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质量验收规范

2022-09-04

第一篇:钢结构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 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进入钢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主要材料、零(部)件、成品件、标准件等产品的进场验收。

说明:4.1.1给出本章的适用范围,并首次提出“进入钢结构各项工程实施现场的”这样的前提,从而明确对主要材料、零件和部件、成品件和标准等产品进行层层把关的指导思想。

4.1.2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

说明:4.1.2对适用于进场验收的验收批作出统一的划分规定,理论上可行,但实际操作上确有困难,故本条只说“原则上”。这样就为具体实施单位赋予了较大的自由度,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灵活处理。 4.2钢材 I主控项目

4.2.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说明:4.2.1近些年,钢铸件在钢结构(特别是大跨度空间钢结构)中的应用逐渐增加,故对其规格和质量提出明确规定是完全必要的。另外,各国进口钢材标准不尽相同,所以规定对进品钢材应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4.2.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国外进口钢材;

2 钢材混批;

3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说明:4.2.2在工程实际中,对于哪些钢材需要复验,本条规定了6种情况应进行复验,且应是见证取样、送样的试验项目。

1 对国外进口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当具有国家进出口质量检验部门的复验商检报告时,可以不再进行复验。

2 由于钢材经过转运、调剂等方式供应到用户后容易产生混炉号,而钢材是按炉号和批号发材质合格证,因此对于混批的钢材应进行复验。

3 厚钢板存在各向异性(X、Y、Z三个方向的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冲击值等各指标,以Z向试验最差,尤其是塑料和冲击功值),因此当板厚等于或大于4mm,且阻受沿板厚方向拉力时,应进行复验。

4 对大跨度钢结构来说,弦杆或梁用钢板为主要受力构件,应进行复验。

5 当设计提出对钢材的复验要求时,应进行复验。

6 对质量有疑义主要是指:

1 对质量证明文件有疑义时的钢材;

2 质量证明文件不全的钢材;

3 质量证明书中的项目少于设计要求的钢材。 Ⅱ一般项目

4.2.3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处。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

4.2.4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型钢抽查5处。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说明:4.2.

3、4.2.4钢板的厚度、型钢的规格尺寸是影响承载力的主要因素,进场验收时重要抽查钢板厚度和型钢规格尺寸是必要的。

4.2.5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2 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有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3 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4.2.5由于许多钢材基本上是露天堆放,受风吹雨淋和污染空气的侵蚀,钢材表面会出现麻点和片状锈蚀,严重者不得使用,因此对钢材表面缺陷作了本条的规定。

4.3焊接材料 I主控项目

4.3.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说明:4.3.1焊接材料对焊接质量的影响重大,因此,钢结构工程中所采用的焊接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同时产品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4.3.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说明:4.3.2由于不同的生产批号质量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条对用于重要的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的复验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样检验项目。本条中“重要”是指:

1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

一、二级焊缝。

2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的一级焊缝。

3 大跨度结构中一级焊缝。

4 重级工作制吊车梁结构中一级焊缝。

5 设计要求。 Ⅱ一般项目

4.3.3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焊钉》GB10433中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套。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4.3.4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4.3.4焊条、焊剂保管不当,容易受潮,不仅影响操作的工艺性能,而且会对接头的理化性能造成不利影响。对于外观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材料,不应在工程中采用。

4.4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I主控项目

4.4.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4.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4.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说明:4.4.1-4.4.3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紧固轴力(预拉力)是影响高强度螺栓连接质量最主要的因素,也是施工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生产厂家在出厂前进行检验,且出具检验报告,施工单位应在使用前及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及时复验,该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样检验项目。4.4.1条为强制性条文。 Ⅱ一般项目

4.4.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赃物,螺纹不应损伤。

检查数量:按包装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箱。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5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检查数量:按规格抽查8只。

检验方法:硬度计、10倍放大镜或磁粉探伤。

说明:4.4.5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中高强度螺栓,其抗拉强度是影响节点承载力的主要因素,表面硬度与其强度存在着一定的内在关系,是通过控制硬度,来保证螺栓的质量。 4.5焊接球 I主控项目

4.5.1焊接球及制造焊接球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5.2焊接球焊缝应进行无损检验,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本规范中规定的二级质量标准。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超声波探伤或检查检验报告。 Ⅱ一般项目

4.5.3焊接球直径、圆度、壁厚减薄量等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卡尺和测厚仪检查。

4.5.4焊接球表面应无明显波纹及局部凹凸不平不大于1.5mm.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弧形套模、卡尺和观察检查。

说明:4.5.1-4.5.4本节是指将焊接空心球作为产品看待,在进场时所进行验收项目。焊接球焊颖检验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BJ/T3034.1执行 4.6螺栓球 I主控项目

4.6.1螺栓球及制造螺栓球节点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志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6.2螺栓球不得不过烧、裂纹及褶皱。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5只。

检验方法:用10倍放大镜观察和表面探伤。 Ⅱ一般项目

4.6.3螺栓球螺纹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GB196中粗牙螺纹的规定,螺纹公差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GB197中6H级清度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5只。

