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2023-04-07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根据省和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态农业发展理念,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推进养殖生态化、清洁化、无害化,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建立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的可持续农业发展体系,推动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补助试点,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开展农作物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地膜回收利用及可降解地膜推广使用。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土壤养分、重金属检测。

一是检测土壤样品养分含量(包括N、P、K、有机质、PH值),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0万亩,共采集化验土壤样品2500个。

二是开展土壤重金属染监测,按照农业部土壤重金属普查与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布点采样和化验监测,共设采样点220个,采集土壤样品220个,农产品样品220个。初步建立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档案,对全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进行监测。

(二)实施以测土配方为主的施肥技术,推行化肥减量增效。

采取实施水肥一体化、土壤有机质提升、生物有机肥等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50万亩,发放测土配方指导卡2500张。完成3414田间试验15个;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修正作物施肥技术指标体系,利用测土配方施肥软件和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实现我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数字化、使用操作智能化,使肥料利用率提高3-4%,减少化肥使用量10%。

(三)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推行农药减量增效。

综合运用农业、物理、生物等多种防治方法,合理使用化学防治技术,推广施用安全无毒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化学农药施用量降低20%

1、推广新型植保机械和精量喷雾技术。

在全市2018年绿色农业基地重点推广该技术,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相衔接,全面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

2、推广生物及物理防治技术。

(1)黄蓝板诱杀害虫技术。在蚜虫、粉虱、美洲斑潜蝇、蓟马等成虫发生期,用色板诱杀成虫,每亩均匀插挂色板20块,每月更换一次,一茬蔬菜更换三次。

(2)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诱杀害虫技术。诱杀菜田及大田害虫。

(3)推广防虫网防治害虫技术,在大棚内应用防虫网防治害虫减少农药使用。

(4)实施赤眼蜂生物防螟项目,在三岔河、陶赖昭等14个乡镇的玉米主产区开展,共计115万亩。

3、进行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落实中央财政水稻病虫疫情防治项目,利用中央资金购买高效低毒农药,防治水稻病虫害4万亩。

(四)做好可降解地膜推广及农业废弃物回收工作。

1、开展可降解地膜应用试点。在市永平乡开展花生可降解地膜应用试验20000亩,在大林子镇开展花生可降解地膜应用试验5000亩。

2、建设市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02.4万元,该项目已经建成并通过国家验收。该项目共建有县级废旧地膜回收站一处,乡级废旧地膜收储点5处。新增地膜收集能力1000吨,新增地膜加工能力1000吨、新增地膜回收覆盖面积31万亩。

(五)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五化”综合利用,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抓好秸秆覆盖免耕播种、玉米宽窄行交替休闲技术的示范与推广,鼓励群众利用秸秆做基料,发展食用菌产业;引导社会资本和技术力量参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的社会化、组织化服务水平,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与产业发展的互利双赢。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治理和防控,市农业局成立由为组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小组,协调和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担任。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内的农业面源污染负总责。

2、层层落实责任。根据全市的总体部署及任务目标,农业局实施目标管理,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3、严格考核问责。每年对面源污染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第二篇:“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是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关键期,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科学制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指导我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保事业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厘清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思路,突出研究重点,有序推进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结合 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总结分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推进环境协同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一湖两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等重点工程,围绕全面构建生态环

境治理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等重大课题,深入开展专题研究,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保障措施,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成为指导 XX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实现环境与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规划。

二、主要任务 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总结我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经验,深入分析研判“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时代背景和总体形势,围绕巩固提升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及夏季攻势,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一湖两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成果,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生态保护修复水平等重点领域,开展一系列专题研究,形成系列专项课题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提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基本思路和重大举措,形成《XX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框架体系,增强规划的宏观性和指导性,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度、差别化、可落地、易评估。

三、专题设置 立足本市实际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以重大问题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拟设置15 个前期研究专项课题:

(一)XX 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发展战略研究(指导单位:综合科)

研究重点:全面总结评估“十三五”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和成效,深入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主要经验。结合“十四五”国家、省和市重大战略部署,评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和新要求。从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围绕全面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生态保护修复水平等重大课题,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二)XX 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思路和重点领域、重大举措研究(指导单位:综合科、科技监测和财务科、污普办、XX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研究重点:紧密对接国家、全省生态环保目标和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趋势分析,结合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科学分析本市改善提升生态环境面临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评估目标指标预期可达性,科学提出“十四五”全市改善提升生态环境的主要目标指标(包括水、大气和土壤环境,污染减排,生态建设、环境风险防控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合理设置“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围绕实现上述目标指标,提出 XX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需突出的重点领域和需采取的重大举措。

(三)XX 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

对策研究(指导单位:大气科、XX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研究重点:基于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全面分析“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进展成效,结合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排放清单等,研究评估我市“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物减排潜力,提出“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 PM2.5和 O3 协同改善为重点,研究我市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领域,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或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经验,提出我市“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及防控措施。科学研判国际国内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形势,全面评估“十三五”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工作成效。明确我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目标指标、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提出我市新时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对策建议。

(四)XX 市“十四五”水污染防治对策研究(指导单位:水科、XX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研究重点:基于我市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全面分析总结“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进展、成效和经验。围绕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进一步提出我市“十四五”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管理的目标指标、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和重点工程,重点研究深化集中饮用水水源、良好水体保护以及江河湖库不达标水体治理的思路和对策。

(五)XX 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对策研究(指导单位:土科、农环站、XX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研究重点:全面评估“十三五”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进展

和成效、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污染源普查等成果,进一步明确我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和区域,提出“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指标、技术路线、重点任务和配套政策等,重点研究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源头污染防治等对策措施,并制定“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

(六)XX 市“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研究(指导单位:固废科)

研究重点:全面评估“十三五”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进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我市“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和区域,提出“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重点研究建立固废管理工作体系、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探索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等对策建议,制定“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

(七)XX 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对策研究(指导单位:土科、农环站、XX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研究重点:全面评估“十三五”我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进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结合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明确我市“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和区域,提出“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的目标指标、技术路线、重点任务和配套政策等,重点研究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等对策措施,并制定“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

(八)XX 市“十四五”自然生态保护对策研究(指导单位:自然生态科、法规科、科技监测和财务科、XX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研究重点:系统总结“十三五”期间 XX 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分析全市在生态文明建设、自然生态保护和监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方面的问题与不足,研究新形势下我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进一步提出我市“十四五”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指标和任务举措等。

(九)XX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思路和对策研究(指导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研究重点:进一步梳理总结环境执法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科学研判当前和今后几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在新形势下,强化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出对策,为“十四五”期间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指明方向。

(十)XX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对策研究(指导单位:科技监测和财务科、XX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研究重点:系统评估我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现状、差距和发展高要求,提出“十四五”监测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结合全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治理制度改革,围绕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在线监测等方面,重点研究统一规划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十四五”期间规范和加强地方监测能力标准化

建设,提升应急预警监测能力,提出对策、列出计划。

(十一)XX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对策研究(指导单位:信息中心)

研究重点:系统评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能力建设的进展、现状、差距和发展要求,提出“十四五”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重点研究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数字化转型等问题,提出针对性举措,制定重点项目清单。

(十二)XX 市“十四五”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对策研究(指导单位:辐射站)

研究重点:全面总结分析我市核与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成就和问题,提出“十四五”期间核与辐射环境保护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重点研究依托信息化、数字化手段,优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重点辐射项目监管,提出降低辐射安全风险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以及打造高效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的具体措施。

(十三)XX 市“十四五”环保产业发展对策研究(指导单位:科技监测和财务科)

