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押运员操作规程

2023-02-07

第一篇:火工品押运员操作规程

火工品管理操作规程

中铁五局兰新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第四项目部

中铁五局兰新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第四项目部

火工品管理操作规程 一

1.1、火工品管理符合二00六年国务院令第4 6 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并遵守所在地政府的规定。根据《工程物资管理程序》规定,按公司项目标准化管理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使火工品的管理更加有序、使用更加安全, 特制定《火工品管理操作规程》。

1.2、保管、使用和押运爆炸物品的员工,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操作规程。新录用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

1.3、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机制,项目内各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1.4、火工品库房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教育职工群众严格遵守, 并根据需要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同时,项目工程应建立6种 安全管理制度:火工品入库须知、火工品库管理制度、火工品库保管 员制度、火工品库看守员制度、火工品发放规定、火工品临时存放点 安全措施。

1.5、火工品管理应按照规定操作。地方政府对火工品的管理有明确规定的,须符合其规定。

管库员要建立健全火工品台帐,对验证合格入库、发料、退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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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动态及时记录,确保帐物、帐帐相符。

采购规程

2.1、物资部根据本项目施工进度向局指物资部报火工品使用申请计划,由局指物资部负责火工品的采购供应。

运输规程

3.1、火工品的运输应符合《二00六年国务院令第4 6 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火工品的运输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方,并保存其资质和准运证的复印件。

3.2、火工品运达目的地后,收货的管库员或业务员应当在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如到达时间、包装情况、规格和实际数量)将运 输证其中一份自留保存,其余按当地公安机关规定办理。

3.3、运输火工品必须有专人押送,运输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船舱内, 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炸药与雷管、导爆索必须 分开装运。如炸药少于2 0 0公斤、雷管少于2 0 0发、且只有一种运输工具需一起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应分区装配、相距较远(至少1米以上),且雷管应放在盒内装入木箱。

装卸规程

4.1、火工品的装卸,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首先要建 立必要的现场警戒,指定专人负责,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一律劝离。必 要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

4.2、火工品装卸应以人力作业,安排经过培训的专业搬运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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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章作业,轻装轻卸、轻拿轻放,紧密装卸,严禁拖拉、抛掷、翻滚、 摇动。对雷管尤其要小心翼翼、轻手轻脚,不能有任何的跌落或撞击。

4.3、装卸时尽量保持包装完整,装卸时按指定的位置分类堆放。

4.4、火工品装卸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如是夜间装卸,可用电力 照明或手电筒提供足够的照明(禁用明火),并安排专人看守,保证安 全。

4.5、多种火工品需要搬运时,按照风险降低原则进行。相对而言, 从不安全到安全地方,先完成危险性最大的,最后完成危险性最小的; 从安全到不安全地方,先完成危险性最小的,最后完成危险性最大的。 进库时,搬运的顺序:先雷管,次炸药,再导火索。出库时,搬运的 顺序:先导火索,次炸药,再雷管。

4.6、装卸完毕(含收料、发料),由管库员填写《特殊物资搬运记 录》(表样见附表),记录装卸情形。

五 入库验收验证规程

5.1、严禁非炸药库管理人员包括炸药库保安人员代办验收验证火 工品。

验收验证时应根据收料单据逐一查对品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 外包装应无破损,每个品种的每个整件均应有质量说明书和合格证。

5.2、雷管(含非电毫秒雷管)的验收验证:打开1~3盒(1 0 O一3 O 0发)抽查。一查数量是否相符;二查雷管编号是否与箱外编号一致,是否连号;三查外观质量,应无绿斑、裂纹、小坑及管口松软。

电雷管还应查看脚线联结是否牢固,管壳无重皮、变形、砂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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锈迹、污垢。

5.3、炸药的验收验证:一看外包装无破漏、水湿、油污;二开箱 抽查,内包装要完整,内装炸药无受潮、硬结、变质,数量相符(开 箱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并库外安全地点进行);三看药卷是否完 整、防潮剂有无剥落、封口是否严密。

对硝铵炸药湿度的简单检查方法:抓少量炸药在手中捏紧,摊开 手掌,如炸药成团状或块状,说明含水量较大,须干燥后才能使用。

5.4、导火索的验收验证:外观包裹严密、均匀,无折伤、变形、 发霉、剪断、散头。

5.5、导爆索的验收验证:两端头封紧,无折伤、变形、发霉、散 头。

5.6、验收验证中发现以上任何不符合要求的,管库员须立即向物 资主管汇报,未有专门结论之前不得投入使用。物资主管要立即以文 字形式通知供应商协商解决,或调换、或退货、或索赔。并将报告、 处理过程作专项记录。有必要的要及时向所辖公安派出所报告。

5.7、验收入库时,管库员必须在现场指挥,按品种逐一入库存放。 全部入库后,应立即对刚入库的火工品的品种、数量复核一遍,以保 证入库无误。

验证合格入库后,管库员按照实际收货品种、规格、数量及时填 制收料单,做好入库记录台帐表,(表样见附表)与交付人办理交接手 续。

储存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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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严禁将爆炸物品交由劳务协作班组保管。

