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武汉市公安局印章管理
公安机关办理防伪印章刻制手续
机关、社会团体:
新建:(1)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
(2)单位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更换:(1)手续同上; (2)旧印章印样一份。
注:更换印章单位在取新印章之前需要做好旧印章预留手续,取新印章同时上交旧印章,公安机关不予出具任何销毁证明。 工会:
新建:(1)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
(2)工会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会主席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更换:(1)手续同上; (2)旧印章印样一份。
注:更换印章单位在取新印章之前需要做好旧印章预留手续,取新印章同时上交旧印章,公安机关不予出具任何销毁证明。 企业单位:
新建:(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更换:(1)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核准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旧印章印样一份;
注:更换印章单位在取新印章之前需要做好旧印章预留手续,取新印章同时上交旧印章,公安机关不予出具任何销毁证明。
第二篇:印章管理
*************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实现印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印章的分类
公司的印章根据用途和类别分为: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二、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的调动、任免及聘用。
2、合同专用章用於本公司与其它单位进行业务往来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3、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1
三、各类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1、公司公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公章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保管与使用。
2)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公司综合管理部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
3)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同意后方可加盖公章。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2、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与使用:
1)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负责保管与使用。
2)任何部门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协议、均需交综合管理部审核、把关,公司法人或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用印。
3、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主任负责保管;法人章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
2)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不得交与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到专用章与法人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过财务部主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人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法人章
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印张管理规定
1、各类印章的使用须严格登记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2、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公章或外借。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将印章带出,需提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3、各类公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公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5、保管人员不在时有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
五、失职责任
由于审批人的过错决定或者印张保管人的过错行为履
行盖章手续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或者由公司酌情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六、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三篇:印章管理流程
*******印章管理流程
1.目的和职能
1.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关系到公司法律和经营风险的承担,为理顺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流程。
1.2 公司总经理授权由行政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印章的设置、发放、使用、回收,以及负责维护本流程。
2. 工作程序
2.1 印章的种类、形制、刻制、登记、交接、废止
2.1.1 印章的种类、形制、刻制
公司设置两种类型的印章:
1) 行政公章。该印章设置一枚。
2) 财务印鉴专用章。公司设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3) 法人代表印章。
非经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增设印章种类。
公司行政部设定各印章规格形制,报总经理批准后刻制。
2.1.2 印章的登记、交接、废止
1)各印章管理人员向行政部领取印章,行政部做好《印章领用保管台账》。
台账中应明确印章全称、领用日期、领用印模,
2)保管公司印章的人员因人事变动或离职,应将所保管的印章交回行政
部,并进行登记,方才完成交接手续。
3)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门店印章损坏、遗失的,填报《补发印章申请
单》,补发相关的印章。
4)因机构设置调整、名称变更、人员更换等,印章自相关更换撤并文件
下发时废止。
5)印章废止时,印章管理人员应将保管的印章及时交还行政部。
6)行政部门应及时办理报废审批,注明废止印章名称、时间等具体内容,印章
作废,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必要时要发布公章作废公告。公司行政部应将已废止印章妥善保管三年后方可销毁。
2.2 印章的使用范围
2.2.1 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分公司行政公章只能在下列文件上使用:
1)以公司名义向政府、主管部门、往来单位、银行提交、呈报的公文、报告
等文件;
2)对公司内部发布的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通报等文件;
3)以公司签订的各种授权文书、合同、协议、备忘录等契约性文件;
4)经总经理批准同意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文件。
2.2.2 财务印鉴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财务专用章只能在下列文件上使用:
1)公司财务部履行专项工作职责所形成的各种文件、报告、凭证、资料、票
据、单据等;
2)总经理批准可以使用专用章的文件资料。
2.2.3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范围
