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2023-01-30

制度是反映和把握规律的重要形式,制度是机制的外在形式,机制是制度的核心内涵。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机电管理办法

一、 总则

1、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树立“安全生产,机电先行”的理念,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

2、机电设备管理要以预防为主,实施技术、管理、装备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投资效益,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机电设备的管理项目部要充分发挥独立单元体的作用,实行项目经理总负责,项目机电副经理主要负责,对机电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负责。

4、机电供应部负责对公司所属队组机电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的监督、检查、考核及设备、配件的采购、验收等工作。

二、基础管理

1、项目部建立健全机电各种管理及考核办法。包括: 1.1设备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检修的规章制度; 1.2机电操作岗位人员职责; 1.3机电设备事故追查制度;

1.4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1.5停送电管理制度; 1.6设备包机制度;

1.7日常检修记录、运行记录;

1.8设备、配件领用、回收台帐、工作面设备档案; 1.9包机组成员档案;

1.10机电维护工“传、帮、带”活动。

三、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

1.机电设备的购置计划与采购执行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2.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煤矿安全标志的质次价高、假冒伪劣产品。

3.新到大型设备必须经机电供应部组织专业人员在地面组装验收,并开机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入库,技术资料由机电供应部统一保管。

4.设备下井使用前,由项目部配合机电供应部到矿方相关部门办理入矿、下井、验收审批手续。

5.需要在井上拆卸、下井再组装的设备,其易损、怕脏部分必须按要求封堵、包装。队组安装完毕后,需经矿方机电科、公司机电供应部及生产厂家经过联合试运转达到运行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其他机电设备都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结合生产技术条件正确安装。

7.所有机电设备都要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

四、设备运行、保养、检修 1.设备的运行管理:

1.1设备的操作者及维护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1.2设备的操作者应熟知“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保护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1.3设备维护者应掌握润滑基本常识,所操作的设备注油部位、润滑油脂牌号、润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切实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1.4设备操作者应责任心强,做到“五严格”(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1.5设备操作者在操作和运行中应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发现异常问题立即停机检查。

2、设备的维护管理:

2.1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包机制度,每台设备、每个小型电器均包机到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包机者必须按规程规定操作使用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行。

2.2对大型固定设备,应根据设备的额定负荷确定其运行负荷,不得使设备在长期超载情况下运行。完善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防止设备损坏事故发生。

2.3按设备日常检查和润滑周期进行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2.4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情况制定设备日检、旬检、月检制度,明确日检内容、检查部位,旬检检查内容,检查部位,月检检查内容,检查部位。通过定期检查,发现设备隐患及早排除,避免故障扩大,彻底根除设备不坏不修问题。

2.5及时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调整,确保其灵敏可靠。 2.6对设备的紧固件松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紧固。

2.7检查零部件有无撞伤、锈蚀、漏泄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8对设备局部和重点部位进行拆卸、检查,查看部件磨损情况; 2.9对磨损超限部件进行更换;

2.10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调整; 2.11按规定清洗油箱、更换新油; 3.设备定期检修

3.1根据设备使用周期及检修内容制定设备检修、中修、大修制度,明确每种设备小、中、大修内容,检修周期,检修部位、质量标准要求等。

3.2利用矿井停产检修时间对设备的隐蔽部件进行定期检查,对设备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彻底处理。

3.3编制预防性检修计划,对设备进行针对性维修,杜绝抢修。 3.4需要委托外部检修的,由机电供应部统一组织。

五、机电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工程施工完毕后,项目部应组织对队组使用矿方的设备与矿方相关科室进行帐目实物移交。

2.设备在验收移交时,要详细核实检查,并留有记录,首先移交数量,对质量问题、欠缺问题要当时查对,由使用单位负责限期处理。

3.在设备验收移交后,按照矿方移交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4.属公司设备的,由机电供应部负责对设备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5.移交的设备不完好、缺少配件,按规定罚款。

6.设备需要调配或移交它队使用,各队组之间的设备调动,有关单位必须要及时在机电供应部办理调拨移交手续,在台帐上注销。

六、设备包机管理

为减少机电设备事故率,提高设备的开机率,实行“原班包机,分

级落实,挂牌管理,责任到人”的综合包机制度。

1.项目部根据各队组实际成立电气、皮带(溜子)、掘进机(耙斗机)包机组,机电队长对包机组长实行管理,包机组长对包机组全面负责。

2.包机组要做到“三定”、“五包”。“三定”:定设备、定人员、定岗位;“五包”:就是包使用、包管理、包维修、包排除故障、包使用更换及设备卫生。

3.包机组成员要严格交接班制度,上井认真填写设备运转、检修记录,事故记录。

4.开下所有使用设备必须有明确的包机人,做到留名挂牌,包机人要对所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5.包机人要对所包设备做到心中有数,需准备的备品备件要提前向值班领导汇报。

6.包机人对所包设备出现的故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7.包机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矿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8.包机人应认真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要求。

9.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制度。10.由于包机人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11.包机人维护不到位造成事故按相关制度考核,承担相应的罚款。 12.做到设备检修所需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协助本队安排定期检修,提出检修建议。

七、巡回检查管理 1.检查内容:

1.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是否良好,有无失爆现象。 1.2设备外观是否完好,螺丝、垫圈是否完整、齐全、紧固,进线口密封是否良好。

1.3带油设备有无漏油,渗油现象,油位是否正常。 1.4有无不正常响声,温度是否异常。 1.5闭锁、联锁、信号装置等是否正常。 1.6仪表指示器,操作机构是否正常。

1.7漏电保护和接地装置是否完整、齐全、灵敏可靠,符合规定。 1.8标志牌、系统图、配电点电缆外部及吊挂情况。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及时汇报项目部领导或专职人员处理。

3.检查和处理结果应详细记录。 4.机电设备管理

4.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井下所有设备的安装都应符合《煤矿机电安装质量标准》。

4.2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

4.3机电设备完好率90%,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完好。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小型电器合格率95%,电缆吊挂合格率95%。机电供应部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三大保护、电缆、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等实行监督检查,查出的问题以四定表的形式下达所属责任队组限期整改。

4.4工作面应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核验。防爆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按防爆设备检查和维护。

4.5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不得有失爆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6高压隔爆开关应有:①欠压保护;②短路保护;③过负荷保护;④选择性接地保护:⑤有过压保护。

