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2022-07-24

方案是一种常见的应用文内容,有着自身的格式和内容,那么一份详细的方案,应该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民主管理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班级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本方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同学意见不断修正,以期达到更好地管理班级的目的。

(一)班级公约(另附)

(二)监督管理班子的建立:

、竞选投票产生六位大组长,每组成员由组长依次轮流挑选组成,各组的每个成员分担组内职务,如组课代表,组委员等;

2、月常务班长和值周班长由六个组的组长轮换担任,班委干部(含中队委员或团支部委员)也由六个组长担任;

3、值日班长由每组现有个人品行评定分最高的轮流担任(大组长除外);

4、民主评议确定常规监督岗位、服务岗位和卫生值日岗位。

(三)值周班长职责

、负责所值周每天的纪律监督和班级常规工作,做好加分记录,组织开展班级各项活动等,并及时与班主任保持联系;

2、每周五下午辅导课前将值日班长和监督岗作的记分单公布上墙并及时做好汇总工作;

3、每周一班会课上对上一周作工作总结,向全班同学公布所值日周每组和个人品行评定分,总结班级情况,宣布下周值日班长名单。

4、遇争议难决的情况时,六位大组长可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起商讨裁决。

(四)值日班长职责:

、全天候监督班级学生值日情况和纪律情况;

2、及时做好记载工作(主要监督值日卫生工作情况和监督岗工作情况),并于每天下午辅导课之前在学苑公布(记分单上未作记录的空格应在当天辅导课前画上线注销以避免作弊)。

(五)常规监督岗职责:在所监督项目内监督全班同学的常规表现,并随时在日考评表上作好记载。

(六)学生品行评定扣分细则(见附表)

(七)学生品行评定加分细则(见附表)

(八)评定方案:

、每人起评分都为100分;

2、大组长不满“优”的随时解职,由其所在组累计个人考核分最高的暂任;

3、每周小评一次,由值周班长累计并公布所值周每组人均品行分和个人品行分,每月初评一次,期终总评分取每月初评分的平均值;

计算方法:f1+f2+f3+f4=F1……F4

÷4=F

4、每周品行分得分全班最低的一位写1000字说明书;月组人均分最低且低于全班人均分5分的组为全班义务卫生值日一周;

5、每人学期总分95分以上为优,75-94分为良,60-74分为中,不满60分为差,并作为学期品行等第;

6、学期品行等第不满“良”的不得评为学期各项积子,不满“优”的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分数最高的为“行规示范标兵”。

第二篇: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实施方案

XXX 关于村居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的实 施 方 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结合我村居实际,特制定关于村居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的实施方案如下: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服务,健全民主制度,不断加强基层政治文明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居民和村民自治,提高村居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我村居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不断提高城乡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意识,逐步实现村居管理民主化、法制化,健全和完善充满活力的居民、村民自治机制,建设依法成立、民主管理、文明和谐的新型基层自治组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村居民主监督委员会,组长:徐长春,成员:王建、胡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居居务监督办公室。

四、工作标准

(一)村居自治组织健全。村居组织健全完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村居居民委员会,能有效发挥作用,群众满意率达到 90%以上。

(二)居民、村民自治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

约》由居民、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居民、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民主选举规范有序。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村民代表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无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破坏和干扰选举的行为,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四)民主决策切实落实。凡涉及居民、村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村民会议或居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居民、村民代表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按程序讨论决定有关居民、村民关心的重大事务。

(五)民主管理扎实有序。居委会、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用工等管理制度明确,执行规范;居委会、村委会依法办事,居民、村民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和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六)民主监督推进有力。居委会、村委会干部依法接受居民、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居务公开,设有公开栏,定期将村居事务、财务和群众关心的事项向居民公开;设立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反映群众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检查、督促居民、村民会议决定的落实和事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没有发生因事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

(十)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村居风气良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居民遵纪守法,群众安居乐业,村居和谐稳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一)以建全规章制度为重点,保障和完善居民和村民自治。进一步完善居民、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完善居民、村民自治章程,健全村居、村的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努力推进居民自治、村民自治和居务、村务公开,督促纠正侵害公民权益和压制民主的行为,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管理公共事业和公益事

(二)以保持社会稳定为目标,大力开展村居的依法治理工作。把依法治理工作与居民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与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合理做好工作计划和安排,做到工作有目标、落实有措施、考核有依据。各部门协调配合,把普法与治理、行业治理与专项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普遍问题综合治理,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理,及时、有效地化解村居、农村的各种矛盾纠纷,充分保障社会的全面稳定。

