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网约工”劳动关系认定及权益保障研究
摘要:互联网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催生了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的“网约工”群体。“网约工”新型用工模式极大促进社会就业以及经济发展,尤其对于近几年深陷“新冠”疫情泥潭的社会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以从属性判断为中心的传统劳动关系认定及相关权益保障提出挑战并引发了一系列劳动纠纷,尤其在外卖配送行业。在司法实践中“网约工”劳动争议主要表现在是否能认定为劳动关系。目前依然采取传统劳动关系二分法的劳动关系认定方式,要么认定为劳动关系,要么认定为劳务关系,使得很难直接认定为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的“网约工”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另外相关劳动权益保障以劳动关系认定为前提,没有认定劳动关系就无法得到社会保障,这显然已经不适合有效调整新时代下“网约工”平台用工关系。探讨新时代背景下,拥有新特征的“网约工”群体劳动关系认定及其相关权益保障具有重要的社会民生意义。本文通过“网约工”典型案例引发思考,并引出当前劳动关系认定和权益保障的困境,最后,参考与借鉴域外国家相关劳动关系认定及权益保障,提出积极探索推进劳动关系认定三分法,按照三分法对“网约工”群体权益进行保障。
关键词:网约工;劳动关系认定;中间类型劳动者;权益保障
学科专业:法律(非法学)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研究现状
1.3.1 国内研究现状
1.3.2 国外研究现状
1.4 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1.4.1 主要内容
1.4.2 研究方法
2 “网约工”典型案例及劳动关系新特征
2.1 “网约工”典型案例
2.1.1 基本案情
2.1.2 案件争议焦点
2.1.3 案件引发思考
2.2 “网约工”劳动关系新特征
2.2.1 “网约工”概念界定
2.2.2 “网约工”用工形式复杂
2.2.3 “网约工”劳动关系新特征
3 “网约工”劳动关系认定及权益保障的困境
3.1 “网约工”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3.1.1 “网约工”劳动关系认定滞后
3.1.2 劳动关系认定观点交锋
3.2 “网约工”权益保障制度存在缺陷
3.3 平台企业逃避责任
4 国外劳动关系认定及权益保障立法考察
4.1 英美法系国家的劳动关系认定与权益保障
4.2 大陆法系国家的劳动关系认定与权益保障
4.3 国外相关立法制度对我国启示
5 我国“网约工”劳动关系认定及权益保障的完善建议
5.1 “网约工”劳动关系认定改进
5.1.1 引入劳动关系认定三分法
5.1.2 劳动关系认定举证责任转移
5.2 健全“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立法举措
5.2.1 依照劳动关系认定三分法分类保护
5.2.2 推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5.3 健全“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配套措施
5.3.1 明确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
5.3.2 提升“网约工”维权意识与工会职能
5.3.3 严格落实劳动法的监督检查措施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