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雾霾治理范文

2022-06-09

第一篇:英国雾霾治理范文

英国伦敦雾霾治理措施与启示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伦敦是世界上最早出现雾霾问题的城市之一。20世纪50年代,震惊世界的“伦敦烟雾事件”让“雾都”之名举世皆知。现在伦敦已经基本抛掉了“雾都”的帽子,其中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一、伦敦雾霾的发展历程

19世纪,作为工业革命发源地和工业中心的伦敦进入工业急速发展期,大量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炭的消耗量不断增加,使得伦敦大气污染愈演愈烈,工厂产生大量废气,形成了极浓的灰黄色烟雾,伦敦的空气污染形势渐趋严峻。从19世纪初到20世纪中期的100多年间,伦敦在冬季发生过多起空气污染案例,最早的记录甚至可追溯到1813年。随后的1873年、1880年、1882年、1891年、1892年和1952年等年份又多次发生大气污染事件,其中1952年12月的一次严重大气污染事件最为典型 。

1952年12月4日至9日,大范围高浓度的雾霾笼罩伦敦。据史料记载从12月5日到12月8日的4天里,伦敦市死亡人数达4000人,其中,48岁以上人群死亡率为平时的3倍;1岁以下人群的死亡率为平时的2倍。此外肺炎、肺癌、流行性感冒等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也有显著增加。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这起事件总共造成12000人死亡。这就是后来震惊世界的“伦敦烟雾事件”。空气污染不仅损害人体健康,而且严重地腐蚀了建筑物,还使土壤贫瘠,水质恶化,鸟类远辟他乡,并影响植物生长。

形成伦敦烟雾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和粉尘污染。烧煤的工厂排放的大量浓烟、汽车排放的机油废气和从欧洲大陆飘过来的污染云,都令伦敦的空气质量变得很差。当年的伦敦,工业排污量非常大,每天都有1000吨的浓烟从烟囱中飘出来,排放2000吨二氧化碳(CO2)、140吨盐酸和14吨氟化物。更为严重的是,燃煤粉尘中含有三氧化二铁成分,可以催化另一种来自燃煤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氧化生成三氧化硫,进而与吸附在粉尘表面的水化合生成硫酸雾滴,混合了水蒸气之后,就形成了800吨的硫酸。家庭烧煤也加剧了大气污染。在集中供暖时代之前,寒冬的伦敦,数以万计的家庭只能烧煤取暖。由于战后经济困难,政府将优质煤出口国外,而伦敦人则烧劣质煤,污染更为严重。当空气不流通的时候,这些污染严重的黄烟就被“困在伦敦上空”,便形成了浓雾。这些硫酸雾滴吸入呼吸系统后会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使体弱者发病甚至死亡。伦敦烟雾事件的间接原因是开始于12月4日的逆温层所造成的大气污染物蓄积。

随后的1956年、1957年和1962年等伦敦又连续发生了多达十二次严重的烟雾事件。20世纪70年代中期,伦敦的“雾日”逐年减少,1980年则进一步下降。目前,伦敦有毒烟雾已销声匿迹,并成为全球的生态之城。

二、伦敦雾霾的治理过程 1952年伦敦的严重烟雾事件,促使英国人民开始深刻反思。英国政府开始“重典治霾”,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治理效果。1953年以来伦敦60多年的烟雾治理,按照其空气质量的改善趋势可划分成四个阶段 。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1953-1960)。英国政府1953年成立了由比佛爵士领导的比佛委员会(the Beaver Committee),专门调查烟雾事件的成因并制定应对方案。在比佛委员会的推动下,1956年英国出台专门针对空气污染的《清洁空气法》。该法提出禁止黑烟排放、升高烟囱高度、建立无烟区等措施,并且在控制机动车数量、调整能源结构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同时,清洁空气委员会(Clean Air Council)成立,负责监督空气污染的改善情况,并从对空气污染治理有经验、有学识或有责任的人那里获取空气污染治理建议。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由地方政府负责划定烟尘控制区,改造家用壁炉,更换燃料,禁止黑烟排放;设立奖惩机制,对控制区内进行壁炉改造的合理费用,由地方政府补贴至少70%,而对违反条例的人员则依情节处以10-100英镑罚款或最高3个月的监禁。1960年,伦敦的二氧化硫(SO2)和黑烟浓度分别下降20.9%、43.6%,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二阶段是显著削减阶段(1960-1980年)。1968年,英国政府对《清洁空气法》进行了修订和扩充,赋予负责控制大气污染的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部长更多权限,包括出台新的锅炉颗粒物和烟尘排放限值的权力,和可以强制要求地方政府设立新的烟尘控制区的权力。1974年,政府颁布《污染控制法》(Control of Pollution Act),规定机动车燃料的组成,并限制了油品(用于机动车或壁炉)中硫的含量。这一阶段最核心的措施,就是大幅扩大了烟尘控制区的范围。到1976年,烟尘控制区的覆盖率在大伦敦地区已达到90%。伦敦空气中SO2和黑烟的浓度在第一阶段还略有波动,但到了第二阶段,整个城市的空气质量便有了显著改观,SO2和黑烟的浓度在短期内均大幅下降,10年降幅超过80%。到1975年,伦敦的雾霾天数已经从每年几十天减少到15天,1980年降到5天。

第三阶段是平稳改善阶段(1980-2000),伦敦大气控制与治理的重点已从控制燃煤开始逐步转向机动车污染控制。政府陆续出台或修订了一系列法案,如《汽车燃料法》(1981年)、《空气质量标准》(1989年)、《环境保护法》(1990年)、《道路车辆监管法》(1991年)、《清洁空气法》(1993年)、《环境法》(1995年)、《国家空气质量战略》(1997年)、《大伦敦政府法》(1999)、《污染预防和控制法》(1999年)。这使得伦敦大气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

第四阶段是低碳发展阶段(2001年至今),此时伦敦的空气质量和20世纪50年代相比,已经有了巨大的改善,SO2和黑烟浓度分别下降84.2%和47.4%,都不再是伦敦的主要污染物。2002年,伦敦市长经过广泛咨询后发布了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其中详细说明了伦敦要如何达到国家空气质量目标。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首次正式提出低碳经济概念,提出将于2050年建成低碳社会。此后,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在200

6、201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目前,伦敦空气质量控制的重点是机动车污染控制,而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氮(NO2)和PM10。低层空气中烟的污染有93%得到控制,酸雨的危害已基本消除。今天的伦敦,已成为一座“绿色花园城市”,并荣登吸引全球游客最多的城市之榜首。

