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学院宿舍

2022-07-29

第一篇:上海金融学院宿舍

建筑学院宿舍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学校开展的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扎实推进高层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建筑学院认真学习了学校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在2012年4月29日-5月7日开展由辅导员老师组织各班级独自开展学生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要求各班级切实做好本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安全重于泰山”的精神号召。

为贯彻落实学校开展宿舍自查活动精神,4月28日,建筑学院紧急召开了加强宿舍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学生宿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辅导员老师一定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将宿舍安全隐患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会议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下发了《建筑学院宿舍自查工作安排》。根据会议精神,建筑学院先后出台了《建筑学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自查自纠项目表》、《建筑学院“宿舍安全文明”自律书》等文件,进一步帮助学生明确宿舍安全自查方向。

此次宿舍安全自查活动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排查电类、明火类安全隐患、排查学生行为类安全隐患、排查学生考勤类安全隐患、排查学生住宿管理类安全隐患,经过各班级严格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一些寝室内务杂乱,私扯电线。如B4三楼西活动室因橱柜较少,人员较多显得内务不整洁,无条理。网线接口,电源接口较少电线私扯现象较为严重。

2. 相当一部分宿舍的台灯、插座在大家离开宿舍时未能及时断开电源,很多同学在手机充电完毕后,只将手机拔掉,而未将充电器一块拔掉。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对寝室安全造成威胁。

3.由于寝室插座较少,个别同学都在使用插线板,有的同学把插线板放到床上,各种电线随意缠绕,甚至私扯电线。容易造成危险。

4.有的同学安全意识不够,出门后不锁门,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随意乱放,很容易丢失。

5.部分寝室安全条例张贴不明显,不全面,寝室内部安全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

6. 宿舍地面卫生较差,有卫生死角,有的甚至没有打扫,垃圾存留严重,个别宿舍把垃圾丢在门口。

各班级、各宿舍检查结果汇总上报以后,学院领导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集中进行了治理,主要应对措施有:

一、组织各班级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要求学生自觉主动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掌握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配合学校安全检查。

二、健全和完善学院安全保障体系,从硬件方面健全安全机制;把防火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严格执行坚持检查制度。

三、群防群治,重在教育。要求辅导员老师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动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宿舍舍长,开展宿舍纪律、安全、文明卫生教育和安全自查。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先锋带头作用,为广大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四、制定建筑学院宿舍内务标准,要求学生会宿管部严格执行内务标准检查宿舍卫生、安全。

五、制定建筑学院宿舍检查情况回馈制度,无论是常规检查还是突击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把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辅导员,由辅导员老师通知有问题的宿舍,勒令其当天整改。

宿舍自查是一个很好的宿舍故障检查方式,不仅能及时的发现宿舍的存在问题,还能发现宿舍中隐藏的安全隐患。对加强宿舍的安全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开展此次宿舍安全隐患自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同学们在寝室中不正确、不安全的行为,帮助同学们了解到了很多平时被忽略的安全细节,并且规范了自己的寝室安全行为,在全院范围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宿舍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此次宿舍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结束以后,我院还会依次为契机进一步开展一系列加强宿舍安全的活动,切实将安全稳定教育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建筑学院团学办 2012年5月7日

第二篇:肇庆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走进宿舍”活动总结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一个与广大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她”

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宗旨开展了“走进宿舍”活动,贴近同学与同学们交流、沟通聆听同学们的心声,及时了解同学们在宿舍生活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并及时将它们分类整理出来交给相关部门,以求尽快得到解决。本次活动的总结如下:

一、 策划筹备阶段

在活动前期,我宿管会相关工作人员用了将近一周的时间去讨论并确定活动

方案。

1. 收集学校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

2. 安排好各宿舍区进行活动的时间与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

3. 在各宿舍区与紫荆校道摆摊宣传;

二、 活动实施阶段

本次活动从一开始到结束历时将近一个月时间。期间,各分会分批次在一周内进行活动,由校部派出的部委和分会的部委一起合作进行。工作人员走进学生宿舍,通过与同学们交流的方式,倾听同学们的诉求和心声,并把同学们反应的问题登记下来。

