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总结范文

2022-05-19

叹岁月流逝太快,转眼间便到了年底,一年的辛苦工作中,我们留下了太多的难忘时刻,也在不断的工作积累中,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为了记录这一年的工作成长,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授信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授信总结范文

银行授信全流程总结

1.授信申请。借款人有授信资金需求时,应根据银行的要求提出授信申请,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借款人名称、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包括授信品种、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用途、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等),如果涉及项目授信,还应提供项目情况。 2.授信受理。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相关资料后,指定客户经理进行受理,根据借款人的情况,设计授信产品,并与借款人讨论,确定授信方案。

3.授信调查。银行在确定授信方案后,由客户经理进行调查,收集借款人的信息(借款人授信申请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购销合同、银行对账单等,若涉及项目授信,应提供项目情况),分析借款人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评估项目效益和借款人还本付息能力。同时分析借款人担保能力,如果涉及抵(质)押物,须分析抵(质)押物权属情况、市场价值和抵押率等,客户经理根据调查内容撰写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4.授信审查。客户经理将调查报告上交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和授信相关资料进行风险评价,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还款付息能力和担保情况进行审查,根据主要风险设置相应先决条件和管理要求,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5.授信审批。有权审批人按照“审贷分离、逐级审批”的原则,对信贷资金的投向、授信金额、期限和利率等进行决策,逐级签署审批意见。

6.合同签订。银行与借款人应共同签署借款合同,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业务,基本内容包括借款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和还款保障等。对于保证担保授信,银行还需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对于抵(质)押担保授信,银行还需签订抵(质)押合同,并办理抵押手续等。

7.授信发放。银行设立独立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授信审核发放。授信发放前应确保借款人满足合同提款条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对授信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监督授信用途实际使用情况。

8.授信支付。银行应设立独立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授信支付审核和支付操作。目前一般采用受托支付方式,银行将授信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直接支付给其交易对手,确保授信按约定用途使用。

9.贷后管理。银行应监督借款人授信使用情况,跟踪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检查抵(质)押物有效性和保证人担保能力,客户经理定期收集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并了解借款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或项目实际施工情况。

10.授信收回或处置。银行应在授信到期前向借款人提示到期还本付息。对于授信展期的,银行应评估展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因借款人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授信的,银行可与借款人协商授信重组;对于不良授信,银行应按照规定采取核销或保全处置方式。

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刘经理是负责信贷的客户经理,另外这家支行行长是马行长。张行长是专门负责信贷的总行行长。小王今天去银行贷款。负责给他的贷款的是刘经理,而审贷款的是马行长,马行长审批完还要交张行长审批。完了刘经理才能放给小王。 这就是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防止道德风险和坏账的发生。

第二篇: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总行授信评审部认真贯彻总行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行改革和发展的现状为基点,积极推动我行经营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我部根据总行领导的安排,在深入研究本行实际情况、本地经济特点的基础上,借鉴他行先进的授信管理经验,尝试建立适应我行发展实际和管理体制的授信业务评审体系。同时,深刻领会总行的工作意图,落实总行制订的工作思路和方针,重塑授信管理体制,提高授信评审的专业技术水平,主动、认真地履行好部门职能,强化授信工作的尽职监督和合规建设。

第一、构建适应我行实际、有利我行发展的授信评审体系。 改革与发展,对授信评审部的工作提出了一个迫切的命题,那就是建立一套什么样的授信评审体系,如何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授信评审部的定位问题、授信评审部每一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和授信评审部的整体素质问题。

首先,我部加强与改革领导层的沟通,深刻研究和领会改革的整体思路和精神,切实明析我部在全行授信管理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能,明确内部分工,保证整个授信管理体系的严密和协调有序,为我部授信评审与管理模型和操作架构的建立打好依据基础。 其次,研究我行体制运行的整体情况和授信管理的现实情况,考察学习他行的先进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对照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集团客户授信尽职指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授信管理的规定和风险指