检验方法:用标准螺纹规。

4.6.4螺栓球直径、圆度、相邻两螺栓孔中心线来夹角等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只。

检验方法:用卡尺和分度头仪检查。

说明:4.6.1-4.6.4本节是指将螺栓球节点作为产品看待,在进场时所进行的验收项目。在实际工程中,螺栓球节点本身的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特别是表面裂纹比较普遍,因此检查蚴栓球表面裂纹是本节的重点。 4.7封板、锥头和套筒 I主控项目

4.7.1封板、锥头和套筒及制造封板、锥头和套筒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7.2封板、锥头、套筒外观不得有裂纹、过烧及氧化皮。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10只。

检验方法:用放大境观察检查和表面探伤。

说明:4.7.1-4.7.2本节将螺栓球节点钢网架中的封板、锥头、套筒视为产品,在进场时所进行的验收项目。 4.8金属压型板 I主控项目

4.8.1金属压型板及制造金属压型板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8.2压型金属泛水板、包角板和零配件的品种、规格以及防水密封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Ⅱ一般项目

4.8.3压型金属板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表面质量、涂层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10倍放大镜检查及尺量。

说明:4.8.1-4.8.3本节将金属压型板系统产品看作成品,金属压型板包括单层压型金属板、保温板、扣板等屋面、墙面围护板材零配件。这些产品在进场时,均应按本节要求进行验收。 4.9涂装材料 I主控项目

4.9.1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Ⅱ一般项目

4.9.2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4.9.1-4.9.3涂料的进场验收除检查资料文件外,还要开桶抽查。开

桶抽查除检查涂料结皮、结决、凝胶等现象外,还要与质量证明文件对照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等。 4.10其他

说明:钢结构工程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原则上都要通过进场验收检验。 I主控项目

4.10.1钢结构用橡胶垫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10.2钢结构工程所涉及到的其他特殊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第二篇:钢结构涂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

中文词条名: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 英文词条名:

I主控项目

14.3.1防火涂料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及防锈底漆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 件。 检验方法:表面除锈用铲刀检查和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 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底漆涂装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 处,每处的数值为3 个相距50MM 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14.3.2钢结构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 的规定。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防火喷涂材料性能试验方法》GB 9978 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使用100T 或不足100T 薄涂型防火涂料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每使用500T 或不足500T 厚涂型防火涂料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和抗压强度。 检验方法:检查复检报告。

14.3.3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 件。 检验方法:用涂层厚度测量仪、测针和钢尺检查。测量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 的规定及本规范附录F。

14.3.4薄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0.5MM;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1MM。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 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4.3.5防火涂料涂装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砂等污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4.3.6防火涂料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应闭合无脱层、空鼓、明显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乳突已剔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三篇: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

1.0.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中的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砌体结构: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0.2

配筋砌体: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

2.0.3

块体:砌体所用各种砖、石、小砌块的总称。

2.0.4

小型砌体:块体主规格的高度大于115mm而又小于380mm的砌块,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简称小砌块。

2.0.5

产品龄期:烧结砖出窑;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出釜;混凝土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成型后至某一日期的天数。

2.0.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与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匹配的,能满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要求和砌体性能的砂浆,分适用于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适用于非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

2.0.7

预拌砂浆: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

2.0.8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9

瞎缝:砌体中相邻块体间无砌筑砂浆,又彼此接触的水平缝或竖向缝。

2.0.10

假缝:为掩盖砌体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靠近砌体表面处抺有砂浆,而内总无砂浆的竖向灰缝。

2.0.11通缝:砌体中上下皮块体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12相对含水率:含水率与吸水率的比值。

2.0.13薄层砂浆砌筑法: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的施工方法,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为2mm~4mm。简称薄灰砌筑法。

2.0.14芯柱:在小砌块墙体的孔洞内浇灌混凝土形成的柱,有素混凝土芯柱和钢筋混凝土芯柱。

2.0.15实体检测:由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工程实体上进行原位检测或抽取试样在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3

基本规定

3.0.1

砌体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测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块体、水泥、钢筋、外加剂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3.0.3

砌体结构的标高、轴线,应引自基准控制点。

3.0.4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表3.0.4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mm)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mm)

L(或B)≤30

±5

60

±15

30

±10

L(或B)>90

±20

3.0.5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的模板应拆除干净,不得夹有砂浆、块体及碎渣等杂物。

3.0.6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L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H,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应扩大砌筑。

2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搓、接搓。

3.0.7

砌筑墙体应设置皮数杆。

3.0.8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

,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

1m。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3.0.9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

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lm的窗间墙;

4、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300mm,其他砌体200mm范围内;转角处石砌体600mm,其他砌体45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

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7、轻质墙体。

8、夹心复合墙外叶墙。

3.0.10

脚手眼补砌时,应清除脚手眼内掉落的砂浆、灰尘;脚手眼处砖及填塞用砖应湿润,并应填实砂浆。

3.0.11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

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

3.0.12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其抗风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3.0.12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表3.0.12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

(柱)

(mm)

砌体密度>1600(kg/m3)

砌体密度1300~1600(kg/m3)

