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税务机构改革推进

2023-04-25

第一篇:县级税务机构改革推进

对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思考

对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思考

2010-02-01

湖南省常德市编委办

何斌

县级政府在整个行政管理体系中处于基层的位置,接近群众,其运行效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的位置,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新形势下,搞好县级政府的机构改革,推进县级政府职能转变、合理进行县级政府机构设置和进行人员编制规范管理等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目前县级政府职能定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先后经历了5次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历次改革都部分实现了特定时期的改革任务,但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和条件制约,许多深层次的体制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导致县级政府机构运行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党政职能重叠。目前我们县级政府还习惯用传统的目光看待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变成了具体领导,除了重要的干部任免外,县委与政府几乎管理相同的事,例如文教卫,县委有常委、宣传部长分管,政府有副县长分管,政法委代表县委管理全县的政法工作,设立了维护稳定办公室,与信访局的职能重复,职能交叉。由于县委和政府几乎管理着同样的事,党政职能的重叠不可避免的造成工作效能低下。在县里调查中我们就听到这样的反映:推动一项工作,由于党政两套班子都要过,职能部门的汇报次数常常不下10次。

(二)职能转变滞后。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是指政府职责和功能为适应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发生的转换、变化和发展。[1]受传统全能主义、大一统思想和利益驱动以及计划经济体制惯性的影响,县级政府还是习惯于审批和管制,不愿分权,导致政府无限制地侵入和管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全能政府造成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第三部门对政府部门的“依附”,缺乏独立自主意识,习惯依赖政府部门组织处理一切公共事务,导致政府仍然管着许多“管不了、管不好和不该管”的事务,职能转变困难,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普遍,主要表现在政府习惯干预企业活动、统揽社会事务,政事和政市不分等。

(三)机构设置不科学。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县级政府的直接调剂和管理经济的职能不断减少,公共服务的职能在不断强化,这些变化要求政府机构设置与之相适应,但目前县级政府机构设置由于多种原因在设置存在不科学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机构设置上下对口。由于在机构设置上习惯遵循上下对口原则,必然导致机构设置上下一般粗,很多机构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如常德市大部分县级政府主要面对的是农村,工业普遍不发达,作为宏观调控的计划发展改革委员会很难发挥上级计划部门所起的作用,同时工业发展局在县级政府很大程度上是起一个“工业统计局”作用等。

2、机构设置分工过细。由于机构设置分工过细,导致政府职能重叠。以常德市区县(市)交通和农业管理部门为例,在交通管理方面有交通局、公路局、公安局、农机局等部门,农业管理方面,有农村部、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农业开发办、扶贫办等,这些相关部门都拥有一定的人、财、物权,都习惯着眼于本行业的建设与发展,造成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在整体上形不成合力,这种管理体制影响了县级政府职能的发挥,制约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如石门县的蒙泉水库,林业局管理周围的林业,水利局管理水库里的水,农业局管理周围的农田耕地,几者互不相干,由于部门管辖事物的局限性,造成了部门协调沟通不畅,很难实现对水库的综合管理。

3、临时机构数目庞大。临时机构庞杂已经成为县级政府普遍现象,目前常设的有计划生育、城镇建设、优化经济环境等领导小组,临时的领导小组更多,每一个领导小组都有党委政府或人大政协的领导成员参加,承担着大量本该由政府机关管理的事情。

(四)队伍庞大且结构不优。由于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不完善,在人员编制管理和工作流程上缺乏具体法律规范,所以在机构职能不变、工作量不变、人员职责不清的情况下,按领导意志增加人员编制成为可能,导致因人设职、因职设事,用人随意调整现象大量存在,人为地造成了县直机关超编混编和职数超配、岗位与人员错位,目前人员膨胀等已成为县级政府的一个普遍问题。同时在县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矛盾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级结构不合理,存在官多兵少,甚至有官无兵现象。二是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通过统计表明目前常德市县直机关在职人员中,30岁以下人员全市县直机关只占实有人数的5.6%,而51岁以上人员占到实有人数的27.2%,很多区县(市)部分单位已经没有40岁以下的工作人员,导致干部队伍青黄不接。三是混编混岗矛盾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常德市县直机关由于各种原因,通过各种方式借用的人员占到编制总数的15%。

二、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思路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县级政府的机构改革工作必须立足大局,面向未来,统筹兼顾,重点突破。

(一)明确价值取向是改革前提

明确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价值取向有利于机构的顺利推行,有利于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我们要通过改革实现如下目标:

1、实现廉价政府的目标。我们要通过机构改革从根本上改变超大的政府规模,实现“小政府、大社会”格局,使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威管理,从而实现廉价政府的目标。

2、实现高效政府目标。县级机构改革应走内涵式改革之道。不仅要优化行政系统结构,而且要提高地方政府的行政效能和行政能力。

3、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

4、实现廉洁政府目标。通过机构改革,精兵简政,优化行政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清除因机构庞杂而引起的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从而清除官僚主义、贪污腐败的组织根源。

(二)转变职能和理顺关系是改革关键

对于逐步化解消除转型时期县级政府职能转变的难点,理顺相关关系,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方面:

1、准确定位县级政府职能。转变职能是历次机构改革重要的一环,也是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着力点。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要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新时期县级政府的战略定位,就目前而言,县级政府要由片面强调经济增长转到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切实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具有以下职能:一方面要完成上一级政府授权、委托的某些职能;另一方面仍有辖区内的社会公共事务和社会生活各领域进行自主管理的职能和权限,其管理权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制定产业和财政公共政策。二是供给教育、公共设施、环境管理、治安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产品。三是创新社会管理。如政府要将社会组织难以或不愿进入的事务承担起来,同时要积极将竞争性、赢利性的社会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来承担,并加强市场的监管,积极培育良好的县域市场。

2、理顺相关方面关系。只有职能转变了,关系理顺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县级机构存在的职责不清、职能重叠的问题。因此我们应在县级政府积极推行六分开:

一是党政分开。县委、政府要按照党政职能合理分工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党的领导主要指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而不是将自己直接置于微观、琐碎的政府事务中,县政府要执行县委的重大决议,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基础上建立高效灵活的政府工作系统。县委不应设与政府对口分工的领导和对口重复的机构,在工作上确属党政职能难以分开的,由县委和政府共同管理,其办事机构可以挂两块牌子,同时对县委和县政府负责。

二是政企分开。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实行政资分开,让企业走向市场,政府部门对企业管理要从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行政手段向法律和经济手段为主,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环境,使企业真正活起来,县级政府投资方向主要在于地方性公共工程和公益性项目等。