当我们把同学们反应的问题登记下来后,我们就马上进行问题的整理和分类,其中可分为40个大项,4百多个小项,可归属到校医院、保卫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团委、网络中心和宿管中心7个学校部门或机构管理范围内。整理和分类完毕,我们就第一时间找学校相关部门或机构反映问题。对已反映给学校的问题,宿管会校部和分会都进行了跟进,看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或已经有解决的方法,并把得到的反馈及时告知各宿舍区的同学。

以上就是本次“走进宿舍”活动的总结。在本次活动中,我宿管会全体成员尽心尽责,努力把本次活动搞好;此外,部委们通过本次活动的锻炼,不仅彼此间的配合越来越好而且沟通能力也越来越好,这也是我们拓展培训的最现实一堂课。

肇庆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第三篇: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宿舍标准化宿舍实施方案

学生宿舍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宿舍要求标准

总体要求标准:窗明几净、整洁有序、美观大方、温馨舒适 1.物品摆放有序,做到七个整齐

⑴桌椅摆放整齐。桌面杯子、茶具等由高到低摆成一条直线;凳子置于桌下,书本不用时应整齐摆放在书架上或桌下抽屉内,少量书本可整齐放在桌子一侧;书桌、电脑桌椅等不乱堆乱放。

⑵床铺整理整齐。床单平整,被子叠放整齐,成豆腐块形状,统一放置于靠阳台的床头;枕头放置于床的另一头,并摆放成直线;床上无其他杂物堆放,无衣物及其他物品悬挂。

⑶衣服叠放整齐。干净的衣服应整齐叠放于衣服柜内,脏的衣服应及时清洗,不得乱堆乱放。

⑷洗漱用具整齐。洗漱用具一律规范放置于阳台(具体视情况而定),全室统一挂放做到四条线。杯子手柄方向成直线;牙膏牙刷头朝上放于漱口杯内方向一致成直线;毛巾挂放下端成直线;肥皂盒、护肤品等由高到低成直线。水桶、脸盆分类整齐摆放于阳台。

⑸鞋子放置整齐。鞋子放于床下,离床沿10厘米,头朝内依次摆成一条直线。

⑹行李搁置整齐。根据室内情况,统一将行李箱整齐放置于阳台储物阁内,或者置于床下及其它空床上整齐有序摆放。

⑺电脑摆放整齐。做到宿舍电脑布局摆放有序、整体协调美观,电源线、网线连接规范不凌乱,不穿越寝室过道、不私拉乱接电源线或网线。

2.宿舍卫生整洁,做到六个干净

⑴地面干净。无灰尘、无垃圾、无积水,阳台、卫生间无污垢,无杂物堆放。

⑵墙面干净。墙面、天花板整洁,无蛛网,无损坏、无涂鸦。

⑶门窗干净。无污迹,门面干净,不粘贴纸、画(屋门后可以)。室内玻璃擦拭干净,窗框无积尘。

⑷桌面、床面干净。桌面、床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桌面、电脑键盘、机箱等干净无积灰。

⑸室内设施设备干净,无积灰、无损坏。

⑹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个人物品及时整理、清洗,保持干净。 3.学生宿舍八要八不准:

1.要对号就寝,不准私自调寝和留宿外来人员; 2.要规范用电,不准私拉乱接和违规使用电器; 3.要爱护公物,不准私自拆卸和人为破坏摔砸; 4.要防火防盗,不准室内吸烟和燃烧纸屑废物; 5.要人走门关,不准私自换锁和钥匙外借他人; 6.要健康生活,不准沉迷网络和酗酒打牌赌博; 7.要明礼修身,不准拉帮结派和聚众打架斗殴; 二 检查及公示安排

1.生活老师每天上午对所管理的寝室进行检查,将每天检查的优秀寝室、卫生差寝室书面报学生科公示并汇总纳入当月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生活老师对当天检查的结果需公示于宿舍大厅,对卫生差寝室要注明存在的问题,及时让学生知晓并督促整改。