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人代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2.3 印章的使用程序
2.3.1 印章的保管
公司各类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用规范,建立印章使用台帐,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应迅速向公司总经办报告,并登报声明,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从各类印章启用之时起,各领用部门和印章专管人员将无条件承担该印章使用的一切责
任,对因印章使用、保管不慎给公司(子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公司行政公章由保管;
2)财务印鉴专用章、法人代表印章由财务部负责人或指定的专人保管;
2.3.2 印章的使用程序
1) 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行政公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将其
与所需盖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由总经理批准后交公章保管人盖章。
2) 公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公章使用申请单》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
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3) 用印后《印章使用申请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公章保管人留存,定期归档。
4) 公司财务部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以及本流程的规定使用财务专用章等无须经上述使用程序,但财务负责人应进行审核和承担责任。
5) 公司所有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办公地点,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人员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6) 公司总经理可以依照工作权限决定对行政公章的使用,可以无须经过上述使用程序。
2.4 违规处理
2.4.1 印章保管人遗失公司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视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的行为,人力资源部可以依据相关流程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造成公司损失的,应该予以赔偿。
2.4.2公司工作人员无视本流程的规定或违反本流程作业或有负有监管责任的人员营私舞弊或疏于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力资源部可以依据相关流程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造成公司损失的,应该予以赔偿。
2.4.3公司工作人员私自翻刻、模仿、涂改本流程所列明的印章或臆造公司印章的,人力资源部可以依据相关流程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造成公司损失的,应该予以赔偿,同时公司将保留刑事诉讼的权利。
附:
表一:《印章领取登记表》
表二:《印章使用申请单》
第四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为实现印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管理责任部门
集团办公室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印章的发放、回收并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集团办公室对用章手续负有最终审批权。 集团总裁对借章手续负有最终审批权。
二、印章分类
1、集团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2、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部门专用章:各部门或项目部印章。
三、印章的刻制
(一) 集团公司印章刻制均须报董事局主席批准,负责刻制印章部门凭集团公司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办理刻制手续。
(二)如集团公司领导指定某分公司、子公司或各中心、部门注册分公司、子公司及刻制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等,须在办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到集团档案室进行备案,并将所有公章及合同章交由集团档案室进行管理,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由财务中心管理。
(三) 印章的形体、规格、材质、格式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印章颁发单位和使用单位均须把已启用的各类印章印模,以及批准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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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有关文件移交集团档案室,立卷存档,永久保存。
四、印章的管理
(一)集团公司印章的保管,实行印章专人保管、法定代表人人名章与财务专用章分管制度,并严格执行保管人交接制度。其中:
1、公章、合同章由集团档案室专人管理;
2、财务章、法人人名章由财务中心专人管理,财务章及法人人名章的使用按财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部门专用章由中心/分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印章使用负责;
4、移交至二级集团的公章及合同章,由集团档案室外派专人管理,三级项目公司根据情况由集团档案室外派专人管理或经审批指定专人管理。用章手续及流程按集团授权执行,集团档案室有权对各二级集团及分公司用章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
5、各二级集团、分公司用章手续年底需统一移交至集团档案室;
6、如二级集团、分公司用章混乱或出现对公司利益有损的情况,集团办公室有权将公章收回。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公司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内。印章使用时,要随用随拿,用后归位,严禁随意放置。
(三)印章专管人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管印章时,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指定他人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并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五、印章的使用
(一) 印章的使用范围
1、集团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对外发送公文、电函、传真件等;
(2)以公司名义报送或下达各类业务计划、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等; (3)以公司的名义授权委托书、人事任免、劳动合同和对外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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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力资源中心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劳务协议书、保密协议;
(5)需要代表本公司加盖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和材料等。
2、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协议时使用。
3、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中心签署支票及办理银行有关业务时使用。
4、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由财务中心出具银行票据时或对外签署合同、协议时使用,通常与公司相关印章同时使用。
