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检查情况通报

2022-07-06

第一篇:督查检查情况通报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督查情况通报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督查情况通报

关于对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

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办〔2014〕24号)要求,区安委会于7月7日起对各板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现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安监、公安交巡警、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板块及所属的27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漕湖街道、北和泾街道由于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完善,未进行此轮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领域是否按照“全覆盖”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相关部门是否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重点企业;三是政府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检查情况;四是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五是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危化品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专家检查和重点单位暗查暗访的“全覆盖”;七是“九小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八是“三合一”场所是否得到有效整治;九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重要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

(一)板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全区各板块、各部门都能贯彻落实相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工作。结合各地企业结构特点,都制定了本地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共出动127人次进行督查,督查企业单位86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849项。期间,督查组通过专家检查和暗查暗访,抽查的3家危化品企业均开展了自查自纠。

(三)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今年,全区三级政府共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52项。督查中,抽查了其中的20项。其中,对7项市级挂牌整改隐患做到了督查“全覆盖”。目前,市级挂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2项;20项区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13项;25项镇级挂牌已完成整改22项。

(四)企业单位场所隐患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此次督查,抽查检查了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九小场所”等企业单位场所,各企业单位和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总体情况并不令人满意,自查自纠率不足80%,且这些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

二、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企业自查自纠远远未达到全覆盖,“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主动、不到位,能推则推,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偏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行动落实不力。7月30日前,区安监、消防、交巡警牵头的四个督查组分别开展了督查行动,8月8日前,区发改、住建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第一轮专项行动督查,8月11日,交运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督查发现,各行业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但是部分领域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措施不力的情况。督查完成后,个别督查组未按要求上报督查汇报材料。

(二)部分重大隐患整改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52项重大隐患,完成整改37项,结案8项,录入“智慧安监”平台52项;有的板块上半年已经全部完成,有的板块完成整改了,但是还没有组织验收,整改进度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协调力度不够、督促指导不够认真、效果不够明显。部分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进展缓慢,如度假区阳澄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元和街道天纶宾馆集宿楼整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需各有关负责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推动。

(三)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远远未达到100%。督查情况表明,除危化品等高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相对较好外,其他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场所对自查自纠要么不知晓,要么知晓了也没动作。望亭益文油品有限公司、阳澄湖海普威精锻有限公司、黄埭镇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等位28家生产型企业未能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五小企业”、“九小场所”的自查自纠情况更加令人担忧。

(四)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小门店、小场所,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现;一些企业隐患自查自纠与员工安全教育离“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生产现场管理无序和消防设施缺失、通道堵塞,以及职工违规违章作业等现象大量存在,极易引发事故;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五)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督查中发现,如北桥泗塘小家具厂连片厂房、太平家具企业、各板块的“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企业内非法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督促整改的力度仍有待加强。诸如此类问题,亟需消防部门会同各板块研究整改方案,全力消除此类安全隐患,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六)企业主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发展和投入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排不上队、站不到位。有些企业法人对待安全生产凭侥幸、靠运气,看见其他地方发生事故,唏嘘不已,面对自己的企业,却不重视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治理舍不得投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失,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

(七)部分企业隐患整改有“回潮”现象。督查发现,在位于渭塘镇的区级挂牌隐患**区裕达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苏州梦吉海绵有限公司(异地生产经营),经过区、镇两级职能部门都检查督促,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但是又在厂区另外一处发现违规使用液氧装置,紧邻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太平街道中贸铝业天然气储存仓库隐患,已邀请设计院完成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希望加快整改速度。

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克服厌战情绪,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工作。第一阶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仅仅是一部分,也是实际存在隐患的“冰山一角”,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将于8月中旬展开,请各板块、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

)

年8月13日印发

第二篇:市区防汛督查组检查通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

6月17日,市防汛工作督查组到娄星区督查山洪灾害防治和水库防守工作,督查组在副区长禹丽君的陪同下深入万宝和茶园进行了实地检查,6月18日,区政府办组织两个防汛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其它各乡镇办事处防汛抗灾工作情况开展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乡镇办事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区防汛抗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概括起来体现在七个“到位”:

一是思想警觉到位。6月10日全市防汛抗灾工作会议后,各地高度重视,把防汛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在客观分析当前防汛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防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前筹备了防汛工作,并多次在全体领导干部会议及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上强调部署防汛工作。同时,各地都加强了库区、河堤沿线等重点部位的防汛宣传,提高全民的防汛意识。

二是组织安排到位。各地建立了组织较为严密的乡镇(街道)、村(居)两级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分工明确,能够确保在汛情危急时刻召的来、用的上。

三是预案制定到位。各地能够及时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以及水库等重点领域的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各项预案详细记录了防汛领导机构、职责分工以及安全转移路线等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全区水库明确了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护人员名单及其工作职责,每座水库都安装了各级责任人明示牌,管护人员补助也已落实到位。同时,山洪灾害易发点都明确了行政责任人、预警责任人和巡视人员名单及其工作职责,各山洪灾害易发区设立了警示标志,向群众发放了安全转移“明白卡”,并对群众进行了必要的说明和教育。