研究重点:全面分析我市环保产业发展的总体情况,总结我市环保产业发展环境、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运营状况、政策环境、现行管理措施等基本现状,选择代表性行业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提出目前我市环保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结合未来环保产业前景趋势预测,有针对性地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市环保产业发展方向、主要目标、产业促进措施、管

理对策。

(十四)XX 市“十四五”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指导单位:行政审批办、排污权交易中心)

研究重点:以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权交易管理和“三线一单”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国家、省里要求和我市进展,深入分析目前的管理现状,对标梳理问题与差距,以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大前提,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排污权交易管理和“三线一单”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十五)XX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思路和对策研究(指导单位:督查协调办)

研究重点:全面评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取得的进展成效,梳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度与工作机制,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当前新形势、新特点,对“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方式、方法、手段进行谋划与优化,形成“十四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工作思路、目标指标和重大举措,为“十四五”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开展提供支持。

四、进度安排 根据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部署,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时间跨度为两年左右,分为前期专题研究、形成基本思路、拟定规划框架并形成规划初稿、规划编制和规划

审议发布等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专题研究阶段(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发改委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课题选题工作,印发实施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形成前期课题研究成果。

(二)形成基本思路阶段(2020 年 2 月底前完成)。起草“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通过征求意见或召开座谈会形式,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完善规划基本思路。

(三)拟定规划框架并形成规划初稿阶段(2020 年 5 月底前完成)。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发改委,明确规划基本框架,组织起草规划初稿(含项目),经局党组审核后报市发改委。

(四)规划编制阶段(2020 年 12 月底前完成)。2020年 6-8 月,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9-12 月,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区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会和专家论证会,对接省规划,修改形成规划(送审稿); (五)规划审议发布阶段(2021 年 3 月底前完成)。2021年 1 月底前,联合市发改委,按照相关程序将《XX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3 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印发、公示,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发改委。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生态环境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建国任组长,局长呙滨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副处级以

上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及区县市(含市直六区)环保局(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综合科,何书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规划前期研究及编制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是强化分工协作。“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由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公开选聘相关领域具有浓厚研究基础的优势单位承担,各前期研究专题的指导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研究编制单位沟通协调、主动作为,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合力推进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要坚持以“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为纲领,突出质量导向、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和先行导向,坚持开门编规划、科学编规划、依法编规划、创新编规划,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把规划研究和编制过程作为合力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过程。要不断创新规划编制手段,综合运用大数据平台、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数据和研究信息共享,提高研究分析和规划编制工作质量。

第三篇:市生态环境局“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XX 市生态环境局“十四五”规划纲要 “十三五”期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生态环境机关的精心指导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XX 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中长期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XX 市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蓝天、空气、净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为实现 XX 市生态环境不断取得新成就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

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

着力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相结合,强化源头防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坚持强化法治

以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转变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环境立法、环境司法、环境执法,从重从严,重拳出击,促进全社会遵纪守法。依靠法律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三)坚持履职尽责

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合理划分区域环境保护事权和相关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实现“两手发力”,形

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主要工作 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重点,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在“十三五”生态环保发展的基础上,向“环境优美、提升跨越”为主的阶段转变。到 2025 年,全面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创新工作思路,完善配套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新时代生态环保取得新成效。

(一)着力以党建引领全局发展

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教育决策和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坚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全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作风建设过硬、专业行动有力”的高素质生态环保队伍。

(二)着力开展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

制定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形成配套政策、标准和技术体系。开展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全面建立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工作网络,识别和评估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的环境健康风险,对造成环境健康风险的企业和污染物实施清

单管理,研究发布一批利于人体健康的环境基准。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核安全等预警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物毒性、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等监测预警试点。

( 三 )着力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加强林业资源基地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高端化、品牌化、特色化、定制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绿色产品的需求。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花卉苗木示范基地,发展一批增收带动能力强的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林业生物产业、沙产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和提升森林旅游休闲康养、湿地度假、沙漠探秘、野生动物观赏等产业,加快林产工业、林业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建立绿色产业和全国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

