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2022-07-23

第一篇: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为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预防和解决总包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2008】6号》、《冀政办【2013】34号》等有关文件和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和妥善处置民工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 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岗位责 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 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民工利益,用足用活 保护民工权益政策,积极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加强并规范民 工信访接待和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民工切身利益的群 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 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 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 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 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征收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民工的说 服教育,引导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 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确定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科室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积极参与,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民工上访突发事件, 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民工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民工上访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聚众阻挠世园会综合展示中心工程建设实施的;

4、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事件;

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

6、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的;

7、其他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领导机构与职责

成立处置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相关科室组织实施;(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4)对在预防和处置民工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四、现场处置

1、凡出现民工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事企业责任人和项目部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2、民工上访事件发生后,涉及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应急办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处置。现场的协调和秩序维护由唐山市路南区区域内城管局负责,现场公共财产保护由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接访对话由信访局、项目部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负责。

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人员应诚恳听取民工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民工的工作,对民工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企业限期研究解决;对民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5、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公安局要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进行处置,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五、善后工作

民工上访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 督促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六、防范预警

1、定期开展企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要落实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并加以督促,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3、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规律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全力防止和减少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

附:丰润建安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 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宏魁 副组长:张国宽

组员:郭永平

陈立元

郭永占

杨兴付

杨文清

第二篇: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1]

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北京市建委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公司在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在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在建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 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 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2.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3. 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突发事件的地点维持治安秩序,控制并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工地稳定。

(三)在快速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密切协同作战,确保快速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向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录入诚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有权调动各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和车辆,各项目经理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二)各项目经理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闹事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保证信息畅通。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领导和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四)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本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凡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置。

五、加强教育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篇: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万科公司要未变 ,做好春节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 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谭溪勇

副组长:杨文增、周峰、谭邵忠

组员:杨春锋、王守蒙、陈运进、刘长运、许四海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公司在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在突发件时,实施应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在建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总评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发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

三、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悼念了解突发事件肯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2、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3、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突发事件的地点维持治安秩序,控制并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工地稳定。

(三)在快速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密切协同作战确保快速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向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各项目经理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在群体闹事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保证信息畅通。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领导和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四)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本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凡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置。

五、加强教育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篇:外部劳务群体讨薪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外部劳务群体讨薪事件,避免不良影响和恶性事件发生,维护我公司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维护稳定工作机制》、《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司实际。

1.3适用范围

工区本部。

2.应急处置原则

2.1化解矛盾、控制事态,杜绝事件升级,维护工区利益。

2.2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逐层调解。

2.3安抚情绪与解决问题并举,杜绝激化矛盾、事件升级、冲击工区、冲击工区领导、威胁职工人身安全。

2.4缓解矛盾策略:分化集体情绪,利用地理优势以逸待劳、利用职权所限以缓克急、平等谈判、合理解决问题。

2.5处置流程:引导、说服、劝返→初步调解→再次调解→工区级最终调解。 3职责分工

3.1工区主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存在重大分歧或潜在恶性事件进行研究,确定最终解决方案。

3.2工区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汇报信息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报工区主管领导批准。负责再次调解。

3.3架子队工班责任人:架子队工班责任人是集体讨薪事件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对事件后果负总责。负责向工区提供工程情况及引发事件原因;负责控制外部劳力情绪;负责全过程调解讨薪事件。

3.4综合办公室:是本预案的主管部门,组织调解工作。负责确定、接待讨薪代表,了解讨薪事由,通知相关部门及工区相关领导。负责职工和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联系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3.5工程管理部和综合办公室:分别负责协助调解成建制和非成建制外部劳务群体讨薪事件,参与制定初步调解方案,协助再次调解。负责事件处置督办。

3.6计划部、财务部:负责核对合同、验工计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事项,会同工区、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部提出初步解决方案,进行初步调解。

3.7综合办公室:参与事件调解,及时提出法律依据。组织收集相关证据,做好法律应诉或诉讼准备。

3.8综合办公室:负责讨薪人员情绪安抚。协助对外发布信息。

4、应急准备:

4.1综合办公室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财务部提供财力保障。

4.2综合办公室应针对无理取闹、打标语、喊口号或黑恶讨薪事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不定期演练,应急水平和统筹处理能力。

5、应急响应

5.1群体讨薪事件发生于工区,综合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将事件原委和拟参加调解部门、人员及解决方案报工区分管领导确认、主管领导批准后组成调解小组到现场调解处置。