4.7低压电机启动设备、电缆选型合理、整定要合理,严禁电气设备“大马拉小车”。

4.8信号照明系统应使用综合保护装置。

4.9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动作可靠、灵敏,严禁甩掉不用。

4.10机械设备完好,各类保护装置、闭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11电缆线路严格按安全规程定严格管理,吊挂,运行过程中,不得拖地、水泡。

4.12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及完好要求,否则不得入井使用。

八、过流、漏电、接地保护工作细则

1.控制开关的过流整定值应由专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经计算整定。

2.高低压系统必须有合格的短路保护,即线路末端两相短路电流值

应大于或等于上一级控制开关整定值的1.5倍。

3.各队组应按规定布设由矿方机电科批准的供电系统图板,其上注明电气设备的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短路电流整定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此图板由矿方机电科负责管理并随时修改补充。

4.在用每台开关应有标志牌,牌中除开关编号、型号、电压外,还应注明短路电流、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

5.供电线路实际流量不应超过该线的允许载流量,相间对地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

6.矿井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有漏电闭锁检漏保护装置。

7.发现检漏装置故障或网络绝缘降低时,应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方可送电。检漏装置应经常保护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8.凡矿井需要安装接地保护装置的电气设备,必须按《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

9.电气设备在每次的安装检修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接地保护的完善情况,接地保护未修复前禁止送电。

10.井下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度至少一次,并将测定数据做记录。

11.随意更改整定、故意甩掉过流、漏电保护的属违章行为,一经查出按三违论处。

12.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

电气维护工每班对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漏电试验。

九、设备的润滑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的润滑管理,必须做到五定“定点、定油、定量、定时、定人”的原则。

2.严格按照各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定润滑周期表。

3.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说明书提供的油脂类别、注油部位、注油方法,定期注、换油,做好记录。

4.必须使用专用加油工具,油桶、抽油器干净,不得混用。

5.井下备用的油脂,要进行入库管理,要按类型编号、摆放整齐。

十、配件管理

1.所需配件由机电供应部统一管理。

2.配件的计划、采购、出入库、回收等执行公司《材料、配件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

3.机电供应部掌握全公司机电设备配件消耗情况,考核和制订配件消耗定额。

4.配件领用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交旧不发新。 十

一、电缆管理

1.各队组使用的电缆由各矿机电科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矿方管理制度。

2.各队组要建立电缆领用、回收管理台帐,必须做到与矿方领用台帐相符,如有缺失损坏,矿方的扣款由队组全额承担,并对项目部队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机电供应部在检查中发现的如下问题,按“三违”论处: 3.1随意把电缆割断使用; 3.2电缆有齐头的;

3.3电缆不按规定悬挂或拖在地上,用铁丝吊挂的; 3.4多余带电电缆盘圈堆放的。 十

二、机电隐患排查管理

为了保障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预防和减少机电事故的发生,建立机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成立机电隐患排查管理领导组 组 长:机电经理

副组长: 机电供应部负责人

成 员: 安监部 机电供应部 项目部经理及机电副经理 2.管理组的职责

2.1对所属各单位机电隐患排查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考核指导。

2.2组织机电安全检查及机电隐患的排查,对影响机电安全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限期要求改正,对存在机电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立即消除或限期解决对威胁职工生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设备事故的紧急情况,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或撤出人员。

2.3 督促各单位要详细制定机电隐患排查制度,建立机电隐患排

查管理台账及档案,并安排专人管理。

2.4 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或部门制定对隐患的防范措施,监督考核措施的执行情况和隐患的治理情况。

3.工作要求

3.1项目部应当加强机电隐患排查管理力度,支持和协助管理组实施监督管理,管理组要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机电管理和机电隐患排查情况,提出强化和改善机电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2机电隐患排查应当依靠各级机电管理人员,对机电事故隐患或影响机电安全的违章行为,有权向管理组报告和举报。

3.3各单位应当建立机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3.4各项目部要变事故后的责任追究为事故前的隐患追究,对于“四定”问题未能及时处理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对于重大隐患及人为因素造成的隐患也要试其情节严重进行责任追究,并有记录。

3.5在查隐患上要用勤问、勤看来带动机电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无论是跟班人员还是技术人员,在工作中都要把好隐患排查关,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并及时汇报,并实行日汇总、月总结的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把住安全隐患关。要严格按照巡检制度查看设备的运转情况,因巡检力度不够而出现机电事故的岗位人员,将予以重罚,让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形成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来带动安全生产。

3.6项目部及各生产队组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常化。

十三、机电质量标准化现场检查及考核办法 1.目的

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生产工序的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机电质量标准化达标。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队组地面基础资料、机电设备的完好及维护、保养、检修的检查。

3.现场检查方法

3.1机电设备入井前的验收必须执行各矿的相关制度,并在使用前

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2对现场质量标准化标准化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四定”落实,及时纠正。

3.3上级单位检查出问题,机电供应部要及时进行复查。

3.4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检查人员有权立即停止该设备的使用,直至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使用。

3.5对检查出现的问题,不能按时整改的单位,要在公司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3.6机电供应部对现场检查采取不定期、动态检查的方式,以便更好地发现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考核办法:

4.1机电制度及考核办法未建立或不完善、各种记录未填写或不规范的,罚队领导200元、项目部机电经理100元。

4.2电气设备封保护、甩保护或用钢铁丝代替保险丝的罚责任者300元,机电队长200元。

4.3电气设备造成失爆,按机电设备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4.4接地保护一处不合格,罚责任者300元,机电队长200元。 4.5漏电保护一处不动作,罚责任者300元,机电队长200元。 4.6皮带运输机未按要求设保护,或安装后不动作,罚责任者300-500元。

4.7掘进头局部通风机未使用自动切换装置或使用后不起作用,罚责任者300-500元。

4.8机电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有一处罚责任者50元。 4.9有一处开关未上架,罚责任者50元。

4.10有一处“5”小件未上牌板罚责任者50元。 4.11 40T溜子未加设底梁,罚责任者100元。

4.12电缆线有一处用铁丝吊挂,或有一处20米以上的电缆未挂,罚责任者100元。

4.13风电不联锁罚责任者500元。

4.14不按规定进行停、送电作业的,罚责任者300元。

4.15对检查中多次出现的问题,在原罚款的基础上加倍处罚。 4.16无包机组的,罚项目部机电经理100元。

4.17包机组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罚队长200元,机电队长200元,包机组长100元。

