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医保指南范文

2022-06-22

第一篇:南京市医保指南范文

南京市医保在职职工医保政策

门统、门慢、门特、住院的起付标准,最高限额

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50元;一级医疗机构(含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下同)4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在一个自然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一次或累计支付的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职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88%,个人支付12%;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92%,个人支付8%;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94%,个人支付6%。退休(职)人员个人分担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的70%(8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个人分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50%。

患有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的人员因门诊特定项目病种住院治疗,免收住院起付标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因艾滋病病种住院治疗,免收住院起付标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补助65%;精神病患者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免收住院起付标准,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按规定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用人单位、个人各支付三分之一。

一般门诊是没有报销功能的。

其起付线要根据医院等级而定,等级越高,起付线也会相应提高。

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某人用掉医药费总计6000元,而报销公式是这样的:(6000-500《起付线》-自费药)*70%,如果说自费药占据很大比例,其报销下来是没有多少金额的。

另外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这点很重要。

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50元;一级医疗机构(含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下同)400元。参保人员在一

个自然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在一个自然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一次或累计支付的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职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88%,个人支付12%;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92%,个人支付8%;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94%,个人支付6%。退休(职)人员个人分担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的70%(8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个人分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50%。

患有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的人员因门诊特定项目病种住院治疗,免收住院起付标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因艾滋病病种住院治疗,免收住院起付标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补助65%;精神病患者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免收住院起付标准,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按规定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用人单位、个人各支付三分之一。

第二篇:深圳少儿医保指南手册

深圳少儿医保的几个问题

1、少儿医保的绑定:

只能绑定一个医疗机构,绑定后只能先到这一家医疗机构诊 少儿医保需要绑定一间医疗机构,到该医疗机构办理绑定手续,1-19号为当月绑定后,到次月1号才能使用。20号--该月最后一日绑定后,要到下下个月1号才能使用。 办理手续:

少儿医保实卡,儿童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您想绑定的医疗机构绑定。 使用方法:

必需和家长的医保卡同时使用。家长的医保卡必需为综合医疗保险卡,卡内余额不得低于上年度该市的人均工资。到绑定医疗机构,出示儿童的医保卡实卡,儿童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家长的医保卡实卡,家长的身份证原件。

、绑定银行卡的变更:

1、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小孩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3、社保卡和需要更改的新银行帐号 去社保局少儿办事窗口填写资料变更。 或:

参保人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将保险与银行卡进行绑定:一是自助终端绑定。参保人持银行卡到有自助终端的银行网点,在自助终端机凭借密码进入操作页面后,选择“社保业务”即可办理绑定或者办理其他保险业务;二是网上银行绑定。网银的运用在现在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打理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同样可以使用网银。参保人开通工行个人网上银行后,凭登录卡号、密码登录个人网上银行,选择在保险版块中办理绑定及其他社保业务。除此两种方法外,单位还可与银行协商集中进行批量绑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绑定的银行卡丢失,那么需要立即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如果新卡与旧卡卡号一致,那么无需再次绑定,倘若卡号发生改变,那么必须重新再次进行绑定。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电子化,就像为参保市民配备了一位尽心尽职的社保贴身“秘书”,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3、深圳少儿医保卡如何绑定

按我市规定,少儿医保参保人看门诊享受医保待遇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绑定就医",14周岁以下少儿,门诊可选择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也可选择绑定一家市内二级或二级以下医院门诊就医;14周岁以上少儿,绑定一家社康中心就医;另一种是关联使用父母的医保账户,只要参保少儿父母医保卡内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部分就可授权给孩子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以及子女健康体检、预防的接种费用。且不受是否"绑定"医院的限制,参保少儿可在我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关联使用父母的医保账户。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家长与参保少儿医保账户关联后,这两种门诊待遇不冲突,可同时享受。

据了解,参保少儿看"小病"门诊可"绑定就医"或关联使用父母的医保账户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可享受"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是: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

4、少儿医保卡丢失补办

所需资料:宝宝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前办的时候有提供过数码相片的可以不用再提供,当然你想提供最新的数码相片也可以,把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也带上一份吧,不过我今天去办没有要大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在天朝办事你想少跑几趟路的话还是自己准备充分一点!

