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残疾人办理服务系统
办理残疾人就业证需要资料
办理残疾人就业证
1、
2、
3、 用人单位介绍信
用人单位经办人员个人证件
拟办理《残疾人就业证》的申请人本人并持有残疾人《残疾人
证》及复印件
4、
5、 残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6、
7、
8、
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为残疾人缴纳社保的资料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给残疾人职工发放的工资凭证。
注:
1、年龄
男
18---55周岁
女
18---50周岁
2、残疾人就业证申请人须具备西安市户籍;用人单位须隶属于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区划范围内。
第二篇:广州残疾人乘车优惠证办理指南
本周六(11日)起,广州实施《广州市三级、四级残疾人优惠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三级、四级残疾人乘坐公交、地铁将享受半价优惠,而重度残疾者(一级、二级)则仍享免费。即日起,受惠残疾人群可前往居委会申请办理《广州市残疾人乘车优惠证》(羊城通)。在一年过渡期内,也可凭残联核发的有效《残疾人证》享受半价优惠。
一、优惠对象
广州市户籍的三级、四级残疾人
二、优惠路线
(一)公交线路
市交通委员会统一管理的编码公交线路,暂不包括番禺、花都、增城、从化管理的公交线路。
(二)地铁线路
地铁一至五号线、八号线以及今后建成开通的地铁线路。
三、优惠办法
广州市户籍的三级、四级残疾人持“广州市残疾人乘车优惠证”(羊城通IC卡)半价优惠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四、残疾人乘车优惠证的办理
三级、四级残疾人依个人自愿申请原则,沿用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乘车优惠证的申办程序办理《乘车优惠证》。
五、财政补贴办法
(一)三级、四级残疾人半价优惠乘坐市内交通工具的票款差额由市政府给予财政补偿,财政补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由市交委、地铁总公司负责将残疾人乘坐交通工具实际发生数进行统计,并报送市财政局审核,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纳入市交委部门预算,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经批准后,市财政局及时向市交委下达财政补偿支出计划,市交委按规定组织公交企业、地铁申请财政补偿资金。
(三)残疾人首次办理《乘车优惠证》的工本费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出。残疾人因遗失、坏卡等原因再次办理《乘车优惠证》的工本费由残疾人个人负担。
(四)在办理残疾人乘车优惠证的同时为优惠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残疾人每人每年购买一份“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险”,购买保险所需资金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六、本方案自2010年12月11日起实施。
需要办证的残疾人可向户籍所在街道居委会提交户口簿、《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一份,红底小一寸照片一张(照片后面写上姓名)等申请办理。
考虑到三级、四级残疾人办理羊城通《乘车优惠证》和技术改造需要一定时间,2010年12月11日至2011年12月10日被定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三级、四级残疾人可凭残联核发的有效《残疾人证》,通过上公交车投币或由地铁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享受半价优惠乘车;过渡期结束后(2011年12月11日起),本市残疾人须持羊城通《乘车优惠证》享受半价优惠。
办证过程如有疑问,可致电广州市残联020-38491508,或向户籍所在的区(县级市)、街(镇)残联联系;也可以通过96900询问。
申办地点:户籍所在街道居委会
提交证件:户口簿、《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一份,红底小一寸照片一张
查询电话:020-38491508,96900
第三篇:《残疾人证》办理
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证》核发
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提供电子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年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行政审批条件(前置条件要求)
户口所在地在都江堰市且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评定标准》的残疾人
五、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
六、申请表格
有
七、行政审批程序
(一)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残联办证窗口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备即时受理;不齐全者,窗口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第二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为其制发《残疾人证》, 申请人到市残联办证窗口领取《残疾人证》。
(二)内部审批流程
1、窗口受理
2、残联办证初审员初审,提出审查建议
3、成都市残联办证复审员复审批准
4、理事长签发
5、窗口发证
八、行政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行政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残疾人证》核发不收工本费。但如果需到市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费用以及照片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收费标准按评定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对特殊困难的申请人由市残联应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减免。
十、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
没有年审或年检
十一、事项类别(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便民服务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十
二、事项类型
承诺件
十三、目前是否在中心办理
否
十四、是否网上预审
是
第四篇:残疾证办理
办证工作程序
(一)、申请
1、申请残疾人证的条件 (1)有北京市西城区常住户口; (2)申请人自愿申请;
(3)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医疗诊断证明。
2、需交验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3)本人3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蓝底彩色);
(4)其他必要材料。
