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耕地撂荒情况报告

2023-02-02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耕地撂荒情况报告》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关于耕地撂荒情况报告

关于全乡土地撂荒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委相关文件指示,为了全面摸清我乡耕地撂荒情况,分析查找撂荒原因,探寻解决耕地撂荒的对策措施,7月25日,乡政府抽调12名工作人员分三个调研组,深入全乡6个行政村52个村民小组1798个农户,采取全面统计、入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农村耕地利用现状、人口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及耕地撂荒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耕地撂荒情况

全乡耕地总面积7225亩,其中:田4875亩,占67.4%;地2070亩,占32.6%。根据调查统计,全乡耕地撂荒面积372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1%。其中:田撂荒135亩,占全乡撂荒地面积的36.3%;地撂荒237亩,占全乡撂荒地面积的63.7%。按区域分:鱼窝池村撂荒60亩,占耕地面积的17.5%;胡家坪村58亩,占15.6%;铜草湾村62亩,占16.7%;清水溪村88亩,占23.7%;幺滩62亩,占16.7%;白燕溪村42亩,占11.3%。

从调查情况看,全乡耕地撂荒的程度总体上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与经济发展的好坏成正相关。公路沿线离场镇较近的村,经济状况相对较好,

二、三产业相对发达,非农就业机会较多,农民可就近务工、经商;加之单位劳务收入高,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比种植业收益好,更多农户选择从事

二、三产业,造成耕地撂荒,且经济发展越好撂荒越严重。二是与自然条件的优劣成正相关。我乡撂荒地基本上全为自然条件较差的远山地,由于地块狭小,零星分散,道路不畅,土地贫瘠,耕作不便,产量过低,收不抵支,农民普遍不愿耕种,大多选择外出务工。我乡土地撂荒最严重的清水村,青壮年劳动力无心种地,大量外出务工,有的甚至举家外迁、投亲靠友,全村外出务工人数达1246人,占劳动力总数的,60.1%,耕地撂荒率4.9%。铜草湾村全村外出务工998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3.3%,耕地撂荒率4.,8%。

二、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及趋势分析

(一)主要原因

1、种植业比较效益低下。一方面,近年来,种子、化肥、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种粮成本增幅较大,虽然国家出台了粮食直补、良种、农资综合、农机具购臵等一系列支农惠农补贴政策,但在很大程度上被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所抵消,种植业比较效益低下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据调查,种一亩小麦,耕种、化肥、种子、收割打碾等直接生产成本305元,正常年份山地亩产350斤,产值350元,亩收益45元,每亩按8个工日计算,每个工日收入6元左右。种一亩山地全膜玉米,耕种、化肥、种子、农膜、脱粒、拉运等直接生产成本370元,亩产1500斤,亩产值1275元,亩收益900元左右。同时,我乡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靠天”吃饭,农民投入了大量的劳力、种子、化肥等,正常年份尚可有一点收益,遭遇干旱就亏本,如遇大的自然灾害就可能颗粒无收。另一方面,一个劳动力外出务工日工资80-100元,年中等收入平均在 1.8万元左右,相当于山地种植400亩小麦或20亩全膜玉米的年收入。因此,“弃耕务工”就成为农民的理性选择。

2、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严重短缺。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有知识、有技能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甚至举家外出,常年不归,真正留下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多为老人妇女,不能完全胜任繁重的农业生产务作,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严重缺乏。据统计,全乡举家外出务工经商的劳动力4938人,所占比例达45.8%,大量土地无人耕种。

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不愿务农,老人因看不惯耕地撂荒而务作,经营粗放,种地不求致富,只求自足。

3.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差。近年来,尽管我市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部分农村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农业生产条件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部分农民不得已只能撂荒耕种难度较大的土地。调查的所有撂荒地农户中76.0%因生产条件差而撂荒,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差是加速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调查中,有的农民说,由于社路不通,种植有难度,收获难度更大,收一点还要人背上来,真是没办法。

4、农业生产技术装备落后。农业技术推广难度较大。由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在家务农的农民年龄大、文化少、技能差,综合素质普遍较低,不易接受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即使愿意接受,也相当有限,从事农业生产只能采取粗放的经营方式。能耕种多少算多少,加之部分耕地道路不通、地块错落不平,狭小分散,机械无法耕作,生产效率极低。

