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腐败思考范文

2022-05-27

第一篇:村官腐败思考范文

村官腐败透视

村官腐败透视:多兼职打工做生意 村民一般只能见2次 2013年09月02日 10:03 来源:南风窗 作者:石破

原标题:村官腐败透视

“这个村,有一半都是我的娃。”在三门峡市西南方,距离市区90公里左右的一个小村里,村支书张大万(化名)笑嘻嘻地对市里来的驻村工作队员说。本村的青壮劳力都外出打工去了,他们的留守妻子竟然成为张支书的猎艳对象。

但农民们对村干部普遍和最大的愤怒,并非来自男女作风甚至性侵方面。他们最在意的,是自己和集体的财产受到了村干部的不法侵占。

农民最在乎钱财被侵占

2011年初河南省纪委一项调研显示,2008年以来本省群众赴京或到省信访案例中,涉及农村问题的占73.2%;在涉及农村问题的信访举报问题中,因涉财问题引发的占88.7%。 当年4月1日起,河南省纪委在全省开展对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的专项治理活动,“惩治农民身边的腐败”。在这项为期半年的行动中,共有845名村干部和党员受到党政纪处分,10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涉案金额7017.2万元。

以845名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村干部和党员来计算,平均每人涉案金额只有8.3万元。这既说明了村干部腐败的普遍性,也说明了村官级的腐败一般涉案金额不多,这跟村官职务低微,以及河南贫困农村多、资源相对较少有关。

河南三门峡市检察院的一项调查显示:村支书、村主任占到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总数的46%。其中92%的村官腐败案件发生在土地转让、资金管理环节。涉案村官们总有办法抓住来之不易的机会,虽然全村老少都想要点好运气,但似乎这些村官的运气比大部分人的都要好。

当高速铁路修到三门峡渑池县洪阳镇时,村支书王某便伙同他人虚报冒领高速铁路占地补偿款及其他款项10多万元。与洪阳遥遥相望的英豪镇村民组长董某,也利用职权挪用村组征地补偿款以及赔青款合计83万余元。看来不是职务,而是机会,才是决定村官们捞钱多少的重要因素。该县的一位村主任刘某,相继贪污、挪用和侵占村里的征地款、土地补偿款,共计上百万元,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而三门峡陕县张汴乡刘寺村会计赵开让,利用负责该村退耕还林专项补贴款的领取和兑付工作的职务便利,

采取收入不记账的方法,连续5年贪污48.29亩土地的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款、劳务费补贴等共计47912.7元。

2011年4月9日,河南新野县上港乡政府被200多名农民包围了,他们高喊:“我们要土地!我们要吃饭!”他们所在村组的组长、会计将集体土地擅自转让给了别人做宅基地,收取的费用不知去向。因为这件事闹得很大,组长、会计在当天夜里将部分涉案钱款突击分给本组群众,有些人闭口了。但县纪委在调查中,不仅证实该村组干部侵吞转让款确有其事,而且发现了该村村支书、村主任、副支书、村委副主任、村文书5人也涉嫌非法将集体土地转让给私人作宅基地,获取转让款53.42万元的事实,其中3人被依法拘留。

腐败原因,另一种视角

义马是三门峡全市经济最发达的县级市,该市纪委在今年7月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剖析村官腐败行为产生的原因:一是“基层干部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二是村官搞家长制,独断专行,“只要他不想让人监督,是无人敢监督的。农村监委会、基层群众的监督形同虚设、苍白无力”;三是“财务管理制度极不规范,村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记账方法不统一,账账不符、账款不符、有账无证、有证无账现象较为普遍”。

这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党政部门及专家学者对村官腐败成因的看法,但也有不同的声音。 “村干部侵犯群众利益的后果不严重,群众也不会上访,这个上面也知道。”三农问题研究专家李昌平说,“这个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责任不在基层。上级要求乡村干部不管用什么手段,必须解决问题,这是一种‘懒政’。结果就是:城里的所有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乡下的所有坏事都是基层干部干的。”

村官的腐败往往从贿选开始。记者在豫西农村采访了解到,在基层民主选举中,贿选是一个普遍问题,区别只是贿赂的数额大小,东西多少。在小村、穷村,候选人给年满18岁的村民每人发几包方便面或两盒散花烟,或请选民去街上吃顿饭就行了;在大村、富村,有的给选民送2000、5000元钱,还有送羊毛衫的。

农民对村干部的看法是:“什么干部不干部,谁干都一个球样。他干几年下台了,跟咱没关系。”农民看重的是即时性实惠,谁给实惠就投票给谁。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手里的这一票有多神圣,也许就值两盒烟、两包方便面或几百元钱。此外,家族、血缘因素也影响选举。有的村里,一个大家族几十口人,把票集中到一起,投给一位愿意“出血”的候选人。有些在外打工的人不想回来投票,候选人就雇一辆面包车,把在市区打工的本村人都拉上,选举完后,再把他们送回来。

农村的优秀人才很少,年轻、有文化的人都外出打工了,还留在村子的也往往清高,不愿同流合污,有思想没钱,老百姓也不选他:“他没钱,不给我东西。”