三、主要经验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理雾霾

伦敦曾经严重的大气污染引起英国各界的高度重视。具体表现在:(1)依法治霾。1956年,在著名的《比佛报告》 (The Beaver Report)推动下,英国颁布了世界上首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在此基础上,20世纪60-70年代,英国主要采取“末端治理”来治理空气污染。除了不断完善《清洁空气法》,1968年以后,英国又相继出台《污染控制法》(1974)、《汽车燃料法》(1981年)、《空气质量标准》(1989年)、《环境保护法》(1990年)、《道路车辆监管法》(1991年)、《清洁空气法》(1993年修订)、《环境法》(1995年)、《大伦敦政府法案》(1999)、《污染预防和控制法案》(1999年)及《气候变化法案》(2008)等一系列空气污染防控法案,对其他废气排放进行严格约束,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以控制伦敦的大气污染。英国根据国情,走以“立法为主,补贴为辅,全面推进,最终建立低碳社会”的模式,把建立低碳社会提升为基本国策。英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将削减26-32%的温室气体排放;到2050年,将实现温室气体减排80% 的长期目标。(2)制定国家战略,指导治理雾霾。从1995年起,英国又制定了国家空气质量战略,规定各个城市都要进行空气质量的评价与回顾,对达不到标准的地区,政府必须划出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欧盟要求其成员国2012年空气不达标的天数不能超过35天,不然将面临4.5亿美元的巨额罚款。为了符合标准,早在2003年,伦敦市政府开始对进入市中心的私家车征收“拥堵费”,以此来改善公交系统发展。随后英国提出《能效:政府行动计划》(2004)、《气候变化行动计划》(2005)、《英国可持续发展战略》(2005)、《低碳建筑计划》(2006)、《退税与补贴计划》(2007)、《英国能效行动计划2007》、《国家可再生能源计划》(2008)及《低碳转型计划》(2009)等一系列计划与政策的出台,彰显了英国政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态度与决心。尤其是2009年低碳转型计划》勾画出英国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蓝图,目标是到2020年,英国的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34%,120多万人从事绿色职业;700万栋房屋进行节能改造,150多万户家庭将得到政府资助自产清洁能源;40%的电力将来自低碳能源;新车的平均碳排放量将减少40%。由于英国的大力推动,近年低碳经济的理念在全球迅速传播,并得到广泛的认可。(3)加大财政投入。2009年英国政府拨款32亿英镑用于住房的节能改造,对那些主动在房屋中安装清洁能源设备的家庭进行补偿,预计将有700万家庭因此受益。2009年4月,布朗政府宣布将“碳预算”纳入政府预算框架,使之应用于经济社会各方面,并在与低碳经济相关的产业上追加了104亿英镑的投资,英国也因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公布“碳预算”的国家。(4)构建协同配合的政策体系。英国在利用气候变化税、排放贸易机制等政策工具及低碳交通、“清洁煤炭”、碳预算等计划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种政策工具与计划的特色,组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政策计划体系,低碳技术研发推广计划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已初步形成以市场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以全体企业、公共部门和居民为主体的“低碳经济”互动体系,促进低碳经济转型,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5)设立各种专项基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碳基金” 作为由英国政府利用每年大约有6600万英镑的气候变化税作为投资、按企业模式运作的商业化基金,有力地促进英国商业和公共部门减排CO2,加大投资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技术。2008年英国政府启动“环境改善基金”,可以将政府对低碳能源和高能效技术示范和部署的支持以及对能源与环境相关的国际化发展结合起来,提供相应的基金资助。为了在绿色运输和能源项目中加大投资,2010年3月英国设立10亿英镑(7.49亿欧元)绿色能源基金,改造运输体系使用清洁燃料,提升低碳能源(如风能、海洋波浪能和太阳能)的利用,为数千人创造新的工作岗位。

(二)利用清洁能源等技术,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伦敦烟雾事件发生时,伦敦的烟尘最高浓度达4460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达到3830微克/立方米。1950年代,伦敦的有关部门通过对大气污染源进行分析,发现污染物主要来自工业及家庭燃煤,因此,他们除了划定“烟尘控制区”,区内的城镇只准烧无烟燃料外,还决定增加清洁能源比例,推广使用无烟煤、电和天然气,减少烟尘污染和二氧化硫排放;冬季采取集中供暖;发电厂和重工业设施被迁至郊外;政府采用补贴的办法帮助居民改造燃具,而且要求市区和近郊区所有的工业企业都不准用煤炭和木柴作燃料,其产生的废气也均须利用物理和化学方法加以净化,达标后才可排出等。英国还大力发展监控技术,建立大气监测网。自1961年开始,英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一个由450个团体参加的大气监测网。监测网有1200个监测点,平均每小时对烟尘与二氧化硫采样一次,每月测降尘量一次,其中伦敦、爱丁堡、谢菲尔德三个城市被列为重点监测区。再加上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对控制伦敦的大气污染和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伴随着英国空气质量的改善,英国的能源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65年燃料构成中煤炭的比例为27%,电和清洁气体燃料占24 5%,燃料油为43%;1980年煤炭仅限于远郊区工厂使用,比例进一步减少到5%,电和清洁气体燃料提高到51%,燃料油为41%。尤其是煤炭占总能源消耗的比例,从1948年的90%下降到了1998年的17%,而天然气的占比却从0上升到了36%。2003年,英国首次正式提出低碳经济概念,将于2050年建立低碳社会。2008年英国颁布《气候变化法案》,政府承诺到2020年将削减26%-32%的温室气体排放、到2050年将实现温室气体的排量降低60% 的长期目标。2009年英国政府公布发展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蓝图,大力发展新能源。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要占15% 的份额,其中40%的电力来自低碳领域(30% 来源于风能、波浪能和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10% 来自核能)。

(三)疏散人口和工业企业

为了解决城市人口和工业企业过于集中,而给市区带来大气污染等问题,伦敦在40年代末建成8座新城的基础上,于60年代末在城市以北和西北地区又兴建了彼得伯勒、米尔顿凯恩斯、北安普顿等3座新城(这3座新城距伦敦市中心的距离从80到133公里不等),这些新城的建设为人口和工业外迁提供了有利条件。在此基础上,一方面伦敦政府利用税收等经济政策,鼓励市区一些企业迁移到这些人口较少的新发展区;另一方面,各新城对吸引工业企业落户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当时的作法是,划定工业区范围,铺设道路,建设不同规模的厂房以供出租,注意营造好的居住环境等,同时对优惠条件进行大力宣传) 由于政府对外迁的优惠政策和新城具有的优惠条件,因此许多工厂纷纷外迁。自1967年起,伦敦市区工业用地开始减少,至1974年市区共迁出24万个劳动岗位,以后又迁出4.2万个。与此同时,新城企业由原来的823家,增加到2558家;新城的人口总数也由原来的45万增至136.7万(包括其他地区迁人的人口)。

(四)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综合治理

8O年代初,伦敦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44万辆,道路交通阻塞日趋严重。同时,汽车数量的增加也引发了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的污染。面对这一严峻局势,伦敦当局采取以下综合治理措施。

