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治建设论文

2022-05-06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法治建设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新时代,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新时代教师风尚,让校园法治教育回归科学理性、回归人本。本文选取东南沿海地区农村中小学校园为研究对象,探讨崇神活动对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的影响。民间神文化,常常以传统习俗的形式表现出来,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校园法治建设论文 篇1:

浅谈构建高校和谐校园的法治建设

摘要:法治建设在高校和谐校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证,构建和谐校园是依法治校的最终目的。建设和谐法治校园要紧紧把握主体和谐、内容和谐与目标和谐等几个要素,积极探索构建和谐法治校园的新途径。

关键词:法治 和谐 校园稳定

0 引言

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和谐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依法治校在高校和谐校园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现代大学的必然选择。

1 法治在构建高校和谐校园中的作用

1.1 有利于保障学生民主权利。近年来随着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学校内部和外部的人际关系也呈现出新的格局。一方面,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长以及师生之间、师生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学生的合法权益随时面临遭到侵犯的可能;另一方面,学生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学校建立学生的申诉制度、听证制度、申辩制度,依法保障学生的民主权利。充分保障学生民主权利,是建设和谐校园的主要目标。教育民主和学术自由是现代校园的基本特征。只有在充分保障学生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教育民主和校园和谐。

1.2 有利于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平衡和协调校园各种利益关系,是建设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伴随着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的全面改革,学校对内对外形成多种利益关系。例如:学校与政府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学校与教师之间的聘用关系,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育关系,金融机构与学生之间的助学贷款关系,学校与科研成果使用单位之间的技术合同关系,学校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关系等。只有校园各项利益关系得到合理的平衡和调节,其他许多问题才可迎刃而解,实现和谐校园便有了现实可能性。只有依法治校,充分发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所特有的调节功能,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协调、平衡这些利益关系,促进校园和谐。

1.3 有利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校园安全稳定是和谐校园的基本目标和特征。和谐校园必然要求有安宁的校园环境和有条不紊的教学科研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才能为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必须规范办学行为,建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必须预防和化解校园纠纷,防止校园暴力发生;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其他不稳定因素;必须制定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必须与政府、社会、家庭建立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联动机制,防止社会不法分子对学生的滋扰和侵害。这些工作没有一项可以离开法律的规定而开展。通过依法治校,运用法律、制度、校规的力量来预防纠纷事故,不断化解矛盾,维护校园秩序,以文明、理性、平和的方式消除校园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形成人心安定、秩序井然、教学相长的和谐局面。

2 和谐校园与法治建设的关系

从法治角度看,立法是分配权利与义务、界定和协调利益关系的一种活动。学校管理中的立法指的是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包括两方面:一是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主要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制约,二是学校的具体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学校内各个部门与学生间的权利、义务、职责及相互关系。

和谐的校园秩序要求和谐的人际关系。学校是一个由许多人组成的协作系统,与社会的诸多方面发生着各种联系。从这个层面来说,和谐校园与法治建设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但两者是有区别的,和谐校园的内容比法治更广泛,因为法治不能回答道德领域里的一些问题,而和谐校园是以民主法治为基础,法治是实现和谐校园的前提条件。

3 和谐法治高校应具备的四个要素

3.1 主体和谐。这是在承担法制教育任务时对施教主体提出的要求。施教主体既包括单位主体,也包括个人主体,高等学校中的所有部门、所有教职工都负有法制教育职责,只是在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上有所差异。主体和谐的基本要求是每一施教主体应具有较高的工作水平和法律素质,他们在学生的专业教学、日常管理、后勤保障、社会服务中所起的作用会惠及到不同的教育对象。作为统领全局的学校,不应当过多地涉足学生的自主领域,所要做的只是通过建立规范,加强引导,积极服务以进行宏观管理,为学生提供一个和谐有序的宽松环境。

3.2 内容和谐。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和谐法治校园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公平、民主、文明、正义的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学校学生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发扬和保障,依法治校的工作目标得到基本实现,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能健康有序地推动学校的整体工作。