三是政事分开。合理划分政事范围,政府机关要将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的事务交给事业单位,而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则交还给政府行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应进行全面改革,彻底解决政府职能“体外循环”和事业单位行政化趋向问题,使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脱钩,真正确立事业单位相对独立的法人地位。

四是政社分开。要转变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即把那些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服务性的具体事务,尽可能从行政机关中划出,由社会组织来进行社会事务的管理,积极培育不依附政府的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增强其活力和自主能力,使其能承接地方政府转移的职能,为企业、市民、社会提供广泛的、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县级政府仅进入社会组织或中央政府难以进入或不便进入的公共产品供应或社会管理的领域。

五是政市分开。政府与市场是相辅相成的,两者相互促进发展。奥斯本说过,“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没有自由市场这回事,如果我们据说的自由市场是指没有政府干预的市场的话,所有合法的市场都是由政府制定的规章条文加以规范的”[2]。政府的角色定位于凡是市场能自我调节、自我解决的事情要坚决放开,由市场依其应有的规则去办理,政府的责任重点在于当好市场平等竞争的裁判,并对市场的运行进行有效地监督,规范和维护好市场秩序。

六是与上下级政府权责分开。县级政府与上下级政府关系的核心是事权和财权的划分。首先县级政府与上下级政府要依据法律规定分别承担不同事权,而不是由各级政府分层管理统一事务。其次上级政府要给县级政府机关以必要的经济决策权、人事权、财政权,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对县级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市和省级机关不要干预,以使县级机关充分发挥一级政权组织的作用。第三县级政府应本着有利于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加强乡镇政权建设的原则,强化乡镇政权职能和服务功能等。

(三)科学设置机构是改革的基础

为控制政府的规模,我们必须对政府机构进行科学的设置和调整,主要办法是:

1、裁减职能弱化经济部门。可将粮食、商业、畜牧水产、供销等部门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或服务实体,不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在人、财、物等方面与政府财政脱钩,成为独立法人,成立综合性的机构,承担上面机构分解出来的行政职能,从事间接管理。

2、合并组建职能相近的部门。县级政府的职能应向“宽职能、少机构”方向发展,如可将农林牧渔等机构职能归并到农业局,设置大农业综合管理机构,将文化、广电、体育等机构职能整合,设置大文化的综合管理机构等。坚持决策和执行分开原则,组建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几个行业行政机构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减少重复执法和乱执法的现象,达到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目的。

3、推行部门内部集中审批。在部门内部职能协调中,可通过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行政审批职能授权到位)的集中审批制度改革,达到提高行政效能、精简机构目的。

4、加强对非常设机构管理。非常设机构一般是为处理一些跨部门、跨地区或处理突发事件和新问题而设立的,设立程序要规范,其设立应该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提出,报政府常委会或全会审定,并报上级政府备案,设立非常设机构,应在设立之初就规定其性质、职能和存在期限,逾期自动撤消,需要延期的,应该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同时需要理顺县级政府与垂直机关的关系,保证县级政府作为一级地方政府职权的完整性。

(四)加强法制刚性约束是改革的保障

历次机构改革都是在机构人员臃肿、财政不堪重负的情况下自上而下进行行政推动的,随着时间推移,机构撤并和人员精简的成果不能上升为法律而得以稳固。要想真正突破县级政府机构不反弹和分流人员不回流,就必须对县政府机构、人员编制的依法管理,这是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能否成功的保障。加强法制刚性约束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完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近年国家出台了多个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条例,在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上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以上条例连同原来行政组织法对于政府机构编制设置、法律责任等问题规定得比较含糊,因此地方政府编制法制化的问题依然任务艰巨,当前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法规,对县级行政机构的职能配置、内部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限额、人员编制标准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将抽象的原则规定变成可操作可衡量的条文,同时要明确违反编制管理的法律责任机制,要建立以行政处分为主,以经济处罚为辅,必要时采取刑事处罚的法律制裁体系。

2、加强机构编制监管。邓小平同志曾强调:“编制就是法律”[3],编制一经确定,便具有法律性质,在改革中各地要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不得随意更动,对县级政府平时的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及其变动情况的应加大监查力度,对违反法定编制随意增设机构、人员的行为一律依法作出处理,从而巩固改革成果。

3、积极推进实名制管理。县级政府要把经过审批的机构、编制和实有机构、人员一一对应,在此基础上严格人员编制手续,通过实名制管理,从源头上确保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稳步增长。

4、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要将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财政、人事、组织和编制部门在控制机构和人员上形成一个整体,杜绝流通漏洞,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制,将绩效评估与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机构编制规范化。

(五)发展第三部门是改革的重要内容

发展第三部门对于替代政府的公共服务,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目标,对于缓解人员分流压力等意义重大,当前县级政府要积极做好第三部门的培育和管理,一方面,要破除理念上的错误认识,采取统筹规划、重点扶持的政策,根据市场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大力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积极稳妥地实现社会中介组织与行政机构的分离,引导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积极承担政府职能转变所剥离的职能,使之成为自主经营的社会中介实体。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治理和管理,把中介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也使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获得法律的保障。

[1] 颜廷锐.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报告[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

[2].(美)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希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M].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3] 邓小平文选[M].人民出版社,1998.

第二篇:如何进一步深化县级政府机构改革

王 昕 杰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河南 郑州 450002)

摘要:多年来的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始终未能跳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其深层原因是:“全能政府”使政府职能无限扩大;政府职能存在错位、越位问题;干部人事制度不甚合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政绩评价机制不科学。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有限责任政府;理顺党政、政府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科学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定编的依据;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做好机构改革的人员流动工作。 关键词:县级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中图分类号:D6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5)04—0010—06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是机构改革系统工程的重要一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 县(市)级机构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政府机构规模臃肿,人员膨胀,领导职数失控,财政负担过重。50多年来,党和政府为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党政体制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先后进行了大大小小12次机构改革。每一次机构改革,虽然都有一定的成效,但始终未能跳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涉及范围最广、难度最大的是县(市)级政府,这不仅因为县市级机构是中国最基本的行政单元,县级机构是承上启下、连接城市和农村的关键层次和中间部门,还因为“在中国2800多个县(市)中,有超过1/3的县级政府面临财政赤字。可以说,全国多数县的财政既是‘吃饭财政’,又是‘讨饭财政’(向上级),甚至极少数已经成为‘抢饭财政’(向农民)。”①从全国范围看,平均乡镇人口与乡镇吃财政的人口比例大约为30∶1②,有的县为14∶1③。 “据有关部门对我国1020个有代表性乡镇的抽样调查,平均每个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为16个,其人员平均数58人,超过正常编制的2至3倍;平均每个乡镇下属单位为19个,其人员达到290余人,超编严重。”④