第一,实行向公共交通、步行、骑自行车等节油、无污染的出行方式转变的交通发展战略,以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从而有效降低机动车二氧化碳排放量。具体办法有:设立公交专用道,设立1000英里长的自行车线路网,设立林荫步道网,投资发展新型节能、无污染的公交车辆。

第二,扩大交通限制的范围。过去伦敦的交通限制重点集中在中心地区的高峰时间内。随着城市化和交通的发展,从内伦敦到外伦敦的各城镇中心、主要的放射道路及高速公路,交通问题和空气质量问题也日趋严重,因此,伦敦所有地区陆续实行了以限制为基础的一揽子方案,同时,辅之以切实可行的土地利用和交通政策,防止了空气质量和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第三,政府发布交通状况白皮书。公告市民:为了限制轿车数量,减少堵车和空气污染,将从2000年起提高停车费用,市内原有的各大公司、公共场所的免费停车场也一律改为收费停车场。

第四,加强对城市大气质量的控制管理。政府制定的控制大气质量的近期目标是,到2000年将CO2排放量降到1990年的水平。同时,建议政府制定有关机动车尾气排放量的控制目标及实施细则。

第五,加强汽车制造业的技术改造,设计生产先进的环保型轿车。英国政府为了治理机动车污染,在多次修订完善《清洁空气法案》中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的规定,要求所有新车都必须加装净化装置以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新生产汽车的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在2007年基础上平均降低40%。从2003年起,伦敦市政府开始征收“拥堵费”,以缓解伦敦市中心的拥堵状况,该政策减少了机动车排放对空气的污染,增加了财政收入,为推行其他交通控制措施筹集了资金。

2008年伦敦政府推行低污染排放区政策,旨在加快污染严重车辆的更换速度,促进老旧车辆加装减排装置,降低车辆的污染排放,使伦敦的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在低污染排放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达到一定的排放标准,否则将会被征收费用。研究结果表明,与低污染排放区以外的区域相比,该措施的执行使得PM10污染浓度下降了约2.46%到3.07%。而且,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也强调,未来会通过不断提升低排放区的准入门槛,加强对机动车排污的控制

伦敦市政府还公布了更为严厉的《交通2025》方案,限制私家车进入伦敦,计划在20年内,减少私家车流量9%,每天进入塞车收费区域的车辆数目减少超过6万辆,废气排放降低12%。在限制轿车排放的同时,英国政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公共交通。伦敦计划2015年前建立2.5万套电动车充电装置。目前电动汽车买主将享受高额返利,免交汽车碳排放税,免费停车。

(五)多措并举,协同治理雾霾

首先,建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机构。为了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大伦敦议会确定了17个不同的行业机构,分别制定实旖大气污染控制的各项措施。

其次,科研机构参与治理大气污染。伦敦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很注意科研力量的参与,许多全国性的研究机构,以及大学、工厂都广泛参与了科研工作。如以华伦泉实验室为中心,根据遍布全英的1200多个监测站的测定结果,对烟尘和二氧化硫在空气中的含量进行估算,据此提出不同地区控制大气污染的不同措施;一些高等院校如阿斯顿大学、里丁大学、帝国理工学院、威尔士大学、谢菲尔德大学、利兹大学等分剥对车辆尾气、空气质量标准、控制污染物的捧放、空气污染对农作物和土壤的影响、测定灰尘及其它污染物的仪器的改进、烟囱的设计安装及环保产品的研制等同题进行广泛深人的研究。

第三,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治理。伦敦空气污染的防控和治理,成绩并不全归功于政府,英国各大高校、环保组织与媒体也在形成合力,全民都是治理空气污染的践行者。伦敦国王学院、伦敦盖伊医院与伦敦圣托马斯医院联合组建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基金会联合主办了一个有关“如何降低空气污染对个人影响”的研讨会,专门探讨的是伦敦市每一位居民如何从自身做起改善空气质量。伦敦国王学院还于2010-03-12在多个手机操作系统平台上推出了一款名为“伦敦空气”的手机软件,每小时向用户免费推送伦敦空气质量,让伦敦居民对城市空气质量有了进一步了解。英国是最早将空气治理信息向民众实时通报的国家。官方网络向市民发布伦敦地区实时空气质量数据以及各污染物每小时的浓度和一周趋势图。

英国公民在环境问题的讨论、决策、监督、执行上,有深厚的自治传统和强大的社会根基。如果政府在治理空气方面稍有疏失,主流媒体不会替政府粉饰遮掩而是大胆抨击。比如2012年7月,《星期日泰晤士报》就引述环保组织“清洁伦敦空气”所作的调查报告,质疑伦敦市政府只在监测点附近大洒化学溶剂,借以美化空气污染指数。英国公民获知空气信息的途径也不被官方独家垄断。公民能直接透过《自由信息法》向政府环保机构索取相关数据,不得被拒绝。政府开设的“英国空气质量档案”网站、民间组织与伦敦国王学院环保组织合作开设的“伦敦空气质量网络”均发布伦敦地区实时空气质量数据。政府绝不敢指责民间监测组织“非法”、“违规”、“不科学”。

第四,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伦敦市在城市外围建有大型环形绿带,至2O世纪8O年代该绿带面积达4434平方公里,与城市面积(1580平方公里)之比达到2.82:1。远期绿带规划面积可达5791平方公里,与城市面积之比可达3.67:1。伦敦绿带的建设在置换城市空气,保持生态平衡,改善城市环境,控制城市向外扩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园林绿化方面伦敦还十分重视生态园林,倡导建设“花园城市”的理念。这是伦敦自加世纪中期以来一直追求的目标,是一项调节城市大气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绿化功能的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目前,在寸土寸金的伦敦城市中心区,有三分之一的面积被花园、公共绿地和森林覆盖。生态园林的建设不仅美化了城市,改善了大气环境,提高了城市整体质量,而且使昔日破败的城市衰落区以空气清新、优美宜人、富有特色的绿色生态环境,吸引了众多的投资者和观光客。

四、对我国治理雾霾的启示

从工业革命的先驱到生态文明的领跑者,英国为世界其它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提供了借鉴。

1.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立法

只有严厉的政府制度才能减少污染。自由市场并不能解决污染问题。污染在经济学中被视作外部因素,说明单个公司是不可能为解决污染问题而付出代价的,因此公司本身没有动力主动去做。需要有政府制度来制约、规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铁腕治理,才能减少污染。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立法,加快配套的环境法规的制定进程,加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执法等问题;实行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执法人员不作为、渎职的要严肃处理。

2.全面规划、加快实施大气环境治理战略

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是区域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协调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出发,对已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提出改善和控制污染的优化方案。做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采取区域性综合防治措施,是控制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同时,制定控制大气污染的科技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计划等,把大气的综合治理与利用,转变为新兴产业,彻底消除隐患,大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3.科学技术是解决与治理大气污染的关键