在社保局窗口办理,把小孩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给他们,跟他们说要补办卡,他们就会给一张表格让你填,填完交给他,20块的制卡费,不过不是交现金,他们会去你交少儿医保的那个银行帐户扣,所以最好先存点钱进去吧,交给表他们给打印一张回执给你。 取卡要拿回执和宝宝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监护人的身份证到领取,在天朝的办事效率也是很坑爹,要扣完款的两个月才能去领卡,没办法,人家是大爷,我等P民只有耐心等候了!

第三篇:公费医疗人员医保指南

(节选)

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

一、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答:参保人员可在我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4家作为本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19家A 类定点医疗机构、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医疗机构,为全市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无需选择,可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

二、我市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以下19 家医院为我市医疗保险A 类定点医疗机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市健宫医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三、参保人员如何变更个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 答: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满1 年后要求变更的,可在每年5月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到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四、易地安置或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答:易地安置或长期派住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可自主选择两家医疗机构为本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此外,参保人员还可以在北京选择一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五、参保人员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支付?

答:参保人员无论什么原因,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

六、参保人员如何进行转诊(院)治疗?

答:参保人员因患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在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或住院治疗,但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时,须经本人就医的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 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由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核准。

门诊特殊病及易地安置的审批

七、门诊特殊病有哪些? 答:门诊特殊病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八、参保人员怎样选择门诊特殊病定点医院,怎样进行特殊病定点医院的审批和手续?

答: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中医、A 类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一家作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易地安置或长期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认定一家作为易地“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持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到本人申请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按要求填写后携带社保卡,到参保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经批准后,个人留存一份“审批单”,另一份交到个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在批准期限内,享受“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待遇。

“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只能确定一家,批准期限为一年。参保人员如需续批,应及时办理续批手续。

九、易地安置如何审批?

答:在职参保人员长期驻外或退休参保人员易地安置的,须填写《 北京市医疗保险易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表》,经易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盖章后,送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就医结算

十、参保人员就医时需要带哪些东西?

答:已发社保卡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持社保卡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使用的《 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并主动出示。

十一、参保人员看病时应怎样使用社保卡?

答:参保人员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保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保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交费时,须将社保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结算人员,交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核对结算单据各项内容。

十二、参保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发生的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手工报销?

答:如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单位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保卡等情况就医,由卜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并按照手工报销流程进行相关费用的申报。

十三、参保人员是否可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可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取药,也可持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外购专用章的处方到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外购处方应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使用汉字,字迹工整,书写规范,有医师签名。

十四、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答:参保人员补(换)社保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主动出示《 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 ,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并进行手工报销。

费用报销标准

十五、参保人员住院结算周期如何计算?

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超过90 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期。超过90天,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门诊特殊病结算周期为360天。精神病结算周期为360天。家庭病床结算周期为180 天。

十八、单位朴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

答:公费医疗单位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以下费用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按照规定予以支付。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比例为:

(一)门急诊内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个人负担5% ,在职职工个人负担10%。

(二)住院起付线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个人负担5% ,在职职主个人负担10%。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个人负担3%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个人负担低于3%的,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个人负担6%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个人负担低于6%的,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十九、参保人员门诊开药量是怎么规定的? 门诊开药量急性病不得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不超过七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对于十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且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开药量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十、参保人员的出院带药量是怎么规定的?

答: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出院开药时,原则上不得超过7 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2 周量。

二十一、参保人员床位费报销标准是什么?

答:传染病、精神病医院或非传染病、精神病医院建筑独立式精神病、传染病区,未经整体改造病房床位费按18元/床日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经整体改造病房床位费按26 元/床日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收费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入住监护病房14日后的床位费,按24元/床日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十二、参保人员入住优质优价病房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是否予以支付?

