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2023-03-25

第一篇:如何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如何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所谓“问责制”是指对政府及官员的一切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其实只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责任约束、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官员行为,最终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就是说企业在这方面还没有一个制度,需要建立起来,或者有了但是内容欠缺需要补充.规范问责制度就是要求企业不要将制度停留在文字上,要认真的按制度执行,要有人抓有人管。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创新也是促进后勤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在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事关全局、长远和根本的重大任务,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当前煤炭市场低糜时刻,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在改进作风、健全内控、强化监督、严格追究上狠下功夫,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尤为显得重要。

一、扎紧“制度笼子”,健全作风改进机制

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是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改革的重要保证。后勤产业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者,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同时,必须针对后勤部门干行政管理权,全面加强制度控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纪律约束,使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同步推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使纪律发挥本能的约束能力,促使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强化履职尽责,深入开展 “岗位就是责任”专题教育,抓好“庸懒散拖”和“吃拿卡要报”专项治理,切实防止有岗不尽责、在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强化服务保障,深入推进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依托后勤服务职能,进一步提升后勤服务水平,着力解决职工之所想、所困、所急,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二、搭建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健全内控制衡机制

落实“两个责任”,监督制约是核心。我社区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的要求,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结合物业管理、离退休管理、市场化运营的推行,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把内控机制打造成“制度笼子”的有效载体。坚持科学分权、过程控权、公开亮权的内控工作思路,扎实做好防控措施的动态管理和优化完善。结合具体实际,对物业收费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调整、运行,及时修正高危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实现了对风险管理的持续改进;结合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办情况,深入分析因管理制度相对繁杂、管理标准过高过细给基层带来的执法风险,及时清理规范制度文件和指标体系,有效降低了基层的执法和廉政风险;健全完善内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核指标,强化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促进了内控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发扬“钉钉子”精神,健全督导落实机制

落实“两个责任”,督导落实是关键。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全员参与的政治任务,需要大家系统发扬“钉钉子”精神,上下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地聚集反腐倡廉的正能量。首先,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职责。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书工程”,建立明责、履责、问责的主体责任体系,着力解决党组主体责任不清等问题。全面落实用人责任、纠正责任、制权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年初研究工作方案,平时加强日常督查,年末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评价。其次,认真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可评价性的制度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廉政建设责任。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逐一梳理监管职责,对每一项权力都制定可操作、可倒查、可追究的预防腐败措施,真正把廉政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四、狠抓落地生根,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落实“两个责任”,责任追究是抓手。实际工作中,要求无论“一把手”还是副职,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出了问题就追究责任。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坚持考核指标与对应工作责任相匹配,科学制定指标分解措施和方法,提高了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保证考评指标落地。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办法,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单位或部门,严格责任追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报告和舆情处置等制度,加强函询和诫勉谈话,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我们党的前途命运和生死存亡。社区履行后勤服务功能,廉政风险点相对较多。必须立足后勤工作实际,健全制度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动力,统筹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以风清气正的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篇:国有企业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思考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谢海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两个责任”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央针对反腐倡廉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新举措,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新时期的重大创新。对国有企业来说,落实“两个责任”既是改革发展的推动力,又是健康稳定的重要保障。那么,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如何抓住关键呢?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中央文件和习总书记讲话明确了问责对于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关键作用。笔者结合实际,就国有企业当前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存在问题和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做了一些调研和粗浅思考。

一、国有企业建立健全高度重视落实“两个责任”问责机制存在问题的思考。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工作,在教育、制度、监督和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各层级企业纪委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在聚焦中心、突出主业上做了积极探索。但从实际情况看,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建设依然存在责任不明、落实不力、追究不严等问题,突出反映在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问责机制上存在问题。

1.存在问责制度不健全现象。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着问责制度不健全现象。有的停留在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分工层面,没有建立问责制度;有的侧重在干部违反作风问题的处理没有深入到落实党风建设责任的问责;有的对监督检查考核渠道程序不规范不明确;有的单位问责制度不能依法依规等等。

