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2023-05-22

第一篇:疫苗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输血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为更好地控制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医护人员应该知晓识别和确定潜在的输血不良反应症状和标准,一旦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规范应急处理,为此特制定本预案。

1.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护士依据血液输注与护理管理程序观察记录病人症状和体征,发生疑似输血反应时应立即通知主管医师和血库人员,一旦出现可能为速发型输血反应症状时(不包括风疹和循环超负荷),立即停止输血,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1.1发热反应:

输血中或输血后1-2小时内,体温升高1℃或以上,有时伴头痛、烦躁、皮肤潮红等。 1.2溶血反应:

急性溶血反应:寒战、发热、头痛、腰背痛、恶心、呼吸困难、血红蛋白尿、尿少,严重者出现DIC和急性肾功能衰竭,全麻下手术区出现严重出血及低血压。

迟发性溶血反应:输血后1天以后出现低热、黄疸、血红蛋白尿。 1.3过敏反应:

荨麻疹、皮疹、哮喘、腹泻、血管神经性水肿,严重可出现过敏性休克。 1.4输血后紫癜:

输血一周后出现瘀斑、瘀点、黏膜出血、血小板减少,严重者出现内脏和颅内出血。 1.5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

常在输血后30-60分钟内突然寒战、发热、干咳、哮喘、呼吸急促窘迫、紫绀,伴有血压下降、休克、肾功能衰竭。 1.6肺微血管栓塞:

临床表现为突然烦躁,极度呼吸困难,严重缺氧。 1.7循环超负荷:

输血过快或过量导致心力衰竭或急性肺水肿。 1.8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

常发生于输血后2-30天,发热、红斑,严重者出现红皮病、水疱和皮肤剥脱,多伴有全血细胞减少。 1.9细菌性输血反应:

低血压、发热、发冷、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少尿、休克甚至DIC。 2.血库工作人员查找原因,首先血库应调查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确定是否发生了溶血性输血反应。立即查证:

2.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同时用受血者发生输血反应后的标本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需外送)。

2.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 2.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2.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2.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2.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2.8输血后献血员和受血者标本应依法至少保存7天,以便出现输血反应时重新进行测试。 3.临床医师对症处理措施

3.1依据输血不良反应识别和处理措施对症处理。

3.2临床医生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送血库,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

4.血库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相关检测和评价,与临床医师尽快找出输血反应原因,职能部门会同血库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评价,由血库详细填写输血反应反馈单送回临床。危及生命的反应立即上报医务科及输血管理委员会,相关资料长期保存。

第二篇:医院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危害,建立健全对重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按照“四早”要求,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制定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对社会的危害,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确保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1、医院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贯彻依靠科学技术防范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发生的方针,实施科学监管,负责管理医院的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对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提供指导,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2、设备科具体负责各科室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对领导小组负责,临床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防范,监测和报告工作,尤其是严重的,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必须及时报告。

3、加强日常监督、监测,关注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的相互作用及相关危险因素,合理使用医疗器械,对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应的紧急控制措施。

4、设备科负责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收集、核实、及其他有关上报工作,在事件处理中应同各有关各临床科室密切配合,既做到分工明确,又使各方充分协作,并对发生的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对严重的、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同时向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5、逐步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资料的监测,整理、评价工作,对国家药监局确定的重点品种加强管理,各临床科室发现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严重的、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响应制度

(一) 分级响应

1、一般病例和新的或严重的医疗器械不良反应。

2、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依照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不同情况和严重程度,将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划分为两个等级:一级事件:出现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二级事件: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发生人数超过30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死亡病例;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

(二)、响应程序

1、一般病例应逐级、定期报告,医院各科室发现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后应立即报告设备科,接报科室进行初步分析评价后,认真如实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及时将报表向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2、对新的或严重的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接报科室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进行评价,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上报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3、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响应,临床各科室发现群发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立即报告设备科和医务科,由设备科市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报告,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组建应急医疗救治队伍立即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立刻停止使用该医疗器械并统一封存。同时接报科室应立即向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并报告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卫生局,在24小时内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送。

三、预案启动

一旦医院发生严重的、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由医院药械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篇:7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流程、应急预案

康复科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检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三、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四、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五、科室相关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

床用药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六、患者使用本科室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七、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物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八、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必须随时向所在地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检测中心报告。

康复科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

为了加强科室药品的安全监管,规范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对我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程序和流程规范如下:

一、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药品的安全监管及不良反应报告工作,严禁瞒报、迟报、漏报、错报。对影响医院声誉的,均负有直接责任。

二、科室应指定一名监测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交医务处和医院ADR监测中心),负责本科药品不良反应的上报工作。

三、所有医务人员均有及时发现并上报院内药品不良反应

的义务,发现情况马上报告本科监测员,监测员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和医院ADR监测中心,并按“流程”进行上报。

