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安全论文提纲

2022-08-06

论文题目: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摘要:本文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暨该罪的司法适用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且比较理论学说与相关立法,在结合司法实务问题的基础上,系统梳理该罪及其相关领域的争议问题,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情节严重判定、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以及罪过形式等问题做出合法、合情、合理的回应,从而有助于对这一罪名的司法适用,实现公正的处罚结果。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该罪的概述。该罪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属于网络犯罪、不作为犯罪、法定犯、可由单位作为行为主体的犯罪。该罪的犯罪客体是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利益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学界对于该罪犯罪构成要件中的责令改正的性质、情节严重的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判定以及罪过形式的厘定等事项存在争议,值得认真研究。第二部分是该罪的司法适用现状。该罪的司法适用呈现出司法适用的虚置化、轻刑化以及义务范围的宽泛化等特征。即使该罪的司法适用数量相当稀少,也不能直接取消这一罪名。应在具体考察法益侵害严重的程度上,结合被告人是否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以及事后修复法益损失等方面进行刑罚的裁量,不能没有原则地开展轻刑化处理。宽泛化的作为义务设定使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控制措施很可能被认定为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不利于相关网络技术创新行为的实施。第三部分是在该罪的司法适用中就主体和客观方面存在的争议问题。该罪情节严重的判定存在不明确的问题,不利于司法机关合理区别罪与非罪。学界与实务界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内涵与类型也存在一定的争议,而对其合理界定影响该罪司法适用的妥当化。应当合理区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类型,从而厘定各自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并且合理判定某个单位或个人是否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令改正性质的行政命令说以及行政指导说为司法机关合理认定其具体性质提供了参考,但是不能忽视对于责令改正这一犯罪客观方面所含内容的系统完善。第四部分是该罪实践问题的合理完善。广义上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是指专门为公众提供网络信息通讯服务,并且保存经由其形塑的网络空间“收费站”的用户留下来的信息轨迹的守护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宜于被划分为信息接入/传输服务提供者、信息缓存服务提供者、信息存储服务提供者、信息定位(搜索、链接)服务提供者这几种类型。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网络沟通的介入度越高,越应当承担相对较高的安全防范义务,这就包含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须在不断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理论研究的域内外经验对该罪的情节严重要素予以逐步完善,具体从违法信息的合理界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合理界定、刑事证据保存与违法信息删除矛盾的合理解决以及兜底条款的合理界定方面做出完善。应明确责令改正的内容,不仅应包括相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与改正期限,并且须明确不履行上述义务可能面临的刑法处罚结果。总之,本文以该罪的概述出发,大体界定这一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及相关属性,接着展现该罪司法适用的现状及其背后的问题,从而能够为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改进做出坚实的实证基础。在结合理论观点与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类型与义务的合理界定、情节严重的判定以及责令改正的完善等方面的对策建议,以期能为该罪司法适用的妥当化提供一些智慧。

关键词: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网络安全利益;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司法适用完善

学科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概述

(一)概念界定与性质解读

1.概念界定

2.性质解读

(二)犯罪构成要件厘定

1.犯罪客体要件

2.犯罪客观要件

3.犯罪主体要件

4.犯罪主观要件

(三)立法沿革分析

1.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分析

2.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展现

3.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转变的立法目的

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司法适用现状

(一)司法适用的虚置化

1.虚置化现象揭示

2.虚置化引发的争议

(二)刑罚判定的轻刑化

1.轻刑化现象揭示

2.轻刑化引发的争议

(三)义务范围的宽泛化

1.宽泛化现象揭示

2.宽泛化引发的争议

三、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司法适用问题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界定困境

1.网络服务提供者界定的域外经验

2.网络服务提供者内涵的规范不明

(二)情节严重判定的模糊化

1.情节严重判定的基本原理

2.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情节严重甄别

(三)责令改正的性质界定困境

1.行政命令说厘定

2.行政指导说厘定

四、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司法适用完善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合理界定

1.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学理焦点

2.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类型划分

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界定

(二)情节严重判定的合理完善

1.违法信息的合理界定

2.造成严重后果的合理界定

3.刑事证据保存与违法信息删除矛盾的合理解决

4.兜底条款的合理界定

(三)责令改正的合理完善

1.责令改正合理完善的司法适用价值

2.责令改正完善的事实查明与规范指示

3.责令改正完善的期限明确与后果载明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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