2.存在对问责机制认识模糊不清问题。问责机制的建立和健全主要目的是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但在一些单位仍然对问责机制存在认识模糊不清的问题。如存在把问责等同于“出现问题进行追究”的错误认识,没有把问责贯穿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全过程,而是在出了问题之后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影响问责制度的实施和作用的发挥。又如存在把问责机制简单理解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而对党员干部履责落实党风建设情况跟踪不到位,不能促进各级管理人员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再如对问责认识为犯了错误的结果,没有让各级管理人员认识到责任和权利的一致性,没有认识到不作为、不担当的危害,导致有的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中缺乏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3.存在问责制度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内容相脱离现象。国有企业的工作中心是做好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推动企业发展,问责机制如果脱离了具体的工作内容,那么就没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一些单位存在问责制度脱离中心,导致监督检查产生不到位问题,中心重点抓不牢掌握不准。

4.存在监督体系不完善的问题。问责机制的建立健全,必须形成对“两个责任”落实的责任清单的监督机制,才能按照问题导向开展全方位的问责、追责。当前,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存在着监督体系不完善和监督渠道不畅通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问责机制的通行。

5.问责效果不明显。问责机制的不健全,直接导致问责工作成效无法体现。问责效果不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不正之风难以得到根除,官僚主义、奢靡之风等不正之风在一些企业依然较为严重地存在,没有得到严厉打击和根治;二是违反八项规定屡有发生;三是信访举报较多,腐败案件数量没有下降;四是内控制度仍有待健全;五是个别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仍不规范等等。

6.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建立健全问责机制,还需要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当前,一些企业存在人员少、业务培训不多、兼职不利工作开展等一些问题。

二、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思考。

落实“两个责任”对国有企业发展意义重大,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要抓住建立健全问责机制这个关键。那么,有必要认真思考分析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1.问责的主体客体要“明”。建立健全问责机制,首先必须明确问责的主体,也就是由谁进行问责;其次是要明确问责的客体,也就是对谁追究责任。党章赋予各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执行问责职责,因此,纪检监察部门是国有企业中对党风建设责任制实施问责的主体,必须在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实施问责。根据“两个主体”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把党风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党委主要负责人是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各级党员干部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时刻肩负党员责任。纪委必须履行监督责任。因此,问责的客体包括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直接责任人。明确问责的主体和客体,才能解决纪委不愿监督、不敢问责的问题,促进纪委挺直腰杆开展问责,查实结果和过程,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真正问责到具体责任人,并上追负责人。同时,监督责任不落实,也要坚决追究纪委责任和纪委负责人责任。

2.问责的范围要“细”。细化问责的范围和项目是落实问责的关键。首先要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担责”的基本要求,明晰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按照党风建设责任制全面梳理细化职责权限,分清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化,再进一步细分到岗位和每一个党政领导干部。其次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对“四风”问题突出和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对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要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三是问责范围细化要分清履职情形,对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不作为”、“乱作为”、“不担责”等情形区分标准进行问责。

3.问责的程序要“清”。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必须严格规定问责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任务、相关要求及责任人,只要严格按程序办事,落实责任人,才能防止扯皮、滞后,逃避问责问题的发生。首先要明确问责的启动程序,启动程序应反应快速,既要能够以问题为导向启动,又要能及时有效;既可以由查办案的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又可以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企业党组织提出。其次问责应明确启动时间,避免问责拖延。三是问责的调查过程和工作程序要清晰,案件的调查和审理由于企业纪委的限制,往往很难分清,问责案件的分析定性和作出问责决定,程序和环节应步骤严密,避免调查不细致,导致问责不力。

4.监督考核渠道要“畅”。问责机制的核心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制约权力运行,形成权责统一,有责必究的机制。同时,问责机制的实施和执行要依靠监督和考核的手段,因此监督考核渠道要畅通。首先是要完善健全监督体系,使层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畅通监督渠道,其次是要形成有效的监督考核办法,使考核能够发现问题、衡量干部作风。三是要及时运用监督信息。