“近两年,政府把富人弄回村当村干部的很多。乡政府动员我们回去竞选,富人的得票率也高。”陕县王家后乡刘家山村支书刘铁刚说。6年前,刘铁刚是这个村的副支书,同时在外面搞实业。当时的支书年纪大了,乡里动员刘铁刚回村当支书。“书记鼓动了我两个月,我一再说,我在外面做实业,没有精力顾这一块。书记说你再不接村里就乱套了。实际上,刚接支书时,我还把实业也放弃了。”

在李昌平看来,好人不会主动当村干部,因为当村干部动不动就得违法。上级要求他们什么事都要干,却又没有合法的收入来源。记者也了解到,在陕县,村支书的补助是一个月500来元,村主任只有三四百元。“坏人去选村干部,是因为他有了权,就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了。他要不干坏事,付出的成本怎样收回来?最关键的是,现在的所谓‘民主选举’,是出自西方话语体系,它用竞争的方式将中国乡村几千年来的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给撕裂了。你要当村干部,一定与黑恶势力结合,因为黑恶势力才有执行力,你当村干部不与黑恶势力结合能搞得了吗?但老百姓就更苦了。”正因为如此,“扯什么‘行使权利监督村干部’都是没用的”。

曾经长期在河南开封市、兰考县挂职的中国农大副教授何慧丽也说:“人心是乡村社会结构的反映,乡村社会结构歪曲了,村干部不出这些事,也会出其他事。现在大家随便说说的农村基层民主,不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民主,这个‘民主’是泊来的词,泊来的标准,泊来的目的,怪不得与农民无关了!”

工业化、城市化大潮的影响

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首次提出“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

陕县王家后乡刘家山村党支部有3名成员,分别是支书、副支书和党支部委员。这位委员还兼任村监委会主任,这是乡里要求的,因为他可以参加支部会议,“容易统一意见”。

村干部实行坐班制,每天起码要有一人值班。在豫西地区,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常年不住在本村,而是住在县城、市区,有的在外开办企业,或经商做生意,村里有事时才回去。村民见到村干部的主要机会有两个:“一是让你掏钱的时候,二是换届选举时上你家里拉选票。”陕县张茅乡一位村支书说,他们班子5个人,有3个人在外兼职打工,包括他和村长。问其原因,支书理直气壮地回答:“我一个月补助只有几百元,够干啥呀?”那村里的工作岂不受到影响?支书说:“反正都有手机,有事一通知,我们就回来了。”

近年来,国家搞新农村建设,投资修路、修水、修电、土地平整、村庄合并,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及救济、扶贫、“万名干部进农家”、“农家书屋”等,投资项目越来越多,它们也成了少数不法村官上下其手的机会。

当了村干部,首先要考虑自己的待遇问题。在土地问题、林权、修建高速公路及建厂占地等方面,包括地面附着物的补偿、上级拔下来的补偿款等,村干部认为反正分给群众也不够分,就先把自己欠发的补助补齐了。陕县张茅乡清泉沟党支部副书记陈某、村主任赵某、会计张某3人,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24773元,用于冲抵乡镇欠发自己工资,给自己发放交通、通信补助等,直到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时,他们才知道这是犯罪行为,痛哭流涕。

“乡里不管你咋干工作,他只给你布置任务,只要结果。”陕县一位村支书说,“前阵子,上面要求村里宣传十八大精神,弄各种宣传牌子,每个村花了2万来块钱。今年要求搞‘道德讲堂进乡村活动’,每个村要花几千元,现在还没结束。最近县政法委又要求我们搞‘平安建设’,村村装摄像头,建网络。”

三门峡市研究“三农”问题的学者尚柏仁当过10几年乡镇和区级干部,现在还经常往乡下跑,很熟悉农村情况。他说:“农村低保的名额往往被村干部的亲属顶了,真正应该享受低保的反而享受不到。某乡镇搞过扶贫包干,每个干部包一个村里最穷的百姓,两年内让他脱贫。村干部不选最穷的百姓让干部包,而是选个条件不错的。他们说:‘如果两年后他脱不了贫,你们领导也下不了台呀!’”

村干部的腐败,给留守在农村的孤老妇孺本来就贫穷难熬的生活雪上加霜。何慧丽说:“当前的这个社会是以工业化、城市化为本位,以官员和商人为主位的社会,很大程度上断掉几千年乡土历史的根。这是因,种这些因下去,果便出来了。”

第二篇:当前村官腐败问题及防治

当前村官腐败问题及防治.txt再过几十年,我们来相会,送到火葬场,全部烧成灰,你一堆,我一堆,谁也不认识谁,全部送到农村做化肥。

一、村官腐败的主要表现

1、以权谋私,公共权力资本化。村官虽小,却掌握着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权力,这些权力在一定范围内被绝对化。有些村官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村里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农民不请客、不送礼,该得到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如在宅基地划分、农用物资供应、计划生育指标分配、超生罚款、山水林田承包等工作中依仗权势,损公肥私、搞特殊化。有的村官上任不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和亲友谋私利,甚至连党员也只在亲友中发展。

2、巧立名目,集体钱物私有化。有的村官胆大妄为、套取侵占国家下拨的扶贫、救助、救灾、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想方设法占为己有。有的村官虚拟“为争取资金给有关部门送礼”、“招待便饭”等开支项目,套出现金满足私欲。有的村官把村办企业当成自家的小金库,乱取乱支,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有的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建私房,有的挪用公款给亲戚朋友做生意。有的用村集体的公款为自己购买手机,安装电脑,采取变通手段入账,掩盖真实支出。有的收费不开收据,直接进入个人腰包。