引,建立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二是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进行论证,一方面完善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另一方面使有关部门了解本部在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中的角色和作用,为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打好基础。三是进行穿行测试,调整完善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并做好与下线部门和上线部门的衔接。 再次,根据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以及我行授信管理工作的审慎性要求,细化授信评审部内部岗位分工。一是要完善内部岗位的设置,做到分工明确;二是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做到权责明确;三是要建立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同时,针对不同的信贷产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授信评审的重点、难点,要细化评审工作的操作流程,建立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有利于业务发展,并符合审慎性要求的评审流水线,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责任人,同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制订科学严谨、合理有效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和操作流程。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统一授信的前提条件,根据总行领导安排,我部的负责安排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一是要加强学习,针对性的培养企业等级评定方面的人才,切实提高我行人员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知识水平;二是认真研究长治市各类型经济实体,研究长治市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针对本地区内各类型企业的特点,细分企业类型,拿出适应本地区实际和我行信贷政策的企业评价标准;三是结合我行管理体制和审慎性要求,制订我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操作流程,包括授信调查、等级评定、授信评审、授信额定、授信中止、授信调整和授信管理等各个方面;四是要细化等级评定的操作程序,针对各个环节和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同时,根据新的存量授信,分批次、分

类别推进授信评级工作,建立适应我行实际、有利我行发展的授信评审与风险控制体系模型,加强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实行档案、押品的集中化、标准化管理,将风险预警、识别、计量、控制渗透到授信业务的各个环节,建立各类风险的处置预案。 第

三、加强授信评审工作的宏观性管理和指导,统筹兼顾,有的放矢的做好授信规划。我部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长治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总行有关会议精神和决议,做好全行授信业务的管理工作,明析授信业务发展方向和行业风险及政策导向,以“实用、适用、实效”为目标,明确授信业务发展方向和重点,内容包括准入与退出政策、授信投向、授信投量、行业向投量、客户类型投处投量等,并通报各行业部,使各行业部明确全年授信工作的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发挥自身职能,全面提高授信管理水平。 第

四、修订完善《总行信贷审查委员会

工作规则》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结合我行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授信管理工作的实际,以风险防范为主线,以授信尽职为要求,制订《总行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选聘办法》,明确审贷委员的任职标准和选聘程序,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明确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审贷委员会的决策水平和能力。

在总结以往审贷委员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总行审贷委员会工作规则》,针对不同授信业务的特点和国家关于授信业务的尽职要求和风险指引,明确不同授信业务的审贷规则,提高审贷透明度和审贷决策的科学性,合理界定审贷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 第

五、根据授信业务管理的要求,完善本部门岗位设置和各项业务在本部门的操作流水。结合公司业务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流程,充分考虑业务风险的可控性、操作流程的合规性、业务办理的可行性、便利生,完善本部门的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任职标准和岗位职责,形成

设置科学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监督措施得当的部门岗位结构。

建立不同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合理界定权责范围,保证各项业务操作在本部门的流转顺畅和评审有效,同时要将相应的考虑评价机制纳入到整个部门工作中,一是对操作流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和评价。二是对操作流程制订的科学性进行审核和评价;三是对操作流程的全面性进行审核和评价。四是对操作流程的审慎性进行审核和评价。力求通过严密的流程操作,严格控制各类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实现以客户为心,以风险防控为主线的业务流程再造。

第六、认真做好全行贷款的评审工作。全年召开审贷委员会会议148次,累计审议各类贷款571笔,金额825921万元,其中通过435笔,金额539504万元,未通过136笔,金额共计286417亿元。召开授信委员会会议18次,累计授信37户,累计授信金额36亿元。累计办理企

业评级3户,对移交我部审查的贷款料进行书面审查,以法律有效性与防范风险为重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的实际状况,分别对贷款质量、贷款风险、贷款行业信息、信贷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审贷会审查。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我行的有关规定,对每一笔贷款向审贷委员会提出相关意见。对借款申请企业及抵质押等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书面分析,做好风险提示。

第七、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授信评审部队伍建设和人员水平。 新的发展形势对授信评审部会的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部把提高人员素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抓,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建设,要采取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督促我部人员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走出去,请进来”是我部加强自身学习、提升授信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走出去”向其他银行学习、向先进银行学习、向专业院校学习,把

专家教授请进来、把专业人才请进来,组织有关培训,通过学习全面提高我们自身素质,并应用于日常工作,要从思想建设、制度完善、素质提高、措施加强等方面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积极促进授信评审的科学化、业务管理的规范化、岗位操作的制度化。

随着我行体制改革向纵深方向的不断推进,部门重组、职能整合、流程再塑以及日益加剧的竞争和我行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都将对全行各个业务部门提出迫切要求:如何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谋求新的发展,如何在审慎经营的架构下谋求管理水平的提高,如何构建新的体制下的业务操作流程,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切实的解决好。下半年,授信评审部将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管理措施,紧密围绕总行制订的发展方针和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总行各项会议精神,抓落实、求创新,主动认真、积极高效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为商行的发展履好职、站好岗!