6.2、火工品应有专库储存保管、有专人管理,并设有警卫人员(或 保安)巡守。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和警报、监控摄像系统设施。

火工品库房防潮、防冻、防高温、防爆、防盗。库内不得从事其 它工作或活动。

6.3、建立仓库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设计图纸和 专职人员登记表,向大通县公安局申请许可,并保留所在地县公安局 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6.4、火工品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日光射入。保持室 内温度摄氏1 0℃~3 0℃度、相对湿度4 0—8 0%之间。

火工品库房严禁烟火,入库口应设明显警示标牌和标语,标明入 库须知和作业注意事项。

工作人员不得穿钉鞋入内。

6.5、炸药与雷管、导爆索必须分库或分区隔离存放炸药与雷管、 导爆索不得混合装运。

6.6、醒目标识,分区堆码,便于收料和发料。

6.7、火工品堆码:按品种、入库日期、有效期限分类堆码。堆码 实行“五五化”。

下部应垫高200—300毫米,距库墙不少于0.2米,垛间应有通道,堆垛一般高度不超过1.8米,垛宽不大于2米,垛长不大于5米。

6.8、雷管置放不准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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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管从箱中取出发放或点数时,要在铺有毛毡或橡皮软垫上进行。 开箱零发时,剩余的零数仍要放入箱内盖好,避免虫咬、鼠拖发生事 故。

雷管内如掉入杂物,只能把雷管放在手指上轻轻敲动倒出杂物, 严禁用棍棒掏取。

6.9、导爆索的保管方法与雷管基本相同。

6.10、导火索表面应干净,不得沾染油污或黑火药粉末。

6.

11、相关证件或说明书要妥善保管。

6.

12、对库房和库存火工品经常检查。

6.

13、对全部库存火工品,管库员每天不少于一次进行全部火工品的自点,可安排在交接班时二人一起清点,并如实记录。确保时刻做到帐帐、帐物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物资供应站报告。

6.

14、库房内因检查或领取、存放火工品需要外,其他时间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6.

15、火工品库要分类建立健全收发料仓储台帐,时时保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附台帐样本,不与材料余额卡混同)。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火工品数量差错,管库员要立即报告物资部,物资部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以便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对于隐瞒不报的情况,将视情节及由此产生的后果予以处分。

6.

16、未经公安机关和项目部批准,不得为外单位代保管火工品。

发料规程

7.1、火工品发放,严格执行所在项目部的规定程序,坚持“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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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发”原则,凭主管领工员审批的《火工品领用料》(表样见附表)。

7.2、发料时,先检查领料的上游程序是否完成:A、是否有项目部 指定人员开具领用单。B、是否有指定人员审核。

其次检查完成上游程序是否真实:核对指定人员签字的笔迹。

再检查领料人的身份是否真实有效:A、领料人员是否经理部指定

的人员。B、核对领料人员的肖像和笔迹。

以上全部符合,才予以办理。

7.3、发料时只允许一名领料人员进入库区领料。领料人必须签认 领料数量,清点一种提取一种,按品种逐一发放领取完毕。

7.4、禁止一个管库员同时向二个及以上领料人(单位)发料,对 同时来领料的单位或人员必须逐一办理。

严禁领料人员单独进入火工品库房。

7.5、雷管的发放,要按编号逐一进行交接并及时记录。

7.6、在打开整箱、整盒雷管检查时,发现箱(盒)内外编号不符 或数量短少要立即记录实际情况,开箱(盒)时在场人员应对记录进 行签认,管库员要立即报告物资部。

对数量和编号不符的,物资部应立即组织复查,如复查仍不符,将情况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报告。

对数量不符的,物资主管要立即以文字形式通知供应商或公安部 门,妥善处理。并将报告、处理过程作专项记录。

对编号不符的,物资部要立即以文字形式通知供应商进行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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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报告、处理过程作专项记录。对于包装内外编号不符的雷管,暂 不要投入使用,如工程需要将编号不符的雷管投入使用,应记录雷管 实际编号,并注明包装箱所列编号区间。

对于雷管编号模糊不可辨认,管库员应将其暂不投入使用,并报 告物资部,物资部应与供应商协商处理事宜,并将协商处理过程、结 果记录在案。如工程施工需动用编号模糊的雷管,管库员应详细记录 编号原貌,模糊不清的数字可以以空格代替,但空格数不能多于3个。

7.7、严禁管库员随意填写雷管编号。

7.8、库内废弃的火工品包装物应及时清理出仓库。清理时要确保 不夹带有火工品。

7.9、禁止管库员自行随意调整收发、库存帐目。

7.10、发料时应先对大门上锁,从库房搬运出来的火工品先整齐放 置在大门内。管库员应对照发料单据和堆放的火工品数量、品种、编 号逐一核对无误;再清点一次库内数量无误(发放前帐面数量一本次发 放数量:现存数量);二种方法复核都无误才可以办理交接手续:领发 料人员签字。

7.