2.学生科安排辅导员、学生科职员员或团总支组织部学生干部组成检查小组每周不定期组织一次对宿舍内务卫生进行抽查,对检查的结果由学生科公示并纳入当月生活老师及辅导员考核。

五、评比及奖励措施

1.生活老师对每天检查评比出的内务优秀寝室公示于宿舍大厅进行表扬。 2.每月开展优秀寝室评比,比例在4%以内,被评为优秀寝室的,发放“优秀寝室流动红旗”,并给予适当的鼓励。

3.对于一学年四个月及以上被评为优秀的寝室推荐参加学校年度“优秀文明寝室”评选。

三 、宣传动员措施

1.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传达学习《学生宿舍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并做进一步宣讲,指出当前宿舍内务存在的问题,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其重要意义。

2.学生科召开生活老师会议具体布置宿舍标准化管理工作任务。 3.生活老师分别召开楼长和室长会议,传达学习《学生宿舍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强调今后对宿舍内务的要求。

4.学生科将宿舍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标准及评分细则》速印张贴于各寝室,让学生清楚知晓今后对宿舍内务的要求标准,加大宣传力度。

工商管理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四篇:东莞理工学院宿舍规定(暂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公寓内的住宿学生,进修、实习等短期住宿人员以及外来探访人员。

第三条

学生在公寓住宿期间的表现与个人的评奖评优及所在班级、所在宿舍的评先评优相挂钩。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

第四条

学生处、后勤集团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校学生的住宿安排及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生处和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公寓行为的管理,经常进行检查,了解学生表现,掌握学生动态,坚持表扬与批评相结合,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第六条

中心的全体专兼职人员,围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工作宗旨,开展工作。中心设有“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意见箱”,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第七条

学生自律委员会协助开展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

为提高房源利用率,中心有权对学生住宿床位实行动态调整。对因未报到、毕业、休学、退学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中心及时加以调整,有关人员须积极配合。

第三章

住宿和退宿

第九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入学时均安排床位住宿。来校短期学习、培训的各类人员持相关部门的批准函可向中心申请住宿,住宿期间需遵守本规定,按时交纳住宿管理费、水电费等。

第十条

新生入住时,由各院(系)根据中心指定房间负责编排床位,学生按照指定床位入住宿舍。未经中心同意,不得擅自调房、转换和占用床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床位调整的,须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签署意见,报中心批准后方可调整。否则,从该学期开学第一天起到发现当天止,按10元/天计收床位占用费。

第十一条

为保证军训和适应大学生活的需要,一年级学生原则上须在校住宿。

第十二条

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家在学校附近、有稳定住房(或其他特殊原因)、能自行解决住宿的,且在退宿后不会影响学习的学生,可通过书面形式申请退宿。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外住宿的,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凡因在校外住宿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及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十四条

每年的5月1日至6月1日,需退宿的学生向中心递交退宿申请书,填写《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名同意后,办理退宿手续。退宿后取消原住宿床位。

第十五条

对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休学学生除外)一般不再恢复其校内住宿资格。如有特殊原因,须向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重新办理住宿手续,并交纳住宿费。

第十六条

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仍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者,除补交住宿费外,还须补交床位占用费,从开学到发现当天,每天按10元计收。

第十七条

对未办理退宿手续而擅自在校外住宿者,除勒令退宿外,不退还住宿费;所在宿舍在本学年“星级评比”中,将列为“无星级”,并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

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到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原床位不予保留。复学后向中心申请住宿,另行安排床位。未办理退宿手续的,休学期间应交纳住宿费。

第十九条

退学的学生须在离校前到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在办理退宿手续后当天搬离原住宿舍。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再进行宿舍调整。

第二十条

经学校批准需延期毕业的学生,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自行解决住宿。如房源许可,可再申请住宿,并按规定交纳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被勒令退宿的学生,必须在三天内到中心办理有关退宿手续。逾期不办的,中心有权强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退学、转学、停学、休学、出国或被勒令退宿,住宿不满半年按半年收取住宿费,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收取住宿费。

