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2022-08-07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信息采集工作方案》,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我镇劳动力资源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情况,提高我镇劳动力就业水平,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7月15日至9月30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刘琴同志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曾奖章(常务)、肖卫、廖雅妮、肖元中任副组长,成员为罗黎、刘忠、贺丽娟、李海军、彭彬彬、田其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贺丽娟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海军、彭彬彬、田其清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务大厅,由社保站负责日常工作。

二、采集范围和对象

此次采集对象为拥有我镇户籍、年龄在16-59周岁的劳动力资源信息(2014年5月1日为时点数,属于劳动力年龄范围但已退休的不采集),辖区内企业单位和非企业社会化服务团体用人基本信息(国有企业、非企业社会化服务团体只登记临聘人员个人信息)。

三、采集时间、内容

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从2014年7月15日开始,9月20日结束。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个人表,主要采集个人基本信息、劳动技能信息、个人就业信息以及参加社保信息;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用人单位表,主要采集单位基本信息、已享受就业服务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信息和单位用人需求信息。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7月15日前)。各村(居)必须按照要求,组织好本村(居)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明确村(居)支部书记为信息采集工作联络员,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对城乡居民劳动力、辖区内企业单位用人基本信息等进行摸底核实。

(二)信息采集阶段(7月15日—7月31日)。各村(居)要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对采集范围内的劳动力资源信息个人表和用人单位信息表逐人逐户登门采集,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于8月1日前将纸质档案交至各片。各村(居)符合信息采集条件的人数参见附表。

(三)信息录入阶段(8月1日—8月22日)。镇里安排专人负责收表和录入,四片一线各一人,城建线:贺癸岑,江田片:刘志,金石桥片:彭彬彬,高洲片:张小玲,黄金井片:刘多,包括督促各村的进度、检查各村所交表格是否合格、是否达到采集人数, 并于8月22日完成录入工作。

(四)汇总上报阶段(8月23日—9月20日)。社保站对全镇的劳动力资源和用人单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劳动力资源数据分析报告连同劳动力信息采集数据,于9月20日前上报至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的精确。

(二)精心准备,密切配合。各村(居)要严格按照要求,多渠道、多方位拓展数据采集来源,确保此次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的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实用。

(三) 建档立卡,信息化管理。要按照“一人一卡、一村一册”的要求,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原始纸质文档和电子档案。

(四)严格纪律,保证质量。此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居)必须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安全,杜绝应对、拖沓现象的发生,严禁泄露采集数据,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篇:乡镇育龄群众需求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府发[2010]135号

关于印发《舞阳镇育龄群众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需求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把握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生育需求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推动我镇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镇活动的深入开展,建立群众需求信息月采集制度,把群众需求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工作纳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管理与评估。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镇情,特制定育龄群众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需求调查实施方案。

附件:

《舞阳镇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群众需求信息调查实施方案》

舞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月五日

附件:

舞阳镇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群众需求信息

调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争创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机制,立足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综合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提供,建立和完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优质服务体系,为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建立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树立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调查目的

(一)掌握群众在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方面的需求。

(二)及时发现现有服务存在的不足和群众不满意的方面。

(三)便于设计开展优质服务的目标、工作计划和项目活动。

(四)为优质服务工作改进和取得的效果提供监测检验依据。

三、调查对象

群众需求信息调查是以村级为信息点;需求信息采集的主要对象为15-49周岁育龄人群,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居住在本辖区的户籍人口,也包括流动人口,各村(社区)也可视实际工作情况,适当拓展采集对象的范围。

四、调查方式

针对不同的目标人群,开展定量定性调查。以电话访问、随访座谈、单独访谈等方式由受访者回答问卷调查内容。调查人员要遵循尊重、保密的原则,在访谈中要充分运用人际交流和咨询技巧,力求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五、 群众需求的采集方式

群众需求信息调查采取集中采集与日常采集相结合的方

式。各村要充分利用日常工作记录,如管理与服务工作记录、信访资料等,也可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获取。此外,镇计生站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主动从卫生、妇联、民政、公安、工商、信访等部门获取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群众需求信息。形成以县、镇、村(居)三级纵向传递为主渠道,公安等相关部门横向传递为辅渠道,技术服务、咨询为补充渠道,构成完整的收集、传递网络。

六、群众信息采集的具体要求

计生工作人员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利用走访随访服务必须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的交流,在充分了解村情民意的基础上采集群众需求。同时,把调查任务详细分解到各村,要求工作人员要采取调查、走访和座谈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需求信息。