( 四 )着力修复城市生态系统

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加强城市绿地保护,完善城市绿化管理。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建设绿道绿廊,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扩大绿地、水域等生态空间,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城市绿地,推广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开展城市山体、水体、废弃地、绿地修复,

通过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措施,实施城市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加强城市周边和城市群绿化,实施“退工还林”,成片建设城市森林。大力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加快老旧公园改造,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功能。推行生态绿化方式,广植当地树种,乔灌草合理搭配、自然生长。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发展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小镇。到 2025 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3.6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 38.9%。

( 五 )着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深入实施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继续生物多样性行动,编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管理,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设施,实现对生物多样性的系统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与示范。

( 六 )着力保护优质水体

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与供水单位及时对接,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

巩固提升工程。各县(区)应于 2023 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定期监测和调查评估。到 2025 年,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 93%。

( 七 )着力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实施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建立医疗废物特许经营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

( 八 )着力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强化森林经营,大力培育混交林,推进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组成、结构和功能。到 2025 年,混交林占比达到 18%,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达到 50 立方米/公顷。

( 九 )着力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家园。深化“以奖促治”政

策,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鼓励就地资源化,加快整治“垃圾围村”等问题,切实防止城镇垃圾向农村转移。整县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开展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到 2025 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 3万个。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统一规划、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总体覆盖 80%左右的区县,人口密集的区县实现全覆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全覆盖。提高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市、区、县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以及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加强重点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水体放射性监测和预警。

(二)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雨污分流、清污混流污水管网改造,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消除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等现象。到 2025 年,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5%和 85%左右,全面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升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置水平,大力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到2025 年,实现缺水村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以上。

(三)推进基础调查和监测网络建设

全面实施市政府《关于治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 2023 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开展电子废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录。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3 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面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到 2025 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四)激励和约束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

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将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实施能效和环保“领跑者”制度,采取财税优惠、荣誉表彰等措施激励企业实现更高标准的环保目标。到 2025 年,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五)强化信息公开和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引导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和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研究推进环境典型案例指导示范制度,推动司法机关强化公民环境诉权的保障,细化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程序,加强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技术支持,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实现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优化配置监管力量,推动环境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等制度,充实一线执法队伍,保障执法装备,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

实施环保系统人才双向交流计划,加强薄弱地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到 2023 年,全面实现各级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全覆盖,县级环境执法机构装备基本满足需求。

(七)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环保公益活动,开发生态文化产品,全面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要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责任,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实施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引导抵制和谴责过度消费、奢侈消费、浪费资源能源等行为,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鼓励生态文化作品创作,丰富环境保护宣传产品,开展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简约生活和低碳休闲模式。

(八)严格环境执法监督

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环境执法部门行政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执法监督力量,推动环境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任务分工

县区生态保护单位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目标。各地区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在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确保落实目标责任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要根据市局“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和要求,把《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进一步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区,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强化政策支撑,增强要素保障。健全完善《规划纲要》实施机制,加强对《规划纲要》确定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监督,适时开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三)严格评估考核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县(区)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结果向社会公开。整合各类生态环境评估考核,在2023 年、2025 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由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我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的重要时期,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建设“强富美高”新 xx 的关键时期。为编制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科学、务实为导向,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前期研究,广泛进行实地调查,精准总结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问题和突出短板,明确“十四五”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构建导向鲜明、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引领。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开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全面梳理规划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完成情况,总结分析规划实施的成功经验与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综合处牵头,市环科院负责编制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xx 新区环水局、各派出局配合)

(二)开展重点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编制。针对当前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和重点工作任务,设立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温室气体减排,环境风险管控等方面 xx 个专题专项。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的有益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本领域“十四五”期间的目标指标、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于 2020 年 x月底前完成。(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牵头,市环科院负责编制工作,xx 新区环水局、各派出局配合)