风载(KN/m2)

风载(KN/m2)

0.3(约7级风)

0.4(约8级风)

0.5(约9级风)

0.3(约7级风)

0.4(约8级风)

0.5(约9级风)

190

-

-

-

1.4

1.1

0.7

240

2.8

2.1

1.4

2.2

1.7

1.1

370

5.2

3.9

2.6

4.2

3.2

2.1

490

8.6

6.5

4.3

7.0

5.2

3.5

620

14.0

10.5

7.0

11.4

8.6

5.7

注:1、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10m范围的情况。如10m

,15m20m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自由高度;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中相应墙、柱的允许自由高度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3、当砌体密度小于1300

kg/m3时,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另行验算确定。

3.0.13

砌体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轴线和标高。在允许范围内,轴线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或楼面上校正,标高偏差宜通过调整上部砌体灰缝厚度校正。

3.0.14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平整,标高应一致。

3.0.15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分为三级,并应按表3.0.15划分。

项目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A

B

C

现场

质量管理

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有监督检查制度;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砂浆、混凝土强度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砂浆拌合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

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

砌筑工人

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30%

高、中级工不少于70%

初级工以上

注:1、砂浆、混凝土强度离散性大小根据强度标准差确定;

2、配筋砌体不得为C级施工。

3.0.16砌体结构中钢筋(包括夹心复合墙内外叶墙间的拉结件或钢筋)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3.0.17

雨天不宜在露天砌筑墙体,对下雨当日砌筑的墙体应进行遮盖。继续施工时,应复核墙体的垂直度,如果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应拆除重新砌筑。

3.0.18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当施工层进料口处施工荷载较大时,楼板下宜采取临时支撑措施。

3.0.19

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小砌块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石砌体不宜超过1.2m。

3.0.20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不超过250m3

砌体

3、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3.0.21

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

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有允许偏差的项目,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0.22

砌体结构分项工程中检验批抽检时,各抽检项目的样本最小容量除有特殊要求外,按不小于5确定。

3.0.23

在墙体砌筑过程中,当砌筑砂浆初凝后,块体被撞动或需移动时,应将砂浆清除后再铺浆砌筑。

3.0.24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各相应记录表填写。

4

砌筑砂浆

4.0.1

水泥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3、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抽检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等级、同批号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0.2

砂浆用砂宜采用过筛中砂,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2、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硫酸盐及氯盐含量(配筋砌体砌筑用砂)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4.0.3

拌制水泥混合砂浆的粉煤灰、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及石灰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粉煤灰、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的品质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粉煤灰在混凝土及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建筑生石灰》JC/T479、《建筑生石灰粉》JC/T480的有关规定;

2、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熟化为石灰膏,其熟化时间分别不得少于7d和2d;沉淀池中储存的石灰膏,应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建筑生石灰粉、消石灰粉不得代替石灰膏配制水泥石灰砂浆;

3石灰膏的用量,应按稠度120mm±5mm计量,现场施工中石灰膏不同稠度的换算系数,可按表4.0.3确定。

表4.0.3石灰膏不同稠度的换算系数

稠度(mm)

120

110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换算系数

1.00

0.99

0.97

0.95

0.93

0.92

0.90

0.88

0.87

0.86

4.0.4拌制砂浆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

4.0.5砌筑砂浆应进行配合比设计。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砌筑砂浆的稠度宜按表4.0.5的规定采用。

表4.0.5

砌筑砂浆的稠度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mm)

烧结普通砖砌体

蒸压粉煤灰砖砌体

70~90

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多孔砖砌体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蒸压灰砂砖砌体

50~70

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砌体

轻骨料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60~80

石砌体

30~50

注:1、采用薄灰砌筑法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时,加气混凝土粘结砂浆的加水量按照其产品说明书控制。

2、当砌筑其他块体时,其砌筑砂浆的稠度可根据块体吸水特性及气候条件确定。

4.0.6

施工中不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于M5水泥砂浆替代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如需替代,应将水泥砂浆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4.0.7在砂浆中掺入的砌筑砂浆增塑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防水剂等砂浆外加剂,其品种和用量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和试配确定。所用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的质量要求。

4.0.8

配制砌筑砂浆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质量计量,水泥及各种外加剂配料的允许偏差为±2%;砂、粉煤灰、石灰膏等配料的允许偏差为±5%。

4.0.9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自投料完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120s;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180s;

3、掺增塑剂的砂浆,其搅拌方式、搅拌时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的有关规定;

4、干混砂浆及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宜按掺用外加剂的砂浆确定搅拌时间或按产品说明书采用。

4.0.10

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

3

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预拌砂浆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砌筑砂浆的使用时间应按照厂方提供的说明书确定。

4.0.11

砌体结构工程使用的湿拌砂浆,除直接使用外必须储存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内,并根据气候条件采取遮阳、保温、防雨雪等措施,砂浆在储存过程中严禁随意加水。

4.0.12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注:①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一组或二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倍;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3组。

②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28d龄期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

③制作砂浆试块的砂浆稠度应与配合比设计一致。

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试块标养28d后作强度试验。预拌砂浆中的湿拌砂浆稠度应在进场时取样检验。