第四章

作息、出入及探访

第二十三条

住宿生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晚间实行熄灯制度。冬季熄灯时间为每年11月至次年4月,由管理员统一拉闸。夏季熄灯时间为5月至10月,关灯不断电(即23:30后各宿舍自觉关灯,停止使用一切照明用具)。周日晚至周四晚,实行晚间熄灯制度,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学校统一考试阶段除外,其它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二十四条

公寓围栏23:30实行统一关门。不按时归宿者(即在当日23:30至次日6:00回宿舍者),必须出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中心将扣压其有关证件并通报所在院(系)。累计有三次以上不按时归宿者,将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对出入公寓区的学生或学校相关人员,公寓中心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有权查验有效证件,学生及学校相关人员须主动配合检查。 第二十六条

学生一律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女生区外围栏全天只留1—2个出入口,其它出入口关闭(出入口设置以具体通知为准)。违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外来人员私自进入异性宿舍的,视情节予以警告或送公安、保卫部门处理。

第二十七条

家长探访须在值班室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探访时不得影响其他同学,须在19:00前离开公寓。上课时间及19:00以后,一律不能探访。

第五章

安全保卫及纪律

第二十八条

学生应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公寓安全;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公寓安全的不良行为;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应保护好现场,即时报告中心及保卫处。

第二十九条

公寓区内禁止吸烟;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各种化学、物理和其它应在实验室中做的试验;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煤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发现火警、火灾等事故时,应即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

第三十条

注意安全防盗。养成离室断电、锁门、关窗的习惯,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宿舍内不存放过量现金,不将宿舍钥匙借给他人。可自行更换门锁,并在换锁当天将备用钥匙交宿舍管理员处。否则,一切事故后果由住宿人员自负。

第三十一条

未经中心批准,禁止在公寓区从事任何经商及广告宣传活动。

第三十二条

不准搞迷信活动,不准将黄色音像制品和淫秽物品带入学生公寓,不准在学生公寓区内制作、贩卖、出租、传阅黄色音像制品和淫秽物品。公寓区内严禁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酗酒、起哄闹事、摔酒瓶(瓶胆)等爆响物。在公寓区内有偷窃、吸毒或贩毒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

第三十三条

不得把电视机带入公寓。凡电脑、音响等大件物品带入公寓前,须先到中心进行登记;已登记的大件物品要带离公寓,须先到中心办理放行条。凡没有登记和办理放行条的大件物品,不得带出公寓和学校。

第三十四条 讲文明礼貌。自修时间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禁止音响、收音机音量过大,禁止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不准在公寓区内进行球类、溜冰等体育活动。在非限制时间内可以使用音响,但音量不可过大;午休(12:35—13:40)和23:30后严禁使用一切音响设备。否则,一经发现,扣押音响设备,并写检讨,交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回;第二次再犯,责令当事人将音响三天内搬离公寓区,并给予警告处分。

第三十五条

自觉维护公寓治安秩序,学生进出公寓大门须持有效证件,不得以爬窗、翻围栏等方式进出公寓。 第三十六条

公寓一般不接待外来探访人员留宿。未经中心允许,严禁在宿舍内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尤其是异性人员,第一次发现交所在院(系)处理,第二次发现交学生处给予校纪处分;被留宿者如系我校住宿生,亦以同样方式处理。学生有义务向中心举报外来人员在本宿舍留宿现象。

第三十七条

自行车及其他车辆应自觉停放指定地点,室内、走廊及宿舍通道内禁止停放车辆。

第三十八条

住宿生应尊重公寓管理员,不得辱骂和殴打管理人员和值勤人员。凡不服从管理甚至无理取闹、有严重违纪行为、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校纪处分。

第三十九条

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必须在接到《违纪通知书》三日内主动到中心接受处理。对多次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的,交学生处给予校纪处分。

第六章

环境卫生

第四十条

各宿舍设立宿舍长并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每天安排室员值日,做好室内清洁。住宿生必须参加卫生值日,保持本宿舍内及门前走廊的秩序及卫生清洁。

第四十一条

住宿生应认真配合学校及院(系)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心将严格按照《学生宿舍纪律及内务卫生检查制度》及《学生宿舍“星级评比”评选细则》对宿舍进行检查、评比、奖励、处分。