三、防止耕地抛荒撂荒对策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耕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是非常有限的资源,是人类所需食物的主要源泉,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一定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村耕地抛荒撂荒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把解决农村耕地减少和抛荒撂荒问题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臵。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张贴到村到组,组织干部深入到基层宣讲,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机补贴、配方施肥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惠 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爱惜保护耕地的自觉性,真正认识到保护耕地资源,制止耕地抛荒,防止耕地撂荒是每个村民应尽的义务,做到不乱占耕地,不抛荒不撂荒。

(二)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随着国家对农民减负增收和取消“两工”政策的落实,乡村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和维修的调控能力减弱。因此要不断增加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完善水利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耕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确保我市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要切实搞好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类农田基本建设项目,整村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水利工程,推进中小流域、山地水利综合治理、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完善建后管护机制,保证农业生产遇旱能灌,遇涝能排。同时要大力提倡新型的耕作制度和先进的小型农业机械,减轻劳动强度,弥补农村劳动力不足的现状,使有限的土地资源能够充分合理使用。

此外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防御,做好防灾、抗灾、救灾。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减少农业自然风险,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全面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能力。

(三)大力推进土地流转,有效遏制耕地抛荒撂荒

目前在农村开展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采取互换、转包等形式,或将撂荒地,流转给有能力耕作的其他农户经营,引导土地逐步向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集中,发展规模经营,是防止耕地抛荒,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

针对这一情况,一是要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联网信息平台,建立土地流转项目库,及时在网上发布信息。同时要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农村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功能。二是要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只有让土地规范有序地流转起来,使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专业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业主集中,才能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三是要积极扶持耕地的开发与复垦工作。对从事耕地开发及开展撂荒耕地复垦的,政策上应给予优惠、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同时市、乡两级财政应积极扶持耕地流转示范片建设,促进更多的耕地流转。

(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一村一品”的建设

发展特色产业,加快“一村一品”的建设,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解决土地抛荒撂荒的重要手段。为此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的农产品。

“一村一品”的建设主要是通过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整合起来,实行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提升土地的产出效益。同时要逐步建立农民参与流通和加工领域内的利益分配机制,使企业和农民在生产经营中成为利益共同体,从而提高和稳定土地的收益。

第二篇:关于耕地质量保护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主题教育安排,近期本人通过查阅资料、与具体工作人员访谈等形式,针对分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耕地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地区的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中央一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耕地基础设施薄弱,中低产田比重大。

良好的农田基础设施是提高耕地生产力的首要条件。虽然全县不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但每年因为洪灾而导致的基础设施破坏仍比较严重,加之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耕地质量建设缺乏必要的物质条件,农田水利仍然是基础设施中的“短板”。突出表现在:水利设施抗灾能力弱,塘堰水库沟渠等水利设施薄弱,抗旱、排涝设施老化,渠道淤塞,农业抗灾能力弱。同时,由于我县处于大别山地区,坡耕地多,加之耕作管理较差,造成了中低产田面积较大。

(二)耕地养分亏缺失调。

土壤酸化不仅导致肥力水平下降,宜种性变窄,农作物产量降低,更为严重的是土壤中的重金属活性提高,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除了自然环境、缺乏培肥管理等因素外,也存在“重化肥、

轻有机肥,重氮肥、轻钾肥”等不科学的施肥方法。虽然开展了测土配方施肥,不合理施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生产上乱施滥施肥料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耕地占补重数轻质,新增耕地质量低。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增多,且占用的耕地多为城郊及平畈地区的优质耕地,而开垦整理的耕地多分布在山区、丘陵或滩涂,肥力低,结构差,致使其在5-10年内难于达到良田熟土的产量水平。究其原因在于耕地后备资源中,面积大、条件好、易于开发利用的地块已基本被开发利用,剩余的大多是开发条件较差的地块,开发整理的地块面积小而分散,补充优质耕地的难度增大,可持续性也受到严重影响。

(四)存在耕地闲置和撂荒情况。

由于农产品价格不乐观,种地效益较低,一些农民放弃务农,离开农村进城打工,从而大量耕地被闲置。虽然免征农业税以来闲置地利用率有所增加,但仍是耕地保护中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二、几点建议: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将乡镇主要负责人列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实施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大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在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县政府对乡镇工作考核中的权重,确保耕地保护责任到位。深入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活动,落实基本农田管护有效措施,继续加大对土地资源的开发、整理和复垦力度。