4.0.13

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或砌体强度进行实体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4、发生工程事故,需要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

5

砖砌体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

5.1.2

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5.1.3

砌体砌筑时,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块体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5.1.4

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应采用多孔砖。

5.1.5

不同品种的砖不得在同一楼层混砌。

5.1.6

砌筑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砖应提前l~2d适度湿润,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60%~70%;

2、混凝土多孔砖及混凝土实心砖不需要浇水湿润,但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其他非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40%~50%。

5.1.7

采用铺浆法砌筑砌体,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

;当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5.1.8

240mm

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的外皮砖,应整砖丁砌。

5.1.9

弧拱式及平拱式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拱底灰缝宽度不宜小于5mm

;拱顶灰缝宽度不应大于15mm,拱体的纵向及横向灰缝应填实砂浆;平拱式过梁拱脚下面应伸人墙内不小于20mm;砖砌平拱过梁底应有1%的起拱。

5.1.10

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灰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5.1.11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半盲孔多孔砖的封底面应朝上砌筑。

5.1.12竖向灰缝不应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5.1.13

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搓处表面清理干净,洒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5.1.14

夹心复合墙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砌筑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空腔内掉落砂浆和杂物;

2

拉结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结件在叶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叶墙厚度的2/3,并不应小于60mm;

3保温材料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材料的浇注压力不应对砌体强度、变形及外观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5.2

主控项目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1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5.2.2

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

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的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普通砖砌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搓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搓,但直搓必须做成凸搓,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120mm

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应放置2φ6拉结钢筋);

2、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

3、埋入长度从留搓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

4、末端应有90°弯钩(图5.2.4)。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3

一般项目

5.3.1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不得有长度大于300mm的通缝,长度200mm~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砌体组砌方法抽检每处应为3m~5m。

5.3.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

,但不应小于8mm

,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5.3.3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

1

轴线位移

10

用经纬仪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承重墙、柱全数检查

2

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3

墙面

垂直

每层

5

用2m托线板检查

不应小于5处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外墙全部阳角

10m

20

4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混水墙、柱

8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清水墙

7

拉5m线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混水墙

10

6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

用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7

外墙下下窗口偏移

20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不应小于5处

8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用吊线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6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小砌块)等砌体工程。

6.1.2

施工前,应按房屋设计图编绘小砌块平,立面排列图,施工中应按排块图施工。

6.1.3

施工采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6.1.4

砌筑小砌块时,应清除表面污物、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

6.1.5

砌筑小砌块砌体,宜选用专用小砌块砌筑砂浆。

6.1.6

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

6.1.7

砌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时,不需要对小砌块浇水湿润,如遇天气干燥炎热,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应提前浇水湿润,块体的相对含水率宜为40%~50%。雨天及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6.1.8

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缺损、无裂缝。

6.1.9

小砌块墙体应对孔对孔、肋对有错缝搭砌。单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应为块体长度的1/2;多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可适当调整,但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且不应小于9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6.1.10

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6.1.11小砌块墙体宜逐块坐(铺)浆砌筑。

6.1.12在散热器、厨房、卫生间等设备的卡具安装处砌筑的小砌块,宜在施工前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将其孔洞灌实。

6.1.13

每步架墙(柱)砌筑完后,应随即刮平墙体灰缝。

6.1.14芯柱处水上砌块墙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楼层芯柱处第一皮砌体应采用开口水上砌块;

2、砌筑时应随砌随清除小砌块孔内的毛边,并将灰缝中挤出的砂浆刮净。

6.1.15

芯柱混凝土宜选用专用小砌块灌孔混凝土。浇筑芯柱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次连续浇筑的高度宜为半个楼层,但不应大于1.8m;

2、浇筑芯柱混凝土时,砌筑砂浆强度应大于1MPa;

3、清除孔内掉落的砂浆等杂物,并用水冲淋孔壁;

4、浇筑芯柱混凝土前,应先注入适量与芯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砂浆;

5、每浇筑400mm~500mm高度捣实一次,或边浇筑边捣实。。

6.1.16小砌块复合夹心墙的砌筑应符合本规范第5.1.14条的规定。

6.2

主控项目

6.2.1

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小砌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应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6.2.2

砌体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专用百格网检测小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每处检测3块小砌块,取其平均值。

6.2.3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施工洞口可预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4

小砌块砌体的芯柱在楼盖处应贯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芯柱混凝土不得漏灌。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

一般项目

6.3.1

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

,但不应大于12mm,也不应小于8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抽检方法:水平灰缝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6.3.2

小砌块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应按本规范第5.3.3条的规定执行。

7

石砌体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毛石、毛料石、粗料石、细料石等砌体工程。

7.1.2石砌体采用的石材应质地坚实,无裂纹和无明显风化剥落;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石材,尚应色泽均匀;石材的放射性应经检验,其安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

7.1.3石材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于净。

7.1.4

砌筑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座浆,并将大面向下;砌筑料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用丁砌层座浆砌筑。

7.1.5

毛石砌体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每个楼层(包括基础)砌体的最上一皮,宜选用较大的毛石砌筑。