5.追责实施要“严”。问责机制最终是要体现“两个责任”落实的效果,因此追责实施必须严厉,要能起到警示效果,避免“下不为例”、“情有可究”和“变通处理”,绝不能不出现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首先追责的标准要统一,不因人而异,就是失职一定问责,问责一定落到实处。其次是追责要强化约束,避免有弹性空间;三是追责情况要实行跟踪。

6.纪检监察队伍要“强”。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新的更高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就必须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按照“三转”的要求,才能做到敢执纪,敢监督,真问责。

总之,国有企业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于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意义重大,落实“两个责任”必然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有效的制度才能得到有力的落实,进而推动企业的稳定发展。

第三篇:如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企业如何做到有效激励

激励是现代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激励就是通过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为,鼓舞人的热情,发挥人的内在潜力,其根本目的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更好地实施现代企业的组织目标。企业只有通过有效的激励,才能调动人的潜在的积极性,出色地实现既定目标,提高工作绩效,增强竞争实力。要做到有效激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了解员工的需求

人的需要分为生存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自尊需要和字实现需要无个层次,当人的低一级层次需求基本满足后,就会向高一级层次需求发展,自我实现是最高层次的基本需要。在企业内部,不同的员工及其群体,由于其从事的岗位、知识的构成、兴趣与爱好、年龄与性别、性格与气质、自身的素质等各不相同,往往需求也不相同,管理者应根据其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有的放矢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二、要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实际的科学激励机制

一般来讲,激励的方法和手段主要有:理想激励、目标激励、榜样激励、荣誉激励、竞争激励、情感激励、物质激励、参与激励等等。企业在利用这些激励手段时,应该建立符合本企业特点的物质激励机制,同时结合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建立起符合国情和本企业实际的科学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提供事业成材与

不断发展的最佳机遇;(2)交付承担部门或较大范围的工作责任;(3)勤奋努力取得的业绩或发明创造得以认可;(4)工作职责或业务技术职务及时得到晋升;(5)劳动工资或福利待遇得到提高;(6)保证员工在病、老、伤、残及事业等情况下的正常生活;(7)来自物质或精神方面的鼓励(奖赏或授予一顶的荣誉称号);(8)在工资支付、提供劳动条件、裁员、兼并、破产等方面维护员工正当权益的机制。

三、把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结合起来

企业不能一味地偏重物质激励,忽视精神激励,也不能只注重精神激励,偏废物质激励;既要使人们获得与责任和贡献相符的报酬,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宣传和表彰有突出贡献者。

第四篇:如何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存在很多不足,很多单位和部门都存在那种“整治一次,收敛几天;放松一月,死灰复燃”的现象。因此要真正改变那种现象,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的良好氛围,就必须努力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要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机关效能建设要取得实效,干部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最终要靠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来体现。因此,在机关效能建设中,要始终坚定不移地突出以人为本,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将着眼点放在教育人、培养人、激励人,通过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促进机关效能水平的提高。一是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和换位思考活动,;三是要不断加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其中并自觉执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

1的舆论力。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造“人人关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人人参与机关作风效能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要以制度约束为保证

制度是效能建设的根本。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把制度建设贯彻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当然制订制度要围绕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制订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一建立机关考勤制度,严格上班纪律,杜绝违纪行为。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在办公室闲聊、喧哗,严禁网上聊天、游戏等娱乐活动。二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1、公开承诺制。组织机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利用当地电视台就本部门或单位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方便群众对照承诺内容准确了解机关作风效能工作应该监督什么、怎样参与监督;

2、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要礼貌待人、态度诚恳、积极热情,即使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

也有义务向服务对象讲清办事的具体程序、承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联系方式;

3、一次性告知制。每个机关工作人员要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一次性回答清楚服务对象的提问,一次性验清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努力解决服务对象来回跑“冤枉路”的问题;

4、限时办结制。限定各事项的办理时限,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切实克服工作节奏缓慢,遇事推诿,办事拖拉的现象。三完善机关各部门工作协调制度,合理划分事权,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减少职能交叉,各职能部门工作相互推诿,职责不明、责任不清,工作不协调的问题。四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责任追究制。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损害了机关形象或造成了服务对象的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促使每个机关工作人员及时纠正对效能建设存在无所谓、与己无关的态度。