3、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粗暴化。有的村官不仅不“为民作主”,反而拉帮结派,欺骗群众,在计划生育、征地等工作中,方式简单粗暴,习惯于“通不通三分钟”来解决问题。有的强迫命令,瞎指挥,随意打骂甚至抵押群众,给群众造成严重伤害,许多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反而使群众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鱼水关系”变成“水火关系”。

4、道德堕落,个人生活腐败化。一些村官理想信念淡薄,精神空虚,道德沉沦,“涉黄”、“涉赌”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有些地方,村官甚至带头聚赌,致使群众无心生产,干部无心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在一些村出现了滥用公款的“吃喝村官”,携妻带子“参观考察”的“旅游村官”,甚至于欺男霸女的“土皇帝村官”。还有些村官为谋求连任,不惜花钱“贿选”。

二、村官腐败的根本原因

村官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因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既有社会不正之风和大气候的影响,也有制度不健全、查处不严等管理中的纰漏。据笔者调查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乡镇监管机制缺失。部分乡镇领导有“村官不算官”的思想,认为只要他们把工作搞好,社会稳定就行了,至于廉洁方面,反正村干部手里没什么权而且实行村帐乡管了,出不了什么事。有些领导即使发现这方面的问题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包庇、袒护有经济问题的村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官的腐败。有的乡镇承担村帐乡管的村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其工作内容只侧重于服务,平时只检查村级财务开支票据是否规范等表面现象,而对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监督,尚未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有的乡镇为管理方便,推行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甚至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权力高度集中,给村官中的腐败分子留下了滥用权力的空间。有的乡镇很少开展村官廉政勤政教育,更无制约村官的有效措施,导致村官思想不明、胆大妄为。

2、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村党组织战斗力本身就不强,甚至常年不开会、不组织学习、不过组织生活,至使农村党员干部在教育管理上出现了真空,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机会更少,不少村官对罪与非罪的界线认识不清。有的村级班子没有凝聚力,不能对村里的事务进行依法管理,导致个别村官大权在握、独霸一方,无视法律,大肆侵吞集体资金、贪污受贿。

3、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很多地方虽然推行村帐乡管,但只流于形式,没有发挥真正的监督作用,绝大数村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帐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村官权力过于集中,所有支出全凭一把手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有的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担心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含糊其辞;有的虽然公开了,但公开的内容隔靴挠痒,应付上级检查,而那些真正、实质的东西却不愿公开甚至假公开。有些村会计管账又管钱,干部批钱又花钱,为村官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导致不该支付的钱支付了,不该截留的截留了,不该挪用的挪用了。

4、村官综合素质不高。当前农村大多数有文化的人及年轻人都外出务工,留下来的文化水平较低,年纪也偏大。他们缺乏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为利所动,一旦当上村干部,就把村集体的财物当成自己的,想花就花,想拿就拿,肆无忌惮,中饱私囊。有的认为村官不长久,要抓住在位的时机千方百计谋求一己私利。有的错误地认为,村官不是官,法律管不到,不捞白不捞。还有一些缺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宗旨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

5、村民监督意识淡薄。尽管《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多年,但在一些地方由于没有进行有效宣传,许多村民不懂此法,加上大多数村民自治意识、自治观念淡薄,素质低、综合能力不够强,如何进行自治,如何参与监督也就无从谈起。有的地方村民忙于自家发展生产,对村里事务不闻不问,有的村民虽对村里事务有意见,又怕村官打击报复,也就只好睁只眼闭只眼。由此,大多数村民难以发现村干部的越轨行为,即使发现也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些村虽成立了村级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但其成员往往是村官的圈内人,裙带关系比较严重,再加上理财小组每年的报酬还要由村里发放,这种利益关系直接影响到了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6、盲目追求灯红酒绿。一些村官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村官,较之普通农民,有更多机会接触城市里的一些奢华生活。经常与银行、建筑、政府的审批部门等一些经济违法案件高发领域的人打交道,看到的多是开宝马、坐奔驰、吃海鲜、泡小姐的现象,难免产生不平衡的心理,继而产生向他们的生活方式靠拢的思想意识。因此,一些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村官,便打着为村民谋取利益的旗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欺上瞒下,假公济私,利用手中的权力繁衍出各种措施自肥其私。

三、村官腐败的防治措施

农村是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对村官腐败绝不能小视,必须政治、行政、经济、法律和教育多管齐下,多种手段并施,综合治理才能见效。

1、加强思想教育,使村官不想腐败。要把村官廉洁教育工作列入党政干部教育体系之内,形成正常的、经常性的和有针对性的教育。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乡镇党委作为村干部的直接管理者,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的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村干部依法施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从根本上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实施典型引路。要大力发掘正面典型,宣传优秀村干部的先进事例,发挥榜样的作用,引导广大村官既要干事又要干净。在推荐评选优秀村支部书记、村干部时,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标准予以考察。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村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乡镇主要领导及纪检部门要对症下药,进行警示谈话,及时提醒,敲响警钟。结合办理的案件,通过以案说法,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使其受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教育。此外,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被查处的腐败分子进行曝光。