7.1.6

毛石砌筑时,对石块间存在的较大的缝隙,应先向缝内填灌砂浆并捣实,然后用小石块嵌填,不得先填小石块后填灌砂浆,石块间不得出现无砂浆相互接触现象。

7.1.7

砌筑毛石挡土墙应按分层高度砌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砌3~4皮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将顶层石块砌平;

2、两个分层高度间分层处的错缝不得小于80mm。

7.1.8

料石挡土墙,当中间部分用毛石砌时,丁砌料石伸人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

7.1.9

毛石、毛料石、粗料石、细料石砌体灰缝厚度应均匀,灰缝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毛石砌体外露面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40mm;

2、毛料石和粗料石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20mm;

3、细料石的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5mm。

7.1.10

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

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

、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7.1.11

挡土墙内侧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填,分层松土厚宜为300mm

。墙顶土面应有适当坡度使流水流向挡土墙外侧面。

7.1.12

在毛石和实心砖的组合墙中,毛石砌体与砖砌体应同时砌筑,并每隔4皮~6皮砖用2皮~3皮丁砖与毛石砌体拉结砌合;两种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实砂浆。

7.1.13毛石墙和砖墙相接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转角处、交接处应自纵墙(或横墙)每隔4皮~6皮砖高度引出不小于120mm与横墙(或纵墙)相接。

7.2

主控项目

7.2.1

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同一产地的同类石材抽检不应小于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7.2.2

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一般项目

7.3.1石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表7.3.1

石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毛石砌体

料石砌体

基础

毛料石

粗料石

细料石

基础

基础

墙、柱

1

轴线位置

20

15

20

15

15

10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

基础和墙砌体顶面标高

±25

±15

±25

±15

±15

±15

±10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3

砌体厚度

+30

+20–10

+30

+20

-10

+15

+10

-5

+10

-5

用尺检查

4

墙面垂直度

每层

----

20

----

20

-----

10

7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全高

----

30

----

30

-----

25

10

5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

-----

----

20

-----

10

5

细料石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其他用两直尺垂直于灰缝拉2m线和尺检查

混水墙、柱

----

-----

----

30

-----

15

-----

6

清水墙水平灰缝平直度

----

-----

----

-------

----

10

5

拉10m线和尺检查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7.3.2

石砌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2

毛石墙拉结石每

0.7m2墙面不应少于1块。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

配筋砌体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配筋砌体工程除应满足本章要求和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及第6章的要求和规定。

8.1.2

施工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应采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砌筑,专用小砌块灌孔混凝土浇筑芯柱。

8.1.3

设置在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内,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以上。

8.2

主控项目

8.2.1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钢筋的合格证书、钢筋性能复试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

8.2.2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及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砌体,试块不应小于1组,验收批砌体试块不得小于3组。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8.2.3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体应砌成马牙搓,马牙槎凹凸尺寸不宜小于60mm,高度不应超过300mm,马牙槎应先退后进,对称砌筑;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2处;

2、预留拉结钢筋的规格、尺寸、数量及位置应正确,拉结钢筋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伸入墙内不宜小于600mm,钢筋的竖向移位不应超过100mm,且竖向移位每一构造柱不得超过2处;

3、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拉结钢筋。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8.2.4

配筋砌体中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及锚固长度、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

一般项目

8.3.1构造柱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1的规定

表8.3.1

构造柱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中心线位置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

层间错位

8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3

垂直度

每层

10

用2m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

15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10m

2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8.3.2

设置在砌体灰缝中钢筋的防腐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0.16条的规定,且钢筋保护层完好,不应有肉眼可见裂纹、剥落和擦痕等缺陷。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3

网状配筋砖砌体中,钢筋网规格及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每一构件钢筋网沿砌体高度位置超过设计规定一皮砖厚不得多于1处。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通过钢筋网成品检查钢筋规格,钢筋网放置间距采用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8.3.4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4的规定。

表8.3.4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

网状配筋砌体

±10

检查钢筋网成品,钢筋网放置位置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组合砖砌体

±5

支模前观察与尺量检查

配筋小砌块砌体

±10

浇筑灌孔混凝土前观察检查与尺量检查

配筋小砌块砌体墙凹槽中水平钢筋间距

±1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9

填充墙砌体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l

本章适用于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填充墙砌体工程。

9.1.2

砌筑填充墙时,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30%。

9.1.3

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运输与堆放中应防止雨淋。

9.1.4

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及采用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不应对其浇(喷)水浸润;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对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宜在砌筑前喷水湿润。

9.1.5采用普通砌筑砂浆砌筑填充墙时,烧结空心砖、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l~2d浇(喷)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或普通砌筑砂浆砌筑时,应在砌筑当天对砌块砌筑面喷水湿润。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空心砖的相对含水率60%~70%;

2、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相对含水率40%~50%。

9.1.6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士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宜为150mm。

9.1.7填充墙拉结筋处的下皮小砌块宜采用半盲孔小砌块或用混凝土灌实孔洞的小砌块;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拉结筋应放置在砌块上表面设置的沟槽内。