七、群众需求信息的处理

对群众提出的合理需求信息,各村(社区)要本着便民为民的原则,认真加以解决;能满足的应及时满足,并落实责任到人,提出时限要求,按时反馈结果,征求群众对答复的意见,填写对答复处理的满意程度。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需求或目前暂时无法满足的也要诚心对待,耐心解释,取得群众理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处理群众需求信息。村级有能力解决的,应及时予以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确定解决期限;属于应由上级解决的,收到上级反馈意见后,再做相应处理。

八、综合分析和利用群众需求信息

要对所采集的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有效地利用。采集信息的目的在于把握群众的需求,并用以指导管理,引导服务,使我们的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主动性,最终赢得群众的满意。

对信息进行认真地筛选、整理、归纳和分类,并结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查找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差距,找准当前的主要矛盾。对群众提出的需求、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解决,合理利用,一方面将分析后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报给镇计生办,指导其及时对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方法加以调整,将涉及相关部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处理。另一方面结合一年来采集的群众需求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用于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科学决策。

第三篇:海宁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社会管理创新“三大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嘉兴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及其推进计划》(嘉公通字〔2010〕6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我市警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任务,建立和完善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的长效机制,提高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经市局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建立“完整、准确、鲜活”的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为目标,通过警用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将公安业务信息资源与电子地图有机关联,实现业务数据在地图上定位显示,为各部门以空间数据和业务数据为基础的数据展现、分析和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同时,建立健全数据采集、更新和维护长效机制,保证数据质量,推动信息化应用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警用地理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确保工作实效。市局确定信息采集工作由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小组统一领导,并下设警用地理信息采集工作协调组,由治安大队和指挥中心共同承担,葛飞龙和廖昊分别为市局数据采集和技术保障的联络员。各相关部门也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各部门小教员为联络员),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本部门警用地理信息平台信息的采集工作。

三、采集内容

(一)核对辖区界限。各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在前期公安机关辖区范围采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对电子地图中本辖区的地理界限及辖区范围内行政社区(村)名称,如与现实有误,应在数据采集前统一上报指挥中心处理。

(二)采集街路巷名称及标准门牌地址。

1.对电子地图上没有画出的街路巷,或对电子地图上已画出,但没有标注名称等属性信息的街路巷,应当补充此街路巷的名称等属性信息,报指挥中心处理;

2.采集每一幢(间)楼房的标准门牌地址,其中居民楼要求具体到幢或号(详见附件)。

(三)采集治安监控点数据。主动对接监控建设单位,采集全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交警监控以及各类卡口等的地理坐标信息,包括组织名称、摄像机名称、编码、监控点的经纬度等 (详见附件)。

(四)采集警用专题数据图层信息点数据。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种行业、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医疗卫生机构、二手旧货业等各种公安机关需求的信息点数据进行采集(具体采集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采集方法

方法一:各部门以文档方式疏理上报信息点数据后,由信息中心协助批量集中标注。(推荐方案)

各职能部门按数据标准格式要求收集相关信息点数据后,整理汇总成Excel表格文档,统一上报指挥中心廖昊处;再由信息中心联系采集公司对上报地址信息补充的经纬度数据后,批量集中标注上图。(各职能部门务必注明采集联络人的联系电话,信息收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采集内容、分类及格式要求”等。) 方法二:各职能部门自行标注法

操作要点:

1.采集工具及登录账号。自行登录ftp://10.120.129.233(用户名密码均为pgis)下载并本地安装“业务数据采集工具”,同时查阅“采集工具账号”Excel文档,获取各部门登录账号。(请各部门及时修改本单位账号的初始密码。)

2.使用技巧:地理位置、属性明确的信息数据可直接在采集工具中进行标注;对于不确定的信息数据,采集人员可先将电子地图中的某一块区域打印出来,采取实地察看与利用原有公安基础数据相结合的办法,将各种采集对象的名称、门牌地址标注在纸质地图中,并获取相应的属性资料,然后在采集工具中进行标注。

五、职责分工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同时各部门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和专人采集,其中联络人原则上为参加嘉兴培训的小教员。

警用地理信息采集工作协调组牵头组织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工作,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工作。

指挥中心做好数据采集的技术保障工作,会同系统开发人员完善需要采集数据的图层,以及所需的采集工具,指导、帮助基层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解决数据采集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负责CK联网报警用户、各110巡逻处警队(包括交警)巡区区域划分、110报警标识信息的数据采集工作;制定相关工作规范,监督、考核各业务警种基础地理信息的采集质量。