3.3 目标和谐。一个和谐的校园,必定是一个民主与法治的校园,让广大教职工、学生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的校园。大学教育的终极目的和规律还是要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成为有用之才。高校法制教育以其特有的功能在构建和谐校园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构建高校和谐校园,加强高校法制教育,需要举全校之力,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加快发展是构建和谐校园的根本之道,在构建和谐校园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治校兴校的第一要务。

4 构建和谐法治高校的新途径

4.1 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学校章程是学校自主管理、自律及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是我国教育法制体系的延伸和组成部分,是高校管理总的规范。学校章程及其他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置于统一规范和要求之下,可以强化学校的科学管理,推进学校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运行机制的形成。高校要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高等教育形势和本校的具体实际,或修订或补充,形成既与我国高等教育总体改革相配套衔接,又与高校内部各方面协调一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4.2 设立校园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校园法律服务机构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也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保证。校园法律服务机构具有多方面的功能:首先,它可作为学校法律顾问,负责处理学校涉法事务,包括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其次,它可作为学校制度审核机构,为学校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同时还可以对由高校各职能部门草拟的规章制度进行程序性和合法性审核,提出修改建议,这样会使学校管理决策和内部规章制度更趋合理和合法。再次,可作为学校执法监督机构,对高校执法中的疑难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后,它还可作为法律咨询机构,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伴随着依法治校的全面推进,学校各方面积极因素将得到调动,师生利益得到保护,各种矛盾得以化解,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将是一个和谐的大学校园。

参考文献:

[1]张建鹏.构建高校和谐校园的思考.河北农业大学学报,2005,(6).

[2]蒋良才.对依法治校及其法律关系问题的思考.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6,(3).

[3]唐海清,阮朝辉,杨正华,杨扬.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石.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4]陈达云.试论构建和谐校园若干关系.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2).

[5]徐德刚,高校依法治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湖南社会科学,2005,(3).

作者:王小刚

校园法治建设论文 篇2:

论崇神背景下的中小学校园法治建设

新时代,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新时代教师风尚,让校园法治教育回归科学理性、回归人本。本文选取东南沿海地区农村中小学校园为研究对象,探讨崇神活动对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的影响。

民间神文化,常常以传统习俗的形式表现出来,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发展过程中,神文化在凝聚宗族力量、寄托人们美好愿望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近些年,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背景下,民间崇神活动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影响上都空前高涨。在东南沿海地区,民间崇神从边缘化的社会隐性逐渐走向显性,成为地方民俗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甚至被推崇为农村地区的重要节日来庆祝。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崇神现象,不是鼓励青少年去信神崇神,而是为了规范他们的参与行为,使青少年能遵纪守法,提高其法治素养。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法治理念需要加强校园法治教育。青少年学生辨析力浅、可逆性强,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研究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应当着眼于校园内外两个环境,尤其应重视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崇神氛围浓烈的环境中,运用理性批判的态度分析农村地区崇神活动对当地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的负面影响,探索行之有效的策略以消除其负面影响,提高校园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一、从校园到社会:导致青少年法治理念缺失的环境因素调研

课题组对潮汕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情况展开调研,调研中发现农村地区中小学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困难重重,这既有校园自身法治教育缺失的原因,也有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尤其是崇神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人的认知遵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发展的规律,对于广大青少年而言,其感性认知居多、缺乏理性思维,知情意等感性因素往往引领着他们的学习实践。法治教育因其理性被视为成年人的教育模式,长期以来,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处于严重缺失的状态。一方面,现有的中小学课程体系中没有设置法治教育的专门课程,而小学品德与社会课和初中思想品德课中涉及法律部分的内容基本形同虚设,往往被其他学科挤占上课时间而没有真正落实教学任务;另一方面,中小学校园中普法宣传形式化现象普遍。大多数中小学没有开展过普法讲座或知识竞赛等活动,没有设置专门的法治宣传园地,学生基本上对学校的法治校长或法治负责人一无所知。法制教育的缺失导致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总体表现为国家观念和集体观念淡薄,无视学校规章制度、任意妄为的现象普遍存在,校园暴力行为和校园欺凌事件更是层出不穷,甚至由此引发更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法治的角度看,所有这些现象背后都折射出部分青少年權利意识、义务意识、国家意识、集体意识、公民意识等诸多法治意识的缺失或错位。”[1]