“小政府、大社会”的城市行政体制,曾一直是石狮市人的自豪,而现在的石狮市政府部门已由1988年建市时的11个增至18个。如果除去兼职,建市时的石狮市市委书记实际上是一正一副,而现在是一正四副五位书记,市长由一正三副增加到一正七副;建市时全市事业单位实有人数1421人,到目前已有各类事业单位264个,编制5747人。⑤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截至2004年,河南省110个县(市)中,91个县政府共有正副县长724名,19个县级市有正副市长168名,另外还有14名正县级干部和助理县市长,全省共有正副县市长906名,平均每个县市有正副县市长8.146名,个别县市达到13名,国家级贫困县政府也有8—9名正副县长。如果加上县(市)委、县(市)人大、县(市)政协三大班子,县(市)领导仅用车费用,全省110个县(市)全年需要支出1亿元以上。

第二,党政职能交叉重叠,行政效率低下。除了重要干部的任命以外,党委与政府几乎管同样的事,每一项工作党委副书记或常委分管,政府有副县(市)长主管。由于副职过多,平均一位副职只管两三个局委,不可避免地造成“八多一低”,即会议多、讲话多、文件多、陪会多、检查多、领导小组多、内耗多、行政费用多,工作效率低。各类领导小组繁多,常设的有工业、农村、计划生育、扶贫开发、防汛抗旱指挥部等领导小组,临时性的领导小组更多,几乎是每开展一项工作都要成立一个领导小组,有一个县成立的各种领导小组多达100多个。而每一领导小组都有党政人大政协的领导成员参加。

政府下属机构职能重叠交叉问题也很严重。例如一个县的政府机构,工业管理方面除了经贸委,还有中小企业局、有色工业局、煤炭局、工业区管委会、铅业办公室、行政性公司等部门;农业管理方面除了农业局,还有农业开发办公室、扶贫办、烟草办、烟草局、畜牧局、菌类办公室等;水利管理方面除了水利局,还有某某水库管理局、某某灌区管理局、某某河区移民局等;林业管理方面除了林业局,还有果品局等部门。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交通运输由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等部门多头管理。由于内设机构多,下属机构多,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造成人员多、会议多、评比多、升级达标多、经费开支多、办事手续多、盖章多、扯皮多、矛盾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第三,政府职能错位、越位,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看,政府还没有完全从企业活动中超脱出来,行政干预在某些领域依然存在,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政府对直接管理工业的部门实施撤销或转制行为带有很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在投资、生产、销售等方面还严重干预着企业行为。政府管得很苦,企业经营得很累。有些县级政府对农业经济的管理陷得比较深,以至于哪些土地应该种什么、怎么种,春播、夏管、秋收等基本的农业生产,都成为县级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情。从政事关系看,一些事业单位履行大量的行政职能,有的局委有几个事业单位。为精简政府工作人员,不少地方在原政府部门下设事业单位,把相应的审批权、执法权放到这些单位,让它们收费养人。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看,政府放权不够,中介机构依附于政府部门,各种社会中介组织还不能真正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乡镇政府主要精力没有有效放在发挥公共财政作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而是忙于应对上级派下来的硬指标工作,甚至乱收费,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影响农村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

第四,管理层次较多,限制县域经济的发展。省管市、市管县,权力层层分割,利益层层分享,一些地级市政府对县级经济发展未能产生带动力和辐射力,而是依靠权力直接分享县级政府利益,经常与所辖县、市争项目、争资金、争资源,并擅自改变国家给予县市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比如在税收方面,省政府定为2∶8分成,地市级政府则改为3∶7分成,其中1成被地市级政府截留。各种不必要的检查、评比,浪费了县市政府的大量时间和财力,不仅不能有效促进县市经济发展,反给县市增加财政负担,制约了县域经济发展。

第五,行政审批法落实尚未到位。为适应《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各地都深化了审批制度改革,但仍保留有相当数量的审批项目;虽然较普遍地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作了一些改进,但多层执法、多头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办审批手续,既要到“中心”办理,又要到原单位办理,反而还增加了工作难度。

二、“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 的深层原因分析

(一)“全能政府”使政府职能无限扩大

在权力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计划手段干预和操作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成为全能政府。政府包揽一切,该管的管,不该管的也管,而该管的没有尽到管理者应尽的责任。政府的职能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该由市场取代政府的职能也基本被政府担负了。经济管理职能、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职能等等全部集中在政府部门。政府职能过多,管理过宽,势必相应增设一些机构,从而使机构进一步膨胀。随着行政主体的发展和不断变化,政府职能被不断地进行简单的切割划分和调剂配置,越切越细,越分越乱,切出来的“新”部分越来越多,职能越来越被人为放大,对设立新机构、增加新人员以便加强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这是导致机构膨胀的直接的、主要的原因。

(二)干部人事制度不合理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机构事实上存在着“能进、能上、能高”而“难出、难下、难低”的干部用人制度,缺乏竞争的动力与压力,也没有严格的奖惩考核制度。干部只上不下,只升不降,一到年限就提拔,一遇机会就升级,一些虚职领导工作不管,待遇照常享受;政府机构一有条件就升格,一开口子就增加职数,机关变成解决就业和待遇的地方,致使干部队伍和机构迅速膨胀。使用和配置干部,不受约束,随意性强,人为因素大,尽管有规定和要求,但总有融通的办法,不去执行,使规定形同虚设,不起作用。用谁不用谁,同一职位安排多少职数,没有硬性的规定和要求。即使提错了,超职数配备,也无人追究责任,即使追究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合理的干部人事制度,进一步助长了跑官、买官、跑关系的社会恶习,也是造成机构臃肿、人员膨胀、领导职数不受约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领导之所以能根据自己的好恶,凭主观意向随意设置机构,增加人员,任用干部,关键是缺乏公正严肃的约束与监督机制。机构编制、人员安排没有法律依据,缺乏硬约束、硬保障,也无有效的内部制约机构和失责后的惩治手段。干部任用条例虽然很好,但实践中落实不到位,甚至走形变样。组织部虽然内设有监督部门,但对领导往往不敢监督,对一般干部又没法监督。这就使得机构膨胀、人员超编问题在软约束中得以蔓延。而财政拨付与支持则是随机构和人员的增多而增加,“僧”多则“粥”多,致使人浮于事,政府运行成本增加。由于没有通过财政硬约束来限制机构和人员的增加,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有增编、增员的愿望和要求。