XXX 街道 XXX

第三篇:创建省级“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柘城县供电公司

创建省级“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公司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创建省级“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进一步推动有关加强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提高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扎实稳步推进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建设。

二、创建标准

创建活动必须在开展企务公开民主管理活动中,大胆创新、夯实基础、成绩突出、职工满意,具有较好的示范、表率作用,其基本标准是:

1、组织健全有力。

领导班子成员廉洁勤政,奋发有为,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职工代表监督,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工作班子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

1度,广泛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铸牢了拒腐防变的底线。各类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企务公开全面真实。公司及时公开大事、要事。按时公开公司本年度救济困难职工人员和职代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经济经营指标,享受独生子女费人员,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大专生、退伍兵接受公示,三险二金缴纳情况公示,工伤认定办法和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公示。公开方案的提出、审查和实施要遵循规范的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设立企务监督小组,其成员由职工代表推选产生,负责监督企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3、民主决策科学规范。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都要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充分协商,形成共识。要合理确定各自的议事规则和议事范围,讨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并督促决策的事项得到有效实施。对违背决策程序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的,能依照规定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

4、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有规范的民主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实施效果好。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对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作出明确规定。职代会换届后能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保证工会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职工对中层干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5、民主监督切实有效。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中层干部工作制度、中层干部激励约束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资金等问题,由纪检监察部及其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结合年终考核或总结工作,每年对中层干部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中层干部,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罢免或调整。工会委员会应当建立企务公开工作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公开资料。企务公开档案要真实、完整、规范。

6、社会和谐群众满意。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济效益持续发展,电网基础设施、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科技、文化条件日益改善,职工收入持续提高,弱势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因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问题引发群众上访,职工对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4月)。要认真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促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月至9月)。

1、抓好典型,

分类指导。

2、突出重点,协同创建(2010年7月至9月)。创建活动以公司为重点,把创建活动与公司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贯穿于解决公司实际问题、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全过程。创建活动要以部室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活动要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由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级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2、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共同联动的工作格局。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参与渠道,健全考核体系,建立起公司主导、各单位支持、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3、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各单位支持参与创建活动,营

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适时召开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总结交流创建活动的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相互借鉴,通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4、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督查反馈制度,坚持定期检查报告和跟踪督查反馈制度,把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实效,又要督查各单位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既要督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又要督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开展。

第四篇: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黑河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黑河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黑市社办发[2010]8号)和《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示范村评选活动的通知》(黑市社办发[2010]9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着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并于12月下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进一步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孙吴提供有力保证。

二、公开内容

各乡镇、村按照《孙吴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随时公开、季度公开、年终公开的内容,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

随时公开事项 :

1、财务日常收入支出,支出应逐项逐笔公开。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5、征兵优抚、五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6、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7、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8、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

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9、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接收预备党员: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

10、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离职村干部自申请享受补助起,由乡镇党委、政府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首次公示(7天),上报县委组织部,经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

11、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在每次党员评优及表彰确定人选时,对要表彰的党员进行公示。

12、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13、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季度公开事项:(后一个月下旬)

1、村集体资产,包括房屋、农业机械、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2、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标准。

3、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5、宅基地审批情况。

6、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年终公开事项:

1、村干部本目标完成情况和下目标。

2、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3、财务总收支情况。

4、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5、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6、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7、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固定,生活补贴款由民政部门具体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年底“两节”期间发放,具体名单由村党支部报乡(镇)党委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后,由各乡(镇)党委分别本乡镇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报县委组织部,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人选。

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年底前,党支部内部公开。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10月10日—10月20日)

一是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县里将召开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各乡镇也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根据县里的《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本地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县里对原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各乡镇也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组织,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指导组,深入村屯指导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抓好工作落实。要健全完善村级组织,没有完成“两委”换届选举的村要抓紧组织换届,真正把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的人选举上来,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建立关系协调,工作规范,廉洁勤政,奋发有为的村级领导班子,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证。10月20日前各村要建立和完善村民代表制度,选出村民代表,成立村民议事会和村民理财小组。三是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政策文件及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措施等,使此项工作深入人心,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0月21—12月10日)

1、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一是建立巩固的公开阵地。各村要设有规范的固定公开栏,并辅以会议、有线电视、广播、通知单、明白卡、小册子等形式,及时公开村情村务。公开内容和程序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进行。并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农民群众的要求,不断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

二是完善村务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事项的决策方案,都必须实行“三会一审”的决策程序,进行充分协商,形成共识。各村都要健全完善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合理确定各自的议事规则和议事范围,讨论决定重大村务事项,并督促决策的事项得到有效实施。对违背决策程序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的,依照规定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