4.18开关或机电设备无标志牌,有一处罚责任者30元,队组大部分设备无标志牌,或标志牌使用不合格,罚项目部机电经理、队领导300—500元。

4.19电气设备的过流整定要有计算依据,整定合格,有一处不合格罚有关责任者200元。

4.20检查中发现机电设备因注油不合格(各队应建立注油循环图表,)罚包机责任者100元。

4.21使用的小绞车、水泵,有一台次不完好,罚责任者50元。 4.22耙斗机或掘进机照明灯,有一台不亮罚责任者50元。 4.23各采掘机械的各种仪表必须齐全完好,否则有一台次罚责任者100元。

4.24皮带跑偏别破板等有一处罚责任者100元。 4.25掘进皮带缺缓冲托滚有一处罚责任者50元。 4.26减速器漏油严重者罚包机责任者100元。

4.27开关不能正常工作,违章使用者,罚责任者300元。

4.28各采掘机械未按设备的要求和性能使用的,罚责任者200元。造成设备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根据情节罚其它有关领导200—500元。

4.29各运转设备关键部位的固定螺栓未紧固,或短缺,罚责任者100—200元。

4.30设备应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损坏设备的外型罚包机责任者50元。

4.31油脂库、皮带头、掘进机等要害地点处应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

4.32掘进机要有合格的急停按钮和蜂鸣器,并灵敏可靠,否则,罚责任者300-500元。

4.33使用的绞车缺管理牌板,有一处罚责任者100元。 4.34未按规定安装压风自救装置和供水施救装置,有一处罚责任者300元,未连接或不能使用,有一处罚责任者100元。

4.35大型设备台台完好,有一台不完好,罚责任者200元。

4.36大型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设各种保护装置并保持合格状态,每发现一处不合者,罚责任者200元。

4.37必须保证掘进机冷却系统的正常使用,内外喷雾系统完好, 及时更换堵塞的喷雾头。不使用冷却水罚款200元/次,一个喷嘴不能喷雾,罚款20元。

4.38皮带机、40T刮板输送机头、机尾必须有牢固的地锚,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者200元。

4.39斜巷轨道运输“一坡三挡装置”、信号装置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齐全,确保运行有效、正常使用。缺一处或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一次不正常使用罚款100元/处。

4.40斜巷轨道运输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罚相关责任者200元。

4.41井下设备严禁解体,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4.42井下备用设备及部件,如不按指定地点存放,每件每天罚款30元,(如:SGB—40T刮板机、槽子、套桶、联轴节、皮带滚筒等)。

4.43凡没有进行预防性检修,缺少保养而造成烧电机,损坏减速器,掘进机大件等,进行追查,按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44 在采掘工作面出现无碳柱等特殊地质构造时生产单位不打震动炮。罚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各500元。集体罚款5000元。

4.45在打震动炮时,对设备不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根据设备损坏的价值,对项目部、队领导及集体进行罚款。

4.46对发生特殊机电设备事故的处罚,根据公司领导有关会议决定执行。

4.47不爱护设备、设施野蛮操作的,罚责任者200元,造成设备事故的,处罚责任者200-500元。

4.48工作面瓦斯传感器不按规定吊挂或对传感器进行包裹的,处罚责任者200-500元。

4.49检修中出现虚假信息、虚假记录、虚假分析,每查出一次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

4.50对检查出的机电设备、设施的“四定”问题,要求整改率100%,一项不按时整改,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并责成立即组织整改,否则罚款翻倍。

4.51各项目部对各队组发生的机电故障影响或机电设备事故,必须在第二天进行分析,并将分析报告报机电供应部,迟报一天罚款50元,不报者罚款100元。

4.52其它未涉及内容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生产矿井质量标准标准》等相关要求实施,违者参照以上相关内容处罚。

掘进机使用管理的规定

一、安全技术规定

⒈掘进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⒉掘进机司机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能熟练、准确的操作机器,并懂得一般性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知识。

⒊必须坚持使用掘进机上所有的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能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冷却喷雾系统各部的压力。

⒋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专用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⒌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⒍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和尾灯。

⒎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⒏掘进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外喷雾装置水压必须符合规定,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⒐掘进机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截割头居中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⒑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⒒各种电器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手柄、按钮、指示仪表等要妥善保护、防止损坏、丢失。

⒓司机操作机器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员必须处于安全可靠地点进行监护和指挥。司机必须集中精力,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操作。

⒔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日志,对机器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要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

⒕截割头变速时,应首先切断截割电机电源,当其转速几乎为零时方可操作变速器手柄进行变速。严禁在高速运转时变速。

⒖司机工作时精神要集中,开机要平稳,看好方向线,并听从监护人员指挥。前进时将铲板落下,后退时将铲板抬起。发现有冒顶预兆或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

二、掘进机操作准备

⒈接班后,司机应配合班组长认真检查工作面围岩和支护、通风、瓦斯及掘进机周围情况,保证工作区域安全、整洁、无障碍物。

⒉开机前, 对机器必须进行以下检查:

2.1各操作手把和按钮要齐全、灵活、可靠,挡位复零。

2.2机械、电气、液压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应正常可靠,零部件应完整无缺,各部连接螺丝应齐全、紧固。

2.3电气系统各联接装置的电缆卡子应齐全牢固,电缆吊挂整齐,无破损、挤压。

2.4液压管路、喷雾冷却系统管路的管接头应无破损、泄漏,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将所用延长的电缆、水管沿工作面准备好,吊挂整齐,拖拉在掘进机后方的电缆和水管长度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2.5减速器液压油箱的油位、油量应适当,无渗漏现象,并按技术要求给机器注油、润滑。

2.6转载输送机应确保完好、托辊齐全。

2.7截割头截齿、截齿座应完好,发现有掉齿或严重磨损不能使用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气控制回路开关,打开隔离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并在本机控制开关或顺槽开关箱上挂停电牌后在进行更换。

2.8装载耙爪、链轮要完好。刮板链垂度应合适,无断裂丢销现象,刮板齐全无损,应拧紧防松螺母,防止刮板松动。转载机的胶带和接口无破裂,胶带松紧程度适当。

2.9履带、履带板、销轮、链轮保持完好,按规定调整好履带的松紧度。

2.10喷雾装置系统、冷却装置、照明应完好。水质、水压、流量应符合规定,喷水管路、喷嘴应畅通。

2.11经检查确认机器正常并在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合上电源总开关,按操作程序进行空载试运转,禁止带负荷启动。