11、领发料交接手续完成后才能开锁、开大门放行。

7.

13、发料完毕,管库员要及时登记发料台帐,记录发放的品种、 数量。雷管还要记录清楚所发的全部编号。

退料及余料处理规程

8.1、工地上当天领取未使用完的,应由领料人于当天及时退还厍 房保管,管库员要及时验收入库并登记。验收验证同入库验收验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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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验证合格的才予以入库并及时记录(表样见附表)。

8.2、退料人员要事先填写好退库雷管所有编号。对退库火工品, 管库人员要认真核对雷管的全部编号,炸药要核对规格型号、厂牌商 标,确认是本库房所发出才准许接收入库。

8.3、整个项目工程完工后火工品有剩余的或变质、过期失效的, 应向供应部门退还或按规定销毁。

8.4、退还给供应部门的,应点交清楚、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收据 妥善保管。

8.5、就地销毁的应先报上级批准,按上级的指定以烧毁、溶解、 沉水或爆炸的方法实行销毁。公安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6、本操作规程从发布之日执行。

注:本规程参照二00六年国务院令第4 6 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铁道部第五工程局物资仓库管理暂行办法》、《中铁五局四公司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物资管理程序操作规程》等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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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0年六月二十日

第二篇: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

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押运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押运的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预案。

(三)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不准使用易产生静电的电子器材,要熟悉车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熟悉作业严正声明及装卸作业的全过程。

(四)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携带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五)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六)运输过程中遇天气发生变化,应根据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树下、电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

(七)运输途中发生危险货物失火或泄漏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消防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理。

第三篇:押运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为确保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特制订押运员工作规程:

1.押运人员应熟知危险品货物不能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2.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押运人员,在出发前应协助驾驶员检查车况和检查装载危险品所具备的条件:如灭火器、危险品标志、雨布、安全网罩、捆扎绳索等。车况良好,具备装载危险品条件,方可出车。

3.押运人员出发前,必须检查随身携带证件。

4.装货时,押运人员应在场,并清点验收货物数量,在发货单上签字,途中应经常检查、清点,防止遗失,抵达目的地后,必须清点数量,办好交接手续。如发现差错,应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和公安机关,并协助查明原因。

5.启程前装载的危险品货物应用雨布,安全网罩绳索扎紧牢固,途中遇颠波不平的路面时,应停车检查货物情况,发现问题,重新装车,扎紧。严防运输途中丢失、短少。

6.危险品车辆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由押运员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7.押运员必须熟知运输危险品货物在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下,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四篇: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对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负安全责任。

二、熟练掌握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三、在运输过程中,监督驾驶人员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及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制止驾驶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严格落实车辆安全运行例检制度。

四、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法作业规程的行为。

五、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保证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完好无损。

六、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车组长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和意见。

七、出车前

1、会同驾驶人员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

2、协助驾驶人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3、领取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5、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八、装载时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

3、检查车厢、栏板的固定、链接、锁扣装置是否完好,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

4、监督作业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用规程》的规定装载货物。

5、检查装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适合道路运输的要求,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清晰,不符合包装的拒绝装载。

6、检查装载堆码是否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通风、间隙、隔离等特殊要求,捆扎、固定是否牢靠。

7、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

8、监督所装载危险货物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

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九、运输途中监督、检查

1、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速度、路线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程》行驶。

2、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危险货物的状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

3、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车辆停靠应符合有关规定。

4、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对事故情况和危险货物名称、特性等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

十、卸载时的监督、检查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卸货作业。

4、检查卸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堆跺码放是否符合危险货物特性的要求。

5、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作。

6、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危险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十一、回场后

1、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

2、协同驾驶员交清当班作业单据。

3、归还装卸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4、向管理人员报告运输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安全、质量方面的信息。

第五篇:4押运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七、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四)危险货物押运操作规程

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为确保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特制订押运操作规程:

1、押运人员应熟知危险品货物不能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2、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押运人员,在出发前应协助驾驶员检查车况和检查装载危险品所具备的条件:如灭火器、危险品标志、雨布、安全网罩、捆扎绳索等。车况良好,具备装载危险品条件,方可出车。

3、押运人员出发前,必须检查随身携带证件。

4、装货时,押运人员应在场,并清点验收货物数量,在发货单上签字,途中应经常检查、清点,防止遗失,抵达目的地后,必须清点数量,办好交接手续。如发现差错,应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和公安机关,并协助查明原因。

5、启程前装载的危险品货物应用雨布,安全网罩绳索扎紧牢固,途中遇颠波不平的路面时,应停车检查货物情况,发现问题,重新装车,扎紧。严防运输途中丢失、短少。

6、危险品车辆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由押运员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7、押运员必须熟知运输危险品货物在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下,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本溪钢铁(集团)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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