9.1.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体混砌,不同强度等级的同类砌块也不得混砌。

注:窗台处和因安装门窗需要,在门窗洞口处两侧填充墙上、中、下部可采用其他块体局部嵌砌;对与框架柱、梁不脱开方法的填充墙,填塞填充墙顶部与梁之间缝隙可采用其他块体。

9.1.9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待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充墙与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缝)隙部位施工,应在填充墙砌筑14d后进行。

9.2

9.2.1

烧结空心砖、小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烧结空心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小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砖、小砌块进场复验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9.2.2

填充墙砌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其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末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连接构造方法。每一填充墙与柱的拉结筋的位置超过一皮块体高度的数量不得多于一处。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2

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0Kn。抽检钢筋在检验值作用下应基材无裂缝、钢筋无滑移宏观裂损现象;持荷2min期间荷载值降低不大于5%。检验批验收可按本规范表B.0.1通过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可按本规范表C.0.1填写。

抽检数量:按表9.2.3确定

检验方法:原位试验检查。

表9.2.3

检验批抽检锚固钢筋样本最小容量

检验批的容量

样本最小容量

检验批的容量

样本最小容量

≤90

5

281~500

20

91~150

8

501~1200

32

151~280

13

1201~3200

50

9.3

9.3.1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l的规定。

表9.3.l

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移

10

用尺检查

2

垂直度

(每层)

≤3m

5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3m

10

3

表面平整度

8

用2m靠尺和楔形尺检查

4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

用尺检查

5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9.3.2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2的规定。

表9.3.2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分类

灰缝

饱满度及要求

检验方法

空心砖砌体

水平

≥80%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体底面或侧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垂直

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水平

≥80%

垂直

≥8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9.3.3

填充墙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9.3.4砌筑填充墙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尺检查。

9.3.5

填充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正确。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应为8~12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3mm~4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查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10

冬期施工

10.0.1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注:①气温根据当地气象资料确定。

②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也应按本章的规定执行。

10.0.2

冬期施工的砌体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的有关规定。

10.0.3

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

10.0.4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

的冻结块;

3、砌体用块体不得遭水浸冻。

10.0.5

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加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用于检验转入常温28d的强度。如有特殊需要,可另外增加相应龄期的同条件养护试块。

10.0.6地基土有冻胀性时,应在未冻的地基上砌筑,并应防止在施工期间和回填土地基受冻。

10.0.7

冬期施工中砖、小砌块浇(喷)水湿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烧结空心砖、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气温高于0℃条件下砌筑时,应浇水湿润;在气温低于、等于0℃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

2、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及采用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时,不应对其浇(喷)水湿润;

3、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建筑物,当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粉煤灰砖、烧结空心砖无法浇水湿润时,如无特殊措施,不得砌筑。

10.0.8

拌合砂浆时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0℃。

10.0.9

采用砂浆掺外加剂法、暖棚法施工时,砂浆使用温度不应低于5℃。

10.0.10采用暖棚法施工,块材在砌筑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距离所砌的结构底面0.5m

处的棚内温度也不应低于5℃。

10.0.11

在暖棚内的砌体养护时间,应根据暖棚内温度,按表10.0.11确定。

表10.0.11

暖棚法砌体的养护时间

暖棚的温度(℃)

5

10

15

20

养护时间(d)

≥6

≥5

≥4

≥3

10.0.12采用外加剂法配制的砌筑砂浆,当设计无要求,且最低气温等于或低于—15℃时,砂浆强度等级应较常温施工提高一级。

10.0.13

配筋砌体不得采用掺氯盐的砂浆施工。

11

子分部工程验收

11.0.l

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设计变更文件

2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5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6砌体工程施工记录;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

9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10

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1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11.0.2

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对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

11.0.3

当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有关规定执行。

11.0.4有裂缝的砌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应进行处理。

2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处理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附录A

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A.0.1为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表,特列出表A.0.l-l~表A.0.l-5,以供质量验收采用。

A.0.2

对配筋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除应采用表A.0.l-4外,尚应配合采用表A.0.l-l或表A.0.1-2。

A.0.3

对表A.0.l-l~表A.0.l-5中有数值要求的项目,应填写检测数据。

表A.0.l﹣1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砖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斜槎留置

5.2.3条

4转角、交接处

5.2.3条

5直槎拉结钢筋及接槎处理

5.2.4条

6砂浆饱满度

≥80%(墙)

≥90%(柱)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10mm

2垂直度(每层)

≤5mm

3组砌方法

5.3.1条

4水平灰缝厚度

5.3.2条

5竖向灰缝宽度

5.3.2条

6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mm以内

7表面平整度

≤5mm(清水)

≤8mm(混水)

8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mm以内

9窗口偏移

≤20mm

10水平灰缝平直度

≤7mm(清水)

≤10mm(混水)

11清水墙游丁走缝

≤20mm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1﹣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小砌块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混凝土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C

4转角、交接处

6.2.3条

5斜槎留置

6.2.3条

6施工洞口砌法

6.2.3条

7芯柱贯通楼盖

6.2.4条

8芯柱混凝土灌实

6.2.4条

9水平灰缝饱满度

≥90%

10竖向灰缝饱满度

≥90%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10mm

2垂直度(每层)

