无效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

各级发展改革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抓紧组织筛选项目,指导项目法人单位编制可研报告,逐级上报到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委,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批可研报告并列入省级项目库。各市发展改革委和农委要安排专人组成调查组,对上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确保项目符合申报条件。

四、申报材料

1.各市发展改革委和农委的联合申报文件(发展改革委文号);

2.具有农业或环境工程乙级以上咨询或设计资质单位编写的项目可研报告; 3.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

5.各地政府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承诺文件;

6.企业自筹资金承诺文件;

7.第三方出具的企业含资产状况、盈利水平等资信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8.项目现场考察书面意见(含考察人签名); 9.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摘要表(详见附件2);

五、申报时间

各地务必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委(各5套),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科学性。省有关部门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抽查,一旦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该地3年内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安排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地上报的项目,如经省有关部门审查认为不可行,将不予审批并不再安排重新调整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市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储备项目申报数

额表

2.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摘要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第四篇:储备应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08年省级粮食种子储备应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项资金名称

省级粮食种子储备应急资金。

二、项目资金用途

省级种子储备补贴资金用于该储备省级农作物应急种子总量不少于85万公斤,具体品种、数量包括:交水稻种子60万公斤;常规水稻种子20万公斤;杂交玉米种子5万公斤。当该发生农业自然灾害需要动用省级粮食应急种子以满足灾区恢复粮食生产时,使用省级储备种子备用金购买应急种子,免费发放给灾区恢复粮食生产。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省级粮食应急种子承储单位及其储备任务 省级粮食应急种子承储单位及其储备任务由省农业厅通过行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确定,承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2、具有承担种子储备任务的恒温、恒湿种子仓库,库址安全,交通便利。

3、具备相应的检测种子质量和调控仓库温度、湿度以及种子加工、包装条件。

4、配备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加工、储藏专业技术人员。

5、具有健全的仓储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有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洪等仓储安全防护措施;有专仓储存、专人专帐管理,保证账物相符的管理制度。

6、信誉好,无出现种子质量事故,并愿意承担种子储备任务。

(二)调用省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

动用省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用于救灾复产时,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当受灾市、县粮食应急种子不能满足灾后恢复粮食生产需要时,受灾地区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经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批准后可动用省级种子备用金购买省级储备种子。

四、项目申报及会审程序

(一)省级粮食应急种子承储单位及其储备任务

1、省农业厅于上一年年底发布2008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2、省内种子企业按公告要求编制投标书自愿参与投标。

3、省农业厅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评标,确定本省级农作物应急种子承储单位及其储备任务拟中标单位。

4、省农业厅对拟中标单位进行公示。

5、省农业厅确定并下达本年省级粮食应急种子承储单位及其储备任务,签订《储备合同》。

(二)调用省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

1、当受灾市、县粮食应急种子不能满足灾后恢复粮食生产需要时,由受灾地区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汇总本市灾情,并在灾情发生后4日内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申请调用省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

2、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接收申请后,根据灾情、播种季节、储备种子库存情况等决定调用与否批复,省农业厅向调入单位开具《调拨省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通知单》;

3、受灾地级市农业局(调入单位)凭《调拨省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通知单》向储备单位调拨种子,并及时免费发放给灾区农户。

五、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

(一)省级种子储备补贴资金(350万元)

1、补助对象。2008省级粮食应急种子承储单位。

2、补助范围。根据《实施方案》第十二条规定,专项资金用补贴范围包括:种子储备贷款利息、仓储电费、保管费、种子质检费、包装费等成本费用;种子损耗、削价损失、转商亏损等;省级种子储备补贴资金由承储单位包干使用。

3、补助标准。根据《实施方案》第十一条规定:杂交水稻种子每公斤每年补贴4.50-5.00元;常规水稻种子每公斤种子每年补贴2.00元;杂交玉米种子每公斤每年补贴3.00元。

(二)购买调运省级储备种子备用金(150万元) 购买调运省级储备种子用于救灾复产时,使用种子备用金,购买价格按省农业厅下达储备任务时确定的“购买结算价”结算。当未发生灾情或种子备用金未使用完,则并入下一种子备用金。

六、绩效目标

我省是农业自然灾害发生频发的地区,每年都有受不同程度的洪涝、台风、干旱、冰雹、寒露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造成农作物生产的极大损失。该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时,应急储备种子能策应迅速恢复我省70万亩粮食生产用种需要。

1、储备种子数量、质量保证。储备种子由省农业厅通过公开招标由省内种子企业承担,承储单位确保储备种子的品种不变、数量足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省农业厅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储备种子数量和质量进行复查和抽查;保证种子储得进、管得住、调得出、用得好。

2、救灾复产。项目确保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时,应急储备种子能策应迅速恢复我省70万亩粮食生产用种需要,以保证灾害之年粮食生产的基本稳定。

3、救灾响应迅速。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符合申请调用省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的受灾地级市在灾情发生后四天内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根据灾情、生产季节、储备种子库存情况等作出调用与否的批复;承储单位接调拨通知单后在两天内完成加工包装等调运准备;调入单位在调用批复后五天内将种子免费发入到受灾农户手,尽快使受灾农田恢复生产。

七、项目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广东省农业厅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粤农[2007]299号)的要求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五篇:项目用地土地储备实施方案

xxxBG-007号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

为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实现中心城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臵。为城市建设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保障,制定我区xxxBG-007号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xx区城市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用地收购储备,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以经营土地带动经营城市,加快城区建设的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质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收储购工作任务

计划收储集体土地1050亩。经实地勘查确认,该地块界内除部分属xx乡xx村集体土地外,大多土地属xx县xx村集体在xx区插花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750KV线路,南至省道308线,西至黄水沟沙河,北至共和路。项目区以道路、地坎等线状物划分为三大片,东片区属xx乡、xx村北月湾集体土地;西片区属原xx镇魏家台插花土地,并以魏家台中间山梁南北便道分为东西两块,路东属东湾村集体土地,路西属xx村和xx村集体土地,xx插花土地在近二十年内基本没有耕种而一直撂荒,土地拟分片收储。

三、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要充分考虑到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安臵征地,合理补偿,确保土地收储征地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征地补偿工作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土地征用公告、土地补偿公告,指定地点登记),及时面向社会公布,确保征地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二)土地征地补偿工作由xxx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牵头,xx区国土资源分局、xx乡、xx所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三)征地补偿工作人员要按照各部门的职能,严格工作程序,必须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可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本方案由xx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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