答:参保人员入住优质优价病房后,医疗收费按《 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合订本)》 执行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予以支付,床位费按24元旧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床位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收费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收费如有不按《 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合订本)》 执行的项目,所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含床位费),医疗保险基金均不予以支付。 二十

三、参保人员特级护理费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因患精神病住院治疗后前7日、系统衰竭抢救期入住加强病房后前14日,特级护理费按25元/日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超过上述规定床日数及参保人员因患其他疾病入住加强病房期问,均按一级护理费7元/日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十四、对于部分药品和检查、治疗项目中“需个人负担”部分,负担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答:使用《 药品目录》 中注明“费用需个人部分负担”的药品,凡未标注个人负担比例的,需由个人先负担10 %药品费用,其余90 %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已标注个人负担比例的,先由个人按标注比例负担,其余部分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大型医用设备、单项检查治疗费用在200元以上的项目个人要先负担费用的8% ,其余92%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单项费用500元(含)以上的贵重医用材料,个人要先负担30% ,其余70%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十五、参保人员安装在体内的人工器官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安装在体内的人工器官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最高支付标准如下:

(一)心脏起搏器:

单腔每套25200元、双腔及三腔每套32400元、临时每套10800元;

(二)心脏瓣膜:

生物膜每套12600元、机械膜每套14400元;

(三)人工晶体每只1215元;

(四)人工关节: 人工髓关节每套8100元、 人工膝关节每套9000元、

人工股骨头(半髓关节)每套5940元;

(五)人工血管:一次住院期间发生的人工血管费用最高支付32400元;

(六)安装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及其它体内人工器官32400 元。 安装体内人工器官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收费金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二十六、哪些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答: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 、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 、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 、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二十七、患者住院期间请假外出,在请假期间医院收取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是否予以支付?

答:患者住院期间请假外出,外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篇:大学生医保指南

1. 市民卡(医保卡)的用途

南京市民卡(医保卡)拥有公交IC卡,中国工商银行卡及医保卡功能。

2.大学生每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100元。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有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由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核定为低保后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缴费。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每年10月25日后入学、转学的大学生,高校应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25日,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收取缴纳。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6.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90%。

(2)门诊大病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

(3)生育待遇。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

(4)门诊待遇。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即按照当期学校参保缴费人数及定额标准,一次性按包干经费拨付学校,由学校统筹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2万元。

学校未按规定为大学生办理参保手续的,大学生个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高校按上述待遇水平承担。

7、我校学生医保待遇:大学生医保是属于城镇居民医保,南京市医保中心负责参保学生的住院费及门诊大病的报销,普通门诊由学校包干,门诊包干费为每位参保学生每学年50元,因此医保卡上是没有钱的,参保学生在外面医院门诊就诊不能刷医保卡,需自行垫付医药费用,发票拿回校医院报销。

门诊报销由校医院负责,门诊费用为每学年500元之内报销50元,超过500元超出部分按50%补助。江浦学生医药费报销为每月15日,丁家桥为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

特种大病门诊费在办过特种大病门诊手续后,由南京市医保中心给予报销。报销比例为

75%。

住院费:在南京市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己只需付自己需承担的部分,所产生费用可以使用医保卡刷卡,其余部分由南京市医保中心跟医院结算。寒暑假外地住院,需将住院材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校医院,由校医院送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8.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校医院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大学生看病应到校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如需转往转诊医院就诊的,应凭南京市民卡到校医院办理转诊(抢救不受此限制)手续后,再持南京市民卡到转诊医院就诊。未持南京市民卡或未经转诊自行到转诊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9.怎样申请办理门诊大病手续?

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学生,需凭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医院盖章、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经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备案准入,方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参保大学生可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就诊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选定的医院就诊。

10.门诊大病包括哪些?

门诊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

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

精神病。

11.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就诊时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大病及生育费用,属于个人支付的,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属于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在非本人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参保大学生日常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12.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在本市分娩的应在怀孕后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结婚证、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由市医保中心对申请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享受待遇的,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1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分娩医院。

13.办理生育登记的大学生如何就医?该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产前检查。产前检查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2)分娩。持南京市民卡到本人登记时选定的分娩医院分娩,发生的生育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标准和比例结算,需个人自付自理部分,由个人直接与医院结算;需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按相关规定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垫付。

14.大学生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

人垫付。出院后将南京市民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统一交至所在高校,2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15.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至待遇享受期结束。

16.大学生如何办理每年续保手续?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每年应按规定办理续保登记手续。为方便续保登记手续办理,每学年末没有提出续保异议的同学,将视为同意续保,由学校直接为其办理续保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期限参保或参保中断后续保的大学生,应在下一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自缴费次月起满6个月等待期后,方能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和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7.大学生毕业后,保险关系接续有何规定?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学校在每年办理大学生续保手续时,将参保毕业大学生信息报市医保中心,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大学生停保手续。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应当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设6个月等待期;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仍愿参加居民医保的,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以其他居民身份办理居民医保相关手续,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8.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3)未经定点首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费用;

