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鉴定农业机械论文

2022-05-04

要写好一篇逻辑清晰的论文,离不开文献资料的查阅,小编为大家找来了《试验鉴定农业机械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为了深入贯彻全国农机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省农机工业快速发展,指导企业开展农机产品鉴定、推广鉴定,按要求申报吉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等,经省农委农机局同意,4月6日在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举办了全省农机生产企业培训班,有来自全省96家农机生产企业的115名代表参加培训。

试验鉴定农业机械论文 篇1: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农业机械质量,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机试验鉴定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农机化管理重要职能,直接关系到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装备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关系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农机装备结构改善和优化,关系到农机企业技术进步,是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就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大对农机推广鉴定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努力促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基本原则

要按照立足公益、依法鉴定、科学高效、公正廉洁的基本原则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坚持公益性职能定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坚持依法鉴定、依法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坚持科学管理,创新方法,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工作水平;坚持公平公正、廉洁高效,不断提高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和道德素养,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三、不断提升农机试验鉴定能力

各地要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按照保障重点、调整结构的要求,不断完善提高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当前要着力提升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试验鉴定能力,优先发展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50-70马力节能环保型水田拖拉机、高地隙拖拉机、多功能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甘蔗收获机、棉花收获机、大中型动力机械配套机具等试验鉴定能力;加强节水灌溉、精量播种、高效植保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配套机具的试验鉴定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等机具试验鉴定能力;加快发展适合丘陵山区使用的小型机械试验鉴定能力。进一步优化全国农机试验鉴定能力结构,统筹部省两级鉴定能力建设,逐步形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鉴定能力分布格局。积极推进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引导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按照全国农机试验鉴定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提高鉴定能力,承担部级鉴定任务,促进鉴定资源优化整合。各省级鉴定机构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发展区域性农机装备试验鉴定能力,满足当地农机化发展需求。

四、大力推动农机试验鉴定科技进步

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不断加强农机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等农机试验鉴定评价方法研究,不断改进完善试验鉴定方法,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要组织实施好《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技术集成研究》、《农业装备可靠性检测技术试验方法研究》等行业科技项目,确保取得成果并促进成果应用。加快农机试验鉴定大纲的制修订工作,为农机试验鉴定提供科学依据。要提高大纲制修订工作质量,充分体现农机试验鉴定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评价特色,保证大纲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协调一致。不断完善试验鉴定手段,改进检测设备和检测方法,推动自动化、数字化和信息化技术在试验鉴定中的广泛应用,提高试验鉴定质量、效率和科技水平。

五、继续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

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认真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程序,切实规范农机推广鉴定受理审查、检测鉴定、证书变更和证后监督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加强推广鉴定检验员和审查员的培训考核,完善上岗考核制度,做到检验员和审查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推广鉴定大纲和通则要求开展鉴定工作,坚决杜绝简化工作程序、减少鉴定内容、以偏概全和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措施,完善企业监督等外部监督机制。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进一步推动省际间推广鉴定工作的有序管理。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在受理外省企业产品鉴定或其他省区委托鉴定业务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受理,不得放松要求或提高受理条件。

六、认真开展获证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农机使用者质量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对在用获得推广鉴定证书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有关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的计划和结果,要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备案,并按程序向社会发布。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农机产品,要及时督促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整改,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农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县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网络,遵循“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方便农机用户投诉。按时汇总和认真分析辖区内的农机质量投诉信息,并逐级上报。获证产品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集中质量投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有效解决的,可对其证书予以撤销。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重点农时季节、产品旺销季节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推动补贴机具质量不断提高。

七、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认真贯彻《农业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以推广鉴定和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制定工作为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对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进行认真梳理,逐一排查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并对风险点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制定完善防范措施,形成完整的防控体系,构建预防腐败、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廉政风险警示教育,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廉洁自律自觉性。

八、切实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健康发展。要将农机试验鉴定体系建设纳入到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划,积极实施项目带动,加大对农机推广鉴定等基础设备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升农机试验鉴定公共服务能力。切实保障质量调查和投诉监督工作经费,确保质量调查和投诉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同时,各级农机试验鉴定、质量投诉监督、质量认证、维修管理机构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佚名