康复科药品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加强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应急管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临床科室和药剂科要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规范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使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预防和减少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为我科室正确处置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提供指导,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防止各种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编制。

(三)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康复科突然发生,造成病人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即:同一药品一个月内出现3例以上类似的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严重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四)药品严重突发性不良事件工作实行责任制。科室相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领导机构

由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临床住院医师等组成我科室药品突发性不良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科主任为小组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我科室药品突发性不良反应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三、预警机制及预案启动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科室医务人员一旦发现新的、严重的、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报告表》及《药品群体不良反应基本信息表》,并及时上 报,或通过电话及时向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报告。对严重的、群发性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在发现后4个小时内通过电话向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报告;其他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在发现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一旦作出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初步判断,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立即向医务处汇报,领导小组组长应在24小时内组织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开会,判断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应对措施,并作出是否启动预案的决定。

(三)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依照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不同情况和严重程度,将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划分为两个等级:

一级事件: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二级事件:药品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发生人数超过30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

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死亡病例;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四、一旦启动预案,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暂停使用该药品,对已使用的进行密切观察。 (2)查找资料,分析判断不良反应的原因、性质和处理方法。

(3)追查药品来源。 (4)及时向医务科上报。

(5)按照要求,及时将可疑药品送药检所检验。 (6)保证治疗药品的供应。

(7)组织专家会诊,确定治疗方案,全力组织诊治。 (8)组织专家进行事件性质认定,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康复科合理用药管

理小组

2013年5月

第四篇: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

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

口服后一般无副反应,及个别人有发烧、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

【禁忌症】

①急性传染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②患免疫缺陷症(包括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③妊娠期妇女。④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急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注意事项】

婴幼儿服苗时压碎,用凉开水溶化后送下,禁用热开水;服苗前后半小时内禁止热食、热饮,以免失效;若发现儿童吐出疫苗要及时告知医生并补服;脊灰糖丸疫苗需冷藏保存,并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食,切忌带回家自行喂服。接种点(含临时、巡回接种点),必须配备急救药品,确保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得到及时处置。第一轮:左耳窝点标记、

自治区卫生厅咨询电话:2640090、2619

523、2619

521、 第一轮:强免服苗点所需准备的急救药品及物品:体温计,血压计,氧气袋,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扑尔敏

和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免科

电话 :2695710

2014年3月10日

第五篇:十种常见疫苗禁忌及不良反应

十种常见疫苗禁接种忌、不良反应、应急措施

任何疫苗在接种后都有可能产生不适反应。那么在宝宝接种疫苗的时候,究竟有什么禁忌呢?请您仔细阅读此文。

1、麻疹疫苗

麻疹疫苗是一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反应较轻微,免疫持久性良好,婴儿出生后按期接种,可以预防麻疹。

【反应】注射后局部一般无反应。在6-10天时少数人可能发热,一般不超过2天,偶有散在皮疹。

【禁忌】患严重疾病、发热或有过敏史(特别是有鸡蛋过敏史者)不得接种。

【注意事项】用75%酒精消毒皮肤,要待干后再注射;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接种本疫苗至少间隔6周以上,接种麻疹疫苗至少2周后方可注射丙种球蛋白。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剂量】0.2ml

2、脊髓灰质炎疫苗(简称脊灰糖丸)

脊灰糖丸是一种口服疫苗制剂,白色颗粒状糖丸,接种安全。婴儿出生后按计划服用糖丸,可有效地预防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

【反应】只有极少数婴幼儿服用脊灰疫苗后发生一过性腹泻,可不治自愈。

【禁忌】有免疫缺陷症禁服;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禁服。对牛乳及牛乳制品过敏者禁服糖丸型疫苗,可服液体疫苗。

【注意事项】本疫苗只供口服;本品系活疫苗,切勿加在热开水或热的食物内服用;偶尔超剂量多剂次服苗对人体无害。

【接种部位】口服。

【剂量】糖丸剂型1粒,液体剂型2滴

3、百白破制剂

是将百日咳菌苗,精制白喉类毒素及精制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成,可同时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

【反应】①局部可出现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即自行消退。偶见过敏性皮疹、血管性水肿。②无菌性化脓。多系注射过浅或疫苗未摇匀,硬结不能吸收而形成注射部位化脓。③若全身反应较重,应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治。

【禁忌】有癫痫、神经系统疾患及抽风史者禁用;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注射;儿童免疫制剂,成人禁用。

【注意事项】使用时必须充分摇匀;制品不能冻结,冻结后出现凝块,不能使用;采用肌内注射,局部可能有硬结,可逐步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更换另侧部位;应备有1:1000肾上腺素,供偶有发生休克时急救用;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2针。