“其他必要材料”有: (1)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1、由于先天、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身体功能障碍,治疗一年以上未能痊愈的,提交可证明自身功能障碍情况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及相关的病历、检测资料、影像资料等材料。
2、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精神功能障碍,确诊一年以上,经治疗未能痊愈的,提交精神专科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历主要内容的复印件。诊断证明应写明的三项主要内容:(a)、初次确诊时间(b)、精神疾病类型(c)、目前治疗情况(服药、门诊或住院治疗等)。精神专科医院指: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京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平安医院等二级或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
3、0-7岁儿童听力:需提供北京儿童医院、301医院、同仁医院、北京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聋儿康复中心、协和医院六家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测试资料。
0—7岁儿童智力:需提供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等中央、市属三级或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和智商(IQ值)测试资料。
7—16岁智力检查: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研所专家门诊部、北京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北京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平安医院等市属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医疗诊断和智商(IQ值)测定资料。
如医院提出需要出具证明介绍信时,社区居委会为申请人提供《西城区残疾评定医疗诊断需求介绍信》。
在申请人有下列情况时,社区居委会应依据《残疾标准》和评定方法向其介绍说明,目前暂不能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主要方法是:询问或看医疗诊断证明书
1、申办肢体残疾的本人手术后或患病一年之内的;
2、申办听力残疾的本人仅一侧听力损失,另一侧平均听力≤40dB;
3、申请办理视力残疾的本人仅有一眼失明或低视力,另一眼矫正视力达到或优于0.3。
4、申请办理精神残疾的本人患病确诊一年之内的。
5、申请办理言语残疾的本人患病确诊一年之内的或年龄3岁以下者。 (2)未成年人、智力障碍、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材料;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需变更的,应依据《民法通则》规定,确定其监护人。
在申请人提出申请领取残疾人证时,查验本人的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出生时间”和“职业”,以登记为准(已十六周岁的,询问是否已工作,确定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申领残疾人证的本人是未成年人的,要按上述法律规定确定其监护人;查验监护人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如居民户口簿,其他材料等;查验监护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申请残疾类别为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要依上述法律规定确定监护人。查验监护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在办证中确认法定监护人,一般是按法定顺序,依据居民户口簿(一看婚姻状况,二看相互关系)、结婚证书(婚姻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委托代理的相关材料予以确认。
法定顺序: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3、注意事项
(1)查验材料:注意查验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委托人及相关材料。 居民户口簿:有西城区常住户口
提醒申请人:复印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居民身份证:核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信息、照片。
如本人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填写身份证号时须填写户口薄上的18位号码。提醒申请人:复印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监护人的相关材料
核对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监护证明材料原件 监护人的相关材料:
依《民法通则》规定按顺序确认监护人,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材料。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需递交下一顺序担任监护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材料和上一顺序无法担任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提醒申请人:复印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 (2)申请时,注意以下事项
a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街道、社区。
b申请人为多重残疾(申请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残疾类别)的,申请几项就填写几张《登记表》,同时提供几张照片。(听力和言语可以填一张表)
c本人确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无法到换发地点做残疾评定的,由社区居委会完成“受理”程序后,将其登记表和相关材料送街道初审。街道残联统一汇总,区残联组织医务人员入户进行残疾评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入户前联系申请人。
(二)受理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登记表》,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其它必要材料;整理粘贴相关材料;由社区居委会填写“受理意见和日期”,加盖社区居委会印章;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相关材料粘贴页” 用“社区居委会”公章加盖骑缝章。
(三)符合条件的区残联通知办理残疾人证;未达到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符合条件、材料不全的退回街道补充后办理残疾人证
五、其他情形
(一)换领
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以申请换领残疾人证。申请人应携污损残疾人证到原受理街道残联申请,街道残联工作人员指导填写单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申领审批登记表》,依工作程序及规定执行,但不进行残疾评定,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二张二寸蓝底照片,并在审批登记表中证件申请类型先择“换领申请”