试验鉴定农业机械论文 篇2:

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组织召开全省农机生产企业培训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农机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省农机工业快速发展,指导企业开展农机产品鉴定、推广鉴定,按要求申报吉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等,经省农委农机局同意,4月6日在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举办了全省农机生产企业培训班,有来自全省96家农机生产企业的115名代表参加培训。

培训班由省农机鉴定站站长陈树才主持,省农机局成洪局长做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介绍了国家和我省良好的农机政策环境,分析了我省农机生产企业发展现状,强调了技术创新和品牌创立对生产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最后鼓励我省农机生产企业要抓住机会,明确长期发展规划,下决心尽快做大做强。

省农机鉴定站党委副书记、质量负责人邸晓竹主持了有关业务培训,周明新、邹世丽分别就“农机产品鉴定、推广鉴定申报程序”,“农机推广目录申报程序及要求”,“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同时就有关问题征求了企业意见。

通过培训,使农机生产企业了解了农机产品鉴定程序,农机补贴等相关政策,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文件的规范编写及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对提升产品质量的重要意义。企业代表们纷纷表示,这次培训真正学有所得,了解了当前全国及全省农机化发展形势,开阔了视野,掌握了企业发展相关工作的申报程序及要求并可立即用于实际工作。本次培训反响很好,达到了预期目的。(省农机鉴定站供稿)

试验鉴定农业机械论文 篇3:

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 助推农机市场健康发展

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机械化作业在农业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近年来,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实施,为农机化的发展带来了机遇,特别是国家和我省对农民购机补贴资金逐渐增加,补贴范围不断扩大,使农民对农机的购置和使用热情高涨,农机需求也快速增长,农机市场销售出现了空前繁荣,很多生产企业对农机的发展高度关注,开始加快农机生产,加大了农机新机具的研发与推广的投入。在农机生产、销售的大好形势下,其中不乏因利益驱使致使一些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差,作业性能不达标的劣质农机产品进入市场,给农民带来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为提高农机产品质量,杜绝和减少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要求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把农机质量关,保障农机生产和销售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进一步了解吉林省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进展,本刊记者采访了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陈树才站长。陈站长针对吉林省农机试验鉴定站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及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做了详细介绍。同时,陈站长还对未来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1.开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的意义

1.1 实施农机试验鉴定可以促进农机生产企业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确保农机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省农机鉴定站按《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等规定及推广鉴定通则和大纲,对申请鉴定的产品进行技术要求与性能试验、安全性检查、可靠性试验,并做出适用性评价,审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对产品用户进行调查,全面考核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等,做出技术评价,评定是否适于推广,同时对生产企业是否具备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进行审查和评价,定期公布经批准通过推广鉴定的产品和企业,公布相应检测结果, 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实践证明,实施农机试验鉴定可以从农机产品生产源头上控制和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农机产品符合“四性”要求。

1.2实施农机产品质量监督,规范和净化农机市场,促进农机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省农机鉴定站受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省农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有关单位委托,开展了一系列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农机质量调查、农机质量安全普查、流通领域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和打假及首次进入省内销售的农机产品适用性试验等工作。充分发挥了质量监督检验职能,严把产品质量关,整顿和规范了农机市场秩序,有力打击了劣质农机产品,净化了农机市场,促进了我省流通领域的农机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1.3开展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省农机鉴定站作为“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认真落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在省内各市、县建立投诉分站并进行有效地沟通和协调,形成了投诉受理网络,随时收集各地农机质量投诉情况和信息反馈,特别是对补贴机具质量状况的反映和投诉,进行了及时有效地处理,挽回了农民和用户经济损失,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2.吉林省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取得的成效