授信评审部

第三篇:一般授信业务授信调查报告

一、授信客户管理情况

(一)基本信息

的调查出资是否合规,实物是否仍在申请人名下、状态是否正常。

(二)管理层情况

描述申请人实际控制人(如无,请注明)、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职务、教育背景、从业经验、主要业绩、工作简历等。说明是否已发现申请人及以上人员存在个人信用不良记录、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以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对上市公司是否已发现被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对自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对控制人提供人民银行个人证信系统查询结果。

二、授信客户经营情况

(一)行业及生产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描述申请人主营业务的行业情况(所处行业、资质等级、行业地位)、生产流程、工艺设备(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设计生产能力、生产设备利用率)、主要产品以及当前设备运转、生产运行、

产品生产情况等。若申请人采取多板块经营方式,要分板块进行描述。

(二)供销及结算情况

描述申请人供应渠道的稳定性、集中度,详细说明主要供应商的名称、供货种类及占比、质量及价格条件、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以及是否是申请人的关联企业等。对于钢铁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煤炭石油开采等资源加工类企业,要调查并说明申请人拥有的资源储量、原材料自给率。

描述申请人销售网络的健全性、有效性,详细说明主要销售对象的名称、销售种类及占比、议价能力、结算方式及销售款回笼记录,以及是否是申请人的关联企业等。

三、授信客户财务及帐务情况

(一)财务报表情况

描述申请人财务报表审计情况。若经过审计,则调查并说明审计事务所的是否为我行认可、资质等级等;审计事务所若连续两年及以上发生变更的,则调查并说明变更原因以及对审计报告质量的影响。若申请人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对财务报表数据真实性有疑虑的,要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实,详细描述核实内容、过程及结果。编制财务数据简表如下:

(二)资产负债重点项目分析

对申请人上年度和最近一期的重点资产、负债项目及重大损益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重点项目原则上为申请人资产或负债中占比超过10%、与上期相比变化超过20%、以及其他对申请人经营、资金等产生重要影响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调查并说明银行存款中是否有质押、冻结情况,如有,质押或冻结的金额、占比及产生原因。

调查并说明持有的短期投资的种类、明细、金额、是否已质押。调查并说明应收帐款的帐龄分布,列示金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的欠款人名称、贸易背景、欠款时间、收回可能性、是否为关联企业欠款、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足,应收账款是否已作质押,产生变化的原因等。

调查并说明其它应收款的帐龄分布,列示金额前五名的其它应收款的欠款人名称、产生原因、欠款时间、收回可能性、是否为关联企业欠款、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足,产生变化的原因等。

调查并说明主要存货种类及明细情况,保管状况是否良好,市场价值是否有重大变化,

是否已质押,是否已办理保险,是否存在长期积压的现象及原因等。

调查并说明持有债权投资的种类、金额、是否已质押;持有多少其他公司的股权,占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投资收益情况、是否已质押等。

调查并说明主要固定资产的种类、数量、成新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已抵押,是否存在固定资产灭失、损毁、长期闲置的现象,如有对申请人资产价值、生产经营的影响。调查并说明在建工程的项目名称、已完成投资情况、后续资金安排、工程进度和完工时间,是否存在资金缺口、是否已抵押等。

调查并说明申请人拥有的无形及递延资产的种类、金额、取得或发生背景、目前价值或作用。其中对土地使用权,调查土地位置、使用状态、是否抵押、变现能力等。

调查并说明预收帐款的预收对象、产生原因、对应产品生产和劳务支出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按期交付的可能性等。调查并说明应付帐款的帐龄分布,详细列示金额前五名的应付帐款的应付对象、产生原因、欠款时间、归还安排、资金来源、是否为应付关联企业款等。调查并说明其它应付款的帐龄分布,详细列示金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的应付对象、产生原因、欠款时间、归还安排、资金来源、是否为应付关联企业款等。

(三)损益及现金流情况分析

通过现场核对申请人账务账簿和重要原始凭证,重点核实并说明以下情况:增值税、所得税等缴纳情况是否与财务报表、纳税凭证反映的一致,销售收入是否真实,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真实,现金流量是否真实。