(四)政绩评价机制不科学

我国政府政绩评价机制可以归纳为一种“只看产出,不看投入”的机制,也就是说,在评价某个政府行为时,考察的指标仅仅是完成的结果,横向纵向的对比,而忽略了为完成这个政府行为而进行的投资。因此,这种政府政绩评价机制极易造成某些政府部门为追求政绩,盲目地扩设机构、增加人员。此外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评价一个人往往以行政级别和学历高低作为个人成就和事业的标识,而政府机关要求增加编制、升级升格正好满足了这种个人需求和社会标识。同时,官本位思想还诱使大批人才涌向政府部门,加上各种关系网的纵横交错,迫使政府部门不断因人设职、扩大规模、提高规格、增加人员。

三、加快县级机构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 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有限责任政府

职能是机构设置和机构改革的重要依据,只有分清职能和明确职能,才有可能对原有机构进行科学的调整和改革。过去,我们常把机构改革看成机构的撤销、合并、调整等,似乎数量减少,机构改革目的就达到了。因而往往追求“精简机构”、“缩减编制”的表层目标,忽视了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基础和根本。由于只裁并机构,不转变职能,过不多久,行使原来的职能的机构又以老名目或新名义恢复,以至机构恶性膨胀周而复始。为了避免重复走过去“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老路,要深化机构改革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

当代的责任政府都是有限的责任政府,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是打造当代责任政府的首要条件,也是推进县级机构改革的关键。在总的原则上,县级政府的职能与省级政府、中央政府有一致性,但作为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侧重执行的县级地方政府,它的职能与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又存在明显区别。不能简单地把县级政府职能等同于上级政府职能,县级机构设置也不能简单地套用上级机构设置的模式。在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条件下,必须树立科学的政府理念,适应《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建立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法治政府。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县级有限政府的职能主要在于,一是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纠正国内市场的宏观失控和微观失灵,提高市场效率,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主要是管好产业方向、外部环境和依法纳税,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二是实行政事分开,重点是“收权”、“放事”,促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将事业性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政府,将政府机关承担的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改革对事业单位的投入体制,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政府主导”,财政全额拨款;对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政府扶持,财政差额拨款,差额部分实行市场调节;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实行“市场主导”,财政“断奶”,推向市场。三是实行政社分开,分解政府机关、中介组织和市场机制的功能,各行其是、各负其责。凡是市场和社会可以自行调解和自我管理的,政府不必越俎代庖。要积极培育和规划社会中介组织,将各部门包揽的应由社会自我管理的社会性事务,转交社会中介组织。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与政府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变成为相对独立的法人主体。县市政府应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和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领导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上。

(二)理顺“三种关系”,重新构建政府机构框架 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是一个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上上下下。推进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要按照统一领导和协调运转的原则,合理划分职责权限,着力理顺“三个关系”,切实解决职能交叉问题。

一是理顺党政关系。党的组织不是政府,不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机构改革最终取得成功,必须坚持党政分开的原则。中国要建成法治国家,执政党的执政方式必须改革,执政党成员的干部任免程序应当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对党员干部的管理要遵循党务程序。政务程序应由法律明确规定。执政党推荐的干部的产生和罢免不得违反法定的政务程序和公务员制度。建议采取三个办法解决党政分开问题:一是从领导分工上解决。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严格控制编制,在法律许可和环境需要的前提下,党政领导实行合理兼职,分工不分家,分工不重叠,以解决分工交叉、职能不清、职数过多问题。二是从职能上解决。党委主要是研究重大问题,即研究重大的方针政策,重大的改革措施,重大的发展规划,重大的人事任免,重大的应急事宜。大量的经济调节、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交由政府去履行。三是从机构设置上解决。依据职能定机构,结合职能的弱化、转移、强化等不同情况,对机构进行撤并、调整。撤销县(市)委政府职能交叉重复的职能,对需要县(市)委和政府部门共同承担的职能以及职能相近的部门,可实行合署办公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多块牌子,以适应当前对上对外的工作需要。县市委、县市政府成立一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县委办、政府办、党史办(地方志办)、机要局、保密局、档案局、政研室、信访局等部门变成相应内设下属科室;组织部、老干部局、编办、县(市)直党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合为一个部门;所有管理工业的机构、部门合并为一个机构,成立工业发展局,把经贸委、外经委、乡镇企业局、有色工业局、煤炭局等局委的管理职责交由工业发展局统一履行;农业、农村工作成立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业开发办、农业局、畜牧局、烟草局、扶贫办、烟草办、蔬菜办、菌类办等部门的职责统交由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履行;宣传部、文明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成立文教卫体委员会,内设相应科室;林业局、果品局合署办公;水利局、库区局、灌区局、移民局等合署办公,内设相应科室,明确职责;民政局、宗教局、残联合署办公;统战部、台办、侨办、工商联等合并办公,内设相应科室,明确分工和职责;政法委、综合治理办、610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相应科室,明确职责;纪检委、监察局、纠风办、优化经济办合署办公,内设相应科室,明确职责。对于编制10名以内的县直单位,领导职数只设一正一副,30名以下的设一正二副,任务特别重的不得超过一正三副。同时要合理配备党务干部。

二是理顺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省、地市政府要在过去分权改革的基础上适当地把权力下放给县级政府, 省、地市、县市、乡各级政府职能要进行明确划分。省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职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省际区域性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造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打破地区条块分割,解除主管部门与国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切实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地市级政府必须逐步削弱其政府职能,以至取消本级政府,眼前主要是逐步管理从企业分离出来的社会事务,实行属地管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搞好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和辐射功能。不再与县市政府争资源、争资金、争项目,不再巧立名目剥夺下级县市政府利益,不再对下级县市政府正常运作进行不必要的干涉,变领导为服务,真心实意地帮助下级县市政府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乡镇政府主要是为乡镇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把主要工作职能放在搞好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只宜参与乡域道路、水电、学校和农业基础设施等公益性投资,一般情况下不宜再以集体经济所有者名义参与竞争性的投资经营活动。对现有乡镇进行合乡并镇,变小乡为大乡,变小镇为大镇。乡镇内设机构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党委和乡镇政府领导交叉任职,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一名副书记兼乡镇长;各行政村也要采取合并的方式,变小村为大村,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村支书也可兼村民组长,以减少乡村两级领导职数,减轻农民负担。县级政府职能要转向服务与协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城镇化建设,促进农业的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

