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员工晨检制度

2022-07-31

制度是长期的、规范的、有效的,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探索而来的。而落实责任的关键,就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优化举措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食堂员工晨检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食堂员工晨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 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 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况是否有过疲劳和病态。

2、 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课能)。

3、 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 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 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 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 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 如检查中发现个别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 食堂工作人员戴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在工作前脱下。

2、 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四、 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 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篇: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四、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食堂从业人员有急性发热、头痛、化浓性皮炎、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劝其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待病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上岗。凡发现有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须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二、每天做好从业人员晨检查记录。

三、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情况及工作衣帽等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篇: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晨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 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南屏镇岚林寺小学 2015年9月

岚林寺小学食堂人员晨检制度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岚林寺小学

2015年9月

第五篇:员工食堂制度

为加强公司职工餐厅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餐厅管理规定

1、餐厅开饭时间为中午10:30am—11:00am;晚上4:30pm—5:00pm,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得提前。

2、因公不能按时就餐者,应提前通知餐厅留饭。

3、就餐人员应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做到文明就餐。

4、就餐人员必须到餐厅就餐,不得将食品带到办公楼内用餐。

5、就餐人员应自觉服从餐厅人员的管理。

6、餐厅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

7、爱护餐厅的公共设施及公物,饭菜及餐具不得带出餐厅,不得随意搬动及损坏餐桌、餐凳。

8、讲究卫生,自觉保持餐厅的整洁,不得将饭菜汤等洒泼在餐桌、椅、地上,残余饭菜应倒入指定的容器里,餐具放在指定的存放处,做到人走桌地两净。

9、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根据个人饭量领取饭菜,不得少吃多要。

10、餐厅内严禁酗酒。

11、用餐后不得在餐厅内长时间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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