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2022-07-03

第一篇: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保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有限公司

2013年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公平、及时地评价员工绩效,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起具有公司特色的价值分配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追求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鼓励员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稳定增长,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业绩导向原则:提高员工收入与贡献的关联度,鼓励多劳多得,通过强化考核分配,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二)市场竞争力原则:充分考虑本地区金融同业人员的劳动力价格和薪酬分配标准,使之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三)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员工绩效考核应充分考核定量和定性指标,以工作业绩作为确定员工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四)双重考核原则:业务考核与日常岗位考核相结合,全面评估员工工作绩效。

(五)公开透明原则: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向公司员工公开员工绩效考核分配标准,提高考核和分配依据的透明度。

(六)个人绩效目标与公司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保持一致。 第三条 考核内容:本办法考核内容为员工绩效奖金,采取按季度考核,一次性兑现。(需和财务部沟通)

第四条 绩效奖金与公司经营目标、利润完成率等指标挂钩,绩效奖金根据公司上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 绩效考核的适用范围和考核管理权限。

(一)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监、经理、主管、业务人员及后勤各岗位人员,非正式员工(如劳务外派、实习)不进行绩效考核。

1 有限公司

(二) 公司总经理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公司经营目标任务,负责将工作计划任务分解,按月度,季度,分配给业务部门和员工个人,并根据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当期具体完成业绩情况予以考核。

(三) 业绩考核工作流程;制定考核办法和配套管理办法→ 公司任务目标→公司业务分解并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每月(季,年)考核评价填表→相关负责人确认签字→商务管理部汇总→会计核算→执行董事→综合管理部备案存档→兑现

第六条 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公司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由公司总经理挂帅,公司总监、经理参与的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二)公司商务管理部作为考核执行机构。

1、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职责:

考评制度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订、修改、审批; 岗位绩效指标和主要经济指标的确定和审批; 考评结果的评议和审批; ④员工考评申诉的最终处理。

2、商务管理部职责

商务管理部是考评管理工作的具体承办机构,主要职责有: 明确自下而上收集、汇总考评资料和自上而下分解岗位绩效指标和主要经济指标的方法,并代表公司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评;

对各项考评工作进行组织、培训和指导,对考评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针对考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修改建议;

汇总统计考评评分结果,形成考评总结报告;协调、处理各级人员考评申诉的具体问题;

④为员工建立考评档案,作为薪酬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动、培训、奖励惩戒等的依据。

3、各部门经理的职责

2 有限公司

负责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绩效指标和主要经济指标报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到本部门各岗位人员,作为本部门各岗位绩效考评的依据;

负责本部门员工考评和等级评定;

根据考评结果帮助员工制定改进计划,提升绩效。

第二章 考核指标分类

第七条 任务绩效考核指标(针对业务部门)。每月下达两个任务指标,即基础任务和目标任务,基础任务为每月必须完成的任务指标,与个人绩效提成挂钩,完成即执行绩效考核方案,未完成不执行;目标任务为每月需努力完成的任务,与部门奖励挂钩,完成一定比例即享受部门奖励。

(一)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业务指标或工作任务的数量(含业务额和保理费用收入等)及其程度。

(二)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保理业务风险控制指标指标(含不良率和风险损失率)及其程度。

(三)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业务拓展任务指标(含项目数、新客户数、新业务品种等)。

执行前提:

1、各业务部门每月应有明确的任务指标;

2、各部门经理须把部门月任务指标分解到人(或项目团队);

3、及时准确的报表反馈体系。

第八条 岗位履职考核指标

分为部门经理职责、业务人员职责、风险管理类职责、行政管理类职责等。根据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重要程度及工作量制定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主要考核员工对本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参见公司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第九条 态度绩效考核指标