三是规范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村集体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对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村集体财务往来的管理。各村设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代表推选产生,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的开支。要按照上级要求,各村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资源管理档案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是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建立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等问题,由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结合年终考核或总结工作,每年对村干部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考评结果与其误工补贴及奖惩挂钩。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应依法定程序给予罢免或调整。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公开资料。村务公开档案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集体财务帐簿相同。

2、抓好典型,分类指导。每个乡(镇)确定2个典型村(可选“难点村”)进行重点分析,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具体指导。按照《孙吴县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完善各项民主监督和管理制度。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按照本中要求的公开内容,将1—11月份的应公开的事项全面公开。所选的典型村要有代表性,既要有工作基础好的村,又要有基础薄弱的村;既要有经济条件好的村,也要有经济条件差的村;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3、突出重点,分级推进。以所选的典型村为重点,加强指导,强化措施,全面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任务,规范各项工作。要把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农村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使推进活动贯穿于解决农村实际问题,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全过程。推进活动要以典型村为目标,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其它各村的分级推进计划,力争到年末,全县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群众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难点村”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各村没有违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现象,没有因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问题引发群众上访。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2月11日—12月末)

1、乡(镇)自查(10月11日—20日)。各乡(镇)工作指导组要按照《孙吴县加强村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自查,重点是所选的2个典型村,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经验,明确发展思路和整改措施,为本乡镇及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有益的借鉴。

2、县里检查(12月21—12月末)。县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以典型村为重点,开展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件、档案、入村实地查看、入户调查走访等形式。要将此次检查与创建村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和示范乡(镇)活动相结合,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县里拟上报2个市级示范乡镇和4个市级示范村,并于年底表彰一批县级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对拟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要严格考核,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活动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把推进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分级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推进活动。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各级各部门相互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适应农村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参与渠道,健全考核体系,建立起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各界支持、村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3、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推进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分期、分批培训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引导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必要时可组织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充分发挥典型村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4、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督查反馈制度,坚持定期检查报告和跟踪督查反馈制度,把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明察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实效,又要督查各级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既要督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又要督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康开展。

第五篇:资产管理处管理实施方案

资产管理处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赋予资产管理处的职责及管理要求,片区管理处采取集中办公,统一协调的管理方式,结合管理处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管理机构

根据管理处的职责和具体情况,管理处设办公室、资产管理组、安全保卫组、安全生产管理组4个职能部门。以上部门的职责由管理处工作人员承担。

(二)人员配置

1、资产管理处设处长1名,由公司聘任;副处长1名,由处长提名,经公司考察聘任。

2、资产管理组设资产管理员1名,属管理人员,由处长提名,经公司考察聘用。

3、安全保卫组人员数量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属非管理人员,由管理处拟定,经公司批准,实行临时劳务合同管理,一年一聘。

4、安全生产管理组由水电管理、维修人员组成,最少配置2人,属非管理人员,由管理处拟定,经公司批准,实行临时劳务合同管理,一年一聘。

5、办公室另配置文秘、财务报账人员1名,属管理人员,由处长提名,经公司考察聘用。

二、工作职责

(一)处长主持管理处的日常工作,对管理处的职责负全面责任;副处长协助处长的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管理处收发文、文字处理等文秘工作和接待工作;

2、负责将日常费用按月汇总并按公司制度逐级审核报销;

3、按月编制管理处临聘人员劳务费汇总表并负责领取按时发放;

4、根据工作制度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考勤,并将特殊情况报公司备案;

5、遇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按公司要求制定值班表安排值班,并报公司备案;

6、协助公司物管部做好资产的招商和租金催收工作;

7、协助公司物管部做好租赁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督促租赁企业合法经营;

8、协助资产管理组配合公司的资产核查工作;

9、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理原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好厂群与厂乡关系,协调各部门并负责处理维稳工作,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10、协助安全保卫组维护管理处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资产管理组职责

1、规范建立所辖厂区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明细账卡,并报公司物管部和财务部核对备案;

2、定期组织对厂区资产进行清查、统计,将相关记录留查备案,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3、定期对厂区资产进行巡查,确定资产是否存在毁损或灭失、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租户或第三方不当占用、擅自改造、转租或改变租赁用途的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配合公司组织的资产核查工作;

5、协助公司物管部做好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

6、协助管理处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安全保卫组职责

1、负责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接待、登记、检查、出入放行;

2、负责物资检查、出入放行;

3、负责厂区安保巡查工作,确保厂区公共设施及国有资产的安全;

4、加强与驻地派出所和驻厂租赁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厂区联防工作,维护管理处辖区的治安秩序;