四是责任明确到位。各地及时调整了防汛指挥机构,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逐级签定了防汛责任状,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到人。

五是隐患排查基本到位。各地基本上都由乡镇(街道)干部或者村(居)干部对水库、山塘、尾砂库、堤防、地质灾害点、校舍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必要的隐患排除,就排查出来的隐患,也分别作了处置。如双江乡在检查天壶水库时发现涵管堵塞,水库水位已达到汛期限制水位,通过采取相关措施后,确保水库安全渡汛 六是物资储备基本到位。各地都储备了必要的编织袋、砂石、木料等必要的防汛物资,做到了仓库有储备,重点库上坝上有应急。在砂石、木料物资储备方面,各地都采用了代储的形式,与该项物资生产厂、林权所有者签订了协议,保证只要有需要,就能提到相应的防汛物资。

七是纪律执行到位。各地都制定了严格的防汛纪律,明确了汛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落实到位。防汛期间,全体领导干部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不能关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地在防汛抗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水库巡查制度不完善,没有制订具体的巡查程序,很多管护人员不清楚水库巡查的方法和内容,都只会形式上的对水库加以看护,没有对管护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而且没有巡查记录。

二是隐患消除还不够彻底。各地对小(2)型以上水库、河堤、尾砂库、地质灾害点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比较仔细,但是对山塘排查不够全面,对所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够到位,没有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没有列出具体的整改时间表。由于缺乏项目资金扶持等原因,部分大山塘老化失修,只是相对做了些应急处理,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彻底消除。

三是物资储备还不够充足。防汛物资器材储备不足是普遍问题,多数单位物资储备反映出的是计划数,但实际数量与上级文件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且砂卵石、块石、木料等防汛抢险物资基本上采用代储形式,未能实际掌握防汛物资,可能在紧急时刻延误抢险时机。应急抢险队伍没有进行实战演练。

四是水库的管护设施没有到位,每座水库都只配备了水位尺和电话,量筒、报警器等设施没有配备,没有专门的看守棚和管护情况记录。

五是大部分水库坝面及溢洪道杂草、灌木没有进行清除,大坝上杂草丛生,有些大坝上的小灌木比人还高。

六是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乡镇平台建设的设备有百亩、茶园、大科的传真机不能正常使用;预警设施有26个预警喇叭不能正常使用;有清水塘、福潭、粟冲、小田等4个水位遥测站不能正常工作。 希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娄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0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第三篇:督查情况通报

淮滨县人民法院情况通报

淮滨县人民法院关于元旦期间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部门:

根据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院领导的指示,我院成立督查小组,于1月1日对院各部门及各派出法庭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督查发现,各部门环境卫生较好,警(公)车管理比较严格,无公车私用现象。值班制度落实到位,督查时各值班人员均在岗,带班领导和值班干警在岗认真履行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

督查中发现,期思法庭卫生环境不够整洁,影响办公环境的整体协调。

望各部门接到此通报后,认真对照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避免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0一一年一月六日

淮滨县人民法院情况通报

淮滨县人民法院关于除夕期间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部门:

根据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院领导的指示,我院成立督查小组,于2月4日对院各部门及各派出法庭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值班制度坚持较好。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安排计划,不迟到、不早退,带班领导认真检查值班情况,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相关事情。

二、警车管理比较严格。督查中,没有发现公(警)车旅游或在宾馆、酒店门前停放等问题,车辆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并将车钥匙于节前统一收取,集中保管。

三、廉洁自律规定落实。督查期间,没有发现我院领导及各庭庭长有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或参与公款支付的高额消费的娱乐活动的情况,没有发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等问题。

二0一一年二月十日

淮滨县人民法院情况通报

各部门:

根据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院领导的指示,我院成立督查小组,于3月16日对院各部门及各派出法庭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督查发现,各部门环境卫生较好,公车管理比较严格,上班签到制度认真履行,没有发现工作人员有迟到早退现象,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步骤严谨有序。

二、存在的问题

在督查中发现,个别部门存在将当事人带上楼的现象。

望各部门接到此通报后,认真对照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避免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淮滨县人民法院情况通报

各部门:

根据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院领导的指示,我院成立督查小组,于4月15日对院各部门及各派出法庭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督查发现,各部门环境卫生较好,公车管理比较严格,上班签到制度认真履行,没有发现工作人员有迟到早退现象,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步骤严谨有序。

二、存在的问题

在督查中发现,一楼大厅卫生打扫不够彻底。

望各部门接到此通报后,认真对照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避免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淮滨县人民法院情况通报

淮滨县人民法院关于“五一”劳动节期间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部门:

根据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院领导的指示,我院成立督查小组,于5月1日对院各部门及各派出法庭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督查发现,各部门环境卫生较好,警(公)车管理比较严格,无公车私用现象。值班制度落实到位,督查时各值班人员均在岗,带班领导和值班干警在岗认真履行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