分析申请人最近三年及近期收入和利润的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申请人三项活动现金流变化趋势,并重点分析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及净流量情况。

(四)财务指标分析

列示申请人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现金偿还能力、增长能力等主要财务指标及行业均值(如有),并对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及变化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对申请人同时提供合并和本部财务报表的,要同时列示合并及本部的财务指标,但对采取资金集中管理体制、本部只从事投资管理职责的企业,可只列示合并的财务指标)。

四、授信客户信用状况

(一)同业合作情况

以列表形式说明申请人在他行的授信、用信、信用记录情况,对于存在不良贷款和违约

关系,抵质押担保的列明抵质押人和抵质押物的名称。)

对与信贷登记系统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应调查并说明原因;对我行信贷系统上列示为银监会大额授信预警客户的,应查明预警原因并进行调查和核实,若预警原因确实存在,对申请人偿债能力的影响做出说明。

(二)或有负债情况

决诉讼、有追索权的票据贴现、对外承诺等其它或有负债情况、对申请人未来资金、经营等的影响程度等。

五、担保情况

(一)保证担保情况

对保证人可参考授信客户描述其管理、经营、财务、信用等情况,可适当简化,要重点调查并说明保证人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提供保证的原因、其对外担保情况、担保能力和担保意愿。

如属于互保,则从我行互保圈(链)企业数、互保金额、互保企业在业务上和资金上紧密程度、互保企业的抗风险性和代偿能力等方面进行风险初步评判。

(二)抵(质)押担保

描述抵(质)押物的基本情况,名称、所有人、位置、取得时间、原始成本等;调查并描述抵(质)押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标的是否明确、权属是否清晰、状态是否良好、抵(质)押人是否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是否有第三人的优先权利、出租情况、各项特性与客户提供的书面描述是否一致、登记部门是否明确、是否投保等。抵质押人为第三方的要分析其与申请人的关系及真实出质意愿。

测算抵质押率,对于经评估的抵(质)押物,要说明评估机构是否为我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行业经验、信誉状况等。

说明抵(质)押物、抵质押率是否我行担保管理相关办法的要求,如有不符须详细说明理由及可行性。

六、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分析

七、风险管理措施

八、总结

第四篇:授信申请人提供授信资料清单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复印件;* 3. 企业税务登记证正、副复印件;* 4. (1)银行开户许可证;*

(2)机构信用证;* 5. 特殊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6. 企业介绍(企业基本情况、人员情况、经营状况、资产负债、上下游主要客户等) 7.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

8. (1)主要管理人员(业务主管及财务主管)简介;

(2)主要管理人员(业务主管及财务主管)身份证; 9. 公司章程,股东成员名单及签字样本; 10. 企业验资报告附件; 11. 企业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

12. 由工商局提供的核准内(外)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

13. (1)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如果没有,请提供三年12月份的财务报表及报表说明)(2)最近三个月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必须附报表说明;*

14. 最近三个所有银行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15. (1)最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票复印件;* (2)最近六个月的纳税记录复印件;* 16. 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17. 项目情况及相应业务协议合同 18. 与经营有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19. 可用于抵押的相应产权证复印件;场地租赁协议*

20. 借款申请书(资金需求,贷款用途,资金短缺原因,需求资金总额,已投资和筹集的资金来源)

21. 还款计划书(用款期限,还款来源,还款计划,本次贷款可以提供的企业、个人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措施) 注:

1、上述带*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应同时提供原件备验

2、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

3、所提供纸质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篇:A-01:授信额度协议--适用于额度授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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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信 额 度 协 议

编号:2009年 明人授字106220001号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为发展友好、互惠的合作关系,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范围

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授信额度,在符合本协议及相关单项协议约定的前提条件下甲方可向乙方申请循环、调剂或一次性使用,用于叙作人民币短期贷款、外币短期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统称“单项授信业务”)。

本协议所称贸易融资业务包括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远期信用证下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及其他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

本协议所称保函业务包括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各种国际、国内保函业务。

第二条 授信额度的种类及金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下列授信额度: 币种为: 人民币 。

金额为:(大写) *仟万元整 ;

(小写) ¥ 。

具体种类及金额如下:

贸易融资额度_*仟万元整 。其中: (1)_国内商业发票贴现额度*万元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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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

