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车管所业务授权委托书
车管所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所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机动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受托人的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________天内有效。 本委托书一车一份,涂改无效。 委托人:受托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1 受托人核实委托人情况,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
2 本委托书限办理意向业务,仅限委托范围内使用。
3 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 申请不灵机动车登记证明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代办。 5 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 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第二篇:授权委托书(车管所)
授权委托书
宁国市车管所:
本单位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全权办理
汽车(车牌号:
)机动车质押登记相关事宜。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申请机动车登记或业务的代理行为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人对该代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篇:车管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涪陵区车管所:
兹委托
办理(车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为
机动车的
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车管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
委托单位机构代码(公章):
委托个人或委托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号: 委托个人或委托单位经办人签名:
受托人:
受托单位机构代码(公章):
受托个人或受托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号: 受托个人或受托单位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的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2、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必须亲自办理业务,不得再委托他人办理
3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做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5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代表人签名。 6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已明确。
第四篇:深圳车管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粤 的机动车 的 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贵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 个人身份证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的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已明确。
第五篇:委托代办车管业务协议书
根据上级要求,本着便民、利民、方便群众的原则,我所根据有关规定,针对五小车辆在辖区销售企业中有能力、有条件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销售企业设立代办点。
1、代办点向车管所提供合法、有效地相关手续(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带班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性。
2、代办点在办理业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业务。
3、代办点向车管所提供的手续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4、工作中如果发现代办点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代理业务的,车管所立即停止其代办业务,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我所应对代办点提供的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应当尽快办理业务,以方便群众。
单位名称:宁夏石嘴山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平罗分所
委托方:代办方:平罗县振业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