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孕检管理制度

2022-07-01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b超孕检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b超孕检管理制度

孕检B超测量数据说明

CRL――从胎儿头部到臀部的长度,又称为“头臀长”。妊娠8-11周的这个期间,每个胎儿发育状况还没有太大差异,因此医院往往通过测量CRL来预测预产日。

BPD――头部左右两侧之间最长部位的长度,又称为“头部大横径”。当初期无法通过CRL来确定预产日时,往往通过BPD来预测;中期以后,在推定胎儿体重时,往往也需要测量该数据。FL――胎儿的大腿骨的长度,又称为“大腿骨长”。大腿骨是指大腿根部到膝部的长度。一般在妊娠20周左右,通过测量FL来检查胎儿的发育状况。

APTD――腹部前后间的厚度,又称为“腹部前后径”。在检查胎儿腹部的发育状况以及推定胎儿体重时,需要测量该数据。TTD――腹部的宽度,又称为“腹部横径”。在妊娠20周之后,与APTD一起来对胎儿的发育情况进行检查。有时也会测量腹部的面积。

准妈妈学会看B超

许多准妈妈拿到超声诊断报告时,看到短短的一段文字,如坠云里雾里,其实报告单上不外乎以下几方面:胎囊、胎头、胎心、胎盘、胎骨长度、羊水和脊柱等。那么准妈妈你自己如何知

道这些指标在什么情况下正常,什么情况下又属异常呢?这里一些小知道,可供你参考。

胎囊 首先看胎囊。胎囊只有在怀孕早期才能够看到,怀孕一个月时胎囊直径大约二厘米,到怀孕两个半月时胎囊直径约为五厘米。胎囊在了宫的宫底、前壁、后壁、上壁、中部都属正常。正常情况下B超所视的胎囊形状清晰,呈圆形或椭圆形。

胎头 轮廓完整为正常,缺损、变形为异常,脑中线无移位和无脑积水为正常。BPD代表胎头双顶径,怀孕到足月时应达到9.3厘米或以上。按一般规律,在孕5个月以后,基本与怀孕月份相符,也就是说,妊娠28周(7个月)时BPD约为7.0厘米,孕32周(8个月)时约为8.0厘米,以此类推。孕8个月以后,平均每周增长约为0.2厘米为正常。

胎头 轮廓完整,人缺损或变形则为异常;脑中线无移位和无脑积水为正常。胎头双顶径的测量是估计胎龄及胎儿成熟度的指标。怀孕二十六到三二六周双顶径平均每周增加零点二二厘米。怀孕三十六周后双顶径的增加速度逐渐减慢,每周只增加零点一厘米。足月胎儿的双顶径在八至十厘米之间。双顶径也可以预测胎儿的体重。如果双顶径达到八点五厘米以上,则胎儿体重超过二千五百克。如果双顶径在九点一至十厘米,新生儿体重在三千二百七十六至三千九百二十五克,双顶径大于十厘米,新生儿的体重在四千克以上。

胎心 胎心存在,强为正常,弱有两种可能,一是胎儿正在睡眠中,二可能为异常情况。正常胎心率为每分钟一百二十至一百六十次。

胎动 有、强为正常,无、弱可能胎儿在睡眠中,也可能为异常情况,要结合其他项目综合分析。

胎盘 胎盘的正常厚度应在二十五至五十毫米之间。根据绒毛膜、胎盘光点、基底膜的改变,将胎盘成熟度为0、Ⅰ、Ⅱ、Ⅲ四级。胎盘的定级表示胎盘的成熟度。正常早期妊娠多表现为0级,是胎盘的生长阶段。妊娠中晚期,随着胎盘的成熟,由Ⅰ级向Ⅲ级发展。孕三十七周以后,大多是Ⅲ级胎盘。所以胎盘Ⅲ级胎盘。所以胎盘Ⅲ级可作为胎儿成熟度的参考。

股骨长度 是指胎儿大腿骨的长度。它的正常值应与相应的怀孕月份的双顶径值差小于二十至三十毫米。

羊水 羊水深度在三至七厘米之间为正常,超过七厘米为羊水增多,少于三厘米则为羊水减少,都对胎儿生长不利。脊椎 胎儿脊柱连续为正常,缺损为异常,可能脊柱有畸形。脐带 正常情况下,脐带应漂浮在羊水中,如果在胎儿颈部见到脐带影像,可能为脐带绕颈。

第二篇:B超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卫生部关于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通知》,严禁利用B超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B超管理制度如下:

一、建立健全B超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和职责,按照B超审批制度、B超检查登记制度、B超检查人员准入制度、检查报告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各项工作,并认真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章办事,用制度管人。

二、加强领导,成立B超管理与计生管理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专抓此项工作的落实。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定期与经常相结合,对B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B超室签订《关于禁止医疗机构采用技术手段进行性别签定责任书》进行严格管理。

三、不得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医学上确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必须持有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三人专家组集体审核)签署医学意见,并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对怀孕14周以上孕妇,实行B超检查,须由产科医师填好《B超检查申请单》并经科室有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B超检查;严禁对未持《B超检查申请单》的人员进行检查。非正常上班时间,孕妇须作B超检查时应由开具申请单的医生或护士护送至B超室,检查后护送人员须在检查报告单的右上角上签全名和时间。

五、凡做B超检查要登记其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或联系电话等内容,按要求做好各种登记以备查。

六、严格B超检查人员的准入制度,上岗前要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职业操守不好者,不得从事B超检查工作,对表现不好的人员,要及时撤换。

七、医务科每月对B超使用的情况要进行检查,督促检查B超的各项制度是否落实,登记是否完善,申请程序是否正确,孕妇的检查数量、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措施,要有书面资料。

八、非B超室人员(包括熟人和陪伴人员)不经B超室人员同意,不得进入B超检查室。

九、在B超检查室的墙内外醒目的地方张贴,实行接生、终止妊娠、孕检、落实节育措施等“实名制”的告示,要求上述人员就诊时要带有效身份证件、计划生育服务证等证件。

十、对利用B超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篇:B超使用管理制度

1、B超诊断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从事B超临床诊断工作。

2、B超操作员要经过专门培训,政治思想好,法制观念强,技术熟练的专职技术员担任。

3、B超是临床辅助诊断技术,只能用于对疾病协助诊断,严禁运用B超对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签定。

4、凡违反政策法规,为他人非法进行性别签定的工作人员,经调查属实,没收其违法收入,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5、实行B超诊断信息报告制度,B超操作员要对需要B超临床诊断的孕妇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姓名、年龄、住址、妊娠月份、诊断结果)以方便查询。

6、要加强对B超操作员的法律,法规,业务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其执法自觉性、杜绝询私舞弊的行为。

7、凡利用各种名义和借口私自向检查对象透露胎儿性别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药管员工作制度

1、坚持每月例会制度。例会内容:反馈信息、交流情况、研究工作、学习培训、宣传推广新型药具等。

2、坚持重点人员随访制度。建立当年有使用药具失败情况、有明显副反应、有精神异常和重大残疾等重点人员花名册,每月进行一次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

3、各类统计报表必须按照《统计法》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做到字迹清晰,数字准确,各项逻辑关系平衡。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时上报。

4、严格执行避孕药具的验收、验发和领取登记制度。保证2个月的周转库存量,管理完好,发放及时,帐、卡、物相符,并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