≤5mm

3水平灰缝厚度

8mm~12mm

4竖向灰缝宽度

8mm~12mm

5顶面标高

±15mm以内

6表面平整度

≤5mm(清水)

≤8mm(混水)

7门窗洞口

±10mm以内

8窗口偏移

≤20mm

9水平灰缝平直度

≤7mm(清水)

≤10mm(混水)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1﹣3

石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石材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砂浆饱满度

≥80%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7.3.1条

2砌体顶面标高

7.3.1条

3砌体厚度

7.3.1条

4垂直度(每层)

7.3.1条

5表面平整度

7.3.1条

6水平灰缝平直度

7.3.1条

7组砌形式

7.3.2条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1﹣4

配筋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

8.2.1条

2混凝土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C

3马牙槎尺寸

8.2.3条

4马牙槎拉结筋

8.2.3条

5钢筋连接

8.2.4条

6钢筋锚固长度

8.2.4条

7钢筋搭接长度

8.2.4条

一般项目

1构造柱中心线位置

≤10mm

2构造柱层间错位

≤8mm

3构造柱垂直度(每层)

≤10mm

4灰缝钢筋防腐

8.3.2条

5网状配筋规格

8.3.3条

6网状配筋位置

8.3.3条

7钢筋保护层厚度

8.3.4条

8凹槽中水平钢筋间距

8.3.4条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l﹣5

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块体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与主体结构连接

9.2.2条

4植筋实体检测

9.2.3条

见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10mm

2墙面垂直度(每层)

≤3

m

≤5mm

>3m

≤10mm

3

表面平整度

≤8mm

4门窗洞口

±10mm

5窗口偏移

≤20mm

6水平缝砂浆饱满度

9.3.2条

7竖向缝砂浆饱满度

9.3.2条

8拉结筋、网片位置

9.3.3条

9拉结筋、网片埋置长度

9.3.3条

10搭砌长度

9.3.4条

11灰缝厚度

9.3.5条

12灰缝宽度

9.3.5条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附录B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

B.0.1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应按表B.0.1、表B.0.2判定。

表B.0.1

正常一次性抽样的判定

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5

0

1

20

2

3

8

1

2

32

3

4

13

1

2

50

5

6

表B.0.2

正常二次性抽样的判定

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⑴﹣5

⑵﹣10

0

1

2

2

⑴﹣20

⑵﹣40

1

3

3

4

⑴﹣8

⑵﹣16

0

1

2

2

⑴﹣32

⑵﹣64

2

6

5

7

⑴﹣13

⑵﹣26

0

3

3

4

⑴﹣50

⑵﹣100

3

9

6

10

注:本表应用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第3.3.14

条条文说明。

附录C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C.0.1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应按表C.0.1填写。

表C.0.1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植筋日期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组长

检测日期

检测执行标准及编号

试件编号

实测荷载(KN)

检测部位

检测结果

轴线

完好

不符合要求情况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备注

1、植筋埋置深度(设计);

mm

2、设备型号:

3、基材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

);

4、锚固钢筋拉拔承载力检测值:6.0KN。

复核:

检测:

记录:

说明:以红色字体标明的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第四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3.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4.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5.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2 箍筋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6. 钢筋调查后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t为一批;每批见证取3件试件。

7. 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查。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

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

35、HRB500、HRBF335 、HRB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8. 钢筋的接头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

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10.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11.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 受拉搭接区段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 受压搭接区段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1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13.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

据实际需要确定。

1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15.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断少于14d。

注: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C时,不得浇水。

16.外观质量出现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17.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18.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

19.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 设计变更文件;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3 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4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5 混凝土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

6 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的合格证和安装验收记录;

7 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8 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装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11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12 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3 其他不要的文件和记录。

第五篇: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08版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一、单选题格式(每题4个选择项,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 A )见证取样、送样。 A、监理工程师

B、资料员

C、总工程师

D、实验员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

)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

D )倍。

A、80% 1.5

B、90% 1.2

C、70% 1.3

D、80% 1.2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当钢材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

C )。 A、1/3

B、1/4

C、1/2

D、2/3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

)倍以上,且不应小于(

C )mm。 A、1.2 80

B、1.5 80

C、1.5 100

D、1.2 100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每25mm板厚(

C )确定。 A、1.2h

B、1.5h

C、1h

D、40min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永久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 ,外露丝扣不应少于(

B )扣。 A、1

B、2

C、3

D、4

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

A )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A、10%

B、15%

C、20#

D、5%

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

B )d(d为螺栓直径)

A、1.0

B、1.2

C、1.5

D、2.0

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

A )的缺棱

A、1.0mm

B、1.2 mm

C、1.5 mm

D、2.0 mm

1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

)、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

D )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A、-16oC -10oC

B、-12oC -16oC

C、-10oC -12oC

D、-16oC -12oC

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

),且不应大于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

A )