校园环境的相对封闭性与学生交往对象的相对单一性,掩盖了学生受教育的社会性。校园教育与社会环境共同作用于教育对象,方向一致则形成合力,方向相背则产生相耗。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文化环境,在东南沿海地区的潮汕农村,崇神活动影响着当地中小学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甚至使校园法治教育走向倒退。崇神活动本身就存在着许多违反法治精神的现象,这些现象往往以集体无意识行为出现,在法不责众观念的驱使下,践踏着现代文明,其主要表现为随意侵占交通要道进行崇神活动,造成严重交通堵塞;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纸,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崇神中出现的暴力和血腥场面以及恶意攀比之风容易引发社会不和谐因素等。青少年自小生活在崇神的环境下,耳濡目染,在他们意识中,自然而然地认为崇神中出现的违反法治精神的现象都是正常并且合理的,正处于“三观”培养关键时期的青少年容易走向愚昧、暴力。调研中还发现农村地区的崇神活动甚至直接挤占着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例如,学生随意请假或直接旷课参与崇神活动,有些乡村甚至把崇神的祭台或戏台搭建在学校操场,地方学校以弘扬传统文化为由组织学生开展大规模的崇神活动。长期参与崇神活动,学生观念中形成“神是至高无上”的意识,神信仰根深蒂固,使他们对法律法规失去敬畏之心。

二、从价值体系到文化根基:崇神活动对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负面影响的理性分析

在东南沿海农村地区,尤其是崇神习俗根深蒂固的潮汕地区,崇神活动一定程度上给当地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带来了负面影响。在调研基础上展开理性分析有利于透过现象看本质,积极寻找办法消除其负面影响。

1. 法治价值体系被解构

法治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既是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内容。崇神活动往往与法治价值体系的构建背道而驰。一方面,崇神活动往往表现为民众自我愉悦的精神实践,人的情感、人格、幸福等元素被隐没在与自己对立的、异己的事物中,神化力量凌驾在人的主体性之上,人的理性精神在神化力量面前逐渐沦丧,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被忽视,国家意识形态的权威地位被弱化。另一方面,崇神活动是信仰自由化在民间滋长的反映。在对待民间文化形态上面,民众之间正逐渐形成一种共识,只要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只要是合理的,就要被弘扬。民间力量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自下而上的文化改革,借此展开了一系列传统文化复活、繁荣和发展的运动,形成了文化复兴的氛围,制造了崇神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助推了形形色色的崇神活动,尤其以东南沿海地区为盛。如果说,当前国家意识形态管控的主要范围在国家企事业单位、各类教育场所、国家公职人员的话,那么社会基层的意识形态则面临着“微失控”状态,在神信仰强烈的农村地区,曾经边缘化的乡村意识形态被重新构建,信仰自由化不断蔓延,法治价值体系面临解构的危机。在一个法治精神和价值取向无法正常体现、民众崇尚信仰自由的社会环境下,校园法治教育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 人本主义精神消失

当民众把日常生活的重大事项都托付给了“神”,而选择对“神旨”完全信任与依赖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便从需要谈判、妥协的博弈空间切换到单一顺从的神化空间,人不是依照法律的尺度来解决问题,现代文明社会诞生的一系列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则规范被神化力量所取代。再则,迷恋神性阻碍了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们出卖自己的理性,跪拜在神像前,以虚晃的自我编织的神系思维构建自己对改变现状的追求,企图通过虔诚的膜拜获得神的恩赐,满足自己的欲望和需求,带着浓厚的个人功利意愿的思想助长了人们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懒惰心理。与此同时,人们将神化力量与日常生活混为一体,认为神对人的满足程度取决于人对神的忠诚度,包括崇神的祭品多少、崇神的次数多少。神信仰麻痹了人们的心理,束缚了人们的心灵,人被“控制”着,不自觉地成为神化力量的奴隶,缺乏了对人自身努力和价值的肯定,人本主义精神消失在神化力量面前。法治既是一种理性精神,又是一种人本精神,有利于人们自发地规范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行为。在崇神背景下,人们没有对法律发自内心的信仰,没有对法治建设的向往和追求,无法将自身的权利意识、主体意识与国家法治建设相结合。

