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工作存在问题

2023-05-15

第一篇:乡镇人大工作存在问题

乡镇工作存在问题

乡镇工作存在问题正宁县共辖4镇6乡、94个行政村、67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4万人,乡镇工作存在问题。目前,全县10个乡镇的统计站均有1名分管领导及1名统计人员,乡镇统计工作“八有”(有机构、有场所、有设备、有编制、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台账)基本落实。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统计队伍不够稳定。全县10个乡镇都配备了统计人员,但专职的极少,大多兼任分包村户、计划生育等乡镇其他硬性工作任务,而且变动频繁,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二是统计资料不够完整。由于统计人员更换过于频繁,手续交接不及时,致使统计资料丢失、损坏、断档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统计服务不够到位。部分乡镇统计人员的工作只局限于一种简单的报表收集和初级数据汇总整理,而忽视了对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总结《乡镇工作存在问题》。

四是统计任务较为繁杂。近几年来,随着统计制度的改革,乡镇统计调查任务不断增加,各项普查任务日益增多,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乡镇统计员压力较大。

二、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机构建设。成立乡镇综合统计机构,设置专职统计人员,负责乡镇统计工作,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统一编制的统计报表进行归集、汇总、分析、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二、稳定统计队伍。按照编制要求,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尽量做到专业对口、专职专岗、专人专用,着力解决力量薄弱、业务不精的问题。

三、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乡镇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统计报表报送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统计数据责任追究制度》等约束激励机制,规范乡镇统计工作,管好统计人员,推动乡镇统计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四、强化统计服务。以开展“统计业务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经济运行、社情民-意、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监测,增强统计服务的主动性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符合时序进度,客观反映经济运行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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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乡镇纪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镇纪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Jianjun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结合聚焦四风问题的查摆,对照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和思考乡镇纪委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当前需要解决的最为基本的问题。有人讲现在的乡镇纪委组织主要存在着三个70%的问题,即70%的纪委书记精力不在本职工作;70%的纪委书记没有办过真正的纪检案件;70%的纪委书记在党委排名靠后。集中起来,主要表现在个方面。机构上“弱”。乡镇纪委组织一般有5个人组成,包括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看似配备齐备,但主要是由各个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在工作中形不成合力,大家都在忙于自己的主要业务。对于纪检工作,多数是不闻不问。最多也是开开会,根本谈不上所谓发现问题,更谈不上查办案件。这是不是一种形式,形式上有,其实内容中缺位。办案上“难”。乡镇纪委干部多数是兼职,对于纪检工作业务不熟悉,加之培训少,行业业务复杂。对于不断更新的纪检业务工作,学习不深不透,理解也不是深刻,导致在工作实践之中,显得力不从心,一片茫然,不知道如何下手。这是真正的办案的难处,是不是真正的重点,值得研究。是不是不学无术的官僚主义,不得而知,至少是在工作中受到了影响了。工作上“杂”。分管工作非常复杂,兼职分管,忙的是发展、稳定。对于纪检工作学习少、研究少、思考少。导致精力难于集中。有时候,找不准纪检工作的方向和眉目。其实象征纪检工作转变作风和工作内容,重点还是做到两个“盯住”:即盯住重点岗位,盯住重点事情。同时也要做到两个“强化”:即强化宣传教育,强化事前谈话提醒。至于办案还是重点由上级部门来开展。思想上“怕”。乡镇的中心工作主要是抓中心工作,有时候担心纪委工作会影响发展和稳定工作。所以有时候,不能轻易地开展工作,容易惹事。同时,在工作中又怕得罪人的思想存在,又觉得大家都是不容易,出发点首先是保护,最后形成了监督不力的现象发生。有时候担心过分强调纪律,容易患得患失,畏首畏尾,瞻前顾后。安排上“软”。从一开始的安排就是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习惯于上级布置什么就干什么,领导安排什么就做什么,叫怎么干就怎么干。工作水平、方式和方法,不是非常适应纪检业务工作。同时缺乏对于自己所管理的干部和事情进行思考和研究,不知道从何下手,不知道怎样做到事前打招呼。