二是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的耕地保护意识。

通过媒体,积极宣传土地新政策、新法规和依法集约用地先进典型,曝光违法用地案件,特别要加大对镇村两级主要领导的宣传,进一步在乡村干部中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全力推进将土地违法行为纳入公民征信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和法制观念。从实际情况看,加强宣传教育固然必不可少,而更重要的则是要在选拔和培养干部时,应把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作为必要条件,尤其是涉及红线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遵守情况,作为选人用人的标准。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坚持共同监管、启动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的发生。

三是因地制宜,努力做到保红线和保增长两不误。

保护耕地的出发点是维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长远来看,保护耕地与经济发展目标是相一致的。但从短期来看,为了实现经济发展的目标,使得耕地保护工作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相协调。因而制定协调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首先必须明确耕地保护工作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在现有建设用地实现了合理利用的前提下进行外延扩张,实現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保”目标。

第三篇:关于全县耕地“非粮化”的情况汇报

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习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多次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问“那么粮食怎么办?”,充分表明耕地保护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天,各位领导来我县对耕地“非粮化”问题开展调研,也正是体现省、市对耕地“非粮化”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现将我县耕地“非粮化”相关情况汇报如下,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专家领导批评指正。

一、总体情况

xxx县辖xxx个乡镇,全县总面积xx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xxx公顷(其中水田面积为xxx公顷,早地面积为xxx公顷),是典型的农业大县。主导产业为水稻、油菜、油茶,蔬菜、生猪等,特色产业为茶叶、中药材、水果、湘黄鸡等。多次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是“全国百个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县”“全国农机作业示范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试点示范县”“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2021年,全县粮食生产面积xxx万亩(其中早稻xxx万亩、中稻(一季稻)xxx万亩、晚稻xxx万亩、旱粮xxx万亩),粮食总产量达xxx万吨,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目标任务。

二、耕地“非粮化”产生的具体原因

一是耕地保护意识不强,存在主观认识问题。

由于种粮效益低下,受经济利益驱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农民缺乏耕地保护的动力,耕地保护意识薄弱,不但导致耕地数量的减少,也加剧了耕地质量的降低,同时,也造成个别地块季节性撂荒现象。个别种植户调整种植蔬菜、花卉、园林水果等种植效益较高的作物,对耕地粗放利用、掠夺式利用、只用不养,致使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土地贫瘠。耕地质量下降明显。由于很多村宅基地资源紧张,没有新的宅基地,农民为了结婚娶媳妇等原因,有在自家承包地上违规建房情形。

二是政策界定不清,存在认识偏差问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农业生产,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由于种粮比较效益低,对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认识不够,部分存在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等行为;对农用附属设施认定标准不清,存在超标建设问题。同时,极少部分外出农户,存在“自家的承包地种什么都可以”的认识误区,图方便管理,有在自家承包耕地种树等情形。另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国家没有出台与土地承包经营权配套的法规来约束土地流转的用途(农业用途含概较广,不是单指粮食生产),特别是对土地流转的风险,土地流转的规模、土地流转的责任追究等法律、法规不明确,这是造成耕地流转后“非粮化”倾向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自然条件限制,存在客观因素问题。

部分高岸田、深泥脚田等由于“早不能灌、涝不能排”水利基础设施差,客观条件上造成耕地抛荒隐思相对较多。另外,受耕地污染影响,导致严格管控“红斑”区无法种植粮食。同时,农民还随意在耕地上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更加剧了对耕地的破坏。

三、我县治理耕地“非粮化”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以最高站位抓尽责履职。

我县坚持高位推动,成立耕地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耕地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精干力量,无盲区摸底自查。把耕地“非粮化”整治作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全面推行“定任务、定内容、定目标”,对耕地相关情况进行再摸底、再核查。全面推行田长制,出台《《强耕地保护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意见》,成立田长制工作委员会,建立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进一步采取长牙齿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国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耕地“非粮化”总体情况可控,确保耕地保有量面积xxx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xxx公顷不减少,全县耕地“非粮化”整治总体工作成效良好。

二是以最全部署抓“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

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进行对“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题调度,并多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要求相关单位及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坚持实事求是、全面精准、不偏不倚的原则,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列出整治整改清单,做到挂图作战、逐一消号。同时,严格对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通过周密部署排查,我县“大棚房”整治效果良好,没有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全县无新增“大棚房”问题。

三是以最严巡查抓“违规建房”问题整治。

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执法监督网络,出台《xxx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实施细则》。按照职责分工、责任到人、考核与奖惩问责的方式,对应相关职能或所管辖区域内农村宅基地(建房)利用行为,进行最严格的网格化动态巡查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结案。主要查处“未批先建”“骗取批准”“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全县通过合力攻坚、科学防治,坚决打赢增量“阻击战”,全面打响存量“歼灭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任务正在有力有序推进。