2、完善监督机制,使村官不能腐败。一是坚持和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党组织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监督,防止权力过份集中,自觉抵制利己主义思想,预防腐败。二是执行述职述廉制度。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每年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述职、述廉一次。通过进行述职、述廉,加强对村官的监督。三是发挥村级纪检监察信息员的监督作用。由县纪委在各行政村聘请村级纪检监察信息员,并规定村纪检监察信息员对村组重大事项拥用知情权、咨询权、建议权、反映权;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村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深入监督检查。四是强化乡镇对村官的监督。要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审查,避免村干部直接管钱管物,杜绝贪污、挪用及不合理开支。要针对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加强各项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健全,如完善村民选举制度,强化村务公开制度,创新和完善支农资金的运行管理机制等。要提高农民法治和民主意识,推进依法治村的进程,特别是要增强村民敢于检举揭发村官的种种非法行为,依法随时罢免腐败村官。对村官实行目标量化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目标任务,对工作不负责而出现重大差错的,该处分的处分,该免职

的免职,提高村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3、强化财务管理,使村官不易腐败。一是完善村帐乡管制度。村帐乡管制度推行以来很多地方没有真正实施,仍是由村里会计做帐,然后送乡镇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存留,村帐乡管只是管几本帐本,没有实际意义。对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要建立与村帐乡管制度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对不严格执行村帐乡管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二是完善民主理财制度。理财小组成员不能由村干部指定而必须真正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其年终报酬由乡镇统一发放,以摆脱对村里的依附关系,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规范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形式,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按制度规定,做到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管理监督等五个方面的统一。加强督促和反馈,对不按时公开或公开不规范的,应弄清情况,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三是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目前,村级财务处在一种“民不告,官不理”的现象,经管和审计部门要对各村的财务进行一年一审计和一任一审计,把村级财务纳入审计和任期审计的范围内,强化村级财务的监督。另外,建立和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民主监督,保障村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4、加大查处力度,使村官不敢腐败。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村官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要把支农资金、粮食直补款等的发放和征地拆迁等领域作为预防、打击的重点。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以及“三农”工作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确保各项处理执行到位。针对农村线长、面广的特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应大力开展廉政文化下村组、入农户活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村规民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预防和惩治网络延伸至农村的每一个角落。通过典型案件,加强法制宣传,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积极性。对于已查实的村官违法违纪案件,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不包庇、不护短、不袒护,不疏通关系说好话,营造打击村官违法违纪的社会氛围,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使少数抱有侥幸心理的村官不敢以身试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村官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5、完善用人机制,使村官不愿腐败。当前要着力在农村建立起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一是公平公正选人。选任村干部要实行公推公选,真正实现民主,让那些能力强,作风正,品德好,群众信得过,能真正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人担任村级干部。村干部在选任途径上,重点要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高中、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挑选知识型人才;面向私营企业骨干、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专业户和致富能手,挑选经济型人才;面向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挑选管理型人才。对本村找不到合适人选的,可从邻村物色合适人选或从乡镇干部中选派。二是充实年轻力量。要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入农村干部队伍,以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年龄渐趋老龄化、学历偏低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规范村官报酬。根据该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经群众讨论,村党支部、村委会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对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村,乡镇

要帮助落实村干部的报酬,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四是建立激励机制。要建立一整套面向村官的激励机制,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工作成绩突出,清正廉洁的村官,要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按年发放一定数额生活补助,工作25年以上的年老时视同国家工作人员领取退休金。

第三篇:当前“村官”腐败的主要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

当前“村官”腐败的主要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所在栏目:首页 >>调查研究发布日期:[ 2010-5-11 ]选择字号【大 中 小】收藏本文

2010年05月11日来源: 国家预防腐败局

近年来,“村官”腐败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农村稳定发展。因此,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惩治“村官”腐败,势在必行。

一、“村官”腐败的主要特点

调查显示,“村官”腐败主要呈现五个特点:

一是贪污挪用公款相当突出。从近年查处的“村官”腐败案件来看,村干部腐败的主体80%以上为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系贪污、挪用公款居多,贪污挪用公款来源主要是土地承包费,隐瞒人口差额款,占地赔偿款,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荒地款等等,几乎遍布支村两委职权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此外,部分村干部同时涉嫌贪污、挪用两个罪名,贪污、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村官”犯罪涉案数额呈上升趋势。从过去的几百元、几千元逐步发展到现在的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万元以上的经济大案比例明显提高。

二是编造事由虚报开支相当严重。查处的案例中,大大小小涉及“村官”公款吃喝问题,部分村每年用于吃喝的费用达到几千元或上万元的已属平常,一些“村官”将吃喝费用视为正常的财务支出科目,并认为公家的钱财装在兜里是犯法,但吃在肚里不犯罪,便以待客、跑项目、购物资等各种事由吃喝

招待,虚报吃喝招待开支,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愈演愈烈的吃喝风为“村官”损公肥私创造了便利;有的“村官”隐瞒收入或虚列支出,侵吞公款。

三是失职渎职现象相当明显。查处的案例中,“村官”在工作中失职渎职时有发生,处理村级事务不按照议事程序办,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借宗族势力滥用职权,恃强欺弱或偏亲向友,肆意侵犯村民人身权利。部分村官还利用村里公共事项为机会,不经集体讨论,私自将事项交给自家族人办理,发放误工补贴,群众反应很强烈。