态度考核指标主要考评员工工作态度,完成工作任务时,执行公司相关业务流程和制度规定的程度以及思想道德、精神仪表、考勤纪律、协作性、积极性和责任心等。

3 有限公司

第十条 管理绩效指标

考核管理人员及部门的沟通理解能力以及对下属的管理力度和任务分配。根据公司月度指标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时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并以月度工作计划的形式,报商务管理部备案;完成公司下达的其它综合管理指标和财务管理与费用控制指标及其程度;在公司月度指令性指标和指导意见的指导下,本部门分解落实的月度工作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其程度。

第十一条 公司认为应纳入绩效考核的其他相关内容等。

第三章 考核项目及权重

第十二条 经理层:公司总经理、总监与公司所有指标考核挂钩,各部门根据考核指标提出员工初步分配方案,经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再予以分配。

1、利润指标(40分)

2、保理贷款指标(10分)

3、风险控制指标(20分)

4、保后管理指标(10分)

5、资金管理指标(10分)

6、外部环境维护指标(5分)

7、岗位履职情况(5分)

第十三条 各业务部门:设经理1名,团队主管3名,客户经理若干名,部门助理1名,将根据业务实际发展情况予以充实和调整。考核项目及分值:

1、利润指标(40分)

2、保理贷款指标(20分)

3、风险控制指标(15分)

4、保后管理指标(15分)

5、规章制度执行指标(5分)

6、岗位履职情况(5分)

4 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设经理1名,审查人员1名,风险监测人员1名,将根据业务实际发展情况予以充实和调整。考核项目及分值:

1、风险控制指标(30分)

2、内控合规指标(20分)

3、保后管理指标(15分)

4、利润指标(20分)

5、保理贷款指标(10分)

6、岗位履职情况(5分)

第十五条 商务管理部:设经理1名,助理1名。考核项目及分值:

1、内部满意度指标(20分)

2、内控合规指标(20分)

3、物资管理指标(20分)

4、外部环境维护指标(20分)

5、利润指标(10分)

6、岗位履职情况(10分)

第四章 考核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的记分办法进行。 第十七条 考核周期:

(一)一般员工考核的实施期为每月一次。

(二)部门经理考核实行季度考核方式。

第十八条 公司按月(季,年)分解下达任务指标;员工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登记和统计,各项指标可以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加减分,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第十九条 日常岗位考核采取逐级考核方式。即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总经理负责所管辖部门经理的考核。于次月的3号前各部门员工完成自评工作,5号前各部门完成初审评分,报到总经

5 有限公司

理处;商务管理部于10号前根据日常岗位考核成绩及业务考核成绩提交绩效考评小组审议,完成公司级终审考评,作为计算员工绩效奖金的依据,于次月16日兑现该兑现部分。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考评主体,由各考评主体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各考评主体与被考评人进行绩效面谈。

第二十条 业务考核:根据各部门业务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每月5日业务内勤提供销售数据,由财务统一核算;

第二十一条 日常岗位考核与业务考核相互牵制,如果员工日常岗位考核低于60分,则不执行业务绩效奖励。

第二十二条 业务人员绩效提成为项目毛利的30%,其中的70%为个人绩效奖金,20%为营销费用(公司不再另行支取与单笔业务相关的招待费用、礼品费用、公关费用),10%为公司管理团队提成。

第二十三条 员工个人应得绩效奖金=项目毛利的21%×各项指标考核得分/100;此外员工开发取得银行授信或获得外部融资,按照首次取得授信额度的或者获得外部融资的综合资金成本具体情况给予3%-1%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公司鼓励全员营销,业务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人员提出项目申请,但不能独立完成操作,需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协助调查后成功运作的保理项目,完成后收入计入业务部,绩效提成保理业务部客户经理与提出项目的申请人按照50/50比例提取;续作后其他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的人员不再提取,由保理业务部客户经理按照推荐项目相关规定续作和提取;

第二十五条 每月各业务部门需在次月5日向商务管理部上报本部门业务客户来源,客户来源主要分为五个渠道,即:老客户、金融机构推荐、中介推荐、其他部门推荐、个人开发;对部门或个人开发客户业绩突出员工,公司将在月综合表现奖励中给予物质奖励。(另行制定标准独立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部门奖励中,部门经理享受一定比例的奖励,原则上不低于部门员工平均奖励的1倍;