5、保卫人员要有维稳意识和敏锐性,时时观察厂区和周边的动态,对有可能出现不稳定的人或事进行分析、排查,做好应对措施,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6、协助资产管理组的资产清查工作和管理处其他相关工作。

(五)安全生产管理组职责

1、负责管理处所有用水、用电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用水、用电正常;

2、负责组织管理处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负责配电室的值班和日常巡检及保养工作,确保配电室安全运行;

4、做好与市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及时催收各租赁企业的水、电费,并及时交缴,确保用水、用电正常;

5、协助管理处其他相关工作。

三、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资产管理处实行制度化管理;根据管理处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可视管理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其他管理制度的制定。

1、《门卫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5、《水电管理维修人员职责》

6、《资产管理制度》

四、奖惩办法

1、资产管理处所有工作人员的奖惩总原则按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资产管理处层面的奖惩,按管理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资产管理处门卫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为更有效地保全国有资产不被流失,增加门卫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正确指导门卫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结合管理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不允许擅自离岗。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要请假,待安排好顶岗人员后,才可以离岗。否则,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具体处罚条例:

1、擅自离岗一次超过5分钟,将进行批评教育,如此现象累计达3次,则给予罚款伍拾元;

2、擅自离岗一次超过15分钟,则给予罚款伍拾元;

3、擅自离岗一次超过20分钟,则给予下岗处理。

二、厂大门原则处于常关状态。上午8点左右上班高峰时,允许适时打开大门。如果无故将大门打开,将给予相应处罚。

具体处罚条例:

1、无故打开大门一次超过5分钟,将进行批评教育,如此现象累计达3次,则给予罚款伍拾元;

2、无故打开大门一次超过15分钟,则给予罚款伍拾元;

3、无故打开大门一次超过20分钟,则给予下岗处理。

三、所有机动车辆严禁擅自进、出厂区(驻厂租赁企业的小车除外)。车辆进厂前必须经过登记(车牌号、物资各称及数量,驻厂租赁企业的原材料、产品除外)程序后,才准许进入;所有车辆出厂前必须经过检查程序,尤其是带货厢的车辆必须要打开厢门进行检查,确认没有问题才可以放行;如果检查发现有疑问或偷盗行为,必须将此车辆扣留,并及时向上报告等待处理。

具体处罚条例:

1、如果发现1次未履行登记、检查程序,则给予罚款伍拾元,并责令追检,根据追检情况,再作相应的处理。

2、如果发现未履行登记、检查程序累计达2次,则给予下岗处理。

四、所有国有资产出厂,必须要有市国资公司开出的手续(市国资公司盖章、签字)才准许出厂。否则都视为偷盗行为,将上报到市国资公司接受调查、处理。如果发现门卫工作人员违反此规定,则给予下岗处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规定门卫工作人员每班作好当班记录和厂区巡查记录,并要求在交接班簿上有双方当面签名后才能换班。要求门卫工作人员做到有情况及时向上报告,并要求将处理意见记录在交接班簿上,以便备查。

具体处罚条例:检查发现交接班簿上没有当班记录或没有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可视为擅自离岗。

1、检查发现1次则给予罚款伍拾元;

2、检查发现累计达3次则给予下岗处理。

六、厂大门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并要求每天上午上班时查看前一天的录像,做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大门监控录像要保持持续不间断,一旦发现监控录像有间断现象要及时展开分析、调查。如果确认属于人为造成的,则给予下岗处理,并根据调查结果另行作出相应的处理。

七、为维护厂区生产秩序和企业形象,严禁租赁企业员工的代步交通工具(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乱停放在厂区主干道上,规定有条不紊地停放在指定的地点,违反者将处以不低于伍拾元的罚款,厂门卫工作人员负责监管;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清洁厂大门适当范围的环境卫生,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以上制定的门卫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谨请驻厂各租赁企业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希望门卫工作人员认真领会并严格遵守,同时要求管理处加强检查和考核。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保证资产管理处在各个环节中的生产安全、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排除,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管理处成立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由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副处长任常务副组长,各租赁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各租赁企业的安全员为组员。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组组织实施。

三、日常巡检

1、加强配电室的日常巡检工作以及维护和保养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配电室安全运行。

2、对电线较陈旧、易产生短路、易造成火灾的用电处,每天要巡查一次;每日不定期巡查各租赁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把检查情况及时通报给租赁企业负责人。