(二) 集团公司实行印章使用审批制度。
集团公司合同、协议、授权书、承诺书、证明、介绍信等对外、对内所有文件用章、外借都须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单》、《公章使用申请单》、《公章借出申请单》,并根据流程由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用印或借出,各经办部门向档案室提供的用印文件需真实、有效,并承担资料核查义务。
1、 合同、协议类的文件盖章须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单》,写明要使用的合同章名称、合同名称、金额等并由申请部门领导、主管副总裁、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或二级集团总裁签批。
合同后附资料须有各级领导审批后的合同会签、呈批阅件等手续,并保证会签手续及附件的完整性。经合同部复审、编号,督察中心备案,档案室审核文件齐全、完整、有效性后方可进行盖章。
2、 非合同类文件盖章须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明确用章事由、用章名称、用印文件题名、对方单位、份数及盖章个数等并由申请部门领导、主管副总裁、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或二级集团总裁签批(具体签批事项见公章使用申请单备注栏)。
公章类文件上不得有空白内容、不得涉及金额事项,如必须填写金额,需有相关审批权限领导签批的呈批或请示类文件方可进行用印,重要的文件需进行复印备案;
3、公司印章原则上一律不外借,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公章借出需填写《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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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申请单》,申请单上必须明确借章原因、盖章文件名称、用途、借出及归还时间等,由集团总裁签批后方可借出,借出公章需专事专用,不得用于与申请单内容以外的事由,借用人在借出公章期间对印章的使用负责,印章须借出当日交回集团档案室并提供借出期间使用印章文件的复印件或电子图片。
如印章借出当日不能归还,借章人需签署《印章临时外借使用保管承诺书》,并按承诺书内容执行。
除财务中心借章外,其他部门借章原则上由集团办公室外派专人携章同行,如集团办公室无法派专人携章同行,则由借章部门安排两人同行,共同签字承担印章外借期间的安全及责任。
4、以上三种申请单除申请人和审批人需亲笔签字外,其他各项内容统一使用电子文档编辑后纸质打印,在申请用印时交与印章管理人员,各类申请单不得空项、不得涂改;
5、公司印章使用将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印章使用制度及手续不全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用印;
6、如遇特殊情况,相关领导无法签字时,需短信或微信请示无法签字的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用印,事后承办部门需将申请单及时补签并尽快将申请单返回集团档案室印章管理人员处;
(三)严禁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因工作特殊确须开具时,须由总裁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具,并将未使用的立即交回集团档案室。
(四) 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连接线上并填写编号。
(五) 在合同、协议书上盖章时,要在落款处、骑缝处和修改处盖章。
六、印章停用注意事项:
(一)用印内容需要变更的,用印部门应首先将原盖章文件收回统一交由集团档案室销毁,再重新提交变更用印申请文件加盖印章。
(二)当公司注销或终止时,应停止使用有关印章并立即交由集团档案室进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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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销毁。
(三)印章遗失、损毁、被窃时,印章管理者必须立即先行向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报告。要求经办部门写出说明原因的报告书并及时向集团办公室递交。由集团办公室负责向董事局主席汇报。在公开声明作废后,按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印章。
七、项目公司印章管理
原则上公司所有公章及合同章由集团档案室及二级集团档案室进行保管及负责用印,如外阜项目公司确有特殊要求,需由项目公司自行保管及使用的,项目公司须呈报借章呈批,将所需原因、借章名称及保管人等具体内容请示董事局主席签批同意后,集团档案室方可将公章办理移交手续后转交给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印章保管人,需签署《印章长期保管使用承诺书》。 集团档案室对项目公司管理的公章有监督权。
项目公司需按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及审批流程由相关权限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用印,并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八、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
所有印章管理人员应遵守本条以下规定:
(一) 印章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放在外面;次日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保险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二) 印章管理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集团档案室负责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管理人员要向代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清查印章,交代用印时注意事项,以免延误工作。
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 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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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用印或手续不全的,印章管理人员应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由印章管理人员审核文件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管理人员可拒绝用印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四) 印章管理人员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用章名称要与用印件落款一致。
(五) 印章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六) 印章管理人员离职时,其管理的印章和印章记录需作为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进行详细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九、法律责任
(一)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 不符合本制度规定时,不得擅自使用。
(二)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及经办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十、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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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印章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及介绍信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公司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及使用审批程序,确保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及使用,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本守则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适用范围