5、经常深入到村(居),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避孕节育知识。

6、严禁计划内避孕药具用于市场零售。

避孕药具管理员职责

1、掌握本乡镇育龄夫妇使用避孕药具情况,正确编报避孕药具计划。

2、负责避孕药具的采购、储运、保管、发放工作,做到渠道畅通,满足供应,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变。

3、做好药具进、销、发、存的账目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制定培训计划,定期搞好村级药管人员的培训,并搞好考核评比。

5、组织好避孕药具的零售工作,加强对避孕药具的宣传指导,普及药具知识。

6、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半年和全年报表,做到数字准确无误。

第四篇:B超及B超操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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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楚州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

治理服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楚州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服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各乡镇、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本制度中不够完善的内容,相关部门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以补充和完善。

楚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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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州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服务

管理制度

一、B超及B超操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1.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未批准开展超声波诊断专业的计生、医疗保健服务机构,一律不得使用B超诊断仪。

3.B超从业人员须取得上岗合格证,并熟悉仪器的操作规程,方可上机操作。计生、卫生主管部门对本系统的B超及其操作人员必须登记备案,要与B超操作人员签订《禁止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责任状。

4.B超室设立醒目的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警示牌,并公布所在地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监督电话。

5.B超技术工作人员或医疗人员对被检查者必须登记在册。按《孕妇B型超声仪诊断登记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完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胎儿性别的信息。

6.确因需要进行胎儿性别医学鉴定的,须凭区人口计生委审批同意《胎儿B超性别鉴定申请审批表》,或由3名主治医师以上会诊签署的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方可施行性别鉴定。B超操作人员对孕妇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一经发现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对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在检查过程中,必须有两名医师在场,并按照检查的规范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及时报告检查结果,严禁超范围检查。无论做任何部位的超声检查都必须单独填写《妊娠14 周以上超声检查登记表》。《妊娠14 周以上超声检查登记表》应用誊印纸张,一式二联方式制作,首页存根留存,第二页每月报区人口计生委或所辖乡(镇)计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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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凡对妊娠14周以上孕妇进行B超检查,除孕妇、B超医生和陪同医务人员外,孕妇家人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B超室。对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结果,不需要因病或因胎儿发育不良终止妊娠的,严禁暗示孕妇及其家属施行终止妊娠术。

9.在对孕妇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需要终止妊娠的,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领导,并有3名主治医师以上会诊,确需终止妊娠的,方可施术,但需报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10.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经鉴定实施机构三名以上的专家集体审核同意,并上报主管部门领导批准,由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按照国家的技术操作规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报区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二、区、乡、村三级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

(一)全程服务对象:孕妇,重点是持再生一孩生育证的孕妇。

(二)全程服务责任人:区、乡(镇)、村(居委会)三级全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三)全程服务的目的:对孕妇怀孕、生育的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尽力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困难,减少和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谎报新生儿死亡、溺弃女婴等违法现象。

(四)各级职责 1.区人口计生委

(1)将本级全体工作人员联系乡(镇,以下简称联乡)情况在本机关予以公示;

(2)每位联乡人员要随时掌握所联乡的孕妇全程服务及其他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至少每两个月到所联乡一次,深入了解情况,进行具体指导;

(3)区人口计生委主任或主管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的同----------------------------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志,每月召集一次全体联乡人员碰头会,听取联乡工作情况汇报,相互交流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安排下步工作;

(4)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执行情况。

2.乡(镇)计生办

(1)将全体工作人员联系村(居)委会(以下简称联村)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明确联村责任;

(2)在核发《生育证》和《生育服务证》时,对于再生育夫妻,要将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有关事项告知其夫妻,尤其是发给《生育证》时,要询问环情和孕情,以便详实的记录有关信息;

(3)每位联村人员要建立孕妇全程服务记录,直接掌握所联村的孕妇名单,每月记录一次每位孕妇的孕情以及对孕妇的全程服务情况;

(4)每位联村人员每季度要与村(居)干部共同对所联村已婚育龄妇女组织一次孕情检查,对怀孕妇女每月走访服务一次。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了解孕妇的怀孕情况和思想动态;对孕妇家庭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尽力给予帮助;

(5)乡镇计生办每月召集全体联村人员开一次碰头会,听取每个人对所联村开展孕妇全程服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6)乡镇计生办应及时向区分包本乡(镇)人员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执行情况。

3.村(居)民委员会

(1)落实村(居)干部和村计生协会会员孕情跟踪服务责任制,发现孕情信息的,要在5日内向村计生专干报告;

(2)村(居)计生专干要在孕妇怀孕14周内填写《孕妇报告单》报乡镇计生办;每月与联村干部一起对孕妇走访一----------------------------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次;

(3)村(居)计生专干对持再生育证的孕妇要确定1名村组干部、1名计生协会会员负责跟踪服务,两名责任人要随时掌握该孕妇的思想、怀孕、生育以及需要提供服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在5日内向村计生专干报告;

(4)村(居)计生专干对孕妇可能或已经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引产等问题,要及时向乡镇联村干部报告,提请乡镇帮助解决;

(5)村(居)计生专干与联村干部共同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参加乡镇组织的孕情和环情监测。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孕妇全程服务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

(1)区人口计生委、乡(镇)计生办都要将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执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每年认真组织一次评估,对联乡、联村、联孕妇责任人进行一次评比。对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履行好、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2)将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

2.依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对以下行为追究责任: (1)因服务工作不到位,造成怀孕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谎报新生儿死亡、溺弃女婴的;

(2)对怀孕妇女孕情和生育状况掌握不及时的; (3)对发生的问题和情况不及时上报的;

(4)没有履行领导责任,对发生的问题不掌握或知道后处理不及时的;

(5)其他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对上述行为由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或机构对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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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

1.实行住院分娩,禁止私人、个体诊所和无资质的医疗机构私自接生;

2.提倡定点住院分娩,防止遗弃和溺死女婴事件的发生; 3.实行分娩查验证制度,负责接产的医生要查验《一孩生育服务证》、《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和产妇夫妻的《身份证》,并如实详细的填写出生婴儿的发证单位、证号,包括婴儿的父母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婴儿出生时间、性别、胎次、健康状况等。

4.特殊情况处理:对于没有《一孩生育服务证》或《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的住院分娩对象,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进行接产,并在分娩对象出院前向其索取夫妇《身份证》,同时向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单位负责通报,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搞好个案调查;

5.自然流产、急症引流产和急症接产,当事人及其家属要在24小时内通知人口计生基层管理单位负责人,由人口计生基层管理单位在48小时内报告上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如实填写《自然流产、急症引流产、急症接产个案认定书》;

6.产妇生产实行实名登记的具体要求按楚政办发〔2010〕57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出生婴儿死亡、死产管理制度

1.实行出生婴儿死亡、死产双向责任、双向监督责任制,即由接产医疗机构和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各负其责,互相监督,卫生医疗机构及时出具由接产医生和妇产科主任签字的死亡《诊断证明书》以及病历复印件;

2.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对死婴进行科学勘验,出具《出生婴儿死亡死产勘验报告书》,对死亡婴儿作出特殊标志;

3.出生婴儿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出生死亡的,接产医院----------------------------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人口计生部门依法勘验;