在英国治理空气污染的过程中,科学技术发挥了关键的指导性作用。英国政府鼓励企业采用大气污染控制技术改革生产工艺,优先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工艺,这是防治大气环境污染的根本途径。政府要求企业严格生产工艺操作,选配合适的原材料,有利于减轻污染或对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安装废气的净化装置,对污染源进行治理,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标准。除通过攻关关键技术实现治污目标和产业突破外,科学技术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科学研究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决策过程越科学,可执行性就越好,政策就更可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4.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多管齐下

从1813年的大气污染,到1952年的严重大气污染,英国为工业化付出了巨大代价,之后英国痛下决心治理伦敦大气污染,根本扭转局面花了20多年时间,完全改善用了50年的时间,这说明空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即使到现在,英国政府仍然认为在空气质量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英国在其2007年战略中提到,经过几十年的治理,英国由于空气污染对人们平均寿命的影响仍然达到7到8个月左右,直接医疗成本每年约200亿英镑。即使到2020年,2007年战略中的所有政策都得到彻底的落实,英国政府仍然预期空气污染将使英国人平均寿命缩短5个月。因此,空气质量的恢复过程不是自然而然出现,它需要政府下决心制定和推行相关政策,并将公众对此问题的关注转化为对相关政策的支持和自觉执行。为避免灾难再次出现,并最大限度保障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需进行严格管理并对相关领域科技创新进行有力投资和推广,这是治理环境问题的可行途径。

第二篇:英国雾霾治理策略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雾霾产生以及治理过程可以分为好几个阶段。中世纪至19世纪,英国城市无序扩张导致雾霾频发 ,伦敦年均雾霾天数也由18世纪的约20天迅速增至19世纪末的60天左右 。面对日渐严重的城市雾霾现象,伦敦政府开始逐步强化环境立法。 中世纪至19世纪伦敦的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然而,由于该时期系统化城乡规划的缺失,市区内以煤炭为依托的工业布局混乱,城市空间无序,污染源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城市雾霾现象日趋严重。 进入20世纪后,科学系统的城市规划开始逐步展开,城市环境立法也不断完善,伦敦空气质量较19世纪有一定程度好转,城市雾霾现象逐步缓解。 20世纪60、70年代,伦敦城市产业发生剧变,第三产业逐步取代工业成为城市中心区经济支柱。同时,新一轮大伦敦规划进一步疏解城市中心环境压力;伴随市内工业污染源大规模向外围转移,伦敦政府加强对内城的保护更新,改善内城环境:并结合城市形态及能源结构,进一步加强环境立法对伦敦大气污染源的控制。虽然在1960年代,伦敦再次发生了严重雾霾天气。但总体上,伦敦的空气质量已有明显提高——城市空气中SO2浓度迅速下降,煤烟浓度也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城市雾霾现象开始出现根本好转。 1980年代至今,“绿色城市”建设,宣告伦敦“雾都”不再 。1980年代后,随着私人汽车的普及,交通污染取代工业污染成为大气污染的首要因素。此时,曾作为伦敦主要污染物的SO

2、煤烟浓度已降至较低水平。取而代之的是氮氧化物和O3。从1980年代开始,伦敦以建设可持续的“绿色城市”为目标进行了一系列城市规划,包括绿色交通体系、绿色开放空间系统、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等,并进行相关环境立法。从此,伦敦空气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彻底走出了雾霾阴影。

和英国相比,我国雾霾有所不同,中国雾霾的特点为①雾霾日数多: 2013年我国雾霾日数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多,其中1月和10月的月平均雾霾日数均为1961年以来同期最多。1月,全国平均雾霾日数为4.4天,较常年同期偏多1.4天;10月达4.7天,偏多2.3天 。与往年比,在雾霾日数中霾的增加尤为明显。我国年均霾日数为9天,呈逐渐增加的趋势。②覆盖范围广 :气象卫星遥感监测显示,2013年1-10月,全国有20个省(区、市)出现持续性雾霾。1月份平均每天雾霾覆盖范围有71.6万平方公里,其中1月22日达222万平方公里,几乎覆盖了整个中东部地区;10月20-22日,北方地区出现严重雾霾天气过程,内蒙古东部和东北地区影响范围约40.8万平方公里,大部地区都为雾霾所覆盖。③影响程度重 :雾霾天气导致的空气质量和能见度下降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交通出行和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医院就诊人数明显增加,其中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偏多,且表现出明显的过敏症状,比如流鼻涕、打喷嚏、眼睛痒、干咳、痰多、憋气、气短等。雾霾天气还给航空、道路交通带来严重影响,1月17日济南机场因雾霾取消航班近70架次,1月29日北京首都机场因雾霾取消航班49架次;1月13日雾霾天气造成沪昆高速16辆车连环相撞,2人死亡。10月20—22日东北地区出现严重雾霾天气时,哈尔滨宣布全市中小学停课两天,这是国内城市首次因雾霾天气发布停课的强制性行政命令;哈尔滨机场400余架次航班取消,近5万人出行受影响;吉林长春部分中小学、职业学校取消课间操;辽宁省内京哈、丹阜、沈海等多条高速部分路段封闭。 我国雾霾成因分析有三点 :.①大气环流异常导致静稳天气多,有利于形成雾霾; ②.我国大气气溶胶浓度高有利于形成雾霾 。 ③.雾霾天气使近地层大气更加稳定,加剧雾霾发展

对应特点与成因,加上参考英国雾霾治理的过程启示,我国应采取的治理措施 有: ⑴.落实环保政策,完善法律制度 。我国大气污染立法方面尚不完善。已实施12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亟待修订,尤其需要加强违法处罚力度,真正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为企业,尤其是守法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的法治环境。同时,对于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从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内在动力,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行动上。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强制执行,依法处置重度污染企业是治理雾霾天气的首要措施和手段。

⑵优化城市规划及产业布局 :优化城市规划,科学布设推进城区绿化,提升环境品质;管理部门需要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采取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经济调节手段,加快推进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提升车用燃油清洁化水平,要加快落后车辆的淘汰工作,对机动车进行总量控制,提高尾气排放标准,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制度。 优化产业布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能源结构低碳化、清洁化,以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开发重点,加速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从源头上降低煤炭、石油的消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⑶公开监控信息,贯彻理念宣传: 各地气象部门构造完整的软件、硬件平台,大力培养环保相关专业人才,加强对大气成分分析、监测和研究,针对雾霾天气做全天跟踪监控。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短信平台等社交媒体公布雾霾天气预警及发展演变信息。加强环境的科普教育,作为气象工作者,可以定期在社区举办一些讲座,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要通过调查,结合当地发生的雾霾灾害,为学生做好环保的科普教育,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带动家长,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雾霾天气的认识和防护能力。