四是以最大投入抓耕地抛荒隐患治理。

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遏制耕地抛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2021年遏制耕地抛荒10条措施》,并投入xxx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遏制耕地抛荒暨发展早稻生产工作;在县级层面统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由县级财政按全县耕地面积不少于x元/亩的标准,计提田长制考核奖励和耕地保护奖补资金及工作经费,并纳入预算管理。截至目前,县财政共投入xx万元用于支持田长制工作,并计划分三年每年投入新增耕地后期管护费xxx万元,确保新增耕地不抛荒,防止耕地“非粮化”。

四、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是要始终绷紧思想认识这根弦。

防止耕地“非粮化”,事关耕地保护红线,事关粮食安全底线,事关农民权益乃至乡村振兴大局,也是必须确保完成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土地问题是个大问题,农地姓农这条底线不容触碰,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我县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强化对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严格按照省、市的部署安排,强力推进我县耕地“非粮化”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细化日常监管,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形成村规民约;

采用召开会议,印发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横幅、“村村响”、电视及手机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强化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意识。同时,加强各级日常动态巡查,把清理排查工作贯穿“农转征”批复、用地手续办理等日常工作全过程,依法打击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种树等破坏耕地行为,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行为。

三是要统筹谋划,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机制和行之有效的“巡查排查,问题分析、研判交办、联合执法,追溯追责”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于已建成农业基础设施,加强后续管护。进一步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种植结构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调整,实行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审批监管制度。同时,建议上级加大对种粮大县转移支付力度,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以及降低种植成本两方面加大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县级层面在落实各级种粮补贴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应因地制宜,根据自身实际给予配套补贴,补贴辖区内种粮农民,尤其是种粮大户,加大对农民种粮的激励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实现增产增收。

第四篇:局耕地保护检查情况报告

磁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

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和县委政府《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作为其中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牵头单位,结合相关配合单位进行了监督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配合

按照方案要求在安排部署阶段,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位。各单位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深入查找,自查自纠

为了确保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取得实效,

1 按照各单位承担的任务和分工,逐条逐项进行了自查,查找主要对2010年以来对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土地卫片执法和“双保工程”工作、土地调控政策用地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一)对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紧紧围绕“严守十八亿亩红线”这一目标,积极调控,合理划定,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通过社会监督和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促进耕地保护工作健康发展。省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约束性指标,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50898.21公顷(约7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2808.23公顷(约64.2万亩)。2011年全县耕地保有量约77.1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7.0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5%以上。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转用征收土地过程中凡是涉及耕地的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

一、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建设用地审批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没有为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的“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的建设项目批地。

(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2010年四个批次建设用地共征收土地1485.198亩(其中农用地309.999亩);单独选址主焦煤矿共征收土地25.5亩(其中农用地22.3395亩)、小屯矿共征收土地18.9795亩(全部为农用地)、变电站共征

2 收土地18.0915亩(全部为农用地);2011年三个批次建设用地共征收土地639.666亩,转征的每一块土地,在报批前都按规定按程序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并告知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告知书》在村、组内张贴,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并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盖章。结合村委会一起和农户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据实填写了《征地调查确认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都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并签字盖章。农用地转用和征收资料齐全后,按程序上报待批。拟征土地批复后补偿标准按区片地价统一补偿,安置途径统一按货币安置,补偿合理,安置到位。截止目前我县土地转用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无一例违规现象。

(三)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和“双保工程”工作。磁县2010年度下发卫片执法监测图斑566个,监测面积12072.5亩。通过核查其中合法图斑44个,涉及耕地面积586.7亩。违法图斑423个,涉及耕地面积57.1亩。实地伪变化图斑67个,涉及面积1831亩。共拆除复垦耕地面积113.5亩,分别是城管局干鲜蔬菜市场43.5亩,锦翔洗煤厂10亩,开源洗煤厂20亩,岗子窑宅基地16亩,柳合保加油站5亩,胡连升扩建6亩,詹军楼板厂10亩,华盛洗煤厂3亩。目前,正在对违法

3 图斑中占用的57.1亩耕地进行整改复垦。2011年以来,查处违法案件19宗,占地面积486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件;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6件。另外6宗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力争对违法占用的耕地全部拆除、复垦到位。在双保工作方面磁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始终以保耕地红线、保发展为目标,始终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按照“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对土地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到位,通过多措并举,保护了耕地红线,促进了经济发展。