2.1农机试验鉴定工作

近几年,由于购机补贴政策的拉动,我省农机企业有了一定发展,省农机鉴定站每年都完成100多项省级农机鉴定任务,2010年又有了较大突破,承担部级推广鉴定43项。不断强化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一是严格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实施农机鉴定工作,切实把好农机鉴定关;二是结合外部和内部定期培训,提高试验鉴定人员能力;三是争取多方支持加大基础设施和试验仪器设备的投入,不断提升鉴定能力;四是开展鉴定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加强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农机产品质量稳定;五是改进和提高服务意识,举办农机生产企业培训班,重点宣传国家对农机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惠农政策,农机鉴定的有关事项等,指导企业做好农机鉴定;六是突出重点产品,开展选型试验工作,尤其是我省农机化薄弱环节的农机产品,对机具的作业性能、可靠性、适应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价,选出适用我省的农机产品;七是制修订了省级推广鉴定大纲,规范了鉴定工作程序。

2.2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省农机鉴定站多次承担农业部和省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农产品安全普查工作,分别开展了玉米收获机械质量调查、深松机和联合整地机的质量调查、100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的质量调查、轮式拖拉机和履带式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调查、农用挖掘机、装载机质量安全普查等工作。通过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和安全普查,深入掌握了在用农机质量状况,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2.3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和维权工作

省农机鉴定站设专人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和咨询工作,切实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来调解和处理投诉,同时以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的“3·15”各种活动为载体,进行农机质量特别是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现场受理、咨询。几年来共受理各类农机产品质量投诉200多起,接听质量投诉咨询电话近千个,为农机户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2.4农机标准制修订工作

充分发挥设在省农机鉴定站的“吉林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职能,除正常有序地开展了农机标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计划完成农机标准制修订工作外,争取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加强与省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制订我省农机标准化体系规划,加强我省农机产品技术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2001年至今,省农机鉴定站共完成和承担制定农机行业、地方标准30多项。

2.5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机维修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机维修管理职能,利用培训资源,开展农机修理工和农机营销员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技能,培养农机作业和维修能手。在巩固原有的业务渠道基础上,探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与“阳光工程”培训、“新型农民”培训、企业售后服务培训相结合的捷径,探索提高农机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实行农机行业从业资格管理的办法。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各市、县落实职能和完善维修管理工作的程序,把维修管理工作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机的结合,规范农机维修服务。自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来,省农机鉴定站累计鉴定农机修理工等各工种人员8000多人。

3.对今后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的看法与建议

3.1要树立全面的质量意识

当前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已经进入中期发展阶段,即农机耕、种、收综合作业水平达到了40%以上的阶段;是有了量的基础的阶段,是领域不断拓宽、机制更加完善、机艺更加融合的阶段。如果说过去主要注重的是农机化量的积累增长,那么进入中期阶段以后,就要更加关注农机化质的变化提高。这就要求树立全面的质量意识,不仅要抓产品质量,而且要抓维修质量、作业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农机产品质量是农机化的质量基础,作业质量是农机化的主要体现,维修质量是农机化的重要保证,服务质量对发挥农机化综合效益起着关键作用。树立全面的质量意识,抓好全面质量工作,才能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机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仅有数量,而且有质量;不仅快,而且好。

3.2要把好“三关”

首先要把好农机推广鉴定入口关。要多渠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提升鉴定机构能力,提高鉴定水平;其次要把好目录评审关。要在准确把握目录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和原则要求的基础上,加强对目录评审办法的研究,完善评审机制,确保那些名、优、新、特的农机产品进入目录,切实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农民选购先进适用的农机产品;第三要把好质量监督关。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要求,深入开展质量调查、质量投诉和质量督导工作,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严肃查处在农机作业、农机维修中的坑农害农事件,促进农机化质量持续提高和健康发展。

3.3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鉴定与推广的关系。农机鉴定是农机推广的前期工作,为推广工作把好质量性能关。农机推广为农机鉴定提供推广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鉴定和推广有机结合,是促进农机化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二要处理好部级鉴定与省级鉴定的关系。《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将农机鉴定分为部级鉴定和省级鉴定,要合理界定部、省级鉴定产品范围,充分发挥省站优势和作用,积极推进部与省、省与省鉴定站之间的合作,相互借鉴先进技术和经验,统一鉴定大纲、检测程序和工作规范,建立检测结果互认机制。三要处理好质量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要积极协调质监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配合,重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农时季节,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共同执法,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障农机生产与经营的正常秩序。引导企业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惩治坑农害农行为。

作者:金会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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