三、正常操作掘进机程序

⒈开机前必须发出报警信号,合上隔离开关,按机器技术操作规定顺序启动。

⒉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截割工作,根据不同性质的煤岩,确定最佳的截割方式。

⒊岩石易破碎的,应在巷道断面顶部开始掘进;断面为半煤岩,应在煤岩结合处的煤层或在较软的部位开始掘进。司机要按正确的截割循环方式操作,并注意下列事项: 3.1掘进半煤岩巷道时,应先截割煤,后截割岩石,即先软后硬的程序。

3.2一般情况下,应从工作面下部开始截割,首先切底掏槽。 3.3切割必须考虑煤岩的层理,切割头应沿层理方向移动,不应横断层理。

⒋截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1岩石硬度大于掘进机切割能力时,应停止使用掘进机,并采取其它措施。

4.2根据煤岩的软硬程度掌握好机器的推进速度,避免发生截割电机过载和压刮板输送机等现象,切割时应放下铲板。如果落煤量大而造成过载时,司机必须立即停车,将掘进机退出,进行处理。严禁点动开车处理,以免烧毁电动机或损坏液压马达。

4.3切割头必须在旋转的状况下,才能截割煤岩。切割头不允许带负荷起动,推进速度不宜太大,禁止超负荷运转。

4.4切割头在最低工作位置时,禁止将铲板抬起。截割部与铲板间距不得小于300毫米,严禁切割头与铲板相碰。

4.5司机应经常注意清底及清理机体两侧的煤(岩),扫底时应一刀压一刀,以免出现硬坎,防止履带前进时越垫越高。

4.6煤岩块度超过机器龙门的高度和宽度时,必须进行破碎后方可装运。

4.7当油缸行至终止时,应立即放开手柄,避免溢流阀长时溢流,造成系统发热。

4.8掘进机向前掏槽时,不准使截割臂处于左、右极限位置。 4.9装载机、转载机及后配套运输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4.10注意机械各部、减速器和电动机声响以及压力变化情况,压力表的指示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4.11风量不足、除尘设施不齐不准作业。 4.12截割电动机长期工作后,不要立即停冷却水,应等电动机冷却数分钟后再关闭水路。

4.13发现危机情况,必须用紧急停止开关切断电源,待查明事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开机。

四、收尾工作

⒈按规定操作顺序停机后,应将掘进机退到安全地点,并将装载铲板放在底板上,切割头缩回,截割滚筒居中放于底板上、关闭水门,吊挂好电缆和水管。

⒉清除机器上的煤块和粉尘,不许有浮煤留在铲板上。

⒊在淋水大的工作面,应将机器垫高,确保电动机不被淹没。在角度大的上、下山工作面停机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⒋将所有操作阀、按钮置于零位,放松离合器,切断电源,关好供水开关。

⒌全面检查掘进机的各部件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有问题时应记录在册。

五、处罚规定

⒈掘进机司机接班后空载试运行,检查更换截齿,缺齿运行每个50元。

⒉掘进机照明灯不亮运行的每次处罚100元。

⒊掘进机液压元件、管路漏油运行不处理的每次处罚200元。 ⒋严格按照掘进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注油周期、注油量对各注油点进行润滑,不按规定注油,对机电队长、包机人员罚款200元。

5.检查油位 缺油运行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6.《注油记录》、《检修记录》等没有或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100元。 7.交接班、工作面支护、更换截齿、掘进机检修时掘进机不断电,截割滚筒不居中落地、不闭锁的每次处罚200元。

8.掘进机急停闭锁开关(包括二运皮带急停开关)不起作用没有的

每处处罚200元。

9.掘进机用电缆必须安设拖挂装置,无拖挂装置处罚项目机电经理200元,队长300元;不能正常使用的罚机电队长200元。

10.开机前开启防尘及冷却水,发现一次不正常使用的罚责任人200元。

11.摆臂不得超限使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2.掘进机严禁切割硬岩,遇到硬岩时必须放松动炮,否则,对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司机罚款300-5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3.其它未涉及内容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生产矿井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实施,违者参照以上相关内容处罚。

第二篇: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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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备管理规定

2. 海南海航饮品有限公司设备考核细则

3. 海南海航饮品有限公司设备现场管理统一规范 4. 海南海航饮品有限公司特护设备管理规定 5. 海南海航饮品有限公司设备巡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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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规定

一、 目的和范围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设备运转率,以满足产品生产的工艺要求和质量要求。

设备指用于生产过程的设备、仪表、电气、DCS系统、配料系统、分析仪器及计量器具等。

二、 职 责

1. 各工艺车间设备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巡回检查和运行情况的记录。

2. 保障车间负责设备维修和巡回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

3. 生产运营部负责新增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及加工件的申报和领取。 4. 公司成立设备检查小组,负责设备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工作。

三、 工作程序

1. 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等执行总公司及XXX公司物流程序的相关规定。 2. 设备的控制

2.1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对设备运行状态始终进行检查、监控,保持设备卫生清洁,交班前做好运行记录。

2.2 保障人员应严格遵守维修规程,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设备运行检查、维护、检修记录。

2.3 设备技术人员做好设备资料的整理、保管、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及落实等工作。

2.4 设备的日常性维修保养,由保障车间根据设备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2.5 操作人员发现突发性设备故障,应按应急措施做好处理,并及时通知保障,保障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场予以处理,不能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迟。

2.6 在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出现较大故障,影响生产正常进行时,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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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通知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

2.7 根据生产需要,实施的计划性检修、技改、新增设备的安装等任务,由生产运营部下达检修或安装通知单,报相关领导批准后,保障车间予以实施并按时完成。

2.8 设备检修、安装调试完毕后,一般设备由保障人员及操作人员共同验收认可后,主要设备由保障及工艺车间、生产运营部共同验收签字认可后,设备方能投入生产使用。

四、管理内容

1. 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

1)

操作人员对于本岗位的设备,负有管好、用好、维护好的责 任,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完成如下工作:

①. 正确使用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操作程序(包括开车前的检修准备、运行中的调整切换、停车和事故处理等),认真控制设备运行中的各项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时间、转速、电压、电流等),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②. 认真检查设备:操作人员应根据工艺流程确定巡回检查路线,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用听、看、摸、比、闻等手段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遇有危险情况时应作紧急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同时作好检查记录。