(四)土地调控政策用地计划执行情况。

1、土地差别化供地政策。该政策主要是省厅为配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构筑环首都经济圈、壮大沿海经济隆起带以及加快建设工业聚集区的发展战略,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加强建设用地统筹,土地资源将优先配置给重点发展区域。对我县来说,一直以来我们争取的建设用地指标全部用在了县城及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内的省市县重点项目和四大园区建设,对于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和区域,将不再重点考虑。

2、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执行情况。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实行计划专用,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问题落实,确保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实行。2011年以来,我县共争取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160亩,全部对接省重点磁县童装城扩建和特纳陶瓷碳化硅项目,争取20亩漳河林场

4 危旧房改造项目,已全部组卷上报。

3、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政策,避免“两高一资”项目上马。对于“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我们一直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政策,坚决避免为该类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国家用地政策落实。对于争取的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在了城市基础设施、教育、环保和医疗卫生等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和项目。

三、突出重点,深入督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汇总情况,于2011年10月8日组织参加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在磁县国土资源八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对前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制定了重点检查的内容。

(一)对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先后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并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2011年全县耕地保有量约77.1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7.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5%以上。截止目前我县土地转用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无一例违规现象。自政府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实施办法,实行网上公开挂牌拍卖,2010年至今共出让土地 35 宗,面积2311亩。

(二)是否存在违法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量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落实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避

5 免“两高一资”现象。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用地政策,发挥基层国土部门的微观作用,提高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力度,严格项目的选址、预审和用地指标对接,严把土地“闸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今年以来,我局共初审预审和为项目出具用地意见二十余宗,95%为基础设施、民生和环保类建设项目。争取建设用地指标320亩,全部用在了城市基础设施、教育、环保和医疗卫生等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和项目,没有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工作和提供用地空间。二是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解决好“吃饭和建设、兼顾生态”的问题,实现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保、双赢”。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我们按照县委政府的发展思路,规划了漳河、溢泉、林坦、时村营和童装城等五大园区,有力地保证了未来十年我县项目发展用地。同时,按照上级规划,我县规划在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7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64.2万亩。为实现“双保、双赢”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逐步改变粗放、低效的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缓解供需矛盾。严把土地审查关,在项目选址、预审、征收和供应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政策,严控用地规模、用地类别,坚决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把工业项目引向规划园区、聚集区和城镇工矿用地范围,尽量避免单独选址和零星分散项目建设,促进用地方式的高效和集约化水平。同时,对于存量建设用地,在县城和城

6 镇范围内的加大收储力度,进入二级市场, 盘活存量,缓解供地矛盾。对于城镇外零散的建设用地,逐步列入复垦范围,尽量不再征收为建设用地,或通置转换方式进入工业园区和城镇 。入驻我县的森仕集团因投资力度小,土地利用率低,2009 年依法将其用地收回,并通过挂牌方式出让;2010年收回原岳城化工厂和马头铝业集团两宗闲置土地462.82亩,并纳入土地储备库。近年来,通过对讲武城砖厂等砖厂砖瓦窑进行了复垦,置换建设用地指标1876亩。通过土地整治,目前,已完成市、县土地整治项目15457亩,可新增耕地2066亩;其他土地整理项目正在施工中,完成后可新增耕地1900亩;2011年,争取讲武城省级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3.45亿元,目前已到位1.2914亿元。四是加强土地监管,坚决杜绝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实施供地,优先保障民生项目用地,坚决避免“两高一资”项目上马。同时,坚决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清理闲置、低效利用土地,逐步压缩“两高一资”项目生存空间,确保国家用地政策长期有效。

(三)对加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检查,及时对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镇(办)的有关人员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2009年11月18日磁县国土资源局制订了《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实施细则》;2010年3月31日磁县人民政府制订了《磁县国土资源执法共同责任制暂行办法》;2011年9年9日磁县国土资源局制订了《关于开展保护资源“百日”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长效机制的制定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

7 规范土地管理秩序。2011年以来,查处违法案件19宗,占地面积486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件;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6件。另外6宗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第五篇:关于耕地补充项目无法实施严重影响非农建设用地报批的情况汇报