3. 传统文化的内涵被错误解读

民众集体创造的民间文化,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立足于民众生产、生活的具体背景,能很大程度上满足民众“自娱自乐”的文化需求,这些文化保留了较多的传统色彩,既包括了传统技艺型的民间艺术,也包含了一些带有社会意识形态的民间习俗。崇神习俗产生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知识贫乏的农耕社会,夹带着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虽然在带给人们心理慰藉和战胜自然灾害的勇气方面曾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在今天,神信仰并没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和人们文化知识的丰富而衰退,相反地,一些具有迷惑性、欺骗性和麻痹性的崇神活动以其新奇、刺激和狂欢受到广大民众的热捧,各种崇神活动借弘扬传统文化的名义,走上理性与科学的反向之路。

4. 政党认同被削弱

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律权威,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经之路。国家的法律是在执政党的领导下制订并实施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法治是执政党依法治国的最神圣依靠。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每前进一步,中国法治建设就必定随之前进一步。法治教育首要的原则是对法的认同,而对法的认同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执政党的高度认同,任何对法的质疑、亵渎,都会从思想上削弱对党领导的认同。当今中国和平安定的社会局面与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是法治被充分认识和认真贯彻的结果,而并非某个神明在暗中庇护与保佑。任何生活都是现实的生活,而现实的生活需要现实的力量来保驾护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民间崇神环境下,人们对神的敬畏多于对法的敬畏,对神化力量的认同多于对党的认同,人们缺乏政治认同就无法自觉地以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对国家和党的领导没有信心和归属感,政治参与意识淡薄,无法积极宣传法治精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这样的地方开展法治教育必将任重道远。

三、从价值理念到理性回归:新时代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途径的积极探索

1. 以新思想为价值引领,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中小学校园的法治教育决定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学校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学生国家认同、政党认同、民族认同和社会认同的重要基地,是培养学生科学思维和理性精神的主要场所。“一個民族的文明进步,一个国家的发展壮大,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力,需要很多力量来推动,核心价值观是其中最持久最深沉的力量。”[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主流价值导向,“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4]在一定程度上,崇神活动在部分农村地区愈演愈烈,反映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不到位,社会吸纳不充分,教育不能真正入脑入心、指导实践等问题。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新时代下,要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必须扎实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在校园筑建一道防火墙,不让外界崇神活动的鞭炮纸钱、香火之气蔓延入校园;培养绿色校园,让学生的头脑里永葆一片绿色与纯净,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充分发挥学校环境作为宣传主阵地的作用,通过设置宣传标语、滚动电子屏幕、主题板报等方式开辟法治宣传园地;发挥学生组织或社团的主体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主题班会、报告会、朗诵会、社会调研活动等,促进校园法治文化的建设,培养学生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通过建立必要的制度,在学校里形成崇尚法律、遵守规则的文化氛围。

2. 打造信仰崇高的教师队伍,提高校园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教育是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的良性互动。教师的引领与示范对于青少年的认知与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的开展,离不开教师的以身作则。教师既要教会学生专业知识和成才的技能,更要当好学生正确思想的引导者和高尚心灵的塑造者。在某些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崇神是典型现象,教师崇神是一种地方狭隘文化的表现,是教师队伍整体水平落后的表现。教师言传身教的榜样力量被弱化,对于校园法治教育是一种负能量。在法治中国、法治校园的环境下,教师首先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弘扬崇高精神,成为引导学生崇尚科学精神、远离愚昧落后思想的引路人。其次,教师应该在常规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教育阶段开设的学科课程,除了传播文化知识的任务外,都承载着国家思想教化的功能,如初中思想品德课就承载着公民国情教育的重要任务,教师应该认真研究教材,挖掘其中蕴含的法律知识,并能结合与学生密切相关的真实案例,对学生进行教育,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最后,教师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促进学生了解国情、了解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并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践行法律,使知法守法成为有源之水,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3. 推动教育回归科学与理性,强化校园法治教育的根基