③. 精心维护保养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搞好设备的润滑工作,合理检查设备润滑情况,实行润滑“五定”(定质、定人、定点、定量、定期)制度。 2) 保障人员对维护好设备负有直接责任。保障人员要经常上岗检查,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 3) 保障人员要保证所有备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备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防冰冻。传动设备要定期盘车和切换。 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细致地作好设备运行状态的交接班工作,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交接要有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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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备的故障管理

1) 设备故障是指设备或部件在生产运行中失去原有的精度性能或发生损坏;技术性能降低,不能满足生产要求,影响到产品的产质量,需要停产修理的故障;或是由于正常磨损比较严重,不能继续运转,正常修理或等待修理而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的故障。

2) 设备发生故障而操作人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通知保障检修,并做好应急处理。

3) 保障人员对生产中出现的设备故障负有及时排除的直接责任。 4) 如遇较大的设备故障,保障人员一时难以排除,生产运营部有责任进行业务指导,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进行联系,争取外援。

5) 原则上,当班的故障,保障值班人员必须当班排除。确实当班处理不了的设备故障,根据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可酌情处理。对设备故障处理不利或拖延处理者,根据具体情况将给予必要的经济和(或)行政处理。

6) 对经常和重复发生的故障,相关技术人员需进行认真分析或技术攻关,制订改善维修的措施,尽可能从根本上排除诱发故障的原因。

7) 根据设备等级的划分,设备发生故障会引起公司停产或半停产、或严重影响产品产量和质量、或危及安全和造成较大经济的主要设备,必须进行专项挂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8) 新员工或调换岗位的员工在独立操作设备前,必须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9) 新增设备安装调试后,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操作熟练后,才能进行设备验收。

10) 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拼设备。对违章操作者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11) 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故障停台统计,每月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设备运转情况和故障率。 3.设备卫生管理

1) 各车间操作人员负责本岗位运行设备的卫生工作。

2) 保障负责公司所有高低压配电盘柜的卫生工作。(不含现场控制柜及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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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台)。

3) 设备卫生应做到设备见本色、无积水、无积灰、无油污、现 场整洁。

4) 保障人员在检修设备时应保持现场环境整洁,防止油污污染地面。各拆卸零部件、检修工具要合理摆放。

5) 检修完毕后,保障人员要清理和打扫检修现场,不得遗留杂物。

4.其他

1 设备事故、备品备件管理、机加工件管理等依照总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五、考核与奖惩

1. 设备考核详见考核细则及设备现场管理统一规范。

2. 海南海航饮品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以上工作予以适当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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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设备考核细则

保障车间、生产运营部

1. 当月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6%为合格,运转率达到96%为合格、每项98.5%以上奖30元整;完好率、运转率95%以下每项扣30元整。

仪表设备完好率达到98%为合格,准确率97%为合格,可开表率98%为合格,每降低1%扣10元整;

计算时间以实际检修耗用时间为准,既从得到工艺车间通知开始记时,包括准备检修到检修完毕会同操作工共同试车前的时间。但不包括因电气、仪表、设备等故障引起的停车,因工艺需要安排的计划停车等。

2. 检修设备时要执行维修保养规定,认真仔细,因不合理拆装、维护、保管不妥,使设备或其部件遗失、损坏的,每出现一次扣发保障车间20元,当事人扣损失原价的50%。

3. 设备检修完毕后应清理现场,如发现检修现场移交给工艺车间后现场有检修用过的破布、螺栓、螺母、部件等,扣每台次3元整。 4. 主要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在3天内及时添写设备《设备检修任务验收单》,填写应仔细认真,尽量详细,如不及时填写每次扣2元。一般检修必须有原始记录,记录本上每缺少一项,在7天内未能回补的,每发现一次扣2元。

5. 对公司生产运营部门下达的其他检修任务、制作任务,一经接受必须按时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每台次每天扣5元。 工艺车间

6. 工艺车间施行《XXX公司设备现场管理统一规范》,由操作工完成规范中的相关项目。

7. 设备报修、修后投入运行必须在交接班本上有原始记录,记录包括报告人、项目、停车时间、报修时间、请修内容、完成时间、投入运行时间、完成时运行效果等;交接班记录本上每缺少一项,在1天内又未能回补的,发现一次扣2元。

8. 仪表盘、设备必须每班及时清洁,保持干净,如发现设备或设备附近有油垢、积灰每次每处扣2元。 保障车间、工艺车间

9. 应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对设备(包括电机)不允许带病运行,不能及时发现、检修,让设备带病运行(主要表现在有异常振动和异常声音等),每台扣责任方2元;运行电机必须完整无缺,如发现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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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或没有正常保护装置(如缺少风叶、罩壳等),视情扣工艺车间或(和)保障车间每台2元,当月电机烧毁一台以上每台扣责任方10元(因工艺、设备引起的事故除外)。

10. 备台完好率、电机备台完好率要求100%,达不到每台扣责任方3元,重要设备工艺车间、生产运营部、分管经理每台次扣10元整。

11. 公司泄露率必须在2.5%以下,检查到一个泄露点扣2元整;对于各级检查发现并已经通知整改的泄露点每发现一个扣20元,但不包括已经书面报告、正在准备材料或手段处理的疑难泄露点。

12. 润滑油、脂及时合理添加,没有及时添加和不正确添加,致使设备、地面等污染的,每发现一次(处)扣5元。对设备因缺油而造成损坏的,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车间进行处罚。

13. 对于生产运营部下发的设备巡查记录表,各车间因非客观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则按相关规定对现任车间进行处罚。

14. 备品备件月计划,加工件月计划未能即时上报的(每月20日前),每次扣5元;设备故障引起的部件、备件或电机到机修分厂修理等不在此列。 其 它

15. 备品备件超计划库存经确认的,每(件)次每月扣申报方2元;加工件不及时领用的每(件)次扣申报方2元;3月内没有实际使用的扣使用方每月10元。

16. 报总公司的备品备件等到库后应及时从总公司领入XXX公司仓库,到库一个月内未领取的扣当事人2元。

17. 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隐晦不报或有意歪曲事实真相、破坏现场的,一经查实,每台次扣20元,事故的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由于人为或不正当操作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责任方损失原价的10%~30%。

18. 特护设备按总公司及XXX公司相关规定检查、考核。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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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设备现场管理统一规范