第二十七条 项目分配:除业务人员自主开发项目外,其他项目由各业务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配,内勤需做好相应记录。

6 有限公司

第二十九条 项目产生的罚息或其他非正常业务收入不计入部门及员工个人业绩,直接计入企业收入。

第三十条 商务管理部的考核得分最高不超过保理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平均最高得分。

第三十一条 职级升降:客户经理连续3个月或1个季度累计完成收入超过半年目标值的120%,给予不低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奖励。如果连续3个月或1个季度累计完成收入在任务目标的60%以下,月基本工资下浮200元;如果连续两次下调基本工资,则公司可以换岗或辞退(如果从年初到考核的当月累计完成收入达到80%,不在此范围之内)。

第五章 绩效奖金发放方式

第三十二条 绩效奖金采取“按月预发,按季兑现,年终清算”的方式。每月计算绩效奖金时,以当月实际发生数计算,按月发放当月实际发生数计算的绩效奖金的60%,在每结束后对当年累计实际完成情况与累计目标值进行比较,计算当年考核得分。如果全年累计完成收入已经达到对应职级所应完成的目标任务,按实际完成情况对应期初相应级别来核定绩效奖金;如果没有达到对应职级所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则按实际完成情况来对应相应级别核定绩效奖金;根据最终考核得分计算当年累计应发绩效奖金额,与当年已发部分进行比较,多退少补。上一已经计算的收入不能再跨转到下一(日常岗位考核低于60分者不发放)。

第六章 其它事项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要逐项认真核实指标完成数据及情况,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对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重复计算员工业务指标,骗取绩效工资的,公司将扣回绩效工资,并扣减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的20%。

7 有限公司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汇融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篇:设立商业保理公司的审批办法

<<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年内出台

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5-03-31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与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韩家平在日前召开的第三届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上透露,《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公开征求意见,预计年内正式出台。

韩家平说,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设立商业保理公司,但各地监管政策不统

一、配套政策缺乏、法律法规空白等问题日益突出,亟须出台全国性的行业管理办法。根据现在征求意见的版本,商业保理行业将在全国放开。

1、未来,设立内资商业保理公司将取消前置审批,直接工商登记,设立外资保理公司按照现行法律仍实行前置审批(商务部审批);

2、所有保理公司注册后均需到地级市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务主管部门将按照业务规模对保理公司实行分类管理。

3、同时,商务部将建立全国统一的业务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和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韩家平预计,随着全国性行业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宣贯,保理行业的市场认知度将大幅提高,商业保理发展相对缓慢地区将掀起一轮商业保理投资浪潮。商务主管部门为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将出台类似鼓励信用保险发展的促进政策,并推动税收、外汇、融资等领域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在商业保理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预计相关司法解释或法律文件也将陆续出台。

此外,韩家平还介绍说,2015年,随着商务部商业保理业务管理系统升级完成,商业保理行业信用数据库将逐步建立。目前,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估机构已开始进军商业保理市场,为保理公司提供企业信用调查与评估服务。商业保理公司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的政策障碍已经解除,商务部有关部门正在与央行征信中心就商业保理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的具体方式进行协商,预计2015年有望取得突破。

第三篇:保理公司会计核算

回购型保理:

1、甲方(保理商)不承担付款方的任何信用风险;

2、在债权到期日,甲方无法从付款方处足额收回债权时,或者甲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认为需要乙方(融资方)回购时,乙方应无条件回购尚未收回的债权并归还相应的保理预付款。 会计风险与报酬分析:

•根据上述条款可以看出,保理公司虽然取得了原有债权所产生的现金流的权利,但拥有了要求融资方无条件回购的权利,因此并不承担原有债权的信用风险。

保理公司承担的信用风险针对保理申请人,而不是应收账款的债务人。

买断型保理:保理公司承担的信用风险针对应收账款的债务人。 融资性保理适用的会计准则

融资性保理业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固定或是原售价加合理回报。在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中,转出方将予回购的资产与售出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是原售价加上合理回报的,表明金融资产出让方保留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所出售的金融资产。