治安大队负责确定所有需要标注上图的治安管理基础数据;负责指导、督促派出所的数据采集工作,制定数据采集、更新和维护长效机制。

交警大队负责交警驻地、各交警中队管辖区域、交通警用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重要监管场所、交通枢纽等信息的数据采集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的采集工作。

国保部门负责需要标注上图的国保场所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

刑侦、网监、特警等部门负责提供刑事阵地控制、网吧、出城卡口等场所基础数据,以及通信基站等数据的采集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所对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监管数据采集质量。

各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地理界限及辖区内行政社区(村)名称,街路巷的名称等属性信息进行核对,并完成治安管理、刑事阵地控制、网吧、出城卡口、通信基站等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

六、工作步骤

采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8月20日)。各部门确定采集方法,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与数据质量把关。采用“方法二”的部门,要求在自行标注前由“小教员”负责对本部门数据采集民警进行地图标注操作培训,并确保数据收集与标注质量。采用“方法一”的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数据采集民警的质量意识教育,并确保数据收集质量,地图标注操作培训可按需择机开展。

(二)集中采集录入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各部门根据地理信息数据采集的范围和辖区的实际情况,采用分片包干、定人定块的方式,统筹计划、细化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数据和属性的采集任务。不自行标注的,要求主要数据收集整理上报在8月30日前完成;自行标注的,要求在9月10日前将信息点保质保量标注到市局PGIS平台上。

(三)维护更新阶段(9月11日以后)。警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任务完成后,各部门要不间断地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确保采集录入的内容全面、正确,保证警用地理信息数据的鲜活、有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警用地理信息是市局社会管理创新“三大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数据采集工作是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也是事关平台建设成败的关键环节,更是一步开展应用工作的前提和支撑。各部门领导和全体民警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各部门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对系统基础数据采集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安排专人落实信息采集工作,确保采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信息采集范围和方法,积极开展信息采集。各警种在工作中要通力配合,

加强合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落实奖惩。为切实完成采集工作任务,市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除在集中采集过程中开展督查外,还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对各部门综合考评和派出所等级评定。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数据更新及考核制度,从根本上保证系统的有效使用、可持续扩展。

第四篇:巢湖市人口信息采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避免多头采集,重复劳动,确保实有人口信息的完整、准确、鲜活,进而进一步提高各人口服务管理部门管理服务质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信息、实有房屋信息(以下称“两实”)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市政府委托市公安局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服务管理工作前移、服务管理力量整合、信息资源共采共享”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职能作用,依托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全面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实现“查房知人、查人知住”,为政府决策、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维护治安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信息支撑;建立人口、房屋信息集中采集、动态更新、数据共享、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实现新时期全方位社会管理、人性化社会服务,构建新型社会管理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一)所有建筑物、实有房屋和地址信息全面、准确。对建筑物地址、名称、用途、管理业主等信息,街路巷、门牌、楼栋、单位号、楼层、室号、责任区等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提高公安机关派基系统中信息准确率,制作平面图,

采集与之相关的地址、人员、单位信息。

(二)派基系统中人口信息规范、准确、鲜活。以已录入派基系统中人口数据为基础,深入居民家中开展户口核对,纠偏治假,依规解决重户重口、漏登人口、人户分离、应销未销户口和未落常住户口等问题。

(三)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户底数清、情况明。整治出租房屋治安秩序,摸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底数,落实“以房找人、以房管人”工作机制,做好相关登记、办证工作。

(四)各类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到位。对各类涉稳、涉恐、涉毒、在逃、重大犯罪前科、精神病人、重点上访等7类重点人员进行梳理、汇总,摸清底数,采集信息;对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重点人员以及国宝重点人员落实帮教、管控措施,掌握其现实表现、行动轨迹等情况,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

(五)结合入户调查工作,获取一批深层次情报信息,协破一批案件,消除一批治安隐患,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三、工作职责

“两实”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各乡镇街道政府具体承办,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政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乡镇街道人口管理服务领导小组组长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两实“采集工作负全责。

市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组:组织、协调各部门参与、

开展“两实”信息采集工作,检查督办工作进度,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协调联系会,组织对“两实”信息采集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表彰工作。

综治部门负责督促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并制定考核标准将两实信息采集纳入综治考评。

公安部门:规范社会治安管理类信息采集标准,制作采集表格;组织业务指导培训;审核、录入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