(三)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各单位要将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内容、程序、结果等全面公开公示,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公开办事所依据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公开收费(罚款)标准和依据,公开各审批项目、办事流程图。三是全面公开有关行政事务,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江泽民说过:“再好的主意,不落实等于是空的”。有了完善的制度,如果各部门和单位在落实上没有力度,也不能有效推动工作的进展,等于没有制度。因此要解决好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方面,要在狠抓制度贯彻落实上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对“办事窗口”的督查,同时,要创新督查方式,使督查工作做到专题督查与舆论督查、投诉举报督查相结合,整体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大督查机制。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比,增强各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压力和动力。

(五)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要强化监督机制 加强监督是效能建设的有力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通过监督予以制约,必须通过监督予以规范。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要设立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机构,建立专门监督员队伍,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内部建立明查暗访、下户调查制度,由单位机关效能领导小组采取不定期走访,发放调查函、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对本单位效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要加强外部监督,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和考评力度

增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效能建设的人和事,要坚决追究责任,该曝光的曝光,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努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一是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凡被县效能监察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监督、督查人员明查暗访发现的,在了解核实后,要取消其当评先评优资格;二是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实行领导问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或单位内发生了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案件,不仅要严肃查处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真正做到级级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泰和县国税局监察室2009年11月5日

第五篇:浅谈如何建立健全机关干部的激励机制

所谓激励,是指对人或物施加外力影响,使之有所反应,从而达到某种目的。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以“八荣八耻”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政府机关如何建立健全一套良好的干部激励机制,使广大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得到充分发挥,切实履行执法为民的原则,以人为本、立党为公,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此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一、明确责任制,实现目标激励。结合工作的实际因人而异建立和实现目标责任制,明确不同层次的达标要求,使每个人都能从目标价值中看到单位、个人的希望,迸发出为实现目标而奋斗的驱动力。作为政府机关应根据政府的职能要求和工作要点或主要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各职能科室,然后结合每个干部的文化程度、职务的高低、业务水平差别的特点,分层次,明确每一层次的目标责任制,使每个工作人员朝着自己的目标奋斗。在明确机关各办事机构职责的基础上,可采取办事机构负责同志、一般工作人员分别同常委会主任、办委负责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办法,对工作目标、纪律要求、完成任务情况、奖惩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实行质化量化管理,按百分制考核,年终奖惩兑现。这样做,既能大大激发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机关工作真正充满活力。

二、开展良性循环,实行分配激励。在政府机关各项工作中,正确地倡导人与人之间比德、比才、比勤奋、比实绩,开展评比竞赛活动,并对竞赛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给予思想政治工作的激励、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打破那种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先进轮流当的“平均主义”作法。用按劳分配的政策激励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树立先进典型,实行榜样激励。在机关工作中要始终注意培养、树立具有时代特色的身边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精神,用典型导向,先进引路,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标兵,激励大家的工作进取心和荣誉意识。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针对机关中极少数年轻人存在的纪律观念不强,吃苦精神差,办事效率低,不求进取等问题和在有些中老年人中存在的“人到中年万事休”的消极思想,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在机关或社会上,采取作专场事迹报告、举办学先进专刊、收集展览先进事迹图片、交流经验等多种形式,开展学先进、争创先进机关枪工作者等活动,激发大家的荣誉意识和事业心。形成一个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气氛,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满腔的热情投身于机关工作之中。

四、利用反面典型,实行惩戒激励。在进行正面激励的同时,还必须注意抓反面典型,实行惩戒激励。即对只安于现状、不求上进、无所事事以及违法乱纪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惩戒。惩戒包括给予党纪、政纪、降职降薪处分和末位淘汰,下岗等措施。此外,对不适合做机关工作的人员,还可以进行合理地交流,作适当地调整,更好地发挥其特长。这样就触及到每个机关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使他们在心理上产生压力,觉得如果工作不认真,效率不高、纪律松驰、自由散漫、不求进取,就面临着经济、行政、职务、下岗等方面受到惩戒。由此,就可以鞭策、推动、激发机关工作人员不甘落后,奋发向上,高效率、高效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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