•因此按照上述准则规定:融资方不能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与此对应的,保理商也没有取得附回购协议出售的金融资产。基于此特征,保理业务类似发放抵质押融资业务或买入返售业务,有别于贴现业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考虑到其属于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所以归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即为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 融资性保理适用的会计处理 科目设置:

(一)“银行存款”一级科目,核算公司存放在银行的资金,本科目按银行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二)“应收保理款-融资性保理”明细科目,核算公司开展融资性保理业务,以不超过保理合同规定的保理比例支付给转让人的款项。在二级科目中区分回购型还是买断型。

(三)“应收账款-融资性保理利息”明细科目,核算公司开展融资性保理业务而持有的应收保理款应收取 的利息。

(四)“其他应收款-应收商业保理业务款”,核算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因客户违约、逾期未偿还保理款而转入的应收保理款及其应收利息和服务费计提等,本科目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五)“坏账准备-商业保理业务坏账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公司因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而对逾期的应收保理款及其应收利息和服务费计提的坏账准备。

(六)“利息收入-融资性保理利息收入”明细科目,核算公司因开展融资性保理业务而确认的应收保理款所实现的利息收入。

(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融资性保理服务费收入”明细科目,核算公司因开展融资性保理业务而确认的应收保理款所实现的服务费收入。

(八)“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商业保理业务坏账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公司因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而对应收保理款以及逾期的应收保理款及其应收利息和服务费计提的坏账准备。

(九)无论是买断还是回购型保理,均需要在表外建立质押物台账或备查本以记录取得保理应收款的总额。 会计分录-回购型保理:

(一)公司与客户发生融资性保理业务的初始交易 借:应收保理款-回购型保理业务

贷:银行存款

(二)月末,按照合同约定计提应收的利息和服务费 借:应收账款-回购型保理利息

贷:利息收入-回购型保理利息收入 借:应收账款-回购型保理服务费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回购型保理服务费收入

(三)公司每月收取利息和服务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回购型保理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回购型保理服务费

(四)到期日,按照合同约定收回保理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保理款-回购型保理

(五)期末,按照融资性保理交易业务规模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对逾期的应收保理款,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回购型保理业务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回购型保理业务坏账准备 举例-回购型保理:

•2013年9月,公司购入应收债权,应收债权合同金额1000万,支付对价800万。资产转让方在合同中约定6个月回购,回购利率是6%/年,无其他手续费。

借:应收保理款-回购型保理业务本金 800万 贷:银行存款 800万 •2013年12月

借:应收账款-回购型保理利息 12万(800*6%*9/12) 贷:利息收入-回购型保理利息收入 12万 •2014年3月收款 借:银行存款 824万

贷:应收保理款-回购型保理业务本金 800万 贷: 应收账款-回购型保理利息 12万

贷:利息收入-回购型保理利息收入 12万 会计分录-买断型保理:

(一)公司与客户发生融资性保理业务的初始交易 借:应收保理款-买断型保理业务本金 贷:银行存款

贷: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

(二)月末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损益 借: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

贷:利息收入-买断型保理利息收入

(三)按照原债权合同约定向债权人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保理款-买断式保理业务本金

(四)期末,根据购入债权的预计可回收情况,逐笔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买断型保理业务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买断型保理业务坏账准备

1•2013年9月,公司买断购入应收债权,应收债权合同金额1000万,支

付对价900万,应收债 权剩余期限6个月。

借:应收保理款-买断型保理业务本金 1000万 贷:银行存款 900万

贷: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 100万 •2013年12月

借: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

50万

贷:利息收入-买断型保理利息收入 50万

•2013年12月末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应收保理款余额为950万(1000-100+50)