公司各类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 公司各类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使用。
第三章 名词解释
证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高新技术认证、专利证书等;
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等;
介绍信:派人到其他单位联系工作、了解情况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时用的函件,用以介绍身份以及联系接洽事宜。
第四章 管 理
第一条 证照
一、保管: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高新技术认证、专利证书等由综合行政部负责管理,综合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使用:
(一)证照资料原件如需携带外出,外借人员必须填写《证照借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签批同意后方可外借;
(二)外借证照资料原件使用完成后,借用人员须立即将证照原件归还至管理员处,双方同时在《证照借用申请单》如实填写归还情况并签字确认;
(三)使用证照资料复印件时,应填写《证照复印件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签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印章;
(四)使用需加盖公章的证照资料复印件,应按照印章使用审批流程要求,完成公章使用审批流程,同时填写《证照复印件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签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印章;
三、各类证照的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工商、税务、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办理各种证照的年检、变更、更换等工作,保证公司经营主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 印章
一、刻制:
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印章刻制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需要,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完成相关签批手续后才可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二、保管:
(一)公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法人印鉴章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
(三)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会计负责保管;
(四)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
(五)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
(六)各类印章应保管于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放置、转交或委托他人代保管;如遇指定管理人员休假或特殊情况外出需移交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管理。移交时必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同时在第三人见证交换的情况下完成交接工作,不得私自转交;
(七)各类印章如遗失或被盗,除事发后立刻上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及印章备案管理机关报案,并立即依法办理印章作废的各项手续。
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一)用印部门必须如实填写《用印登记表》,用印文件及资料须按使用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审核,总裁签字审批;
(二)签批后用印部门经办人员将《用印登记表》原件及需加盖印章的文件资料一并交由印章管理人员审核后用印;
(三)已完成并通过审批流程需要用印的各类合同类文件,应将完成签批手续的《合同审批单》连同需用印合同一并交印章管理员处用印。同时提交《合同审批单》复印件一份交印章管理员存档备查。(合同审批单原件与一份用印后的合同原件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查);
(四)用印完成后,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在《用印登记表》上如实填写该次用印情况;
(五)未经总裁签字批准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纸张、页面/介绍信上加盖公司印章。如遇特殊情况需在空白纸张、页面/介绍信上加盖公章的,申请用印部门必须如实填写《用印登记表》最终经总裁签批后管理员方可用印;
(六)未按规定完成印章使用签批手续的合同、文件、资料等,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用印;
(七)除特殊情况外,公章、合同专用章不得外借。若确因工作需要,需携带公章、合同专用章外出,必须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经副总裁和总裁同时签批同意后方可外借。携带公章、合同专用章外出使用时,由保管人员及用印部门指派专人同时在场,由保管人按公司审批要求盖印,确保专项使用;
(八)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违规使用印章,一经发现,除与相关人员一起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外,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更换和销毁:
印章如有损坏需更换或依法需进行销毁的,由印章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需经总裁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同意,方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和销毁;发票专用章、法人印鉴章、职能部门章需经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换和销毁。 第三条 介绍信
一、印制:公司介绍信统一由综合部印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介绍信;
二、保管:介绍信由综合行政部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三、使用:
(一)介绍信在使用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介绍信管理人员在开具介绍信前,必须填写《介绍信使用登记表》经介绍信使用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能开具;
(二)介绍信一式二份(使用联和存根联),介绍信管理员在开具介绍信时必须将介绍信的内容明确具体的填写,使用联与存根联内容必须一致。同时使用联上必须注明。
(三)介绍信使用记录及申请表单原件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存档备查。 第四条 归档
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管理人员定期()将相关申请单原件/存根联统一移交公司综合行政部档案管理员处,完成书面交接工作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本制度由综合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签发后执行。
签 发 人:
二0一五年 月 日
附件:
1、《证照借用申请单》
2、
2、《证照复印件借用申请单》
3、《印章刻制申请单》
4、《用印登记表》
5、《印章借用申请单》
6、《介绍信》
7、《介绍信使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