3、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

四、每月至少1次组织专业人员会同各租赁企业共同做好安全月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各车间室内、室外动力线是否存在老化、漏电及漏雨等造成短路和厂房建筑物的安全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有计划的组织、监督实施,做到及时消除隐患,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向上汇报,每次检查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在记录上共同签名。

五、每季度一次做好高压动力线的巡检工作,尤其是在春季期间及时砍伐靠近高压线路的树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对每次检查和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提出的整改建议,安全生产管理组负责及时组织整改,并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以报告形式向上汇报,并记录在案。

七、在有重大活动、节日前,安全生产管理组要组织各部门、各租赁企业共同参加安全大检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依据消防法则并结合资产管理处实际情况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强资产管理处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证公司的生产设备、财产及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使资产管理处各项工作在有保障安全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3、资产管理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教育为辅,防消结合”的方针,由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组负责实施全面工作。

二、防火安全组织与机构设置

1、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的所有事务;

2、资产管理处、各租赁企业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资产管理处防火责任人由处长担任,各租赁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各自租赁的厂房或场地防火责任人。

4、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资产管理处负责督导各租赁企业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5、各租赁企业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起初阶段的作用,安全生产管理组负责防火日常检查工作。

三、防火安全职责

1、资产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各租赁企业员工)都应树立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资产管理处防火责任人和各租赁企业防火责任人分别对各自管辖范围的防火安全负责。

3、防火责任人职责:

1)切实执行资产管理处的消防制度,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

3)依照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各种违章操作;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资产管理处职责:

1)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宣传、检查、监督指导工作; 2)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各项措施;

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召开各租赁企业交流经验和消防工作会议; 5)督促各部门及各租赁企业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四、防火安全措施

1、资产管理处防火安全工作,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为辅,防消结合”的原则。

2、各租赁企业在生产和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措施。

3、资产管理处应经常对各租赁企业及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有条件在必要时组织各租赁企业的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

4、资产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应在每天下班前对各自的办公室或工作室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租赁企业应在每天下班前对各自的办公室及生产车间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和各自租赁企业的办公室及生产车间应按消防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6、各租赁企业对从事或聘用电工、电气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在取得防火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7、各租赁企业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有关部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规定妥善管理。

8、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9、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单位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电室门应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配电室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值班队员要坚守岗位,勤检查,及时排除异常情况,避免发生短路、断电、火灾等事故。

三、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配电柜进行清扫。

五、安装、维修电气线路时,要在上级电闸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志牌,严格按操作规程双人操作。

六、经常检查配电室通往室外的挡鼠板是否插好,经常检查墙体,门窗和通风处的防护网是否严密,有无孔洞、缝隙,防止飞鸟、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灾,电缆沟内定期投入鼠药。

七、熟知消防报警程序及配电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八、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使用。

资产管理制度

一、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由资产管理组组织实施

二、资产管理员规范建立管理处所辖厂区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明细账本,对新增、减的资产凭公司有关凭证及时上账,确保账、卡、物三相符。

三、每星期至少1-2次对厂区资产进行巡查,确定资产是否存在毁损或灭失、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租赁户或第三方不当占用、擅自改造、转租或改变租赁用途的情况。每次巡查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公司物管部。

四、每月至少1-2次组织对厂区资产进行核查,对照资产管理台账,确认资产是否安全,每次核查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案,并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公司物管部。

五、配合公司组织的资产核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存档。

水电管理、维修人员职责

水和电是企业生产的命脉,保障正常供水、供电是企业发展生产的前提。为加强水电管理、维修人员的责任心,结合资产管理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责。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加强与市供水公司、供电公司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到及时掌握并执行两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1.2负责资产管理处所有用水、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1.3确保配电室安全运行,要加强配电设施的日常巡检工作以及维护和保养工作,并严格控制用电负荷,做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1.4加强对各厂的供水管道的巡检与维护。

1.5每月至少1-2次组织用水、用电安全检查,要求检查有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加强监督、跟踪、指导整改。

1.6摧收各租赁企业的水、电费,并及时向市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交缴,确保企业用水、用电正常。

1.7加强管理处门卫、办公楼的监控装置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监控装置正常工作。

2、责任与权限

2.1对未及时交缴水、电费而造成停水或停电的事件负责。 2.2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或配电设施管理不力而造成全厂停电超过一个小时以上的事件负责。

2.3由于门卫、办公楼的监控装置出现故障,对出现案情时,调览不出相关监控录像的事件负责。

2.4凡租赁企业拖欠水、电费,有权停止该企业的供水或供电。

2.5凡租赁企业用水、用电存在安全隐患,而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有权切断水源或电源,强制予以整改。

2.6出现配电设施超负荷的紧急情况,有权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降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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