三是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应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必须由几个机构共同承担的工作,要明确分工,分清主次,确定牵头部门,保持工作紧密衔接而又不相互重复。对调整、转移、下放、取消的职能,都要以一定的方式固定下来,避免日后有人随意改变。 (三)科学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定编的依据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确定,过去不少县市是以各县土地面积、人口、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等状况为依据。笔者认为,在当前情况下,应该以人均财力、人口和国土面积为依据。选定这一依据,将更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实际情况,有利于当地生产力的发展。三种因素中,主要由人均财力来决定,人均财力应占权重数值的50%,人口应占40%,国土面积应占10%。财力大,多设机构和编制,财力小,少设机构和编制。国土面积和人口决定公务的工作量,国土大人口多,工作难度大,情况复杂,公务工作量相对大些,反之则少。提出这一原则的本意是设置机构和编制数要量力而行,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承受能力和实际需要,克服上下对应、照抄照搬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体现出每个县市的个性和特色,也有利于从制度上克服随意增编、增职的行为。 同时,要加强编制法治化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使编制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彻底改变过去存在的个人、上级领导随意规定的做法,防止减而复增,出现再度膨胀的现象。领导职数必须限定,大县一正两副三位书记,小县一正一副两位书记,正副县(市)长不超过一正三副,省下派干部要占所下派县(市)领导职数,否则,其下派和工作费用由所属单位全部支付。领导在政府各部门内部,要通过严格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规范行为,并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选用干部除了考虑投入产出和成本外,必须坚定地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看”、“四不唯”为依据。“四看”即主要看业绩,看品德,看知识,看能力;“四不唯”,即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这个科学的用人依据,是选人、用人价值观的重大创新。我们必须遵循科学的用人依据,大胆改革和创新选用人制度,并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四)做好机构改革的人员分流工作

机构改革,说到底是“人”的问题。搞好人员分流,是县级机构改革冲破“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走向成功的关键。通过机构改革降低行政成本,是衡量机构改革成果的基本尺度。行政成本的降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分流的结果。过去机构改革的人员分流模式,已不能适应本轮机构改革的要求和目的。人员分流既是缩小政府体积,精化行政机关队伍的必经过程,也是行政机关自身形象塑造,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的过程,更是行政机关干部合理流动、正确选位、人尽其能、才尽其用的过程。分流是行政人力资本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而不是简单缩小机构规模和裁减人员。通过行政人力资本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重组,带来或促进行政人力资本结构的优化,进而创造出新的生产力。人员分流的目的是增效,通过分流提高行政人员素质,最大限度调动和发挥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潜能,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因此在本质上,它是一次人力资本能量的再开发。

按照这一思路和要求,人员分流的途径和方式要多样化,对不同的人员可采取不同的对策。对于各单位雇佣的临时人员要坚决彻底清退;对于不占编制的正式人员,年龄较大或接近退休年龄的,可提前退休, 享受正常退休待遇;其余人员采取买断工龄的办法推向社会。对占正式编制人员的分流,要加大分流力度,被分流人员不少于占编制人员的1/3。党政群团部门人员分流采取同一比例办法进行。上岗职数按2/3的比例设定,全员参与竞争上岗。参加工作满30年以上或愿意提前退休的人员,可以提升两级工资和一个行政级别,鼓励分流人员提前退休;对竞争下岗者提倡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原工资待遇原则上允许保留3—5年,3—5年后愿意重回单位工作的,有权重新通过新一轮竞争上岗;对3—5年后不愿回来者,买断工龄,推向社会,与政府彻底脱钩。其余人员可以到缺编的下属事业单位或企业任职,到下属事业单位或企业上班后,应与原单位脱离一切关系。

分流后留下来的人必须是“精兵强将”,无论思想政治素质,还是业务素质都应高,老、中、青搭配适当,知识结构、能力、经验各方面都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与此同时,还要做好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障是保证人员分流顺利进行和机关工作人员合理流动的基本条件,是化解机构改革矛盾的缓冲器和吸纳器。可实行五保(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合

一、四位(机关、事业、企业和农村)一体等社会保险模式,这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到位的有效保证。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是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提高政府工作绩效的有效途径。分工再明确,职责再清晰,若没有科学的考核和检验,清晰的职责也不可能实实在在得到履行。到底该如何考核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目前存在有很多难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首先,要细化政府的职能定位,确定考核内容,让被考核者心中有数;要确定各考核指标之间的关系;要量化基本工作、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其次,要明确考核的办法和根据:要围绕政府机关工作职能建立一套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同时要广泛吸引社会公众的参与,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是衡量政府工作极其重要的指标。

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要按德、勤、绩、能全面考核要求,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责、不同任务,设计相应考核指标,科学确定考核权数,要以岗设职,以岗定责,真正实现岗位、权力和责任相统一。与此同时,还必须重视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自律精神的培养。有限责任政府的打造,既要依靠外部条件的规定和约束,又要依靠自身素质的提高和职业良心的自觉,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以及怎么去干好。外在的规定和约束只是对不履行职责或不知道履行什么职责的政府和人员才有效力。一大批自觉、自律、长期内练、善于学习、修养良好的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形成,是合格的有限责任政府建立的必备条件。

①叶静:《财政博弈的困局》,《小康》2004年第12期。②参见韩俊:《推进农村税费配套改革要有周密政策设计》,《财经》2004年第20期。③参见林君:《贵在把握比较优势重在狠抓工作落实──关于白山“三农”工作的初步实践与思考》(2005年3月22日),http:///ReadNews.asp?NewsID=3185.④李薇薇:《乡镇机构臃肿,平均超编2至3倍》,《中国青年报》2004年11月4日。⑤参见朱永红:《福建省石狮市小政府不断扩大,机构精简16年再回原点》,《新京报》2004年11月10日。

第三篇:推进县级党校改革发展 服务美好安徽建设大业

7月13日,全省县级党校工作座谈会在合肥召开,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孙金龙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县级党校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切实整合县域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县级党校在培训党的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

孙金龙充分肯定了全省各级党校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县级党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他指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安徽,迫切需要提高包括基层干部在内的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县级党校是党校系统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建立在县一级的干部教育培训学校和理论政策研究宣传阵地。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县级党校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增强做好县级党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把县级党校建好办强。