四是违法违纪手段多种多样。从的手段看,有的“村官”挪用公款,用于临时还贷、注册验资、炒股等经营性活动;以各种名义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有的利用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和工程发包过程中暗箱操作,收受回扣;有的设账外账或小金库任意侵占、截留、私分或挥霍等;有的是违反财务规定,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获取利息,或为企业、亲友提供经济担保;还有的是财务管理混乱,坐收坐支,吃喝玩乐,随意开支等。

五是村官腐败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村官的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干群关系的紧张,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的甚至造成村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生产、生活秩序。

二、“村官”腐败的原因分析

从对查处案件的调查分析看,导致“村官” 违法违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因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除“村官”自身思想觉悟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外,还有以下五个方面。

原因一:认识不到位是防治“村官”腐败的思想障碍。一些地方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表现出六种倾向:一是“小题大作”论。认为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村官”的权力进一步压缩,村级腐败的土壤已不存在,抓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是舍本逐末;二是“主体不符”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纪委、“一把手”的事,与己无关;三是“经济对立”论,认为当前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狠抓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被动应付”论。村干部由上级任免改为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以后,少数干部由先前的“眼睛向上”变为一味“眼睛向下”,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上级政策贯彻落实不力的情况,特别是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等可能与部分群众意愿相悖的工作,不愿抓、不敢抓,失职渎职现象大量存在;五是“团体利益”论。认为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谁抓早了、抓紧了、抓狠了、抓实了,会让自己的人吃亏,因而出了问题瞒着护着,“自行消化”,不愿真抓;六是“自我保护”论。少数村干部自身不干净,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担心引火烧身,因而不敢抓。

原因二:制度落实不力使“村官”缺少监督制约。目前,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比较完备的村级管理制度,以此来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行为。但如何使制度从“墙”上走下来,用以“方圆”村官,通过调查与剖析看,监督约束机制在执行上力度还十分软弱,对很多“村官”来说基本上是形同虚设。同时,个别乡镇对“村官”的监督不到位、村级监督虚化、群众监督不力,尤其是少数乡镇对“村官”存在一些“迁就”思想,正是由于在监督管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执行的惰性,才给了“村官”违法违纪之机。

原因三:财务管理混乱给“村官”腐败造成可乘之机。因其村级特定的环境原因,村干部变动频繁,帐目交接不清,谁当干部谁管钱,帐目设置不够规范,财务审批不够严格,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所有支出全凭一人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部分村村务公开栏都设有

“其他”概括开支,因没有列明支出的用途,给“村官”以权谋私带来可乘之机。

原因四:“村官”大权独揽是导致“村官”腐败的必然因素。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滋生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农村受传统宗族观念和家长作风影响,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般都是本村大姓人氏担任,有的支村两委成员都是一个家庭的,大权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手里,这些“村官”大小事情由其说了算,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有恃无恐,使他们独断专行,使他们贪婪无忌。

原因五: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村官”犯罪界定不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举报“村官”腐败案件线索较多,但农村帐务混乱,办案费时费力,证据难以确定,调查的多,成案的少,打击力度削弱,助长了“村官”的行为。再加《刑法》对村官犯罪范围不够广,让承办人无所适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明确了村委会工作人员犯罪行为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七项工作中的财产,而村级组织中的资金还包括本村的自有资金。村级财务并未对不同资金进行分类管理,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村官”侵占或挪用的资金性质难以界定,案件定性难以把握,管辖不明确,为惩治“村官”犯罪留下一个空白地带。法律规定,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不足5千元,职务侵占不足1万元的不能立案,只能移交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查处,使打击力度受到限制。另外,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管理存在盲区。一些非党员的村干部实施了需要追究责任的违纪行为或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后,缺乏对其进行处理的依据,依现行法律法规只能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启动罢免程序,在操作上存在很大难度,造成部分村干部产生“党纪管不着、廉政制度约束不到”的错误认识。对村级“零招待”制度反映也比较集中,认为对村级招待费一刀切不符合基层实际,一些为村集体事务产生的费用,不能通过正常渠道报销,只能变相处理。他们呼吁在“零招待”制度中补充特殊条款,开前门,堵后门,使制度更科学、更具有可行性。

第四篇:时事政治:村官为何成腐败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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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政治:村官为何成腐败重灾区

“是该正风肃纪了!”面对近日媒体报道的“广州白云区81名干部被立案查处”一事,白云区许多干部都有这样的感叹。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3件73人,比去年同期上升102.8%和97.3%。而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中,立案查处的白云区领导干部上升至81名,其中村社干部43名。为何村社干部成违纪违法的重灾区?如何严防基层干部腐败? “巡视体检”发现问题

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严重、基层干部贪腐严重

环山而抱的白云区,是改革开放后由郊区发展而成的新城区,796平方公里中,495平方公里是农村,有48个经济联社和118个行政村;近400万人口中,流动人口占一半;市场经济活跃,民营经济占全区经济总量的65%左右;社情复杂,有78万套出租屋,是广州市人口最多、社会管理任务最重的地区。

去年10月,广东省委巡视组到该区驻点巡视后,干部群众向巡视组集中反映了白云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一些镇村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不足;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两违”现象严重,一些基层干部和部门人员贪腐严重,与“两违”项目有利益关系;社会管理和综治维稳形势比较严峻,出租屋案发率高等等。