1. 操作工对现场设备做到“四懂、三会、三好”:

四懂即懂结构、懂性能、懂原理、懂用途; 三会即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好即用好、管好、修好。 2. 对设备现场维护要求做到“三勤一定”

即勤检查、勤擦扫、勤保养、定时准确记录。

3. 现场设备维护十字操作法:“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4. 五字现场巡检法:对设备现场巡检要遵循“听、摸、闻、比、看”。 5. 在巡检过程中要求携带“三件宝”,即扳手(紧)、抹布(擦)、听诊器(听)。 6. 设备运行必须做到“四不准”(不准超温、不准超压、不准超速、不准超负荷)和“四不漏”(不漏水、不漏气、不漏油、不漏液)。 7. 确保设备现场“一平、二净、三见、四无、五不缺”,即:

场地平整。

门窗玻璃净、四周墙壁净。 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无垃圾、无杂草、无废料、无闲散器材。

保温油漆不缺、螺栓手轮不缺、门窗玻璃不缺、灯泡灯罩不缺、 地沟盖板不缺。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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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设备特护管理规定

为充分贯彻执行总公司相关规定,XXX公司对部分关键设备(包括一级特护设备、二级特护设备)实行挂牌特护管理。为严格考核,使设备的巡回检查、运行监测、维护保养和计划维修工作走上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达到消除事故隐患、延长运行周期、提高设备运转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稳定、满负荷运行,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 成立公司特护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二、 特护设备应达到标准

1、 安全运行周期达到要求时间:机械设备运行周期三个月,电气设备运行周期6个月。

2、 特护设备应做到

①.资料齐全,各项记录准确、完整。 ②.设备出力达到铭牌要求或满足工艺要求。

③.设备不带病运行,严格执行计划检修制度,无跑、冒、滴、漏现象。 ④.设备及场地卫生应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

⑤.零部件完整,重要备件完好、齐备,仪电控制系统、(自动)保护系统稳定有效。

⑥.严格按设备使用要求和相关规定执行润滑制度。

三、 职 责

⒈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特护设备操作规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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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 实行挂牌巡回检查制度,各级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定时翻牌,并要求定时记录、签字。

⒊ 工艺车间定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和润滑系统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操作人员应每两小时翻牌一次,并在交接班本上将检查情况记录清楚,同时做好设备及现场卫生工作。

⒋ 保障车间每天分上午、下午两次对特护设备进行翻牌巡回检查,认真做好定人,定点,定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检查电机运行状况,以及轴承、齿轮等传动系统是否正常,如振动和温度等,负责检查与维护电气系统、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并做好特护设备检查情况记录。

⒌ 特护小组成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巡检,特护小组每周做好特护设备“联检”,每月召开“特护例会”对特护设备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评定,提出改善意见,做好各种记录、签字和统计工作,生产运营部做出计划检修预测。生产运营部分月度、季度对特护设备相关工作进行总结、通报,汇报材料每月30日前上报总公司设备处。

6.生产运营部应做好计划检修方案并定期不断完善,负责督促保障车间、工艺车间落实、执行。计划检修方案应报总公司审批后下发、执行。

四、 考核与奖惩

公司每月以各类检查作为考核评分的标准。

考核主要内容是:设备卫生,巡回检查,设备润滑,设备故障,设备安全运行,各种记录等,具体比率如下:

工艺:卫生20分 润滑15分 巡回检查10分 记录 5 分 保障:故障15分 泄露5分 巡回检查15分 记录 5 分 设备:巡回检查 5 分 检测 ,记录 , 整理等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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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奖惩办法

⒈ 每项达到特护要求得满分100分,公司按月进行考核,分予季度进行奖惩,相关额度按总公司的标准执行。

⒉ 特护设备发生事故除按总公司设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外,将视情况给予责任者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一定经济处罚。

附:XXX公司一级特护设备及二级特护设备清单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0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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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设备巡检制度

为即时发现设备异常及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根据总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设备现况制定本制度。

1、 生产运营部巡检内容:

由生产运营部相关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组织2-3次抽查,设备管理人员每周不少于5次巡检(即上班时每天不少于一次)。

生产运营部巡检主要内容:

1) 检查各车间、在运行岗位的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并签署查阅意见、姓名和检查时间。

2) 负责XX公司设备巡检、运行、检修情况记录和台帐管理等。 3) 负责XX公司

一、二级特护设备的巡检和综合管理、考核,并检查其它设备的管理和考核。

4) 不断完善本制度,负责按本制度进行考核;制度更改后应即时上报总公司设备处备案。

5) 每周检查内容应记录详细,发现问题即时处理,较大以上问题即时汇报,就设备管理综合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6) 确保设备备台完好率100%。

2、 工艺车间巡检内容:

各车间按本车间生产和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上报巡检线路图,巡检线路图需标明重点位置,提出具体的巡检要求。

车间主任全面负责本车间的巡检工作。

(在班)车间主任或值班人员每天不少于4次全面巡检,负责查看本车间、班组的巡检记录并签字,如有问题必须标明处理意见,发现问题即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在10分钟以内白班报告公司生产运营部和(或)公司领导,中晚班报告公司值班查班人员和(或)公司领导,紧急情况应立刻报告公司领导。

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

一、二级特护设备和其它设备的巡检工作和综合管理(包括设备卫生、现场卫生、润滑工作、泄漏监测等),确保设备备台完好率100%。

现场操作人员每小时对负责操作的设备进行不少于1次的设备巡回检查(应结合工艺巡检进行),主要关注设备的温度、压力、声音、震动、振动、油液位、现场卫生、润滑情况、泄漏情况、出力情况、基础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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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动等,即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记录、签名。

操作人员对所负责的设备卫生、环境卫生负责。

操作人员应把设备运行情况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共同巡检、签字交接。

操作人员应熟知操作规程和一般常见异常情况处理方法,有重大、异常情况必须在3-5分钟内向车间主任或(和)公司值班查班人员报告。当班员工(含班长)在对不明情况不能明确定义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开、停车,应坚守岗位、监测情况等待相关赶来处理。

备台按运行设备要求进行管理,对传动设备、部件每天必须进行手动盘车。

3、 保障车间巡检内容:

车间主任、维修工应定时、定点检查所负责的设备,并主动和操作人员了解运行情况。

保障车间巡检必须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发现缺陷即时消除,不能马上处理的应记录、上报,在公司生产运营部的安排下结合计划检修予以消除。发现严重问题应在3-5分钟内向车间主任或(和)公司(值班查班人员)报告,并有开、停车建议权。