(三)编制各板块“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xx 新区环水局、各派出局应结合各区域实际,按照各板块工作安排,与局业务处室充分对接,牵头编制各板块“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于2020年x月底前完成。

(xx新区环水局、各派出局负责)

(四)编制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汇总集成各专题研究及专项规划成果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编制 xx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编制要在落实国家和省约束性、预期性指标的同时,结合 xx 实际,按照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战略实施部署,准确把握“十四五”xx 发展趋势,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结合 20xx 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的总体要求,提出“十四五”xx 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等。(综合处牵头,市环科

院负责编制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xx 新区环水局、各派出局配合)

(五)建立“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库。各专项规划应围绕“十四五”期间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谋划筛选一批生态环境效益显著、带动引领作用大、对实现规划目标支撑作用强的重点项目,形成“十四五”污染治理、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库。xx 新区、各区编制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也应明确建立区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库。(综合处牵头,各处室、xx 新区环水局、各派出局、直属单位负责)

(六)做好相关规划衔接。加强与国家和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接,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要求,确保目标指标的协同一致。加强与市发改、工信、规划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管、绿化园林、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与市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将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有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等规划中。(综合处牵头,市环科院负责,各处室、直属单位、xx 新区环水局、各派出局配合)

三、进度安排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总体分为全面启动、重点专题研究及专项规划编制、规划文本起草、规划修改完善和审核报批等五个阶段。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9 年 x 月-xx 月)。根据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开展前期研究,筛选重点研究专题及专项规划清单。

(二)专题专项与各区规划编制(2020 年 x 月-x 月)。x 月底前,形成重点专题研究成果及专项规划成果。根据重点专题研究成果,汇总形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思路》。各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初稿应于 x 月底前完成。

(三)规划文本起草(2020 年 x 月-xx 月)。在局官网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 xx 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x 月底前形成规划大纲,xx 月底前形成规划文本初稿,xx 月底前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规划修改完善(2020 年 xx 月-2021 年 x 月)。广泛征求市相关部门和 xx 新区、各区对规划的修改意见、建议。根据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结合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内容要求,以及市“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成果,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组织开展专家论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

(五)规划审核报批。根据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进程要求,按程序报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

经市政府审批后,正式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面广、任务重、要求高,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派出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综合处,负责协调、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相关处室、各派出局、直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安排,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运行顺畅的工作体系。综合处负责规划编制总牵头,强化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市环科院负责规划具体编制工作;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牵头推动专题专项编制,落实专人负责,主动对接并协助市环科院完成规划编制。

(三)突出改革创新。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契机,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研究提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和大数据资源,加强系统分析,深化研究论证,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创新表达方式,提高可读性,确保做到贯彻中央精神、落实省部署、符合 xx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反映群众意愿,高质量完成好规划编制任务。

(四)强化技术支撑。落实“开门编规划”要求,汇聚公众智慧,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组织国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力量共同参与规划编制研究工作,向相关专家、智库进行专题咨询。加强部门合作、市区联动和政企联动,深入基层实际,广泛开展调研,总结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第四篇:生态环境局监督执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关于落实监管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一步集中有限执法资源,探索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新模式,帮助指导企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绿色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周密筹划部署,建立企业清单

按照厅执法局要求,依据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正面清单”),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标准和监管措施要求。经过全面梳理、认真核实辖区内相关企业,列出符合条件的企业清单,填写“区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名单”(见附件2),将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修订检查对象名录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将正面清单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正面清单前五类企业,在清单实行期间被“双随机”抽查到的,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对正面清单第六类企业,在清单实行期间,将其作为“双随机、一公开”一般监管对象实施监管,减少抽查频次。对未纳入清单的企业,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日常执法工作。

正面清单实行时间:截至2020年9月30日(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

(三)创新执法方式,实施分类处置

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对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上级转办以及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依法实施现场核实处理,对确实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使用“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影响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移送。