关于耕地补充项目无法实施严重影响我县

非农建设用地报批的情况汇报

耕地占补平衡是非农建设用地报批的先决条件之一。2011年财政体制省直管县后,各县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的任务由原来的市级统筹补充转变为由各县自行负责。为此,去年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局研究制定了《XXX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细则》,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颁发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定的阻力,影响到了补充耕地开发项目的实施:

一、建设急需用地,耕地无法补充的严峻形势 根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预测我县交通建设、园区建设、产业建设、城镇建设及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需求5000亩以上(XXX重大项目除外),其中需占用耕地2700亩以上。也就是说,2012年,我县必须先实施土地开发项目补充2700亩耕地获得抵补指标以后,才能报批5000亩的非农建设用地。

去年是由县级自主补充耕地的第一年,在报批建设用地时只好向市借用了抵补指标近1000亩,在今年需要归还。12月份开始实施耕地补充项目950亩,目前还不能验收报备。故今年我县可供报批建设用地的抵补指标为零。

二、耕地占补平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可利用资源受林业政策法规制约,无法立项。由于多年的开发利用,我县可用于占补平衡的荒草地资源越来越

1 少,从补充耕地开发后备资源的现实情况来看,利用那些图上是林地、坡25度以下、土壤质量较好,而实际现状是荒山、没有农业产出效益的林地资源是不可避免的事实。这些土地在选址立项前依据有关政策规定,需林业部门的同意。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在向林业部门申请签署和出具意见的过程中,林业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同意出具意见,因此项目无法立项实施开发。目前,我局已做好前期工作的资源中有xxx亩图上涉林(见附表),其中有xxx亩因林业部门不能出具意见而无法立项。

2、耕地质量评定难以达到理想标准,农业部门不能验收。根据2010年4月湘国土资发[2010]9号文件《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耕地补充开发项目验收前,须由农业部门按照《湖南省耕地质量评定办法》进行耕地质量评定,出具耕地质量评定意见和土壤肥料质量检测报告。XX是丘陵山区,任意项目区在土壤肥沃程度、坡度大小等质量要素方面,肯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有些项目甚至是由于一定的历史背景立项的(如XX镇XX村开发项目是因当时为了稳定XX项目周边环境而立项实施的,项目区有部分坡度偏大,土壤中含有部分卵石)。开发补充的耕地与理想化标准难免有差距,农业部门拒不签署验收意见,导致不能及时验收报备用作抵补。9号文件出台前,2008年和2009年市级立项我县实施的项目8个共996亩(见附表),农业部门坚持要按照新出台文件的规定操作,至今不能签字认可不能提交验收。9号文件出台后我局按照

2 文件要求在项目选址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中积极邀请农业部门履行其职责,由于现实难合标准,2011年实施的9个市级项目984亩(见附表)因其中部分项目农业部门质量验收通不过而验收搁浅。如此下去,我们预计XXXX年县级自主实施的X个项目XXX亩也难以全部实现验收。

3、验收报备程序复杂。补充耕地开发项目按政策规定程序运行,从开始到完结可用于抵补,中间要经过选址立项、测量、设计、预算及评审和下达预算、工程施工、资金请拨付、工程验收和审计、县级自验、市级验收、省级确认、然后网上报备等复杂的程序,时间跨度长。要在年内完成,除非采取非常的措施。如果部门不从全县大局出发,特事特办,而把它当作是国土部门一家的事,那么势必造成耕地抵补指标的脱节,从而使我县无法申报用地,目前,第一批次报地所有资料都已做好,市局也安排了部分用地指标,而因为没有抵补指标不能报到省厅去。

三、建议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

1、林业部门:

①对国土部门今年选址拟立项的涉林开发项目请予尽快审查通过。

②在制订十二五我县林业发展规划时,留足我县坡度在25度以下涉林的补充耕地后备资源约3万亩以上。

2、农业部门:

3 ①区别对待湘国土资发[2010]9号文件出台前后项目的验收。之前立项的按照原来操作办法验收,之后立项的按照文件规定操作。

②质量验收标准上应当允许新开发地有一个由生到熟的培肥过程。

③特殊条件下立项实施的项目,如竹山、桥头河、石井头等项目。在质量验收标准上请注意适当放宽,予以放行。

3、财政部门:

按照《XX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细则》的第22条规定尽快设立耕地占补平衡资金专户,将开垦费和农土资金及时计提归并划入占补平衡资金账户,请尽快支付2011年立项实施的县级补充耕地开发项目资金,积极筹措今年所需资金约XXXX万。

XX县国土资源局

XX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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