4.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到上级技术鉴定单位进行相关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作出处理决定;

5.对于溺婴、利用非法手段残害婴儿死亡的,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出具假证明、假医学鉴定证明的医务人员和计划生育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7.本区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防疫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部门都要按规定建立出生婴儿死亡信息台帐,对没有按规定建立台帐,出生婴儿死亡率明显超过常规,出生婴儿性别比明显失调的乡镇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五、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

1.获准开展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保健机构严格实行凭证手术制度,凡接诊要求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对象,必须查验并在《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表》上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2.查验和登记相关证明材料按如下规定进行: (1)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20周岁以下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施术;20周岁以上的,查验和登记乡(镇)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不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2)孕妇属离婚、丧偶等原因要求终止妊娠的,查验和登记受术者本人身份证和区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非医学需要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3)属医学需要作性别选择终止妊娠的,查验和登记受术者本人身份证和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产前诊断中心出具的《江苏省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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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属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严重缺陷需要作终止妊娠手术的,查验和登记受术者本人身份证和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产前诊断机构出具的《产前诊断证明书》;

(5)孕妇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将危及孕妇生命安全,需要作终止14周以上妊娠手术的,查验登记受术者本人身份证和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退还手术对象)、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留存,整齐地粘贴在《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表》的对应面备查。

3.要求施行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对象不能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施术,并即报告当地计生行政部门。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而需紧急施术的,须经3名以上医师确认并签字后施术,并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获准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遵守其工作流程。

4.凡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施术医生必须在《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表》上如实填写胎儿性别。

六、《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由区卫生局和区妇幼保健院扎口统一管理;

2.《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由各防保所负责办理; 3.各卫生防保所必须指定专人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发放通知书”内容填写婴儿的出生时间、性别,婴儿的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正确;

4.批准接产的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认真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放通知书”,严禁篡改婴儿出生时间和性别,严禁填写----------------------------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缺项和改填产妇夫妻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填写内容必须与产妇实名登记的内容一致;

5.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各发放单位每月30日前应向区卫生局上报发证情况,区卫生局应于每季度第三月的25日向区人口计生委通报《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情况;

6.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发放责任追究制度,违反规定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要追究发放人的责任:轻者,批评教育,扣发奖金;重者,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要向社会公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和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七、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药剂科或药房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专帐管理;

2.终止妊娠药品的处方权限于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获准开展妇产科业务的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常规使用催产素或将米非司酮单独应用于紧急避孕除外。

3.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单独处方、妥善保存,每月汇总装订一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药剂科或药房建立终止妊娠药品处方档案和专账,切实做到账处(账与处方)相符,账实相符(账与药品),账账(药品的进、销、存)相符。专帐各栏目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完整;

5.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按照获准开展的终止妊娠手术类型(引产和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编制采购计划。依法取得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不得采购和使用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商品名:利凡诺、雷弗奴尔);

6.在药品批发公司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携带下列原始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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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2)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采购终止妊娠药品证明,且采购证明必须注明采购相关终止妊娠药品的品名和具体数量;

(3)采购人身份证。

八、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1.终止妊娠药品应实行专人、专区(专柜)、专账管理。 2.将所属行政区域内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服务范围和诊疗科目备案(具体名单由药监部门或区人口计生、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作为核准采购终止妊娠药品相应资格的依据。

3.凡购买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提供下列原始证件: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注明有妇产科)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服务范围中注明流产或者引产项目)副本;

(2)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采购终止妊娠药品证明,采购证明须注明采购各类终止妊娠药品的品名和具体数量;

(3)采购人身份证。

4.企业业务人员认真查验上述证件,核对所属行政区域内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备案资料,确认采购人拟采购的终止妊娠药品与获准施术资格相符后,方可开具发货票据。如果向所属行政区域外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医疗保健机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将上述3个证件全部复制保存备案。

5.无证件、证件不完备或者证件有弄虚作假嫌疑的,不得销售。

6.终止妊娠药品发货票必须单独出具,票面销售数量不得----------------------------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超过采购单位证明注明的数量,并将采购人的身份证号码记录在发货票据上备案,采购单位证明原件收存,作为发货票存档联附件一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严禁未获得经销终止妊娠药品的企业及临售药店经销终止妊娠药品。违反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九、群众监督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受理部门: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二)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1.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 2000元/例(调查属实后奖励,下同);

2.违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1000元/例; 3.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1000元/例;

4.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1000元/例;

5.违法使用B超的,1000元/例;

6.伪造、变造、买卖有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的(仅限于省政府第194号令中规定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000元/例;

7.违法销售或者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500元/例; 8.违法制作、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和销售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的,300元/例;

9.违法制作、发布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500元/例。

(三)奖励经费来源:举报第二条

1、

2、3项违法行为所需奖励经费由受理举报的人口计生部门在计划生育事业费----------------------------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中开支,纳入本部门经费预算;举报其他违法行为由执法机构在罚没款中提取。

(四)受理举报单位的职责: 1.自受理举报之日起3日内,将有关案件线索按工作职责分工移交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

2.案件查处后及时给举报人兑现奖金;

3.为举报者保密。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因失泄密给举报人及其亲属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赔偿后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费用。

(五)奖励程序:

1.相关执法部门将案卷材料复印件、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原件一份交举报受理部门政策法规机构备案;

2.举报受理部门查处案件或者对相关执法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后,通知举报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举报受理部门或者举报受理部门指定的人口计生部门领取奖励金;

3.举报人到受理举报部门领取奖励金并办理有关手续。

十、督导检查和考核制度

(一)机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药品批发企业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机构、企业内部各相关科室、营业部和岗位直接责任人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其严格依法依规执业和经营;

2.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业务主管科室和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考核。

(二)行政和监督管理部门系统监管制度

1.区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法定----------------------------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职责加强对系统内或辖区内督查和监管,确保各项法规和制度落到实处。

2.区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所属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实行“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责任制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监管。

3.区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三)督查制度

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每年必须对下级部门履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督查。督查可以专项进行,也可以结合其他业务工作进行。

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

暗访的主要内容是:宣传氛围;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其他需要暗访的内容。

明查的主要内容是: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其他需要明查的内容。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织部门要对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有关部门查处督查中了解到的违法行为。

十、信息通报制度

1.区卫生部门应明确专人将婴儿出生、死亡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每季度末向同级人口计生委进行通报;

2.区民政部门应明确专人将婚姻、收养和领养婴儿登记情况每半年向同级人口计生委进行通报;

3.区公安分局应明确专人将新生儿户籍登记情况每季度末向同级人口计生部门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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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区人口计生委牵头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对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整治工作不力而被“一票否决”单位和查处“两非”相关人员情况,及时报送区委组织、人事部门。

十一、孕情、环情管理监测制度

1.孕情、环情监测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扎口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由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

2.建立健全孕情、环情监控台帐,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按季度实施一次孕情、环情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孕情、环情监测的责任人:区级是区人口计生委分管科技服务工作负责人和科技服务科负责人;乡镇是乡镇人口计生工作分管人以及乡镇计生站长、卫技医生;

4.孕情、环情监测的对象:已婚无孩育龄妇女;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妇女;男绝育不足一年的;女绝育不足半年的;生育二孩及其以上子女没有绝育的;有流引产史的;