1、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甲方可以在不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各单项授信业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使用相应额度:

(1)循环使用。具体包括的额度种类为:_国内商业发票贴现额度 。 (2)一次性使用。具体包括的额度种类为:__ / _ 。

如甲方需要调剂使用第一条约定的授信业务额度,应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由乙方决定是否调剂及调剂的具体办法,并书面通知甲方。

2、截至本协议生效日,基于此前有效的《授信额度协议》或类似协议及其单项协议,甲方在乙方已发生的授信余额,视为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授信。

其中,占用授信额度的授信余额,视为占用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

3、除另有约定外,叙作下列业务不占用授信额度: (1)单证相符的出口押汇;

(2)基于乙方接受的经开证行或保付行承兑/承付/确认付款/保付的出口信用证或国内信用证项下汇票或款项而办理的押汇或融资;

(3)甲方能够提供保证金、国债、乙方开具的存单,或者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备用信用证的,担保对应的授信金额不占用授信额度;

(4)双方另行共同书面确认的不占用授信额度的其他业务。

虽不占用授信额度,但其业务协议仍属于本协议项下的单项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本协议约束,该业务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叙作单项授信业务需要签署的协议

甲方向乙方申请叙作本协议项下的单项授信业务,应向乙方提交相应的申请书及/或与乙方签署相应的合同/协议(统称单项协议)。

第五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

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前款所述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届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继续向甲方提供授信额度的,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新的授信额度及其使用期限等事项。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未约定事项适用本协议的规定,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不构成本协议的终止事由。甲乙双方依照本协议已叙作的单项授信业务按照本协议和有关单项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已发生的权利义务应履行完毕。

第六条 叙作单项授信业务的前提条件

叙作单项授信业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相应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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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协议和单项协议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2、开立叙作单项授信业务所必需的账户;

3、本协议、单项协议约定的担保已有效设立;

4、单项协议中约定的叙作该业务的其他前提条件;

5、乙方认为甲方应予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担保

对于依据本协议和单项协议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担保: □ 最高额保证

(1)由 *提供最高额保证,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授高保字 **号

(2)由 * 提供最高额保证,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

若甲方或担保人发生乙方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甲方、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乙方有权要求,且甲方有义务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本协议项下债务。

第八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甲方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3、甲方在本协议和单项协议项下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凭证及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甲方申请向乙方叙作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

5、甲方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甲方承诺如下:

1、按照乙方要求,定期或及时向乙方报送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和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接受并配合乙方对其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和监督;

3、如果甲方与本协议担保人就其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或类似合同,合同将不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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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23255.doc 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

4、若发生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担保物被查封,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对于本协议和单项协议未作约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乙方的有关规定和业务惯例办理。

第九条 甲方所在集团内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

双方约定适用下述第 1 项条款:

1、甲方不属于乙方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简称《指引》)确定的集团客户。

2、甲方属于乙方依据《指引》确定的集团客户。甲方应依据《指引》第十七条规定,及时向乙方报告净资产10%以上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交易项目和交易性质、交易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第十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甲方在本协议和单项协议项下违约事件:

1、甲方未按本协议、单项协议的约定履行对乙方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甲方未按本协议、单项协议的约定将获得的资金用于约定用途;

3、甲方在本协议、单项协议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协议、单项协议中所做的承诺;

4、发生本协议第八条第2款第4项规定的情况,乙方认为可能影响甲方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或可能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而甲方不按本协议的规定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

5、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6、甲方违反本协议、单项协议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7、甲方在与乙方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8、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在与乙方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甲方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甲方在本协议、单项协议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协议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和保函业务,全部或部分中止、终止发放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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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宣布本协议、单项协议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协议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及保函垫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单项协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协议;

6、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仅需事先或事后通知,将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甲方对乙方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乙方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8、行使担保物权;

9、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0、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协议、单项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单项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单项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二条 变更、修改、终止与部分无效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在其及其项下所有单项协议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单项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本协议、单项协议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协议、单项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单项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加以解决: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或者依照本协议、单项协议行使权利义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单项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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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23255.doc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协议、单项协议的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单项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1: / 。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和单项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若乙方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项下权利及义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乙方授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协议和单项协议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协议和单项协议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3、在不影响本协议和单项协议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协议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5、本协议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十七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 叁份,双方及担保人各持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行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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