备台按运行设备进行管理、维护。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篇: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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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种设备(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特种机械设备(器具)作业危险性大,技术性强,管理标准高,为保证特种机械设备(器具)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机械设备(器具)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过程。 2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2.1 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由动力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安技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公司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包含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气锅炉和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压力容器:

a 最高工作压力(PW)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b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米,且容积(V)大于等于0.025立方米;

c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2.2 每台锅炉、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经登记、编号,报上级劳动(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和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2.3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分厂(分公司)、部门必须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交接班等规章制度,并加强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操作人员均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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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分厂(分公司)、部门,必须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锅炉、压力容器带病运行。

2.5 锅炉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年检,压力容器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a 外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b 内外部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3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

c 耐压试验每10年至少一次。

2.6 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期限定期进行检测。动力部门、质保部门、对使用满检测期限的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应及时统计上报,并组织实施检测,使用分厂(分公司)、部门不得借故拒绝或拖延。

2.7 锅炉、压力容器检修,要在无压力情况下,各种介质必须放清、洗尽后才能进行容器的修补,焊接工人必须持有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才能操作。

2.8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分厂(分公司)、部门或操作锅炉、压力容器的人员,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碍专业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管理、检查。

2.9 锅炉、压力容器新购或技改应循安全准则

2.9.1 凡需购置锅炉、压力容器或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技术改造,应由动力部门提出专题报告,由工程部门召集安技、保卫、生产、基建、动力等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包括会签),并会同公司规划部门、财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立项,经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使用部门不得擅自添置、更换或改修锅炉、压力容器。

2.9.2 新购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在指定的有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单位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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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3.1 公司的起重机械由工程部门统一归口管理,装备制造部门负责维修,安技部门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

3.2 公司使用的起重机械,包含桥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电梯、简易升降机以及0.5吨(含)以上的电动葫芦,都属管理范围。

3.3 每台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经登记、编号、报上级劳动安全部门备案和领取使用证后,方能投入运行。

3.4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缓冲器、联锁装置、信号装置、紧急停止开关、限速器松、断绳安全开关、扫轨板、转动部位保护罩、滑线保护挡板等,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供电线路应有鲜明的色标和信号灯。在明显的部位应标有最大的起重限载吨位,允许乘客的电梯应标明限载人数。

3.5 使用分厂(分公司)、部门,对带有驾室的起重机械必须设专人驾驶,对地面操纵的梁式、电动葫芦等小型起重机械,应指定专人负责。

3.6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和取得操作证后(专职驾驶人员取得上级劳动部门签发的操作证,在地面操纵的非专职人员取得设备部门签发的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起重机械的使用分厂(分公司)、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及交接班等规章制度,并加强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3.7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个不吊”:

a.物体超负荷或铁水包过满不吊;b.违章指挥或指挥不明不吊;c.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d.吊索和物件捆扎不牢不吊;e.横拖斜拉不吊;f.工件上站人不吊;g.氧气瓶等具有爆炸物件不吊;h.带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i.埋入地下的物件不吊;j.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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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一旦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3.9 电梯运载物品时,运载物一定要放置平稳、牢靠。不允许客货混装,禁止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3.10 使用起重机械的分厂(分公司)、部门,应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组织整修,严禁起重机械带病运行。

3.11 工程部门对使用满检测期限需复检的起重机械,应按市劳动部门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并组织实施检测。

3.12 使用起重机械的分厂(分公司)、部门或操作起重机械的人员,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碍专业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管理及检查。

3.13 起重机械新购或技改应循安全准则

3.13.1 凡购置新的起重机械或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改造,应由工程技术部召集设备、基建与安技等部门进行会审,并经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13.2 新购的起重机械必须在指定的,并有上级劳动部门发给合格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

3.13.3 委托外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大修理,委外单位必须是经上级劳动部门认可、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单位。

3.13.4 列入基建项目中购置、安装的起重机械,基建部门负责向上级劳动部门“报检”,经检测取得使用证后,方可移交使用。

4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1 公司机动车辆分成三类,第一类生产服务型载货车辆,由后勤部门归口管理;第二类接待用车辆,由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第三类员工自备车辆,由保卫部门归口管理。保卫部门与后勤部门行使车辆安全管理职能。保卫部门负责对车辆的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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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换证、办照工作和对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保卫部门、后勤部门、总经理办公室以及安技部门,共同做好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行车。

4.2 每台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备,并经登记、编号,报请所在地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4.3 机动车辆整体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车辆号牌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完好。车辆的噪声和排放的有害气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4 车辆归属管理与使用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及车辆使用等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车保管,派车必示安全行车和安全运输注意事项,严按岗位经济责任制执行奖惩考核。

4.5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严禁无证驾驶,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车辆号牌和驾驶证。

4.6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发布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者必定追究责任,并予处罚,直到依法处理。

4.7 按照有关规定只允许在公司界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含各种电瓶车、推土机、铲车等),操作人员应该绝对遵从,不准任意和私自驶离界围。属于公司内部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应循具体规定如下:

a 驾驶人员需经过上级劳动部门培训,领取公司内部机动车操作证,方可驾驶车辆;

b 驾驶车辆时,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驾驶与所持证件不相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驾驶室内不准超额乘坐,车厢内禁止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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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离开车辆时,应断电关锁门窗;公司内道路时速在10公里以下;进出分厂(分公司)车间、仓库拐弯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分厂(分公司)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4.8 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资运输的人员和车辆,要具有危险物品资格证书方能运行,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谨慎和严密地组织作业过程,确保安全行驶装卸,万无一失。

4.9 车辆调动或更换驾驶人员时,应认真组织交接。调动的车辆应保持技术状态优良,随车工具、附件齐全。交换车辆时应由部门分管领导或车队长(班长)亲自主持交接,并交待注意事项。

4.10 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维护管理

4.10.1 车辆归属部门必须贯彻执行《GB7258—87》国家标准中对于机动车辆“整车及其发动机、转向系、制动系、传动系、行驶系、照明和信号装置等有关运行安全的技术要求”,做好行驶车辆的维修和计划大修理,以及初驶车辆保养的安全技术维护及其管理工作,保证公司所属各类各种车辆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4.10.2 车辆安全运行的维修技术管理,应当遵照公司发布的《交通安全管理细则》及《运输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贯彻实施。