第三篇:雾霾治理

雾霾天气及其治理

中国雾霾成因极为复杂,对雾霾(PM2.5)的来源与构成,大部分研究认为主要来自于化石燃料,但具体研究数据分歧较大。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的数据显示,49% 的PM2.5 来自燃煤,16% 来自于机动车燃油。北京大学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表明,化石燃料(包括煤和汽油)燃烧占到PM2.5来源的60% - 70%,其他还包括工业与建筑扬尘、居民生活燃料等。然而就本质而言,雾霾不仅是一种自然现象,更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对于雾霾的具体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雾霾持续频发与中国进入重化工快速发展时期密切相关。近十多年来,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为中国经济不断创造增长奇迹。2003 年以来,中国有6 年实现了10% 以上的增长速度。然而,高经济增长背后的生态成本和代价也十分高昂。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明显,单位产出的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2011年,中国工业部门耗能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约为70%,排放的二氧化碳为61.9 亿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为0.59 亿吨。在工业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建材、冶金、石油炼化、火力发电、化工等占工业总比重达79%,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工业污染占全国总污染的60% 以上,尤其是五大高耗能产业聚集地的京津冀地区雾霾情况相当严重。 2. 雾霾持续频发与化石燃料消耗的大量激增密切相关。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最新的世界能源统计,中国能源结构中煤炭与石油占比分别达到65.9% 和17%,清洁能源占比仅为17%。与之相对,全球能源结构中煤炭与石油占比为31.1% 和22.5%,清洁能源占比达46%。2000 - 20123. 雾霾持续频发与快速粗放的城镇化进程及发展模式密切相关。公开资料显示,2009 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5143.3 万吨,其中氮氧化物583.3 万吨,颗粒物59.0 万吨。2012 年,汽车尾气至少排出二氧化硫11 万吨。根据中国环境科学院的数据,2013年最新研究发现,上海的机动车尾气造成的大气中细颗粒物污染的“贡献”在全国最高,已达50%。此外,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工业与建筑扬尘导致PM2.5 大量产生,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污染,特别是在人口聚集、资源聚集、生产聚集的(特)大城市,雾霾更成为无法避免的“负外部性”。

1、 雾霾持续频发与环境治理理念和管理体制滞后密切相关。对于日益严峻的雾霾形势,近几年环保部门也采取了诸多治理措施,但空气中PM2.5 浓度并未得到实质性改善,这与环保管理体制滞后有很大关系。中国环保体制凸显“九龙治水”的特点,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现行环保管理体制是以行政区域和部门分工为基础,比如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而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物则主要由环保部主管。此外,由于法律规定各级环境保护执行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管职责,但由于没有权威的协调机构作为保障,环保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管理。

2、 立法理念滞后。《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立法目的上持“目的二元论”,即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这对范畴中,既要“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还要“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者并行不悖,并无主次之分。然而在现实的法律运行过程中,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很难协调一致,往往是牺牲环境利益保障经济利益,从而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恶性循环,加大了环境治理的成本,这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甚至是我国当前整体的环境保护法律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的根本原因。同时,PM2.5法律规制出现空白。PM2.5作为雾霾天气的主要诱因,亟需法律加以规制。然而,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没有针对PM2.5的具体规制措施,这与当前的雾霾治理要求严重脱节。此外,包括PM2.5在内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并不属于法,只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只有将环境标准和援引的环境法规一起适用,才能判定环境行为合法抑或违法的根据,单纯的环境标准难以作为事实判定的准则。

3、 政府环境责任缺失。大气环境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及非排他性显著特征。在公共物品的治理上,经济人的自利性决定了环境公共物品的维护离不开政府的公权力干预。然而,如果政府缺乏监管,权利寻租、渎职懈怠、徇私舞弊、贪污腐败等弊端便随之而来,导致“政府失灵”现象。政府部门在战略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制定(比如产业结构的调整战略)、项目的审批、具体监管执法等领域,受地方利益、个人政治前途因素及信息不足、认识能力有限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往往重视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利益,政府执政思路的迷失对雾霾的形成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尽管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制定有“政府环境责任”的相关规定,但是在具体的问责机制上却缺少“细则性”的规定,最终导致“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沦为一句口号。

4、

5、 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使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毒瘤难以根除,大量环境法律法规如同虚设,严重影响了现有的大气环境的治理效果。

公众和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雾霾的频发不仅是“天灾”更多的源于“人祸”,公众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亦是导致环境生态恶化的主要诱因。民众的范围不仅包括对环境污染负有直接责任的中小企业,还包括现实生活中以邻为壑的环境污染者个人。比如,企业为了经济利益逃避环境治理责任,直排偷排未经处理的废气。公众个体在环境保护面前亦虚伪而缺少行动力,高能耗的生活方式如豪宅、高排量汽车等,成为大多数人竞相追逐的炫耀目标追求。

6、 机动车尾气监管有待完善。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PM2.5超标的主要诱因,现有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机动车污染源的规制上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先,环保部门机动车处罚权缺失。作为法律授权的机动车尾气的主要治理机关,环保部门虽然享有“委托年检”和“监督抽测”的权限,但是实际的处罚权仅掌握在公安交通部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拒绝机动车检测行为处罚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指出对于“拒绝接受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的”的对象,“环保部门对此行为不宜进行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其次,对于法律赋予环保局的“监督抽测”权,也仅仅只是针对“场检”,即只能在机动车的停放地进行检测而排出了行驶中的检测,权力行使范围过窄不能更好地发挥其监管职能。

7、 区域联动治理机制缺失。雾霾的发生具有区域性特点,但是,现有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并没有建立区域联合治理的管理模式。雾霾的防治策略离不开区域联动治理的机制,单靠个别省、市的努力无法根治雾霾现象。

8、 大气污染企业处罚力度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偏轻,不能有效震慑违法排污。对于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法律规定对其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0%以下的罚款,但上限不能超过50万元。在处罚力度上,现行的法律明显偏轻。50万元的顶格罚款,会使高利润的污染企业认为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完全不具震慑力,容易纵容企业的排污行为。

9、 环境保护经费不足。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需要充足的经费作保障。从发达国家治理环境的经验来看,只有环保经费投入占GDP总量的2%,才能维持环境质量现状;投入占3%以上,环境质量才能改善。当前我国环保经费的投入总额仅占GDP总量的1.5%左右。经费的短缺不能保证法律的有效落实,这是我国当前环境立法虽多,但是治理状况依然不尽人意的主要原因。

10、 公众参与机制有待落实。当前,公众参与环节在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实施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不能有效对政府执法进行监督。比如在项目审批阶段,公众参与的覆盖面十分有限,环境影响评价法只规定了战略环评和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才有公众参与的环节,而将环境报告表和登记表排除在外,使得大量对大气产生污染的中小项目立项,加大了总量控制的难度;其次,公众参与在实际运作中也经常被政府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而架空。目前我国在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密级范围,以及密级主体的确定方面还存在诸多漏洞,这往往成为政府逃避监管的挡箭牌或者遮羞布;此外,公众参与在程序保障和意见的采纳上,缺乏具体有效的法律规制措施,导致建设单位“只听取、不采纳”现象的频发,使得大量污染企业立项,预防为主的制度实施效果被大打折扣。