(四)加强法规宣传,强化帮扶指导

加强同企业的联系,充分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针对企业复产复工,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优化服务,及时受理和解决企业的困难及诉求,指导帮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做好指导协调,加强信息报送

加强对辖区内纳入正面清单企业的工作指导,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无法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实施正面清单,是适应疫情防控形势、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需要,是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的积极探索,是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契机,也是推动企业守法和行政执法并重的有益尝试,执法队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谋划,确保方案和清单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把握执法尺度。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真正将有限执法资源高效利用。

三是加强探索创新。正面清单实行期间,执法队通过移动终端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执法和服务,坚持监管执法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同时也要及时总结经验,勇于探索创新,积极顺应执法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监管模式转变,优化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第五篇:县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网络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精神,加快我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设点、全县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总体要求,到X年,我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监测网络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应急预警、综合集成、测管联动、综合保障等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设点,完善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X.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以有代表性的背景区域等为重点,不断完善全县环境敏感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在全县现有X处空气质量站建设的基础上,到X年前,全县X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设空气质量监测点,敏感区域实现自动监测全覆盖。(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建工局、县房管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气象局配合)

X.水环境质量监测。为全面分清河流断面监管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提供科学支撑,按规范科学布设地表水监测断面。目前全县共建设X处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在线监测站,到X年前,全县所有重点河流均布设地表水监测断面。(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牵头,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配合)

X.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污染防治需求,选择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场地等区域,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科学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X年X月底前,配合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配合完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布设任务,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耕地退化、土壤沙化程度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建工局、县房管局配合)

X.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区域环境、道路交通、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敏感场所开展监督监测,对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逐步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县环保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建工局、县房管局配合)

X.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以满足行政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需求为目标,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逐步开展辐射自动监测。(县环保局、县卫计局牵头,县农业局、县林业局配合)

X.污染源监测。排污单位实行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时向环保部门申报、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明确县环保部门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监控工作任务和分工,按照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制度,接受上级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的监测质控检查和监测能力考核。组织开展对规定条件的建筑工地、加油站等面源污染地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配备固定式和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X年X月底前建成互联互通、共管共享的遥感监测网络,全面筛查超标排放车辆。(县环保局、县建工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配合)

(二)全县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

X.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各级相关部门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实现集成共享。X年底,完善县监控平台,并联网对接,建立全县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与发布机制,排污单位及时上传自行监测结果。(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气象局配合)

X.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建设,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大数据关联分析与应用,利用大数据支撑法治、信用、社会等监管手段,提高生态环境监管的主动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建工局、县房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气象局配合)

X.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依法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及时准确发布全县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牵头)

(三)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

X.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建设全县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提高全县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加强主要河流、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逐步提高辐射自动监测预警能力。(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气象局牵头,县林业局、县经信局配合)

X.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建立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监视系统,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和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县环保局、县开发区牵头,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建工局、县房管局、县安监局配合)

X.提高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能力。开展全县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生态红线区域状况监测,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状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水产中心、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牵头,县卫计局、县安监局配合)

(四)依法追责,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

X.为考核问责提供技术支持。完善全县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估,运用监测和评估结果,为考核问责乡镇办事处落实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补偿机制等职责任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县环保局、县人社局牵头,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建工局、县房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配合)

X.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各级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的监管职责,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实施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X.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管。各级相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配合)

(五)深化改革,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与保障体系。

X.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各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环保部门主要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监测与预报预警等职能,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严格落实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污染源监测事权下放管理。(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牵头)

X.发挥社会化监测机构作用。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各相关领域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推进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构建行业自律体系,维护监测服务市场秩序,保持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牵头,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X.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质量控制、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等能力建设,积极创建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县环保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分解落实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承担的任务,尽快组织开展本系统监测网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制定本系统监测网络规划布局、优化调整、综合评价和监测信息互联互通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并从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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