教育的本质在于引导人们崇尚科学、远离愚昧。培养具有理性精神、理性思维的青少年,是当前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使命,法治教育是引导青少年走向科学和理性的桥梁。作为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的农村中小学校,既要勇于正视崇神活动的本质和负面影响,引导学生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崇神活动,自觉远离落后文化,追求科学信仰和文明的生活方式,又要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理性精神,引导学生在思想上认可法律的正义性和科学性,尊重法律权威,在行动上自觉遵守法律、践行法律,以法律法规作为行为准则。

学校教育必须与国家的价值取向相一致,才能引领受教育者与国家的发展同轨共进。教育是社会生态的产物,社会生态环境是大环境,教育生态环境是小环境。当前,乡村振兴正走在新时代的康庄大道上,教育乃乡村振兴的灵魂。古往今来,文明国家、发达地区、文明乡村,无不是教育先进、科学流行、理性盛行的地方。拥有科学思维与理性精神的学生才能成为国家和民族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1]韩四清. 构建校园法治文化环境,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J]. 教育实践与研究. 2017,3:31.

[2]习近平.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 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133-134.

[3]习近平.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 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180.

[4]习近平.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 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163.

作者:王晓丹 陈辉林

校园法治建设论文 篇3:

书院制管理模式下“00后”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路径探索

摘要:书院制管理模式下开展“00后”大学生法治教育是新时代全面坚持依法治国的要求,在提升学生法治意识,推动校园法治建设,预防和减少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意义非凡。针对“00后”大学生互联网思维浓厚、自我意识强烈、追求多元化的特点,建设性地提出在书院法治教育机制探索、课程建设、多举措开展普法活动等对策。

关键词:书院制、“00后大学生”、法治教育

当前我国大部分高校正不断地探索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开展第二课堂的书院制改革。书院制作为一种以学生公寓为依托融入学生党团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综合素质拓展、创就业指导等功能的新型教学管理模式,在推动学校法治建设、培养学生法治思维、提升学生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等方面也具有显著优势。随着2018年 “00后”大学生大规模的入学,大学生法治教育呈现出新的趋势,“00后”大学生具有互联网思维浓厚、自我意识强烈、追求多元化又不失个性等特点,极易受社会上不良信息和有害信息的影响产生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以书院为主阵地,对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的法治教育,既是当前高等教育的使命和担当,又是契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下培养有文化、有理想、有担当大学生的创新之举。

一、书院制管理模式下开展学生法治教育的现实意义

(一)契合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新要求

2021年全面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代表团参加审议。在听取沙沨代表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发言后,他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的领导,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带动群众知法、尊法、守法[1]。书院作为大学生课后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高校最基层、群众基础最广泛、群众活动最频繁的主要阵地,以书院为依托,对“00后”大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其法治思维,在推动国家法治化建设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新时代施行法治教育的“00后”大学生群体,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学习能力,既能规范和完善自己的言行举止,同时通过身体力行又能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环境氛围。

(二)强化学生法治观念,推动校园法治建设

以近些年香港地区部分高校大学生的非法游行、示威并参与暴乱行为来看,暴露出香港相关职能部门和高校在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和校园法治建设方面严重缺位的问题。这必然直接导致部分高校学生政治立场不坚定,法治观念薄弱,极易受反动人士的挑唆,在反动势力的煽动策划和经济利益驱使下做出了错误的选择,给个人和国家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香港暴力事件对内地的学生教育具有极强的警示和改善作用。就学生个人而言,法律应是公民一切行为活动的准则,法治观念一旦深入人心,就能起到正确的导向和引路的作用,对本人的行为作出正确的导向;就学校而言,将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在校园建筑、设施、媒体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实现环境育人。

