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厘金制度研究

2022-09-10

厘金制度是中国近代出现的一种新税制。它是晚清政府在中央财政日益恶化的形势下, 为急于筹措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军饷而开征的一种新商税。它最初是地方劝商捐助的临时筹款方式, 逐渐演变成国家正式确认的一种常规商税。从1853年创办到1931年裁撤, 前后长达近八十年。厘金制度是中国近代税收制度的怪胎, 对中国的近代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厘金制度的起源

1、必然性

1) 大量战争赔款和镇压太平天国运动需要对人民进行剥削。清朝统治后期, 中央财政入不敷出, 国库收支日绌。庞大的战争赔款使清政府的财政更加陷入困境。同时, 为筹集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所需庞大军费, 厘金应运而生。

2) 旧税一再征收早已声名狼藉, 创办新税急不可待。太平军占领南方多省, 切断了漕粮北运的渠道, 使得清政府重要财源之地的关税和盐税成为虚名。客观上造成了清政府筹款的难度。另辟财源, 征收新税, 是财政上的迫切需要。

2、偶然性

咸丰三年 (1853) , 担任刑部尚书的雷以諴在扬州帮办军务, 为筹措军饷, 采纳了幕僚钱江的建议, 试行商贾“捐厘之法”, 派人到扬州附近的仙女庙劝谕捐厘助饷, 取得很好的效果。次年, 雷以諴上奏朝廷“请推广厘金助饷疏”。后来, 东南各省相继仿行, 到咸丰末年, 遍及全国, 成为正式的税收。

二、厘金税制的内容

1、征收范围及种类

厘金就其课税品种的不同, 可分为百货厘、盐厘、洋药厘、土药厘四类。其中以百货厘举办最早、范围最大, 固所谓厘金, 主要指百货厘而言。百货厘的课征对象, 大多是日用必需品, 一切日用所需之物, 都在征收之列。百货厘金若以课征之地为标准, 可分为三类:一是出产地厘金。既出产地对所产物品抽取的厘金。二是通过地厘金, 是以货物由某地至某地之一次搬运作为对象, 课征于行商的通过税, 称为活厘或行厘, 是厘金收入的主要部分。三是销售地厘金是抽之于坐商的交易税。销售地厘金有坐厘、铺捐等不同名称。

2、税率和额数

厘金出抽时, 其税率定为货值的百分之一, 但在实行过程中, 各省级不一样。最高者贵州值百抽十五;最低者如黑龙江和广东潮州, 值百抽一;山西则为值百抽三。其他省份不再列举。清代厘金收入, 光绪十三年实收额为一千六百七十四万七千余两。民国时期, 平均每年厘金收入在四千万元左右。

三、厘金制度的弊端

1) 厘金直接提高了商品的成本和价格, 兵商害民, 严重阻碍了商品生产和流通。厘金抽征对象主要是日用货物, 大多数是普通百姓的日常必需品。作为征收商税的厘金最终还是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 超过了消费者的生产力水平, 商品必然滞销, 最终影响的还是商品的生产和流通。

2) 厘金成为地方拥兵自重、吏治腐败的经济基础。厘金开征以后, 由于中央并无统一则例, 加之各省自定章程, 额外勒索, 因此厘金从一开始就被看作各省自行筹款的途径。多年的惯例除一部分报效中央外, 很大部分留作地方开支。

四、厘金制度的启示

通过对中国近代厘金制度的研究, 可以总结出一些教训, 而这些历史教训对当前的税费改革, 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起到“以史为鉴”的作用。

1) 地方财政收入不足, 是各项收费起源的最初原因;中央政府放权, 是地方政府征收正税以外各项收费的直接原因;如果收费制度存在弊端, 就会带来种种祸害。因此近年来财政收入上“强干弱枝”的政策取向, 值得反思。

2) 税费制度缺陷是税费扰民的关键所在。厘金所以称之为近代中国财政税收历史上的一个“怪胎”, 其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缺乏监督管理机制是导致祸国殃民的主要原因。

3) 税费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从政治、经济、社会等角度来审视。财政学界一般认为, 唐朝中期的两税法、明朝中期的一条鞭法、清朝前期的摊丁入亩, 清末民初的裁厘改统, 是中国历史上四次重要的税费改革。这些改革可以在短期内“向来从弊为之一清”, 但是持续的时间都不长, 每搞一次改革, 就会催生出一次杂派高潮。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总结为“积累莫返之害”, 被称作“黄宗羲定律”。当前税费制度改革能否走出这个怪圈, 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摘要:厘金制度作为晚清时期镇压太平天国起义重要的经济来源, 为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对中国近代的税制改革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关键词:厘金,清政府,近代中国

参考文献

[1] 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北京:文海出版社, 1966.

[2] 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1957.

[3] 罗玉东.中国厘金史.北京:商务印书馆,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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