孙金龙强调,要积极探索适应本地实际的办学模式,进一步推进县级党校改革发展。要牢牢把握县级党校的功能定位,不断增强办学实力,真正把县级党校办成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理论武装的主阵地、党性修养的大熔炉和当地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部。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县级党校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深化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坚持以县级党校为主体,整合县域内的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组建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的综合性教育培训机构;进一步拓展延伸县级党校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充分运用行之有效的手段,大力推进县级党校中专体制规格创建,切实抓好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县级党校建设迈上新台阶。

孙金龙指出,办好党校是党委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委要把县级党校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臵,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县级党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全省县级党校要紧紧围绕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改革强校,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强调县级党校作为培训基层干部、党员的主渠道主阵地,在建设‚三宽四有‛型党员干部队伍中,肩负着重要责任。要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增强县级党校办学实力,努力使更多的县级党校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办好县级党校,是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迫切需要;是破解县级党校建设难题、推动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专门作出部署,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到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有信念、有本领、有担当、有正气,使‚三宽四有‛成为新时期江苏领导干部的鲜明特质。县级党校在培训基层党员干部中担负着繁重任务。要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着眼于满足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着眼于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完善改革措施,推动党校创新发展。着力提高教育培训水平,不断完善具有时代特征、党校特色、县域特点的教学布局,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构建更加开放的教育培训格局,使县级党校在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地位更加巩固。切实增强决策服务能力,发挥植根基层一线、贴近发展实际的优势,围绕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注重加强内部建设与管理,把师资人才队伍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始终保持党校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石泰峰强调,各级党委要把办好党校、管好党校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把党校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切实保障办学经费,积极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县级党校建成功能齐全、规模适中、设施配套、区域特色明显的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坚持以党校为主,科学整合教育培训资源,突出党校办学优势,形成教育培训特色。上级党校要在教学科研、教材编写、师资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县级党校给予切实有效的帮助,加强业务指导。

县级党校作为培养基层党员和干部的主阵地,应充分发挥其功能,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发挥基层党校的宣传指导作用。

一、师资队伍建设应向知识化、专业化迈进。如今,县级党校干部队伍建设普遍存在着老龄化严重、学历达标率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后勤服务队伍雍肿等现象,加强县级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已迫在眉睫。党校的发展教师是关键,建设一支知识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刻不容缓。一是对现有教师以岗位练兵、考察学习、离职进修等措施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二是聘请专家教授、科技人才、社会名流等担任党校临时教员,使其知识和智慧融入党校课堂,为党校教学增添活力;三是畅通教师出入渠道,通过招聘、考录、借调等形式不断优化教师结构,让胜任党校工作的同志加入到党校队伍中,为党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础设施建设应向现代化、信息化迈进。县级党校是县委的一个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事业编制,多年来由于资金缺乏,投入小,一些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赶不上现代教育发展的要求,严重制约着党校培训质量的提高。因此,应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实行上级部门投一点,主管部门补一点,党校自己筹一点的办法,分步骤、分阶段逐步改善基础设施,适应现代党校发展的要求。

三、学校管理应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管理是质量的生命线,只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模式,健全运行机制,才能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和质量的提高。党校的发展班子建设也至关重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使他们懂管理,抓质量,把党校的发展放在大教育、大党校的环境中来考虑,党校的发展才能迈上新台阶。

四、培训目标应向社会化、全员化发展。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党校培训的人员相对较少,特别是农民党员,基层专职干部学习深造的机会就更少。针对这一实际,扩大培训范围,增加培训班次,延长培训时间,已成为党校调整工作思路的一个前提。作为县级党校应在构建学习型社会方针的指引下,通过办各种班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提供学习机会,要制定中长期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争取给每个党员干部在较短的时间里都有深造的机会。对于没有条件的农民党员可采用‚流动党校‛的办法把党的声音传送给他们,让他们更加坚定信念,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五、教学研究应深入实际向经常化发展。党校的工作重心不应仅仅放在教学上,另一个侧重点应放在调查研究上,让党校教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专题调研,倾听群众呼声,为决策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是党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县级党校由于教学经费困难,投入严重不足,调查研究之风不浓。必须调整办公经费的使用,把教学与调研放在同等重要的位臵来对待,让教学人员的教学素材更加丰富,使培训工作更切合实际、行之有效。 级党校建设问题是党校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我省县级党校在当地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中央党校和省、市党校的关怀指导下,不断改革创新,在培训、科研、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但在发展建设中,县级党校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基础设施有待改善、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落实、师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于言良指出,加强和改进县级党校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进一步规范县级党校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加强党校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大县级党校师资队伍培训力度。

在听取汇报后,李景田发表重要讲话。他首先指出,辽宁省各级党校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在提高全省领导干部素质、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于在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做好党校工作,李景田提出几点要求:

第一,重视党校工作应当是各级党委具有远见卓识的战略举措。中国共产党建党90年,执政60多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条就是有正确的思想路线。我们党能够从实际情况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第二条是中国共产党能够从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党的政治路线。政治路线正确,经济才能发展,国力才能增强,人民才能富裕。第三条,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共产党宣言》里有一句很重要的话就是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共产党员都必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四条,我们党有一套好的体制机制,特别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这一制度反映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活动规律,为党坚持先进性,发挥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五条,中华民族绝大多数最优秀的分子集中在党的队伍中。这些人无私奉献,为党的事业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在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在党的理论创新上,在党的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高上,各级党校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中国共产党走过建党90年、执政60年、改革开放30年历程所创造的伟大业绩,其中有着各级党校的作用和功劳。今后我们的任务更艰巨,提高我们广大干部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统一大家的思想,提高大家的能力,动员我们党的骨干和全体党员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各级党校仍然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有远见的领导同志都会重视党校事业。