(三)提升学生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法治教育在当下的中小学教育中是最薄弱的环节之一,“00后”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从未真正意义上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课程,法律意识淡漠也成为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高校学生在自由支配时间相对充足的前提下,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提升自身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创就业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方面,法律既能对学生的自身行为起到安全警示作用。同时,在面对他人的行为时根据法律可预先估计可能会产生的后果进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起到保健作用。

二、“00后”大學生的特点

(一)互联网思维浓厚;

截至2020年6月,我国拥有9.40亿网民,其中手机网民9.32亿人,占整体网民的99.2%,其中学生网民的占比达到23.7%[2]。与“80、90后”的大学生相比,“00后”大学生自小便深受互联网的影响,在互联网移动终端设备和各种社交媒体软件的使用方面远胜前辈们。在完全网络环境下成长的他们从小便熟练掌握各种手机、平板等移动智能产品的使用及QQ、微信、微博等各类社交媒体软件的应用,其社会交往、文化娱乐、课外生活等多基于互联网来实现。“00后”大学生对互联网的热衷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即时、便捷密不可分,同时互联网对“00后”大学生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交流手段、思维方式及利益诉求等方面。长时间、高频率的互联网接触量使“00后”大学生对互联网产生较强的依赖性,互联网思维浓厚。

(二)自我意识强烈;

“00后”大学生自我意识强烈是基于伴随“00后”自小成长的环境影响形成的。一方面, “00后”大学生独生子女占比更高,独立成长的环境和更加优越的物质条件使他们无论在性格还是生活方面都有着专属的特点。另一方面,完全网络环境下成长的他们更加注重个人情感的表达和个人价值的实现。自小培养独立的个性、需求和见解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自我意识,当面对与自身相关的选择和决定时,“00后”大学生更易于由个人独立完成,而并不像“80、90后”的前辈们那样选择跟随或者盲从。强烈的自我意识促使着“00后”对社交、生活、娱乐等各方面要求更高。

(三)追求多元化又不失个性的特点;

“00后”做为千禧一代,成长在鼓励创新和自由的环境中,有着既追求多元化又不失个性的特点。一方面,“00后”追求多元化是基于当前互联网技术及各类社交软件的快速发展形成的,在信息爆炸的今天,人们的交流沟通、学习和生活方式、兴趣爱好、价值追求等各方面的形式、内容等也越来越趋于多元化,相对于“80、90后”而言,“00后”从小便受包容、自由、开放的思想影响,更易于接受新事物和新思想,凡事也更易于追求多元化;另一方面,从小就在相对独立的环境中成长也使“00后”在追求多元化的同时,也注重个人的标新立异,尤其是在无限的网络空间里更加注重个性的发挥。

三、书院制管理模式下“00后”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路径探索

(一)探索法治书院的管理创新模式

1.机制探索

书院中,师生同住,导师作用突出。通常导师会抽出一定时间对学生进行专业或者学术方面的指导,同时也在生活习惯和品行塑造上影响学生。导师和学生之间不断接触、交流、探讨。导师在激发学生对各个领域学习兴趣的同时,对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培养[3] 。法治书院的创建可充分利用书院现有体制、师资、学生干部、场地等资源优势,组建以书院执行院长、辅导员、班主任、后勤和保卫人员、学生干部为主的法治书院管理机构。书院执行院长作为书院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书院学生法治教育和书院法治建设工作;辅导员、后勤保卫人员作为常驻书院的管理干部负责本书院全体学生及对口班级的日常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培训、法律咨询与援助等工作;书院学生干部负责自己所在班级、社团组织、寝室范围内学生的法律知识宣传、普法活动组织和策划、信息报送等工作。如图1所示,形成以书院为依托,紧紧依靠学生干部,全面辐射书院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管理模式,逐步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学生法治思维。

2.制度建设

书院的制度建设是确保书院正常运行和管理的重要保障。在充分借鉴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书院应当制定、完善书院学生行为准则规范、书院优秀寝室评比、免检寝室验收标准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应强化书院法治教育的学习制度,设立书院法律学习日,督促“00后”大学生每月至少安排半天以上时间学习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上级会议精神和业务知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日常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在书院的实地开展。