(4)未经批准、备案的在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5)居民医保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外的费用;

(6)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7)参保大学生本人违法违规所致伤害;

(8)自杀、自残;

(9)出国、出境期间;

(10)整形、美容手术;

(11)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

另:未拿到医保卡的已参保学生请提交正确的照片信息至辅导员处,由学院汇总在新生制卡时统一交至学工处,与新生一起制卡。拿到医保卡,但医保卡信息有误的学生重新制卡需交制卡费,制卡费为30元,将信息有误的医保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学院汇总交至校医院,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错误所在。

请各学院核对已领回去的医保卡是否有不是本学院学生的医保卡,如有请送至校医院。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会 权益部

2013.11.10

来源:人人网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维权服务台

第五篇:大学生医保指南

1. 市民卡(医保卡)的用途

南京市民卡(医保卡)拥有公交IC卡,中国工商银行卡及医保卡功能。

2.大学生每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100元。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有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由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核定为低保后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缴费。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每年10月25日后入学、转学的大学生,高校应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25日,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收取缴纳。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6.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90%。

(2)门诊大病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 (3)生育待遇。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

(4)门诊待遇。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即按照当期学校参保缴费人数及定额标准,一次性按包干经费拨付学校,由学校统筹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2万元。

学校未按规定为大学生办理参保手续的,大学生个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高校按上述待遇水平承担。

7、我校学生医保待遇:大学生医保是属于城镇居民医保,南京市医保中心负责参保学生的住院费及门诊大病的报销,普通门诊由学校包干,门诊包干费为每位参保学生每学年50元,因此医保卡上是没有钱的,参保学生在外面医院门诊就诊不能刷医保卡,需自行垫付医药费用,发票拿回校医院报销。

门诊报销由校医院负责,门诊费用为每学年500元之内报销50元,超过500元超出部分按50%补助。江浦学生医药费报销为每月15日,丁家桥为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

特种大病门诊费在办过特种大病门诊手续后,由南京市医保中心给予报销。报销比例为75%。

住院费:在南京市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己只需付自己需承担的部分,所产生费用可以使用医保卡刷卡,其余部分由南京市医保中心跟医院结算。寒暑假外地住院,需将住院材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校医院,由校医院送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8.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校医院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大学生看病应到校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如需转往转诊医院就诊的,应凭南京市民卡到校医院办理转诊(抢救不受此限制)手续后,再持南京市民卡到转诊医院就诊。未持南京市民卡或未经转诊自行到转诊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9.怎样申请办理门诊大病手续?

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学生,需凭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医院盖章、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经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备案准入,方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参保大学生可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就诊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选定的医院就诊。

10.门诊大病包括哪些? 门诊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

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 精神病。

11.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就诊时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大病及生育费用,属于个人支付的,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属于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在非本人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参保大学生日常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12.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在本市分娩的应在怀孕后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结婚证、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由市医保中心对申请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享受待遇的,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1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分娩医院。

13.办理生育登记的大学生如何就医?该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产前检查。产前检查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2)分娩。持南京市民卡到本人登记时选定的分娩医院分娩,发生的生育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标准和比例结算,需个人自付自理部分,由个人直接与医院结算;需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按相关规定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垫付。 14.大学生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南京市民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统一交至所在高校,2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15.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至待遇享受期结束。

16.大学生如何办理每年续保手续?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每年应按规定办理续保登记手续。为方便续保登记手续办理,每学年末没有提出续保异议的同学,将视为同意续保,由学校直接为其办理续保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期限参保或参保中断后续保的大学生,应在下一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自缴费次月起满6个月等待期后,方能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和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7.大学生毕业后,保险关系接续有何规定?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学校在每年办理大学生续保手续时,将参保毕业大学生信息报市医保中心,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大学生停保手续。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应当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设6个月等待期;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仍愿参加居民医保的,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以其他居民身份办理居民医保相关手续,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8.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3)未经定点首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费用;

(4)未经批准、备案的在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5)居民医保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外的费用; (6)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7)参保大学生本人违法违规所致伤害; (8)自杀、自残; (9)出国、出境期间; (10)整形、美容手术;

(11)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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