第二,各级党校一定要找准定位,办好主业。《党校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校是培训轮训党的干部的学校,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阵地,是党性锻炼的熔炉。各级党校既培训轮训党的领导干部,同时承担着重大的科研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各级党校办了不少学历教育,这为提高我们干部的文化素质、填补文革后的学历空白起了重要作用。到了今天,高等教育有了长足发展,学历教育应该由国民教育来承担。党校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干部的再培训再提高,而不是再做那些高等学校应该承担的任务。《党校工作条例》提出了‚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中心,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加强党性修养‛的‚一个中心、四个方面‛教学布局要求。党校就要为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修养服务,这是党校最重要的工作。我们强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决不意味着知识教育、领导能力教育不重要了。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对干部的知识教育、领导能力教育不能放松。就领导干部的能力培训而言,很重要的是世界眼光培训,怎么看世界,世界大势是什么,怎么把握全局,怎么进行战略思维和战略决策,这是领导干部能力培训最要紧的东西。过去大家经常引用一句话,‚细节决定成败‛,这在一定条件下,在路线、方针、政策、战略正确的情况下是成立的。如果战略是错的,细节搞得再好也是徒劳的。所以,培养领导干部的世界眼光、战略思维特别重要,各级党校在干部培训中都要注意这一点。在党校教学中,案例教学是深受学员欢迎的一种教学形式,但要注意引导学员从一个一个具体案例中总结出共性的东西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才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不能生搬硬套,要把共性和具体实际相结合,领导干部的能力培训一定要在具体的技巧当中悟出路子和道理来,这才是能力培训的目的。

第三,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办好县级党校。无论是《党校工作条例》,还是中共中央颁布的《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目的都是要发挥县级党校的作用,加强党的基层干部培训,使党的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得到提高,而不是要取消县级党校。县级党校改革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有些地方党校办的很好,县里很重视,地方很需要,那就要进一步加强;有些地方县级党校离市委党校很近,可以考虑办成市委党校的分校;有些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党校教职人员不足,艰难维持。在这种情况下,县里要么重视起来,把它办好,要么整合资源。但无论如何,应该由县级党校承担的基层干部培训轮训任务一定要完成,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一定要加强,这是前提。

近年来,在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成都市委党校不断创新教学改革,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科研攻关,充分发挥了干部教育和理论研究的主渠道、主阵地、主力军作用和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思想库作用。同时,我市切实加强县级党校建设,县级党校在培训、科研、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

关于建设县级党校的思考

根据中央关于党校工作的文件规定:党校分四个层次,即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市委党校、县委党校。应当说县级党校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没有听说哪个县不设党校。党校的确在干部培训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全国的情况很不一样,有的县级党校办得有声有色,有的县级党校就办得很不尽人意。以至于有的地方领导建议干脆砍掉县级党校算了,这里的潜台词就是:因为这里短时间内看不到经济效益,不容易出政绩。我认为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县级党校不能因为办不好,就放弃,削弱;恰恰相反,正因为办得不好,才应该,也必须下大气力把它办好。

一、目前在县级党校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党校领导班子建设中,考虑办学规律的少,照顾干部的多。特别是选拔一把手,要么是政绩平平、能力一般、即将退休的同志,在一线工作这么长时间,没功劳有苦劳,党校的规格也不低,到党校养老去吧。要么在机关里选拔不懂办学规律的人,到党校过渡。偶尔派一个好样的干部,又留不住。党校的事业也就在他们‚养老‛、‚过渡‛中渐渐荒废了。好在这个地方荒废了,短时间内也看不到损失。党校工作不同于机关工作。干部教育也有自身的规律、自己的特点。不能违背客观规律。

2、《党校工作条例》没有真正落实。县级党校校舍破旧的比较多,县级党校经济困难的比较多。党校的建设在有些地方没有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党校的事业费、教学科研经费等按规定由同级财政全额拨款,有的也只是写在文件里。现在呢,党校把主要精力放在经济效益上,特别是办学历班挣钱上了。社会效益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来。严重威胁着党校的声誉。

3、教师队伍建设面临压力。县级党校人员编制,机构设臵比较乱。各地都不一样。但有一点都差不多,就是一线的教师偏少,后勤人员偏多。由于教师少,就需要教师跨学科。这对于教师的学术研究很不利。再加上教师出去进修的机会很少,主要靠自学。有的同志曾风趣地说:‚党校教师三大怪:从没有看到文件的人给天天看文件的人讲文件精神,从没有当过领导的人给正在当领导的人讲怎么样当好领导,从没有机会出国的人给经常出国的人讲国外的情况。‛真的好难。

二、县级党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我认为巩固和加强县级党校这个阵地,应当是党的先进性建设中最具有长效性的一个机制。基层领导干部、80%以上党员都在这个层次。教育培训的任务并不轻松。然而,党员干部教育还仍然属于薄弱环节。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理由忽视县级党校的建设?去年胡锦涛总书记曾在广东省一个区党校亲自讲了一节党课。我们从这节课可以看出:总书记对党校工作是很重视的。历时一年半的先进性教育,就要结束了。那么结束之后呢?我想各级党校都应该主动的将先进性建设的内容纳入到党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去。我们几次全国性的教育活动,起了很大的作用。但都是有条件的,临时性的。党校这个阵地在一定意义上说具有不可替代性。假如都把县级党校建设好,我们可以利用这个阵地解决对党员干部教育不够的问题。比另起炉灶要经济实用的多。

三、应当采取的措施。

1、加大《条例》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检查的重点放在资金投入、基础建设、人员编制、教师进修几个方面。

2、抓好班子建设,特别是选好一把手。有了一流的领导,就能创造一流的事业。有的县级党校是党委,有的是支部。应当都设成党委,一是党校可以看到更多的文件,二是在培训班上成立临时党支部才名正言顺,便于开展工作。

3、县级党校自身要把教师队伍建设当作重中之重。人员虽少,但可以精。要有计划的组织教师交流思想、研究教学方法和艺术。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工具,搜集资料,分析加工。增强自我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还要建设一支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当地著名的专家学者、某些领导干部、学员当中的优秀分子都可以吸纳进来。通过这种办法可以丰富课堂教学内容,还可以缓解校内师资紧张的矛盾。专兼职教师要经常进行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经常性地搞一些教学研讨活动。 总之,县级党校各项建设必须加强,充分发挥党校的‚阵地熔炉‛作用,为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多作贡献。

四、几点建议

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县级党校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用创新的精神和改革的办法不断加强工作力度,从观念、工作和机制等方面入手,重点要在‚123‛上做文章,不断推进县级党校的各项建设。

1、要把握‚一个方向‛。即要按照‚党‛的要求办‚校‛,充分发挥县级党校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轮训主渠道的作用,着重搞好‚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和‚党性修养‛等方面的教育,牢牢把握党校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好这一原则,关键要做到:在培训对象上,要以基层党员干部为主,着力在建设有战斗力、凝聚力的乡局级领导班子上下功夫;在培训内容上,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着力在解放思想,创造性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下功夫;在培训目标上,要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为主,着力在解决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奉献精神、先锋模范作用、执政能力等问题上下功夫。