第三篇: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的乡镇人大工作确实有了明显改进和加强,但在现实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加以研究解决。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工作经费紧缺。近年来,代表活动经费由财政划拨,确保代表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但边疆县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人代会经费紧缺,平时 的经常性工作更是难以正常开展;二是工作重心不到位。除民族乡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外,其他乡镇只设主席一人,主席团办公室没有设立专门的秘书岗位,秘书都是兼职。由于乡镇的中心工作多,人大主席要担负很多中心工作,没有精力从事人大工作;三是履职不充分。主要表现为:平时组织代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工作缺乏计划,重点不突出,导致代表活动开展不正常。到年末也做不出几件有典型和有影响的工作;四是抓监督有一定难度。乡镇的中心工作多半是党委政府共同决策,乡镇人大主席不仅要参与决策又要抓落实,监督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五是领导重视不到位。部份乡镇存在着党委对人大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把人大摆上应有的位置,对人大开展工作投入的精力、财力甚少,制约了乡镇人大作用的发挥;六是认识还不到位。有的乡镇存在人大主席对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干部群众对人大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偏差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工作深入开展;七是主席团平时不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和交流工作,不利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工作的联系、指导和法律监督;八是工作程序需加强规范。由于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大多数是从党政岗位转岗过来,其思想、工作方法一时难以适应人大工作所特有的自身规律。尤其是对人大工作的程序意识比较淡薄,不大习惯按法律要求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凭经验办事,工作程序方面还有一些与法律法规不相符合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解决问题对策分析

就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人大工作实际,乡镇人大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正确处理好与同级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中必须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向党委请示,将人大的各项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委的重要决策,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把党委的意图与群众的意愿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加大宣传。乡镇人大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提高代表的法律水平和议政监督能力;积极宣传乡镇人大工作,树立乡镇人大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权威,增强人们的人大意识;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重点,从而促进乡镇人大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

(三)准确定位,积极履职。地方组织法和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职权和人大主席的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乡镇人大要找准位置,明确法定职责,努力发挥好三个作用。一是在决定重大事项中发挥主体作用。乡镇人大要围绕经济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行使好职权,促进本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在推进依法治乡镇中发挥主导作用。乡镇人大要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实施法律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法规在本乡镇贯彻实施。三是在保障和维护国家、集体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职能作用。政府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乡镇人大要依法按政策充分行使监督职权,代表人民说话,监督政府解决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国家、集体及群众权益的各类问题。

(四)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是乡镇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做好人代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为代表开好会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如:举办培训会,积极争取县级人大常委会支持,邀请相关领导或者专家授课;给代表寄送《中国人大》、《云南人大》、《红河人大》及县人大选联委编印的《学习与辅导》、乡人大主席团工作简报等。四是邀请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通过邀请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使人大代表进一步了解主席团工作。五是加强和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督促政府加强政情通报,为代表知情问政创造条件。六是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督办工作。通过督办好代表建议,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而促进乡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和12全文查看

第四篇: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爱民乡人大材料

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在新的形势下,乡镇人大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 存在的问题

首先,认识上有误区。在广大农村,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这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

其次,程序上欠规范。

一是乡镇人代会时间普遍很短,召开比较随意。代表没有充裕的时间行使民主权力。二是在选举中,只注重选举意图的实现,对选举程序重视不够。

第三,履职上欠力度。法律虽然赋予了乡镇人大的监督职权,但乡镇人大监督权仍不能真正到位。

第四,代表工作有差距。一是代表素质不高;二是履职情况较差。

几点建议

首先,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的三套班子,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推动乡镇工作的发展。

一是乡镇党委应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树立一

盘棋的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把人大工作与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二是乡镇人大要在实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依法治国相统一中发挥作用,自觉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与党委的工作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乡镇人民政府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其次,依法规范完善好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一是要依法开好一年一度的人代会。充分准备,规范程序,保证时间,会期原则上不少于两天,要让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把会议开得有一定的影响,有一定的效果。二是建立健全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年初要制定全年人大工作计划,明确每年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搞一至二次视察,每年对二至三个直属部门的工作开展评议,每年对一至二部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搜集整理,及时交办督办和回复。代表议案的实施情况,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代表报告,向代表作出答复。

第三,努力建设好乡镇人大干部队伍。

一是要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在提拔交流和待遇上保持一致。二是乡镇人大干部要强化自身建

设。三是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指导力度,指导乡镇人大搞好工作计划、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查和工作评议,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乡镇人大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帮助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通过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业务培训、相互交流经验、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最后,充分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

一是提高代表素质。入选代表要重点考察其政治、品德、文化和工作能力,既要有参政议政之能,又要有参政议政之德,才能胜任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重任。二是改善代表履职环境,为代表提供知情知政的渠道。乡镇人大应定期组织代表听取政府近期的工作情况,如重点项目建设的落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这是代表执行职务的必备条件,也是尊重代表参政议政民主权利的体现。同时,人大主席和人大干部要利用各种形式,结合党委的中心工作,经常联系和走访代表,听取和反映代表意见,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

第五篇: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乡镇)

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贫困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等、望、靠的思想严重,主动发展产业、民房建设的愿望不强烈,等待观望、依赖思想严重存在。