针对雾霾形成的原因,我们可以有以下治理措施:

1、 加快推动环保体制改革,成立“大环保部”。雾霾现象只是中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缩影,除此之外,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也已非常严重,迫切需要建立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为职能的 “大环保部”,或设立高级别的环保协调机构改变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局面,实现全国环境保护垂直管理,区域管理和综合管理,研究拟订国家大气治理发展战略完善生态建设咨询评估机制,并统一发布大气污染分析评估报告。

2、 加快推进环保立法,加强法律和行政监督。我国不论是环境基本法还是单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开篇伊始都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同发展作为基本立法目的予以表述。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必须在二者间寻求恰当的利益平衡点,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当前,要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进一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加大污染治理的法律保障,以及环保部和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

3、引入“第三方治理”和市场化环保手段。当前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低下与“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导向有关。要按照“排污者付费、治污者赚钱”的原则,推行 “把治污权交给第三方”的管理模式,并可以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师制度等节能服务新机制改善能源管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脱硫、脱硝设施运营基本实现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

4、加快调整重化工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转移。重化工业总体分布在东北、华北以及沿海地区,具有明显的集聚性。“过密”的工业布局,使有限的资源难以得到合理分配,加重地区环境污染的隐患。要通过推动产业布局调整,逐步疏散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重化工业产能,逐步降低大气污染严重区域的煤炭消费量。建立产业分工和转移的利益协调机制,加大重化工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升级,避免产能转移“重化扩散”。并制定退出企业的经济补偿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防控雾霾。

5、重新谋划能源布局,坚持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中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但能源匮乏,而西部地区煤电、水电、风电资源充沛,建议一方面可以通过特高压西电东送,另一方面,凡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集中建设坑口电站,加大煤炭就地转化为电力的力度,实现输煤输电并举。坚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能耗总量分解上,应综合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目标等因素,把能耗指标差别化分配给各地区;引入市场机制,建立能源量指标交易置换制度,实现不同企业、不同地区间的配额交易;建立健全能源与碳排放监测平台,真正发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对能源结构转型的倒逼作用。

6、设立雾霾防治的专项基金,整合环保系统科研机构的优势力量,推动相关基础性科学问题研究和人才培养提升大气环境保护的科技水平,建立一支大气污染监管队伍,加强重点污染源控制和监管,以科学研究成果支撑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完善,促进空气污染的协同控制从成品油消费税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弥补生产销售使用高标油而多出的成本以此刺激高标油品普及在具体补贴方式上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第

一、补贴给销售高标油品的企业,鼓励其平价甚至低价销售高标油品。第

二、直接补贴使用高标油品的私家车主特别是对于大巴、出租等公共交通行业,可以强制其使用高标油品并对其加大补贴力度。第

三、可以考虑补贴给高标油品炼油企业,减少其亏损额度,不过对于终端补贴更有利于通过市场的倒推力量,迫使炼油企业升级设备淘汰落后工艺,生产市场需求更大的高标汽油。

7、建立雾霾防治的税收体系。启动绿色税收转型,逐步实现征税重点由流转税向能源环境税的转移通过开征综合性和专门的能源环境税,完善能源环境税体系,扩大能源环境税收规模,提高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使之成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节能降耗减少排污的有效激励机制和重要资金来源.提高能源消费税,抑制能源需求。制定实施差异化的税收政策对高标油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及低排放汽车生产者和销售者可适当减免部分税收,对仍旧生产和销售低标油品的企业则采取一定的惩罚性征税措施。

8、拓展雾霾防治的融资渠道。对能减轻环境污染的环保设施给予贷款,这种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而偿还条件又优于市场条件且借贷周期长、利率固定,头几年不需偿还,必要时还可以给予补助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大气污染问题

9、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力度。机动车污染是造成雾霾的重要来源之一,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成为当务之急。利用经济手段切实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力度是较为有效的措施。实施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方案,对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气排放开展路检路查,加强对非道路柴油机械的管理,加大摩托车尾气排放控制和抽查力度处罚,违规车辆,劝返外地违规车辆,严控超标排放机动车上路。

10.建立雾霾区域联防机制。雾霾的治理离不开政府间的合作,应尽快建立地方政府问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可以考虑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设立由环保部和发改委共同牵头的区域雾霾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统一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区域内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共同推进雾霾的防治工作。此外,还应借《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之际,在法律中明确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将这一管理机制法定化。

11、完善政府问责机制。依据美国萨克斯教授的“公共信托论”,公众和政府之问在环境公物问题上是一种“信托”关系,共有人委托国家来管理。国家对环境的管理是受共有人的委托来行使管理权,因而不能滥用委托权。公众环境权以及政府环境责任的理论基础就源自这样一种信托关系。当前,我国大量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实施效果不能彰显,其根本原因在于政府环境责任的缺失。因此,在宪法和法律中明确公众环境权益和政府环境问责机制,是保障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内的环境法律得以有效落实的根本保障。首先,应在在宪法和法律中落实公民环境权,公众环境权益有了法律保障才能更好地监督政府,一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导致环境损害现象的发生。其次,在政府大气环境责任的具体追究范围上,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问责:(1)擅自改变大气防治专项规划;(2)违法审批立项,将那些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违反大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项目予以审批通过;(3)政府环境信息未按照法律要求如实公开的;(4)违背环境行政执法程序的;(5)在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法定职责领域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行为的;(6)未完成政府大气污染物节能减排考核指标的,等等。

12、完善司法诉讼机制。完善的诉讼机制是实现公众环境权益和追究政府环境责任的最后保障。因此,除了和大气污染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个人直接提起环境诉讼之外,还应尽快启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2013年新修订的民诉法增加了该项制度,对污染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民诉法的修订,实现了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立法上的破冰之举,但是原告资格规定的模糊不清,使得该项制度根本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适值大气污染法修订之际,应在法律中明确环境行政机关、相关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此外,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没有主体对损害大气环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应规定检察机关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只有完善公益诉讼在内的各种诉讼制度,才能有效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督促政府环境责任的落实。

13、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增加环保经费的投入。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刚性约束机制缺乏,应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可以参考《美国清洁空气法》的做法,对违法排污者实行按日计罚;而且对于主观上故意排放或隐瞒排放,以及篡改、捏造排污数据的行为予以刑法追究。要彻底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处罚现状,只有重典治污,才能震慑违法排污行为。

14、完善现有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在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如果企业增建或扩建项目,肯定会超指标排放污染物。设立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超指标限量排污的企业可向排放量少的企业购买排放量。在市场机制激励下,企业会主动采取节能降耗技术降低自己的排放量,在获取企业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大气环境。