2、要做到‚两个加强‛。一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县级党校既是培养基层党员干部的学校,又是党在基层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搞好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必须有固定的教育阵地作保障。作为地方党委,应因地制宜、尽力而为地保证党校开展工作和事业发展所必需的经费,支持党校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备和教学手段现代化建设,逐步改善党校学员和教职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使县级党校尽快达到大中专体制要求,为基层培养更多、更好的党员干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二是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能否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治学严谨、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是办好新形式下县级党校的根本。要按照敬业精神、政治水平、理论功底、知识储备、实践经验、讲课艺术等方面要求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提高素质,改善结构,稳定骨干,培养后备‛的目标,采取‚上去‛、‚下去‛和‚出去‛的办法,组织骨干教员进修、挂职、考察,拓展视野,增长才干,以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疏通教师的‚进口‛和‚出口‛,广开选人视野,选调有真才实学、工作急需的人才到党校任教。同时,还可以按照‚不求所有、只求所用‛的思路,选聘一些在某个领域有专门研究、有丰富实践经验、能够承担相对固定教学任务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担任兼职教师,也可聘请外校优秀教师来校授课,采取多种形式充实加强党校师资力量。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政治家的眼光、理论家的功底、演说家的口才、教育家的风范‛的骨干教师队伍。

3、要推进‚三个创新‛。‚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县级党校要走出当前举步维艰的困境,唯有改革和创新才有出路。一是要创新教学内容。要将党校教学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教学的针对性,认真研究和努力解决学员在实践工作中的遇到的各种难点、疑点、热点问题。要把干部急需、紧缺的知识和提高工作技能作为培训重点,真正做到‚学精管用‛。如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干部一时无所适从的问题,应着重强化转换思想观念的教育和农村实用技能的培训,以增强其为民服务的理念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的本领。二是要创新教学方式。为增强教学的实效性,要区别不同类型的不同班次,采取不同培训方式。在教学方法上,提倡和鼓励菜单式、互动式教学,如采取课堂讲授与学员讨论相结合,辅以专题调研、参观考察、案例分析、模拟作业、实践锻炼等形式,努力使学员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同时,还可以大胆改革课程设臵形式,采取主要领导讲形势课、教授专家讲专业课、一线同志讲实践课、外出考察上经验课等形式,以增强教学效果。三是要创新管理机制。当前,在县级党校教学管理上,存在‚两大难题‛:一方面,由于党校教学缺乏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课程讲好讲坏一个样,导致教师在教学业务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敷衍应付;另一方面,由于县级党校学员均为本地人,在校学习期间,‚八小时之外‛难于管理,互相吃请和抹牌赌博现象时有发生。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要坚持‚从严治校、从严办学‛的原则,切实加强党校管理。一是要切实加强党校内部管理。要把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贯穿于党校建设的全过程,从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后勤保障、奖惩激励、日常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事,用机制调动人。二是要切实加强在校学员管理,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并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和学员派出单位加强对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监督管理和考察考核。

第四篇: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

发改价格[2012]2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精神,现就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机制、控费用、调结构、强监管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要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打好基础。

二、取消试点医院药品加成政策

(一)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要求,取消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政策,试点公立医院要将药品销售价格向社会进行公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试点公立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降低医疗成本。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要确保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鼓励各地探索有效办法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

(二)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责任。

三、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一)各地要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步伐,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与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增加政府投入同步推进;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改革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二)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地区医药费用总量控制水平,具体可参照本地区改革前三年实际医药总费用、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个人医疗费支出等情况综合测算,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三)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结合财政补偿和医保支付水平的具体情况,补偿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在此基础上,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要切实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确实偏低的床位费可作适当调整;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类价格。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切实做好医疗服务成本分摊测算工作。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不得区分设备产地和型号;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定价格。制定和调整检验类项目价格不得区分试剂或方法。

(四)在改革试点期间,各地可授权县(市、区)级政府在规定的原则范围内研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做好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级别医院之间价格水平的衔接工作,以促进患者合理分流。

四、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

(一)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积极开展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收费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多种收费方式相互补充衔接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改价格[2011]674号)精神,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试点的范围和病种。

(二)要研究制定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路径,加强按病种收费质量控制工作,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各地可探索在合理确定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年诊疗人次数量等指标的前提下,由医疗机构自主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比价关系。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要加强与相关改革政策措施的衔接,切实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五、加强医药价格监管

(一)各地要切实采取措施,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2]693号)的规定,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对流通环节加价过大的,各地可通过限制实际加价水平、公开出厂价格信息等方式,引导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

(二)各地要结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按病种收费工作,严格控制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品种目录,严禁自立名目向患者收取医用耗材费用。价格主管部门要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入手,采取监测出厂(口岸)价格、控制流通差率、开展价格专项调查和价格公示等方式,加强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用耗材价格监管。各地要积极推进以省为单位的高值医用耗材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取消药品加成的相关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医药购销中各种回扣和非法折扣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六、强化医药费用控制

(一)各地要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管理,抑制不合理使用药械以及过度检查和诊疗行为。要通过合理确定费用控制、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

制度,强化医药费用控制。严禁通过不合理调整用药结构、分解处方、增加自费药品使用等方式加重患者实际费用负担。

(二)各地要将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床日费用、出院者平均医疗费用、药占比、总费用增长率等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目标。对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各地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的处理办法,限期整改。

鉴于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各项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开展政策评估,不断完善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群众得到实惠。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2年9月3日

第五篇:“三到位”积极推进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工作“三到位”

一是宣传发动到位。组织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向干部明确机构改革对促进地税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区局班子加强走访,通过会议交流、个别谈心等途径,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交流,努力确保干部思想稳定,较好地争取了干部对机构改革工作的支持。

二是组织实施到位。制定了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严格按市局要求,认真抓好中层正、副职的竞岗工作。同时,明确改革后各部门管理职责,并依据“人尽其才、人适其岗”的原则,合理配置干部工作岗位。在岗位接交过程中:切实抓好票证结报的盘点和核对,确保票证安全;认真抓好欠税(费)清理工作,要求税收管理员在离岗前完成对欠税(费)的追缴,不能在规定时间清缴的,书面说明原因,并做好欠税资料的移交。

三是严明纪律到位。要求区局纪检监察室加大机构改革事前、事中、事后的监察力度,严肃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同时,狠抓纳税服务工作不放松,要求窗口办税工作人员限时到岗完成交接,确保纳税人能顺利办理各项涉税事务,将机构调整对征管工作的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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