5.孕情、环情监测管理和服务内容:B超对孕情、环情的监测;上门随访服务对象;寄回的婚育证明初审初核;孕情、环情监测结果的报告;孕情、环情监测结果记录、变更;孕情、环情监测资料的保管和保存;

6.育妇妊娠10周后没有查出怀孕(以妇检簿记录为准)导致超生的,对卫技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发现一例超生的,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全年奖金;发现二例(在职期间累计计算)超生的,实行待岗6个月的处理,取消全年奖金,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发现三例(在职期间累计计算)及以上超生的,予以开除(解聘或辞退);

7.妇检簿丢失、少页、故意涂改的,追究乡镇卫技员的责任。丢失一本的,对卫技员实行待岗6个月处理,取消全年奖金,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丢失二本的,对卫技员----------------------------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予以开除(解聘或辞退)处理。一个村的妇检簿无故缺少1—2页的,对卫技员予以全区通报批评,罚款200元;缺少3—4页的,实行待岗6个月处理,取消全年奖金,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罚款1000元;缺少5页以上的,卫技员予以降级或开除(解聘或辞退)。故意涂改孕情、环情监测信息的,发现一例对卫技员罚款200元(填错的必须要有更正说明);

8.服务对象底数排查不清或应服务对象未张榜公布的,给予乡镇计生站包村人通报批评,罚款200元;

9.卫技人员没有及时填写当日反馈表,环情、孕情没有及时变更信息,环情、孕情监测情况汇总表未及时上报的给予通报批评;

10.检查出的意外妊娠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落实补救措施的,发现一例对计生站包村人员予以通报批评,罚款200元;发现两例罚款500元;发现三例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11.流动人口寄回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由站长和卫技员共同审核把关。发现假证明要及时向人口计生委科技股报备,并对其实施管理措施。审核不严的,放松管理的,一个村发现三例的,对乡镇计生站长、卫技员予以全区通报批评;一个村发现五例以上的,对乡镇计生站长、卫技员实行诫免谈话,罚款500元,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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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B超质量管理

超声科工作制度

1. 每日上班时首先做好卫生整理及检查前的准备,先开稳压器待电压平稳后再启动机器。 2. 检查工作开始后,按前来就诊病人的先后顺序(保健、急诊及特殊情况例外)进行检查。检查前向被检者作简单说明,以求患者配合检查。 3. 住院病人由病房主管医生填写超声波申请单后,与检查前送交本室,门诊病人由门诊医生填写申请单后持单来本室预约检查时间。 4. 进行检查前先仔细阅读申请单的内容,然后参阅病历,同时向病人做必要的询问,以便进一步了解病情,突出特点。 5. 6. 7. 8. 检查操作要正确、迅速,记录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检查后根据需要进行详细登记。(包括随诊照片等) 下班前拉电闸认真检查门窗安全情况。 超声波室及机器附属品一律不外借。

超声室消毒隔离制度

1. 每日开诊前更换中单,遇到黄疸及其他传染病人时及时更换中单。

2. 每个病人使用卫生纸擦皮肤上的超声耦合剂,需饮水者,使用一次性塑料口杯,用后废弃。

3. 检查室内定时通风,并使用交叉式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4. 检查病人后,医生用消毒液洗手,再用清水洗净,以免交叉感染。

5. 每日检查后,用含氯消毒液500mg/L擦拭地面、桌面、擦拭电话、门把及其他物体表面。

超声医学影像医疗服务质量标准

一、基础质量: 1. 仪器管理:医院的超声仪器应由超声科统一管理;二级医院应设有超声室和超声心动图室。 2. 环境要求:检查室应保持单机单室,检查室温度控制在23~27℃;医院超声科建筑面积至少120m2。 3. 人员资质要求: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实施诊断和治疗。职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诊断和治疗。

二、环节质量:

1、 流程结构:

体现“优质、高效、便捷”、“以人为本”的精神,做到人性化服务、全面化服务、整体化服务。

1) 检查前:患者等待检查时,医务人员主动介绍各种超声检查的注意事项,让患者按序候诊;轮到患者检查时,由护士陪至检查室。

2) 检查时:医生检查时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动作轻柔、严肃认真。保护患者的隐私。男医生对妇女敏感部位做超声检查时,必须有女护士或女医生在场。

3) 检查后:检查结束,主动向患者介绍检查结果(需执行医疗保护制度者除外),耐心用通俗语言回答患者的提问。对体弱患者,医务人员应主动搀扶。

2、 仪器操作:

1) 保持良好的电源环境、电压稳定、抗电网污染、防雷击。 2) 仪器正确通电后,监视器和主机灵敏度预调至正常范围,并在仪器工作情况记录本填写登记。

3) 下班前首先断开仪器电源开关,再关掉稳压器电源,并用湿软纱布清洁探头,切勿用乙醇和腐蚀剂涂擦探头;工作一周或接触传染病后,应对探头进行臭氧或环氧乙烷熏蒸消毒。

4) 中途突然停电,应立即断开仪器电源开关;再次通电应在待电压稳定后再启动仪器电源。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记录在案。

5) 仪器工作期间,按要求恒温恒湿,注意防尘,定期保养。 6) 超声工作室必须每天消毒,床单应每天更换。

3、 常规诊断:

1) 仔细阅读申请检查的内容与目地,熟悉病情和其他有关检查结果,并了解清楚受检查者是否按就诊须知做好准备。

2) 在检查部位涂适量中性耦合剂,轻巧拿放探头和按压功能键盘。根据需要,遵循各脏器灰阶超声、多普勒超声或彩色多普勒超声的诊疗规范的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检查。

3) 无伴性遗传或医学上认为必须时,严禁对胎儿进行鉴定。 4) 常规检查后一小时内发出报告。

5) 检查中遇有疑难病例,应主动请上级医师、科主任会诊,并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与讨论、确保检查质量;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 急诊诊断:

1) 超声科应有医生24小时值班;急诊病人,临床医生在申请单上写明“急”,随叫随到,并在检查前与检查中仔细观察病情变化,必须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检查;对危重病人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如病情危重,应是抢救在先检查在后,或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检查。 2) 急诊病人的检查报告应于查完病人后立即发出。

5、 介入超声:

1) 常规检查:超声导向穿刺诊断或治疗前必须化验血常规、出血时间、凝血时间、肝肾功能、乙型肝炎免疫学检查、胸部X线检查及心电图登,必要时查AIDS。对有过敏史者应作局麻皮试,乙醇及其他拟用药物过敏试验。 2) 术前谈话:术前必须与病人及(或)家属做好谈话,说明超声引导手术的目地、方法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与危险性,并签署正式手术志愿书。

3) 防止感染:认真做好消毒隔离,预防院内感染。介入诊断或治疗时尽量使用一次性针具。

三、终末质量: 1. 技术水平:(应具备下列业务能力)

1).腹部超声检查; 2)浅表器官检查; 3)胸部超声检查; 4)心脏超声检查; 5)颈部及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检查; 6)介入超声诊断及治疗. 2.报告书写: 1) 一般资料必须写全,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超声号、住址或联系地址、电话与报告日期等,急诊必须注明接诊时间和报告时间。