15、强化企业和公众的环境责任。企业环境责任和公众环境责任二者在责任的落实程度和要求上应有所不同。除了加强对企业强制性规范遵守的监管之外,还应注意经济手段的调控作用,比如酝酿开征碳税。征税对象范围主要针对那些导致雾霾频发的高能耗排放企业,比如钢铁、石化、电力等企业。当然,由于涉及国计民生,还应设立财政补贴等激励机制,对那些采用清洁生产以及节能减排突出的单位予以财政补贴,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节能减排。在公众环境责任的落实上,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宣传和教育上,还应通过法律调节和经济激励的方式予以保障。在日常消费领域,对于高能耗的消费行为,可在法律上设置消费税,比如将那些破坏臭氧层的氟利昂产品纳入到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提高高排放交通工具的消费税税率等。

17、建立雾霾灾后评估制度。尽早对雾霾事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及时评估,可以积累历史数据,增强应对的经验,以便在未来同样事件来临时,将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雾霾灾害评估内容应包括:交通伤亡、不同行业的经济损失以及对群众健康造成的不利影响。当前雾霾评估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各地并没有对雾霾发生期间所采取的停产、限产、限行等措施进行有效评估,到底哪些措施能达到最佳预期治理效果,缺少科学数据统计。因此,应急方案实施后,应加快进行后续评估工作,从而在下次雾霾发生时可以调整治理手段,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四篇:雾霾治理

从电气工程专业角度谈雾霾的治理

工大 牛

一,雾霾成因

雾霾是雾和霾的组合词。雾霾常见于城市。中国不少地区将雾并入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现象进行预警预报,统称为“雾霾天气”。雾霾是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高密度人口的经济及社会活动必然会排放大量细颗粒物,一旦排放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细颗粒物浓度将持续积聚,此时如果受静稳天气等影响,极易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雾霾形成的内因是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加,大气污染负荷常年在高位变化。外因则是不利的气象条件频繁出现,京津冀地区地形和气象条件总体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静稳态天气的发生频次远大于其他区域

二,雾霾危害

从生活常识和文献中我总结出了以下雾霾的危害:易诱发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雾霾中含有大量的颗粒物,这些包括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颗粒物一旦进入呼吸道病粘着在肺泡上,轻则会造成鼻炎等鼻腔疾病外,重则会造成肺部硬化,甚至还有可能造成肺癌。雾霾天气时光照严重不足,接近底层的紫外线明显减弱,使得空气中细菌很难被杀死,从而传染病的概率大大增加。雾霾天气时,由于空气质量差,能见度低,容易出现车量追尾相撞,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对大家出行造成不便,在日常行车行走时更应该多观察路况,以免发生危险。霾天气对公路、铁路、航空、航运、供电系统、农作物生长等均产生重要影响。雾、霾会造成空气质量下降,影响生态环境,给人体健康带来较大危害。

三,雾霾治理

从根源上治理雾霾需要了解其主要污染源,减少污染源,削减大气污染物是解决雾霾的根本之道。

(1)生产性污染,这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①燃料的燃烧,主要是煤和石油燃烧过程中排放的大量有害物质,如烧煤可排出烟尘和二氧化硫;烧石油可排出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等;②生产过程排出的烟尘和废气,以火力发电厂、钢铁厂、石油化工厂、水泥厂等对大气污染最为严重;③农业生产过程中喷洒农药而产生的粉尘和雾滴。(2)由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耗用煤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3)交通运输性污染,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等排出的尾气,其中汽车排出有害尾气距呼吸带最近,而能被人直接吸入, 其污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铅尘等。

四,电气工程专业与雾霾治理

我作为电气工程专业的一名研究生,下面我将从电气工程专业的角度来谈谈雾霾的治理。

电气工程专业主要学习研究有关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用电三个环节,我将从这三个方面谈一谈雾霾的治理。按照国际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报告推算,少用1亿千瓦时的电力,PM2.5就会减少7吨,PM10减少约17吨。

(1)发电

我们知道雾霾中的主要污染成分——PM2.5公认的几大来源中,燃煤的贡献排名第一。我国的雾霾分布也与燃油、燃煤的分布高度相关。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能源消耗越大,产生的PM2.5也最多,因此要改变雾霾状况,就必须改变能源消费习惯。燃煤型火力发电应该减少其所占比例,合理兴建新能源发电项目,鼓励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环保型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在国家大力治理雾霾的背景下,非化石能源解决环境问题成为一条重要途径。

(2)输电

从电气专业角度讲,可以将发电厂建造在人烟稀少,风力资源充沛的地区,以利于烟尘的挥散,将电能通过输电线运送到人口与工业密集的地方。

治理雾霾,首先要控制“燃煤”排放。煤用来发电的效率比直接燃烧要高一倍还多,因此用煤来发电是“划算”的。但需要改变燃烧布局,要让煤在新疆、内蒙古等产煤地区就地燃烧,转化成电力输送到东部,而不是运到东部再燃烧。这样可大大缓解雾霾。

无论是改变燃烧布局,还是加大光能和太阳能的利用,都希望能够把电从西北一带输送到东部。所有这些措施的实现,都依赖于电从远方来,也就是特高压输电。特高压凸显其环保效益。在分布式能源中短期内无法形成替代的情况下,我国能源资源与用电负荷中心逆向分布的特点决定了大范围的能源调配是能源的重要战略;而电能的远距离输送是大范围能源调配的有效方式;特高压技术恰能够满足远距离、大容量的输电需求。因此发展特高压将能够实现水电、风电及光伏的跨区外送,缓解中东部雾霾日益严重的状况。

(3)用电

节约减排是一个耳熟能详的话题,从电气专业谈雾霾治理也少不了节能节电这一项。

电能利用率是用户可利用的有效电能总量与消耗电能总量之比。两者的差值为损耗的电能,它包括设备损耗和管理损耗。用电设备性能差、电能与其他能量的转换传递次数多、效率低,将使设备损耗增加。用电过程操作水平低、工艺参数不合理、各工序之间不协调以及管理不善等,将使管理损耗增加。供电网络的电能损耗包括供电线路上的电能损耗和变压器的电能损耗。节电的方法大致概括为以下几点(1)推广绿色照明技术、产品和节能型家用电器;(2)降低发电厂用电和线损率,杜绝不明损耗; (3)鼓励余热、余压和新能源发电,支持清洁、高效的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和综合利用电厂; (4)推广用电设备经济运行方式; (5)加快低效风机、水泵、电动机、变压器的更新改造,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6)推广高频可控硅调压装置、节能型变压器; (7)推广交流电动机调速节电技术; (8)推行热处理、电镀、铸锻、制氧等工艺的专业化生产; (9)推广应用蓄冷、蓄热技术。