民政部门:完成街路巷、村(组)的命名,配合公安机关搞好门楼牌清理、规范;负责提供街路巷、村等信息。

人口计生部门:向公安机关提供系统的计生人口信息资料。组织计划生育协管参与采集。

统计部门:结合人口普查,向公安机关提供实有人口信息资料。

教育部门负责一是在校生家庭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二是提供校外生寄宿和住宿情况,帮助公安部门强化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公安部门也要协助教育部门对校外生的管理。

房管部门:负责提供居民合法房产地址和产权人信息。

人社部门与公安部门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死亡人员信息,避免国家财政资金流失。

卫生、残联与公安部门互相配合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服务与管理,及时掌握全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信

息。

司法部门:向公安机关提供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资料。

住建部门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对建筑建筑工地上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和管理,督促建筑工地定期、及时向公安部门申报务工人员信息。

供电部门积极配合开展两实信息采集工作,提供房主信息和联系方式。

各乡镇街道政府是两实信息采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形成力量整合,组织开展对辖区两实信息的采集。

各单位要根据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资源,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部门联动、资源共享、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月1日-月30日)。一是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墙报、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调查、采集录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二是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两实信息采集专职人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层层动员部署,抽调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综合政

府各部门管理和服务的需求,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主要目的,科学制定信息采集表,明确操作流程,印发相关登记表格、文书,明确信息登记和档案管理标准,统一登记口径和档案管理标准,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录入人员业务培训,使两实采集专职人员熟练掌握人口管理基础工作的内容、流程和具体要求。

(二)集中采录阶段(月1日-月30日)。以社区(村)为单位,统筹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一是核对实有房屋信息。以乡镇、社区、村组为单位,组织人员携带信息采集表深入实地,详细采集街路巷、建筑物和房屋信息。二是核对实有人口信息。以已录街路巷、建筑物和房屋作息为单位,携带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及《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对象信息登记表》、《租赁房屋信息登记表》等已有登记台账、名册,深入住宅楼、写字楼、商业(饮食)网点、娱乐休闲场所、厂矿工地、建筑工棚、出租房屋、宗教场所等部门和处所,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寄住人口、未落户人员和在县境外人员开展拉网式清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栋不漏户、住户不漏人。三是政府各部门按照业务需求,分类录入本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以公安机关人口信息、实有房屋信息为基础,以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人口、房屋信息资源为补充,以实时动态的信息采集为基本保证的“联建共享”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数

据交换平台和资源共享应用机制,为各项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开展专项排查行动。集中各部门优势力量,对辖区旅店业、出租房屋、娱乐场、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网吧、企事业单位、厂矿所、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聚集地组织一次流动人口集中排查专项行动,查验暂住人口登记、办证和境外居留人员、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的规范与流程,及时甄别、删除、变更错误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五是充实完善信息登记台账。坚持“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三结合,实行一户一表、一人一表。在此基础上,按照“边采集、边录入、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对收集的未录信息资料开展集中录入。

(三)检查验收阶段(月1日-月31日)。各乡镇(场)组织工作验收小组,采取调查走访、信息抽查核对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提炼经验,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录入、维护、应用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后进单位通报批评。市政府定期和不定期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对各地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采集录入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年底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面推进两实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一组

织实施。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协作配合,根据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资源,及时通报情况,努力实现信息全收集、事态全掌控、管理全覆盖、服务全方位。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乡镇(场)要根据行动进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深入重点社区(村)、行动不力的地方,加强检查、指导和督办,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整改突出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签订责任状和点名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三)纠错治假,确保质量。各地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入户调查,将信息质量作为“两实”信息采集工作的生命线,开展纠错治假和补录完善工作,确保务类信息的质量。在采集和录入的过程中,必须严把信息质量关,对各类明显错误、人为编造等虚假信息,要将信息编号及类别汇总,及时予以纠正。

(四)掌握进度,及时反馈。要实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地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收集、反馈“两实”信息采集工作进度,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及重大战果随时上报。

第五篇:网格信息采集员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服务管理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分析形势,报告工作情况。

二、开展社会治安防控,群防群治,矛盾纠纷调解,突出问题治理,基层平安创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三、开展对不安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接待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程序做好现场化解和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和群体性事件;上报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和重大纠纷。

四、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刑释劳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禁赌,打击传销和反邪教工作。

五、开展法制、综治、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等宣传活动。

六、采集居民各种信息及收集各类情况,依托网络化平台,完善公共服务全覆盖体系。扩宽民政、社保、住房、计生等工作领域和内容,更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

七、完成网格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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