4.10.3 对于不按国家与企业的有关规定、忽略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维护和实施,以致行驶车辆技术性能严重失控,频繁发生重大安全及车辆损坏事故时,必究车辆归属部门领导的失职责任。

4.10.4 修理工在试刹车时,需凭车辆操作证在规定路段并派有监护人员方可试车。

4.10.5 车辆在修理期间,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使用或借出外用,一经发现必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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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统筹组织安全活动及车辆检查 4.11.1 组织安全活动:

a 车辆归管及使用部门每年应当制订安全活动计划,定期编写有关宣传资料,及时组织所有车辆驾驶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交通安全知识。

b 定期了解、分析驾驶人员的思想状况和技术素质,帮助他们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车辆管理领导小组每季活动一次,车队(班)每周活动一次,并作好记录;驾驶人员应当认真参加每周的安全日学习和车场安全活动,因公外出人员回场后必须补课,活动情况应有记录备查。

4.11.2 组织车辆检查:

a 出车前驾驶员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行驶途中应当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一般故障,发现严重损坏机件可能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继续行驶;回场后应及时送修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b 车队(班)应随机抽查车辆的技术状态,抽查情况按照规定进行考核; c 车辆管理领导小组每季组织安全技术抽查一次,车队(班)每月普查一次,检查情况纳入部门和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应记录在案。

5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

5.1 公司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由工具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工具部门应对内部拥有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做到帐、卡、物相符合。属于专人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由个人持卡负责保管:公用的,由各部门的库房或专人立卡负责管理。

公司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手持操作的电钻、冲击钻、电锤、电吹风、电熨斗、电动剪及电动砂轮等。

5.2 外购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择优选购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产品,并应根据使用场所的需要,同时考虑配备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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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专人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在对该电具进行检查,确认电具绝缘安全可靠后才能使用。凡借用公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须办理登记手续,每次出借和收回时,库房保管人员必须做好外部检查,如发现导线破损、插头碎裂等缺陷,应立即组织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准再次出借。

5.4 手持式电动工具一律不准私人借出使用。

5.5 手持式电动工具在用三个月后,应由各部门组织电气人员全面检查一次,不设电气人员的部门应委托设备动力部门进行检测。检查项目为: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结是否正确和牢固可靠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插头是否完整不缺;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机械装置是否完好;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一类电动工具大于2兆欧姆,二类电动工具大于7兆欧姆,三类电动工具大于10兆欧姆),并要作好详细的原始记录。

5.6 一类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单相三芯、三相四芯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接地或接零线。

5.7 所有电动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准任意拆换,中间不应有接头。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拆除或任意调换。

5.8 使用场所的保护接地电阻值,必须小于4欧姆。

5.9对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而又无法修理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各部门应及时提送工具部门所属总库予以报废注销。

5.10 手持式电动工具合理选用原则:

5.10.1 为保证使用安全,在一般场所应选用二类电动工具。如使用一类电动工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措施。配置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器具;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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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点,必须使用二类或三类电动工具。如果使用一类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5.10.3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操作时,应使用三类电动工具。如使用二类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三类电动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二类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

二、三类电动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5.10.4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气候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的场所作业,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 冲压机械安全管理

6.1 公司的冲压机械由设备部门归口管理。设备部门应对每台冲压机械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和健全完整的设备档案。

公司使用的冲压、机械;包含机械压力机、冷挤压压力机、剪板机、冲剪机、板料折弯压力机。

6.2 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冲压、机械,按照苏劳护(81)第41号文件的规定,一律不准采购和使用。盲目采购的,追究当事部门和采购人员的经济责任;违规使用的,追究使用部门及操作者的失职责任。

6.3 使用冲压、机械的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交接班等规章制度,并加强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方许独立操作。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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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冲压、机械的作业场所,必须保持道路畅通,地面平整,物件堆放齐整,高度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存在歪斜、滑动、倾斜的危险迹象。

6.5 冲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保护控制装置,应当可靠有效,完整齐全。 6.5.1 冲压、机械上外露的旋转部分必须具有牢固的罩、帽、套装置,脚踏启动的冲压床踏板的左、右、上各面都应封闭,伸脚的空间保持宽敞,踏板表面应有防滑设施。

6.5.2 凡属手进入“模口、创口、剪切口”作业的冲压、必须配备使用如光电控制、双手按钮、拉手、护板、护爪、挡板、电磁手及手吸盘等安全装置。如果上述装置一时还不完备可限期临时代用勾子、钳子、镊子等工具。各种安全装置和工具必须完好可靠,操作方便,任何人不准拆除或中途停用。

6.5.3 工艺技术人员在编制冲压工艺时,应将作业过程中所需用的安全装置、工具、工装及器具,在工艺文件上作出明确规定和明显规定和明显标示。

6.6 从冲压机械的安全作业入手,搞好工艺装备的设计制造及其管理工作。 6.6.1 工艺技术人员必须积极从设备、模具、进接料装置等方面进行革新改造和选用先进技术,设计与制造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艺装备,以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

6.6.2 新设计的模具须经工艺调试验证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和投入使用。 6.6.3 安全模具与不安全模具应有明显分类标注,其主要区别以操作者手部能否进入上下模具空间为界。在一般情况下,应尽量使用安全模具,如遇特殊要求,非使用不安全模具时,必须采取合适可靠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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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金驹煤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管理的职责、安全管理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二、职责

1、设备使用或维护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日常安全和管理工作。

2、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设备的检查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部负责全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3、使用单位应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4、特种设备到货验收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5、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取得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取得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

6、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9、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1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特种设备台账;

(2)具有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检修记录;

(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四、特种设备检查与考核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不健全,扣5分;

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扣10分;

3、对在用特种设备未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扣20分;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未进行定期校验、检修,扣20分;;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齐全,缺一项扣5分;

5、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扣5分;

6、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一处扣10分;

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一处扣20分;;

8、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扣10分;

9、未按规定定期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一次扣10分;

10、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一人次扣5分;

11、未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一次扣10分;

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一次扣20分;

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的,一次扣10分;

生产技术部

2008年7月4日

第五篇: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技术、财务以及设备管理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第二章

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

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

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

第五条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

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

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

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部门检修。

第十二条

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部门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

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

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

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

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

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车间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间和技术科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

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科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

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

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

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

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

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

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

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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