2、扶贫工作队伍的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挂包部门对扶贫开发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扶贫开发合力不强,大胆创新不够,出现扶贫工作队员不固定,出人不出力,甚至人员长期无法到位等情况。

3、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不够完善,农村低保覆盖面小,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缺乏稳定的救济保障,扶贫成本高,解决长效增收问题和巩固扶贫成果难度大。

4、产业发展单一,扶持的贫困户支柱产业难以形成,扶贫产业项目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弱。一是养殖、种植业周期长,产品市场行情波动大。项目从投入到收益间隔长,给扶贫项目的选定带来困难。二是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差和观念落后。贫困户多是老弱病残,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抵御风险能力差,发展一些特色产业难,出现增产不增收现象。

5、扶贫资金统筹难。县级财政有限,扶贫对象多,要实现到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现有的扶贫资金投入主要倾斜到贫困行政村、贫困自然村组,对于不是贫困村组的贫困农户,没有项目覆盖,只布置零星产业,民房建设实施难度很大,到2018年仍然难以脱贫出列。

6、贫困户安居房建设难度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多数属农村D级危房户,在扶贫攻坚中最难的还是建安居房,存在一是贫困建房户的无房户土地使用审批、农村危改的申报审批困难,无房户无法审批和土地使用证与建房户户主不一致的问题。二是贷款难,贫困户因家庭经济条件、婚姻关系,致使贷款较低或者根本无法贷款。

7、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一是贫困户比例低贫困人口偏少的问题。二是产业发展的问题;三是跨乡搬迁人员的就业问题;四是工程痕迹资料收集管理规范的问题。

二、意见及建议

1、是营造出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组建脱贫攻坚政策宣讲团,大张旗鼓,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宣讲,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八有一超一受益”、精准扶贫补助和贷款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知晓率。

2、是加强督查通报。加强对扶贫工作队员的督查,严格考勤制度,工作责任明确到人,解决工作队员不固定,出人不出力,甚至人员长期无法到位的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工作队的作用。

3、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提高产业扶贫补助标准的建议。产业是贫困户增强造血功能最有效最根本的措施,是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最根本的基础,但有限扶贫资金在产业扶贫投入远远满足不了贫困地区的需求,由于产业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由于产业扶贫项目标准过低,产业发展推进慢,精准扶贫难度大,亟需加大扶持力度。一是由于物价上涨,生产成本高,产业扶贫项目补助标准偏低,增加项目实施完成难度。二是扶贫后续保障措施不到位,难以达到脱贫预期目标。产业发展“三年初见效、五年见成效”,在产业发展的前三年,只有投入没有收入,导致贫困程度加深,贫困群众因无力承担后续管理费用(如化肥、农药等),出现重栽轻管现象;生活在恶劣环境中的贫困群众,生产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生产生活难以摆脱自然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频繁的自然灾害,制约了产业的发展,一遇自然灾害,就易返贫,饱而复饥,暖而复寒。三是在销售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信息指导,参与流通的组织化程度低,流通渠道少,即使获得了好收成,也难以实现产品价值,导致丰产不丰收,难以脱贫,四是搬迁安置点的贫困户较少,产业发展难以形成规模。建议大幅提高扶持标准,把搬迁点的随迁户纳入产业发展扶持范围,补助标准与贫困户拉开档次,贫困户补助标准建议为项目总投资80%左右,从而提高精准度。

4、加大金融扶贫力度的建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扶贫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4〕177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每户贫困农户一年内可对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到户贷款申请贴息资金。”同时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建议,2015年省、州在下达到户贷款项目计划时对贷款期限做了适当调整,对建档立卡系统内的贫困人口提供5万元以内(含5万元)、三年期限的到户贷款扶持。根据承贷金融机构的实际操作要求,为了贷款风险可控,农户在每一年的贷款到期时都要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然后根据指标下达后才予贷款。建议:一是延长小额扶贫到户贷款使用期限到3-5年,实施免抵押、免担保,降低贫困户获贷门槛,做到贫困户应贷尽贷,尽量满足贫困户贷款需求,并且不要求农户在每一年的贷款到期时都要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实行按季付息、贷款到期一次还本,解决贷款期限过短的问题。二是对一些已经脱贫的农户,为了实现有效脱贫、防止返贫,建议继续给予小额扶贫到户贷款扶持1-3年,扩大扶贫小额贷款覆盖面,巩固扶贫成果,提高扶贫成效。三是出台相应奖惩政策,使农行、信用社、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力度,调动他们对扶贫到户贷款发放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建立金融机构对经办信贷员扶贫到户贷款逾期一定条件下的免责制度。

5、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特别是住建和土地部门,制定使用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解决贫困建房户的无房户土地使用审批、农村危改的申报审批困难、建房户土地使用证与建房户户主不一致无法审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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