督查中发现,防胡法庭卫生环境不够整洁,影响办公环境的整体协调。五楼卫生间环境较差。

望各部门接到此通报后,认真对照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避免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0一一年五月六日

淮滨县人民法院情况通报

各部门:

根据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院领导的指示,我院成立督查小组,于6月16日对院各部门及各派出法庭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通过督查发现,各部门环境卫生较好,公车管理比较严格,上班签到制度认真履行,没有发现工作人员有迟到早退现象,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步骤严谨有序。没有发现有其他不良现象出现。

望各部门接到此通报后,认真对照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避免任何问题的发生。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淮滨县人民法院情况通报

各部门:

根据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院领导的指示,我院成立督查小组,于7月14日对院各部门及各派出法庭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通过督查发现,各部门环境卫生较好,公车管理比较严格,上班签到制度认真履行,没有发现工作人员有迟到早退现象,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步骤严谨有序。没有发现有其他不良现象出现。

望各部门接到此通报后,认真对照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避免任何问题的发生。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淮滨县人民法院情况通报

各部门:

根据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院领导的指示,我院成立督查小组,于8月15日对院各部门及各派出法庭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督查发现,各部门环境卫生较好,公车管理比较严格,上班签到制度认真履行,没有发现工作人员有迟到早退现象,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步骤严谨有序。

二、存在的问题

在督查中发现,一楼大厅卫生打扫不够彻底。四楼卫生间环境较差。

望各部门接到此通报后,认真对照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避免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淮滨县人民法院情况通报

淮滨县人民法院关于中秋节期间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部门:

根据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院领导的指示,我院成立督查小组,于9月11日对院各部门及各派出法庭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督查发现,各部门环境卫生较好,警(公)车管理比较严格,无公车私用现象。值班制度落实到位,督查时各值班人员均在岗,带班领导和值班干警在岗认真履行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

督查中发现,栏杆法庭卫生环境不够整洁,影响办公环境的整体协调。一楼大厅卫生打扫不彻底。

望各部门接到此通报后,认真对照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避免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淮滨县人民法院情况通报

淮滨县人民法院关于国庆节期间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部门:

根据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院领导的指示,我院成立督查小组,于10月2日对院各部门及各派出法庭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督查发现,各部门环境卫生较好,警(公)车管理比较严格,无公车私用现象。值班制度落实到位,督查时各值班人员均在岗,带班领导和值班干警在岗认真履行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

督查中发现,马集法庭卫生环境不够整洁,切院内堆放有杂物,影响办公环境的整体协调。法院办公楼楼梯卫生打扫不彻底。

望各部门接到此通报后,认真对照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避免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淮滨县人民法院情况通报

各部门:

根据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院领导的指示,我院成立督查小组,于11月8日对院各部门及各派出法庭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通过督查发现,各部门环境卫生较好,公车管理比较严格,上班签到制度认真履行,没有发现工作人员有迟到早退现象,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步骤严谨有序。没有发现有其他不良现象出现。

望各部门接到此通报后,认真对照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避免任何问题的发生。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第四篇:劳动纪律督查情况通报

7月29日下午,公司劳动纪律督查小组重点对主业单位职能人员的在岗、请销假、上下班打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绝大部分人员都在岗位,但仍有个别职能人员在上班期间睡岗、玩游戏、炒股。

2、大部分职能人员存在不按时打卡或上下班打卡不全现象。

3、对全天未打卡人员,人事组不能提供任何请休假手续。

4、有个别人员无录入工号。

二、整改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公司《关于开展劳动纪律督查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规范上下班打卡制度、及时录入员工工号,严格履行请休假制度,请休假必须有正式的假条。

2、各单位要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切实增强员工的自省、自律意识,力戒“慵懒散”。

3、单位党政领导是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当好表率,作出示范;对劳动纪律管理松散的单位将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

公司劳动纪律督查小组

2015年8月4日

第五篇:关于严打整治督查专项行动情况督查通报

3月30日至4月乌恰县社保局开展严打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有力。按照严打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并明确了相关职责。

(二)氛围浓厚。及时召开了干部、负责人、职干部大会,并通广播宣传、会议宣传、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宣传手段形式对严打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秩序专项行动进行了颇具实效的宣传发动,对全局严打违法犯罪整顿社会秩序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

(三)成效初显。通过前期的宣传发动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部分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气、弘扬法威,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良好的会战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发动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工作还停留在一般状态,不够深入。宣传发动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全单位共同参与的氛围未真正形成。

(二)信息摸排有待进一步深入。前期摸排出来的案件线索属于信访事项、不稳定因素的较多,能够构成政法机关出重拳打击的治安刑事案件的线索偏少,涉恶、涉稳、涉环境、涉操纵的案件更少。

(三)无理缠访问题仍然较突出。均存在无理缠访、无理上访的现象,有的甚至影响了正常办公秩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组长,成员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效举措,把严打整治工作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主要措施抓落实、抓出实效。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辖区工作情况,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加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力度,完善行政处罚程序,确定行政强制对象,严厉打击抗阻行政执法行为。

乌恰县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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