•同时需要评估在年末是否需为该笔保理余额计提减值准备。 •2014年3月收款

借: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

50万

贷:利息收入-买断型保理利息收入 50万 借:银行存款 1000万

贷:应收保理款-买断型保理业务本金 1000万

第四篇:保理公司资金来源

1、商业保理与合作银行模式解析

商业保理与银行的合作,可以采取授信额度或者再保理等方式。根据银行对商业保理公司的信用等级情况,可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资金。

(一)再保理模式

再保理指的是保理公同将其受让的卖方对买方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提供融资给商业保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再将款项划至卖方账户行。应收账款到期后,卖方将收到的买方付款划付商业保理公司,由后者归还银行融资。

再保理业务开展的过程中,银行可以从商业保理公司准人、基础交易卖方准人、买方评估、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核、回款账户设置、资金流向监控等风险控制关键环节进行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风险防范。

再保理通常作为一种授信增信的模式存在于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之间,是保理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本质上是债权的再转让,即企业将其因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再将此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保理商的行为。

银行严格的风控体系使得优质的应收账款得到再转让,保理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营运能力得到提高,并有能力进一步开展保理业务, 使得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得到更多的服务。 具体来说,银行通常会再转让一些成熟保理产品中的债权,这些产品针对特定的行业及细分行业,流程规范,风险可控。

(二) 双保理模式

国际保理通常为双保理。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务。 FCI发布的《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简称GRIF )详细介绍国际保理业务处理的规则。国内保理商可以通过加入FCI或IFG称为会员,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同出口企业签署保理协议后,保理公司向进口保理商申请核推进口商信用额度。进口保理商一旦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在核准额度内的有效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承担,保理公司可以据此对出口商融资。但是,保理公司并不是就高枕无忧了。根据GRIF, 进口保理商有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权利,进口保理商可以将已受让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回来,并解除其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所有义务。

在双保理模式下,即使已核准应收账款, 也不能保证进口保理商承担信用风险。因此,保理公司不能因为双保理而放松应收账款审查。为了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 保理公司应了解贸易双方,确保出口商的履约能力,避免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使进口商提出抗辩;同时,应了解进口商的资信和支付能力。因为,进口保理商作为出口保理商代理人和进口商信用担保人的双重身份,若进口商有偿付能力,则进口保理商的利益与出口商一致,它会竭尽全力争取自己或出口商胜诉,以便根据判诀要求进口商付款,避免或减少损失;若在诉讼前己经获知进口商无偿付能力,进口保理商就有可能站在进口商的一边希望自己或出口商败诉,达到解除赔付责任的目的。进口商的偿付能力是进口保理商行为取向的关键。因此,保理公司审核进口商的偿付能力和进口保理商的信用。

(三)银行代理模式

由于资金实力不强、风险较大,商业保理公司业务范围受到限制,部分保理公司业务集中于咨询业务、经纪业务,甚至外账催收业务,对于涉及资金量大的业务,只能望洋兴叹。 因此,在实际中,保理公司往往采取与银行合作的策略。双方可以形成一种合作模式,即保理以银行为主,保理公司作为银行的代理机构、分销渠道进行运作, 从而扩大业务量,实现双赢。 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需要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转让或质押等来控制风险,但是银行没有足够的人力来监管存货和管理应收账款,银行业也不愿干这种费力费时的工作。 保理公司根据银行的需求,接受银行委托监管存货和管理应收账款,为其提供相应服务,让银行专注做其信贷业务,通过分工合作加强业务风险控制,提高业务效率,促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实现保理公司和银行双赢。

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人力成本高,人员有限,不愿花费精力开展前期调查,希望直接和目标客户开展业务,同时银行受经营区域,不能对异地企业办理业务。

保理公司根据银行需求,作为银行-种营销渠道为银行提供服务。了解银行保理业务的条件,根据银行条件筛选客户并进行相关调查后,向银行推荐业务,银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办理保理融资业务或受让保理公司应收账款办理再保理。