广东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了白云区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4个突出问题后,召开通报会向市委主要领导做了反馈,建议白云区抓紧整改。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要求白云区研究整改落实,并在巡视组指出的4个问题基础上,增加了“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经济发展与民生工作”两个问题,要求对“六项重点工作”进行集中整改,责成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白云区重点工作指导组及六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指导和帮助白云区开展整改工作。

正视问题“打针吃药”

重点查处“两违”建设背后的腐败

在广州市委的有力指导和督促下,白云区展开了建区以来最严厉的为期一年的整改工作。在千人大会上,区委书记马文田要求把整改作为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主题,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半年来,白云区委调整、交流、引进和提拔70多名处级干部,特别是调整了国土、城管、规划等部门“一把手”后,有力地推动了“两违”整改工作。他们还选派166名优秀机关干部到118个行政村和48个转制社区经济联社挂职一年担任党组织副书记,下派15名处级干部到15个后进和问题突出村担任“第一书记”,有力推进了基层组织建设整改工作。

“一些村社干部带头搞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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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领导干部徇私枉法,特别是‘两违’查控不力!”

面对群众的意见,如何进行专项治理?为此,市区成立了暗访队,设立“机关作风建设曝光台”,每两周一期专题反映和剖析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目前,已曝光7期暗访情况,通报了173个(次)单位35方面的问题。组织全区8800名公职人员围绕经商办企业、违规收受钱物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区公职人员拥有宅基地及私人自建物业情况进行了摸底登记。

“村社干部腐败,主要原因是缺少监督和制度约束。”

“村里的土地出让价格、集体利益出让都是几个人说了算,一发生腐败都是村委会窝案!”纪检的同志感叹道。

对此,广州市纪委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落实巡视整改半年来,以查处“两违”腐败案件为主,组织成立30多人的专案组,重点查处“两违”建设背后的腐败案件,协助广州市纪委立案查处了白云区原区委书记谷文耀、常务副区长钟向东、副区长吴锦明、区政府党组成员刘健生等4名市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处级干部19人,科级干部11人;依法查处了人和镇4个行政村共28名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窝案,“两违”腐败现象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制度层面加大反腐

“三公开”要公开到农民的手机上

如何从制度层面加大预防基层干部腐败,成为摆在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一道考题。 据悉,广州目前正在修订完善《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刚刚揭牌成立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覆盖全市1142个行政村,依据管理办法,村里集体经济的小额工程将在这个平台上进行交易。”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玲指出,这将对基层党的领导和明年村“两委”换届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广州将研究制定中国城市清廉指数广州标准,并将指数的制定与预防腐败数据模型的研究相结合,发挥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广州还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稳妥推进抽查核实工作,探索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等,并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

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王晓玲要求,全市要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廉情预警工作制度建设,利用手机平台推进“三公开”工作。“我们看到有些宣传栏上公开的内容,都已经是去年的东西,这不是真公开”,王晓玲指出,“三公开”要公开到农民的手机上,“这是检验你是否真心实意向农民公开,而不是搞形式主义”。

本文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http://tj.offcn.com/

第五篇:腐败对社会的影响及关于腐败的一些思考

当人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出现了分工,而分工使得人类有了群居这一属性,于是渐渐形成部落。再往后发展有了部落间的联合或征服,由于分工的不同,负责保护部落的那群人拿起了武器,相较其他分工的人们因为手里的武器有了更多的话语权,于是形成各个阶级。随着这个社会所涵盖的地域越来越广,人口越来越多,国家由此形成,于是阶级的权力差距更大,由于统治需要,出现统治阶层,腐败也应运而生。以上人类社会的演化进程只是笼统的叙述,毋须拘泥,想说的只是腐败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其必然性不容否决,因为人类的性格阴暗面无法抹杀。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有社会的地方就有组织,有组织的地方必然滋生腐败。古代中国有腐败,古罗马也有腐败;民国时期有腐败,共和国时期也有腐败。一个国家的政治清廉往往只能在其开国之初维持一小段时间,我们应该将腐败视为一个正常且合理的现象,一个没有腐败的国家注定只存在于人们的幻想之中,无法立足于现实,俗话说水至清则无鱼,存在即合理,我们不应偏激地看待腐败问题,而是在合理范围内接受腐败的存在。这并不是为腐败问题强行洗白,只是为了端正看待问题的态度。任何事物超出了其合理范围(或规模),都会产生危害,反之则益。就我国的腐败问题而言,毫无疑问其程度是相当严重的,其对我党产生了众多负面影响,同时也对我国社会经济产生了方方面面的影响。

首先,所谓的经济问题,本质上指的就是如何配置资源的问题,其有很多种表现形式。比如购物,是通过某种以价格和供货的体系得到了我们想要的东西,完成资源配置;再比如一块政府出让土地实地使用权,继而招标,众多公司进行竞标,最终一家公司拿到该地,这也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方式。所谓的“腐败”又是什么呢?本质上说,就是通过滥用权力来影响或控制资源配置,并获得不正当利益。广泛一点说,当政府官员或者掌握权力的人,在行使权力的时候没有优先为公众利益考虑,没有最大化公众利益,而是被别的动机所左右,将资源配置给了不恰当的人,这就发生了腐败。如果腐败的成本是可以计量的,那么其对经济的影响也许没那么大。腐败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之所以巨大,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其成本是不可计量的。举个例子,房地产商吐过都认为要通过贿赂政府官员而成功拿到一块土地的话,房地产商会把贿赂的金额作为购地成本,做出最合适的市场决策,如果受益不好,他们就不会去行贿。但如果腐败的成本不可计量,他们如果不行贿,他们不知道他们将损失多少,因为也许这不仅仅一块地的损失而已,还有可能会产生其他无形的损失,所以他们在权衡之后必然会行贿而规避不可计量的损失,这就扭曲了市场资源的配置,使得腐败难以避免。