第五篇:雾霾治理方案

一、雾霾成因及危害

雾霾天气是一种大气污染状态,是对大气中各种悬浮颗粒物含量超标的笼统表述,尤其是PM2.5(Particular Matter,空气动力学直径大于2.5 微米的颗粒物)被认为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

雾霾天气通常是多种污染源混合作用形成的, 其源头多种多样,主要是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尽合理造成的,其主要来源为土壤尘、煤燃烧、汽车尾气排放、海洋气溶胶及钢铁工业生产污染等。PM2.5有 6 个重要来源,分别是土壤尘、燃煤、生物质燃烧、汽车尾气与垃圾焚烧、工业污染和二次无机气溶胶。

高耗能产业和高污染产业较多,污染物急剧增加,是雾霾形成原因之一中国火力发电占全部发电量的 90%以上,而火电的 85%几乎全部是燃煤发电,化石燃料燃烧和能源使用产生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造成严重污染。

扬尘污染已日益成为城市颗粒物污染的主要原因,亦是雾霾成因之一中国大部分城市以摊大饼形式发展,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时期,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堆料、运输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灰尘不断增多;一些城市干燥少雨,冬春季多风,极易形成扬尘污染"此外,还有随风飞扬的堆放物尘,汽车行驶引起的道路尘,以及量大面广的裸露地面尘"中国扬尘污染已相当严重,且尚无好转迹象,大气颗粒物中的扬尘比重很大,如上海市研究结果,在总悬浮颗粒物中,扬尘的分担率达到 60%以上。

汽车尾气也增加了细微颗粒物排放,是形成雾霾的重要原因,汽车尾气的大量排放使城市群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呈现显著恶化和蔓延趋势,造成大范围的雾霾,大大超出环境承载能力。

雾霾的组成成分非常复杂,包括数百种大气颗粒物,如矿物颗粒、海盐、硫酸盐、硝酸盐、有机气溶胶粒子等矿物气溶胶(包括煤烟尘、沙尘和城市逸散性粉尘等)是中国雾霾中含量最大的组分,约占35%,硫酸盐和有机碳气溶胶是另外 2 个含量较大的组分,分别约占 15%,这 3 类气溶胶贡献了中国雾霾质量浓度的约 70%,而硝酸盐约占 7%,铵盐所占比例约为 5%,黑碳气溶胶只占约 3.5%。因此,雾霾主要由雾中的微小水滴气溶胶和霾中的非水性气溶胶组成,其中,气溶胶的化学组分按照其吸湿性可以分为吸湿性气溶胶和非吸湿性气溶胶,吸湿性气溶胶大部分为硫酸盐、硝酸盐、铵盐等无机组分及部分吸湿性有机组分,而非吸湿性的气溶胶主要为矿物气溶胶、碳黑及部分非吸湿性有机组分。它们能直接进入并黏附在人体上、下呼吸道和肺叶中,引起鼻炎和支气管炎等病症,长期处于这种环境还会诱发肺癌"雾霾主要引发的是人的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并视其为普遍和主要的环境致癌物。

二、通用方案

1、头治理,少烧煤、油,多用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发展公共交通,减少私家车辆的出行,节能减排,使用节能家电、多搭乘公共交通以及骑车出行。给汽车安装微粒过滤装置,对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严禁驶入,违者重罚。减少建筑和道路扬尘,不能露天烧秸秆和垃圾,少用农药和化肥。,

2、能源的出行工具,将城市建成一个对流的建筑群,形成一定的气流,把雾霾吹走,加大绿化等。

3、对公民的环境意识的教育,每个人都做到尽量减少对空气的污染,发动公民的监督作用。

三、溶胶吸湿增长的理论分析 中国现在雾霾问题的主因是严重的气溶胶污染。通过吸湿性来去除气溶胶粒子也具有很大的研究意义,气溶胶的吸湿性主要取决于粒子的化学组分、粒径及环境相对湿度等,而粒子的吸湿性又影响粒径大小、密度和质量,进而影响气溶胶粒子的去除。相对湿度的改变是影响气溶胶吸湿的主要因素,当相对湿度达到潮解点时,气溶胶会瞬间吸收大量水分而使粒径变大,然后可通过自身沉降将其从大气中快速除去。

图为气溶胶粒子吸湿增长的寇拉曲线,从图中看到,如环境水汽压小于临界值,即使干粒子能吸湿长大,但尺度不能超过临界半径,只能形成霾滴。换句话说,就是霾滴要想通过吸湿增长成为雾滴,必须有足够的过饱和度,能够越过过饱和驼峰才行,这在自然界并不容易实现。所以,必须通过人工手段增加其相对湿度,从而可以越过饱和驼峰形成雾滴。通过实测资料分析表明,出现雾时,极端最小的相对湿度是 91%。当然,空气中水汽较多时,某些吸水性强的干气溶胶粒子会吸水、长大。在中国华北区域的观测发现吸湿后的气溶胶粒子粒径会增大 20%~60%。因此,通过人工加湿可使粒径增大,相对湿度变小,更容易由霾滴转化为雾滴。

图1气溶胶粒子吸湿增长的寇拉曲线

四、设计一种室内吸收雾霾的装置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加湿、降温、加压是雾霾中水蒸气气溶胶液化的重要条件。所以根据这些条件制作如图所示室内雾霾吸收装置,其由集风器、抽风机、加湿器、制冷器、集水器、污水处理器等组成。该装置的具体工作原理为:由抽风机将雾霾吸入到集风器中,集风器成漏斗状,具有加压作用,集风器开口处设置一个加湿器,来增加进入集风器气体的相对湿度,集风器壁由散热较快的铝片构成,且上面布置若干个凸起,使其与雾霾气体的接触面积增大,后接冷凝器,具有使气体降温的作用,通过加压降温的作用,雾霾中的水蒸气会液化,使小水滴粒径变大,吸附更多的非水性气溶胶,通过沉降变成污水,随漏斗状的壁面流入集水器,然后再进入污水处理器,最终得到干净的水。经过处理的水也可以经循环管道到达加湿器,为加湿器提供水源,从而达到节水的目的。在装置上也可以安装一个雾霾触发器,当室内空气污染物达到一定浓度时,自动接通装置电源进行工作。

图2室内雾霾吸收装置

五、总结

雾霾不仅对人体健康有不利影响,还会导致大气的能见度低,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威胁人们的安全。降温加压是使大气中存在的水蒸气达到饱和形成雾滴最重要的物理过程,所以通过这些原理或是人工加湿的方法可以使其液化,进而使其粒径变大,吸附更多的非吸湿性气溶胶颗粒物,而对于吸湿性气溶胶颗粒物通过寇拉曲线可知,当达到临界相对饱和湿度时,气溶胶会吸湿增长,最后都通过自身沉降,达到吸收空气中雾霾的目的。本文中设计的装置也主要是依据以上原理,对雾霾进行收集净化,既达到了除去雾霾的目的,同时也得到了干净的水,用于生活用水,有利于节约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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