通过保理公司的筛选推荐,银行扩展了营销渠道,并提高了业务的通过率,降低业务营销成本,并可通过保理公司跨越经营区域的限制。保理公司收取中介费用或差价,也突破资金来源的瓶颈。

商业保理公司和银行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资金来源和规模。但是银行严格的投信控制以及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银行的保理业务开展相当困难和有限。因此,如果银行能通过商业保理公司对保理先形成银行可接受的产品或资产,那么最后在保理业务中银行还是最大的受益者。

银行在与商业保理公司合作时,首先将考虑除纯粹借贷外的商业保理公司给银行带来的附加效益,如开户、存款等指标;其次也将审查商业保理公司自身资产的优良性,如果业务合作走向纵深,还应该对商业保理公司应收款坏账率进行核定。 相比于银行自己开展保理业务,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是一种以点覆盖面的合作,放大效应不言而喻。如果银行只是单纯地盯住传统授信模式,那么首先抑制了自我的创新能力,其次也会失去一些业务制高点。

在与银行的合作中,商业保理公司会先了解银行保理业务的条件,根据其条件筛选客户并进行相关调查,随后向银行推荐业务,在银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办理保理融资业务或受让保理公司应收账款办理再保理。

通过保理公司的筛选推荐,银行拓展了营销渠道,并提高了业务的通过率,降低业务营销成本,并可以通过保理公司跨越经营区域的限制。

二、商业保理与P2P平台

虽然保理公司从银行获取资金是最容易想到的途径,但是在目前融资难的大环境下,保理公司要想从银行获得资金、提高杠杆并不容易。因此有很大一部分保理公司选择与P2P平台进行合作。 保理公司和P2P平台的合作,主要是通过保理资产包的转让来实现的。以下两个交易结构图大同小异,哪个更合理,取决于具体的保理产品。

商业保理公司与P2P网贷平台的合作模式主要是: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形成保理资产后收益权再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向投资者出售,到期后保理公司负责回购。 根据保理公司是否以自身名义直接作为P2P交易的资金借入方,P2P与保理的相处模式可分为两类 直接合作模式 与 间接合作模式 。

(一)直接合作模式

保理公司以自身名义直接与投资人完成P2P交易的,为直接合作模式。根据交易标的的不同,直接合作模式又可分为两类,保理公司作为转让人在P2P平台上向投资人转让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收益权,即 应收账款转让模式 和 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 。

1、应收账款转让模式

应收账款转让模式,是指保理公司(转让人)将基于保理业务获得的应收账款作为交易标的,转让给P2P平台上注册的投资人(受让人),附随于应收账款的担保措施(简称企业担保,由企业或第三方提供)一并转让给投资人,同时保理公司向投资人提供逾期回购安排的模式。

2、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

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是指保理公司(转让人)将基于保理业务获得的应收账款的收益权作为交易标的,转让给P2P平台上注册的投资人(受让人),同时向投资人提供逾期回购安排的模式。

3、模式解读

两种直接合作模式下,都可以引入一个担保责任兜底方 保险公司。由专业的信用保险公司承保买家信用风险(买家即保理业务下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在应收账款因债务人破产、无力偿付债务以及拖欠货款等各种导致应收账款损失的情形时,信用保险公司将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赔付。

两种直接合作模式下,投资人所获得的担保增信措施也稍有不同。在应收账款转让模式下,投资人获得的担保主要来自于应收账款转让后附随的担保权利的转移,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或回购安排等。

在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下,保理公司转让给投资人的是应收账款的收益权,应收账款的所有权仍然归保理公司所有,但保理公司可以通过承诺逾期回购的方式为其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向投资人提供增信。

(二)间接合作模式

保理公司自身不直接与投资人完成P2P交易,而是以其掌握的客户资源向P2P平台推荐优质企业,该等经推荐的优质企业直接与投资人完成P2P交易的,为间接合作模式。根据企业完成的交易类型的不同,间接合作模式又可分为两类,企业作为借款人在P2P平台上向投资人贷款或企业作为转让人在P2P平台上向投资人转让应收账款,即 借贷模式 和 应收账款转让模式 。