【接种部位】臀部外上1/4或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4、卡介苗

采用无毒牛型结核杆菌制成,安全有效。婴儿出生后按计划接种,是预防结核病的一项可靠措施。 卡介苗是一种减毒的活菌疫苗,目的是用来预防结核病的发生。一般在结核病病例较多的国家,主张新生儿在还没有感染时接种卡介苗,以便产生对结核病的抵抗力。 【反应】接种2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侵润。若随后化脓,形成小溃疡,可用1%龙胆子涂抹,以防感染。一般8~12周后结痂,为正常反应。如遇淋巴结肿大,可用热敷处理。如已软化形成脓疱,可用灭菌注射器抽脓,不要切开。如一次抽脓未愈,还可重复抽脓,直至痊愈为止。如已破溃,则愈合时间较长,可扩大创口引流,并同时用异胭肼或对氨基柳酸软膏外敷,每2~3天换敷料一次,这样可缩短治疗和愈合时间。

【禁忌】凡患有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免疫缺陷症或其他皮肤病者均不予接种。

【注意事项】严禁皮下或肌肉内注射;接种含有吸附剂的制品后4周内同臂不能接种卡介苗,接种卡介苗后4周内同臂不能接种其他疫苗。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皮内注射。

【剂量】0.1ml

5、乙脑疫苗

乙脑疫苗系将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感染地鼠肾细胞,培育后收获病毒液冻干制成减毒活疫苗,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1)乙脑灭活疫苗

【反应】大多数人接种无反应,仅个别儿童注射后,局部出现红肿、疼痛,1~2天内消退。少数有发热,一般均在38°C以下。少数有头晕、头痛、不适等自觉症状。偶有皮疹,血管性水肿和过敏性休克发生率随接种次数增多而增加。一般发生在注射后10~30分钟,很少有超过24小时者。此类接种反应多见于反复加强注射的对象,尤以7岁以上儿童加强注射较为多见。

【禁忌】发热及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病;脑及神经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既往对抗生素、疫苗有过敏史者。

【注意事项】疫苗混浊、变色(变黄)、安瓿有裂纹、有异物者均不可使用;疫苗注射后在现场休息片刻,以防副反应发生;应备有1:1000肾上腺素,供偶发休克时急救用;10岁以上人群已普遍因隐性感染而获得免疫力,故无必要再接种疫苗。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剂量】0.5ml (2)乙脑减毒活疫苗

【反应】注射后一般无反应,少数人局部红肿,偶有发热和过敏性皮疹。

【禁忌】发热;急性传染病;中耳炎;心、肾及肝脏等疾病;活动性结核病;有过敏史或抽风史者;已知有免疫系统缺陷,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治疗者。

【注意事项】启开安瓿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疫苗溶解后有摇不散的凝块、安瓿有裂纹、不可使用;疫苗溶解前变色(红),不可使用。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剂量】0.5ml

6、流脑菌苗

系用A群脑膜炎双球菌,以化学方法提取多糖抗原冻干制成。专供预防A群脑膜炎球菌所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之用。

注射流脑疫苗是为了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此病是由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的急性 呼吸道传染病,在冬春季发病和流行,主要是15岁以下的小儿发病,表现为高热 、剧烈头疼 、喷射性呕吐、皮肤上有小出血点、颈项强直、昏迷、惊厥、休克等,病死率比较高。

小儿在出生满六个月时就要注射流脑疫苗,一般基础针只注射一次(但在流行地区三个月后要复种一次)。第二年必须加强一次,才能维持有效的抗体水平。此疫苗与乙脑疫苗一样是有季节性的,流脑一般在2-4月份为流行高峰期,因此流脑疫苗在这之前1-2个月时注射,注射后7-10天可化验出血清内出现保护性抗体,2-4周达高峰,这时正好进入流脑流行高峰期,抗体起到保护作用使小儿不得 病。 大部分地区还在11-12月份注射流脑疫苗(北京地区在12月份),如果你的孩子在9月份已满6个月,要等到12月份才注射流脑疫苗,如果在12月份注射流脑疫苗期间你的孩子才满6个月龄,那就要等到下一年的12月份才能注射。

接种流脑疫苗后的反应比较轻微,偶尔有人出现短暂低热,有些大孩子(8~12岁)偶尔出现过 敏反应,即在接种后的十几小时皮肤出现疱疹等,此时应请医生诊治。注射局部可能出现红晕和压痛,一般在24小时内消退,不用特殊处理。

7、甲肝疫苗

系将对人无害,具有良好免疫原性的甲型肝炎病毒减毒株接种于人二倍体细胞,培养后经抽提和纯化溶于含氨基酸的盐平衡溶液,用于预防甲型病毒性肝炎。 甲肝疫苗接种对象有哪些?

