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问题探析

2022-09-10

1 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现状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当中, 从1999年开始, 建筑行业的投入产出就占了国民经济的16%左右;到2009年这一数据下降到6%左右, 但是绝对数字的增加相当的惊人。建筑和地产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 当然也就迅猛发展。在推动经济发展, 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 他所带来的安全生产事故也是惊人的。随着我国建筑业规模在逐年的增加, 伤害事故和死亡人数也一直居高不下。2000年发生846起、死亡987人, 2001年发生1004起、死亡1045人, 2002年发生1208起、死亡1292人。2003年上半年, 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519起、死亡582人, 与2002年同期相比, 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24.5%和20.7% (1) 。2006年, 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95起, 死亡1570人, 同比减少41起, 1511人, 分别下降30.1%和49.0%。建筑企业发生1起, 死亡11人, 同比减少2起、63人, 分别下降66.7%和85.1% (2) 。2008年, 全国发生72起重大事故, 死亡和失踪1095人, 同比增加7起、107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36起, 死亡和失踪584人, 同比增加6起、97人, 其中煤矿企业发生28起, 死亡和失踪454人, 同比增加6起、93人。全国发生10起特别重大事故, 死亡662人, 同比增加6起、500人, 没有建筑行业 (3) 。

建筑行业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虽然有所改善, 但是任然严重威胁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头一年, 如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加强安全管理, 是关系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问题。解决当前的管理混乱、安全频发的建筑行业, 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党中央的指示, 在未来的几年里要达到既定目标, 必须要狠抓安全监督工作。

2 建筑行业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

2.1 违法违规操作承包合同

一部分建设单位不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不按国家规定的相关程序办事。将工程层层分割层层发包, 签订阴阳和霸王合同, 经常会强行减少建设工期。引起工人们疲劳作业, 增加危险。同时,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建设单位往往不会及时支付工程款, 拖欠款项, 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 而且在工程造价中拒绝支付安全施工的设施费。而与此相对, 施工单位为了得到施工合同, 往往也会委曲求全, 一旦中标, 无力购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也就相对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而且我国的大部分一线建筑工人都是进程务工的农民工, 建设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根本不管这些人的安全与否。

2.2 监理单位在监督的过程中存在过失

很多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认真的履行作为一名监理监督义务和职责, 还停留在过去的“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视工程的质量, 不关注施工的安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技术规范和标准不清楚、不熟悉。因此,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的监理职责在安全监管方面的作用得不到发挥, 基本上是形同虚设。

2.3 安全意识淡薄

我国主管建设规划的行政部门和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中的一些领导, 没有能够真正的意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是得过且过。同时, 部分企业的领导, 只给属下员工下达生产的指标, 却不提供安全生产的保障, 甚至在出了事故后也不认真自检和反思, 反而将安全风险责任转嫁给分包单位, 用来降低自身的安全风险值。在整个建筑行业中从领导到员工的安全意识普遍较低。

同时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比较缺乏。因为工人们的主体是农民, 他们普遍素质比较低, 安全意识薄弱, 企业对这部分人基本放任不管, 更不用说专门的安全培训。因此事故的主体部分也是主要是这部分人。

2.4 建筑安全生产的立法体系欠缺

目前, 我国关于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的数量较少, 现有的《建筑法》、《劳动法》都比较抽象, 操作性不强;并且当前的一些建筑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发布的时间过久, 先对落后于现实情况, 脚步跟不上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另外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不够健全、完善, 还有相当多的技术标准尚未制定。因为法律上不完善和欠缺, 造成了工人们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也助长了企业老板们对安全保障方面的轻视之风。

3 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3.1 真正落实建筑市场监管主体的职责

各级主管建设规划的行政主机关, 都应该切实加大对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力度, 进一步规范和理顺监管体系, 明确监管职责。要在实践中践行“科学发展观”, 要抱着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工作, 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主动执法, 严格执法。

3.2 完善我国建筑立法工作

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 任何一项好的提议都不会得到切实的保障。必须对建筑安全方面的监管、条件、惩罚和具体实施措施, 进行具体的立法完善,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建筑行业的安全事故。有了具体的法律法规标准, 安全措施和监管才能很好被执行。

3.3 规范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行为建立内部安全机制

从监理到安全监管局, 再到施工企业本身, 必须对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有的建筑施工企业根本没有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 或者有制度, 但执行不严格, 形同虚设, 责任不明确。有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不按规定配备, 数量少, 素质差。

3.4 建立企业的安全评价体系

建筑公司因该建立一个适合自身的安全评价体系, 从设备、员工素质、施工环境等几个方面建了一个全面的评价系统和标准, 以减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

3.5 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必须保持科技保证安全的理念, 不断学习和引进新技术。靠技术促进安全, 减少事故发生率。

摘要:国民经济飞速发展, 建筑行业兴旺发达, 但是随之而来就是“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经济推动了, 可是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却遭受了重大威胁。这也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注。根据数据显示:每年建筑行业的死亡人数都在千人以上, 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亿, 这都远超西方发达国家。作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一员, 我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自己的思考, 希望能够提出一些有意义的建议, 推动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 减少事故的发生, 为构建和谐社会而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建筑行业,安全事故,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 王宗怀.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考[J].铁道工程学报, 2004 (4) .

[2] 赵忠.浅谈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安全, 2005 (1) .

[3] 杨中宣, 郑慧凡.构筑建筑安全生产体系的对策研究[J].施工技术, 2006 (5) .

[4] 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2006年全国各类伤亡事故情况.

[5] 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2008年1月1日~11月9日全国安全生产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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