1、借贷模式

借贷模式,是指通过保理公司推荐的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以自身名义向P2P平台上注册的投资人直接贷款,以应收账款质押或企业自身财产提供企业担保的模式。

2、应收账款转让模式

间接合作模式下的应收账款转让模式,是指通过保理公司推荐的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转让人),将基于基础交易合同获得的应收账款作为交易标的,转让给P2P平台上注册的投资人(受让人),向投资人提供应收账款逾期回购安排或以企业自身财产提供企业担保的模式。

3、模式解读 对投资人而言,保理公司在间接合作模式之中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隐形人。保理公司就相当于是一个居间人,主要任务就是利用自身的客户资源和业务优势为P2P平台筛选企业,将信用和还款能力俱佳的优质企业介绍给平台。也有保理公司会以担保方的角色出现在间接合作模式中,为自身引荐的企业向投资人提供担保。间接合作模式下的借贷模式是P2P的常规交易模式,间接合作模式下的应收账款转让模式是直接合作模式下的应收账款转让模式的简化版。

双方能够达成的主要原因有两点:首先,保理公司选择P2P网贷是因为平台募资能力强、门槛较低,通过合作协议,保理公司能够快速地实现再融资;其次,P2P网贷选择保理资产更多是因为看中保理资产回款途径多样(原债务人回款、原债权人回款、保理公司回购等)和平台投资者对保理资产稳定性和还款期限的青睐。

但是相对而言,在P2P网贷平台上的融资成本可能更高。根据各个网贷平台的数据进行分析,与保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A类平台,一-般给予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是年化10%左右,平台收取的居间费用大概是0.5%~2%,甚至更高。所以保理公同的综合资金成本为10%~ 15%左右。市场决定了这些成本很难降低,项目年化收益率不到10%,很难吸引投资者。

2014年8月,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国投保理”)与P2P网贷平台礼德财富合作,首推P2P网贷创新型保理融资项目(礼德优选一 保理融资项目),年化收益率为9%~13%,还款周期为1~ 12个月。之后,许多保理公司与P2P网贷平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P2P网贷平台为主要的再融资渠道。

目前,P2P平台上的保理项目都为大型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供应商,还款能力有保障。P2P网贷应收账款类产品的收益率基本处于8%~12%。方面, 收益率受限于供应商能够承受的应收账款融资的成本。 商业保理产品的投资期限较灵活,月前一般以1~6个月的短期项目为主。另一方面,商业保理业务是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交易,风险相对较低,因此相应的风险补偿也会降低。

三、商业保理与第三方平台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为商业保理业务的拓展提供了契机;商业保理通过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可以提供对买卖双方都有益处的商业保理业务。

在电子商务中,为了避免买卖双方的不诚信行为,出现了第三方支付机构。买方购买商品,款项由第三方控制,待买方确认收到货物后,第三方将款项支付给卖方。在这种情况下,应收账款期限短,风险低。

如卖方有融资需求,保理公司只要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做好过程控制,融资信用风险低。蚂蚁小贷向淘宝商家提供订单贷款,贷款基于卖家店铺已发货、买家未确认的交易订单金额,买方确认后自动还款。

商业保理公司对航空公司应收机票款进行融资。旅客购买机票后,机票代理人将票款经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支付给航空公司,时间需要15天左右。在这期间,航空公司需要资金,保理公司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确认应收机票款后,发放保理融资款,待收到机票款后收回融资。 应收账款过程监控业务模式需要得到第三方公司的密切配合,没有第三方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信息、款项划付至指定账户等,业务无法开展。与第三方公司合作是这种业务模式的关键。

四、商业保理与资产证券化

保理资产证券化是指保理公司出于融资需求,将从各个卖方手中受让的缺乏即期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收入流的应收账款集中起来,形成一个应收账款的资产池,然后对这些资产进行信用增级,将它们转变成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和出售的证券。