5.2当群体讨薪人员到达工区,门卫应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经同意后进行严格来访登记并仔细确认有无凶器或危爆物品等,如发现讨薪人员情绪失控应紧急关闭工区大门不允许进入院内。

5.3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在门卫处初步了解事由,依据实际确定讨薪人员谈判代表(代表应以负责人或威望较高的人为宜并严格控制名额)。对煽风点火者严禁进行工区大院。发现讨薪人员情绪失控冲击工区项目部,应迅速关闭大门、联系派出所并布置保安做好保卫工作。

5.4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门卫处负责接待讨薪代表以外人员,并以情绪安抚。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与讨薪代表在工区以外进行事件原委了解,填写调解处置表,通知相关部门及工区相关领导层。

5.5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含项目部)在充分沟通确认后进行初步调解并将调解结果报告分管领导;如初步调解成功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此阶段完成调解,依调解处置批准结果通知相关部门落实、兑现。如初步调解失败综合办公室将调解处置表直接报工区分管领导。

5.6工区分管领导应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集体沟通,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进入再次调解。如调解成功经工区主管领导批准后完成调解,分管领导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落实;如失败要明确告知答复时间。

5.7工区主管领导组织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召开专题研究会议,确定工区最终解决方案。对无法实现调解的布置应诉、诉讼准备。

5.8发生不可控事件时执行工区程序文件《事件、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6.应急后处置

6.1对已造成上访或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的恶性事件,工区主管领导授权后对外发布信息(含向集团公司上报),并及时收集信息反馈,输入分析总结会。

6.2群体讨薪事件调解完成后要认真分析总结,持续完善工区应急机制。 7奖罚

7.1奖励:对能有效安抚情绪,实施调解,维护工区利益的部门和人员由领导班子成员研究决定实施物质和荣誉奖励。

7.2处罚:因态度恶劣、激化矛盾、贻误战机、推卸责任、调唆冲击工区行为而造成应解决而未解决或引发工区不可接受的恶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领导班子成员研究给予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8附则

8.1本预案解释权在工区综合办公室

8.2本预案适宜于工区本部

8.3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民工工资清欠应急预案

成都宏达臵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宏达世纪锦城

3、4#楼工程

民工工资清欠应急预案

审定:

审核:

编制:

编制单位: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宏达世纪锦城项目部

民工工资清欠应急预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建立“和谐社会”的号召,排除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保障民工工资及时下发,我司项目部特制定施工现场突发民工工资清欠的应急预案。

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一直是国家政府非常重视的民生工程之一,特别是我国传统节日春节即将来临,为防止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而引发讨薪事件,我司项目部应作如下工作:

一、项目部成立民工工资清欠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永树 副组长:黄万均

组 员;叶陈、罗登贤、谭德亮、胡北成、王杰、黄拥旗、龚仕文、张卫祥

民工工资清欠接待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民工工资清欠接待办公室电话:13438131561

二、防止工资清欠发生

为保证民工工资及时发放,我司项目部应做好如下工作:

1、及时审定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的工程量,便于工程进度款和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按时到位,保证民工工资能及时发放;

2、项目部应及时审定与劳务班组的工程量,要求劳务班组开具工资发放表,并配合项目部、劳务公司及时办理民工工资卡和权益卡,避免因权益卡未办理好而致使工资无法正常发放,而导致民工工资清欠的发生;

3、要求劳务公司发放工资应透明,项目部应全程监督,保证工资实际发放至每个作业工人;

4、项目部应设臵民工工资清欠处理办公室,并设臵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

5、项目部在各大节假日前,应先抽查项目部下属各班组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避免发生大假期间发生民工工资清欠;

三、民工工资清欠处理

一旦发生了民工工资清欠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该预案,民工工资清欠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立即进行调查,并如实处理事件。具体如下:

1、领导小组应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项目部、劳务公司和作业班组人员对民工进行安抚,避免发生群体事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2、项目部预算、财务人员应立即对讨薪人员所涉及的作业班组的工程量及累计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实,避免发生工资超发现象;

3、对所涉及班组的工程量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核实清楚后,如事件属实应立即计划该部分资金,并向该班组民工进行承诺,并保证在承诺期内支付其工资;

4、工资发放应公开、透明,并做好文字和影像记录;

5、如因民工权益卡及民工工资卡未办理而造成的工资清欠,项目部应落实专业立即进行办理,并保证在最短的期限内完成双卡办理,及时将工资转入其专用账户;

四、民工工资清欠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表

本应急预案从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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