申请换领的,旧证由街道残联收回,区残联销毁。
(二)补领
残疾人证遗失的可以申请补领。申请人应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受理街道残联申请。街道残联工作人员指导填写单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申领审批登记表》,依工作程序及规定执行,但不进行残疾评定。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二张二寸蓝底照片,并在审批登记表中证件申请类型先择“补办申请”
六、精神残疾、智力残疾:本人不到医院,监护人到医院
七、初诊证明不能到指定评残医院开具,除非其是手术医院
八、对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当场提出复评申请的予以受理;申请人签字认可的,自拿到障碍状况有变化的诊断证明一年以后才能申请复评,并持三级或三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经指定医院评定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需半年以后可提出再次申请。
各类别残疾评定医疗机构:
一、复兴医院残疾评定类别:“肢体”、“听力(7岁以上)”、“视力”。 评定方式:
1、肢体残疾
周五下午,复兴医院门诊
2、听力残疾
周一上午,复兴医院门诊
3、视力残疾:申请人电话预约评定时间。 门诊预约电话:88062587 、88062588 评定时间:星期一上午、星期二上午、星期五上午。
二、平安医院残疾评定类别:“精神”、“智力(16岁以上)”。
评定方式:街道残联电话预约评定时间,并将预约时间填写在《登记表》首页上方,告知申请人如约前往(街道残联对申请人的预约时间要有登记记录)。
三、“言语”和“0-7听力”残疾评定类别。
1、评定医院: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听力门诊部
2、医院咨询电话:84638364,84638503
3、评残时间:
听力(0-7岁):每周
二、
三、四(8:00-11:00,13:00-16:00) 言
语:每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6:00)
4、评定医院到达公交线路和站点:
18路 62路 379路 381路 386路 406路 408路 419路 737路 753路 807路 827路 836路 847路 939路 944路 951路 983路 运通101路 运通201路 713路 惠新东桥南站下车富盛大厦东侧
5、评定方式:
1)、申请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登记表》根据评定时间要求自行前往(此表需街道初审通过后盖章,录入信息系统)。
2)、挂号时告知是西城残联评残。
3)、评定结束后,申请人自行取回盖有医院公章的《登记表》(及附件:包括评定检查相关项目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4)、申请人(或监护人)携带《登记表》(及附件)、申请人(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2张2寸照片等相关材料到西城区残联办理残疾人证。
注意:因评定医院路途较远,建议申请人可通过咨询电话与医院沟通,便于乘车、评定。
注意事项:
1、因乳腺切除,办理残疾人证,需提交手术医院手术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同时提交手术医院出具的近期医疗诊断证明书:需注明手术时间、手术名称和***侧肢体功能障碍(或活动受限)。
(注意:乳癌术后须有一年的治疗、康复期方可申请)
2、精神、智力评残,需要自带评测费,费用由卫生局和物价局共同制定,精神150元,挂号费3.5。智力23.5,如需要进行IQ检查,费用医院规定。
3、如办理残疾证人员不能出家门,需要入户办理的,由残协主任先到家中走访,确定是不能出家门,然后开据证明,申请入户检查。包括户口为本街道,但住在外区的,也要先行走访。 社区残协需完成的工作:
1、查验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第一代残疾人证、监护人、委托人及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2、核对申请人所填写《登记表》内的各相关内容,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齐全、准确。
3、查验初次申请办证的申请人提交的医疗诊断证明及户口簿、身份证等。
4、对初次申请办证和现场填写《登记表》的申请人,指导填表及办理其他事项。
5、受理后,填写《登记表》受理意见、填写日期,加盖居委会公章。
6、《登记表》相关内容粘贴后,用社区居委会”公章加盖骑缝章。需粘 贴的内容如下:
首页“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身份证“照片面”的复印件、照片
第7页“相关材料粘贴页”:
(1)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的复印件 (2)身份证“国徽面”的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监护材料★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5)医疗诊断证明★
7、《登记表》需填写部分:
(1)第1页:“申请”、“受理”部分 (2)第5页:全部 (3)第6页:
a“接受救助信息”有就填写 b“家庭成员信息”全部
c“需求信息”除“康复”“辅助器具”外的其他内容
第五篇:申请办理残疾证
申请办理残疾证的流程
(一)办理条件:
凡是得到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其伤残的,可以办理残疾证。
(二) 申办程序
(1)申请人或其亲属带残疾证明,到所在村委会写申请,村(社区)初查并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
(2)带上申请到办事处二楼社事办,经相关工作人员复核并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再按其指导进行下一步;
(3)带上资料盖章的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另需要复印件各一份)1寸相片4张到市残联(政务中心),按其指导进行办理。
申请办理城镇低保的流程
(一)办理条件:
经过各级民政部门依次审核,符合条件办理的城镇居民,均可申办。
(二) 申办程序
(1)申请人或其亲属到所在村委会写申请,村(社区)初查并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
(2)申请人到村写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两面印在同页),户口本复印件1张(户主和本人印在同一页),一寸照片2张;
(3)村相关工作人员将以上资料上交办事处民政工作人员,并公示本次申办人员名单;
(4)办事处民政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入户调查,调查结果将反馈村
委会,并由村委会公示;
(5)办事处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上报开发区民政部门; (6)开发区民政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反馈办事处
申请办理医疗救助的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凡是因病住院一次性自费2万及以上的,符合条件 (2)患慢性病、大病等一年累积自费2万及以上的,符合条件
(二) 申办程序
1、本人需要提供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两面印在同页); (2)户口本复印件1张(户主和本人印在同一页); (3)一寸照片1张;
(4)医院病例证明原件,入院证明原件,出院证明原件,出院结账明细单原件;
(5)银行卡复印件1张(信用社的卡、折);
(6)针对一年累积费用的情况,需按日期排序整理好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