在中国,其腐败现象的很多表现不同于很多国家。因为中国现行的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以中国是一个国有资本主导经济的国家,很多投资和消费由政府主导,但是政府主导的投资效力较为低下,往往会被官员盘剥投资额度。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即使是08年在皇城根下的奥运项目,其资金也不免会被一些官员从中盘剥了一部分去。这里所谓“腐败”其中包含了“贪污”与“腐败”两个内容,官员将项目的部分资金放入自己口袋一事为“贪污”,而“腐败”指的是使用贪污所得的资金。如果这些被贪污的资金用于再消费,对经济本身或许没有影响,只是某一部分人利益受到损害,一部分人得了好处而已。但假如这些资金被腐败分子用于储蓄,或其他非生产型投资,比如证券投资,这就影响政府投资本来对经济刺激的放大倍数,使投资效果低下。假如所有的资金全部用于奥运项目建设上,那么建筑工人的工资就会提高,就会更多的用于消费,因为穷人的消费倾向注定是要大于富人的。总而言之,假如被贪污的前并未用于消费,流入市场,那么也就减少了市场中的资金,由于这部分资金数目颇为可观,便降低了资金的流通速率,降低了经济活力,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便涉及方方面面,可以体现在个人工资增长缓慢,企业订单减少,市场需求减小,诸如此类。如此说来,腐败对经济发展注定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然而让人有些惊讶的是,目前经济学领域关于腐败的研究并不能证明腐败对经济发展不利。整理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后发现,有32%的论文说腐败和经济发展呈负相关关系,62%的论文说没有显著相关性,6%的论文说正相关。综合以上内容,私以为腐败并非必然会对经济造成恶劣影响,当其规模被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时,其对于一个国家以及经济的发展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譬如腐败提高了办事效率,利于转移社会矛盾,增强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利于拉动内需。

腐败妨碍经济发展这个假说有很多反例,最经典的反例莫过于中国、印度等亚洲国家,虽然国内腐败问题突出,但经济发展十分迅速,而对此一些腐败问题很小的国家却望尘莫及。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巨大的反差,是因为腐败的性质不同,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不不同。分析腐败,可以从多种角度出发,用垄断性来衡量的话,不同国家的腐败性质就是非垄断性与垄断性两者连续区间内的一个点。比如在一个偏向垄断性腐败的国家,贿赂政府一些钱就能拿到你想要的利益,贿赂金额可以预见。而假如在一个偏非垄断性腐败的国家,需要贿赂很多机构才可能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而且因为各个机构之间缺乏不沟通,可能结果你花了好多钱也不一定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这时因为腐败而使成本增加的部分就无法预估了,腐败对经济的负面效应相当巨大。另一方面,腐败给人的感觉普遍是低效和落后,但这是一种错觉,是由于充斥着贪污腐败的国家往往也是低效和落后所带来的错觉。低效和落后并非就是由腐败

造成的,论其根本,私以为制度才是真正的原因。如果一个官员极度腐败的社会突然不腐败了,这个社会并不会变得高效和先进。官员即使不贪污,也并不代表他们就会有了工作的动力。他们仍然可以拿着工资在政府机构里悠闲散漫地工作,那些急需通过审批的项目仍然无法通过,去政府部门办个证件仍然需要一整天的时间。所以在一个信息不透明的、缺乏民主和自由、权力不受监督的社会,政府自然会是低效的,无论官员是否腐败。在这种社会里,行贿恰恰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贿赂给了腐败官员工作的“动力”,这胜过上百封投诉信。与此同时,也可以通过腐败官员绕过某些不合理的税负和法规。从这个角度看,行贿者无疑是悲哀的,因为行贿这一行为只是行为者为了从政府手中保护自己的权益,并非我们通常认为的利用政府侵犯竞争对手的利益,这或许也是整个体制的悲哀。假如体制无法及时地改变,那么我们只能暂时接受。在很多国家,没有贿赂是无法做生意和交易的,通过贿赂可以避免那些破坏性的法规以及勒索。从这一角度看,一个腐败的政府,与一个其官员非常严格的执行法律的毫不贪污受贿的政府相比,并非是一件坏事。腐败至少可以允许一个社会中自愿的交易和行为的局部繁荣。但是,这种繁荣和高效只是一种妥协,对制度的一种适应,是相对于信息不透明的、缺乏民主和自由、权力不受监督的社会,并不是说一个腐败的国家就会比一个真正信息透明的、自由和民主国家更先进。