A、0.5mm 1/2

B、0.6mm 1/2

C、0.5mm 1/3

D、0.6mm 1/3

1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刨削量不应小于(

B ) A、1mm

B、2mm

C、1.5mm

D、0.5mm

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A、B级螺栓孔(1类孔)应具有H12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 A

)µm A、12.5

B、20

C、11.5

D、25

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C级螺栓孔(2类孔),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

D )µm A、12.5

B、20

C、11.5

D、25

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应小于(

B )mm A、100

B、200

C、150

D、180

1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组装:桁架结构杆件轴线交点错位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

B )mm A、2.0

B、3.0

C、4.0

D、5.0

1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 A

)倍板宽。 A、2

B、3

C、1.5

D、2.5

1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钢构件外形尺寸:单层柱、梁、桁架受力支托(支承面)表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的允许偏差(

A )mm A、±1.0

B、±2.0

C、±3

D、±4

1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当钢桁架(或梁)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

C )mm A、5

B、8

C、10

D、15 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当采用大型混凝土屋面板时,钢梁(或桁架)间距的偏差不应大于(

C )mm A、5

B、8

C、10

D、15

2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

A )倍。

A、1.15

B、1.25

C、1.2

D、1.3

2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组合楼板中压型钢板与主体结构(梁)的锚固支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 C

)mm,端部锚固件连接应可靠,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A、30

B、40

C、50

D、60

2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薄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 A

)mm,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

)mm。

A、0.5 1

B、0.5 1.5

C、1

1.5

D、1

2

2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钢网架(桁架)用钢管杆件加工的长度允许偏差( A

)mm A、±1.0

B、±2.0

C、±3

D、±4

2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焊接球加工的圆度允许偏差(

D )mm A、1

B、1.5

C、2

D、2.5

二、多选题格式(每题4-5个选择项,少选和多选均不得分)

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查,其复验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ABCD

)

A、国外进口钢材

B、钢筋混进

C、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D、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连接的多层板叠,应采用试空器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C

) A、当采用比孔公称直径小1.0mm的试孔器检查时,每组孔的通过率不应小于85%;

B、当采用比孔公称直径小1.0mm的试孔器检查时,每组孔的通过率不应小于80%;

C、当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的试孔器检查时,通过率应应为100%;

D、当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的试孔器检查时,通过率应应为80%以上。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mm(

ABC

)

A、直径允许偏差+1.0 0.0

B、圆度允许偏差2.0 C、垂直度允许偏差0.03t,且不应大于2.0

D、垂直度允许偏差0.02t,且不应大于2.0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ABD

) A、对于整体垂直度,可采用激光经纬仪、全站仪测量

B、对于整体垂直度,可根据各节柱的垂直度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 C、对于整体平面弯曲,可采用激光经纬仪、全站仪测量

D、对于整体平面弯曲,可按产生的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H型钢梁截面螺栓拼接接头的计算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ABC

) A 翼缘拼接板及拼接缝每侧的高强度螺栓,应能承受按翼缘净截面面积计算的翼缘受拉承载力

B高强度螺栓在弯矩作用下的内力分布应符合平截面假定 C按等强原则计算腹板拼接时,应按与腹板净截面承载力等强计算 D当翼缘采用单侧拼接板时,螺栓的数量应按计算增加20%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钢结构或构件变形检查可分为(

AB

)等项目。

A.结构整体垂直度

B.整体平面弯曲

C. 局部平面弯曲

D.跨中挠度

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基础和支撑面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正确的是:(

ABC

)

A、顶面标高的允许偏差0.0 -3.0

B、水平度的允许偏差L/1000 C、位置的允许偏差20.0

D、水平度的允许偏差L/1200

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杆件焊接用的(ABCD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结构焊接的专门规定。 A.焊条

B. 焊剂

C. 焊丝

D.施工用的保护气体

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支撑面顶板、支座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ABCD

) A.经纬仪

B. 水准仪

C. 水平尺

D.钢尺实测

1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小拼单元允许偏差mm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AD

)

A、节点中心偏移的允许偏差2.0

B、节点中心偏移的允许偏差1.0 C、焊接球节点与钢管中心偏移允许偏差2.0

D、焊接球节点与钢管中心偏移允许偏差1.0

三、判断题格式

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强度试验。(

)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组装:吊车梁和吊车桁架可以下挠。( × )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检查端部铣平地允许偏差时的检查数量:按铣平面数量抽查20%,且不应少于5个。(× )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钢构件连接处的截面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为±2.0mm。( × )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结构的楼层标高可按相对标高或设计标高进行控制。(

)

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

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钢网架结构安装支撑面顶板顶面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L/800mm. ( × )

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防火涂料涂装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沙等污垢。(

)

1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焊接球表面应无明显波纹及局部凹凸不平不应大于2mm. ( × )

答案:

一、 单选

1-

5、ADCCC 6-

10、BABAD 11-

15、ABADB 16-20、BAACC 21-

25、ACAAD

二、 多选

1、 ABCD

2、AC

3、ABC

4、ABD

5、ABC

6、AB

7、ABC

8、ABCD

9、ABCD

10、AD

三、 判断

1-

5、√√××× 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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