凡是对甲肝病毒易感者,年龄在1周岁以上的儿童、成人均应接种。甲肝灭活疫苗适用于儿童、医务工作者、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性质具有接触甲肝病毒的人,儿童初免时间为满一岁,成人无年龄限制。在发热、急性病、进行性慢性病情况下,应延缓接种。接种疫苗后3年可进行加强免疫。适用剂量为每人每次1ml,肌肉注甲肝疫苗的免疫效果怎么样?

接种甲肝疫苗后8周左右便可生产很高的抗体,获得良好的免疫力。阳转率为98-100%.接种疫苗后,没有发生甲肝病例。因此,甲肝疫苗具有良好的免疫保护作用。

甲肝疫苗接种后有什么反应?

接种甲肝疫苗后局部和全身都无不良反应。

8、基因工程乙肝疫苗

是一种乙型肝炎亚单位疫苗,系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将乙肝病毒中表达表面抗原的基因克隆进入酵母菌中,通过培养这种重组酵母菌来获取HBsAg亚单位,经纯化加佐剂吸附后制成。这种新一代乙肝疫苗具有安全、高效等优点。

【反应】很少有不良反应,偶见接种部位红肿或疼痛、发热和头痛,不需任何处理。

【禁忌】凡发热、患有肝炎、急性感染或其他急慢性严重疾病者禁用;有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用时要充分摇匀;安瓿破裂、有摇不散块状物时不得使用;应备有肾上腺素,当过敏反应发生时使用。

【接种部位】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剂量】1支(5μg/支,酵母疫苗或10μg/支、20μg/支,CHO疫苗)

9、流行性腮腺炎活疫苗

系将流行性腮腺炎病毒减毒株接种鸡胚细胞经培育,收获病毒液后冻干制成。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注意事项】 对蛋制品过敏者应慎用,孕妇禁用。一个月内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应暂缓使用,接种后2周内不可使用丙种球蛋白。不满1周岁婴儿不宜接受本品,因为来自母体的中和抗体可能干扰免疫反应。

【药物名称】腮腺炎疫苗 Mumps Vaccine 【药物别名】 Parotidic Vaccine Live 【制剂规格】粉针剂:2人份。

【适 应 症】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用法用量】注射用水溶解,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25ml,溶解液1h内用完,剩余的应弃去。

10、风疹疫苗

系用风疹病毒减毒株BPDⅡ感染人二倍体细胞培养制成,冻干疫苗溶解后呈澄明桔色。用于预防风疹。

【不良反应】有发热、皮疹、局部硬结、红斑、压痛及淋巴结肿大等。免疫后2个月内可能发生暂时性关节炎、关节痛和多神经炎,极少有慢性关节炎和脑炎,不良反应发生率随年龄增加而增多,且以女性较高。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0.5ml注入上臂外侧面,8h内未用完应弃去。

【注意事项】有发热、急性病、严重慢性器质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过敏史及孕妇、哺乳期及月经期妇女禁用。

【药物名称】风疹疫苗 Rubellavaccine 【制剂规格】注射液:1ml. 【适 应 症】预防风疹。 宝宝接种疫苗有几大禁忌

并非随时、随地、任何宝宝都可以进行接种。接种疫苗的时间、接种者的身体条件、有何禁忌症等,都对疫苗的功效以及接种后可能产生的不适反应有着影响。有以下情况的宝宝一般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

⑴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宝宝不宜接种;

⑵体温超过37.5℃,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宝宝不宜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 ⑶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宝宝不宜接种; ⑷有哮喘、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宝宝不宜接种;

⑸神经系统包括脑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宝宝不宜接种;

⑹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宝宝不宜接种,等待病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⑺如果宝宝每天大便次数超过四次,须待恢复两周后,才可服用脊灰疫苗; ⑻最近注射过多价免疫球蛋白的宝宝,六周内不应该接种麻疹疫苗;

⑼感冒、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⑽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此外,家长在带宝宝接种疫苗时,一定要将宝宝当时的身体情况详细反映给医生,最好携带相关病史资料。 留心宝宝接种后的不适反应

任何疫苗在接种后都有可能产生不适反应。

如果宝宝在接种后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等症状,但很快就消退,这属于正常的不适反应。而这些症状如果加重,最好尽快到医院治疗。 另外有些宝宝会对一些疫苗产生过敏反应,出现长疹子、过敏性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甚至休克等症状,那么在接种含有引起过敏成分的疫苗时,一定要慎重,最好不要再接种相同疫苗。

如果一定要注射,必须把宝宝的过敏情况反映给医生,由医生准备好抢救措施后再接种。特别提醒家长,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接种疫苗,不要自己购买后给宝宝自行接种,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信息来源:

好大夫在线

发表者:陶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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