所以,在短期上,腐败促进经济增长是可能的,即前文所述的一个观点——“腐败是经济的润滑剂”,但这首先要建立在腐败规模被控制在合适范围内才行,而我国目前的腐败规模已远远超出合理规模,所以反腐败是势在必行的事情,而且从长期来看,腐败是必定不利于经济发展的。然而正因为短期内腐败可能促进经济,就出现了“我国现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对腐败问题应该予以容忍”这样的声音。腐败对社会的影响不仅仅只是局限于经济,它对一个社会道德、公平正义、人与人间的诚信的破坏是相当巨大的,假以时日,社会将会彻底失去温度,真善美将无处栖身。如果以最终收益的大小,来作为善和恶的标准,那么,腐败成为一种善举,是可能的。但是腐败是不道德的,经济利益是不能凌驾于道德之上的,否则只会出现一个经济高度繁荣却道德沦丧的社会,那时候,不禁要问人类文明发展到最后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为了物质?城市里的人们形同陌路,人人都被孤独笼罩,即使物质生活再丰富也无法抚慰心灵的孤寂。

腐败,可能在短期内促进经济,可以提高社会福利,但长期而言注定影响经济发展,破坏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然而腐败在人类目前的发展阶段是不可能被彻底消灭的,所以要做的是如何将腐败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反腐败的措施有很多,纵观北欧各国,可以说他们的高薪养廉政策取得了不错的成效,那么是否中国也应该实行高薪养廉的政策呢。就高薪养廉

而言,其不可能作为单一抑制腐败的办法存在,想要有效果必须配合监管和惩处,形成一个合理的抑制腐败的系统,才能有效的运作下去。除此之外,社会发展水平也至少要处于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单纯的高薪是养不了廉的,因为这部分高薪对官员个人来讲,风险和收益比还没有达到一个阙值,只是削弱但是断绝不了贪腐的动机,只有把监管和惩处机制建立起来才有效。当官员收入太低时,他对风险的偏好就大,愿意冒风险去获得违规收益,当收入较高的时候,官员对风险的偏好就明显下降,当监管严厉起来的时候,风险成本之高会让官员对风险更加望而却步,而选择稳定的正常收益。人的贪念是无法根本解决的,我们得承认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相关措施的不完善的情况下贸然高薪会制约其养廉作用,但我们同时应当看到当前反腐工作确实遇到了一定的瓶颈,群众呼声高与措施效果不明显形成更鲜明对比。阻力来此哪里?很大一部分来自官员内部,因为反腐这一措施很大程度是动了他们自身的利益,腐败的长期存在已经让官员习惯了工作生活中各种因上层腐败等带来的福祉了。面对切身的利益被剥夺,政策自然会面临官员内部的阻力,自然有人怨声载道,反腐工作也自然难如坚冰。我们需要的是在坚冰上找到一个一个突破口去打破它,那么通过高薪满足公职人员的合理诉求,便能起到这样一种缓冲作用,也就是一个突破口。类似的突破口还有很多,都可以成为反腐败的手段,就像我们当改革开放也要找试点,那么高薪养廉某种程度上就是我国较为可靠的试点。然而我们仍需徐图渐进,因为目前阶段,我国假如要实行高薪养廉除了社会发展阶段不允许之外,还有人民内部的阻力。兴许是历史遗留问题抑或是其他原因,现在我国的公民群体的思想在很多方面显得愚蠢、短视、无知,整体的嫉妒心太强等等,人们一边为公务员福利削减而弹冠相庆,一边对官员的腐败表示怒发冲冠。有人说官员是人民的公仆,就应该拿这微薄的工资。君不见明初年间朱元璋将官吏断骨扒皮却依然止不住腐败之风,究其主要原因,不外乎是官吏工资实在难以维持生计。隔行如隔山,一个不明白其他行业的人,总会把其他行业想的太简单。这年头,愚民要是没骂过两句官,都觉得不好意思继续夸夸其谈,有人嘲讽有人辱骂,看见工资低就说他们有灰色收入,看见工资高又说分配不公平。私以为官员拿一份高薪是与他们做出的劳动与贡献直接相连的,每个人让渡出自己的一部分权利,组成了公权力,现在我们将这份公权力托付于官员由他们代为行使,这些代行公权力的人一部份可以直接创造社会价值,比如修铁路,造大桥等,他们掌控国家的基础命脉;另一部份则可以为创造社会价值创造条件,他们构成国家的根基。官员需要人们去肯定他们的价值,而确认这样的价值,通过高薪是再自然不过的了。然而我国的大多数群众却认识不到这一点,他们认为官员的工资就应该处于平均线甚至更低。如此,官员的低品质的物质生活又会促使其腐败。官员的重要性可以说是超过许多职业的,所以给与相对应

的高薪也是合适的。这其中并没有不公平的因素,因为官员的门槛就摆在那里,它不是垄断的行业,任何想要官员般待遇的公民都可以去考取公务员,而其中难度也确实不小。这么说可能有些庸俗,但却是实实在在地有助于他们树立责任感。古语云“敬畏之心,人皆有之”,一个敬畏公权力的官员才不会去贪腐,但假如公权力没有带给他相应的回报,为何要求他不去要求他应得的利益,既然这公权力不给官员应有的高薪,为何要敬它?抗争精神不也是我们所崇尚的吗,那么官员就会“勇敢”地去腐败。所以,这才是高薪养廉最为深层的含义。

腐败有其善恶,反腐败同样势在必行,现在的舆论都崇尚“法制”,却唾弃“德治”,认为那是中国传统之糟粕。然而,世界上没有一套完美的“法制”制度,有利益就会有腐败,事在人心,制度只能将腐败钉在那里,却无法让其真正消亡。我们在推行“法制”,建立一套可以钉死腐败的制服的时候,也应该重视“德治”,将腐败净化,古人追求的大同,也是现代人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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