2) 声像图表现为扫查发现的客观描述,不需加入任何主观判断。一般描述包括外形、轮廓、管道及脏器回声和必要测量数据;病变描述首先描述为弥漫性或局灶性,以及脏器中各种声像图的异常改变;局灶性改变应作定位、测量及其它重点描述。对典型图像(|包括必要的阴性图像)应留照片。

3) 超声检查后提示有无病变及病变性质。应包括如下内容:

● 病变部位或脏器

● 病变在声像图上所表象的物理性质(液性、实质性、混合型、气体、纤维化、钙化等);

● 可能提供的疾病诊断,加括号(按可能性大小依次提示) ● 必要建议(如超声随访,建议其它检查); ● 签名与日期:超声诊断报告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签发,见习期医师或进修医师的报告必须由上级医师加签才能发出。诊断医师和记录者均须签全名。护士或技师不得签发报告;日起按年、月、日排列。

4) 超声检查报告为医学文书,字迹应清晰,不得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

5)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出具假报告。 3 质量控制:

1) 做好登记建卡工作,统一保管资料。

2) 定期随访病人,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对超声引导下,穿刺治疗的患者和疑难患者,应留下宅电,跟踪随访,有随访纪录。

3) 定位、定性(只物理性质)符合率达90%以上。 4) 无患者投诉。

超声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 指导全科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2. 指导本科主治医师(主管技师)、住院医师(技师)、技术员进行医、教、研各项工作,有计划的在实践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3. 定期参加门诊工作对疑难病例讨论会诊,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提高诊断符合率。

4. 督促和检查各级人员,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5. 担负医学院学生教学和进修人员培训工作。

超声科主治医师职责

1. 在科主任及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担负部分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2. 指导住院医师、技师工作,提高诊断水平。

3. 参加门诊工作及时解决医疗诊断中的问题,并向上级反映。 4. 按期完成所负责的科研工作,及时向主任汇报情况。 5. 担负一定教学,指导学习和培养进修生工作。

超声科医师(技师)职责

1. 在主任(副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指定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2. 负责门诊检查诊断工作,做好报告、登记和病例小结工作。 3. 参加病例讨论,协助做好进修和实习人员培训工作。

超声科诊断诊疗常规

1. 2. 3. 4. 5. 6. 肝脏疾病B超探测。 胆系疾病B超探测。 肾脏疾病B超探测。 产科B超探测。 心脏超声探测。 阴道检查。

一 、肝脏疾病B超探测 [准备工作]

1. 向病人解释超声检查是无损伤、无痛苦、安全的检查方法,不必紧张;检查前最好先做肝脏功能检查,以便对传染性肝炎患者采取相应预防隔离措施。

2.仪器准备:

1) 先开电源及稳压器。

2) 待稳压2—3分钟后方可开仪器开关。 3) 灵敏度调节在适中位臵。

[体位和探测方法步骤] 3.病人体位:

1) 仰卧位:为常规探测体位,患者仰卧,平稳呼吸,两手上抬臵头侧枕上,以便肋间距离加宽,便于臵放探头。 2)左侧卧位:患者向左侧卧,以探测右后叶的病变。 3)右前斜位:患者向左转体45°,从右腋中线至腋后线各肋间隙进行探测。重点观察右半叶前后叶之病变,也用以观察胆总管及门静脉主干,以鉴别肝脏疾病和腹膜后肿瘤。

4)半卧位:肝下缘位臵偏高,仰卧位探测肋缘下显示不够满意者,取半卧位配合作深吸气后屏气,常可从肋缘下获得较满意的右肝斜切声像图

4.探测方法和步骤:

1)先从右锁骨中线第5-6肋间或4-5肋间开始探测,并确定肝上界的位臵,然后沿肋间逐一向下探测,观察每一肋间切面声像图的改变,注意门静脉、肝静脉、肝内外胆管以及胆囊的变化。 2)右肋缘下纵切观察肝在锁骨中线肋缘下的厚度和长度,并沿肋缘下肝下缘处斜切,观察第

一、二肝门及肝静脉的一系列图像,对通过第二肝门显示肝右静脉长轴斜切面图,记录右肝最大斜径。 3)剑突下观察肝左叶各个纵切面的图像,应尽可能显示左叶肝的下缘,并通过深吸气后进行比较观察,通过腹主动脉矢状切记录左肝长度和厚度,通过下腔静脉矢状面记录尾叶长度。 4)沿剑突下肝下缘做向上后方的斜切面,观察肝左叶门静脉的结构,并显示门静脉左支切面,记录尾叶的厚度与宽度

5)沿右肋弓缘将声束指向肩部,嘱患者深呼吸,进行观察比较,常可显示以上各切面中遗漏的区域或病变。

6)当发现肝内病灶时,从纵、横、斜各切面图观察并记录,尤需注意肿块与第

一、二肝门的关系。

7)应同时观察脾脏有无改变并测其厚度及肋下长度,必要时测脾长度和脾静脉宽度。

8)同时观察肝门有无肿大淋巴结,有无胸腹腔积液及胆囊有无变化。

5.肝脏正常值及测量: 1) 右肝最大斜径:不超过12-14cm,,以右肝静脉注入下腔静脉的肋下缘斜切面声像图为标准。测量肝脏前后缘之间的最大垂直距离。

2) 肝右叶前后经:不超过8-10cm,在肋间切面声像图上测量得到的肝脏前后缘的最大垂直距离。

3) 右半肝厚度和长度:厚不超过5-6cm,长度不超过5-9cm,通过腹主动脉的矢状切面声像图作为测量左肝厚度和长度的标准切面。

4) 肝右锁骨中线肋缘下厚度和长度:一般探测不到,正常平稳呼吸时探测,深吸气时长可达1.5-6cm. 5) 肝尾叶长度和厚度不超过4.5cm,通过下腔静脉纵切面声像图,上为肝左静脉近端,下为门静脉左支横部,宽不超过4cm,厚不超过2cm,通过门静脉左支的斜切面测量下腔静脉与门静脉左支之间的尾叶厚度,下腔静脉右侧缘至肝尾叶左端为宽度.

二、胆系疾病B超探测

【准备工作】

1. 向患者解释超声检查是一种无创无痛苦安全的检查方法,不必紧张;要求禁食8小时以上(小儿禁食5小时),上午空腹检查为宜。

2. 结肠内容物和气体较多而干扰胆囊胆管成像和观察时,可灌肠排便后检查。

3. 有黄疸者需先查肝功能,以便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4. 仪器准备:

1) 2) 3) 先开启电源及稳压器。

待稳压2-5分钟后方打开仪器开关。

灵敏度调节可与探测肝脏相似或稍降低,使管壁显示较清晰,调节动态范围在适当的位臵上,适当提高远场增益。 【体位及探测方法和步骤】

1、 1) 病人体位:

仰卧位:为常规探测体位,检查方便,病人舒适,但胃肠气体干扰多。 2) 右前斜位:患者向左转体45°,是常用的体位。此体位可使肝和胆囊向左下移位,扩大肝胆作为超声窗的利用,减少肾肠气体的干扰,从而提高胆囊颈部及肝外胆管的显示率。 3) 坐位或站立位:可使肝、胆囊轻度下移,有利于观察结石移动和胆囊底部病变,同时可提高总胆管下段的显示率。

2、 1) 探测方法和步骤:

腹直肌外缘纵切:可显示胆囊纵切面,长轴多向左倾斜,沿该轴附近作纵断与横断,能显示胆囊与肝脏和肝门的解剖。 2) 右肋缘下斜切:探头向右移动可显示右肝门静脉右支,右肝管和胆囊:向左移动,可见左肝、门静脉左支及其腹侧伴行的左肝管。 3) 右肋间斜切:一般于6-9肋间可获得右肝、胆囊以及门脉右支伴行的右肝管直到肝总管的纵断图像。 4) 右上腹正中旁斜切:为获肝外胆管的纵断图像往往上段向右斜,下段与脊柱平行或向右曲折,需追踪至胰头。 5) 上腹部横切:可显示胰头背外侧胆总管的横断图像,同时可观察胰头和胰管有无异常,此切面对发现胆总管下端病变是十分重要的切面。 6)

3、 正常值: 应同时探查肝及胰腺。

1) 胆囊长径一般不超过9cm,前后径不超过3cm,壁厚不超过3cm.。

2) 左右肝管不超过2cm.。 3) 二级以上胆管难以清晰显示。

4)肝外胆管上段不超过5mm,下段不超过8mm。

三、肾脏疾病B超探测 【准备工作】

1、

2、 向病人说明超声检查,无创、安全、可靠、也无须禁食。 仪器准备:同肝胆探测。

【体位和探测方法步骤】

1、 病人体位:

侧卧位:为最常用的探测位,患者被探测侧的手举过头部,1) 必要时可用一枕头垫于对侧,以便操作,此法可获较满意图像。 2) 俯卧位:此法也常用,可用一枕头臵于腹部。但此法图像不如侧卧位清晰。 3)

2、 仰卧位:多作为辅助检查时用,或用于显示肾血管情况。

探测方法和步骤:

1) 冠状切面:将超声扫查线位腋后线,使声束指向内侧前方,探到肾脏后,再调整位臵和声束方向,以获得肾的最长径和肾门为准,一般肾呈⊥形,由于肾上极较深略偏后,下极较浅略偏前,且左右肾上极分别被脾、肝所覆盖,故扫查时应注意探头位臵。

2) 背部切面:如患者肥胖,其图像不如侧腰部探测清晰,由于肾位于背部肌层深处,上极靠内侧,下极偏外侧,虽易显示肾的形态,但难以显示肾门,同时因上极受肺的遮盖,故需通过呼吸活动的调节才能显示上极。一般左肾中上部前方为肝或胆囊及下腔静脉,两肾中下部前方均为肠腔。 3) 腹部扫查可借助肝脾作为声窗以显示肾脏,同时可了解肾血管情况。

总之,当找出肾的最长轴后,必须配合对肾的短轴扫查,以证实长轴扫查时所获情况。

3、 肾脏声像图正常值:

肾的大小出入较多,一般各径值 男<女,左肾>右肾,范围为:长10—12cm,宽5-6cm,厚3-4cm。再实际工作中只有当肾脏过分巨大或过分缩小才有诊断学意义。

四、产科B超探测 【准备工作】

1、 检查前2-3小时不排尿,必要时饮水500-700ml,使膀胱中度充盈。

2、

3、

4、 孕12周后至分娩前可不必充盈膀胱。

向孕妇解释超声检查的安全性,对胎儿亦无影响。 仪器选择及准备同肝脏探测。

【体位和探查方法】

1、 体位:

一般均为仰卧位。 下述情况可用侧卧位: 1) 2)

 改变胎儿位臵。

 鉴别孕妇腹内异常无回声区,如游离或包裹性积液,巨大囊肿等。

 子宫过大,孕妇难于仰卧者。

2、 探测方法和步骤:

暴露腹部,包括下腹和耻骨联合上缘。

探头压力适度均匀,在子宫范围内先纵扫后横扫,应自左1) 2)

臵右和自上而下连续性扫查。 3) 不时侧动探头,寻找宫腔内有无妊娠改变,包括早孕的孕囊、胚芽、胎心及中晚期的羊膜囊、胎心、胎盘及羊水等。 4) 5)

3、 进行产科生物学测量,以故测胎龄,了解胎儿生长发育等。 注意子宫壁及附件区有无肿物,有无盆腔游离积液。

正常测值:

1)未孕成年妇女:

子宫长径7-8cm,宽4-5cm,厚2-3cm,三径累加为15cm,经产妇各经线较大。

2)早孕三径线累加应随妊娠周数增长而加大。 3)早期孕龄测量法:

孕周=【孕囊平均内径(cm)+2.534】/0.7 注:孕囊平均内径=(纵径+横径+前后径)÷3 一般与7周后可测头臀径(CRL)来预测胎龄,最好连测3次取平均值。 4) 胎儿生长发育需测双顶径和股骨长度来确定正常发育,发育过长或迟缓等。

五、心脏超声探测: 【准备工作】

1、 病人准备:首先给病人介绍此项检查的方法和目的,争取病人配合。然后嘱病人仰卧位或左侧30°、45°或90°卧位,平稳呼吸。如患者心功能不好,应将其头部抬高,并尽量避免心脏移动。如患者肋间隙狭窄,嘱其左臂上抬,以增加肋间隙的宽度。做胸骨上窝检查时,可取坐位或仰卧位,将病人肩部垫高,使颈部裸露,检查剑突下切面,应让患者双腿弯曲,腹部放松。

2、 仪器准备:根据仪器的不同型号,按说明书指示,先后打开电源,调整灰度、灵敏度及增益,记录深度、焦点、抑制、动态范围和心电图等。 【检查方法】

涂接触剂(耦合剂)于检查部位,探头臵于心前区常规探查部位,自内向外,自上向下,逐个肋间隙移动,以了解心脏的全貌和清晰的图像。

3、 M型超声心动图的基本检查方法:常用定点检查和滑移探查。 定点检查:探头固定于某一点,声束方向不变,观察心脏1)

某一经线上各层次的形态及活动情况。如探查心脏四区,可观察右室流出道,主动脉根部、主动脉瓣及左房后壁活动情况。 2) 滑移探查:探头臵于了;肋间隙,缓慢向一个方向移动,此时声束方向亦有移动,借以观察心脏水平面上各个结构的相互连续关系。如:主动脉前壁与室间隔;主动脉后壁与二尖瓣前叶互相移行,同在一个平面上。

4、 B型超声心动图的基本检查方法:探头的声束呈扇形切面,因此,探头不动,声束方向则有变化。一般分纵轴、横轴、心尖四腔、心切面探查。 1) 纵轴切面:扫查轴心一般臵于胸骨左缘3-4肋间,正常图像可以观察到心底部的右室流出道,主动脉前壁、主动脉和主动脉瓣、主动脉后壁、左房和左房后壁;心室部分可以观察到右室前壁、右室、室间隔、左室腔和二尖瓣叶,左室后壁。 2) 横轴扇形扫查:探头在原来位臵不动,将探头顺时针方向转动90 ,形成垂直于心脏切面的图形,然后稍微上下移动探头,即可观察到短轴的心底切面、二尖瓣水平切面、乳头肌水平切面。 3) 心尖四腔心为心脏纵轴的水平面,扇尖为心尖部,扇弧为心底部,可以观察到左右心室腔,左右心房及二尖瓣、三尖瓣和房室间隔的活动。

六、 阴道检查:

1. 2. 3. 在常规经腹壁超声检查后进行。 嘱患者排尿,取膀胱截石位。

用一次性避孕套或乳胶套罩住阴道探头(阴道流出者需用消毒套),套的内外均涂以消毒耦合剂。 4. 操作者戴手套,右手持探头柄,将探头徐徐送入阴道穹隆部。 5. 操作时需将探头柄倾斜,使其顶端能向任何方向移动;推位探头柄,使深部或较近器官进入聚焦区内;旋转探头柄,以观察全部盆腔结构。 扫描平面:

6.盆腔纵切面:声束从骨盆前后方向扫描所获得的图像。 7.盆腔横切面:声束从骨盆横行方向扫描所获得的图像。 8.靶器官定位扫描:阴道超声将声束直接通过阴道穹隆部,射向体轴的后上方,而人体骨盆与体轴约构成30 角,因此经阴道扫描很难确定与体轴平行或垂直的平面,它又受阴道壁和入口限制,影响探头活动范围。所以,将探头所对准的器官,称为靶器官,称为“靶器官定位扫描’’。只从单一被检查器官的图像中获得诊断信息,而不必根据“盆腔平面”,这样反而简化了程序。 图像的方位:

通常将声束近端(探头表面)臵于图像底部以下与常规腹部图像区别。图像的左右分别代表被检者的左右侧或前后。因探头方向变换较大,一般应以字符标明方位或器官。

B超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 根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北京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及区卫生局继续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3.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4.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所有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每年不得少于72学时,25学分(其中区县级与区县级以上学分不得少于10学分)。

5. 继续教育的内容要讲求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切实学以致用。 6. 科室负责人应妥善安排科室工作,创造条件以利本科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医务人员本人亦应克服困难,积极参加包括自学在内的各种项目的学习。 7. 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继续教育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科室自管项目、个人自学项目的实施。

8. 每年年底,科室负责人向院继续教育委员会递交本年度总结、下年度计划。

9. 刊登、交流论文、出版著作、授课、进修、经批准的学历教育,可按规定记继续教育学分。 10. 严格掌握学分登记标准,公正、认真地登记学分。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学习与考核情况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B超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 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二、 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三、 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的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 医务科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五、 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小时。

六、 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七、 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的发生。

超声科突发紧急意外情况处理预案

根据目前各种突发意外事件的不断发生,为了适应紧急意外事件发生时的各种情况,保证在事件发生后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将各种损失减至最低。特制定B超科突发意外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1. 当病人在进行超声检查过程中,发生突发意外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急诊科医生到场进行必要及时的诊治,如搬动后可能加重病情者,应在抢救至病情允许时,再行搬动。 2. 当病人在超声检查过程中突发心脏骤停,应在请求急诊科的同时,进行病情的判断,并进行基础的心肺复苏,以赢得宝贵的抢救时间。 3. 在抢救同时,及时上报医院总值班,听从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的指挥。 4. 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突发意外情况”处理措施的培训和演练,并要求科室人员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的方法,同时要有明确的记录。

超声科医疗仪器保养制度

工作人员负责指定仪器的维护和保养,每周擦仪器1-2次,完成检查后注意清洁探头,保持仪器整洁,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并在登记本上进行故障及维修情况的详细登记。

超声科卫生制度

每天下夜班做好科室卫生 白天值班人员注意维护

责任区负责人每周1-2次对相应责任区重点清洁及整理,包括责任区卫生及其内橱柜整理,每周二,周五上午更换检查室床单。

每天按规定进行房间紫外线消毒 并由当天值班人填写消毒登记 。

超声科卫生责任区

张东兴:负责LOGIA-5仪器卫生及资料室卫生。 王微: 负责LOGIA-5工作站及诊室卫生。 李玲玲:负责HD-7仪器卫生及诊室卫生。 刘春子:负责南院超声科卫生。 杜景:负责TCD仪器及诊室卫生 申潇杰:负责B超仪器及B超室卫生。 刘金玉:负责TCD诊室卫生。

超声科仪器保养责任人

张东兴: LOGIA-5。 王微: LOGIA-5工作站。 李玲玲: HD-7。

刘春子:南院迈瑞彩超及南院东芝B超。 杜景: TCD 申潇杰: 祥生B超。

超声科等候和预约检查制度

2. 科室人员负责门诊及病房病人的登记及预约工作. 3. 登记预约时必须认真逐项检查申请单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对填写不合格者可退回申请医生补填. 4. 检查费用,按统一收费标准办理交费手续. 5. 预约检查时间: ⑴一般根据申请单要求,符合条件者随时完成检查. ⑵胆囊及胰腺检查,一般应禁食水6-8小时以上,一般于上午进行检查,急诊病人随时完成检查. ⑶妇科,早孕,膀胱及前列腺患者于膀胱充盈后检查. 6. 预约人员必须认真告诉病人有关检查注意事项. 7. 根据特殊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超声科报告制度

1. 仔细阅读申请检查的内容与目的,熟悉病情和其它有关检查结果,并了解清楚受检者是否按就诊须知做好准备。在受检部位涂适量中性耦合剂,轻巧拿放探头和按压功能键盘。 2. 根据需要,遵循各脏器灰阶超声,多普勒超声或彩色多普勒超声的诊疗规范的要求,仔细认真地进行检查。 3. 4. 常规检查后半小时内发出报告。

检查中遇有疑难病例,应主动请上级医师,科主任会诊,并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与讨论,确保检查质量,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 超声科应有医生24小时值班,急症病人临床医师在申请单上写明“急”,随叫随到,并在检查前与检查中仔细观察病情变化必须在病情允许地情况下进行检查,对危重病人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如病情危急,应抢救在先,检查在后,或待病情稳定后再行检查,急诊报告检查后立即发出. 6. 一般资料必须写全,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超声号,住址或联系地址,电话与报告日期等,急诊必须注明接诊时间和报告时间. 7. 声象图表现为扫查发现的客观描述,不需加入任何主观判断,一般描述包括外形,轮廓,管道及脏器回声和必要测量数据,病变描述首先叙述为弥漫性或局灶性,以及脏器中各种声像图的异常改变,

局灶性改变应作定位,测量及其它重点描述,对典型图象(包括必要的阴性图像)应留照片. 8. 超声检查后提示有无病变及病变性质。应包含以下内容: 病变部位或脏器;

病变在声像图上所表现的物理性质(液性、实质性、混合性、气体、纤维化、钙化等); 可能提供的疾病诊断,加括号(按可能性大小依次提示) 必要建议(如超声随访,建议其它检查)

签名与日期:超声诊断报告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签发,见习期医师或进修医师的报告必须由上级医师加签才能发出。诊断医师和记录者均需签全名。护士或技师不得签发报告;日期按年、月、日排列。

9.超声检查报告为医学文书,字迹应清晰,不得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 10. 11.