3.文化建设

书院文化育人的最终目的是立德树人,“内化于心”方能“外化为行”,思维的改变最终才能引导学生发生行为的转变[4]。书院法治文化建设既包括各类硬件配套设施的改善,又包含法治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一方面利用书院现有办公用房、活动室、功能用房等建筑资源设置法律咨询工作室,以动漫、动画、短视频等深受“00后”喜爱的形式建设书院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等拓展法治文化宣传的实体阵地;另一方面,在法律咨询工作室、自习教室、党员之家等学生主要活动场所添置法律类书籍,努力营造学生学习法律的氛围和条件,培养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热情,养成良好的学法习惯,提升书院法治文化建设软实力。

(二)加强法律知识渗透,提升学生法律意识

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资源,加强法律知识的渗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开设的一门与法律知识相关的基础必修课,也是高校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提高法治思维的主要途径。对绝大多数非法学专业学生来说,更是在大学期间唯一门学习法律知识的课程。通过思修课法律基础的学习,能使学生对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为更好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及将来进入社会奠定思想基础。因此,授课教师在课程内容设置时除了以教材知识为主外,还应结合当前的时政热点,为学生及时普及时政舆论背后所折射出来的法律问题及知识。对于新时代的“00后”大学生而言,大学思修课的第一课更应以适应大学生活、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等主题思想为主,结合当前频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例,除了要让学生学会如何做好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以外,也要让学生普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背后的法律知识,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出售给不法分子构成犯罪属实的,则售卡也属犯罪行为,售卡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此外,教师应将法治思维教学融入到必修和选修两方面的课程中去,尤其是与本专业创就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实践教学活动中,既要让学生学习专业相关的基础法律知识,也要结合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扩展讲解,以食品相关专业为例,授课教师在授课时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法律知识和相关违法案例引入到教学活动中去。一方面,学生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能进一步扩充自身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又能提升学生的业务水平。

(三)多舉措开展普法活动,提升学生法律意识

1.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宣传。根据“00后”大学生互联网思维浓厚和信息化时代文化传播的新特点,通过各类普法网站、微信、微博等传播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打造覆盖面广、内容丰富、互动性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推动法治文化传播,根本在于法治文化内容的深化及法治文化精品的打造。鼓励创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文学、戏剧、戏曲、影视文化作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召力。利用节假日、纪念日等重大活动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00后”大学生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文化熏陶、感受法治力量。

2.推动法治教育进书院、进宿舍、进日常。以书院为单位,利用书院讲堂、自修室、图书室等功能用房将法治教育纳入书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去。 1)严把大一新生始业教育关,始业教育作为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课,尤其注重在国家安全、防恐反恐、治安消防、个人权力和义务行使等方面的宣传教育;2)通过宣传讲座、主题研讨、专题教育等形式让“00后”大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知识;3)强化学生对法律法规、学生手册、校纪校规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推进学生基础道德教育和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进一步加强校园的教育法治工作,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促使校园乃至社会的平安和偕。

3.开展多元化的学法实践活动,培养法治精神。充分发挥“00后”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开展主题演讲、答题挑战、辩论赛等多种形式的学法实践活动。高校应利用校团委、学生会、法学类社团等组织吸引和召集“00后”大学生放下手机,走出宿舍,积极参与学法实践活动。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为例,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宪法学”演讲比赛活动,让学生在宪法理论知识自我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寻找自己身边相关的宪法学知识和案例,再以演讲比赛的形式将法律知识传播给其他学生。学法实践活动在集体氛围下的开展,既能有效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吸引更学生参与其中,又能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脑海,深入人心,进一步强化校园法治文化宣传工作。

四、结语

作为对书院制管理模式下的“00后”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探索,大学生正处于成长阶段,其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完成形,可塑性较强。当前自媒体技术的高速发展及信息的快速传播,极易对大学生思想、行为产生影响,以书院为阵地,普及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强化法治教育,培育法治思维,对高校的日常管理及大学生今后的个人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者:孟永刚 冯淑娟 陈燮轲 王东 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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