第四十二条

认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垃圾须倒入指定地点。公共场所内不得堆放纸筐、扫把等其它杂物,爱护绿化地。不得在走廊和房间内私自拉绳晾晒衣物等。

公寓区公共场所不准随意张贴、涂画或派发各种大小字报、启示、标语、漫画、传单;严禁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第四十三条

不得向厕所及其它下水道倒垃圾等杂物。凡因人为原因造成管道堵塞,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查不清当事人的,由该宿舍全体成员负责或由堵塞点所在宿舍以上的每一层有关宿舍共同承担。宿舍有人违纪,如果没有人承认责任或检举的,将由宿舍成员集体承担。

第七章

水电与房产

第四十四条

公寓的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及其它设施、设备均为学校财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增强爱护公物责任感,不得私自拆装、调换、故意破坏。损坏财物要照价赔偿。

第四十五条

宿舍内家具由学校统一配置。个人使用的家具由自己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由集体分工保管,宿舍长负责。未经中心同意,一律不得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不得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宿舍使用;不得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学生按规定调整宿舍时,书桌、床铺、箱架、凳子等家具不得擅自搬移。学生按指定的家具号使用并保管好。损坏家具及宿舍内公共设施应按价赔偿。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用电,不准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热锅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5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

第四十七条

学生宿舍楼实行计量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不准乱拉乱接线路,禁止私拆私装供水、供电及网络等设施;禁止改变供水、供电设施的使用用途。如发现有偷电偷水行为者,一经发现,除水电费按当期整个公寓水电费最高宿舍的两倍收取外,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违章当事人负责。

第四十八条

不得私自拆封水、电表铅封,违者按偷水、偷电论处。

第四十九条

若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到值班室或水电组报修,由专人维修。

第五十条

每学期末管理人员到各宿舍抄写水电表数字并按标准结算一次,由各宿舍长在下一学期开学时到指定地点缴交。

第五十一条

根据东莞市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每生每月免费提供水4吨,电8度,每学年计收10个月。

第八章

电脑及网络管理

第五十二条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严禁玩电脑游戏、看影视盘片及从事其它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使用电脑不得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如无特殊理由在23:30至次日6:30使用电脑的,第一次被查实,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过;第二次被查实,予以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第三次被查实,电脑须搬出公寓。

第五十三条

学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脑。若用电脑进行违纪、违法活动,电脑所有者与使用者要共同承担责任。

第五十四条

未经申请和批准,严禁私自跨宿舍进行计算机联网。

第五十五条

使用电脑的学生可自行配置可靠的电源稳压保护器,学校不承担因断电等原因可能造成的各种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原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试行。

第五篇:数理学院领导走访学生宿舍

为进一步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2012年12月19日上午10点,数理学院副院长赵志红、辅导员陈旌以及邓建杰、张国才、林迎珍、卢里举等老师一同走访了12级学生宿舍,并对学生宿舍卫生进行了随机抽查。

走访过程中,赵副院长和老师们仔细察看了宿舍环境,与学生亲切交流,深入了解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情况。老师们格外强调了宿舍安全问题,告诫大家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宿舍文明公约,注意防火、防盗,安全用电,保证自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提醒同学们共同维护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随后老师们对学生宿舍进行了抽查,旨在检查学生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宿舍卫生情况。抽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宿舍都能切实遵守寝室管理规定,安全用电的同时搞好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宿舍设施也无破坏现象。对此,老师们给予了表扬。

同时对于个别宿舍存在的卫生情况较差,衣物、鞋袜乱扔乱放,垃圾未处理等现象进行了现场指正,并予以指导教育。特别地,老师们针对部分宿舍存在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耐心的指正劝导,让同学们明确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期间,同学们认真听取老师们的相关建议,积极表示: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的相关管理规定,今后定将宿舍的卫生安全工作做好。

本次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了同学们对集体卫生重要性的认知,加强了同学们对宿舍安全的防范意识,推动了我院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张恺妍吴云亮摄影:王志博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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