超声科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出具假报告. 做好登记工作,统一保管资料。 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各级医师职责,能够胜任本质工作,无医疗差错事故,无医疗服务投诉,出全勤. 1. 根据各级医师所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分配比例上体现承担的风险及责任越大,相应获得的比例增高。

2. 工作业绩突出,临床诊断符合率高,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有倾斜。

3. 每月根据个人的工作量,奖金分配上有所反映,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多劳多得。

4. 获得局级及院级先进,受到患者表扬的科室给与一定奖励。 5. 努力钻研业务,不断进取,在医学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科室给与相应的奖励。

6. 根据科室工作需要,放弃休息加班加点,科室在绩效工资分配上 有一定体现。

7. 出现医疗差错事故,在执行医院相应处理规定外,根据差错程度适当减、或免当月绩效工资。

8. 患者投诉,与患者争执,经调查核查属实,适当减、免绩效工资。 9. 事假、病假、外出学习进修,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10. 其他不全事宜,根据具体情况,具体相应处理。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观念,提高警惕,坚守工作岗位。

2.熟悉本职业务技术,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各类恶性事故的发生。

3.劝止闲杂人员在科室逗留,严禁带明火进入科室。 4.熟悉使用防盗及放火器材。 5.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及制度。

6.上班时必须先检查门,窗,柜,仪器是否完好,发现被盗,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7.发现险情,隐患,漏洞,要立即采取措施,并且向领导报告。 8.因违反规定或失职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制度

1.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标准为:在医院首次开展并在区级,市级,国内,国外处于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项目。

2. 所应用的新技术/新项目要有医疗技术论证且不违反医学论理学。涉及的新技术/新项目需要有院长及有关部门的批件。 3. 准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应本着对病人负责的精神,至少提前2个月向医务科申请,上报院领导。

4. 医务科没2-3个月视申报情况,组织医疗委员会相关专家进行审核,科室申请人应陈述开展的可行性及理由,由专家委员会决定是否开展,并回复有关科室。

5. 在接到批准文件后,科室方可按照新技术/新项目所涉及的规定开展此项工作。

6. 所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确保病人的安全,并有知情同意书及相应的措施与紧急处理预案。

7. 经专家委员会批准新技术/新项目科室,每月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病人资料报医务科,医务科监管1年,如顺利且效果较好1年内无事故,改成科内自管。

8. 科室主任应在每年年初将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列入科室计划中,年终应及时做一年来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总结并交报医务科,根据工作总结医务科再次审核,合格后有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由主管院长签发正式批准文件。

9. 在开展新技术过程中发生严重医疗事故,医务科应及时提请召开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情况有权决定暂停新技术/新项目开展。

10. 未经申报及批准擅自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一旦发生争议,按医疗事故处理。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 根据《北京市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北京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及区卫生局继续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3.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地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4.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每年不得少于72学时,25学分,(其中区县级与区县级以上学分不得少于10学分)。

5. 继续教育的内容要讲求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切实学以致用。 6. 各级负责人,应妥善安排科组工作,创造条件以利本科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医务人员本人亦应克服困难,积极参加包括自学在内峨峨各种项目的学习。

7. 每年年底,各科组负责人向院继续教育委员会递交本年度总结,下年度计划。

8. 刊登,交流论文,出版著作,授课,进修,经批准的学历教育,可按规定计继续教育学分。

超声科突发停电处理预案

1. 当医院突发停电,立即切断所有仪器及稳压器电源,防止突然来电对仪器损害。

2. 停电后仪器关机至少5分钟后方可再次开机。

3. 突发停电后立即拔掉空调电源,关掉照明用电,以免突然来电时瞬时高电压。

4. 加强日常仪器维护及保养,加强日常线路及连接线的检查维护。

超声科审核制度

1. 超声科诊断医师必须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资质,无资质人员必须在有资质人员指导下从事诊断工作。

2. 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可以从事一般的诊断工作,检查中遇有疑难病例,应主动请上级医师,科主任会诊,并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与讨论,确保检查质量,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 发送电子报告时,诊断医师必须认真核对并手写签字。代签字无效。

超声科图像管理制度

1. 超声科所有彩超图像及结果均存入医学影像工作站,保证医学资料完整。

2. 每天认真核对影像工作站及门诊登记本,避免漏登、漏存。 3. 定期将影像工作站资料刻录于光盘内。

过敏性休克抢救预案

1. 询问药物过敏史并根据要求做过敏试验 2. 发生过敏性休克时,立即停用致敏性药物,立即抢救,紧急通知临床医生。 3. 立即平卧,注意保暖。

4. 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mg,如不缓解,每个30分钟再皮下注射0.5mg,直至脱离危险。

5. 改善缺氧症状,及时氧气吸入。呼吸受抑制时立即给予口对口人工呼吸,喉头水肿影响呼吸时立即进行气管插管或配合做气管切开。 6. 建立静脉通路。

超声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 病例复杂,超声诊断不明确,或与临床诊断不符时。 2. 由科主任主持,科室各级医师参加进行讨论,必要时邀请临床参与讨论。

3. 讨论前,由接诊医师准备相关材料,并提出初步意见。 4. 讨论结果记在疑难病例讨论本上。 5. 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并根据情况随时进行。

超声科不良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张英子 成员:杜景 张东兴 职责: 1. 2. 由科主任担任小组组长,主治医师以上担任小组成员。 科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不良事件控制工作。负责本科室不良事件的预防及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医院主管部门,进行风险评估。 3. 4. 小组成员配合组长对本科室不良事件的预防及处理工作。 加强对科室职工进行不良事件风险防范的宣传及教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理论知识的培训。

超声科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1. 加强对科室职工进行不良事件风险防范的宣传及教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理论知识的培训。

2. 专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行检测,即对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评价、控制。

3. 建立完善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管理制度。

4. 及时上报涉及超声仪器设备所导致的或者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

5. 发现不良事件,报告医院有关部门,评价风险、

超声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一、组织机构:组长:张英子 成员:杜景 张东兴

二、 职责:

张英子:负责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及考核,定期组织医疗质量检查,定期召开质量与安全会议。

张东兴:负责诊断质量及报告质量的管理,检查疑难病例追踪随访情况,负责继续教育及三基三严培训。

杜景:负责科室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仪器维护及保养工作的督察,负责科室安全工作督察,配合科室医疗工作质量管理。

体检科超声超声诊断质量保障制度

1. 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成立科室指控小组,由副主任医师及主治医师组成,负责对体检超声质量全面考核,每月检查一次,并总结,反馈。

2. 科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医师岗位职责,落实报告审核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及沟通制度。

3. 强化依法执业,杜绝非法执业,落实上级医师审核制度,保证体检质量。

4. 定期审核体检质量,并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超声体检。 5. 制度科室诊疗规范,及质控标准,规范诊疗行为,定期开展质量服务安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定期进行医疗仪器维护与保养,仪器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科室定期检查,保证仪器处于正常良好运行状态。 7. 加强报告书写质量考核,杜绝虚假报告。

8. 加强科室业务学习及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诊断水平。

超声超声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成立科室指控小组,由副主任医师及主治医师组成,负责对体检超声质量全面考核,每月检查一次,并总结,反馈。

2. 科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医师岗位职责,落实报告审核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及沟通制度。

3. 强化依法执业,杜绝非法执业,落实上级医师审核制度,保证体检质量。

4. 制度科室诊疗规范,及质控标准,规范诊疗行为,定期开展质量服务安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定期进行医疗仪器维护与保养,仪器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科室定期检查,保证仪器处于正常良好运行状态。

6. 加强报告书写质量考核, 建立报告考核制度,对于出具虚假报告及遗漏原始材料所致纠纷,责任到人。

7. 加强科室业务学习及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诊断水平。

亦庄医院医学影像质量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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