(一)、保理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流程 保理公司根据自身融资需求,将自身应收账款进行筛选组合,组成将要进行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池;

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设立SPV,采取专项计划资产证券化模式,对保理公司经营范围、债务承担、并购和重组进行限制;

保理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SPV,并保证达到法律上要求的“真实销售”标准; SPV设计出完善的交易机构,并通过内外部增级的手段强化证券的信用质量,以便满足不同投资者对偿付的特殊要求;

专业评级机构对法律法规风险、基础资产信用质量、交易结构、管理与操作风险等进行信用评级,并向投资者披露评估结果;

证券承销商通过私募和公募的形式对ABS进行发行,将所获得的发行收入作为基础资产对价支付给保理公司;

保理公司作为服务人管理资产,在保障基础资产持续、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按照和SPV签订的服务合同将基础资产收益的现金流划转到专项计划的账户中,对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并在到期日向投资者支付本息。

整个商业保理的资产证券化流程就是如此,可以说ABS是商业保理拓展和维持的重要手段,目前也已经成为保理业务不可或缺的融资手段。

2014年11月19日,中国证监会资产证券化系列法规的出台,明确了关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及负面清单,将资产证券化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这意味着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人“常态化”发展阶段。

根据资产证券化的管理办法,企业应收账款属于可以做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基础资产”,因此,这对商业保理公司进行证券化融资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2015年5月,由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纲管理人的“摩山保理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5月14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第二日即获得足额认购,并于5月19日实现募集资金到位,成为国内首单以保理融资债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为商业保理行业借助资产证券化市场筹集资金树立了标杆。

将应收账款列为一种“基础资产”,可以做资产证券化,对商业保理公司的再融资开辟了一个新途径。商业保理公司通过受让应收账款,获取了“基础资产”,然后由券商担纲管理人,按照资产证券化的管理办法,履行备案程序,通过信用升级,将所获取的“基础资产”转变成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和出售的证券,募集保理资金。

五:资管计划与信托计划融资

第五篇:保理公司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名称:

二、投资方情况

(一)主要投资方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全称、主要经营范围、注册地、注册资本、企业性质、股权结构,资产负债状况,主要股东情况;

(二)主要投资方基本经营情况:包括企业近三年主要业务规模和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规模、国内外销售情况,企业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三)主要投资方相关实力和优势分析,在国内投资类似项目简要情况;

(四)其他投资方简要情况:

包括注册地、注册资本、企业性质、主要业务规模和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方面情况。

三、必要性分析

(一)设立目的:3-5年收益预测、行业未来发展等。说明必要性和意义,包括项目与投资方国内项目的关系、与企业发展战略的关系等;

(二)社会意义:包括与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关系,与我国境外投资战略和境外投资产业政策的关系等,一定要突出与于家堡金融区概念的吻合度。

四、项目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

(一)项目背景:包括投资方介入前项目基本情况,外方合作者基本情况,投资方如何介入项目,投资方对外考察、尽职调查、与外方谈判、其他竞争投资者等情况,与所在国家和当地政府沟通情况等;

(二)投资环境情况:包括所在国家及当地政治、经济情况,与项目有关的税收、外汇、进出口、外资利用、资源开发、行业准入、环境保护、劳工等法律法规情况,当地相关行业及市场状况;涉及资源开发的,还应说明所在国家有关资源的储量、品质、勘探、开采情况;

(三)项目的外部意见及影响:包括所在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当地社区的意见,项目对所在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五、工作步骤

(一)

(二)

(三)

(四)

六、项目合作及资金情况

包括项目各方股比,出资形式,合作方式等;

七、项目风险分析

分析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并提出防范风险的相关措施:国别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建设风险,外汇风险,环保风险,矿权及资源量风险,劳工风险,项目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股权收购类项目还应分析企业运营风险。

八、其他事项

项目是否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对我方的具体要求。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病例讨论制度文档下一篇:北京中专学校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